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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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古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军事管理区的建筑的装饰装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是指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原有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内部空间和外表通过设计、施工达到一定艺术效果和环境质量要求的工程活动。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玻璃幕墙工程)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装饰装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工商、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共同做好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指导,推进行业自律,践行行业公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受理装饰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饰装修纠纷。

第五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坚持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美观实用、节能节材、环境友好、相邻和?车脑?,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市容卫生、房屋安全等规定和标准。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新型材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建设单位、业主、使用人。

第七条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装饰装修工程或者提供中介服务。

取得装饰装修资质的施工单位,还应当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设计图签、图章、执业证章不得涂改、出借、借用、冒用、买卖和伪造。

第八条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技术工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九条装饰装修工程实行属地管理。市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到本市承揽装饰装修工程或者提供中介服务的,应当依法接受所在地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

装饰装修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监理合同,代表装饰装修人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对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征得该建筑物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提供书面同意书和该建筑物租用合同。

第十二条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不得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三条用于装饰装修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和有害物质限量及燃烧性能控制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明的产

品?

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有害物质超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四条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含外立面)、承重结构、增加楼面屋面荷载;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

(三)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

(四)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

(五)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涉及前款(一)、(三)、(四)项内容的,应当提供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和城市规划、消防、燃气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安装铺设水路管道或者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加压试验或者闭水试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易燃材料、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污水、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七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处理好排水、供水、供电、通行、通风、采光、环境卫生、油烟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装饰装修活动影响公共利益或者相邻权利人利益的,相关权利人可依法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应当执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河南省住宅装饰装修质量规范》。

装饰装修工程投入使用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第十九条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装饰装修人出具质量保修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

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在不低于前款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前提下,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装饰装修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支持配合装饰装修主管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等。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消费者?峄蛘?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申请调解;也可依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装饰装修的施工安全及其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共建筑装饰装修

第二十三条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未取得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和监理。

第二十五条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其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应当单列,并按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独立发包或者原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人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真实,不得瞒报、串通变改合同工程造价。

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使用国家或者本市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十七条施工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和设计、监理合同预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施工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提倡其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第二十九条装饰装修人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鼓励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十条经装饰装修人同意,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可以将劳务分包给有?手实睦臀衿笠担焕臀穹职哪谌萦Φ痹诠こ毯贤性孛鳌?

第三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牌,公示企业的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工与竣工日期和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装饰装修人和监理单位(有工程监理的)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三十三条装饰装修人收到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装饰装修人应当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第三十四条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入使用前,装饰装修人应当委托法定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装饰装修企业提供材料导致不合格的,应当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由于装饰装修人提供材料导致不合格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对住宅进行统一装饰装修以及住宅区内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四章住宅装饰装修

第三十六条业主可以对住宅自行装饰装修,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或者持有上岗证书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承揽。

整套住宅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或者持有上岗证书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承揽。

提倡装饰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监理单位进行

工程设计和监理。

装饰装修人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使用国家或者本市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其装饰装修方案。

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装饰装修,装饰装修人应当将其装饰装修方案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申报。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干涉合法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施工人员出入要求等注意事项书面告知装饰装修人。

装饰装修人要求提供房屋结构图、电气及其他管线线路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

第三十九条禁止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1时至次日7时30分内,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规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条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不得向户外抛洒,不得向垃圾道、下水道、通风孔、消防通道等倾倒。

第四十一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人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出具住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和各类管线竣工图,并按约定委托法定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由于装饰装修人提供材料导致不合格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四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实行统一装饰装修的商品住宅时,售购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装饰装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装饰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二)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未实行监理的;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分解工程项目限额,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使用未取得上岗证书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装饰装修企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使用质量不合格、有害物质超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总额的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按照防水标准进行加压试验或者闭水试验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施工单位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告知或者申报装饰装修方案进行住宅装饰装修的,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装饰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提供房屋结构图、电气及其他管线线路图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对装饰装修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未提供装饰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公权私用、违规办理事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837-87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装饰装修公司起源:随着现代生活质量水平的提 高,客户在对生活品位上也有了较大的改变,因此, 如何在一个长久的住所里,舒适开心的生活也就成为 了客户越来越关心的问题,装饰公司正是在这种需求 下诞生的一种服务型的行业群体,也因为客户需求的 不断提高,由此慢慢的带来了设计装修行业的兴起, 同时促进了装修公司的发展。 北京市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 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 身份 证号码:_____电话: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市_____区(县)_____路

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人工费:_____,管理费:_____,设计费: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0.1目录 目录 0 引言 (01) 0.1 目录 (01) 0.2 公司概况 (05) 0.3 发布令 (06) 0.4 治理者代表任命令 (07) 0.5 方针和目标………………………………………………………………………

(08) 0.6 公司组织机构图 (09) 1 范围 (10) 1.1 总则 (10) 1.2 应用 (10) 2 引用标准 (10) 3 术语和定义 (10)

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 (10) 4.1 总要求 (11) 4.2 文件要求 (11) 4.2.1 总则 (11) 4.2.2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手册 (11) 4.2.3 文件操纵 (12) 4.2.4 记录操纵 (12)

4.3 相关文件 (12) 5 治理职责 (13) 5.1 治理承诺 (13)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13) 5.3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3) 5.4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体系策划 (14) 5.4.1 治理目标和指标 (14)

5.4.2 治理体系策划 (14) 5.4.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治理方案 (14) 5.4.4 环境因素 (15) 5.4.5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操纵措施的确定 (16) 5.4.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7)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17) 5.5.1 职责和权限 (17)

5.5.2 治理者代表 (19) 5.5.3 信息沟通 (19) 5.6 治理评审 (19) 5.6.1 总则 (19) 5.6.2 治理评审输入 (20) 5.6.3 治理评审输出 (20) 5.7 相关文

装修工程验收表格模板.doc

工程验收表 工程名称:装饰装修工程工程编号: 建筑名称 施工单位 呼伦贝尔爱窝家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自评建设单位评定1 2 3 参加验收单位施工单位 企业技术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签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注:表格内容要求用碳素墨水填写。

(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交换空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贵州交换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一般差 1 建 筑 与 结 构室外墙面√O √√O O √√O √√ 2 变形缝O O O √O √O O √O √ 3 水落管、屋面√√O O √O √√O √√ 4 室内墙面O √√O √O √√√O √ 5 室内顶棚√√O √O √√O O √√ 6 室内地面O √O √√√O √√O √ 7 楼梯、踏步、护栏O √O O √O O O √O √ 8 门窗O O √O √O O O O √√ 1 给 排 水 采 暖管道接口、坡度、支架√√O O √O √O √√√ 2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O √O O √O O O O √√ 3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O O √O √O O √O O √ 4 散热器、支架/ / / / / / / / / / 1 建 筑 电 气配电箱、盘、板、接线盒√√O O √O √√O √√ 2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O √O O √O √O O O √ 3 防雷、接地√O √√O O √√√O √ 1 通 风 与 空 调风管、支架/ / / / / / / / / / 2 风口、风阀/ / / / / / / / / / 3 风机、空调设备/ / / / / / / / / / 4 阀门、支架/ / / / / / / / / / 5 水泵、冷却塔/ / / / / / / / / / 6 绝热/ / / / / / / / / / 1 电 梯运行、平层、开关门/ / / / / / / / / / 2 层门、信号系统/ / / / / / / / / / 3 机房/ / / / / / / / / / 1 智 能 建 筑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 / / / / / / / / 2 现场设备安装/ / / / / / / / / /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好 检查结论 本工程观感质量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 施工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本工程观感质量经核查符合设计要求和 施工规范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89619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装饰装修公司起源:随着现代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客户在对生活品位上也有了较大的改变,因此,如何在一个长久的住所里,舒适开心的生活也就成为了客户越来越关心的问题,装饰公司正是在这种需求下诞生的一种服务型的行业群体,也因为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由此慢慢的带来了设计装修行业的兴起,同时促进了装修公司的发展。 北京市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 身份

证号码:_____电话: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市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人工费:_____,管理费:_____,设计费: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19修正)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2015年3月26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七)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 (四)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五)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六)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 [2003]848 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 号令)、《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 2003] 130 号),结 合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产权人。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其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咨询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法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 5 家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资格预审后的投标人一般不少于 5 个。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备案;业主大会招标的,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招标人应填写《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第八条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招标人根据物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如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疑问的澄清内容造成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一条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

北京市装修装修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装修装修合同示范 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北京市装修装修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 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 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6.工程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

职业健康管理有关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有关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8、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13、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3、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5、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整版)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____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 区______ 路的 _____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

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北京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 4、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 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位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5、双方商定本工程20 个工作日,乙方按时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 即自2010 年7 月10 日起(工期以施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 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物业管理处所收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 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1)《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预算清单元》。

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X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控,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XXXX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结合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为准则,积极引导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职业健康组织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公司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各部室、各站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XX公司职业健康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2.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相上级上报,并妥善安置。

3.协助上级机关定期、不定期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落实到责任人按期解决。 4.对公司内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5.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6.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五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处理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是: 1.具体实施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协助配合XX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5.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6.对新录用、调岗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履行告知义务。 7.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从业人员离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第六条各站队、工区应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小组,按月组织完成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7493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合同]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公司起源:随着现代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客户在对生活品位上也有了较大的改变,因此,如何在一个长久的住所里,舒适开心的生活也就成为了客户越来越关心的问题,装饰公司正是在这种需求下诞生的一种服务型的行业群体,也因为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由此慢慢的带来了设计装修行业的兴起,同时促进了装修公司的发展。 北京市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职业健康管理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二)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十三、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 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 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物业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 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第四条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维护享受物业服务并依法付费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 第五条本市支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共有部分利用和管理等事项。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培训制度; (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和相关标准; (六)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用信息、业主电子共同决策等信息系统; (七)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和实施自律性规范; (八)实施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北京市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示范文本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 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 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 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 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 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 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 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 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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