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方案9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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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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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房城建筑质量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目录

1、工程概况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3、监测目的和依据

4、监测内容及项目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6、监测方法及精度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泰州市****基坑监测方案

1、工程概况

根本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新328国道以北,经一路以东)

总用地面积:75753 平方米

本单位建筑占地面积:777.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378.8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7层地下:2层

建筑高度:20.90

工程使用年限:50年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7度

主要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第4.2.1表1

基坑工程类别中规定该基坑为二级基坑。

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土质第1层为表土,工程性质差,第2层为粉土,工程性质

一般,第3层为粉砂,工程性质良好,第4层为粉质粘土,工程性质良好,第5层为

粘土,工程性质良好,第6层为粉质粘土,工程性质一般,第6-1层为粉土,工程性

质一般,第7层为粉质粘土,工程性质良好,第8层为粉土夹粉质粘土,工程性质一般,第9层为粉土夹粉砂,工程性质一般,第10层为粉细砂,工程性质良好,第11

层为粉质粘土,工程性质良好。

该基坑支护东侧采用双排钻孔灌注桩的支护形式;北侧采用放坡;其余两面采用

钻孔灌注桩+预应力锚索支护形式;基坑周边采用三轴搅拌桩全封闭止水帷幕。

周边环境现场查勘状况:基坑的东侧为青年南路,南侧为济川路。

3、监测目的和依据

3.1、监测目的

3.1.1根据监测结果,发现可能发生危险的先兆,判断工程的安全性,防止工程破坏事故的发生,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3.1.2以基坑监测的结果指导现场施工,进行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

3.1.3为设计人员提供准确的现场监测结果使之与理论预测值相比较,用反分析法求得更准确的设计参数,修正理论公式,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原有的设计方案,以指导下阶段的施工,确保地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为其它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参考。

3.1.4通过对基坑的现场监测,验证基坑工程保护方案的正确性,及时分析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

3.2、编制原则

3.2.1 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过程中,每个分步开挖的空间几何尺寸和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与周围墙体、土体位移即三维空间的各种变化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就反映了基坑开挖中时空效应的规律。

3.2.2 基坑开挖是基坑卸荷过程,由于卸荷而引起坑底土体产生以向上为主的位移,同时也引起围护墙在两侧压力差的作用下而产生的水平方向位移和因此产生的墙外侧土体的位移。基坑变形包括围护墙的变形、坑底隆起及基坑周围地层移动等。

3.2.3加强监测工作可以可靠而合理地利用土体自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控制土体位移的潜力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深基坑施工中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3.2.4基坑施工土体变形影响范围(一般约为2倍基坑开挖深度)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基坑本身作为本工程监测及保护的对象。

3.3、基坑监测依据:

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或地方规程一览表

是国家现行标准,质量负责人将随时检查技术规范的更新情况。

4、监测内容及项目

根据规范规定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本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采用仪器监测和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仪器监测项目有圈梁顶水平、竖向位移、地下水位、桩、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各项目的监测点位布置图附后)。

4.1监测内容:

①圈梁顶部水平、竖向位移的监测:从圈梁顶面基坑阳角处起西侧布设7个位移监测点,在南侧布设9个位移监测点,在东侧布设10个位移监测点,合计布设26个测点,在基坑施工期间进行变形测量,控制变形速率和累积变形量,保证基坑的安全。

②坑外地下水位监测:在止水帷幕外侧2m处,沿基坑周边布设19个水位观测孔,孔深18米,在基坑施工期间进行水位测量,控制基坑水位变化。

③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从基坑西侧布设5个水平位移监测点,在南侧布设5个水平位移监测点,在东侧布设6个水平位移监测点,共布设16个测点。测斜管的长度大

于围护灌注桩深度,在基坑施工期间进行土体内部水平位移观测,控制土体内部水平位移变化。

拟布设监测点数量一览表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5.1本工程布设的基准点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并能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围护体系的变化情况,具体基准点的布设如下:

(a)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在测区外布设4个基准平面控制点,在测区内拟布设8个工作基点,工作基点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b)在测区外布设4个基准高程控制点,在测区内拟布设8个工作基点,工作基点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5.1.1圈梁水平位移点的布设

(a)本工程按设计要求需要在圈梁顶布设水平位移观测点,观测点标志采用道钉,用冲击电钻钻孔,将标志埋入其中,采用水泥胶浆固定。

(b)在道钉的位置标注明显的红色数字标示,周围砌设保护井,以免遭受损坏。

5.1.2竖向位移点的布设(与水平位移为共用点)

(a)本工程按设计要求需要在圈梁顶布设竖向位移观测点,观测点标志采用道钉,用冲击电钻钻孔,将标志埋入其中,采用水泥胶浆固定。

(b)在道钉的位置标注明显的红色数字标示,周围砌设保护井,以免遭受损坏。

5.1.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的安装

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的测斜管需要埋设于土体内,安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钻孔:孔深大于所测围护结构的深度5~10m,孔径比所选的测斜管大5~10cm。在土质较差地层钻孔时应用泥浆护壁。

(b)接管:钻孔作业的同时,在地表将测斜管用专用束节连接好,并对接缝处进行密封处理。

(c)下管:钻孔结束后马上将测斜管沉人孔中,然后在管内充满清水,以克服浮力。下管时一定要对好槽口。

(d)封孔:测斜管沉放到位后,在测斜管与钻孔空隙内填人细砂或水泥和膨润土拌和的灰浆,其配合比取决于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和地质情况。刚埋设完几天内,孔内充填物会固结下沉因此要及时补充保持其高出孔口。

(e)最后检验:在监测前,应对测斜管作一次检验,检验测斜管是否有滑槽和堵管现象,管长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堵管现象要做好记录,及时进行疏通。如有滑槽现象,要判断是否在最后一次接管位置。

5.1.4地下水位监测: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监测坑外地下水位的水位管需要埋设于三轴搅拌桩全封闭止水帷幕外,施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在埋设点上用钻机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大于正常水位5.Om),逐段安放水位观测管,接头处采用自攻螺丝拧紧,并用胶布密封。安放完毕后用中粗沙和碎石子回填,直到钻孔孔隙密实为止并用混凝土封口。

(b)水位管采用外径53mm,内壁50mmPVC水位观测管,管底密封,底部一节按螺旋方向交错开直径为5mm的圆孔,圆孔间距为60mm,底部一节采用80目的尼龙网封孔,以便于地下水的渗入,进行地下水位监测。在布设时建立初始读数,在基坑开挖当日起实施监测。

5.2观测标志保护

在施工期间,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无误,现场观测点标志的保护也是一个重要环节。除监测单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外,也请业主协调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协助监测单位保证监测点标志完好,观测点标志破坏后能及时恢复,使监测工作不受影响。

6、监测方法及精度

6.1监测方法

6.1.1水平位移监测:

(a)利用测区内的8个工作基点,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极坐标法等;当测点与基准点无法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本次采用小角度法进行测量。

(b)其测量方法如下:利用精密经纬仪精确地测出基准线与置镜点到观测点视线之间所夹得微小角度αi,并测量测站点与置镜点间的距离Si,按下式计算偏移值:li=αi.Si/ρ式中Si为端点A到观测点Pi的距离,ρ=206265;

6.1.2顶点、道路、管线及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

(a)利用测区外的4个基准高程控制点及测区内的8个工作基点,对各段的监测点采用几何水准的方法进行监测。

(b)其测量方法如下:采用苏州一光DSZ2精密水准仪及配套的2M铟瓦水准尺,观测路线要求闭合,以保证测试数据的精确;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

6.1.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测斜管应在开挖前的3~5天内复测2~3次.待判明测斜管已处于稳定状态后,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始值,开始正式测试工作:

(a)首先在预定位置埋设足够深铅直的测斜管,管内有互成90。的四个导槽,使其中一对互成180。的导槽与土体变形方向一致(与基坑边垂直)。

(b)放入带有导轮的测斜仪沿导槽滑动,由于测斜仪能反应出测管与重力线之间的倾角,因而能测出测斜仪所在位置测管在土体作用下的倾斜度θi,换算成该位置测斜仪上下导轮间(或分段长度)的位置偏差△d:

△d=Lsinθi 式中,L为量测点的分段长度。自下而上累加可知各点处的水平位置:d=∑Lsinθi 与初次位置测值相减即为各点本次量测的水平位移。

测斜仪原理图

6.1.4地下水位监测:

(a)地下水位测量是采用水位计测量地下水和测水管管口的距离,即水深;水位计一端接有探头,另一端接有指示表,两者通过钢尺连接,钢尺上有长度尺寸,当探头接触到水时指示表会有变化,可以从钢尺上可以读出尺寸,即水深。

(b)监测地下水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水位管在基坑开始降水前至少1周埋设,且宜逐日连续观测水位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2监测精度

6.2.1本次监测精度按二级变形测量等级要求执行,其精度指标要求如下表:

(a)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a)方向观测法的观测限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1根据委托方要求,拟订监测阶段为:从基坑工程施工前一周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

7.2开挖期间:该工程拟采取分段施工,按每段的施工进度,当开挖≤5m时,每3-5天监测一次;当开挖>5m~浇好底板时,每1-2天监测1次;当浇好底板后14d内,每3-5天监测1次;浇好底板14d后,每5~10d监测1次。

7.3观测次数:按日历天220天计算基坑监测合计观测50次。若发现异常及甲方要求,可临时加密量测次数并增加相应台班数。

7.6监测频率可在上述基本次数基础上按监测结果及工程要求进行协调。

7.7基坑开挖施工阶段深基坑支护安全监测随着施工的进展,各时段对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影响的程度不一,其监测要求亦不同。鉴于各阶段监测控制的侧重点不同,我们拟按下述四个阶段进行监测:

第一阶段为深基坑5m以上开挖期间、第二阶段为深基坑5m以下开挖阶段、第三阶段为地下工程施工阶段、第四阶段为地下建筑建成到土体回填期间。按阶段具体预估观测次数如下表:

8.1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的控制要求。

8.2基坑监测报警界限:

根据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基坑的主要监测项目的报警警戒值如下表:

关单位,并应采取应急措施。

8.3异常情况监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下列一些异常情况,应加强监测。

(a)雨季:加强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必要时在土方开挖放坡面增设边坡位移监测点。

(b)围护渗漏:加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渗漏处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

(c)地面裂缝:加强对裂缝处沉降监测、裂缝附近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

(d)监测数据持续报警:加强监测频率,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8.4应急预案

(a)达到报警值的80%,在监测日报表上作预警记号,口头报告管理人员;

(b)达到报警值的100%,除在监测日报表上作上预警记号外,写出书面报告和建议,并面交管理人员;

(c)达到报警值的110%时,除在监测日报表上作预警记号外,写出书面报告和建议外,应通知主管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调查,召开现场会议,研究应急措施。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9.1监测初始数据必须观测3次,取其平均值,以提高可靠性。

9.2水准测量采用闭合环或往返闭合观测方法。

9.3观测数据不能随意涂改。

9.4结合沉降观测特点,操作时采取固定仪器,固定人员,固定观测路线,固定观测时间,减少系统误差,增加各次观测成果的可比性。

9.5每次观测后应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分析或复核,以保证观测数据可靠准确。

9.6各监测项目变形量或测量值接近报警值时,及时报警,并提醒业主及有关单位注意。

9.7监测数据的提交分日报表、月报表、最终监测报告;量测数据及时用微机整理,打印成表格一式两份在下一次量测前交给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分析使用,同时提交电子档监测记录。

9.8对发现的异常现象及达到设计单位所定的预警指标时,可以先口头通告建设、监理等有关方面,当天随即及时提供整理完成的书面通告并提交量测数据,以备有关方面采取工程抢险措施和处理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影响时参考使用。

9.9监测结束阶段监测成果资料按以下内容提交:

①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②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③阶段性监测报告。

④监测总结报告。

9.10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监测合同和方案进行,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成果和评价及时提交给委托方。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10.1组织机构:本监测项目将设置管理,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岗位,技术负责人对全面的技术问题负责,质量负责人对涉及监测工作质量的人员,仪器设备,技术标准等问题负责。

10.2设立“监测管理组”和监测信息整理分析组:监测管理组负责监测工作,进行日常安排,组织和协调管理;监测信息整理分析组负责整个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处理工作。

10.3考虑到本次监测的工作量大,监测项目多,技术水平高,又必须十分熟悉基坑周边环境各种情况。我们明确承诺将与业主、设计方以及施工方紧密协作,共同圆满完成监测任务。

10.4为确保基坑监测的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地为有关方面提供检测数据与信息,保证基坑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部组织了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一批监测技术管理人员开展监测工作,具体配备4人进行专业性的专项监测。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1.1为了确保各项监测项目的精度,投入的仪器必须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并按规定内容检查标定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做记录归档。遇特殊情况(如受震、受损)随时检查、标定。不合格仪器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11.2仪器设备:本次监测计划投入各种先进的设备,完全能满足各监测项目的要求,且均经过检测合格,具体设备配备见下表:

监测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12.1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12.1.1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12.1.2加强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2.1.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分工明确,不准串岗操作;强调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时刻注意空中、脚下,不得在天吊、塔吊的吊物下通过,注意脚下安全;在基坑边缘行走时,如无防护栏则应佩戴安全带,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

12.1.4仪器设备进入工地后,监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确保仪器的安全。

12.1.5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

12.1.6项目负责人定期对安全进行检查,安全部不定期对安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责命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得进行监测工作。

12.1.7文明生产

(a)遵守现场文明生产的有关要求;

(b)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相关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工作,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12.2质量保证

12.2.1监测方案需经有关单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才可执行。

12.2.2仪器设备应经计量部门检定。

12.2.3监测过程中,从测点埋设及保护、测线布置、原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提交等所有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技术规程、规范。

12.2.4监测报表提交前,需经现场监测人员应自检,项目负责人复检,检核无误方可提交。

12.2.5监测工作期间,现场应有人值班,配合施工进度。

12.2.6现场实际负责监测工作实施的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质。

12.2.7准时参加工地各项会议,积极加强与各参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监测现场所有来往文件按规范格式作好书面签发记录。

12.3监测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3.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总体规划,接受业主的任务委托;

12.3.2从宏观上组织实施监测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12.3.3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处理;

12.3.4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状况,掌握监测工作的总体进度;

12.3.5定期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及职工健康情况。

12.4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4.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测工作的技术问题;

12.4.2组织监测技术人员进行监测技术问题的分析讨论;

12.4.3参加业主等有关方面组织的重要技术会议;

12.4.4掌握和了解监测工怍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2.4.5签发监测报告及监测工作技术文件。

12.5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5.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理有关监测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12.5.2负责监测人员素质、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材料及技术资料的宏观质量控制工作;

12.5.3负责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

12.5.4掌握监测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

12.5.5督促各监测组提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目标;

12.5.6对监测各组及监测人员的质量状况做出评价,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12.6监测信息分析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12.6.1全面负责监测数据的汇总及信息整理分析工作;

12.6.2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12.6.3配合技术负责人组织总报告的编写工作;

12.6.4督促各监测组上各种监测信息,对监测频率的增减提出要求;

12.6.5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监测信息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12.6.6组织监测信息的分析、讨论。

12.7监测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12.7.1负责本项目监测组日常实地监测工作;

12.7.2负责本监测组仪器设备的用前用后检查及日常保管、保养工作;

12.7.3负责本监测组监测数据的初步整理分析工作;

12.7.4负责本监测组监测原始记录资料的保管工作;

12.7.5及时向管理部、信息分析组汇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12.7.6负责各项目管理制度在本监测组的落实。

12.8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12.8.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岗位责任制;

12.8.2项目部每月对监测管理技术人员以及监测组测量人员进行一次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首先脱离岗位,限期整改;

12.8.3.各部门之间必须加强团结、互相配合,提高办事工作效率,以促进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影响监测工作进度的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措施;

12.8.4.监测人员监测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服从工作分工与安排;

(b)认真做好各项目的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c)原始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必须妥善使用仪器设备;

(d)未经同意不得将监测数据向外界泄露;

(e)尊重监测过程中所接触的有关单位人员,秉公办事,礼貌待人;

12.8.5.监测管理人员必须按业主代表的要求及标准文件的规定及时上报监测报表,通报监测工作的进度情况;

12.8.6.各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主动与所测对象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争取对方的配合和支持,如确有困难出现应及时通知管理部;

12.8.7.出监测组负责人组织核查与初步分析,并及时上报管理分析部;

12.8.8.严禁在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项目部将对造成监测工作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处以行政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追究责任。

12.8.9.任何监测原始记录及监测数据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基坑竣工后一年。

附件1 施工监测流程图

附件2 监测点位布置图

附件1

施工监测(控制)流程

福建涵江大地香港城基坑施工监测方案附件2

页脚内容18

福建涵江大地香港城基坑施工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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