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三七分作业

第三章

1.何谓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2·结合生活现象或工作实际列举三个真实合同,说明合同成立的条件。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第一:劳动合同:

有工厂与招聘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运输公司与司机签订的劳动合同;快递公司与业务员签订劳动合同。这些是劳动合同

第二劳务合同

运管局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销售公司与货运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生产商与技术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这些情况都是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第三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3·通过一个生活中的合同,说明要约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

根据史上宽《债法总论》第19页:“要约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之规定,仅因要约尚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欲之效力,看看国际动态。故非法律行为。”以及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204页:“传统的大陆法观点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行为”。根据这两位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要约不是法律行为,它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意思表示。

集体合同要约书

··总经理:

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为使集体协商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发出如下要约: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年月日进行协商。

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容

三、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最迟于协商会议前5日提供上一年度以下资料: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15日作出书面答复。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说明:如果首席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另附首席代表委托书;如有外聘代表,应另附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

工会委员

会(章)

年月日4·为什么撤回要约的表示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表示到达受要约人处?

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5.举例说明要约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这一规定采取了世界各国通行的“到达主义”立场。依到达主义,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何为到达?应作广义解释:

(1)到达受要约人与到达代理人(如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2)“到手到达”与“非到手到达”(送达受要约人所能实际控制之处所,如信箱);

(3)数据电文要约的到达:

6.承诺的成立前提是什么?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不作为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

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二)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三)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到达要约人;

(四)承诺的容必须与要约的容相一致;

(五)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7.承诺何时生效?承诺的效力是什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8.迟发而迟到的承诺与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有何区别?

受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发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到达受要约人但却迟到的,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要约人及时发出迟到通知后,该迟到的承诺不生效力、合同不成立。如果要约人怠于发迟到通知,则该迟到的承诺视为未迟到的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而迟发而迟到的承诺则是指因为受约人自己的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及时本承诺到达了要约人,在要约人不承认的情况下,承诺无效,合同不成立。

9.承诺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有何区别?

、要约的变更包括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容的实质性变更。对要约其他容的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容应当与要约的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

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容的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容以承诺的容为准。

10.招标、投标、定标这三个行为,以及拍卖公告、拍卖竞价、拍定这三个行为,哪个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哪个行为属于要约?哪个行为属于承诺?

属于要约邀请的有:招标、拍卖公告;属于邀约的有投标、拍卖竞价;属于承诺的有定标与拍定。

11.何谓合同格式条款?《合同法》对合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作了哪些限制?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格式条款”的定义。

合同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事间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式提请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要求该条款予说明格式条款具合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加重责任、排除主要权利该条款效《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理解发争议应按照通理解予解释格式条款两种解释应做利于提供格式条款解释。

12.《合同法》对合同格式条款作出限制的意义何在?

1、遵循公平原则

2、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3、反应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志

13.何谓悬赏广告?悬赏广告的性质是什么?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也即是悬赏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基于该意思表示,悬赏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认定在法律上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怎样确定.理论界历来有两种对立的学说。一种是契约说。另一种是单独行为说。契约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的要约,因此,必须与完成指定行为人的承诺相结合,其契约才能成立。完成广告行为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悬赏人负有按照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是悬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只要悬赏人发出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即告成立。行为人按照悬赏广告完成一定行为非是针对广告要约而做出的承诺.而是履行悬赏广告确定的义务。

14.缔约中有哪些义务?为什么规定缔约中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等的合同附随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15.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是什么?

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第五章

1.如何理解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因而,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2)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3)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4)法律效力不同。(5)法律后果不同。(6)性质不同

2·结合生活现象或工作实际,分析某一合同的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并判断该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

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

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

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

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

(4)合同的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合同容确定,是指合同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4.合同的特殊生效条件适用于哪一类合同?

合同的特殊生效条件适用于二类合同: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

(2)当事人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5.如何理解《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

《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1)合同无效,并非整个合同全部无效,仅是合同中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容部分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6.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分析每一种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的合同。

(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必须是对合同的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4)误解是误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为。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有:(1)双方的给付具有对价关系;(2)双方的给付利益不等价;(3)造成双方给付利益不等价的原因, 不是当事人的自主行为, 而是一方利用自己在缔约中的优势地位或在缔约中利用对方没有经验;(4)显失公平的情形必须发生与合同订立时。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实施欺诈行为;(2)另一方陷入认识上的错误,并与相对方订立合同;(3)一方的欺诈行为与另一方认识上的错误有因果关系。(4)欺诈方有使另一方陷入认识错误的故意,并有使另一方因错误而订立合同的故意。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实施胁迫行为;(2)另一方陷入精神上的恐惧,并与向对方订立合同;(3)一方的胁迫行为与另一方精神恐惧有因果关系;(4)胁迫方有使另一方陷入精神恐惧的故意,并有使另一方因精神恐惧而订立合同的故意。

乘人之危的合同的构成要件有:(1)合同的一方处于危机处境;(2)合同行为的动机是解除正在发生的危难;(3)合同的订立并非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4)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解危之急需,趁机提出合同的种种条件,迫使对方违背本意订立合同。

7.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指出每一种无效合同适用的法律条文。

无效合同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监护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状况不相符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7)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8)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9)某些无效的免责条款。

8.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区别有:(1)是否自始无效不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无效的合同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拘束力。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并非自始无效,而是被认为自始有效。只要权利人不行使撤销、变更权或者行使权利的期间经过,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从成立时就是有效的。(2)是否当然无效不同。无效的合同,不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主,是否知道无效的情况,也不论是否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确认,该合同都是无效的。(3)是否当然无效不同。无效的合同,不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主,是否知道无效的情况,也不论是否经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确认,该合同都是无效的。(4)主无效或撤销、变更的权利人不同。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主其无效,第三人可以主其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无效的合同,任何人均可主其无效。对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只有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撤销或者变更。当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主撤销或者变更。

9.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为什么确立效力待定的合同制度?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有:(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10.附条件的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附条件的合同的特征有:(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5)不得与合同容相矛盾。

11.附期限的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附期限的合同的特征有:(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12.附条件的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

13.附期限的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附期限的合同的种类有延缓期限与解除期限;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

14.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条件成就与否确定前的效力。(1)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撤销、解除已经成立的合同;(2)合同当事人不得恶意促使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3)附停止条件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享有期待权。

(二)条件成就与否确定后的效力。(1)条件成就后的效力(2)条件不成就的效力。

15.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有期限到来前的效力与期限到来后的效力。

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有期限到来前的效力与期限到来后的效力。

第八章

1.如何理解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哪些特征?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容发生改变。合同变更的特征有:(1)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关系为前提(2)合同变更的对象是合同容;(3)因为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合同法只规定双方协商一致。

2结合生活现象或工作实际,列举合同变更、债权让与、免责的债务

承担的事例各两个。

一、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案例:

1.代女士1998年2月与某企业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代女士为企业财务科出纳,合同还约定“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

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1998年11月,该企业在其主管部门干预下发出了“关于变动代某

工作岗位的书面通知”,将代女士调离财务科到车间当工人。代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2.女士来到某贸易公司从事财务主管工作多年,期间工作表现良好。随后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11月,女士患病,因错过最佳治疗

时间,转为慢性疾病,后来时常因其身体状况和病假问题影响工作。该公司领导经讨论认为,女士目前的身体状况不符合财务主管工作岗位的要求,已经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决定将其由目前的工作岗位调到相对轻松的其他岗位,以方便治疗和休息,相关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女士认为其在公司工作多年,表现良好,用人单位于情应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待其痊愈后继续工作;于理在没有征求她本人意见的前提下,擅自调整她的工作岗位及待遇,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拒不执行公司的安排。

在双方经过数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该公司以女士不服从工作安排,属严重违纪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女士不服,将该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二、债权让与

1 被告省睢宁县某商场(以下简称商场)欠原告王某借款本息6.5万

元,于2000年8月经法院调解,商场定于2000年10月20日前一

次付清。然而,履行期满后,商场没有履行法定还款义务,2001年

3月,原告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订下协议以窗抵债

执行过程中,商场与王某于2001年5月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商

场自愿将其商场的两个‘橱窗’过户给王某所有,折抵欠王某的款项。

如果商场于2001年10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息、执行费等计人民

币4.75万元,那么商场有权将该‘橱窗’赎回,王某必须返还;逾期

不赎,王某有权自行处理。”同日,经法院裁定,将商场的该两个‘橱

窗’归王某所有,王某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

回赎遭拒又成被告

2001年10月22日,商场向法院缴纳了4.75万元的执行款,法院

亦告知了王某,可王某却以过户费没解决为由拒绝领取该款,并于

2002年3月再次将商场告上法庭,请求排除妨碍,并赔偿经济损失。

诉讼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王某认为争议的“橱窗”已由法院裁定归其

所有,且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被告商场没有按期办理回赎事宜,

故产权应归其所有;而被告商场则认为双方不存在房产的回赎问题,

橱窗过户只是为债务提供担保,而非真正的转让,现主债4.75万元

已消灭,从债亦即消灭,所以,橱窗的所有权应归商场所有。

2 吴玉根挂靠于妙鼎公司承接建筑工程,郁新龙系妙鼎公司工作人员。

2006年12月12日,妙鼎公司与申祥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由

申祥公司向妙鼎公司承接的宏发电声工地供应混凝土,共计货款为

630520元。宏发电声工地由吴玉根实际承建,而与申祥公司的合同

协商、货款对账的签字确认等工作均由郁新龙进行。之后申祥公司

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2007年4月28日,申祥公司与锦策公

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申祥公司将截至2007年4月25日妙鼎公

司所欠混凝土制品货款430520元的债权转让给锦策公司,郁新龙

于2007年5月6日在该份协议书上签字。2007年5月22日,案

外人文付向妙鼎公司出具一份由申祥公司制作的承诺书,承诺书表

示将妙鼎公司结欠申祥公司的混凝土款500000元转让给文付。之

后,妙鼎公司分两次将500000元支付给了文付。锦策公司因妙鼎

公司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款,故诉请判令三被告支付

43052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免责的债务承担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67辆汽

车,后甲公司按约定交付了此批汽车,乙公司未能如期给付货款,1998年12月25日,丙公司又与甲公司签订还款计划一份,容为“本公司于1997年从你处购车共计67辆,现今共欠款638.8万元整。我公司将在14个月分期偿还。并写明每月具体偿还的数额。丙公司在该还款计划上加盖公章。

1999年5月28日,丙公司与甲公司又签订还款协议一份,容为:丙公司1997年提车数量为67辆,因欠轿车款638.8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用此批未销售完的车况良好的富康车偿还部分欠款”。还款协议列出用于还款的7辆富康车的车型、发动机号、颜色、价格。丙公司与乙公司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在同一经营场所办公,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2、1995年华夏公司向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代表处借款1935万元,信达公司所属代表处为华夏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华夏公司仅偿还本金165万元及部分利息,余款1770万元逾期未还。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冀经一终字第142号民事判决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信达公司清算组对借款本金177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于1998年被国务院撤销,其代表处的资产划归中国建设银行省分行第三营业部,该部已更名为建行市裕华西路支行。债权由中国建设银行承接。2003年4月信达公司清算组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冀经一终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信达公司清算组应承担该案本金177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已履行了赔偿责任。中国建设银行确认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中国建设银行对华夏公司1770万元的债权本金转移至信达公司清算组名下。

还查明:1993年4月22日华夏公司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股东为中直律师事务所(原名称中直国际贸易金融律师事务所)和夏小平,投入资金2000元。中直律师事务所由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任为镇虎。1995年7月根据省司法厅琼司通(1995)061号文件改制,由合伙形式变更为个体组织形式,主任仍为镇虎。省司法厅琼司通(1995)061号文件批准中直律师事务所章程,该章程第十二条第二款载明:"由申请人(镇虎)独立承担本所债务及民事责任"。中直律师事务所于1997年被省司法厅注销,注销前无清算记录。

华夏公司在登记设立时,中国农业银行分行于1993年5月7日为华夏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证明账户5016468存有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审法院根据信达公司清算组的申请向人民路支行调取该账户1993年5月7日资金存入情况,人民路支行证明该账户1993年5月7日入账2000元,此外4、5、6月无发生往来帐。

华夏审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夏审计所)于1993年7月23日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为华夏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华验审字(1993)第117号验资证明。华夏审计所1998年改制,改制前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的主持下进行了清算,华夏审计所股东华阳及黄循明、王玉娟、邢福勇、明梧、应滨、黄振芳、岑昊、萧春莲对华夏审计所剩余净资产进行了分配。

再查明,原中国农业银行分行与省分行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省分行

3.何谓债权的让与? 有什么特征?

债权的让与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特征有:(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

4.债权让与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是在合同中明确的、确实有效的债权;(2)债权让与不改变原合同的容;(3)债权的让与人与债权的受让人应达成协议;(4)债权应具有可让性;

(5)债权让与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债权让与,转让人应尽通知义务,未尽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5、债权让与有什么效力?

有部效力:(1)法律地位的取代。 (2)从权利随之转移。 (3)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须的一切情况。 (4)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外部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 (2)表见让与的效力。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

6.何谓免责的债务承担?有什么特征?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

行责任被免除。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有:(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7.免责的债务承担条件有哪些?

免责的债务承担条件有:

(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2)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3)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须经债权人同意;

(4)债权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应当不违反债务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

8.免责的债务承担有什么效力?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有:(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什么效力;(2)债务所附之抗辩权移转于第三人;

(3)附属于所移转债务的从债务亦由第三人承担。

年秋季《合同法》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合同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有偿合同 答: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 2.要约的撤回 答: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表见代理 答: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4.合同履行抗辩权 答: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5.合同的保全 答:

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权利和财产,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 6.买卖合同 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1.撤销权的构成条件。 答:(一)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

合同法作业 附答案

合同法作业 一、单项选择: 1.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 )。 A.自始无效合同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2.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A )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D.协商确定 3.无名合同是指(C ) A.无名称的合同B.无法理基础的合同 C.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D.非正式的合同 4.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有( B ) A.企业咨询协议B.离婚协议 C.技术引进合同D.旅客运输合同 5.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是( B )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 B.买卖色情书刊的合同 C.被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6.下列有关要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 A.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B.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C.要约不能撤回D.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7.下列情况中合同已经成立的是(D ) A.必须履行特定形式的,形式尚未履行 B.要求签定确认书的合同,尚未签定确认书 C.要求承诺必须通知,但一方以行为做出承诺 D.未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且对方接受 8.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电子邮件属于(A)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 C.推定形式D.其他形式 9.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B) A.不成立B.成立 C.无效D.成立但无效 10.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自( C ) A.发生纠纷时起无效B.开始履行时起无效 C.订立时起无效D.被确认时起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 1.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AB )

劳动合同法作业

劳动合同法作业

劳动合同法作业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答: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 由于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频繁发生。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3、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47) 4、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 5、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 6、劳动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劳动者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 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答:、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

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 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间的关系。 3.简述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无效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答: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法大作业

课程名称:劳动合同法课程性质:公选任课老师:徐江萍 1、王某于2011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12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12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处理?请具体说明理由。 2、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请具体说明理由。 3、某制药厂与王某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该厂选派王某去国外学习一项制药工艺技术,共花费人民币十万多元。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王某不得调离本企业,如违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2012年11月10日某合资企业以高薪聘用王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王某擅自离开该制药厂后,由于其他技术人员尚未掌握这种制药技术,使产品质量下降,在半年时间内造成大量产品积压,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人民币。为此,该制药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及合资企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王某回厂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1)该制药厂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4、以下是某中外合资企业发给劳动者的经济性裁减人员的通知书,请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说明该通知书的错误。 裁员通知书:本公司遭到4月24日特大火灾,四车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公司董事会于5月2日进行了讨论,工会主席也列席了会议。根据本公司个人劳动合同第三章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或者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人员有多余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已决定:解除四车间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请您接通知后,于本月25日,随带户口薄、工作证、劳保卡、会员证等前来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公司将统一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裁员补偿金,待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发相当1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希望各位员工体谅公司的困难。祝您另行择业顺利。此致 ××公司人事部(章) 5、简述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 6、简述劳动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作业(附加全)

一、选择题 1.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分配至北京后的10 日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 A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C.延缓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2.王某向某手表厂购买纪念某伟人金表一块,售价5万元。在出售前,该手表厂在柜台出示公证书,公证书证明,该手表只生产1500只,生产1500只后,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已将生产该手表的模具砸毁。事后经查证属实,该手表实际生产了3000只,以至于手表的收藏价值大大降低,王某经多次交涉,历时近2年后,起诉于法院,要求退回手表,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D) A. 应当予以支持,未过2年诉讼时效 B.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订立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C.不应当予以支持,已经超过1年的除斥期间 D.应当予以支持,王某因被欺诈订立了合同 3.下列命题正确的是:(B) A.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 B.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 C.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 D.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有效的 4、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C)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5.李某是某大学的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盖有学校某学院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李某以此合同书与某商店签订购买猎枪的协议,用于打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 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 6.装修公司甲介绍乙、丙订立技术转让合同,从双方各收取10万元。但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中介业务。甲、乙的中介合同法律效力如何?(B) A.属于有效法律效力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7.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C)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持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合同法三七分作业

第三章 1.何谓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2·结合生活现象或工作实际列举三个真实合同,说明合同成立的条件。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 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第一:劳动合同: 有工厂与招聘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运输公司与司机签订的劳动合同;快递公司与业务员签订劳动合同。这些是劳动合同 第二劳务合同 运管局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销售公司与货运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生产商与技术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这些情况都是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第三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3·通过一个生活中的合同,说明要约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

根据史上宽《债法总论》第19页:“要约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之规定,仅因要约尚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欲之效力,看看国际动态。故非法律行为。”以及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204页:“传统的大陆法观点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行为”。根据这两位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要约不是法律行为,它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的意思表示。 集体合同要约书 ··总经理: 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要求。为使集体协商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发出如下要约: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 点 1、时间:建议定 于年月日进行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 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 A ?买卖合同 B ?委托合同 C ?保管合同 D ?借贷合同 2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米用: (C )o A .格式条款 B .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3 .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B )o C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 D .合同签订地 4.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 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o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 .以上都不是 5 .违约行为是当事人(B )o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应当对合同 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 .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 行为 6. 买卖合同标的 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B )o A.买受人承担 B .出卖人承担 C.担保人承担 D .第三人承 担 7.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 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B ) C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 . 3个月 B . 6个月 C . 12个月 D . 24个月 8 .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B )o A.不承担连带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谁的 过错谁承担责任 D.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B )o A A.研究开发人所有 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 发人共同所有 D ?国家所有 10 ?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B )o A A ?当事人 B.代理人 C.居间人 D.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o 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合法原则 D .诚实信用原 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C )o AB .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 ?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因一方受欺诈 而订立 D ?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CDE )o B DE A ?支付定金 B ?赔偿损失 C.中止履行合同n继续履行合 同 E.采取补救措施 4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BC )o ACDE A. 土地所有权 B ?国有土地使用权 C.宅基地土地使用 权 D ?某大学校舍 E ?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E )o ABDE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 的对象是动产 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 ?为诺成、双务合 同 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的地点。 3 .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一一和一一两种类型。乙合同的移转包括一一、一一?

电大合同法作业答案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案例分析1 甲公司与乙公司……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 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 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其他人发言摘要: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案例分析2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 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 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

合同法期末作业.

合同法期末作业 作业一 一、填空: 1、当事人对――协商一致的,合同成立。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视为要约到 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3、以拍卖方式签订的合同,要约是――。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虽不用承担合同责任,但 须――。 5、请列举出三个既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 二、判断正误: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区分不是绝对的,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的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转为有名合同。() 2.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消后,由于这是合同成立后的法律责任,所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的问题,不是缔约过失责任。()3."你结婚那天我送你一枚戒指"。这是附期限的合同。() 4、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 5.合同债权的转让一定要通过订立合同才能进行,法院的判决、行政行为以及继承、赠与等,都不能使债权得以转移。() 三、选择题: 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有效成立B.可变更可解除C.无效D.可撤销 3.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借用合同C.赠与合同D.租赁合同 4.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D.当事人对合 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5.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受欺诈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6.合同的变更()。A.原则上仅向过去发生效力B.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了法律根据D.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有效7.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高低的,可以()。 A.单方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B.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C.双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D.有 第三方进行调解违约金的数额

2015年合同法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张某与租赁公司签订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B)。 A. 双务合同 B. 单务合同 C. 双边条约 D. 单边条约 2.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D )关系的协议。 A. 行政权利义务 B. 经济权利义务 C. 刑事权利义务 D. 民事权利义务 3. 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C )。 A. 公序良俗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公正原则 4. 下列各选项中,阐述正确的是( C )。 A. 逾期承诺原则上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新承诺 B. 逾期承诺原则上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承诺 C. 逾期承诺为要约邀请 D. 逾期承诺原则上为效力待定的承诺 5.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D )。 A. 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 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 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6.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7. 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采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采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某供销社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采购大米。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B )。 A. 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无效 B. 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 C. 擅自作主,个人应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D. 刘某和公司负连带责任 8. 现代合同法中,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以及合同法律约束力最集中的体现是(C )。 A. 合同订立 B. 合同成立 C. 合同效力 D. 合同履行 9.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未达成协议的,则( A )。 A.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 交付不动产的,在交付不动产一方所在地履行 C. 交付动产的,在动产所在地履行 D. 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 10.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物的担保方式的有( C )。 A. 保证 B. 抵押 C. 质押 D. 留置 11.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 C )。 A. 债务人负担 B. 债权人负担 C. 次债务人负担 D. 保证人负担 12. 下列各选项中不受债权转让限制的是( C )。 A. 陈某享有的请某作者为其代笔撰写回忆录的债权 B. 张某所享有的获得退休金的债权 C. 赵某所享有的继承其父母遗产的债权 D. 孙某所享有的诉某公司侵害其健康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13. .甲将其收藏的一幅某画家遗作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满前,该遗作灭失,则乙(A)。 A. 可以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 可以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 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 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14. 债权人提存物领取权的除斥期间是( D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15. 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际上采取的是(D )。 A. 总则中的严格责任立法模式 B. 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立法模式 C. 过错推定责任立法模式 D. 总则中的严格责任与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16. 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C )。 A. 签订合同之时 B. 履行时间 C. 交付时间 D. 占有之时 17. 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B )。 A. 承租人不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B.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C.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应列入破产财产 D.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18. 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一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D)。 A. 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 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于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 D. 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19.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 A. 研究开发人所有 B. 委托开发人所有 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 国家所有

合同法练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练习题解析 一、判断题(对的在括号里打√错的打×) 1.甲向乙发出一份推销水泥的要约,其中规定乙方须在10日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不得撤销。(√)2.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条件的意思表示为承诺。(×) 3.甲向乙提出签订购销皮鞋合同的建议,乙表示如能降低价格可以接受。甲收到乙的答复后,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 4.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内容完整的洽商购销彩电要约。B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承诺,表示购买该彩电, 但在包装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A公司接到B公司的答复后未表示异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 5.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都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7.效力待定合同之所以订立后不能立即生效,是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8.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其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将该合同撤销。(√)9.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0.合同自愿原则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1.合同中债务人一方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须债权人同意,债权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则不必对方同意。(√) 12.在协议变更合同时,当事人如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13.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对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防止措施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4.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后,其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当然免除。(×) 二、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的题号填在括号里) 1. 无效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A) A.订立 B.发生纠纷 C.被确认无效 D.发现 2. 某商店向一酒厂发信,表示欲向其购买10万瓶假冒名牌白酒,每瓶5元。酒厂立刻回信表示同意。商店与酒厂之间的合同(A)。 A.成立,但无效B.成立,效力待定 C.未成立 D.成立并有效 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法人代表王总经理外出.5月9日王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日期是(B)。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 D.5月10日 4.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是(A)。 A.1年B.2年C.3年D.5年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辆汽车的合同。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B)。

三七灰土合同.doc

灰土地基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 ____ 地址:________ 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平、公正、自愿、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滨州市龙马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物料堆放场地 工程地点:惠民县经济开发区龙马重工院内 工程内容:地面三七灰土(工程达到甲方要求地面砼工程优先考虑由乙方施工),地面三七灰土工程包括1、地基整平压实2、上土平整稳土3、上灰摊灰4、拌合机拌合5、整平压实3—5遍6、上土平整稳土7、第二遍上灰摊灰8、拌合均匀9、整平压实3—5遍10、撒水养护灰土。 承包范围:××××××三七灰土 2.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3.质量等级: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4.合同价款:两遍灰土执行7.5元/平方米,现场面积经施工完成后由现场进行实测实量,并不超过图纸面积(灰土单价由以下价格构成:1、地基整平压实1元2、上土平整稳土0.5元3、上灰摊灰0.5元4、拌合机拌合1元5、整平压实3—5遍1元6、上土平整稳土0.5元7、第二遍上灰摊灰0.5元8、拌合均匀1元9、整平压实3—5遍1.2元10、撒水养护灰土0.3元),现场工序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按分项扣除相关费用,并可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原则上不再订立附加合同,若订立则附加合同先行解释。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标准汉文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山东省地方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第四条

《合同法》习题三答案

西安交通大学网络学院2014年秋季离线作业 《合同法》试题三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___A____ A .技术转让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保管合同 2. 某电脑供应商与某公司主机装配车间签订购销电脑合同一份。但因电脑价格下调,利润减少,主机装配车间不再向某电脑供应商供货。电脑供应商要求某公司履行供货义务,某公司言,该合同是与装配车间签订的,与公司无关。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某电脑供应商遂诉至法院,要求装配车间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就本案的合同而言:___B____ A .车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当事人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故合同不成立。 B .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其所属的某公司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负民事责任。 C .合同不能成立,故其不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D .装配车间要承担缔约责任。 3.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__D_____ A .租赁合同 B .买卖合同 C .加工合同 D .借用合同 4.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____C___两个法定阶段。 A .起草和抄写 B .意思和表示 C .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5. 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___D____。 A .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 B .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 C .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D .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_B______。 A .合同签订地 B .合同承诺生效地 C .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 .当事人主营业地 7. 孙某13岁,是个业余小提琴手,欲在音乐厅举办个人音乐会,音乐厅与其达成协议有偿演出,该协议___A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度范本、DOC格 式).DOC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第六 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

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 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第七条要约可以 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 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九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 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 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 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二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表示。第二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 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二三条承诺应 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 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二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 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 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 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 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 C.欺诈D.不正当竞争 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合同法》作业及答案1

合同法作业 1. C 2. B 3. D 4. A 5. C 6. A 7. D 8. B 9. C 10. B 一、单项选择题 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c)的协议。 A. 身份关系 B. 财产关系 C.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D. 经济关系 2.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b )之日开始计算。 A. 发出之日 B. 交发 C. 收到 D. 邮戳 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d )时合同成立。 A. 当事人签字 B. 盖章 C. 填完 D. 当事人签字和盖章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a)。 A. 新要约 B. 承诺 C. 对原要约的否定 D. 旧要约 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c)内予以追认。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一个月 D. 二个月

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c a)的方式作出。 A. 通知 B. 函告 C. 书面 D. 口头 7.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 d)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A. 不知道其超越权限 B. 知道其超越权限 C. 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D.知道或其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 8.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b)的条款的效力。 A. 违约责任 B. 解决争议方法 C. 权利 D. 义务 9. 当事人应当遵循(c )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 自愿 B. 公平 C. 诚实信用 D. 信用 10.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a b)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A. 单方解除合同 B. 中止履行 C. 停止履行 D. 提前履行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劳动合同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_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主席令65 号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_50_万元。第五十七条 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_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_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 7、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_最低标准_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 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五条 8、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_。其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二十八条 9、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_责令改正_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三条 10、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_连带赔偿责任_。第九^一条 二、判断题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 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X)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X)劳动法第25条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合同法练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合同法不适用于(B ) A. 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C?土地使用权合同 D.质押合同 2.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C)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 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 D. 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3. 租赁合同是(A) A. 双务合同 B.无偿合同 C.无名合同 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4.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5. 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 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D) A. 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 《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 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 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7. 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 示视为(A) A. 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 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以高价租用甲的房屋,致使甲乙 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能租用甲的房屋。对此,下列说法中(D )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 A. 因为甲与丙并未签订合同,甲无权要求丙承担合同责任 B.甲可以要求丙承担缔约过 失的合同责任 C.甲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可以选择其一 9.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C) A. 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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