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辽宁定额: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当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或是使用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的项目,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于这部分的费用未予明确,从而导致在工程结算时,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调整容易引发各种争议,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标文件开始就应明确相关费用的计价方法。

在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是其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招标文件一般都会明确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费用自理,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一、工程用水电的性质及内容

工程用水电包含施工用水电及生活用水电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由业主承担,不同的是前者一般应按实际用量或定额分析用量进行计量,后者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

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定额含量计价并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建标(2003)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等,而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其中的燃料动力费包括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所以合理施工的施工用水电费(通常按定额含量标准计算)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一部分,,应该由甲方承担

生活用水电费入企业办公用水电及工人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电也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中规定工程造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即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等;措施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

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明确区分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内容组成。现场施工用水量主要包括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砌砖、楼地面、抹灰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用电内容则包括主要用电设

备如塔吊、砼泵送机械、木料加工设备、潜水泵、振动器、电焊机、灰浆拌合机、断钢机、夜间施工照明等主要施工机械。其余施工现场施工企业办公用水电及施工工人生活用水电则为生活用水电费用内容组成。

二、工程用水电费用的招投标计价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乘以政府定额中的含量汇总用量并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计价,生活用水电费用则以政府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率及临时设施费率计价;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乘以企业定额中的含量汇总用量并以招标文件指定的价格计价、生活用水电费用则由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制定的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进行竞争性报价。两者中工程用水电均应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规费、营业税金等费用的计价基础。

三、工程用水电费用的挂表计量。通常工程用水包括工程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应分别装表,区分使用线路,按实分配用量。根据规定,工程施工所用水电,应由业主在现场安装水、电表,交施工承包商保管使用。通常工程用水包括工程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分别装表,按实分配用量。

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均应明确工程用水电费的缴纳方式和结算方法。

1、工程用水电为业主缴纳。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按有关规定注明工程用水电的缴纳和结算方式,

计价表中规定“工程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电表读数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生活用电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此项规定隐含的前提即为工程用水电为业主缴纳,因此工程用水电费实际上应作为甲供材料进行相关的工程结算,即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首先明确工程用水电由业主进行缴纳,并作为甲供材料进行计价管理,而既作为甲供材料,在工程结算时应按进入造价的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扣还给建设单位,但此项规定同时明确其中“工程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电表读数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即按水、电表的实际用量进行扣还而不是按定额含量,所以这里隐含了另外两层意思,第一鼓励和支持业主在工程建设中装表计量,第二则鼓励施工企业通过提供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节约用水用电,使得水、电表示数用量低于定额用量。但目前施工现场水、电表用量通常高于定额用量,引起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某些定额子目水电用量含量偏低、某些施工企业未能做到节约用水用电、某些工程项目将施工用水电和施工企业、业主办公生活用水电等一并装表计量。所以在施工现场应尽量将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分开装表、分开计量、分开扣还。

工程用水电为业主缴纳另外一种情况,施工现场的确没有条件装表计量,此时只能按定额用量进行扣还,即“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生活用电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但此种方式易造成施工企业浪费水电的情况发生。

2、工程用水电为施工企业直接缴纳。建设工程如要求施工企业直接缴纳水电费,也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要求缴纳方式、计价方法和结算方法等。一般情况下如果水电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结算时则应根据合同约定,若无合同约定,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往往业主希望根据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和定

额水电用量进行比较后再结算,在定额数量以内,乙方实际支付多少水电费,甲方结算多少,超过定额数量由乙方自行承担,而施工企业则希望直接根据水表、电表的实际用量进行结算,这两种标准如果事先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在工程结算中会引起大量工程造价纠纷。

所以工程用水电为施工企业直接缴纳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注明有关结算方式的条款显得尤为重要。而比较合理的结算方式应为施工用水电和生活用水电分开装表计量,工程结算中的施工用水电用量为定额汇总的用量、价格则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为准,生活用水电则以企业管理费和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为准包干使用。

3、当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水电费的结算方式在某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厘清,如涉及到以定额含量进行扣还或是计价的时候,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应有不同的约定。如为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如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此处的定额含量应为合同总价即中标价格中的施工用水电含量,因此中标单位应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提供一份施工用水电的数量和价格清单,在日后工程竣工结算或是财务决算时按照此清单内的水电用量和价格进行扣还或者计价。如为固定单价合同,在竣工结算时如也需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时,此处的定额含量应为本工程合同约定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价格相对应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施工用水电含量汇总出的水电用量,同时再乘以中标价格相对应的水电单价进行扣还或者计价,

再有如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般情况是要提供水电服务的,如果是甲方分包的工程,通常可按承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3%收取总包服务费,此时应在总承包及分包合同中注明总包服务费是否包含分包工程的水电使用费用,如不包含,计取办法应另作说明。如果是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水电费用的扣还也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说明,可参照计价表的扣还方法,也可以估算和测算中一定的费率进行扣还。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规化管理,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完整、安全运用,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第三条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行市场化管理,逐步实现规化、社会化、专业化,不断提高维修养护技术和设备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凡使用国家和政府安排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或自行筹资且金额较大的,必须执行本办法。其他情况参照执行。 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管理,按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行政监督工作,水管单位承担具体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应遵循符合市场、强化监督、严格标准、

科学规的原则。 第七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程序包括计划编报与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阶段。 第二章维修养护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第八条水管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并按管理权限逐级申报审批。 第九条编制年度维修养护立项计划前,应完成相关的前期工作,包括工程普查、探测,防汛形势预测分析、统计资料及工程标准等技术资料收集、项目类别的确定等。 第十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 维修养护计划主要容包括: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简要说明,本年度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工程基本情况,本年度工程管理要点,维修养护项目的名称、容及工程量,主要工作及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文件(包括编制说明和预算表及相关附件),维修养护质量要求,达到的目标,监理、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设计等工作容,主要措施及资金落实等情况。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和桥涵、遂洞、渡槽、闸门以及自动化检测设施等工程量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维修养护项目,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并将设计文件列入维修养护计划。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必须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履行计划报批手续。下一年度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的编报、审批工作应在部门预算编报之前完成。

建筑工程收费标准

某一建筑工程项目总概算为17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9600万元,设计费的计算步骤如下: (1)第一步:计算“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对所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计算公式为: J= Y×t1×t2×t3 式中:J──基本设计收费; 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t1──专业调整系数; t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t3──附加调整系数。 该建筑工程项目专业调整系数t1=1.0,工程复杂程度为复杂(III级),工程复杂调整系数t2=1.15,附加调整系数t3=1.0。 其中: 式中: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Y2──Y所在区间上限; Y1──Y所在区间下限; X──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X2──X所在区间上限; X1──X所在区间上限。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及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可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 Y=(304.8-249.6)/(10000-8000)×(9600-8000)+249.6=293.76(万) J=293.76×1.0×1.15×1.0=337.824(万) (2)第二步:计算“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 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该建筑工程项目有主体设计单位,并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据本收费标准,主体设计协调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5%,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为基本设计收费的10%,即:主体设计协调费=337.824×5%=16.8912(万);施工图预算编制费=337.824×10%=33.7824(万)。 则:其他设计收费Q=16.8912+33.7824=50.6736(万)。 (3)第三步: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计算公式为: Z=J+Q 式中:Z──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J──基本设计收费; Q──其他设计收费。 代入具体数值得出:Z=337.824+50.6736=388.4976(万) (4)第四步:协商确定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S=Z×(1±浮动幅度值)

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法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定额计价方法 第一节概述 一、定额的产生与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工程建设定额的作用 1 、在工程建设中,定额具有节约社会劳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 2 、定额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3 、定额是对市场行为的规范; 4 、工程建设定额有利于完善市场的信息系统; 二、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和体系结构 (一)工程建设定额及分类 工程建设定额是: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 1、按定额反映的物质消耗内容分类: 劳动、机械、材料消耗定额三种; (1)劳动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工程实体、劳务)规定活劳动消耗的数量标 准。劳动定额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2)机械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工程实体、劳务)规定机械消耗数量标准。 机械消耗定额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3)材料消耗定额;完成一件合格产品所需消耗材料数量标准。 2 、按照定额的编制程序和用途分: 施工、预算、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1)施工定额:施工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属企业生产定额的性质,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定额。以工序作为研究对象 由劳动定额、材料定额、机械定额组成。 主要用于施工管理,编制施工设计、施工预算、施工作业计划等,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2)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中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使用的定额。预算定额是一种计价性质的定额,是概算定额的 编制基础。以分部分项作为研究对象 它是调整工程预算和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财务计划的参考。 (3)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时,计算和确定工程概算造价、计算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所使用的定额,是预算定额的综合扩大。 以扩大分部分项作为研究对象。 (4)概算指标:是在三阶段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概算,计算和确定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造价,计算劳动、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时所采取的一种定 额。是在预算、概算的基础上编制,比概算定额更加扩大。其是控制投资 的有效工具,也是计划工作的依据和参考。 是概算定额的扩大分部分项作为研究对象,以整个建筑物为研究对象(5)投资估算指标: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定额,其根据历史的预决算资料编制,编制基础是:预算、概算定 额。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方案

1、综合说明 1.1基本情况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西湖灌区维修养护项目位于汉寿县西湖垸。 据2015年社会经济资料统计,西湖灌区总人口17.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7万人,总土地面积55.135万亩,设计总耕地面积39.27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0.3万亩。 西湖灌区水量丰沛、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适宜于水稻等多种农作物生长,水田以种植双季水稻为主,旱地多种棉花。是汉寿县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重要的商品粮、棉、油基地,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保障,农业、农村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本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直接受益面积达31.59万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1.13万亩和改善灌溉面积9.42万亩。 1.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项目区渠道由于年久失修,渠道淤积严重,渠系建筑物存在裂缝渗漏、闸门及启闭设备锈蚀损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也大大制约着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1.3工程建设内容、标准及布局 1、项目建设目标 本次灌区维修养护项目主要目标是提高项目区的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提高渠道

工程灌溉水的利用率,使渠系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8提高到规划水平年的0.65,改善灌溉面积9.42万亩。 2、项目建设范围 汉寿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是对项目区内的泵站、闸等主要建筑物进行维修养护,对灌溉渠道清淤及维修养护。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①酉港富有村灌排渠清淤,②洲口侯王村低水渠清淤,③洲口小河村灌渠清淤,④坡头镇坡头村三八渠清淤,⑤洲口镇乌龙港社区低水渠清淤,⑥灌头嘴镇新联村电排主渠。 1.4工程管理 严格按照计划确定技施设计任务;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核;工程建设中,科学优化施工方案,主动邀请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介入,对工程建设与资金使用实行监督,邀请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工程建设现场,督促整改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的方式,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成果。 1.5建设费用及筹资方案 本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建筑工程总投资98.04万元,西湖灌区49万元;独立费1.96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 1.6预期效益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用标准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计表(市政维修)》、198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的“xxx以上”,“不包括xxx本身”“xxx以下”,包括xxx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打印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护栏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 浙江水利水利工程审价中心

二0 0 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第一节概述1 第二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依据2 第三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组成3 第四节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文件管理4 第二章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组成5 第三章维修养护经费标准及计算方法8 第一节基本(标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8 第二节调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办法15 第三节防汛抗旱经常性经费定额标准及计算办法29 第四节防汛应急抢险费用计算标准33 第五节其它费用计算标准35 附表40 表一维修养护经费总表40 表二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1-1 水库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土石坝)40 表1-2 水库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混凝土坝)40 表1-3 水库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2-1 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2-2 水闸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3-1 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3-2 堤防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费经费计算表40 表4-1 海塘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4-2 海塘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5-1 泵站工程基本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5-2 泵站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6-1 灌区工程基本维修养护费用计算表40 表6-2 灌区工程调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计算表40 表三防汛抗旱40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一)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完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工程,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与核定,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健全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的需要,特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编制本细则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国家、浙江省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精神,以国家财政预算政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相关规定为依据,对《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力求科学合理,操作方便;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编制依据、标准和方法做出具体规定,使维修养护经费编制有据可依,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标准统一。 (三)本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定额标准》)、《浙江省水利工程定岗定员标准(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专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细则适用于水库、水闸、泵站、灌区,海塘、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编制。. (五)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2008定额取费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 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见下表)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 2.桩基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础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础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的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标准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部分的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的50%,该工程可全部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部分面积又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4.跨度系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及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及计价依据(一) 第二章工程计价方法及计价依据 第一节工程计价方法 分数:4分左右 考点:工程计价的基本程序、工程定额的分类 题型:2单1多 知识点1: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的区别与联系 一、工程计价基本原理 工程计价的基本原理就在于项目的分解与组合。 工程计价的基本原理用公式表示: 分部分项工程费=∑[基本构造单元工程量(定额项目或清单项目)×相应单价] 工程造价的计价可分为工程计量和工程计价两个环节。 1.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的计算。 2.工程计价 工程计价包括工程单价的确定和总价的计算。单价有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之分。 应用分析 【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工程计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工程计价包含计算工程量和套定额两个环节

B.建筑安装工程费=∑基本构造单元工程量×相应单价 C.工程计价包括工程单价的确定和总价的计算 D.工程计价中的工程单价仅指综合单价 【答案】C 二、工程计价标准和依据 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价规范、工程定额、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定额主要用于在项目建设前期各阶段对于建设投资的预测和估计,在工程建设交易阶段,工程定额通常只能作为建设产品价格形成的辅助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主要适用于合同价格形成以及后续的合同价格管理阶段。 知识点2:工程概预算编制的程序 三、工程计价基本程序 (一)工程概预算编制的基本程序 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然后按概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概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经汇总后即为工程概、预算价值。 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人材机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得编制与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得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得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得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得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与构筑物得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她项目、规费项目与税金项目得名称与相应数量等得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得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得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得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与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得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过程得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得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得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得所需材料、设备、服务得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得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得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得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得费用。 2、0、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得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得材料得单价以及专业工程得金额。 2、0、8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得施工图纸以外得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得综合单价计价。 2、0、9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得工程分包自行采购得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得费用。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附件2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四年五月

目录 1 总则 2 定额标准项目构成 3 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 4 附则 附录:中央直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总则 1.0.1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1.0.2 本定额标准的编制,贯彻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预算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内容,完善和细化预算定额及项目工作(工程)量,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操作规范,讲求效益。 1.0.3 本定额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年度日常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核定,超常洪水和重大险情造成的工程修复及工程抢险费用、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及其它专项费用另行申报和核定。 1.0.4 本定额标准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对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要按照工程的功能或资产比例划分公益部分,划分方法是: 1)同时具有防洪、发电、供水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库工程,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94)财农字第397号文],采用库容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防洪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2)同时具有排涝、灌溉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的规定,采用工作量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排水工时/(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3)灌区工程由各地根据其功能、水费到位情况、工程管理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1.0.5 本定额标准由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及调整系数组成。调整系数根据水利工程实际维修养护内容和调整因素采用。 1.0.6 本定额标准对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和灌区工程按照工程级别和规模划分维修养护等级,分别制定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0.7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九类,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7执行。 注: 1.堤防级别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凡符合分类指标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长度L为堤顶宽度加地面以上临背堤坡长之和,淤区和戗体不计入堤身 断面。 1.0.8 控导工程分丁坝、联坝和护岸,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0.8执行。

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给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㈠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包含该费用)3.施工机构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题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下的投标报价(或招标标底)计算 按《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及风险费。其费用构成如图6—1所示。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在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各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消耗的材料费总和)、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即: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在费用构成中属于直接工程费,起计算方法如下: 1)人工费 (1)含义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2)包括内容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天气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照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3)计算方法: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2)材料费 (1)含义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材料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的内容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和仓储损耗。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地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计算方法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3)机械费 (1)含义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点.doc

附件一: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管理卡(试行) ( 年度) 项目名称: 应与省级下达经费计划项目名称一致 批准文号: 省级下达经费计划文号、市县配套经费计划文号 批复经费: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县配套万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验收时间: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 填写说明

1、为规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管理,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从实施准备起要按单项项目建立“维修项目管理卡"。项目管理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在项目管理单位备查,一份(可用复印件)留存在上一级主管单位. 2、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确定审批单位,实施方案作为审批表的附件一并上报,项目验收时一并归档备查。审批单位业务部门意见由审批单位工管处(科、站)填写,单位意见由审批单位的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加盖审批单位印章。审批可以采用表格或公文形式。如按照权限由市审批实施方案、县组织实施的项目,该审批表为县级初审表,并作为报请市审批的公文的附件。审查重点为项目实施内容与下达的项目经费计划是否一致、技术方案是否合理、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设计标准及主要工程量是否调整、预算与实施内容是否对应以及资金来源情况等. 3、项目预算编制。可参照现行的水利定额、房屋修缮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和市场造价信息等,按实编制。表三为项目实施方案中预算表的参考格式,编制时可依据不同的项目内容及定额要求对本表的格式进行适当调整;除主要材料和设备费等可单列外,其它无需分列,单价指的是综合单价,即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税金等。 4、开工报告备案表。一般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报备,由项目管理单位向上一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该项目实施涉及到防汛、工程安全等重要内容的,由备案单位提出备案意见,其他项目备案单位可不填写备案意见。在报备时需提供以下附件:1、招投标等确定施工单位材料(本单位自行实施的可不附);2、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如有可不另报送);3、施工图(如不需要可不附);4、合同原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项目管理卡,一份留上一级主管单位。 5、项目管理大事记。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应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事件,包括项目采购(招投标)、项目开工、项目合同内容及价格变更、阶段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上级主管单位检查监督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试运转、技术方案变更以及施工技术难点的处理等,表述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6、质量检查及验收汇总表。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1)和其它行业相关质量检测评定标准进行质量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质量分项检验记录作为附

建设工程费用收取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投资3000万一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1.5-6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万,评估项目建议书1.5-4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1.5-5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央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点)》(财农[2004]269号)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项目的确定要立足于工程现状,原有规模和标准不改变、不扩大,是对已建工程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第三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安排,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各市、县财政也要相应作出安排。 第四条省级维修养护经费分配遵守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主要用于省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省际边界工程以及流域性水利工程重点项目维修养护的补助(名录附后)。 (二)深化改革原则。项目单位要按照《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3]3号)精神进行改革,对改革不到位的不予支持。 (三)奖优罚劣原则。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安排;考核结果优异者,在项目安排上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五条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的河道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水库工程等的正常维修养护。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堤顶、堤坡、附属设施、淤区、前(后)戗、防浪(洪)墙、消浪结构的维修养护,防浪林、护堤林带养护,防汛积石整修,害堤动物防治,堤防隐患探测,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二)控导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用于丁坝、顺坝、沉排、护岸等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防护林带养护,河势监测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三)水闸工程主要用于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自动控制设施、自备发电机组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闸室清淤,白蚁防治,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四)泵站工程主要用于机电设备、辅助设备、输变电系统、泵站建筑物、附属设施、自备发电机组、自动控制设施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五)水库工程主要用于主体工程、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附属设施、自动控制设施、自备发电机组的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白蚁防治,以及勘测设计和质量监督检查监理费用。 (六)上述所指的水利工程附属设施包括:机房及管理房、水利工程专用道路、工程观测设施、水土保持(水管单位办公用房周围绿化除外)、工程管理标志牌(碑)、护堤(坝)地边埂整修、围墙护拦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浮动幅度值:上下20% 8、城市建设费 (2002年9月1日京计投资字[2002]1792号)

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规范有关建设费的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城近郊区(包括东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的建设项目,除第四条规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区和第四条规定的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定期调整,由市计委、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下列城近郊区内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60元征收,非住宅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 (一)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不包括主管部门办公、生活及其它建设项目。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工单宿、会堂、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等。 (三)中小学教师宿舍。包括职业高中,不包括中专、中技。 (四)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污)水、废气、粉(烟)尘、噪音、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水源保护、环保监测等环境保护设施。 (五)所看守所、收审所、劳教、监舍。 (六)火葬场、骨灰堂、殡仪馆。 (七)军队的战士营房,单身干部宿舍,各类阵地、机场、靶场、训练及通信设施,作战指挥用房,军需、军械的储备、修理用房。 (八)国家批准的军工专项工程。 (九)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单项零星建设项目。 (十)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十一)市政府文件规定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但不免交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其它建设项目。 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减、免、缓: (一)凡属征收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原则上均不减、免、缓。 (二)市政府现有文件规定减、免、缓的建设项目,经市计委审核重新确认后,继续执行。其中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第三条规定的征收标准执行现有的优惠政策。 (三)有特殊情况需减、免、缓的建设项目,按京政发〔20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计划转正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一次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具体征收程序如下: (一)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非工业技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单位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工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不需要办理计划转正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部门按规定核定缴纳数额并开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单”由市计委统一印制,一式三联:开具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存一联,另一联作为办理计划转正的凭证。 (二)按照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分别由以下部门核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纳数额:中央及军队在京建设项目,由市建委核定;其它建设项目,由市计委核定。 今后,如遇市政府调整建设项目计划转正审批权限,征收程序随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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