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欧盟CE认证

阀门欧盟CE认证
阀门欧盟CE认证

在承压设备指令97/23/EC中阀门属于管道元件,并根据相关技术参数将其划分为I类、II类、III类三个风险等级。因此,无论其以何种方式分类都可依据该指令对指定的阀门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一、流体

(1)流体状态:气体或液体。在阀门最高工作温度下,若流体的饱和蒸汽压(表压)不超过0.5bar,则视为液体,否则应视为气体。

(2)流体分组:第一组或第二组

第一组为易燃、易爆、有毒或高氧化性等危险性流体;

第二组由第一组以外的流体组成,包括水蒸气。

二、阀门最高工作压力PS

三、阀门公称直径DN

根据上述信息,在97/23/EC指令附录II中选择相关的分类图号对阀门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合格评估模式选择

制造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格评估模式。根据阀门类别,制造商可以选择由授权机构监督的质量体系,或完全第三方检查,或二者的结合体系。适合的情况下,制造商可以选择更高类别的评估模式。

用于不同风险等级阀门的评估模式

向授权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申请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 制造商名称、地址

— 产品信息

— 标准依据

— 未向其他授权机构提交过相似申请的书面声明

— 技术文件、质量体系文件

技术文件

无论选择何种评估模式,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制造和操作等做为产品的基础性资料必不可少,具体内容为:

— 产品整体描述;

— 零件、装配部件的设计及制造图纸和图表;

— 对图纸和操作的必要描述和解释;

— 设计制造全部或部分采用的标准清单,未使用协调标准时,应给出为使设备满足指令基本要求所采取的措施;

— 设计计算和试验结果;

— 试验报告(对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评审模式由国内有ISO IEC 17025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也必不可少)。

质量体系文件

制造商必须使用系统、有序的书面文件,以质量方针、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形式,给出所采用的要素、要求和规定。质量体系文件必须保证质量程序、计划、手册和记录的一致性。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质量体系必须给出完整的说明:

— 质量目标、组织机构、与设备质量有关的管理者的权力和义务;— 采用的制造、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方法和系统化措施,特别是永久性连接的工艺;

— 制造前、中、后期所做的检测和试验,以及频率;

— 质量记录,如检测报告、试验数据、标定数据、有关人员,特别是永久性连接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认可报告;

— 达到质量要求的监督方法,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措施。

我们的工作

— 对97/23/EC法规的介绍

— 协助完成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及建议评审模式;

— 指导完成产品技术文件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准备;

— 对产品技术文件及质量体系文件进行初步审核;

— 产品现场测试;

— 申请材料汇编;

— 向机构总部提交申请材料;

— 跟踪资料审核进度及问题反馈;

— 签发证书;

— 后续年度审核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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