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书写错误承兑证明

被背书人书写错误承兑证明
被背书人书写错误承兑证明

证明

付款行全称:

我公司收到贵行签发银行(或者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信息如下:

票号:

出票人全称:

收款人全称:

付款行全称:

出票金额:

出票日期:

汇票到期日: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在背书过程中,被背书人书写错误(或者被背书人排章加盖不清),正确应为:“”,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盼贵行予以解付,谢谢!

托收公司名

日期

(注明:以上信息必须跟承兑上完全一致;有的银行被背书人书写错误,需要签章更正,具体要求每个银行不一样,最好打电话确认)

承兑汇票背书证明

承兑汇票背书证明 证明 xxx营业部: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x张,票号为:xxx,票面要素如下: 出票日:xxx年x月x日 到期日:xxx年x月x日 出票人全称:xxx 出票人账号:xxx 收款人全称:xxx 收款人账号:xxx 票面金额:xxx 我公司在背书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操作不慎,在盖骑缝章和被背书人章时,印鉴章盖得模糊不清楚,情况属实,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请

贵行给予办理,谢谢! 特此证明 xxx xxx年x月x日 承兑汇票背书证明xx承兑行: 我公司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号码为xxxxx,金额为xxxxx 元,该票据流转情况如下:xxx---xxx---xxx---我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背书写错字,误将x字错为x字,特此说明,请贵行到期付款,由此造成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预留银行全印鉴 xxx公司 年月日 最好联系出票行因为写错字每个银行要求出的证明不一样 xxxx行: 兹有贵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xxxxxxxxx;票面金 额:xxxx万元整;出票日期:xxxx

年xx月xxx日;到期日期:xxxx年xx月xxx日;出票人:xxxxxxxxx;付款行全称:xxxxxxx;收款人:xxxxxxxx。 我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xxxxxxxxxx时,由于财务人员疏忽,被背书人栏书写时误将“x”字写成“x”字,特此证明,并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望贵行到期解付为盼。 您公司名称 xxxx年xx月xxx日 有张承兑快到期时,到银行办理,不小心把背书人写错,本应填写第个1背书人的位置,不小心写了第2个被书人,我刮了后,重新填写的,但是到期的时候,付款行将票给退了回来!该怎么办啊?是不是找我写错那两家背书人给予证明啊?如果他们拒绝给证明怎么办啊?? 答: 首先问承兑银行是不是写错名称的单位的前一家出证明.证明按以下格式xx银行xx支行:

承兑被背书人盖章错误怎么办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b11135648.html, 承兑被背书人盖章错误怎么办 承兑就是把支票这些给实现的方式,这个是要严谨的,不然的话可能会造成非常大的麻烦,要是背书人在盖章的时候,章都盖错了的,那么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呢。赢了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承兑被背书人盖章错误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章盖错了需要写证明,用线划掉,但最好先咨

询下银行柜台,需要付款行提供修正方法才好操作。 以下为证明材料: 证明 **行**支行: 我公司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出票日:贰零**年零**月**日 到期日:贰零**年**月**日 出票人:**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 收款人:**公司 收款人账号:********

金额:**元整(¥*****.00) 因我司财务人员失误,将此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将被背书人错盖成***,正确的应该是***,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请贵行到期解付,特此证明! 财务章法人章公章 **公司 2015年**月**日 承兑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承兑分类

承兑汇票背书样本及培训

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签章一致性: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银行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银行现行规定使用的专用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名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上述规定的,票据无效。 背书及要求: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贴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贴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贴单的粘接处签章。粘单的第一背书人就是票面的收款人,单位名称要完全一致。粘单必须是两栏式,三栏式的粘单已取消使用。 记名背书:要求出票时明确记载收款人名称后,该收款人作为最初的持票人,无论是作转让背书还是非转让背书,都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面额及期限: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为防止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的银行承兑汇票流入,各单位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严格审查,按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六查询的方式进行,谨防收取到伪造票据,造成资金风险。

汇票样本 银行承兑汇票分为正面和反面。 正面 1、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用于流通的是第二联,一联交给出票人、一联交银行留底,在柜台查询时银行人员核对的就是二、三联。 2、票据上的要素:出票人、出票人账号、收款人、收款人账号、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银行等。

背面 1、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贴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如何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大家都知道我国在金融方面是有很严格的规定的,不管是做有关金融的什么事都是有它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的,不然就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从而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体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究竟该怎样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出错的原因 (一)背书不规范。1、名称与印鉴不一致。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C的企业印鉴;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常见的是背书的前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B企业全称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变成了“XX股份有限公司”,或者B企业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多了“股份”两字。2、印鉴不清,汇票连续性无法辨认。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二)委托收款错误。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多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例如,委托收款行为A银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B银行的结算章。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三)背书转让给个人。《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解决办法 (一)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如前文述及的背书不致的问题,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企业,B企业又转让给C企业,但B企业背书转让给C企业时,在原本属于自己企业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企业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处理时可以通过三家企业的书面材料进行依法举证,证明C企业的票据权利,而承兑行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给予解付。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证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退票。对印章不清等问题,可以加强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沟通,让其了解银行业务运作流程,避免一些影响承兑汇票解付的主观因素。 (二)委托收款错误。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承兑汇票证明标准格式范本模板

承兑汇票证明标准格式范本模板 承兑汇票是需要开证明的,那你知道承兑汇票怎么开证明吗?下面给大家分享的承兑汇票证明模板,希望能帮到你! XX承兑行: 我公司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号码为XXXXX,金额为XXXXX元,该票据流转情况如下:XXX---XXX---XXX---我公司。 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背书写错字,误将X字错为X字,特此说明,请贵行到期付款,由此造成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预留银行全印鉴 XXX公司(公章) 年月日 致:XX银行 兹有我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为xxx,金额:xxx(人民币大写)。出票日期:200x年x月x日,到期日:200x年x 月x日,出票人:xxx。收款人:xxx。 由于贵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签发承兑汇票时,不慎造成 xxxx(结果),致使背书不规范。 特此证明,请贵行在票据到期时予以解付。我单位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XXX公司 200X年X月X日 (另附上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鉴)

**银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出票日:********,出票人:********,票面金额:********,收款人:********,收款人开户行:********,到期日:********。我单位是第*手背书人,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骑缝章处盖的不够清楚(或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瑕疵原因)。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正确的印章为:(把骑缝处该盖的章盖清楚一点)(或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瑕疵原因 的正确描述方式)。 落款:****公司(公章法人章) **年**月**日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承兑汇票证明模板↓↓↓↓↓

承兑汇票背书人写错怎么办

承兑汇票背书人写错怎么办 汇票作为全球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具有它特定的法律效力。作为一种全球通用的工具,在程序上肯定会特别的严谨,但是再严谨也有疏忽的时候,例如承兑汇票背书人写错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承兑汇票的程序要怎么办理呢? 一、什么是背书人?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二、承兑汇票流程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不在汇票上签章,那么则不产生票据责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兑,并不对收款人承担责任,只是对出票人违反约定义务;形成违约,从而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注意事项:汇票的承兑,只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适用。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也就不存在承兑行为。同时,出票人与收款人为同一人的对己汇票,也不需要进行承兑。 三、背书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主要目的是要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转让人的背书人一旦在汇票上签名,他就要承担以下两项义务:(1)须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所有后来取得该汇票的人保证该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2)须保证在他以前曾在该汇票上签名的一切前手的签字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与被背书人的 四、承兑汇票背书人写错应该怎么办? 1、划线更正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写错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写错(图) 深圳市XX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开具一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09年6月份。由于是手工填写,在书写其中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收款人“深圳XX 信电子有限公司”时不慎多写了一个“市”字,票面收款人全称成了“深圳市XX信电子有限公司”(如图)。但出票行深圳平安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区支行当时也未发现这一错误,给

予承兑。收款人深圳XX信电子有限公司在收票时也没有发现这一问题,在2009年5月4 日背书签章后才发现票面名称与自己公司名称不一致(如图)。出票人财务人员向金融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11135648.html,)咨询,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金融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11135648.html,)承兑汇票专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款人名称是汇票必须记载事项之一。该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深圳XX信电子有限公司”被写成了“深圳市XX信电子有限公司”,虽然仅仅是多了一个“市”,但已违反这一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持票人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汇票,票据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深圳XX信电子有限公司背书签章后,就造成了抬背不符,就不能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转让。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是出票人向承兑行请求退票了,并且承兑行还会要求出票人先进行公示催告。所以,企业在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时,一定要正确无误。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签章盖错位置(图)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签章盖错位置 2009年4月13日,浙江温州苍南县XX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有张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时,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在签章时出现错误,将本应该在第二背书栏签章,错误的盖

承兑汇票证明

承兑汇票证明 出票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0127 0181 8001 2014 2014 312 付款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收款人:济南吉财经贸有限公司 账号: 0000 0074 3003 7000 0057 8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舜南支行 出票日期:贰零壹贰年壹拾壹月贰拾壹日 汇票到期日:贰零壹叁年伍月贰拾壹日 由于我司财务人员失误,在背书时将“中国重汽集团五指山泺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财务章和“闫颖“的私(推荐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b11135648.html,)章没盖清楚,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 特此证明 我公司印章如下: 中国重汽集团五指山泺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26日 第二篇:银行承兑汇票证明格式 证明 xxxx银行 兹有我公司背书转让形式取得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

票壹张,票面信息如下: 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出票日期:付款行全称: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出票金额:汇票到期日: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背书转让时,将“xx财务专用章、xx法人章”,加盖不清晰,特此证明!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有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望贵行到期予以解付为盼! xx公司2014年11月22日 第三篇:承兑汇票证明格式 证明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营业部: 兹有我单位持有贵行签发的承兑汇票一份票面详情如下: 票号:xxxxxxxxx 出票人全称:xxxxxxxxx 收款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 出票日期:贰零壹壹年肆月壹拾玖日 汇票到期日:贰零壹壹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 付款行全称: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营业部 票面金额:xxxxxxxxxxx 由于我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在加盖“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时造成印章加盖的模糊不清。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请贵行到期后予以

票据瑕疵及处理措施

瑕疵票据 瑕疵票据主要分以下几个类型: 一。微小瑕疵票据 1、背书章和被背书相符,但背书位置偏离,压框或完全出背书栏框外。 2、背书公章和私章外框重叠。 3、票据正面记载事项或背面被背书栏未使用黑色或蓝黑色。 4、被背书书写不规范,辨认字迹困难,但无明显错字。 5、刻制的被背书人名称印章加盖时字样颠倒。 6、票据正面非必须记载事项存在瑕疵,且未得到承兑行认可。 7、粘单使用不规范 ①未使用两联式粘单、“背书人签章”字样印制成“被背书人签章”字样或无“背书人签章”字样。 ②粘单未按照标准规格制作,造成骑缝章压框。 ③没印“粘单”字样。 ④印刷“粘贴单”字样。 二。一般瑕疵票据 1、票据纸张缺乏完整性,缺边、缺角,但不影响票据正反面要素的验审。 2、背书章、被背书位置进入相邻栏内超过四分之一。 3、背书印章或骑缝章色浅模糊。 4、粘单撕过重粘,但骑缝章与被背书连续且被背书无涂改现象。(需逆光查看看粘单处) 5、同一栏中背书章重复加盖或被背书人名称重复书写。 6、背书日期不符合逻辑规则,前后不连续或存在涂改现象。 7、背书章与被背书不连续,票面已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做更改,但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签章更改和证明缺一不可) 8、出具的承诺函不规范。 9、粘单发生断裂,使用玻璃胶重新粘贴,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 10、票据记载事项为复写纸或机打非黑色或蓝黑色,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11、金融机构背书无汇票专用章,且未由相关责任人出具证明的。 三。重大瑕疵票据 1、票据有污迹造成正面要素或反面背书难以辨认。 2、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3、被背书添加或涂改,有错字、漏字、自造字现象。 4、背书或骑缝漏盖公章或私章。 5、同一背书人连续重复转让背书。 6、背书或骑缝章因叠章造成字迹难以辨认,或背书盖章存在模糊不清、缺损。

支票背书填错误怎么办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b11135648.html, 支票背书填错误怎么办 一、支票背书错误怎么办? 支票分为几种,只有现金支票不能够背书转让。当当事人在背书转让的支票上对背书转让的支票出现填写错误时,当事人只能够要求从新开一张支票在从新背书转让,把手上的背书错误的支票作废。 二、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 a公司开出转账支票一张给b公司,b公司将其转让给我司。正面收款人写的是b公司的名字,背面什么章也没有。我公司应该如何进账?进账单出票人是a还是吧?如果支票正面收款人没填可以直接写我公司名称吗?直接当成a公司开给我公司的支票来处理吗? 在背面的“背书转让”栏里面完整填写你司名称,然后在粘单处贴上粘单。粘单缝隙处,加盖贵司银行整套预留银行印鉴章,在粘单上的背书栏里在盖一套公司银行印鉴章,如果要开户银行托收,就写全委托收款信息,拿到你的开户银行托收就可以了。“粘单”

一般银行对公柜台都可以索取的。文字描述太抽象,不知道能否看明白。最好拿上支票到银行柜面让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因为,一旦背书盖错章或者写错字就作废了,所以,最好谨慎。以免带来公司帐务回款麻烦。 三、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

需要银行承兑汇票证明的情况汇总

需要银行承兑汇票证明的情况汇总 一、背书人签章处: 1、加盖不清晰: 财务专用章加盖不清晰(重影、模糊等等) 私章加盖不清晰(重影、模糊、书写不规范) 2、加盖不规范: 压框(私章压框、财务章压框) 重复加盖(私章重复加盖、财务章重复加盖 二、帖粘单处骑缝位置: 1、加盖不清晰: 财务专用章加盖不清晰(重影、模糊等等) 私章加盖不清晰(重影、模糊、书写不规范) 2、加盖不规范: 压框(私章压框、财务专用章压框) 重复加盖(私章重复加盖、财务章重复加盖) 印鉴章未骑缝(私章未骑缝、财务章未骑缝) 三、被背书人名称: 1、加盖不规范:压框、重影、模糊 2、书写不规范:书写潦草、不清晰正确的为某某 3、书写有误:误写为某某,现已划线更正,正确的为某某 四、粘单出现的各种问题: 1、要素缺失的:粘单没有粘单2个字,需要双方处证明,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刻一个粘单2个字的印章,用黑墨水印上。 2、其余要素缺失的:粘单上没有文字,只有表格,也属于大问题,除非能将字打上去,要不需要双方公司出证明。证明要写使用了不规范的粘单,粘单上缺少被背书人、和背书人年月日等信息,我公司承诺此背书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都由本公司承担。望贵行予以托收。 3、粘单有撕毁痕迹:比如粘单边缘粗糙,或者边缘特别窄,或者粘单粘贴过多,导致骑缝位置加盖有问题,还有切割痕迹,还有断开在粘上的,都需要出

情况说明,不仅仅骑缝位置的公司要出证明,个别小银行还要上家企业出具证明我公司和某某公司有真实贸易往来,该票据确实是由我公司背书给某某公司的,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都由本公司承担。望贵行予以托收。 五、票面瑕疵的问题: 1、开户行打错字、出票企业重复加盖印章 2、缺少复核章 3、缺少银行公章(盖的其它印章或合同章) 4、融资票据,票面和粘单有回头的,不管是经过多少个企业有回头,都不能贴现,只能到期托收。 由于这些原因多数是不能贴现的,只能到期托收。 接下来,票据宝小编简单了解一下托收规范 1、若因各种原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办理托收的,持票人应出具逾期托收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托收。并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持票人承担”,说明应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2、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后,由票据中心经办人员审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有效、有无需要处理的瑕疵后,在托收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第一联由持票人保存,以便查询款项托收事宜,第二联由持票人托收银行保存,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第三、四、五联与汇票寄往付款行,等待到期收款。 3、托收行经办人员应妥善保管邮寄凭证,并及时匡算邮程,电话联系付款行查询是否收到托收汇票,有效监督汇票去向,防止汇票遗失。

承兑汇票逾期证明 模版

承兑汇票逾期证明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逾期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xx银行xx支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出票日:,出票人:,票面金额:,收款人:,收款人开户行:,到期日:。我单位是第X手背书人,由于第X背书印签模糊,开具证明以致该承兑汇票延期,现带上第一背书开具的证明,请予以支付。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 公司贰零壹壹年肆月壹拾日 盖三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开头写票面的要素,如我单位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金额@@@@出票日,到期日,付款人,收款人等要素,然后说由于该笔汇票有问题造成退票,我单位在联系解决的过程中时间过长,超过了该笔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特此说明,望给予解付,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然后落款加公章加财务章加法人章就OK了。 最后一句责任的问题一定要写的,因为票据过期银行是不给解付的,但是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明就可以,但是会产生纠纷,所以一定要说明责任由公司负责与银行无关银行才能解付。一定要写这句,呵呵虽然不是你们公司的问题,奇峰章不清是你接到票时你没审核出来银行就可以说是你的问题,所以你得找相关单位出证明才过期的。呵呵总之记住,银行承兑汇票的一切说明最后必须有这句话~~~aa银行: 我单位收到一张贵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日期X年X月X日票号XXXX 发出单位XXX 收款单位XXX 金额XX元承兑到期时间X年X月X日因.....(延期的原因)超过承兑日期,请贵行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有我单位承担。

XXXXXXX单位(单位公章财务章名章) 年月日 证明 **支行: 我公司持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要素如下: 汇票号码:(GA/01)****; 出票人全称:**公司; 出票人账号:**; 收款人全称:**有限公司; 出票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出票日期:贰零零柒年壹拾贰月壹拾肆日; 到期日期:贰零零捌年零陆月壹拾肆日。 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在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未能及时提示贵行付款,若由此失误引起的经济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望贵行予以办理为盼,谢谢~特此证明~ 财务章: 法人章: 公章: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明 XX支行(付款行全称): 我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具体明细如下: 出票日期:20XX年XX月XX日到期日: 20XX年XX月XX5日 票号: XX/01 XXXXXXXX 出票人: XX有限公司 收款人: XX有限公司

承兑汇票证明(完整版)

承兑汇票证明 承兑汇票证明 第一篇: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 证明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由贵行开出的承兑汇票: 号码: 3130005222395151 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出票人: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0127 0181 8001 201X 201X 312 付款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收款人: 济南吉财经贸有限公司 账号: 0000 0074 3003 7000 0057 8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舜南支行 出票日期: 贰零壹贰年壹拾壹月贰拾壹日 汇票到期日: 贰零壹叁年伍月贰拾壹日

由于我司财务人员失误,在背书时将“中国重汽集团五指山泺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财务章和“闫颖“的私章没盖清楚,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 特此证明 我公司印章如下: 中国重汽集团五指山泺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X年03月26日 第二篇: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格式 证明 xxxx银行 兹有我公司背书转让形式取得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信息如下: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出票日期: 付款行全称: 收款人全称: 收款人账号: 出票金额: 汇票到期日: 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背书转让时,将“x x财务专用章、xx 法人章”,加盖不清晰,特此证明!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有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望贵行到期予以解付为盼!

xx公司201X年11月22日 第三篇: 承兑汇票证明格式 证明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营业部: 兹有我单位持有贵行签发的承兑汇票一份票面详情如下: 票号: xxxxxxxxx 出票人全称: xxxxxxxxx 收款人全称: xxxxxxxxxxxxxxxx 出票日期: 贰零壹壹年肆月壹拾玖日 汇票到期日: 贰零壹壹年零壹拾月壹拾玖日 付款行全称: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营业部 票面金额: xxxxxxxxxxx 由于我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在加盖“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时造成印章加盖的模糊不清。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

银行承兑汇票要求

通知 为规范公司业务员收款,现提出以下要求: 业务员收承兑时,必须要求客户在银行承兑背书处加盖背书,加盖财务章,法人章(背书的最后一手应是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客户,不能将上家的汇票不经背书直接给我公司,这样的汇票是不合法的,且不能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检查要点 一、手数要求:背书手数越多,判断越困难,如果其中一手背书或签章出现问题,需要补办的手续越多; 一、汇票票面要求整洁,无破损、污点,粘单与汇票大小一致,粘贴紧密; 二、票面正面检查: 1.票面整洁、无涂改现象, 2.年月日书写规范:如2011年2月10日,正确书写为贰零壹壹年零贰月零壹拾日,不能简略(1、2、10月前 加零;1-10、20、30日前加零), 3.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4.出票银行(付款)印章加盖清楚,特别是行号清晰,且无断口、重影、模糊等情况, 5.核对收款人名称与出票人签章是否一致, 6.核对收款人名称与第一背书签章加盖是否一致, 7.出票人加盖印章要清晰,且无断口、重影、模糊等情况, 8.如直接收款人为我公司,应核对名称、开户行及帐号是否正确。 三、背书检查: 1.背书是否连续,如:A-—B——C,不能A——C, 2.盖章规范: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应在背书人签章规定的规定的方框 内,日期可不填写, 3.盖章加盖要清晰,且无断口、重影、模糊等情况, 4.被背书人填写要清楚,书写要规范(如没有填写可以), 5.背书的最后一手应是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客户,不能将上家的汇票不经背书直接给我公司,这样的汇票是不合 法的,且不能背书。 四、背书粘贴要求: 1.粘贴要规范,一般一个粘贴单只能背书二手,如超过2 手需要再做粘贴单,大小需要与汇票一致; 2.粘贴单上要有“粘单”二字; 3.粘单与汇票、粘单与粘单之间粘贴要紧密,且需要骑缝章(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 4.骑缝章加盖:清晰、无重影、模糊、分裂等现象; 五、说明的检查和要求: 针对以上检查情况,凡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均需要补文字说明,票面基本内容:票号、出票日期、金额等,并注明原因,主要一点是“愿对以上产生的结果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加盖印章: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盖章同样要清晰、且无断口、重影、模糊等情况。 天津元华友汇包装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相关事由及转让的一些问题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相关事由及转让的一些问题 随着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日益增多,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与委托收款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人们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规定不了解或印鉴上的问题,使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变得困难起来;许多银行承兑汇票因背书或委托收款出错导致了票据的不能解付。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可见,规范解决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出错的解决办法势在必行。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 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

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作为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排除假银行承兑汇票的可能,主要审查: 1、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单处签章。 2、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出错,直接导致了承兑的不能解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及相关法律,与读者商榷下列解决办法: 1、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

银行承兑汇票证明模板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会计部: 兹有我公司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承兑汇票壹张,该票据具体资料如下:票号:30200053/226091xx 出票日期:2012年12月11日 出票人全称:山东XX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73720101826002148XX 付款行全称: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会计部 汇票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汇票到期日:2013年06月11日 收款人全称:山东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人帐号:16170102090249538XX 收款人开户行:工行莱芜分行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背书是财务章和法人章加盖不清楚。现我公司郑重声明: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请贵行给予解付为谢! 特此证明 我公司印章如下: 鞍山XX冶金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兹有我公司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承兑汇票壹张,该票据具体资料如下:票号:31300051/253708XX 出票日期:2012年09月26日 出票人全称:江阴市XX钢管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040101200300005XX 付款行全称:南京银行无锡分行 汇票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汇票到期日:2013年03月26日 收款人全称:江阴市金属制管厂 收款人帐号:6406010400049XX 收款人开户行:农行江阴市夏港支行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被背书人时骑缝财务章和法人章加盖不清楚,我公司郑重申明: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请贵行给予解付为谢! 特此证明 我公司印章如下: 佳木斯中化XX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会计清算部: 兹有我公司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承兑汇票壹张,该票据具体资料如下:票号:30200053/22442811 出票日期:2013年02月18日 出票人全称:四川XXXX有限公司 出票人账号:741101018240001XXXX 付款行全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会计清算部 汇票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零贰元陆角肆分 汇票到期日:2013年08月18日 收款人全称:绥芬河市XXX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650101283000XX 收款人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在背书时被背书人栏书写不规范(书写错误),正确的被背书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申明: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请贵行给予解付为谢! 特此证明 我公司印章如下: XXXX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九条需要注意的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九条需要注意的事项 1、所有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的签章,不能重叠,并且字迹清晰、完整。 2、银行承兑汇票粘单应使用人民银行样式粘单,大小与人民银行规定的要求相仿。 3、票据背书转让使用日期应按先后顺序,不可颠倒。 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 5、在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过程中,不应出现重复背书(前后连续两手背书、被背书完全一样),否则视为无效背书。 6、更改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既要符合法定手续,又要由具有法定更改权限的人在原更改处签章证明,才能更改票据上法定允许更改的记载事项。 7、更改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必须是票据法规定可以更改的事项。《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这些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记载事项的,该票据无效。除此三项不得更改的记载事项外,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都是可以依法由原记载人更改。

8、银行承兑汇票更改者必须具有更改权,否则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法》规定,票据上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有权进行更改。一般来说,原记载人的更改,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在票据作成后、交付之前,出票行为的原记载人可以自行更改自己所作的记载事项;其二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之后,所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都会变成票据行为中的原记载人,也就可以依法更改自己填写的某些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但怎样更改,能否反复更改原记载事项,票据法并未明确规定。 9、银行承兑汇票更改时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主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无涂改,票面无破损。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及银行承兑汇票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中字迹清晰。 二、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盖章方式是在背书框中央空白处加盖印鉴章。印鉴章要清晰,印章内字迹不得缺损。 三、银行承兑汇票如因印鉴章模糊,需续盖的,原则上续盖章仍需盖在框内空白处,若因框内空白处盖不下第二枚章,印鉴章超出框外,则印鉴章需与背书框的下框线相交,背书人印鉴章不得悬于框外。

承兑转让证明-证明范

承兑转让证明-证明范本 第一篇:承兑转让证明 1、把承兑汇票拿回来,背书一下就不用写证明了。 2、如果写证明就这么写: 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与××公司,于××年××月××日,进行××买卖,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承兑汇票号码:××,承兑汇票金额:××元,出票人:××,承兑行:××,我公司前手背书单位:××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日期 第二篇:承兑转让证明 承兑转让证明1、把承兑汇票拿回来,背书一下就不用写证明了。 2、如果写证明就这么写:

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与××公司,于××年××月××日,进行××买卖,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承兑汇票号码:××,承兑汇票金额:××元,出票人:××,承兑行:××,我公司前手背书单位:××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日期 商业活动的大额交易中,企业越来越多的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那么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呢?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设权货币证券,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是一种可流通的支付工具。《票据法》第十九条给出的定义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这就赋予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能力。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具良好的流通性,所以一经出具,往往会在到期日前在多笔交易中被不断转让。但是在

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缺乏票据法知识,或一方有欺诈故意,不按《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转让,常常会出现转让无效的情况,使受让人无故遭受巨大损失。 那么怎样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交易中避免这种风险呢?这就要求受让人一定要具有风险防范意识和相关的票据法知识,能够识别票据的真伪和转让的有效性。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方式《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即转让权,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转让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流转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第三十一条规定“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这两条法律规定明确了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方式为背书和其他合法方式。背书转让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即为有效转让,因为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足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汇票,持票人则必须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相对于背书受让的票据权利行使起来会麻烦很多,这种情况最终大多都会走上诉讼之路,由法院来确认受让人关于其合法取得汇票的举证是否有效。所以为了交易的安全快捷,交易双方最好的选择还是应当按照合法的背书方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 如何背书才合法有效呢?按照《票据法》第二十七至三十六条的规定,背书必须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的背书栏内书写背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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