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制度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制度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制度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

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管理,促进系统安全应用和健康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提高系统使用效率,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所指信息系统包括业务处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决策分析系统、办公及对外服务系统。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统一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市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管理部、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各部门)负责信息系统使用,并接受信息安全检查。

一、人员授权管理

信息系统授权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审批、专业授权”的原则。市中心信息技术处负责人员授权核定、授予、反馈、监督、检查的管理;市中心各业务处室负责本业务条口授权的审批。其中:市中心归集管理处负责缴存、提取管理、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岗位的授权审批;贷款管理处负责贷款管理岗位的授权审批;计划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决策分析岗位的授权审批;综合处负责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岗位的授权审批;信息技术处负责系统管理岗位的授权审批。具体岗位和不相容关系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用户手册》执行。

各部门在提交授权申请时应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对影响业务

运转的岗位应按照“AB岗”原则授权。上岗人员必须通过市中心的业务技能、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一)授权申请

市中心各处室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批后,信息技术处核定。

市公积金服务中心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市中心相应业务处室审批,市中心信息技术处核定。

分中心、管理部(含其委托银行)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由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中心相应业务处室审批,市中心信息技术处核定。

市中心受委托银行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报市中心相应业务处室审批,市中心信息技术处核定。

(二)授权变更

授权人员因岗位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之前,各部门应提前3天提交《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注明是换岗或注销,审批流程按照“授权申请”流程执行。

B岗授权人员上岗前,各部门应提前3天提交《公积金信息系统B岗授权申请表》(见附件3),审批流程按照“授权申请”流程执行。B岗人员的授权具有时间限制,授权后原A岗人员授权冻结;超过授权时间,B岗人员授权自动终止,原A岗人员授权

自动启用;如在授权时间内需启用A岗人员,审批流程按照“授权申请”流程执行。

(三)授权操作及反馈

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系统管理岗依据提交的授权审批材料及时进行信息系统授权的启用、冻结或注销操作,在授权后3天内反馈《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反馈表》(见附件4)至各相应业务处室及申请部门并予以确认,申请部门应将授权人员确认后的《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反馈表》及时提交市中心信息技术处。

二、操作管理

各部门应遵循“统一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原则进行信息系统操作。授权人员应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和《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用户手册》进行操作。

机构日结、按月提取还贷、资金清算、月度汇总、公积金年度结息、年末结转的处理分别在每日5点之后、每月15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进行。逾期代扣应在每月15日前进行;正常代扣应分别在每月15日至20日、25日前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市中心计划财务处和贷款管理处分别负责公积金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参数调整的录入和审核。

信息系统采集的数据应按照信息系统设定的业务口径录入,凡在信息系统中要求审批和复核的业务,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和

及时录入,审批或复核人员应认真审批录入的信息和及时审批或复核,确保信息系统每天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业务操作的及时性。

各部门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扫描收件时,应按照市中心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扫描收件材料的规范性和整齐性。

三、数据管理

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资料是信息系统支撑的重要依据,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管理效力。市中心信息技术处应按照“安全、细心、谨慎、回溯、保密”的原则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管理。各部门应对录入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市中心信息技术处按照统一管理和“一人操作、一人监督”的原则对数据修改进行管理。因功能设计存在缺陷导致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的,信息系统上线前已形成的还款串户、共同还款人串户、公积金串户等现象,各部门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业务数据修改操作规程》提出数据修改申请,其他情形一律不得进行修改。

对信息系统中数据的存储、备份、迁移和共享等,应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规定》(镇公积金﹝2008﹞94号)执行。

四、密钥管理

密钥制作、发放、检查、回收、清理由市中心信息技术处负责。密钥应由密钥持有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挪作他用。

(一)密钥制作和发放

密钥制作与授权同步进行,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系统管理岗应在密钥制作完成后3天内通知申请部门领取《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反馈表》,并登记领取手续。申请部门应在登记领取手续后3天内及时将密钥发放给授权人员,并将申请部门盖章和授权人员签字的《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反馈表》报至市中心相应业务处室和信息技术处。

(二)密钥更换和回收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密钥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密钥持有者应及时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密钥更换申请表》(见附件5),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原密钥一并提交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由市中心信息技术处重新制作更换密钥。

密钥持有者因岗位调动离开原工作岗位后,各部门应在岗位人员离岗后3天内及时回收密钥并提交市中心信息技术处。

五、信息安全管理

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在收到密钥后,应立即登录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口令,口令和密钥仅限本人使用,禁止使用未经修改的口令进行业务操作。

(一)口令管理

授权人员应对信息系统的口令严格管理,不得外泄;口令设臵应具有一定的复杂度,口令长度必须是6位以上,口令中须含有字母、数字或特殊符号,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遗忘口令时,授权人员应立即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密码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6),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系统管理岗重臵密码,重臵后的密码为123456。

(二)安全管理

授权人员应当在规定权限内操作,禁止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操作;授权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时,应进行锁屏操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信息系统运行终端应安装防病毒客户端软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漏系统的参数和配臵信息。终端在维修、停用和报废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涉密信息泄漏。

市中心信息技术处应建立系统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确定事件的报告流程,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必须及时报市中心主任室。

六、系统维护与故障处理

系统软件的版本升级、配臵参数调整、系统运行环境、使用权限等不得随意变动,若确需变动,应事先报请分管主任和主任批准。对信息系统提出变更需求的,各部门应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规定》(镇公积金﹝2008﹞94号)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技术业务操作规程》执行。

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系统管理岗应当在信息系统运行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并填写信息系统运行日志。各部门操作人员发现信息系统异常情况,应当立即联系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系统管理岗相关人员。

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当遵循“优先保障系统运行”的原则,

及时报告和处理,尽快恢复系统运行。故障处理方式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技术业务操作规程》执行。

市中心信息技术处应对系统的故障现象、故障分析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于故障处理完成后次日向主任室提交故障处理报告。

七、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

加强对信息系统运行检查、监督,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暂行规定,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以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市中心信息技术处要对各部门本暂行规定执行情况以及人员授权管理、密钥使用、口令管理、安全操作等方面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要主动接受和配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违反本暂行规定,因工作失误引起重大系统故障的(如网络中断、数据丢失、数据泄密等),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因不规范操作引起信息系统数据不完整的,对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因伪造、篡改业务基础数据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当事人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对口令组合设臵简单或不按要求更换的,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授权资格。

对密钥保管不善但未造成损失的,属于情况较轻的,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属于情况严重的,直接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警告。对造成损失的,部门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取消授权资格和收回密钥。

对密钥擅自挪作他用、转借他人或不及时回收的,属于初次的,直接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警告;属于二次以上违反的,对直接责任人取消授权资格和收回密钥,对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

对不相容岗位“一人多兼”或“一机多钥”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授权资格和收回密钥。

对不及时上报系统故障、隐瞒事故不报的,对有关当事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相关部门均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义务。

附件1: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

附件2: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变更申请表

附件3:公积金信息系统B岗授权申请表

附件4: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反馈表

附件5:公积金信息系统密钥更换申请表

附件6:公积金信息系统密码变更申请表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

注:授权岗位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申请部门(章)

年月日

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变更申请表

注:授权岗位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申请部门(章)

年月日

附件3

公积金信息系统B岗授权申请表

注:授权岗位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申请部门(章)

年月日

附件4

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人员反馈表

信息技术处(章)

年月日

12

公积金信息系统密钥更换申请表

申请部门(章)

年月日

公积金信息系统密码变更申请表

申请部门(章)

年月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统计、国资、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审核工作。

---------------------------------------------------------------------------------------------------------------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公积金管委会委员按规定程序推荐后由市政府聘任。 第八条公积金管委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建立决策结果备案备查制度。 公积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积金管委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 第九条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公积金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七)审议公积金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八)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代管。 公积金中心是本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机构要求,依公积金中心章程运作。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XXXXXXXXXX项目 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创建日期: 确认日期: 文控编号:UF_ NC_XXX 当前版本: 用友项目经理: 日期: 客户项目经理: 日期:

文档说明 目的: 为规范系统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保证信息化管理系统安全、稳定、有序运行;以及在发生操作错误后得到及时、准确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FM(财务管理系统)、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SCM(供应链系统包括物流一卡通系统) 文档控制 修改记录: 审核记录: 版权声明: 本方案仅供给说明中文档使用对象阅读,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或提供非授权人阅读。 (版权所有 UFIDA ?)

目录 1.职责描述 --------------------------------------------------------- 5 1.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5 1. 2.集团公司信息负责人--------------------------------------------- 5 1. 3.集团公司系统管理员--------------------------------------------- 5 1.4.集团公司硬件网络管理员----------------------------------------- 6 1.5.本部、各公司系统应用管理员------------------------------------- 6 1.6.最终用户------------------------------------------------------- 7 2.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8 2.1.运行支持------------------------------------------------------- 8 2.1.1.问题的提交与处理-------------------------------------------- 8 2.1.2.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填写与汇总-------------------------------- 8 2.1. 3.日常问题反馈流程:------------------------------------------ 8 3.系统安全管理 ---------------------------------------------------- 11 3.1.对集团公司安全要求-------------------------------------------- 11 3.1.1.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1 3.1.2.硬件设备安全管理------------------------------------------- 12 3.1.3.计算机管理制度--------------------------------------------- 12 3.1. 4.操作规范 -------------------------------------------------- 12 3.1.5.网络管理制度----------------------------------------------- 13 3.1.6.计算机防病毒管理------------------------------------------- 13 3.2.对所属公司安全要求-------------------------------------------- 13 3.2.1.对所属公司的信息化负责人要求------------------------------- 13 3.2.2.对所属公司系统应用管理员的要求----------------------------- 13 3.2.3.对所属公司最终用户的要求----------------------------------- 15 4.系统人员权限管理------------------------------------------------- 16 4.1.基础角色权限-------------------------------------------------- 16 4.2.人员权限------------------------------------------------------ 16 4.3.权限变动------------------------------------------------------ 16 4.3.1.新进人员、岗位变动权限管理--------------------------------- 16 4.3.2.人员调离权限管理------------------------------------------- 18 4.3.3.跨公司人员权限管理----------------------------------------- 19 5.信息化系统基础档案管理------------------------------------------- 21 5.1.系统基础档案管理内容------------------------------------------ 21 5.1.1.财务子系统管理员------------------------------------------- 21 5.1.2.人力资源子系统管理员--------------------------------------- 21 5.1.3.供应链子系统管理员----------------------------------------- 21 5.1.4.系统管理员------------------------------------------------- 22 5.2.集团和所属公司客户化参数变更流程------------------------------ 23 5.2.1.流程图: -------------------------------------------------- 23 5.2.2.对应流程表单:--------------------------------------------- 24 6.系统日常操作管理规范--------------------------------------------- 25 6.1.财务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手册-------------------------------- 25 6.2.人力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手册-------------------------------- 25 6.3.供应链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手册------------------------------ 25 6.4.OA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手册--------------------------------- 25 7.客户端配置及网络要求--------------------------------------------- 26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篇一: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行制度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 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管理,促进系统安全应用和健康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提高系统使用效率,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所指信息系统包括业务处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决策分析系统、办公及对外服务系统。市中心信息技术处统一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市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管理部、受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各部门)负责信息系统使用,并接受信息安全检查。 一、人员授权管理 信息系统授权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审批、专业授权”的原则。市中心信息技术处负责人员授权核定、授予、反馈、监督、检查的管理;市中心各业务处室负责本业务条口授权的审批。其中:市中心归集管理处负责缴存、提取管理、行

政执法、绩效考核岗位的授权审批;贷款管理处负责贷款管理岗位的授权审批;计划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决策分析岗位的授权审批;综合处负责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岗位的授权审批;信息技术处负责系统管理岗位的授权审批。具体岗位和不相容关系按照《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用户手册》执行。 各部门在提交授权申请时应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对影响业务 运转的岗位应按照“ab岗”原则授权。上岗人员必须通过市中心的业务技能、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一)授权申请 市中心各处室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批后,信息技术处核定。 市公积金服务中心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市中心相应业务处室审批,市中心信息技术处核定。 分中心、管理部(含其委托银行)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由分中心或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中心相应业务处室审批,市中心信息技术处核定。 市中心受委托银行新增授权人员应填写《公积金信息系统授权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分公司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明确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内容、目标、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本部。 第二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是指企业计算机网络通讯平台及所有基于企业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的总称。总经理工作部是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负责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网络系统的检修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网络客户机的日常维护、分公司公用应用系统的维护、信息系统备件及办公耗材管理。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专业应用系统的维护。 第三条网络系统的维护。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根据网络系统发生的故障或缺陷,由信息主管确认属于系统供应商服务还是公司专业人员自主处理。属于系统供应商服务的,由信息主管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系统故障情况,并通知和协调系统供应商处理系统故障、缺陷,信息主管组织本专业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并组织检修工作的验收和检修文档的提交。对不属于系统供应商服务的,由信息主管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解决方案,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或系统消缺工作,并对检修或消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检修文档填写。网络系统维护报告单见附件1。 第四条应用系统的维护。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总经理工作部配合进行。应用系统发生故障后,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判断故障原因,并向各自主管领导汇报故障情况及解决方案,网络故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决,应用系统故障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必要时请系统服务商解决,业务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工作部做好配合工作。应用系统维护报告单见附件2。 第五条系统的数据备份。各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由业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总经理工作部信息主管负责技术把关。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应用系统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制定系统备份技术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按时进行系统备份。分公司公用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系统数据备份记录表见附件3。 第六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由信息主管根据网络系统的 应用需求和应用现状,制定整体的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并提交主管领导确认。根据网络系统功能的扩充以及可能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信息主管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并适时增加或调整网络系统相关的信息安全策略,做好涉及到计算机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工

浅谈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对策

浅谈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对策 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自推行以来,在解决职住房困难,转变职工住房消费观念,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政府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融资问题,依据政府政令而设立的强制性储蓄基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这一制度对于在民众之中普及住房金融知识、满足部分居民的住房融资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这十几年发展中,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使住房公积金真正发挥作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弊端 第一,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管理及运作过程中存在风险。按照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保值和增值,具体金融业务(贷款、结算、开立账户、缴存和归还)委托银行办理”。但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银行作为“受托人只收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由此可知,已归集的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运作,既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公积金资金的经营运作主体,那么资金运作的风险理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承担。但按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难担其任。原因在于:第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没有自有资本,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第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是一个完全自主决策的机构,住房公积金政策等都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决定的,它只是一个管理运作机构,住房委员会向享有决策权,但却不能承担风险,这可能会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主风险控制遇到困难。归纳起来,住房公积金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管理风险,包括中心操作风险、行政风险、委托风险;使用风险,主要包括支付风险、套现风险、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二,住房公积金运行的监督不完善,归结起来就两句话“外部监督职责不明确,行业监督力不从心”。虽然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住房储金,但毕竟是一种契约式的住房储金,如果住房公积金在运行中遭受损失,最终损害的是职工个人。在地方或部门利益的驱使下,对公积金管理“行政化”,不可避免地导致挤占、截留、挪用公积金的现象屡屡发生,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财政资金,虽然条例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监督,但财政部门本身并不是职工个人的代表机构,只是依照现有法规进行审核而已,并无其他权责,这样的监督机制在效能上会受到影响,使得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流于形式。 第三,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不合理,导致效率低下。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当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即每年的6月30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而个人交存的公积金类似于储存基金,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72%,这种利率歧视政策,压抑了个人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导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量不足,

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XX局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大集中系统应用推广、随着我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及计算机装备水平的提高,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工作和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计算机应用,保障网络系统和业务数据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提高科技管税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原有《XX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信息化建设管理需要。结合我局的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税务局总局税务系统电子数据处理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暂行办法》、《昆明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管理试行办法》、《XX地方税务局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现将原来《办法》修订为《XX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条XX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省、市地税局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信息化系统管理含盖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业务电子数据管理、设备及耗材管理,等四个方面。 第四条各科室、分局、稽查局(以下统称各部门)。各部门的计算机运用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在局计算机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按照本办法规范运作。 页脚内容1

第五条我局设立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全局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划、措施,监督、检查计算机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传达、协调、制定有关技术和应用标准。使用计算机的各部门,负责相关业务应用程序的操作、日常维护及安全保密工作。及时向计算机管理部门报告应用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XX市地税局计算机管理部门内设专职系统维护员职位,负责软件、硬件、数据库和业务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操作员是指经局计算机管理部门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我局计算机系统相关功能的操作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地税局使用计算机的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含协管员)。 第二章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 第八条根据省、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与要求设置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系统维护员负责全局的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各部门指定即兼职计算机管理员员(信息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本部门其他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辅导。 第九条 XX市地税局专职系统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和本局实际情况,负责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全局计算机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配合省、市地方税务局的总体业务目标,制定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各部门对单行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并为各部门业务应用软件及基础数据资料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保障全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并从技术上指导各部门的计算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页脚内容2

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引

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指导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技术风险,促进信息系统规范化与标准化建设,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等制定本技术指引。 第二条本技术指引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机构暂时未调整到位的分中心; 本技术指引中的《条例》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章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管理的组织体系和配套的业务体系,业务与技术有机结合,相互支持。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内控管理,推荐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中心进行管理。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设立信息主管(或同等职责)岗位,信息主管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实施以及其它与业务管理系统相关的业务需求设计、系统开发、运营管理、技术审计、安全保障等工作的管理与组织协调。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合规性审核、技术审计及定期风险评估。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业务运作与技术支持之间的相互隔离,信息技术人员、财会人员之间与其它业务人员之间职责不得相互交叉。 第八条对各重要岗位的人员上岗要有相应的资质要求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对重要岗位人员建立轮岗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 第三章机房和运行环境 第九条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应建设相应的中心机房。机房建设、机房环境、供电系统等应符合《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第十条中心机房监控应达到以下要求: 1. 机房进出口和重要通道应安装监视系统和门禁系统;监视资料应完备、清晰,妥善存放,便于检查且保存足够长的时间; 2. 安装环境监控系统和设备监控系统,对环境和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第十一条中心机房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建立人员和设备的进出管理制度; 2. 实施7x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 3. 建立机房设备管理制度,并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对其进行更新和保养,提高设备的可靠性,降低故障隐患; 4. 机房供电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5. 对机房的照明、空调、防火、门禁等机房环境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 严禁易燃、易爆、强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四章网络和通信 第十二条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核心网络应做好统一规划。对于核心网络的建设应遵循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性能、可扩展性、可管理性、标准化等原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系统的维护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我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办理所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基础IT设施,包括各类业务软件系统、机房设施、网络设施、服务器设施、电脑终端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出现的词条解释如下: (一)运行维护手册:针对运行维护人员编写的有关系统日常维护、监控、备份、一般性故障处理、软件安装、操作、配置方法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文档。 (二)运行维护:由运行维护人员按照运行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日常的运行监控、备份、安全管理、一般故障处理,受理用户维护申请,解答用户疑问的工作。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做好系统或设备上线投产、升级、日常监控、备份、安全管理,预防、处理各类系统故障,提高我行计算机系统的整体运行水平,保障我行业务连续性计划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运营管理部系统运维岗位人员负责我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系统运维岗按运行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一级维护,如无法按时解决问题,需第一时间请求主发起行协助,并在主发起行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下完成相关维护工作。

第六条系统运维岗应积极接受相关设备厂商或项目组组织的运行维护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的体系架构、软硬件安装、配置、日常维护方法、备份和恢复策略、一般性故障的处理方法等。 第七条运营管理部运行维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做好系统上线投产的环境准备工作,包括网络、不间断电源等。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系统软硬件的要求。 (二)在项目组的协助下,完成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安装和配置工作。 (三)利用培训和系统上线机会,掌握系统维护技术。 (四)制定系统日志、负载监控、系统备份和恢复策略。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系统运维人员应按既定的策略和《运行维护手册》的要求,承担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运行环境监控、软硬件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备份管理、安全管理、一般性故障处理、用户申请受理等。 第九条系统运维人员应做好硬件及网络的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组和运行中心负责人。 第十条系统运维人员需详细记录日常运行维护情况,并定期向项目组提供运行情况汇总和统计数据。 第十一条系统运维人员需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提出软硬件升级或修改建议。

最新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首先,住房公积金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的职工的自我保障机制。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转变为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镇职工积累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储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缴交率低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因而是有普遍保障的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德阳市境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为在职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可见,按国家最初的制度设计,住房公积金除离退休职工和合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外,应覆盖到所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包括现在种类

企业的农民工。但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极不平衡,二三线城市同沿海发达城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还没充分发挥。 (二)保障功能范围小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法律属性与职能不匹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此种组合搭配主要是指宏观和微观上的搭配,即宏观上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的或战略目标,但在微观运作上仍然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实际上,该模式应适用于该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市场机制比较完善,只是对于难以靠市场本身进行克服的市场失灵问题需要解决的领域。而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房地产市场以及竞争机制并不完善,并且该市场存在结构性的缺陷。采用此种模式易产生管理委员会与管理中心无法各尽其职以及发挥效用的风险。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不顺 国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决策体制。国务院的扶正法规明确规定各地管委会在对住房公积金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但由于管委会是一个较为松散的决策机构,管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生效日期: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要求: 公司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要求全体在岗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本公司和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共同缴存,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不参加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纸质申请书。 四、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汇缴、核算、转移、封存等日常管理业务。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审定工作,员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与相同年度的员工养老保险基数一致,员工在年度养老保险基数确认表上的签名视同认可与养老保险年度相同年份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4.3、财务部负责住房公积金扣款数据的审核、付款等业务。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具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工资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 4.4、人力资源部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员工支取及贷款等相关业务。 五、缴费 5.1、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费基数的封顶及保底标准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准。 5.2、公司为员工缴纳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10%。 5.3、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委托银行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5.4、每年的4月为员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变动月份。 六、其他事项说明: 6.1、员工支取公积金按照市公积金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6.2、员工因支取公积金牵涉到个人信息错误,可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开具 证明。 6.3、人力资源部协助员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6.4、员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人力资源部应予以配合。 七、附则 7.1、本制度适应于XXX公司。 7.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确保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和使用管理。 3 职责 3.1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监管,负责维护信息系统运行平台,负责信息系统软件升级;系统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 3.2 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使用信息系统。 4 管理程序 4.1 用户管理 信息系统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部门管理员、业务操作员,并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a、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维护管理;负责为信息系统用户设置权限;负责对部门管理员进行技术支持。 b、部门管理员:负责终端用户系统的安装、使用指导及日常维护;分配业务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根据业务需要设定流程;对业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及时解决业务操作人员遇到的问题。 c、业务操作员:负责严格按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4.2 安全管理 4.2.1 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用户密码应严格保密并要定期更改。因帐号和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由帐号持有人负责。 4.2.2 信息系统使用不得进行授权以外的非法操作。 4.2.3 系统使用人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4.2.4 凡岗位变动的信息系统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变更或注销帐号。 4.2.5 因工作需要变更使用权限的,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变更其操作权限。 4.2.6 部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3 应急处理

系统发生故障时,企业管理部必须及时处置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以降低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相关业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得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及时将有关业务数据重新录入至信息系统。 信息网络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网络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信息网络的管理。 3 职责 3.1 企业管理部是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负责企业网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接入企业网的用户资格审核和国际互联网的接入管理。 3.2 各单位是企业网的协管部门,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履行本单位网络维护管理职责。 4 管理程序 4.1 企业网接入 4.1.1 集团公司企业网与国际互联网接入实行统一对外出口,任何单位一律不准擅自接入外网。 4.1.2 严禁接入企业网的终端利用其他方式(电话拨号接入、ADSL接入、无线接入等)接入国际互联网。 4.1.3 凡接入企业网的用户,由企业管理部审核办理。 4.1.4 涉密终端一律不得接入企业网。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传播或存储。 4.1.5 外来人员或其设备不得擅自接入企业网。确需接入的,由接入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管理部同意后方可接入。 4.1.6 因同一办公地点的接入需求大于现有接入能力,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须报企业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扩充。4.2 IP地址管理 4.2.1 企业管理部负责企业网的IP地址段的规划、分配和管理。 4.2.2 重要网络设备的IP地址由企业管理部统一设定。 4.2.3 接入局域网的计算机IP地址由企业管理部统一分配。 4.2.4 IP地址一经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公积金中心在选址、机房建设、综合布线、信息点设置、强弱电配置等方面都需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做到网络结构规划合理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涉及机构管理、角色管理、角色权限分配、操作(柜)员管理、柜员指纹采集、特殊数据统计报表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辅助性住房保障制度,各城市在制度建设、管理方式和机构设置方面大同小异,归结起来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归集、自我归集模式,即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工作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另一是间接管理模式,中心将归集、贷款等具体业务委托银行,中心则承担统筹协调、监督审核工作。 由于系统的需求是随着制度的变化与完善而不断变化、完善,因此必须采取规范化的建设开发模式,以适应不断发生的变化;也由于系统的运行需要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和安全措施,以满足用户方面的使用要求。 硬件设备建设合理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个人贷款发放、个人贷款回收业务的办理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账、业务账的核算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外部客户服务业务的管理工作。作为准金融机构,其对硬件设备的要求不亚于银行机构。 公积金中心在选址、机房建设、综合布线、信息点设置、强弱电配置等方面都需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做到网络结构规划合理化。如各管理部以及外联单位与中心机房直接通过专线连接,实现中心与其他各机构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及可靠性;机房设备选型采购需要结合本市市情及公积金业务未来的发展趋势,保证机房建设既能满足目前业务需求,还能满足未来系统要求的扩展性;在综合布线、信息点设置方面,都需要有统一的规划,为将来内外网划分管理做好准备。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各项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又存在业务流程、数据安全、外联需求等方面的差异性,将公积金整个系统的网络结构按照工作模块进行划分,是其网络化的必然要求。可以将整个网络分为三个虚拟专用网(VPN)区域:核心交换区、外联接入区、互联网接入区,并使用防火墙进行安全防护管理,以此实现内外网逻辑切离、敏感数据加密传输,最大程度地保证中心各项业务办理及账务核算的数据安全性、办理高效性,降低数据外泄的风险。 需求制定标准化 硬件设备网络化是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的基础,而软件系统需求制定则是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的前提。任何一个系统都必须在需求制定基本确定之后,才能依据需求规格进行系统设计及开发。一个符合实际业务及软件开发要求的需求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在需求制定前期应该充分考虑本市市情,通过向其他兄弟城市调研交流,制定出合理的具有标准性的需求,以指导后续软件系统的设计及开发。 需求制定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各个业务流程、功能界面、数据存储、参数维护、权限管理等内容在需求中的体现。业务流程是需求制定的主线,只有功能界面、数据存储、参数维护、权限管理等满足了业务流转的要求,才有进一步细化其需求编制的条件。功能界面应该明确界面的格式,如数据输入项、数据输入格式、反显数据项、工作流等的显示,数据的批量导入导出功能,同时包括相关文字提示及错误信息提示,做到既满足数据输入及显示与实际凭证信息(如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房产信息等)相符,又需有友好、高效、便利的人性化功能。数据处理应该明确数据间的数学运算、逻辑运算、错误校验、存储关系等。 参数维护主要包括公积金归集业务类、个贷业务类、公共管理类等参数维护,如存贷款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35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和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依据《计算 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总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传 输介质、网络设备及服务器、计算机终端所构成的, 为正常业务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 统。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

规范、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安全管理职责是:(一)负责总公司机关内互联网的运行管理,保证与城建局、各所属单位网络连接的畅通; (二)负责总公司机关局域网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总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局域网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各所属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负责广域网本单位节点、本单位局域网的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世界主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这其实就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型。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7月,规定每个雇员都是中央公积金的会员,每个会员必须按其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由雇员和雇主双方分担,按月存人雇员的账户。参加公积金制度的会员,若永久离开新加坡,终身残废或达到55岁退休年龄方能领取公积金。为了保证会员失去工作能力后能够支付基本生活费用,中央公积金局规定,普通户头的最低存款颇为3.38万元,只有在扣除这一最低存款额后,会员才有权动用余额进行各种投资。目前中央公积金用途除了最初设想的为年老的雇员提供养老金以外,已扩大到住房、交通、保健、投资和教育等多个方面。中央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的核心政策是鼓励居民自己购建房,把住房供给从国家低价出租改为国家建房,由住户分期付款购买。推行住房自有权计划,一方面把原属国家所有的住房逐步转让给个人,另一方面对经济收人不同的家庭,实行不同的政策:对收入高的居民,国家不包其住房,使其住宅完全商品化;而对中低收人家庭,实行准商品模式,政府投资建造社会住宅.然后再按优惠条件出卖。在新加坡,不论是国家兴建住宅还是个人购买住宅,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公积金。雇员可以动用公积金储蓄作为购买住宅的首期付款;购房者从银行所借的住房贷款,可用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分期还款。这样,雇员购买住房的款项(首付款和从银行得到的贷款)都可用公积金储蓄偿付。 (二)日本的互助合作模式日本的互助合作模式,是指在日本金融市场中,民间金融机构在住宅信贷方面非常活跃,民间与官方相互结合的住房金融模式。其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首先,重视建立官方的和官民结合的机构或组织,以保证政府住房政策、法令和计划的贯彻执行。其次,建立具体贯彻执行政府政策的机构,如“住房金融公库”作为政府对住房进行资助的一种组织,行使政策性住房金融的职能。第三,建立为政府制定政策出谋划策的咨询机构。政府既对住宅建设投资给予资助,同时又大力扶植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使得日本官民合作的特征更加明显,以及住房信贷市场更加活跃。具体做法是:通过储蓄和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使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可以通过抵押获得长期的资金融通。日本政府有财政性贷款计划,通过邮政储蓄、国民年金等手段,每年把一部分资金提供给公营开发机构建设住宅,并以间接投资方式向公营住宅金融公库提供住房信贷资金,再由公库根据住房政策向民营开发机构和个人购建房者提供低息贷款。 (三)德国的合同储蓄模式这是我国住房储蓄银行的原型。合同储蓄模式的特点是,以居民为中心,按照互助合作、合同约束、先存后贷、封闭运行的原理,任何居民个人按照合同契约规定,连续几年存人一定数额的定期佑蓄存款,当存够一定金额时.即可取得住房贷款的权利。一般来说,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都低于资本市场的市场利率。当贷款需求超过信贷资金来源时,则按时间先后顺序以及存款金颧的多少规定顺序分配贷款。当居民购房时,政府按其每年储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补贴。低收人家庭还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这种合同储蓄模式的优点是:利率较低而且稳定,利率水平完全由借贷双方在签订储蓄合同时自行确定,不受资本市场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贷款资源充足,本着先存后贷、量存为贷的原则,不会出现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贷款的现象;配贷机制较为公平合理,按照时间先后和存款金额的多少来确定分配贷款的顺序,比较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模式住房抵押贷款就是购房者在借款时必须以所购住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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