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工作职责

监督员工作职责

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开展入户走访,直接向群众了解民生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涉及的民生领域问题进行监督,重点对农村(城市)低保、救灾救济对象评定、补助款物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危房改造、水利项目建设等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做好工作纪实,把入户走访情况以日记的形式进行记录。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上报镇正风肃纪监督组,根据线索重要程度,也可以直接上报县纪检监察局;

四、完成县纪检监察局、镇正风肃纪监督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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