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F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 -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一)基层年报表式 (5)

1.主要业务活动收入(108表) (5)

(二)基层定报表式 (6)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6)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8)

3.财务状况(F203表) (9)

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 (11)

四、指标解释 (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13)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1)

(三)财务状况 (25)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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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三)统计范围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统计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生产经营景气状况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规模、联系方式、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资产、负债、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费用、利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计算机数量、电子商务采购、销售等。

(五)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单位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六)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基层年报表的报告期为2018年1-12月,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基层定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的报告期为2019年月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月后2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月后24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1月免报)。

基层定报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的报告期为2019年季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3、6、9、12月2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24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七)上报要求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八)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和抽样调查。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为抽样调查。其他报表均为全数调查。

(九)关于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报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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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计法》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18年度为经济普查年度,本制度中601表、601-1表、602表、F603表和609表已经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调查表式和指标解释不在本制度中列示,报表报送遵照普查方案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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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一)基层年报表式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 -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主要业务活动收入

号:

108表

制定机

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号:

国统字(2018)116号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

至:

2019年6月

单位详细名称:2018年计量单

千元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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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定报表式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201-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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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

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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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202-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

(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48): (人)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8日、二季度季后5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

四季度免报;省级统计机构一季度季后11日、二季度季后9日、三季度季后13日12:00完

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1)”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2)08=09+10+11 (3)

12=1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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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表号:F203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月后20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月后24日12:00前完成数据

审核、验收、上报(1月免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

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审核关系:

(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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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利润总额(327)>0时,利润总额(327)>所得税费用(328)。

(3)当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0时,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405)。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

税金及附加(309)-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研发费用(331)-资产减值损失

(320)-信用减值损失(33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1)+资产处置收益(335)+投资收益(322)+净敞口套

期收益(334)+其他收益(330)。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323)=营业收入(301)-营业成本(307)-税金及附加(309)-销售

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研发费用(331)。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营业外收入

(325)-营业外支出(326)。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327)=营业利润(323)+投资收益(322)+营业外收入(325)-营业

外支出(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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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

表号:F210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8〕116号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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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由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经营负责人)填写。

2.统计范围:辖区内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单位)。

3.“29本季度接到的业务预定量”一题仅由交通运输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大类行业“53”-“58”6个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门类)、租赁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大类行业“7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门类)企业回答,其他行业企业不作答。

4.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3、6、9、12月20日18:00前,省级统计机构3、6、9、12月24日12:00

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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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标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7宗教;8工会;9工商;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农业;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

2外交:1外国常住新闻机构,9其他;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

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

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

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

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

9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

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

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免填本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如有原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没有证书的,由统计部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其中本部产业活动单位,可使用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6位,加“B”组成,或使用法人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号第1-8位,加“B”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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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其他单位按相关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简称、缩写等。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报表类别指调查单位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和其他。调查单位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此项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等。本栏分四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2018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按2018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后期处理生成,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所在地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单位所在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填写本项。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指单位在审批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本栏分为四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2018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2018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后期处理生成,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建筑业单位必须填写本项;其他行业单位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需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可免填。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建筑业单位的注册地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填写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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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企业所属园区详细名称及所属园区代码根据相关标准,由统计机构确定园区企业所属园区详细名称和所属园区代码。

单位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开业(成立)时间指单位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企业填写实际开业时间,其他单位填写批准成立的时间。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市场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后,正式开始运营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址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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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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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110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选填“120集体”。

(5)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港澳台商投资情况限全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填写。港商投资、澳商投资和台商投资分别指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内地进行各种直接投资的形式。

企业控股情况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本项限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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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9.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

隶属关系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运营状态指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状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正常运营:指正常运转的单位,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单位)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单位),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单位)。

2.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止经营或活动的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经营或活动的企业(单位)。

3.筹建:指已经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正在进行经营或活动前筹建工作的企业(单位)。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4.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或活动的企业(单位)。

5.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单位)。

6.当年注销:指当年因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主动申请退出的企业(单位)。

7.当年吊销:指当年被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证书)行政处罚的企业(单位)。

9.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服务外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661-11 服务外包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服务外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电脑设备现状及工联公司维护的范围: 1、扫描仪、UPS电源。 2、终端计算机设备安装软件情况:安装有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行业专用软件;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软件;杀毒软件(服务器端及客户端);WPS软件、MSOFFICE软件。 (详细的维护设备数量,以双方合同签字后共同签署的设备清册为准。) 二、工联公司向单位名称提供的服务内容: 1、设备造册。 在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由工联对单位名称所有须服务的计算机设备现状进行登记。将设备的详细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外耗损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保养方案给单位名称。

2、硬件维护:计算机部分、网络部分、外设部分、病毒防护部分。计算机维护: 工联公司应根据单位名称的计算机输出使用情况对计算机操作系统、板卡驱动程序进行优化、整理和备份,以保证单位名称计算机设备不出现软故障的情况。对计算机各个部件进行检测及清理,以保证计算机的稳定性及资源的充分利用。此项工作分:日常检测与故障修理维护两种方式。日常维护每月二次:故障修理维护随时申告随时排除。 网络维护: 对于网络维护,工联公司根据单位名称及各税所网络设备使用要求与使用情况对网络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对网络线路进行检测保证网络的正常通信。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出具报告。 外设维护 外设主要包括:打印机、扫描仪、数字相机、电源等。维护内容包括:设备定期清理、耗材更换。当以上设备出现故障、耗材更换时同由工联公司依照单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

○G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统计年报)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1 -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四、主要指标解释 (6)

- 2 -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统计目的 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规律,为各级政府制定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县域和农村社区社会经济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内容 本制度包括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主要收集县(市)社会经济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主要收集乡(镇)社会经济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 (三)统计对象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对象,为辖区范围内除城区以外的全部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县级市、旗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统计对象,为全国所有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 (四)统计方法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由各县级统计局按照所在地原则,根据本县(市)有关部门及其它专业统计资料整理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有关部门或专业没有的指标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取得。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由各乡(镇)按照所在地原则,通过台账和乡(镇)有关部门及其它专业统计资料填报本行政区的资料,有关部门或专业没有的指标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取得。 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编码,各级统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五)数据采集 各县(市)、乡(镇)通过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上报时间报送数据。 (六)数据发布 按年度通过《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发布部分统计数据。

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国家统计局

○T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7年统计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

- 1 - 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我国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的基本情况,创新活动类型、创新合作、创新阻碍因素、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创新成效、创新政策落实及政策需求、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年度统计调查的部分内容将作为本制度的重要补充。 (三)调查方法 本制度为年度调查报表。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全面调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对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抽样调查。 (四)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仅限调查范围内的企业法人。 (五)调查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 (六)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的统计原则是依托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及服务业的现有调查名录、调查方法和调查程序进行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调查总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基层数据。相关数据报送说明、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社科文司创新调查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20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 年10 月

编制说明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三、《软件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服务及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计划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以上一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最终发布的百家企业名单为准。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间,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五、上报时间: 1.软件统计年报: 3月(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1 日前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 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定。 2.软件统计月报: (1)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月报汇总表 (电软统综1 表),于月后15 日前通过网上直报或电子

业务外包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3214 业务外包服务协议(协议示范

业务外包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中国光大xxxxxx司南昌分行 联系地址:南昌市广路86696 乙方:江西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xxx号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外包服务及期限 (一)外包内容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外包服务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由乙方提供的外包岗位及数量具体如下: ① ___司机岗____4名___ ② ___保洁岗____10名__ ③ ___勤杂岗____15名__ 注:人员数量有变化的据实结算。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外包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工作完成量(按甲方核定标准为准)及绩效考核结果核算为准。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合同期为壹年。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根据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工作项目、内容发包给外包公司,并将工作要求、标准及相关规定告知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安排人员在外包期间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标准。 2. 甲方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工作不满意,有权向乙方提前30日提出辞退不合格人员。 3. 甲方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外包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每月与乙方结算外包管理费的依据,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间支付乙方管理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完成甲方提 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且不向甲方隐瞒任何其应该知道 甲方需要了解的信息、情况; 2.乙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在甲方进行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及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将与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及每月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的凭据复

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统计报表工作概述 公司目前共涉及5种统计报表,具体报表名称为:《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2-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 (E301-7表)、《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表)、《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B表)。 统计报表对外报送部门为崇文区统计局、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北京医药行业协会3个部门。 2.统计报表工作要求 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和群众性的原则。 统计人员应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事统计工作。 统计数据填报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3.统计报表工作流程 进、销、存报表 3.1.1《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 每月最后一日由国大药房财务和股份公司信息部分别提供,在电脑里合计出汇总表,此表为基础表。

3.1.2《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库存》表(E202-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月报》(E301-7表),北京市统计局报表。 根据《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手工填写E202-1表和E301-7表,加盖公章后于每月月底当日或月后1日报向崇文区统计局(可先传真,联系人:张珍怡)。 3.1.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表(E202-1表),国家统计局报表。 根据《医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填写E202-1表(Excel表格),加盖公章后于月后2日前传真给总公司办公室(联系人:于莉)。经济指标报表 3.2.1《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表),国家统计局报表。 每月根据股份公司财务和国大药房财务提供手填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1表,市统计局报表),做出汇总,并填写E203表(Excel表格),加盖公章后于月后7日前传真给总公司。 3.2.2《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B表),国家经贸委报表。 每月根据股份公司财务和国大药房财务提供手填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E203-1表,市统计局报表),做出汇总,再加

宝山区金融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宝山区金融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2015年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说明 1、为了解本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金融业务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2、调查范围和内容:本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和调查对象为宝山区域内各银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调查内容为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期末存、贷款余额等有关经济指标。 3、调查表式和频率:《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统计表》调查频率为年报,由各银行填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月报表》调查频率为月报,由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填报。 4、报送时间:《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统计表》报送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月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月月后5日前报区统计局综合科。 5、报送方式:网上报送,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9c10367405.html,/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密山路16号205室 邮政编码:201900 联系人:王丽璟 联系电话:56692940 传真电话:56609951

二、调查表式 金融机构主要指标统计表 2015年 组织机构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表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B S J R01表 宝山区统计局 沪统制[2015]3号 2016年6月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月日说明: 1.本表由区内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负责报送。 2.报送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报。 3.表中符号“-”为免报符号。 4.审核关系: 04+05+06≤03;11≤10;12+13+14=10;15+16+17+18≤10; 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2020业务外包协议范本

2020业务外包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企业): 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坐落地址:新疆市县(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坐落地址:新疆市县(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承担甲方外包业务使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一、业务外包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以下业务: 1.邮件运输服务; 2.邮件制作服务;(房屋维修合同) 3.邮件投递服务; 4.设备维护服务; 5.物业保洁服务; 6.保安守卫服务; 7.员工食堂服务;

8.其他业务: 二、工作规范和标准 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和业务管理需要,制订具体业务规范和标准(具体见合同附件1),乙方应按照工作规范和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或交付受托业务。 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定期支付业务外包费用。费用项目包括:;费用结算标准:。甲方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外包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或生产工具(具体见合同附件2)。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按照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乙方结算和支付外包费用。 3.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而非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并下达工作任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检查、督促和考核乙方相关工作。若乙方工作质量或安全生产不达标,则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标准另行约定)。甲方有权从向乙方支付的外包费用中扣除该违约金。 4.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进行调整、更换。

统计报表制度


综合机关名称: 甲
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表式
1、综合报表
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数
200 年
表 号:J 3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计量单位:

有效期至:2 0 0 6 年 6 月
法人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
代码 乙
合计 1
单产业 法人单位
2
多产业 法人单位
3
合计 4
多产业法人 所属的产业 活动单位
5
总计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汇总说明: 宾栏按 101-1 表、101-2 表汇总单位数 (1)宾栏第 1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单位数=第 2 栏+第 3 栏 (2)宾栏第 2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3)宾栏第 3 栏:汇总所有 101-1 表 16 产业活动单位数>1 的单位数 (4)宾栏第 4 栏=第 2 栏+第 5 栏 (5)宾栏第 5 栏:汇总所有 101-2 表单位数
单位负责人: 月日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2.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
200 年 半年
表 号:J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5)85 号 有效期至:2 0 0 7 年 6 月
单位 部门登记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行政区划 邮政
单位类别 变动类型代码 变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行业代码
序号 证号 代码
(负责人)
代码 编码
代码 (可复选) 时间
甲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位负责人: 日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说明:1.本表范围是报告期内全部变更和注销的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活动单位。 2.本表报告期别为半年报;报送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和 10 月 15 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业务外包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述“业务外包服务”,系指甲方将其一部分辅助性工作,包括车辆驾驶服务、大堂引导服务、商户通维护服务、信用卡资料审核服务、信用卡客户服务、卡分期外呼服务、现金整点服务、文案处理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凭证装订保管服务、押品管理/授信档案服务、凭证管理服务、渠道建设服务、权证复核服务、个贷信息复核服务、银企对账服务、账户复审服务承包给乙方。乙方应具备从事相应服务的业务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二条业务外包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及预期效果详见附件。 第三条业务外包服务承包期限为壹年,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 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业务外包服务费用由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两部分组成:①固定费用:每月人民币(大写):①五仟柒佰肆拾捌元叁角整;②浮动费用:按车辆里程数支付(实际服务里程数*0.15元/每公里)。支付方式为每月20日前以人民币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在10日前给甲方开业务外包发票。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是乙方的员工,乙方应当与业务外包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材料向甲方备案,向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业务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应指派联系人对业务外包服务人员直接管理,对业务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甲方应指定人员担任监督主管,对外包服务事项进行监控和评价,并与乙方联系人进行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第六条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必须有从事相应外包业务的资格,乙方负责资格审核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时间,以确保甲方正常经营和正常业务开展为原则。 第七条乙方在进行外包服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达到甲方工作要求,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业务安全规程。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证其外包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乙方应对违反相关制度和规定的乙方服务人员即时予以纠正,若甲方要求退换,乙方应予以退换。乙方不能对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有效履行雇主义务、承担劳动用工责任,给甲方业务造成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外包合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业务外包服务实施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业务外包服务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展开工作,但可在对外开展工作时表明是受甲方委托或授权。

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 修订说明 216年1月 随着“智能制造”、“互联网+”深入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对相关智能硬件产品和融合性产品的统计工作。本次“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经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征求专业司局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采纳了部分急需调整及较为成熟的指标。 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统计范围 提高纳入统计的规模标准。将统计范围“在我国境内 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年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及以上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事独立法人单位”中规定的企业规模,修改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1万元及以上”。 2、统计方法 增加关于“加工企业和委托加工企业的填报方法”。根 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等生产数据时,凡自备原材料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填报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数据;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的,加工企业只以加工费计入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企业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一般由委托企业统计,委托企业为非工业企业或境外企业的,仍由加工企业统计产品产量。 3、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目录 增加“智能硬件设备工业”行业分类。这一行业下设 四个子行业“智慧家庭终端设备制造、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其他智能硬件设备制造”。 4、电子信息产品分类目录 (1)删除“ D56六、智能穿戴设备”。 (2)删除“ D556 (六)车载导航终端”、

“ D5561 其中北斗导航终端”“ D571 (一) 汽车电脑报站器”等产品。 (3)增加“智能硬件设备”类19种产品,包括 “智慧家庭终端设备”项下智能家居产品、家用智能 服务机器人、智能健康管理终端、智能养老看护终端。 “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项下智能手表、智能眼镜、 智能手环、智能首饰、智能服装。 “虚拟现实设备”项下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虚拟现 实外围设备、虚拟现实相关应用电子设备。 “其他智能硬件设备”项下智能车载设备(含车载导 航终端等5小类)、智能无人机、其他智能化硬件产品。 5、企业基本情况表 (1)基本格式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企业基本情况11 表式调整。 (2)删除省市、单列市、地市、产业基地、产业园、 单列集团等代码,删除上级主管部门、IS91质量认证号 指标。 新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区划代码、城乡代码、单位注册地址、企业集团情况、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情况、主要产品网上交易情况指标。 6、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 删除彩色电视显像管、彩色显像管玻壳。 增加液晶面板。 7、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表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H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报表制度 (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天津市统计局补充、印制 2018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一)2018年统计年报 (2) (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2)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基层年报表 (7)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 (7) (二)基层定报表式 (8)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8) 2.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表) (10) 3.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2表) (12) 4.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6-3表) (14) 5.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 (15) 四、附录 (17) (一)隶属关系、建设性质、控股情况、期末项目建设状态目录及代码 (17) (二)计划总投资、开工年限和投产年限(工期)划分目录及代码 (17) (三)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目录及代码 (18) (四)企业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 (23)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行业目录及代码(GB/T4754-2017) (24)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编码填写方法 (25) (七)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27) (八)2019年我市投资专业接收、报送时间表 (47)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年) 一、报表目录 表号表名 报告期 别 统计对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接收单位 页 码 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 况 年报 县级以上政府部 门设立的综合性 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 人才公共服务机 构、行业所属服 务机构(事业单 位),国有性质的 服务企业、民营 性质的服务企 业、外资及港澳 台资性质的服务 企业,以及民办 非企业等其他性 质的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公共机 构不包括乡镇和 街道服务平台) 各省(区、市) 和新疆兵团 人社部门 次年月底前 人力资源 市场司 号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 况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人力资源 市场司

调查表式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 表号:人社统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 有效期至:年月 年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所在地 省(区、直辖市)市(州、盟)区(市、县、旗)乡(镇)(街、道、路)(门牌号)成立时间:年月设立分支机构家 联系方式 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单位网址: 机构类型: 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 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 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 机构性质(限事业单位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参公□ 全额拨付□ 差额拨付□ 自收自支□ 主要服务业务: 人力资源招聘□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 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服务□猎头(人才推荐)服务□ 人事代理□其他(请注明服务类型)□ 从业人员情况: ①从业人员总数人; 其中:②大专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人; ③本科学历从业人员人; 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人; 其中,⑤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人。逻辑关系式:①②③④; ①≥⑤。 服务设施情况:设立固定招聘场所个;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个。 主要经济指标: ①注册资本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②总资产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③全年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④代收代付部分万元。 ④税收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逻辑关系式:③≥④。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服务外包合同范本

服务外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_________台计算机(含显示器)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_________年。甲方共有台式计算机____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___元(RM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_________元(RMB)/年。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年付)_________日之内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RMB)。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RMB)。 二、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系统软件安装WIN98、WIN2K、WINXP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IOS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Office2000、Acds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Modem;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三、协议细则 1.甲方_________台台式计算机中,在厂商保修期内的有_________台,已经过保修期的有_________台。甲方损坏的计算机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对于已经使用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_________年的计算机若出现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负担,乙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

○U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印制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 (5)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U104表) (6) (二)基层定报表式 1.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表) (7) 2.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 (8) 3.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表) (9) 4.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表) (10) 5.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U205表) (11) 四、主要指标解释 (12)

一、总说明 为了解本市互联网经济发展有关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范围和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简称“四上”单位),“四上”单位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包括《重点网上交易平台》名单中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全面调查;上述范围以外的出行、医疗、教育重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重点调查。 (二)调查内容及表式 1、调查内容: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等。主要指标有:计算机数量、网站数量、信息化投入、平台交易额、网络预约交通服务交易额、互联网医疗交易额、在线教育交易额、期末注册用户数等。 2、调查表式: 年报报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 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非四上法人单位基本情况(U104 表)。 季报报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U201 表)、重点互联网出行平台基本情况(U202表)、重点互联网医疗平台基本情况(U203 表)、重点互联网教育平台基本情况(U204 表)、合约类电子交易平台情况(U205 表)。 (三)报送方式 所有调查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网络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区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调查单位直报网址: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业统计处:卫冬(电话:)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

○X房地产开发统计 报表制度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印制

- 2 -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5) (一)基层年报表式 (5)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5) 2.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101-2表) (7)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8) 4.财务状况(X103表) (9) 5.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 (10) (二)基层定报表式 (11)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11)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13) 3.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表(X202表) (14) 4.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 (15)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 (17) 6.生产经营景气状况(X210表) (18) (三)综合定报表式 (19) 1.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X401表) (19) 2.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销售和待售情况(X402表) (20) 四、附录 (21)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21) 企业控股情况 (21) 五、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22)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30) (三)财务状况 (34) (四)经营情况 (38) (五)信息化及电子商务情况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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