GJB9001C-国军标标准

GJB9001C-国军标标准
GJB9001C-国军标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的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任务的组织,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

注 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0:2015,IDT)

GJB 190 特性分类

GJB 368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450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0 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7 产品质量评审

GJB 908 首件鉴定

GJB 909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GJB 1269 工艺评审

GJB 1362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GJB 1710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GJB 1909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

GJB 2547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2786 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

GJB 3206 技术状态管理

GJB 3872 装备综合保障通用要求

GJB 4239 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

GJB 5000 军用软件研制能力成熟度模型

GJB 5711 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

GJB 5852 装备研制风险分析要求

GJB 8000 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20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本标准武器装备特殊要求采用GJB451、GJB1405中所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环境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和战略方向相关并影响其实现质量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

组织应确定与所承担武器装备任务相关的法规标准、使用需求、保障条件等影响因素。

组织应对这些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和评审。

注1:这些因素可以包括需要考虑的正面和负面要素或条件。

注2:考虑来自于国际、国内、地区和当地的各种法律法规、技术、竞争、市场、文化、社会和经济因素,有助于理解外部环境。

注3:考虑与组织的价值观、文化、知识和绩效等有关的因素,有助于理解内部环境。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由于相关方对组织稳定提供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因此,组织应确定:

a)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的要求。

组织应监视和评审这些相关方的信息及其相关要求。

注:承担武器装备任务组织的相关方,主要包括:组织的所有者、顾客(如:装备采购和管理部门、订货方、军事代表机构、装备使用维修单位,装备总体单位等)、员工、外部供方(如:原材料、零部件供方)和合作伙伴(如:新产品合作开发方)。

4.3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确定其范围。

在确定范围时,组织应考虑:

a)4.1中提及的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

b)4.2中提及的相关方的要求;

c)组织的产品和服务。

如果本标准的全部要求适用于组织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组织应实施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应作为成文信息,可获得并加以保持。该范围应描述所覆盖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如果组织认为本标准的某些要求不适用于其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应说明理由并征得顾客同意。

只有所确定的不适用的要求不影响组织确保产品和服务合格的能力或责任,对增强顾客满意也不会产生影响,方可声称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4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4.4.1 组织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所需过程及其相互作用。

组织应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内的应用,且应:

a)确定这些过程所需的输入和期望的输出;

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定和应用所需的准则和方法(包括监视、测量和相关绩效指标),以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d)确定这些过程所需的资源并确保可获得;

e)分配这些过程的职责和权限;

f)按照6.1的要求应对风险和机遇;

g)评价这些过程,实施所需的变更,以确保实现这些过程的预期结果;

h)改进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

i)对顾客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特殊要求作出安排;

j)根据产品的特点,建立并实施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过程(见8.1);

k)承担军用软件研制任务的组织,应按照GJB 5000、GJB 8000的要求建立并实施相应等级的软件工作过程。

4.4.2 在必要的范围和程度上,组织应:

a)保持成文信息以支持过程运行;

b)保留成文信息以确信其过程按策划进行。

5 领导作用

5.1 领导作用和承诺

5.1.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b)确保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与组织环境相适应,与战略方向相一致;

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

e)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是可获得的;

f)沟通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g)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

h)促使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他们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i)推动改进;

j)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k)确保组织内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开展工作;

l)对最终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

m)确保顾客能够及时获得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信息;

n) 建立诚信管理制度,确保组织的质量诚信。

注1:本标准使用的“业务”一词可广义地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核心活动,无论是公营、私营、营利或非营利组织。

5.1.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确定、理解并持续地满足顾客要求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b)确定和应对风险和机遇,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影响产品和服务合格以及增强顾客满意能力;

c)始终致力于增强顾客满意;

d)建立并实施征求顾客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及其改进方面意见的制度。

5.2 方针

5.2.1 制定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实施和保持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

a)适应组织的宗旨和环境并支持其战略方向;

b)为建立质量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满足适用要求的承诺;

d)包括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5.2.2 沟通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应:

a)可获取并保持成文信息;

b)在组织内得到沟通、理解和应用;

c)适宜时,可为有关相关方所获取。

5.3 组织内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相关角色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c)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及其改进机会(见10.1),特别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d)确保在整个组织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e)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f)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质量责任,建立并实施质量责任追究与激励制度。

最高管理者可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一名具有技术和质量管理能力的成员协助其分管质量工作。

注:本标准最高管理者是指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

6 策划

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在策划质量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到4.1所提及的因素和4.2所提及的要求,并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

b)增强有利影响;

c)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

d)实现改进。

6.1.2 组织应策划:

a)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b)如何:

1)在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整合并实施这些措施(见4.4);

2)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应与其对于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潜在影响相适应。

注1:应对风险可包括规避风险,为寻求机遇承担风险,消除风险源,改变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分担风险,或通过信息充分的决策保留风险。

注2:机遇可能导致采用新实践,推出新产品,开辟新市场,赢得新顾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用新技术以及能够解决组织或其顾客需求的其他有利可能性。

6.2 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组织应在相关职能、层次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设定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应:

a)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b)可测量;

c)考虑适用的要求;

d)与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以及增强顾客满意相关;

e)予以监视;

f)予以沟通;

g)适时更新;

h)体现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的追求,与顾客的期望相适应。

组织应保留有关质量目标的成文信息。

6.2.2 策划如何实现质量目标时,组织应确定:

a)做什么;

b)需要什么资源;

c)由谁负责;

d)何时完成;

e)如何评价结果;

f)质量目标评价准则。

6.3 变更的策划

当组织确定需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变更时,应经策划并实施(见4.4)。

组织应考虑到:

a)变更目的及其潜在后果;

b)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c)资源的可用性;

d)职责和权限的分配或再分配。

7 支持

7.1 资源

7.1.1 总则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组织应考虑:

a)现有内部资源的能力和局限性;

b)需要从外部供方获得的资源;

c)需要顾客提供的资源。

7.1.2 人员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所需要的人员,以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和控制其过程。

7.1.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和维护过程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以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注:基础设施可包括:

a)建筑物和相关设施;

b)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以及工艺装备;

c)运输资源;

d)信息和通迅技术。

7.1.4 过程运行环境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过程运行所需要的环境,以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对需要控制的过程运行环境的物理因素,应保留监视、测量、控制和改进措施的记录。

注:适当的过程运行环境可能是人为因素与物理因素的结合,例如:

a)社会因素(如无歧视、和谐稳定、无对抗);

b)心理因素(如缓解紧张情绪、预防职业倦怠、保证情绪稳定);

c)物理因素(如温度、热量、湿度、照明、空气流通、卫生、噪声,以及洁净度、静电、电磁、振动、盐雾等)。

由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同,这些因素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7.1.5 监视和测量资源

7.1.5.1总则

当利用监视或测量活动来验证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时,组织应确定并提供确保结果有效和可靠所需的资源。

组织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源:

a)适合特定类型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b)得到维护,以确保持续适合其用途。

c)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应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适应。

组织应保留作为监视和测量资源适合其用途的证据的成文信息。

7.1.5.2 测量溯源

当要求测量溯源时,或组织认为测量溯源是信任测量结果有效的前提时,则测量设备应:

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保留作为校准或检定(验证)依据的成文信息;

b)予以识别,以确定其状态;

c)予以保护,防止可能使校准状态和随后的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损坏或劣化;

d)武器装备测量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检定,并保留记录;

e)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应经过验证和确认,并保留记录;

f)生产和检验共用的测量设备,用作检验前应加以校准或验证,并保留记录。

g)对一次性使用的测量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检定(验证)并保留记录。

当发现测量设备不符合预期用途时,组织应确定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是否受到不利影响,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7.1.6 组织的知识

组织应确定运行过程所需的知识,以获得合格产品和服务。

这些知识应予以保持,并在需要范围内可得到。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发展趋势,组织应审视现有的知识,确定如何获取或接触更多必要的知识,并进行所要求的更新。

应将与产品和服务质量相关的法规、标准、文件作为必备知识,予以应用、保持并适时更新。

注1:组织的知识是组织特有的知识,通常从其经验中获得。是实现组织目标所使用和共享的信息。

注2:组织的知识可以基于:

a)内部来源(例如知识产权;从经历获得的知识;从失败和成功项目得到的经验教训;获取和分享未形成文件的知识和经验,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改进结果);

b)外部来源(例如标准;学术交流;专业会议,从顾客或外部供方收集的知识)。

7.2 能力

组织应:

a)确定其控制范围内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能力,这些人员从事的工作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

b)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具备所需能力;

c)适用时,采取措施获得所需的能力,并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d)保留适当的成文信息,作为人员能力的证据;

e)对各级管理者以及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并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注:采取的适当措施可包括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或重新分配工作,或者招聘、分包具备能力的人员等。

7.3 意识

组织应确保其控制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知晓:

a)质量方针;

b)相关的质量目标;

c)他们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改进绩效的益处;

d)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

e)组织的质量文化、岗位的质量责任;

f)所从事活动的重要性以及与其他活动的相关性;

g)产品和服务不满足规定或预期要求的后果。

7.4 沟通

组织应确定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部和外部沟通,包括:

a)沟通什么;

b)何时沟通;

c)与谁沟通;

d)如何沟通;

e)谁负责沟通;

f)需要保留的记录。

7.5 成文信息

7.5.1 总则

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

a)本标准要求的成文信息;

b)组织确定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所需的成文信息。

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成文信息,应采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等文件形式。

注:对于不同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成文信息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可以不同,取决于:

——组织的规模,以及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过程的复杂程度及其相互作用;

——人员的能力。

7.5.2 创建和更新

在创建和更新成文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标识和说明(如:标题、日期、作者、索引编号等);

b)格式(如:语言、软件版本、图示)和载体(如:纸质、电子格式);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d)技术文件和图样的审签、工艺和质量会签、标准化检查。

7.5.3 成文信息的控制

7.5.3.1应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和本标准所要求的成文信息,以确保:

a)在需要的场合和时机,均可获得并适用;

b)予以妥善保护(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不完整);

c)技术文件和图样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d)质量记录完整、可追溯,并能证明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的程度;

e)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的文件和记录按规定归档。

7.5.3.2为控制成文信息,适用时,组织应进行下列活动:

a)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b)存储和防护,包括保持可读性;

c)更改控制(如版本控制);

d)保留和处置。

对确定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必需的来自外部的成文信息,组织应进行适当识别,并予以控制。

应对所保留的作为符合性证据的成文信息予以保护,防止非预期的更改。

文件和记录的保留期限,应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与产品和服务寿命周期相适应。

注:对成文信息的“访问”可能意味着仅允许查阅,或者意味着允许查阅并授权修改。

7.6质量信息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应满足顾客的需要。组织应:

a)确定质量信息的需求;

b)建立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c)建立质量信息系统;

d)对质量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处理、贮存和应用。

8 运行

8.1 运行策划和控制

为满足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要求(见4.4),并实施第6章所确定的措施,组织应通过以下措施对所需的过程进行策划、实施和控制:

a)确定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b)建立下列内容的准则:

1)过程;

2)产品和服务的接收。

c)确定符合产品和服务要求所需的资源;

d)按照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e)在必要的范围和程度上,确定并保持、保留成文信息:

1)确信过程已经按策划进行;

2)证明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

f)确定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以及接口、互换性要求,编制产品标准化大纲;

g)按照GJB 450、GJB 368、GJB 3872、GJB 2547、GJB 900、GJB 4239以及GJB 1909等标准的要求,确定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及工作项目要求,制定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提出元器件、原材料选择与控制要求;结合系统设计,综合权衡、分解通用质量特性定性定量要求,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分析、设计、验证,提出并落实预防和改进措施;

h)按照GJB 2786的要求,确定并实施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验收、交付等过程,以及相关的策划与跟踪、文档编制、质量保证、配置管理等;

i)按照GJB 3206的要求,确定技术状态基线及其技术状态项,编制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实施技术状态标识、控制、纪实、审核;

j)按照GJB 5852及相关规定要求,分析评估技术、质量、进度、经费等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实施风险控制;

k)收集、分析质量信息,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符合性、过程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应用于产品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策划的输出应适合组织的运行需要。

组织应控制策划的更改,评审非预期变更的后果,必要时,采取措施减轻不利影响。

组织应确保外包过程受控(见8.4),对外包过程进行评审,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外包过程的执行。顾客要求时,外包过程须经顾客同意。

组织应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顾客要求时,质量计划及调整应征得顾客同意。

注:通用质量特性工作计划、软件质量保证计划、产品标准化大纲、技术状态管理计划等,可单独编制也可包含在质量计划中。

8.2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8.2.1 顾客沟通

与顾客沟通的内容应包括:

a)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b)处理问询、合同或订单,包括变更;

c)获取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

d)处置或控制顾客财产;

e)关系重大时,制定有关应急措施的特定要求;

f)产品使用、维修和保障的需求。

注:对于武器装备领域,“关系重大”是指因内部或外部原因,可能对顾客要求实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在确定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时,组织应确保:

a)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得到规定,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2)组织认为的必要要求。

b)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组织声称的要求。

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8.2.3.1 组织应确保有能力满足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在承诺向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之前,组织应对如下各项要求进行评审:

a)顾客明确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组织规定的要求;

d)适用于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e)与先前表述存在差异的合同或订单要求。

f)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若与先前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存在差异,组织应确保有关事项已得到解决。

若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件的要求,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作为替代方法,可评审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

8.2.3.2 适用时,组织应保留下列成文信息:

a)评审结果;

b)针对产品和服务的新要求。

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若产品和服务要求发生更改,组织应确保相关的成文信息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更改的要求。

若产品和服务要求发生更改影响到实现顾客要求时,其更改应征得顾客的同意。

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

8.3.1 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适当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以确保后续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

8.3.2 设计和开发策划

在确定设计和开发的各个阶段及其控制时,组织应考虑:

a)设计和开发活动的性质、持续时间和复杂程度;

b)所要求的过程阶段,包括适用的设计和开发评审;

c)所要求的设计和开发验证和确认活动;

d)设计和开发过程涉及的职责和权限;

e)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所需的内部和外部资源:

f)设计和开发过程参与人员之间接口的控制需求;

g)顾客和使用者参与设计和开发过程的需求;

h)后续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要求;

i)顾客和其他有关相关方期望的设计和开发过程的控制水平;

j)证实已经满足设计和开发要求所需的成文信息;

k)设计、生产和服务等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l)按照GJB 190的要求对产品进行特性分析;

m)识别制约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清单,确定风险接受准则和风险控制措施;

n)确定产品标准、规范,以及标准件、元器件、原材料的选用范围;

o)制定技术状态管理计划,编制技术状态文件清单;

p)运用产品优化设计、通用质量特性设计、防错技术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

q)提出监视与测量的需求;

r)优先采用成熟技术,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

s)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

t)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外部供方的控制要求(见8.4);

u)对元器件等外购器材的选用、采购、监制、验收、筛选、复验以及失效分析等活动进行策划;

v)编制软件开发计划,确定软件分析、设计、编码、测试人员接口管理要求,保证测试人员的独立性;

w)需要时,对产品和服务改进做出安排;

x)对采用数字化设计、制造的产品,确定过程控制要求(见8.5.1i))。

设计和开发策划输出应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8.3.3 设计和开发输入

组织应针对具体类型的产品和服务,确定设计和开发的基本要求。组织应考虑: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和开发活动的信息;

c)法律法规要求;

d)组织承诺实施的标准和行业规范;

e)由产品和服务性质所决定的、失效的潜在后果;

f)计算机软件外部的接口和数据;

g)工艺要求。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完整、清楚,满足设计和开发的目的。

应解决相互冲突的设计和开发输入。

组织应保留有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成文信息。

组织应对设计和开发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并保留评审结果的记录。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组织应对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

a)规定拟获得的结果;

b)实施评审活动,以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c)实施验证活动,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

d)实施确认活动,以确保形成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要求;

e)针对评审、验证和确认过程中确定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

f)保留这些活动的成文信息;

g)控制技术状态的更改,转阶段前实施技术状态确认;

h)开展通用质量特性和计算机软件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i)转阶段评审前达到规定要求,并提出转阶段风险评估报告。

组织应邀请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确认,对评审、验证和确认提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跟踪。顾客要求

时,邀请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评审、验证,并将结论及采取措施的结果向顾客通报。

需定型(鉴定)的产品,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及GJB 1362的要求完成定型(鉴定)准备工作。

注1:设计和开发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具有不同目的。根据组织的产品和服务的具体情况,可以单独或以任意组合进行。

注2:计算机软件的验证和确认,包括软件过程的分析、评价、评审、审查、评估和测试等,确保满足预期用途和用户需要。

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

组织应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

a)满足输入的要求;

b)对于后续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过程而言是充分的;

c)包括或引用监视和测量的要求,适当时,包括接收准则;

d)规定对于实现预期目的、保证安全和正确提供(使用)所必须的产品和服务特性;

e)按照GJB 909要求,制定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和服务设计文件和

工艺文件上进行相应标识;

f)规定产品使用所必需的保障方案和保障资源要求;

g)包括产品规范、工艺总方案、工艺规程、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诊断指南以及产品和服务安全使用

培训教程等;

h)适用时,包括通用质量特性设计报告;

i)产品符合技术状态标识要求,计算机软件应符合配置标识的要求;

j)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控制措施。

注1:设计和开发输出可能包括产品和服务防护的细节。

组织应保留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成文信息。

8.3.6 设计和开发更改

组织应对产品和服务设计和开发期间以及后续所做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识别、评审和控制,以确保这些更改对满足要求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组织应保留下列成文信息:

a)设计和开发更改;

b)评审的结果;

c)更改的授权;

d)为防止不利影响而采取的措施。

组织应评价设计更改对产品和服务组成部分和交付后产品和服务的影响;

对重要的设计更改应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设计更改应符合技术状态管理要求,计算机软件的更改应符合软件配置管理要求;

组织应对设计更改的实施进行跟踪。

8.3.7新产品试制

组织应对新产品试制过程进行控制,控制内容包括:

a)在产品试制前进行准备状态检查,满足GJB1710要求;

b)进行工艺评审,满足GJB1269要求;

c)编制首件鉴定目录,进行首件鉴定,满足GJB908要求;

d)在产品试制完成后进行产品质量评审,满足GJB907要求。

保留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见7.5.3)。

顾客要求时,应邀请顾客参加产品生产准备状态检查、首件鉴定和产品质量评审。

注:新产品试制,可包括工程样机制造、设计定型前的小批量生产。

8.3.8试验控制

组织应对试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试验结果的有效性。组织应:

a)编制试验大纲或试验计划,包括试验目的、内容、条件、方法、质量要求、结果评定准则等,顾客要求时需经顾客同意;

b)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并实施准备状态检查;

c)按照试验大纲或试验计划组织试验;

d)按规定的程序收集、整理数据和原始信息,分析、评价试验结果,保证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对试验发现的故障和缺陷,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进行试验验证(见10.2);

f)保留试验过程、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见7.5.3);

g)用于试验的计算机软件应经过验证和确认,并实施版本控制;

h)鉴定试验应在有资质并顾客认可的试验机构进行试验。

顾客要求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试验,试验结果应向顾客通报,试验过程变更应征得顾客同意。

8.4 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8.4.1 总则

组织应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

在下列情况下,组织应确定对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实施的控制:

a)外部供方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将构成组织自身的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

b)外部供方代表组织直接将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顾客;

c)组织决定由外部供方提供过程或过程的一部分。

组织应基于外部供方按照要求提供过程、产品或服务的能力,确定外部供方的评价、选择、绩效监视以及再评价的准则,并加以实施。对于这些活动和由评价引发的任何必要的措施,组织应保留所需的成文信息。

组织应根据评价的结果编制合格供方名录,作为选择外部供方和采购的依据。合格供方名录外选择外部供方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顾客要求时,组织应邀请顾客参加对外部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选择、评价外部供方时,应确保有效地识别并控制风险(见8.1)。

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

组织应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不会对组织稳定地向顾客交付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组织应:

a)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保持在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之中;

b)规定对外部供方的控制及其输出结果的控制;

c)考虑:

1)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对组织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的潜在影响;

2)由外部供方实施控制的有效性;

d)确定必要的验证或其他活动,以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

e)明确验证要求、方法和合格判定准则,按要求实施验证,保留验证的记录;

f)在委托外部供方进行验证时,规定委托的要求并保留委托和验证的记录,包括实验室或试验机构的资质信息;

g)在采购非货架软件时,要求并监督外部供方按照软件工程化要求实施控制,保留控制的记录;

h)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应对采购项目和供方进行充分论证,并按规定审批;

i)产品经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组织应确保在与外部供方沟通之前所确定的要求是充分的。

组织应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a)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b)对下列内容的批准:

1)产品和服务;

2)方法、过程和设备;

3)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c)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格;

d)外部供方与组织的互动;

e)组织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f)组织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g)在技术协议或合同中,明确供方提供产品性能要求、质量保证要求和保障要求;

h)外部供方应提供的关键、重要产品和服务的重大故障(事故)及处理结果的报告;

i)外部供方应提供的其他信息。

8.5 生产和服务提供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受控条件应包括:

a)可获得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内容:

1)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性;

2)拟获得的结果。

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c)在适当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以及产品和服务的接收准则;

d)为过程的运行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和环境;

e)配备具备能力的人员,包括所要求的资格;

f)若输出结果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应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实现策划结果的能力进行确认,并定期再确认。适用时,通过以下确认活动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1)确定过程评审和批准的准则;

2)设备认可和人员资格鉴定;

3)特定的方法和程序的使用;

4)保留的记录;

g)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错误;

h)实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i)实施数字化制造控制措施,包括信息格式、数据转换、电子签名、版本控制及运行平台等要求;

j)获得适宜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k)确认和审批生产和服务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l)控制温度、湿度、清洁度、多余物和静电防护等环境条件;

m)以清楚实用的方式(如文字标准、样件或图示)规定技艺评价准则;

n)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对首件作出标记,保留实测信息;

0)使用代用器材时需经审批,影响关键或重要特性的器材代用应征得顾客同意。

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需要时,组织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识别输出,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合格。

组织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整个过程中按照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输出状态。

当有可追溯要求时,组织应控制输出的唯一性标识,且应保留所需的成文信息以实现可追溯。

组织应实施产品的批次管理,以确保:

a)按批次建立记录,详细记录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交付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并按规定保存;

b)使产品和服务的批次标记和原始信息保持一致;

c)能追溯产品和服务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组织在控制或使用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期间,应对其进行妥善管理。

对组织使用的或构成产品和服务一部分的顾客和外部供方财产,组织应予以识别、验证、防护和保护。

若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或外部供方报告,并保留

相关成文信息。

注: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可能包括材料、零部件、工具和设备,顾客的场所,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8.5.4 防护

组织应在生产和服务提供期间对输出进行必要防护,以确保符合要求。

注:防护可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

8.5.5 交付后的活动

组织应满足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在确定所要求的交付后活动的覆盖范围和程度时,组织应考虑:

a)法律法规要求;

b)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潜在不期望的后果;

c)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用途和预期寿命;

d)顾客要求;

e)顾客反馈;

f)对交付后活动予以控制,主要包括:

1)按规定完成产品使用和维修的技术培训;

2)确保交付的技术文件得到控制和更新;

3)对交付后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按规定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

4)收集和分析产品使用和服务中的信息;

5)交付后发现问题时,应采取调查、处理和报告等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注1:交付后活动可能包括担保条款所规定的相关活动,诸如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以及回收或最终报废处置等附加服务等。

注2:交付后活动通常包括现场技术培训、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信息收集与处理,以及产品延寿、退役等工作。

8.5.6 更改控制

组织应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更改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控制,以确保持续地符合要求。

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包括有关更改评审结果、授权进行更改的人员以及根据评审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组织应按规定审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更改,包括对外部供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更改。

8.5.7 关键过程

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实施关键过程控制。关键过程控制内容除符合8.5.1的要求外还应包括:

a)对关键过程进行标识;

GJB国军标标准对应名称

GJB 国军标标准对应名称 GJB3932-2000抗震钨丝规范 GJB3933-2000激光晶体用超纯三氧化二铝粉体材料规范 GJB3934-2000军用光缆膨胀阻水填充膏规范 GJB3935-2000舰船用防弹钢板规范 GJB3936-2000气动系统润滑脂规范 GJB3937-2000装甲车辆发动机CD+级润滑油规范 GJB3939-2000军用芳纶绸规范 GJB393A-95导弹用多晶氟化镁整流罩规范 GJB394-87空-空导弹用多晶氟化镁头罩试验方法 GJB3940-2000碳化用粘胶基原丝规范 GJB3941-2000弹性织物变透气量试验方法 GJB3942-2000航天用聚丙烯腈预氧化纤维规范 GJB3943-2000聚丙烯腈预氧化纤维整体毡规范 GJB3944-2000 GJB3944-2000反坦克火箭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发动机壳体规范 GJB3945-2000芳纶/环氧树脂预浸料规范 GJB3946-2000舰船动力设备隔振装置通用规范 GJB3947-2000军用电子测试设备通用规范 GJB3948-2000潜艇均衡泵规范 GJB395-87空-空导弹调制盘用单晶氟化镁 GJB3950-2000舰舰导弹飞行试验规程 GJB3951-2000水面舰艇磁场测量要求 GJB3952-2000舰船电气安全通用要求 GJB3953-2000综合试验船姿态测量录取系统接口要求 GJB3954-2000水雷爆炸试验规程 GJB3955-2000潜舰导弹运载器试验规程 GJB3956-2000舰船灯光管制要求 GJB3957-2000鱼雷武器系统陆上联调试验规程 GJB3958-2000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仿真试验要求和方法 GJB3959-2000无线电高度表检验验收规程 GJB396-87空-空导弹调制盘用单晶氟化镁试验方法 GJB3960-2000军用飞机燃油副油箱检验验收规程 GJB3961-2000对空情报雷达天线罩通用规范 GJB3962-2000短波单边带对空通信设备遥控装置通用规范 GJB3963-2000短波单边带对空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GJB3964-2000机载雷达告警设备通用规范 GJB3965-2000瞄准吊舱前视红外系统通用规范 GJB3966-2000被测单元与自动测试设备兼容性通用要求 GJB3967-2000军用飞机质量监督规范

国军标标准

国军标标准

4.1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组织应: 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 2)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3)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4)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5)监视,测量(必要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6)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性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组织应接受顾客的质量监督。 组织应对外包过程进行评审,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外包过程的执行。顾客要求时,外包过程需经顾客同意。 适用时,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工作过程。 4.2文件要求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1)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手册; 3)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4)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8个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纠正措施过程,预防措施过程,质量信息,新产品试制 4.2.2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 2)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3)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审签,工艺和质量会签,标准化检查 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军用标准》国军标标准

4.1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组织应: 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 2)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3)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4)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5)监视,测量(必要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6)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性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组织应接受顾客的质量监督。 组织应对外包过程进行评审,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外包过程的执行。顾客要求时,外包过程需经顾客同意。 适用时,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工作过程。 4.2文件要求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1)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手册; 3)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4)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8个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纠正措施过程,预防措施过程,质量信息,新产品试制 4.2.2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 2)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3)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审签,工艺和质量会签,标准化检查 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GJB军用标准

GJB军用标准 总则类 GJB-Z 4-1988 质量成本管理指南 GJB-Z 379A-92 质量管理手册编制指南 GJB-Z 16-1991 军工产品质量控制要求与评定导则 GJB 467-1988 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GJB/Z 23-1991 可靠性和维修性工程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GJB 451A-2005 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术语 GJB 219A-1994 T59 军用通信车通用规范 GJB 708-1989 T59 军用气象车通用规范 GJB 79A-1994 T43 厢式车通用规范 GJB 80A-1996 T59 修理车通用规范 GJB 2693-1996 战略导弹通信车通用规范 GJB 471A-1995 V04 通用军械装备标志 GJB 74A-1998 M50 军用地面雷达通用规范 GJB 801-1990 T40%T 军用汽车和挂车术语 GJB 832-1990 军有标准文献分类法 军用装备施工规范 GJB 1582-1993 W59 军用聚醚型聚氨酯橡胶涂覆锦纶织物规范GJB 1583-1993 W59 军用氯丁橡胶涂覆锦纶织物规范 GJB 1674-1993 W59 丁脯橡胶涂覆灭棉织物规范 GJB 1793-1993 W59 军用天然橡胶涂覆橡胶锦纶织物规范GJB 1794-1993 W59 军用丁基橡胶涂覆灭锦纶织物规范 GJB 1500-1992 G35 耐天候氯丁橡胶料规范 GJB 1502-1992 G51 电缆用高温隔热涂料规范 GJB 2690-1996 军用船壳漆通用规范 GJB 3621-1999 V57 军用无线电台车通用规范 GJB 3716-1999 T04 军用汽车寒区附件通用规范 GJB 480A-1995 A29 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质量控制要求GJB 481-1988 J33 焊接质量控制要求 GJB 609-1988 V80 空空导弹设计定型试验规程 车辆验收 GJB 1000-1990 装甲车辆发动机验收规则 GJB 1106-1991 军用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JB 1108.1-1991 军用汽车油料鉴定试验规程发动机润滑油GJB 3505-1998 V00 军用飞机检验验收规范 GJB 67.9-1985 军用飞机强度和刚度规范地面试验 GJB 848-1990 装甲车辆设计定型试验规程

国军标认证全部流程和要点说明

国军标认证办理条件、流程和需要准备资 料 一:公司具体的条件: 1、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 生产单位或是为武器装备进行试验、贮存、和工程试验的组织; 2、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申请单位必须向军方提供过产品,且军代表室对提供的产品进行评价,最后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 产或现场。 4、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总经理,管理者,国军标审员(至少2名),技术研发负责人,技术,业务负 责人等所有和军口接触的人员(成立相关小组) 5、按GJB9001B-200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运行了三个月并有相关记录 二:认证流程 1、公司先期成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小组,可从质量、技术、生产等部门抽调,也可指定专门部门人员 负责,明确这些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对各类人员进行GJB9001B-2009标准培训。各类人员包括:公司领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小组、各 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审员等。 3、审员培训:最好委托具备培训能力机构或审核认证机构进行。一般培训10人左右即可,审员考试 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资格证书”,由公司最高管理者签发“审员授权书”。 4、依据GJB9001B-2009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体系文件。 1)编制前先确定公司机构设置,并依据GJB9001B-2009标准结合实际进行质量职能分配。 2)接下来确定公司质量方针,结合实际建立公司质量目标。 3)开始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体系文件。 4)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体系文件进行评审。 5)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审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体系文件。 5、打印并下发《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体系文件 6、学习贯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体系文件。国军标体系开始实际运行,实际运行期间可 以补充作业文件、记录等三、四级文件。 7、部审核:按下列几个方面参照标准具体执行。 1)确定目的和围 2)审时间 3)审组织 4)审程序 8、管理评审:按下列几个方面参照标准具体执行。 1)会议时间 2)管理评审计划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成都国军标GJB9000认证国军标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成都国军标GJB9000认证国军标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引言 0. 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0和GB/T 19004中所阐述的质量管理原则。 0. 2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输出的活动可视为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并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的过程 反映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对顾客有关组织能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0. 3与GB/T19004的关系 GB/T 19001和GB/T

国军标相关标准

序号国军标标准条款号国军标标准号国军标标准名称 1 前言 GJB 0.1-2001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1部分: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写规定 2 前言 GJB 0.2-2001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2部分:军用规范编写规定 3 前言 GJB 0.3-2001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3部分:出版印刷规定 4 1.2 GJB/Z 69-1994 军用标准的选用和剪裁导则 5 3 GJB 1405A-200 6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6 4.1 GJB 3885A-2006 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要求 7 4.1 GJB 3887A-2006 军事代表参加装备定型工作程序 8 4.1 GJB 3899A-2006 大型复杂装备军事代表质量监督体系工作要求 9 4.1 GJB 4072A-2006 军用软件质量监督要求 10 4.1 GJB 5708-2006 装备质量监督通用要求 11 4.1 GJB 5710-2006 装备生产过程质量监督要求 12 4.1 GJB 5712-2006 装备试验质量监督要求 13 4.1 GJB 3920A-2006 装备转厂、复产鉴定质量监督要求 14 4.1 GJB 3677A-2006 装备检验验收程序(8.2.4) 15 4.2.2 GJB/Z 379A-1992 质量管理手册编制指南 16 4.2.3 GJB/Z 113-1998 标准化评审 17 4.2.3 GJB 832A-2005 军用标准文件分类 18 4.2.3 GJB 5159-2004 军工产品定型电子文件要求 19 4.2.4 GJB 906-1990 成套技术资料质量管理要求 20 6.2.1 GJB 9712A-2008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21 6.4 GJB 150.1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22 6.5 GJB 1686A-2005 装备质量信息管理通用要求 23 7.1 GJB 1406A-2005 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要求 24 7.1 GJB 546A-1996 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 25 7.1e) GJB/Z 106A-2005 工艺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 26 7.1e) GJB/Z 114A-2005 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 27 7.1e) GJB/Z 220-2005 军工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28 7.1j) GJB 5852-2006 装备研制风险分析要求 29 7.2.2 GJB 2102-1994 合同中质量保证要求 30 7.1g)&7.3.1h) GJB 451A-2005 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术语 31 7.1g)&7.3.1h) GJB 450A-2004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32 7.1g)&7.3.1h) GJB 813-1990 可靠性模型的建立和可靠性预计 33 7.1g)&7.3.1h) GJB 899A-2009 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 34 7.1g)&7.3.1h) GJB 1407-1992 可靠性增长试验 35 7.1g)&7.3.1h) GJB/Z 77-1995 可靠性增长管理手册 36 7.1g)&7.3.1h) GJB 3837-1999 装备保障性分析记录 37 7.1g)&7.3.1h) GJB/Z 102-1997 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准则 38 7.1g)&7.3.1h) GJB 1775-1993 装备质量与可靠性信息分类和编码通用要求 39 7.1g)&7.3.1h) GJB 368B-2009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40 7.1g)&7.3.1h) GJB 900-19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 41 7.1g)&7.3.1h) GJB/Z 145-2006 维修性建模指南 42 7.1g)&7.3.1h) GJB/Z 91-1997 维修性设计技术手册 43 7.1g)&7.3.1h) GJB/Z 72-1995 可靠性维修性评审指南 44 7.1g)&7.3.1h) GJB 4050-2000 武器装备维修器材保障通用要求

GJB标准目录【最新版】

GJB标准目录 标准编号标准名替代标准1 GJB0.1-2001Z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1部分: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2 GJB0.2-2001Z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2部分:军用规范编写规定3 GJB0.3-20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3部分:出版印刷规定4 3GJB1405A-2006装备质量管理术语代替GJB1405-92,GJBz203575 GJB3885A-2006装备研制过程质量监督要求(代替GJB3885-99)6 GJB3887A-2006军事代表参加装备定型工作程序(GJB3887-99)7 GJB4072A-2006军用软件质量监督要求(代替GJB4072-2000)8

GJB5707-2006Z 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要求(代替GJB/Z116-98、GJB/Z3-889 GJB5708-2006Z 装备质量监督通用要求(代替GJBZ20275-95)10 GJB5709-2006Z 装备技术状态管理监督要求GJBZ20489-9811 GJB5710-2006Z 装备生产过程质量监督要求GJBZ20276-9512 GJB5711-2006Z 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GJBZ20359-9713 GJB5712-2006Z 装备试验质量监督要求14 GJB5714-2006Z 外购器材质量监督要求GJBZ20491-9815 GJB3920A-2006装备转厂复产检定质量监督要求GJB3920-9916 GJB3677A-2006装备检验验收程序GJBZ20358-97,GJB3677-99,GJB3917-17 GJB/Z113-98标准化评审18

国家军用标准GJB9001A.doc

国家军用标准GJB9001A-2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部分内容) 删减的原则之一:应在有关文件中证实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包括了对分包方设计活动的管理4.1 国军标中还增加了“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的要求,即能追溯到原材料、零部件的来源、加工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这也是一个总要求。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主要通过对产品形成过程各阶段的记录的可追溯性来保证,产品的有关记录不仅应能证实产品的符合性,还应满足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对记录和产品的可追溯性在标准的有关章节中提出了具体要求,如:4.2.4、7.5.3、7.5.6条等。 可追溯性实施要点: (1)识别过程、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a) 识别并确定体系所覆盖的产品(对产品定位); b)识别组织的顾客(对顾客定位); c)识别顾客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对产品的质量水平定位); d)考虑上述的三个定位,体系需要些什么过程? e)考虑是否需要将某些过程外包给其他组织? f)第七章中哪些要求可以删减,理由是什么? g)每个过程的输入和输出是什么?各有谁负责管理这些规程? h)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过程间的接口和总体流程,怎样描述这一流程? i)需要些什么文件来表述过程间的相互作用? (2)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a)确定每个过程的预期的结果及非预期的结果各有何特征? b)如何对过程实施控制使之达到预期的结果? c)监视、测量和分析的准则和适宜的方法是什么? d)需要编制哪些文件来规定这些运行和控制的要求? (3)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过程的运行和对过程进行监视 a)过程的运行和对其监控需要什么资源? b)怎样获得和提供有关过程的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沟通渠道是什么? c)过程运行中需要收集什么资料? d)需要保存什么记录?如何保证可追溯性? (4)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a)怎样监视过程的能力、体系和过程的业绩、顾客的满意度? b)必要的测量是什么? c)如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如统计技术)? d)分析的结果能得到什么信息? e)过程中如何接受顾客的监督? (5)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a)通过哪些途径可能改进过程? b)针对过程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什么纠正或预防措施? c)这些纠正或预防措施是否得到实施? d)措施是否有效? e)如何寻求进一步改进的机会? 4.2 对需编制的六个程序文件,可将几项活动合并在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里或用一个以上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来规定一项活动都是可以的。 实施要点:

GJB标准化大纲

xxx标准化大纲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XXX标准化的范围及目标、设计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要求等。 本大纲适用于产品研制各阶段。 2 引用文件 GB/T131-1993 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 GB/T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 GB/T14689-1993 技术制图 GB3100-3102-1993 量和单位 GJB190-1986 特性分类 GJB900-19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 GJB1362A-2007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GJB1854-1993 军械装备型号规范编写要求 GJB/Z114-1998 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 WJ3~10-1995 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WJ/Z215-1987 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检查办法 《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国防科工委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0年2月国防科工委 《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2年1月兵器工业总公司 《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2001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 3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新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GJB/Z114-1998《新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的要求。 4 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 4.l 在产品研制中,标准化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2 在产品研制的各阶段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的各级各类标准。贯彻标准的顺序是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再次是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3 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应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和《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国外标准。 4.4 在产品研制中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用件、统一件和借用件。 对原材料、元器件及外购件的选用应本着立足国内,尽量选用有标准的产品,并有稳定的供货单位。对没有标准而又必须采用的配套研制的原材料、元器件和外购件,应在产品定型前进行鉴定或定型,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或专用的制造与验收规范并应符合GJBl854—1993的有关规定。 4.5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GB3100~3102-1993的规定,在产品研制过程中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和单位符号。 5 标准化目标 5.1 通过有效的利用标准化工作手段,认真控制影响产品设计质量和研制质量的有关因素,保证产品各项战术技术指标的实现。 5.2 通过积极地开展产品标准化工作,提高其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从而在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的前提下,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5.3 随着产品研制工作的进展,紧密配合开展各阶段的标准化工作,使产品标准化贯穿研制全过程。 5.4 产品的标准化系数力求达到95%以上。 6 标准化要求 6.1 标准化总要求

GJB9001C-国军标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的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任务的组织,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 注 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0:2015,IDT) GJB 190 特性分类 GJB 368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450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0 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7 产品质量评审 GJB 908 首件鉴定 GJB 909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GJB 1269 工艺评审 GJB 1362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GJB 1710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GJB 1909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 GJB 2547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2786 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

2017年GJB国军标大全

2017年GJB国军标大全 为满足各军工单位对于标准查询的需要,继整理了2018年最新的国军标大全后,301所旗下融融网又整理了这份2017年的国军标标准题录,希望对业内人士有所帮助。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 8955-2017 航空装备修理技术规范编制要求 gjb 8905-2017 军队通用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性测评要求 gjb 8899-2017 装备目标特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8896-2017 地球表面空间网格与编码 gjb 8893.4-2017 军用装备自然环境试验方法第4部分:库内大气自然环境试验 gjb 8893.3-2017 军用装备自然环境试验方法第3部分:棚下大气自然环境试验 gjb 8893.2-2017 军用装备自然环境试验方法第2部分:户外大气自然环境试验 gjb 8893.1-2017 军用装备自然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jb/z 185-2017 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需求开发指南 gjb 8921-2017 舱外航天服医学要求与评价方法 gjb 8890-2017 舰艇封存防锈油规范 gjb 6494.7-2017 后勤信息分类与代码第7部分:军队财务类 gjb 5313a-2017 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 gjb 4996a-2017 载人航天器与发射场系统接口要求 gjb 4009a-2017 航天员系统与空间应用系统接口要求 gjb 3914a-2017 电子对抗装备随机备件概算 gjb 3830a-2017 目标电磁散射特性数据处理与格式要求 gjb 3273a-2017 武器装备研制项目技术审查 gjb 2742a-2017 工作说明编写要求 gjb 1419a-2017 军用计算机软件摘要 gjb 500b-2017 飞机用透明材料和透明件术语 GJB8887-2017 海洋磁力图编绘规范 GJB6494.8-2017 后勤信息分类与代码第8部分:军需勤务类 GJB8893.5-2017 军用装备自然环境试验方法第5部分:表层海水自然环境试验 GJB8897-2017 军用电子元器件失效分析要求与方法 GJB6494.9-2017 后勤信息分类与代码第9部分:物资采购与进口类 GJB8893.6-2017 军用装备自然环境试验方法第6部分:海水长尺自然环境试验 GJB8894.2-2017 自然环境因素测定方法第2部分:海水环境因素 GJB8919.2-2017 军事信息系统建模与仿真通用要求第2部分:通信系统 GJB8919.1-2017 军事信息系统建模与仿真通用要求第1部分:总则 GJB8917-2017 长波授时技术要求 GJB8916-2017 军用标准时间术语 GJB8901-2017 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术语 GJB8918-2017 航空无线电导航装备电磁频谱参数限值和测量方法 GJB8913-2017 军用地面测高雷达规范 GJB6494.10-2017 后勤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0部分:油料勤务类 GJB/Z184-2017 军事数据质量评价指南 GJB2602A-2017 空间太阳电池阵通用规范

无人机涉及的GJB国军标标准

无人机概况和涉及的GJB国军标标准 随着军民融合战略的逐步深化,无人机产业得到了突破式的发展,并成为了贯彻"军民融合"的典。那么无人机关于GJB国军标和图书有哪些?也是很多用户相对比较关注的,下面融融网小编就推荐几个: 关于无人机相关的GJB国家军用标准 gjb 8265-2014 无人机机载电子测量设备通用规 gjb 4108-2000 军用小型无人机系统部队试验规程 gjb 5190-2004 无人机载有源雷达假目标通用规 gjb 7201-2011 舰载无人机雷达对抗载荷自动测试设备通用规 gjb 4994-2003 无人机载侦察装备定型试验规程 gjb 5433-2005 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gjb 5309-2004 反辐射无人机被动雷达导引头通用规 gjb 6081-2007 通信对抗无人机训练模拟设备通用规 一、我国无人机发展概况 中国无人机的研究始于50年代后期,1959年已基本摸索出安一2和伊尔-28两种飞机的自驾起降规律。60年代中后期投入无人机研制,形成了长空l号靶机、无侦5高空照相侦察机和D4小型遥控飞机等系列,并以高等学校为依托建立了无人机设计研究机构,具有自行设计与小批生产能力。其中无侦5的研制在中国无人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需要,1969年国家下达研制高空无人驾驶照相侦察机的任务,研制工作由航空学院承担。主要用于军事侦察、高空摄影、靶机或地质勘测、大气采样等科学研究。无侦5是一种在高空、高亚音速条件下飞行,执行昼间高空摄影侦察任务的无人机。它使用的可见光照相机能绕其纵轴左右摇摆,从5个窗口进行拍摄。飞机上装有一台小型、短寿命的涡喷-II发动机;一整套自动控制系统和无线电遥控遥测系统。飞机本身无起落架等起飞着陆装置,由大型飞机带飞到4000—5000米的高度投放。空中投放后自动爬升到工作高度。在飞行中,按预编程序控制高度、航速、飞行时间和航程。完成任务后,自动返航,飞到回收区上空,可在程控或遥控状态下进行伞降回收。 航空学院承担研制飞机机体、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发动机和地面无线电控制站的任务,并负责飞机的总装、总调和飞行试验。为此,他们迅速组成工作班子,集中全院的技术力量投入研制工作。1972年制造出两架原型机并首飞成功:1973年的第二次试飞;1975年进行的大高度中航程科研试飞,达到了预定目的;1976年又制造的两架全部使用了国产材料的样机,同年航空学院正式成立无人机设计研究所,下设总体、结构、发动机、自动控制、无线电等研究室率和部装、总装车间及环境模拟试验室。无侦5于1978年完成定型。1980年国家批准无侦5设计定型。1981年起开始装备部队,在部队训练和战术侦察中发挥了作用,是中国在无人机技术领域里的一次飞跃。 20世纪末,中国无人机发展提速,除了航空学院外,爱生技术集团公司(无人机研究发展中心)成为国一家主要的无人机研制生产厂商。它是航空工业总公

MIL 和GJB的等同标准列表

序号国军标等同或等效于美 国军用标准(MIL) 1 GJB680-1989 MIL-PRF-55339 2 GJB681-1989 MIL-PRF-39012 3 GJB976-1990 MIL-C-83517 4 GJB1212-1991 MIL-C-49142 5 GJB1920-1994 MIL-C-25516 6 GJB2281-1995 MIL-C-83503 7 GJB2444-1995 MIL-C-3655C(1)S UP1A 8 GJB1919-1994 9 GJB3016-1997 10 GJB101A-1997 11 GJB142A-1994 MIL-C-24308 12 GJB142/1-1997 13 GJB142A/14-2002 14 GJB143-1986 15 GJB176A-1998 16 GJB177A-1999 17 GJB198-1986 18 GJB199-1986 19 GJB200-1986 20 GJB201-1986 21 GJB266-1987 22 GJB598A-1996 MIL-C-26482 23 GJB599A-1993 MIL-C-38999 24 GJB600A-2001 MIL-C-5015 25 GJB970-1990 MIL-C-22992 26 GJB1216-1991 MIL-PRF-39029 27 GJB1308-1991 MIL-STD-2120 28 GJB1438-1992 MIL-C-55302 29 GJB1438/1-1996 30 GJB1438/2-1996 31 GJB1438/3-2002 32 GJB1438/4-2002 33 GJB1438/5-2002 34 GJB438/140-1994 35 GJB438/141-1994 36 GJB438/142-1994 37 GJB438/143-1994 38 GJB1610-1993 MIL-STD-1669 39 GJB1611-1993 MIL-STD-1560 40 GJB1612-1993 MIL-STD-1651A(92) 41 GJB1717-1993 MIL-C-21097

【国家军用类标准】国军标标准

4.1 总要求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组织应: 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 2)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3)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4)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5)监视,测量(必要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6)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性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组织应接受顾客的质量监督。 组织应对外包过程进行评审,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监督外包过程的执行。顾客要求时,外包过程需经顾客同意。 适用时,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产品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工作过程。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1)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手册; 3)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4)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8 个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纠正措施过程,预防措施过程,质量信息,新产品试制 4.2.2 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 2)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3)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 4.2.4 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审签,工艺和质量会签,标准化检查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规定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保存的文件,并按规定归档。 4.2.4 记录控制 为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得到控制。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储存,保护,检素,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的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任务的组织,提供其他军用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可参照使用。 注 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 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0:2015,IDT) GJB 190 特性分类 GJB 368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450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0 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7 产品质量评审 GJB 908 首件鉴定 GJB 909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GJB 1269 工艺评审 GJB 1362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 GJB 1710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GJB 1909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 GJB 2547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2786 军用软件开发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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