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POCIB.

国际贸易术语-POCIB.
国际贸易术语-POCIB.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

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

作为跨越国境的商业活动,国际贸易涉及的层面至为广泛。从事国际贸易的当事人必须在不同的国境及不同的法制下,利用各种不同的设施或服务,来完成其所从事的交易活动。现在的国际贸易方式虽呈多元多样,但国际商品买卖活动仍属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从事国际商品买卖的当事人,对其所从事的交易首先应予考虑的问题:

(1)在什么地方、以什么形式办理货物的交接?

(2)由谁负责租船订舱与支付运费?

(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货物在运送途中所生毁损或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5)与交易有关的单据由谁负责提供?

在一笔具体的交易中,以上几个问题与货物的取得,即从卖方交付给买方,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就显得特别重要。关于国际商品交易中,有关货物运送所涉及到的成本、风险及责任等,在买卖双方之间,哪一项应归哪一方负担或负责,依照一般商业习惯予以界定的标准即通常所称的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或价格术语(Price Terms),如FOB、CFR或CIF等。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长期被广泛使用,从而形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事习惯。当这些术语用于发盘时,即成为发盘条件的主要部分。等到发盘被接受以后,这些术语载明于买卖合同中,则又成为买卖合同的主要部分。

基本上,贸易术语是用来确定买卖货物的交付(delivery)方式的,例如FOB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CIF 则称为“至目的港运费保险费在内”,买卖双方藉由不同贸易术语的习惯涵义,可明白确定买卖货物的交付方式。除此以外,贸易术语通常也用以表示买卖货物的价格组成结构与买卖双方应尽的义务。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三种。

(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O.Rule)。

?由国际货协会制订,本规则共21条,主要说明CIF买卖合同性质。具体规定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风险和责任。

《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由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订,对以下六种术语作了解释:

?(1)S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价。

?(2)FOB——运输工具上交货价。FOB又分为六种,其中第五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

?(3)FAS——船边交货价。

?(4)C&F ——成本加运费(目的港)价。

?(5)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目的港)价。

?(6)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在与采用该惯例的国家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与其他惯例的差别,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贸易术语所依据的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反映了货物买卖合同中商业实务的贸易术语。主要描述了货物由卖方交付给买方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成本和风险。

?该通则共包含11种贸易术语: 1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工厂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

CPT(运费付至)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

DAT(运输终端交货)

DAP(目的地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船边交货)

FOB(船上交货)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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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表达

贸易术语应在货物单价中得到表达。

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单价应包括:计价单位、价格及贸易术语。其中应注意在贸易术语的缩写字母后面,写上规定的装运地(港)或国的地(港)。

例如:每吨1000美元FOB上海,此处上海应为装运港。

每吨1100美元CIF纽约,此处纽约应为目的港。

每吨1200美元CIP纽约希思罗机场。此处纽约希思罗机场应为空运目的地。

贸易术语的使用

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不同的义务。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既关系到双方的利益所在,也关系到能否顺利履约,所以在洽谈交易时,双方应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较多使用象征性交货的术语、即以装运港或装运地交货的方式成交。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对贸易术语的选用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有利于我国远洋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增收减支。我国在进口贸易中,大多使用FOB或FCA术语。

在出口贸易中,则争取按CIF或CIP方式成交。

?有利于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有些国家规定进口贸易必须在本国投保,有些买方为了谋求保险费的优惠,与保险公司订有预保合同,则我方可同意按CFR和CPT方式出口。在大宗商品出口时,国外买方为谋求以较低运价租船,我方也可按FOB或FCA方式与之成交。

?与运输方式相适应。FOB、CFR、CIF 只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情况下,自应采取FCA、CPT、CIP术语。但即使是海洋运输。在以集装箱方式运输时,出口商在货交承运人后即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因而作为出口方,应尽量采用FCA、CPT、CIP方式成交。此类贸易术语还有利于出口方提早转移风险,提前出具运输单据,早日收汇,加快资金周转。

重视规避风险。我方进口大宗货物需以租船方式装运时,原则上应采用FOB方式,由我方自行租船、投保,以避免卖方与船方勾结,利用租船提单,骗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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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四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按照《2000年通则》,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 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

3.船货衔接问题。 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FOB 术语变形,即FOB术语之后加列各种附加条件,用以明确有关装船费用的负担。常用的FOB变形有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指有关装船费用按班轮条件办理,即由负责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买方)支付。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均由买方负责。 (3)FOBS(FOB Stowed)一FOB包括理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人船舱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4)FOBT(-FOB Trimmed)一FOB包括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5)FOBST(FOB Stowed andTrimmed )-FOB包括理舱、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包括理既费和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变形不改变交货地点和买卖双方划分风险的界限。 5.应当注意《2000年通则》与《1 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 二、CFR Cost and Fr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按照《2000年通则》,CFR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定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就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得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得地得一切费用与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得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就是卖方责任最小得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就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得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得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 需要说明得就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与卸货得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她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得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得承运人或其她人或由卖方选定得承运人或其她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 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就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得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得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得一切费用与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得装运期内在指定得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得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 三、C组 5: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得港)。就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得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得港得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得港得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得港)。 就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得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得港得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得一切费用与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得港得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得地)。就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得地得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得事件而引起得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得地)。就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得地得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得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得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得事件而引起得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就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得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得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得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得指定地点所需得一切费用与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得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得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得港船上交货(---指定目得港)。就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得港得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得一切费用与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外贸专业术语缩写(常用必背)

外贸专业术语缩写理解加背诵 1)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2)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3)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4)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5)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6)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7)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8)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 (9)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10)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11)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12)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主要船务术语简写: (1)ORC (Origen Recevie Charges) 本地收货费用(广东省收取) (2)THC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 码头操作费(香港收取) (3)BAF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燃油附加费 (4)CAF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货币贬值附加费 (5)YAS (Yard Surcharges)码头附加费 (6)EPS (Equipment Position Surcharges) 设备位置附加费 (7)DDC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 目的港交货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XX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2011年1月1日实施) 目录 前言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 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 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

国际贸易常用术语(中英)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惯例(International Trade Practice)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 2000) FOB ( Free On Board )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4082493.html,d port of shipment FOB 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OB……港(出发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成员图片(4张)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4082493.html,d port of shipment FAS(Free Alongside Ship)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对其规定如下:“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CA ( Free Carrier )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4082493.html,d place 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对其规定如下: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CFR ( Cost and Freight )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4082493.html,d port of destination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https://www.360docs.net/doc/9814082493.html,d port of destination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目的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 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4. CFR计算报价 1.净价CFR=FOB+F 2.含佣价CFRC=CFR/(1-Rc)=FOB+F/(1-R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当贸易双在洽商交易和订立买卖合同时,不但要制定价格,数量,以及商品品性的条款,还要明确交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所以采用专门的贸易术语来表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 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明确规定比如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装卸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等等事项。贸易术语在合同中的应用还直接影响到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基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制定监管,并受到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的支持。目前世界上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十三种,这些贸易术语可以作为上述所引用事例的基础。下列所有的现行贸易术语是以卖方的责任排列的。 E组(启运)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卖方(出口商)将货物在自己的所在地为买方(进口商)准备好。买方一旦支付货款,就要对工厂外的货物承担所有的运费,关税,保险费,以及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工厂交货条款下的货价不含装车装船费。卖方对买方没有通关补贴。如果最终进口国的海关是以船上交货价格(FOB)作为完税价格,那么从卖方场地到出口港之间的运费和保险费还要加进工厂交货价格以达成所规定的完税价格。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工厂仓库等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已达到承担最小风险的目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港船边交货(FAS) - 卖方(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除非特别指明)并且承担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货交承运人(FCA)- 卖方(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否则买方负责装货。买方承担自交货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还要支付自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抵达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 卖方(出口商)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将货物从自己所在地运至并装上出口港的船上。一旦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运费,保险费和进口的清关手续。FOB 的成交方式要注明出口港的名称。比如说,出口港是Boston, 应该在有关文件上写明:FOB, Boston. 如果进口国的海关是以CIF 作为完税价格,那么完税价格在FOB价格的基础上还要加上国际运费及保险费。

国际贸易常用术语

国际贸易常用缩写语 成本加运费(CFR) 卖方支付将货品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费用,并替出口货品清关。这做法只适用于航运及内陆水运。货品交付运输商后,损失及破损的风险即由买方承担。 到岸交货(CIF) 卖方除了负责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外,还须就运输期间买方对货品承担的风险购买水险,并支付保费。 运费保险费付至-交货(CIP) 卖方除了负责运费付至-交货外,还须就运输期间买方对货品承担的风险购买货运险,并支付保费。这做法通常用于任何一种运输方式。 运费付至-交货(CPT) 卖方支付将货品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费用,并替出口货品清关。这做法适用于任何一种运输方式。货物交付运输商后,损失及破损的风险即由买方承担。 承兑交单(D/A) 承兑交单是国际贸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出口商将面对进口商不如期结数之风险。 跟单信用证(D/C)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常用的一种付款方法,由买方银行签发,承诺卖方可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支取指定金额。 付款交单(D/P) 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位于进口国的代收银行在收款后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

边界交货(DAF) 卖方将备妥的货品运至在毗连国家海关关境前的边界指定地点,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便算完成交货责任。 完税后交货(DDP) 卖方在进口国指定地点提供货品,才算完成交货责任。卖方承担所有风险与费用,包括进口税、其他税项、送货及清关费用。这做法适用于任何一种运输方式。 未完税交货(DDU) 卖方在进口国指定地点提供货品,便算完成交货责任。卖方承担将货品运送至该指定地点的风险与费用,但不包括进口税、及所有有关税项与及其他政府费用。买方须承担办理所有进口海关手续的费用与风险。 目的码头交货(DEQ) 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港口码头提供货品并办理清关手续,便算完成交货责任。卖方承担的风险及费用,包括关税、其他税项及送货费用。 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货物未清关前,卖方在指定目的地港口的船上交货,便算完成交货责任。 估计到达时间(ETA) 付运货品根据时间表作出之估计抵达目的地的日期与时间。 估计出发时间(ETD) 付运货物根据时间表作出之估计出发日期与时间。 欧盟(EU)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目录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 引言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 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 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买卖双方义务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 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四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按照《 2000年通则》, 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 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 3.船货衔接问题。 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详解.doc

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概述国际商业惯例,是在国际商业交往中长期形成的,经过反复使用而被国际商业的参加者接受的习惯做法或通例。 国际商业惯例具有普遍接受性、确定性和任意性的特征,国际商业惯例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在当事人约定引用惯例时,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等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惯例中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国际上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国际商会于1936年编纂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该通则是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的,在1936年首次公布后,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进行了七次修改。 2010年国际商会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于2010年9月27日正式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0年通则与以往版本不是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以往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失效,合同当事人仍可以选用以往版本中的术语。 由于不同版本术语的具体权利义务不同,当事人在选择使用通则时应注意注明具体的修订年份。 国际商会已将2010年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注册为商标,所以在选用时要注意加上?符号。 二、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 2010年通则在2000年通则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货物运输中对安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贸易术语来确定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部分合同义务。为了使每个厂家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都能充分了解并正确运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术语,维护企业自身和国家的经济利益,现将其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目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三种,现分述如下: 一.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 O. Rule 1932) 该规则由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制订,共21条. 它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了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1919年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订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其后,因贸易习惯发生了很多变化,在1940年举行的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定义作了修订,并于1941年7月31日通过执行。该修正本对以下六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 (一)EX(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 (二)FOB(Free On Board)——它分为六种

1.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2.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3.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4. 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5.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6. 在指定进口国内陆地点交货。 (三)FAS(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四)C&F(Cost and Frieght)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五)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 (6)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进口港码头交货。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由于对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是对FOB术语的接受与其他国际惯例有所不同,因此我国外贸企业在与美洲国家进出口商进行交易时,应予特别注意。三.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国际商会制订,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贸易术语规则。目前通用的是1999年

十三种贸易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共

十三种贸易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E组:启运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 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组:主要运费已付 (五)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

最新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

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 术语

13种常见的贸易术语 (一)工厂交货(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 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 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优缺点: 对于卖方的优势:在exw条件下成交卖方承当责任最小,工作内容最少。买方 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劣势:一般来说买方是不会提出这种贸易方式的。 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常用外贸术语大全

常用外贸术语大全 B/L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C组(主要运费已付) 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 C&F(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 C&F 成本加海运费COST AND FREIGHT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 成本,保险加海运费COST,INSURANCE,FRIGHT CIF(成本运费加保险,俗称“到岸价”):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OB (离岸价):FREE ON BOARD 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Carriage Paid To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CY/CY 整柜交货(起点/终点) C.Y. 货柜场Container Yard CY(码头):CONTAINER YARD C/D (customs declaration)报关单 C.C.(运费到付):COLLECT CNTR NO. (柜号):CONTAINER NUMBER C.O (certificate of origin)一般原产地证 CTN/CTNS(carton/cartons)纸箱 C/(CNEE) 收货人Consignee C/O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OMM 商品Commodity CTNR 柜子Container D组(到达) DAF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Delivered Ex Ship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Delivered Ex Quay DDU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U 未完税交货Delivered Duty Unpaid 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后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 DDC 目的港码头费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 DL/DLS(dollar/dollars)美元 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D/P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OC (document)文件、单据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

BRIEF INTRODUCTION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不同国家对贸易术语的多种解释引起的误解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基于便利商人们使用,在进行涉外买卖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国家,有一个准确的贸易术语解释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鉴于此,国际商会于1921年在伦敦举行的第一次大会时就授权搜集各国所理解的贸易术语的摘要。准备摘要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做“贸易术语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并且得到各国家委员会的积极协助,同时广泛征求了出口商、进口商、代理人、船东、保险公司和银行等各行各业的意见,以便对主要的贸易术语做出合理的解释,使各方能够共同适用。1999年,国际商会广泛征求世界各国从事国际贸易的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专家的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对实行60多年的《通则》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交易中使用电子信息的增多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国际商会再次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修订,并于1999年7月公布《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通则》(简称《INCOTERMS 2000》或《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与Incoterms2000并用,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使用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国际贸易术语的形成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使国际贸易中复杂的价格构成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买卖双方就复杂的价格问题有了共同语言,简化了交易手续,节省磋商的时间和费用,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①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②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③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争议。 abbr.(abbreviation)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缩写INCO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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