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规模、特点、危险性和管理需要,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来说,以下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危险性较低的企业,应当配备1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企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对于需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安全工程师、化学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

4.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场所,如矿山、爆炸危险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管理。

以上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 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 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 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22〕186号)20221103 3.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 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 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 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 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22〕169号)2022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 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人员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为了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下面将就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一、安全管理人员的分类。 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安全管理人员可分为安全管理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安全管理主管应具备安全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协助安全管理主管开展工作;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能够全面负责某一特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 1. 安全管理主管,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每个企业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主管,其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等。 2. 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合理,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安全管理人员应占全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3.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对于一些特种行业或高风险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数量和专业技能应能够满足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具体包括: 1. 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 4.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四、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激励其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安全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其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就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希望安全管理人员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限上)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岗位。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5.《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背景和意义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和潜在危险。为了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素质优良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和管理者,承担着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置标准,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配置标准 (一)配置原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制定 配置标准。 2. 按照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生产安全风险等因素, 合理设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

3.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经验等因素, 合理配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二)配置范围 1. 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职工人数、生产设备数量等参数要求。 2. 运输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重点 运输企业设立专业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3. 旅游、游乐园、会展、服务、体育场馆等场所:按照《城市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三)配置要求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业资质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化知识,会使安全生产管理操作系统,熟悉劳动安 全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良好的组织、策划、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分析、研判和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应当在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不断提高,并参加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以保持更新。 三、总结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肩负着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环境、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任务。通过合理配置和培训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

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一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一、总则 (一)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保护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我国各类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三)本要求所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厂长、生产经理、质量管理部门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理、安全生产工程师、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等职务。 二、配置要求 (一)企业厂长、生产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质量管理部门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实际操作技能; (四)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至少应具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本知识,同时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技能; (五)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鉴定、安全文书编制、生产现场整改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实际操作

能力; (六)安全生产部门配备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应接受安全技术鉴定、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培训,须具备安全生产证书; (七)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重新鉴定、重新培训,并在安全生产证书上领取新的证书; (八)除上述职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职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专业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可按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配备。 三、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本部门规定执行。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对于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配备原则。 1.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确保能够全面覆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安全管理工作。 3.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相适应,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 二、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企业规模中等、生产经营规模适中的,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应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配备要求。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职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 理水平和能力。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 生产法规和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配备管理。 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的职责和权限。 2. 企业应当定期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其履行安全 管理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 企业应当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 管理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配备效果。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 生产风险,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增强全员 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六、总结。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应当根 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配备标准,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 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 186 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 (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遵守的规定: 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 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 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随着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抓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安全和质量。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五个方面讨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以帮助企业确保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 1.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高级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现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具有安全生产文化和安全生产知识。 以上基本条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这些素质可以帮助企业避免一些安全事故。因此,企业在选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应特别注意以上四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比例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国家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每个企业都应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按照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比例。 对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比例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如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将会导致企

业的安全风险增加;反之,如果过多,将会导致企业资源浪费。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比例。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他们承担 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利。企业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应该明确 他们的职责和权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般包括: 1.审核、协调和确认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达标;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审核和检查实施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提出改善和完善措施; 5.审核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一般包括: 1.要求企业领导和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 2.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物品和人员立即采取措施; 3.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加建设、改建和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 以上职责和权利可以帮助企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 权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随着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学 习和更新知识。因此,企业需要定期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怎么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21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百输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度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内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容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超过100人的生产单位要配置多少安全管理人员? 一个人就够了只负责安全方面的。如果还要管生产的话大概要四个。 3、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copy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如何要求的? 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条例》有哪些要求 1、《安全百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度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问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答,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筑等比较危险行业内部对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还有行业要求。 6、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引言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档旨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标准,以确保企业能够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源,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 工和设备的安全。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以确 保企业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要求,并保持企业的安全生产稳定。 标准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类别和职责

企业应按照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需要,设立下列类别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主管: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参与事 故调查等。 - 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巡视,发 现并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等。 - 应急救援人员: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灭火和疏散等。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 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应当确保每个类别的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需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 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知识等。企业应根 据不同类别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定相应的资质要求,并提供相 关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任免 企业应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聘用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已聘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绩 效评估,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培训、调整岗位或解聘等。 结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通过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企业能够更好地组织 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制定适合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置标准,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1)、按企业类别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的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m2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合同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的要求: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2)、3)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5)施工作业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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