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适用本

办法。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是运用审计专业技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并作出评价,为党委、政府监督、管理、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

(一)市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县(自治县、市)党委书记、区县长,区县(自治县、市)检察、审判机关主要负责人;

(二)市级实行垂直管理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入;

(三)乡镇(街道)党委书记;

(四)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组成部门、乡镇政府(街道)主要负责人;

(五)市及区县(自治县、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市及区县(自治县、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的管辖:

(一)各级组织部门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委托同级审计机关审计: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级负责,即市委常委会研究、市政府任命的市级国有重点企业法定代表

人由市审计局审计;其它市级国有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市国资委组织

审计;各区县(自治县、市)国有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同级审计机关审计;

(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审计,由人事部门牵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负责对所属单位和企业领导干部的审计;

(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各区县(自治县、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审计,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渝委发〔19993〕36号文件几个问题的通知》(渝委办发〔2000〕57号)执行;公安、工会系统领导干部的审计,按照《重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安和工会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经审〔2003〕7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

(一)依法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和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对象、范围、程序、内容和要求进行审计;

(二)突出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以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事项为重点,评价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和结果的效益性;

(三)提高质量。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客观公正,严谨细致,本着对组织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负责的精神,保持职业谨慎,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四)利用成果。审计机关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处罚,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组织、人事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审计成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期所在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

第二章审计计划

第八条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制定与下达:

(一)各级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经联席会议商定,报党委批准后,向审计机关发出《交办审计事项通知书》;

(二)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国资委与市审计局会商后提出年度计划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向市审计局发出《交办审计事项通知书》;属于市国资委审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由市国资委自定计划。各区县(自治县、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计划由当地组织部门或国资部门报政府审批; (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的审计计划由内部干部管理部门或主要领导决定后,向内部审计机构下达审计指令。其中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应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章审计准备

第九条审计机关接到组织部门和政府交办文件后,应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处(科)室,指定审计组长和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在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开展审计时,由职能处(科)室编制具有指导性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依据、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分工、工作进度、协调方式、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限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要进行调查:

(一)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期所在单位的意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体制、财政财务关系和收支情况、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二)收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以书面、座谈等形式了解有关情况;

(三)收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四)研究分析有关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第十二条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对审计目标、组织方式、审计步骤、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质量、人员分工等事项作出规定,经审计业务会审定后实施。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审计,发送所在单位,抄送本人。对党委书记的审计,发送党委,抄送同级政府和本人。第四章审计进点

第十四条审计组进驻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所在单位时,审计机关可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国资监管部门联合召开由被审计单位的现任领导干部、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或直属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审计进点会。进点会按《重庆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工作方案》实施。

第十五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向审计组提供履行职责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的内容包括:

(一)本人管理经济的职责范围和履行情况;

(二)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责任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三)本人任期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及本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其他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情况。

第十六条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规划)各项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分析资料;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资料;

(三)经人大批准的政府财政预决算资料,部门、单位财政预决

算资料;

(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及其所属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会

计核算资料;

(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决策资料,如重大经济项目

决策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相关会议记录、纪要等;

(六)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资料,如内部控制制度等;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所在企业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下

资料:

(一)企业章程、制度、发展计划、内部职能机构设置等基本情

况和资料;

(二)财务计划、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等

财务会计资料;

(三)统计资料和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四)经营计划、管理制度、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等业务资料;

(五)重大经济活动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分析、重要会议纪要等

决策资料;

(六)检察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和

政府其他经济监督机关、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法律文书、检查

报告及企业纠正情况等资料。

(七)审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期所在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期所在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

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

关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

责任。

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期所在单位

仍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审计范围与内容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稿版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实 施细则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以及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党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逾期未整改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组长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仍不整改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处理。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应在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30日内完成,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党组审议通过,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每年按照《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考核,使用)开展测评。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任期履职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经营绩效,加强企业管理和廉政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党政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它高管人员的离任、任中审计,按照证监会、省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执行,公司审计部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是指公司所辖各级分公司、子公司、独立项目部(以下简称本企业分、子公司)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关键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项目)决策产生的影响及生产经营过程中规范经济行为应负有的责任。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任中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本届任期为审计时限,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任期为审计时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以三年一任期为审计时限。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第五条行政、财务负责人员任职期满和离任之前,原则上均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对因特殊情况未经审计而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不解除其经济责任,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审。 第六条审计范围: 一、行政、财务负责人任职期届满或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本企业分、子公司发生分立、合并、撤销、出售、拍卖等重大经

济行为,以及发生严重经营亏损、巨额资产损失等财务异常情况的,应当先行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或及时进行专项审计; 三、企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届中考察、年度考核、群众举报等情况下,以及在本企业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可以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安排任中审计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安排通过,由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审计。 第七条审计组织与程序:审计部在审计五日前,向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发出审计通知书。被审计企业收到通知书七日内,如实向审计小组提供资产盘点、债权债务等有关资料;企业负责人应按要求,写出本人任职期内本单位生产经营、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书面述职报告。其余审计组织与程序按《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第八条行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有关制度规定情况,本企业各项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 二、任期内资产、负债、权益和经济效益的真实性,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三、任期内经营目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各年度经营责任书或年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四、任期内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收入、成本核算是否真实、有无虚盈实亏、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遵纪守法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九条财务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后备干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计划编号:LX-FS-A37876 后备干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After The Objectives And T asks Are Clearly Expressed In The Work, The Resources Needed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 And The Procedures, Methods And Means Adopted Shall Be Planne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后备干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计划资料适用于工作中在确表达出目标和任务后,规划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以及所采取的程序、方法和手段,同时表达出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计划过程中的权利和职责。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XX年已成为过去,在这一年里,我作为灵峰村的一名后备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协助村委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习了不少农村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经验,同时也看到了农村工作中的盲点和自身的不足。在XX年里,我将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寻找方法,再接再厉,以更加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去,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为民谋利益为根本,拟好新的一年工作计划,为其目标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现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

为村民服务。 1、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镇、村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同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本村村民服务。 2、参加各种实践,增强基层工作业务水平。多角度、多渠道与外界接触,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强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及时、经常为群众提供各类信息。要不断的学习,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要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为群众谋

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值班制度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领导、干部值班工作,使生产系统能够及时得到协调组织与技术指导,保障生产组织系统得到高效、有序、顺畅的运行,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经济、稳定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加强煤采样系统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员组成范围 公司值班人员:指服务生产的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部技术员组成的当天当班的值班人员。 第三条:值班人员的基本任务 1、值班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当日的公司生产,要求全面掌握生产动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有效地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实施,保持工艺装置运行平稳,确保产、供、销畅通,使生产均衡、安全、稳定、有秩序地进行,保证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检查各岗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值班人员应在公司当班生产调度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生产装置的巡检与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及时协调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公司生产系统稳定运行。 第四条:值班人员的职责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以当班作业计划为依据,协调完成当班生产计划。 2、了解当班的原料、产品的储备状况。 3、了解当班的设备检修情况。 4、了解各装置生产动态。 5、对生产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车间、部门,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处理问题不过夜。 6、及时组织协调处理生产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服从当班生产调度的指挥,及时执行并解决当班调度令所涉及的问题。 8、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联系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解决,对未解决的问题,在未征得当班调度同意前,不得自行离开现场。 9、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10、按时参加公司调度大夜班交接班会。 11、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当班的生产状况。 12、有权处理当值时间内所有违章违纪行为。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 第五条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招录

第六条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 第九条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都生活、立志扎根花都。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谈心谈话,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解决食宿、交通等生活问题。新招录的干部,原则上应在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到县外工作。 第三章培养 第十条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医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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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依据: 根据常烟规字[1999]6号《关于对我厂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 二、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评价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以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分清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考核干部提供依据。三、审计期间和审计范围 ***同志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为医院和医院下属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四、审计风险评估 本次审计是第二次对医院进行审计,审计单位性质与以往的审计单位有较大的不同,应该高估审计风险。在审计中,主要采取充分与被审计单位交流,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方式防范审计风险,使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事项。 五、审计组成人员和审计分工 由纪检监察处、政治工作处、审计监督处组成审计小组。审计组负责人为***、何**、***,审计组成员为**、***、**。 ***、***负责对责任人和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和有关廉政规定的审计。***负责指导审计人员工作,协调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事宜,审核审计方案、复核工作底稿,审核审计报告。 **负责收集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资料,制订审计方案。主要负责检查主要内容中的第1、3、6项以及起草审计报告,整理审计档案。 ***、**主要负责审计主要内容中第2、4、5项内容即任期内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合法、完整性审计,以及调查了解药品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审计时间 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七、审计内容与重点: (一)对医院概况的了解调查和经营管理情况

1、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 2、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有关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 有效性情况,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和损失浪费问题,是否有重大 医疗、安全事故,是否有误诊的情况。 3、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固定资产价值、利润总额、销售利润率、毛利率、费用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上缴利润、资本收益率、职工收入等指标增减变化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 4、单位内部管理审计,主要检查包括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其他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和执行实施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二)对货币资金、债权债务审计 1、实地盘查库存现金并与有关帐务核对,看有无长短款并查明帐帐、帐实不符的原因,有无挪用现金,白条抵库或坐支现金的现象; 2、抽查大额现金的收支和用途,看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 3、查明银行开户详细情况; 4、银行存款是否帐帐、帐实相符(明细帐、总帐、银行对帐单)、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有无利用银行存款帐户将进出款项都不作帐务处理,在对帐单上采取对勾的办法套取现金转作“小金库”或将公款存入储蓄帐户、或将款项挪作他用; 6、核实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期末余额明细情况; 7、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是否以应收、预付款为名,转移企业财产物资或抽走资金,有无存在潜亏损失情况,对帐龄较长的进行分析,说明原因; 8、预付帐款是否按协议或合同付款,有无多付款项没有及时收回;

青年后备干部培养方案

青年后备干部培养 方案

集团青年后备干部培养方案 ——《厉兵秣马,蓄势待发》大型培训计划 一、培养目的 1、为集团的快速发展输送优秀的青年后备干部、人才,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2、完善青年后备干部、人才的知识结构,提高后备人才的管理意识、管理技能、管理能力与领导水平。 二、培养目标 提高青年后备干部、人才的管理技能、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使每个青年后备干部都具有综合的管理能力,胜任岗位的任职要求。 三、培训管理小组及其职责 1、组长: 对培养的后备人才资格进行审定,对培训方案进行审批。 2、副组长: 协助组长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督促落实。 3、政委: 负责培训期间学员思想政治管理及学员纪律的管理。 4、学员班长: 学员副班长: (1)负责集中理论培训资源的协调,包括培训教室、培训讲

师、培训设施的协调。 (2)负责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协调。 (3)负责核实学员的考勤状况及日常行为的综合检查。 (4)负责组织培训效果反馈与评估,抽查学员实习期间的考评工作,对培训成绩备案存档。 四、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1、培训时间 8月30日- 12月28日 每周五13:00-17:00;每周六9:00-16:00; 2、培训地点 培训以主楼三楼视频会议室为主会场,二楼视频会议室为分会场,外地员工开通视频账号,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培训。 五、培训课程类别及课时 六、培训讲师要求

1、培训讲师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展开相关内部培训课程; 2、培训讲师提供PPT课件、讲义文档及其它相关文件。PPT 课件用于课堂演示,讲义文件须包含具体的教学内容,用于具体讲授。其它相关文件具体指图纸资料、图片、录像、视频文件等。培训课程提前一周报至集团组织人事管理部,由集团组织人事管理部组织会审,会审经过后,由集团组织人事管理部将培训课件发到每位学员手中; 3、培训讲师编制具体的培训考核方案:理论考试须提交试卷,实操考试须设计实操考核环节,预留作业需包含解决部门的实际问题; 4、培训讲师负责培训学员的签到及考核打分。 七、培训控制 1、培训计划监督 培训计划中规定的每个学时时长为45分钟。 培训管理小组组员每月编制培训实施进度表,培训实施进度表包括实施的培训课程、培训讲师、计划参训人数、实际参训人数、收到的培训效果调查表份数。 人事计划与培训专员向培训管理小组副组长递交月度培训实施进度表分析报告。 2、培训效果评估 每次培训结束后,由人事计划与培训专员组织对培训讲师及培训课程进行评估,并对培训效果评估汇总分析,报至培训小组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范文

长坝乡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乡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如下: 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公开推荐制、公开选拔制和任前公示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包村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年终定期考核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乡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乡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

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乡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乡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

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办法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 第五条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招录 第六条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 第九条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

干部管理条例

干部管理条例 1 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干部工作纪律及作风建设,规范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干部的培养发展和自我提高,特制订本条例。 1.2适用范围 本条例参照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制订,适用于公司在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指:公司现行组织机构中,一级组织架构所对应部门的(副)部长、(副)主任以上级别的领导干部。 2 工作纪律作风建设 2.1基本要求 2.1.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1.2发扬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识大体、顾大局,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 2.1.3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1.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积极宣传、推行和不断实践企业文化,努力构建学习型干部队伍。 2.1.5遵守国家、公司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员工反映的问题有权向组织部门说明和申辩。但不得刁难、打击报复反映意见的员工,否则,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理乃至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2.2遵守考勤与休假制度 2.2.1自觉参与考勤,严格按照作息规定按时上下班。

2.2.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学习或会议,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2.2.3因公外出或出差前,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或《出差登记表》,按以下层级履行报告程序: a.公司总经理因公出差或离开本市区,出行前需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出行,回司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总经理外出,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临时主持工作。 b.公司副总经理因公外出在本市区内的,出行前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因公外出离开本市区的,出行前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由总经理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回司后均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c.公司中层干部因公外出,本市区且1天以内的,出行前和回司后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出1天以上(含1天)或离开本市区内的,须向总经理报告。 违反上述报告程序者,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若对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其本人相应责任。 2.2.4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期间,行程安排变化或差旅地点发生移动时,应报告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由主管领导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或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2.2.5领导干部个人请假,需按公司有关规定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领导干部节、假日及休假期间,离开本市区的,需报告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并在人事行政部登记去向。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的,一经查实,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时扣罚当事人2-5分。 3 工作考核与评价 3.1工作总结与汇报 3.1.1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一9:00前须将本部门上周工作总结及本周工作计划发送人事行政部,并抄送主管领导。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后,呈报总经理。

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公告

正通汽车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公告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属公司及 部门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 促进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公司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 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 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是通过实施审计,对所属公司 及部门领导人员任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的表述和评价, 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对所属公司及部门领导人员的任期经 济责任审计。 5.所属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 辞职等事项前,应当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安排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 6.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人任用、免职、辞 职、解聘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7.集团所属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内控审 计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离职审计的对象 离职时需办理离职审计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总部总经理以上岗位的人员以及区域总经理 2.子公司总经理(包含主持工作的副总) 3.总部、区域管理部及各子公司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岗位,如: 精品采购、备件采购等相关人员。 4.二手车中心经理 5、经管会及财务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其他人员。 三.审计范围和内容 1.审计的时间范围,依照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由人力资源 部根据员工任命文件及员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2.审计的单位范围,除被审计人所在公司必须审计外,还要 视对被审计人任期经济责任影响的重要程度,对其全资、 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公司进行延伸审计。 3.审计的内容: 1)任期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 2)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 4)收益分配情况。 5)重要经济事项(如投资、借款、担保、抵押、大额采 购、资产处置等)。

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

太烟党[2008]1号 关于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 为适应行业改革发展,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精神,经市局(公司)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系统内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引入竞争,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进取精神。坚持把具有真才实学、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1 —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市在册职工(含聘用人员)。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党组相关精神,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意识。 (3)勤于学习,善于思考,遵纪守法,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良好。 (4)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好的群众关系,群众评价好。 2、基本条件 (1)应当具备两年以上行业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具有一年以上行业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在35 岁以下(含35岁),其中30岁以—2 —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均适用《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监督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以及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党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逾期未整改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组长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仍不整改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后处理。 第二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应在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30日内完成,由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党组审议通过,以党组文件印发执行。 第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每年按照《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及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考核,使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表》(见附件1)开展测评。 考核等次根据检查结果及民主测评情况综合确定,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可评为“好”、“较好”、“一般”等次,其中:“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好”;“较好”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较好”;“一般”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评定为“一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并具有《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达到高于20%的,评定为“差”。 对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在本系统、本单位通过发布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填写《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考核结果报经党组审议后,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人事等部

(完整版)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实施办法DOC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结构合理、梯次接续、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现结合单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锤炼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满足领导班子近、长期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为实现单位未来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培养原则 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油田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单位培养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 三、工作举措 1、加强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格、高标准地要求,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做到政治上严要求,业务上多培养,生活上要关心。培养年轻干部的正气、才气、灵气、锐气。

2、加强新入职年轻干部的业务技能学习。针对新入厂的大学生,由单位人事(组织)科牵头,员工培训站组织实施,安排技能专家、操作能手统一进行操作方面的集中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各岗位工艺及流程。其次根据专业特点,分配到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轮岗实习,加快成长速度。同时,为各个实习生安排经验丰富的转正论文指导老师,帮助他们完成转正答辩。通过各项措施加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正式走向工作岗位奠定扎实的基础。 3、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和锻炼。实习结束定岗后,分配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工作学习,同时指定老师进行培养,使其尽快掌握一线生产工艺流程及管理经验。根据其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确定培养使用目标,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在单位内各机关、基层单位开展轮岗交流锻炼,每年实施一次,每次时间3-6个月,促进其综合协调和驾驭全局能力的提升,最终通过到班组学工艺、站队学业务、部门学管理三个阶段,使他们在轮岗锻炼中逐步增长才干、丰富经验,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成长为素质高、技能强、业务精的骨干。 4、落实好“传、帮、带”工作。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年轻干部,根据他们的成长规律,针对其不同的优势特长和发展方向进行定向式培养,选择对口的机关、基层负责人和他们建立“拜师结对”培养,实行“一对一”的“传帮带”。通过每季向结对领导汇报、每半年结对领导到结对青年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对企业经营活动的 管理和监督,客观公正的评价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控股公司 及产业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济责任的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和超过6个月(含6个月)以上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两种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任期超过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各产业集团主要经营责任人及董事局董事的任期审计。 离任审计适用于《离任审计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本部、产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责任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1、财务收支的审计。包括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财产物资的真实性、合规性的审计; 2、经济效益的审计。包括对考核贡献和硬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和评价; 3、管理制度的审计。其核心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 4、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审计。包括是否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照 公司的不同岗位分工行使权利、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有不作为 和渎职行为等。 第六条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 审计根据具体对象的不同,可以采用查证审阅法、核对法、计算法、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调查质询和大量的指标分析相结合等方法。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责任,分经营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1、主管责任:共有八种应当承担的主管责任。 (1)任期经济目标责任; (2)合法经营的责任; (3 )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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