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的计算

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

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退税部门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经过审核系统审核后,经常会出现换汇成本过高或过低的疑点,退税人员在审核调整疑点时,核实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或低于合理下限的原因多种多样,出口企业办税或业务人员感到审核系统计算的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和出口企业自己计算的换汇成本不完全一致。因此退税人员在核实换汇成本的高或低时或企业办税人员在配合退税人员核实疑点的原因之前,必须从财务和业务的角度真正了解购进货物的成本、所发生的费用、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出口企业的换汇成本、外汇牌价等之间的关系,只有把这些基础常识理解,才能对各种情况的疑点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一、商品成本

出口商品的成本可以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购成本三种。对于贸易型出口企业(外贸企业)而言,商品成本在一般情况下即为采购成本,是指外贸企业向供货商采购商品的价格(增值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在出口价格中,正常采购成本所占比例最大,因而成为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讲,供货商所报的价格就是外贸企业的采购成本,但是由于增值税是转嫁税,需要购买方负担税款,因此供货商报出的价格包含增值税,由于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因购买货物所负担的税款由国家全额或按一定比例(有征退税率差的商品)退还。如果是全额退税的商品,如:征税率17%、退税率17%的商品,商品成本即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因为购货商所负担的税款,国家全额退付给企业,不需要企业承担。这里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假如该商品用于内销,商品成本也是不含税的采购成本,因为购货商所负担的税款,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金,转嫁到下一家购货企业或消费者来负担。如果是按一定比例(有征退税率

差的商品)退税的出口商品,如:征税率17%、退税率13%的商品,商品成本应该是采购成本和征退税率差部分,因为征退税率差部分由企业负担增加成本。换句话讲:外贸出口企业购进出口退税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应将出口退税部分从含税的采购成本中予以扣除,从而得出实际采购成本。

实际采购成本的计算程序如下:

含税采购成本=购货成本=货价+增值税额(增值税额=货价×增值税率)

=货价+货价×增值税率

=货价×(1+增值税率)

货价=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

出口退税额=货价×出口退税率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采购成本-出口退税额

=货价×(1+增值税率)-货价×出口退税率

=货价×(1+增值率-出口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实际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由此,得出如下公式:

含税采购成本=实际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退税额=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财务核算是对业务过程的正确反映,结合财务核算对上述内容举例说明。

例:一件产品的含税采购成本(价税合计)是117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7%的增值税,若该产品的退税率为13%,那么该产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为:

实际采购成本=117/(1+17%)(1+17%-13%)=104元

财务核算:购进该产品应该记库存商品借方增加额为100元,同时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借方增加额17元。根据这个实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假如该产品用于内销,内销后同时结转成本,简单说就是100元从库存商品贷方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那么该产品的实际采购成本是100元,进项税金17元用于抵顶内销的销项税,由下一购货方或消费者负担税款。

2、假如该产品用于出口销售,退税率17%,简单说就是100元从库存商品贷方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那么该产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也是100元,进项税金17元通过应交税金贷方结转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税款由国家退付给出口企业。

3、假如该产品购进时取得的是增值税发票,出口是免税的(如:出口含金产品),进项税金17元通过应交税金贷方结转到销售成本,由该企业负担税款,那么该产品的实际采购成本是117元。

4、假如该产品用于出口销售,征税率17%,退税率13%,简单说就是100元从库存商品贷方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金17元通过应交税金贷方结转到应收出口退税13元,4元结转到销售成本由该企业负担,那么该产品的实际采购成本是104元。

上述内容的介绍虽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在这里并不是单纯为了说明什么是商品成本以及财务如何核算的问题,而是根据增值税价税分流的原理,来说明由于出口退税的原因对商品成本的构成做一些基本分析,这样才能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外贸企业的出口换汇成本有了正确的理解。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换汇成本

出口退税换汇成本是指商品出口后的离岸价(FOB)每1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实际采购成本。计算公式为:

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实际采购成本(人民币)/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设置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或低于合理下限,目的是对出口退税的是否合理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因为它是目前唯一能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对进货和出口起到关联的指标。虽然这项指标在出口退税审核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然对出口退税的监督检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换汇成本的合理上下限是根据高于或低于汇率来设置的。笼统地说,换汇成本的合理上限设置最高不能高于汇率,如果高于,企业出口就亏损。实际上,最高上限应和汇率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使企业具有一定得盈利,企业得以持续经营。换汇成本的合理下限是考虑出口业务合理性指标,除了高技术、高附加值和垄断性产品外,企业出口普通商品的盈利具有一定空间,不可能是暴利,如果过低,则可能在购入环节税收、或者出口环节的结汇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合理上下限的提出只是针对一般情况,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很多时候,换汇成本出现疑点是正常的,在这里就不具体列举,具体问题需要税务机关具体落实。如果要落实准确就必须真正掌握商品成本、换汇成本等基本概念及增值税和出口退税原理结合起来分析。

三、费用

从业务的角度来分析,进出口交易跨越国界,其间所发生的费用名目繁多,计算方法不尽相同,成为价格核算中复杂的一面,这些费用包括:国内厂家货交外贸公司之前的国内段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经营费用等;外贸公司正式出运货物之前的与商品相关的运杂费、包装费、商品损耗费、仓储保管费及经营管理费等;出运期间的商品质量认证费、商检报关费、港区港杂费、税

金和银行费用,还包含一旦交货即开始计算的出口保险费。若买方为中间商,还须付佣金。

这些费用中,除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和佣金的计算稍微复杂以外,其他可逐项相加,从业务的角度看,上述这些费用看起来比较直观,但从财务角度来分析无非归集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期间费用)。由于在费用发生之前,需要计算企业换汇成本,来确定该笔业务的盈亏,因此需要预估该笔业务的费用。一般企业在采购成本的基础上确定一个费用率,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减,费用率一般按(5%-10%)来计算,也有的企业加强管理降低费用,费用率稍低一些。

四、出口企业的换汇成本

根据上面介绍的出口商品成本(实际采购成本)和费用,我们可计算出口退税的出口商品总成本而根据商定的外币报价(通常使用FOB价)我们可依照银行买入价计算出出口销售总收入与出口商品总成本按不同指标进行比较就可得出该笔交易的换汇成本与盈亏额。

出口换汇成本又称换汇率,是指商品出口后净收入每1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通常把换汇成本与当时的外汇牌价进行对比,换汇成本低于牌价则可保本或盈利,高于牌价则意味着亏损。计算公式为: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例如,当日的人民币对美元的买入牌价是USD100=RMB811,若计算出换汇成本为元,则可盈利,而另一商品出口换汇成本为元,则会亏损。

上述例子只是反映通过换汇成本和外汇牌价的对比来计算盈亏的一种方法,实际上企业在按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对外发货并向银行交单即体现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确立了可按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收取货款的权利,因此,财会部门应把向银行交单之日,作为确立出口销售的依据,即根据出口发票及

合同规定的其它内容,进行"出口销售"及应收(付)外汇帐款的核算。这就意味着企业记销售帐的时间并不是实际结汇的时间,而是按中间价或规定的牌价来记销售帐,这样就和实际的结汇额不完全一致,如果再和汇兑损益相加减,那么计算的盈亏额和上面例子计算的完全一致。通过这个问题可说明一个问题,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可以触类旁通地分析每一项指标不一样的原因。

五、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和企业的换汇成本的区别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和企业的换汇成本有一定的区别,那就是出口退税换汇成本没有将费用提供到退税管理系统当中,因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是面向所有外贸企业,每个外贸企业的费用水平是不一致的,无法计算每一个企业的费用率,不能综合考虑出口企业的实际状况。另外也考虑到出口退税设置换汇成本的目的和出口企业计算换汇成本的目的是不完全相同的,出口退税设置换汇成本是为发现出口退税存在的问题,如高报价问题、骗税问题等。出口企业计算换汇成本,可以说是整个贸易的基础,它决定了一笔交易是否可行、交易的盈利程度及报价水平,要做出准确合理的成本核算,首先须清楚地了解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国内外成本和费用,然后根据预期利润做出正确的报价,最后根据报价所计算的收入与总成本的比较指标核算出该笔交易的盈利状况。

正常情况退税的换汇成本比企业的换汇成本低,低在费用上。如果退税换汇成本等于外汇牌价也必然亏损,因为没有考虑费用部分,那么费用是多少就亏损多少,所以需对出口退税换汇成本设定上下限。

上述介绍的内容是常识性的应掌握的问题,为了更清楚的理解其含义,没有考虑消费税货物的出口退税问题,如果是消费税退税货物,根据上面介绍的原理可清楚的分析出应将退还的消费税冲减商品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核算.doc

(一)出口商品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的企业,应根据购进出口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货金额和税额计算。其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进货金额×适用退税率 如对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企业,则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适用退税率 2.出口商品不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 企业出口兼营内销,并且出口商品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可先对内销商品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其进项税额;再根据计算的结果,区别情况确定出口商品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和区别方法 (1)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3.进料加工复出口商品应退税额的计算 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予以抵扣。其出口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额=出口商品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在已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额 (二)出口商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其计算公式 应退消费税额=出口商品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其计算公式 应退消费税额=出口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出口退税的核算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 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 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退税部分)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出口退税计算案例解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作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 1.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下面分别就两种出口方式的会计处理说明如下: 一、自营出口方式下: [案例1] 2002年2月,兴隆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护发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 =8.2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为8%,退税率为9%。 [要求解答]计算应迟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单位:元)。 [会计处理]兴隆外贸公司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商品采购1000000 3.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12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0000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5.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8.2×9%×1000=1107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10700=59300(元);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8%=80000(元)。 6.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700 7.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59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9300 8.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7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10700 9.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0000

[外贸资料]外贸公司报价换汇成本计算公式

[外贸资料]外贸公司报价/换汇成本计算公式 (转) 1:8.26是行业中的基本汇率,银行和业内结算都用这个汇率. 那么,你的朋友说的9点多的"汇率"是怎么回事呢? 这通常出现在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情形中。如我们已经说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话,对外收汇以及核销以及退税,都是外贸公司来做,最后一总按照人民币来跟工厂结算。 举例,你通过外贸公司卖给客户100美元的苹果,资金是这样流转的: 1.外贸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100美元,折合100X8.26=826元人民币。 2.此外外贸公司通过办理退税还可以得到(比如说)100元人民币的退税。 两项合计,那么外贸公司总共收到了826+100=926元。也就是说,在这份总金额为100美元的苹果出口生意中,外贸公司总共得到926元收入。 3.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是要收取辛苦费的...比如说是出口合同总金额的1% 吧,那么还要扣除100美金X1%X8.26=8.26元人民币。 4.以上三项合计,外贸公司应该支付给你926-8.26=917.74元 也就是说,你通过外贸公司卖出苹果价值100美元,外贸公司实际支付你人民币917.74元,这样就得出了一个917.74:100的比例,也就是所谓的9点多 的“汇率”。 实际上这个9点多只是个“比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汇率。那为什么要计算这么个9点多的比例呢?是为了避免麻烦每次都这样算。我们知道,同一产品退税率是固定的,外贸公司的费用一般也是“老价钱”不变,只要双方合作过一次,就可以算出这个“9点多”的比例,以后出口相同产品,直接拿9点多结算即可。 5.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 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不是。对于贸易性的公司做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一项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5个条件,一是必须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二是必须报关 离境;三是必须从境外收汇;四是必须有退税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五是必须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出口退税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含工贸企业)、工业企业和特定出口退税企业。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出口退税方法与外贸企业基本相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外贸企业,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对其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退税办法。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 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工业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 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如果生产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应先按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同意签章后,允许对这部分进口料件以“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中的价格为依据,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并在计算其免抵税额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扣减。为了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具体体现在“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 (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其它计算步骤与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相同。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且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 外贸企业是指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贸企业从事商品国际流通,企业本身没有生产能力,用于出口的货物是从国内企业采购的。正常情况下,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给外贸企业用于岀口,外贸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等纸质凭证向国税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环节免税,退还出口货物在境内购买环节已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计算方法: 一、外贸企业岀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岀口企业将岀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依据岀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计算: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X岀口退税率 2、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进价核算的企业,也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X加权平均进价X出口退税率 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额。 二、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岀口,其应退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一)实行从价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出口换汇成本与出口效益的计算

出口换汇成本与出口效益的计算(一) 2 通过讲解,使学生能了解出口换汇成本计算的各个环节及注意事项,通过相关讲解,使学生能较好的理解出口效益计算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 重点: 出口换汇成本计算。 难点: 出口效益计算。 讲授

任务一出口换汇成本与出口效益的计算(一) 六、盈亏的核算 1、出口盈亏额 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收入-出口总成本 2、出口盈亏率 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盈亏率=─────=────────────×100% 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3、出口换汇成本:是指每获得1美元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所需支出的人民币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元) 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4、出口创汇率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 出口创汇率=────────────×100% 进口原料外汇总成本

第一课时 [复习回顾]: 1、单据种类。 2、单据的关联。 3、对单据的要求。 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小结、回顾、总结。 [讲授新课] 任务一出口换汇成本与出口效益的计算(一) 一、盈亏的核算 1、出口盈亏额 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收入-出口总成本 说明:出口销售收入和出口总成本均折算为人民币,算出的出口盈亏额单位也是人民币。 算出的出口盈亏额若大于零,则为盈利额;若小于零,则为亏损额。 2、出口盈亏率 出口盈亏额出口销售收入-出口总成本 出口盈亏率=─────=────────────×100% 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说明:出口销售收入和出口总成本均折算为人民币。 算出的出口盈亏率若大于零,则为盈利额;若小于零,则为亏损额。 3、出口换汇成本:是指每获得1美元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所需支出的人民币总成本。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元) 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美元) 说明:出口总成本的单位为元,如有进口原材料,则要按CIF价折算成为人民币元。出口总成本中不计入出境运费和出境途中的保险费。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问题1:企业在申报时不能录入部分商品代码,无法正常申报,怎么办? 答:该问题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系统中输入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该商品代码为非基本商品码。该种情况为该商品代码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征、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在该商品代码后增加一位附加码以区分不同的征、退税率。各地退税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要求企业录入不同的附加码。总局附加码有两种:一种附加码是1或2或3。例如:商品代码为0407009990,该商品有附加码1、2、3三种,企业可以根据该商品不同的征退税率选择不同的附加码进行录入;另一种附加码为1或是8。除了是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选择附加码8外,其他企业均应该选用附加码1。第二种情况;在录入商品代码时系统提示:“无此商品码”。这种情况是由于今年海关使用了部分新的海关代码,而税务部门的商品代码未更新所致。如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企业使用在软件中与海关报关单中商品代码相近的海关商品码代替,所选用的替代商品码与报关单上商品必须名称和退税率都要相同。例如:今年新的商品代码44103090,在我们的申报软件中无此商品码,我们可以在软件菜单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选项下使用搜索功能搜索44103100处,我们通过比较可以选手该商品码作为替代商品码在软件中录入。并填写《扩展码填入说明书》企业在进行这样的处理之前要无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这种情况形成的审核疑点,必须填写疑点挑过说明表,并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人工挑过。 问题2:上一期的出口货物已经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审核通过,但当期发生退运,应该如何处理?同样,如果上一期出口的,当期发生退运,又要如何处理?答:对于发生退运的,可以在系统当期出口明细数据中录入一笔负数进行冲减,报关单号输入退运的进口报关单。同理,发生退料的处理方法也一样。 问题3: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转为内销后,已经由海关补税,那么应该在系统中如何处理? 答:海关补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应的进口料值也要在当期扣减(具体方法见问题2),扣减额为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上的海关完税价格。如果对于没有在当期作扣减的,也可以在手册核销时将转内销的金额填入其他调减料件中去。 问题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表20栏当期应退税额数据自动生成,新办企业无法调整为0,怎么办? 答:系统已经提供免抵(不退)的计税计算方法,在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下对配置信息进行修改,将计税计算方法选项修改为4:免抵(不退),系统就会在生成汇总表时自动计算免抵税额,不计算退税额。满一年后,重新修改系统配置即可。 问题5:企业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已经收到,但电子口岸仍没有该笔业务的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种情况时,请企业报关员先确定是否在电子口岸将该报关单的电子信息已提交,已提交需要企业与海关联系,可以采用税局发的协查函,由海关重新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额 = 含税出厂价/(1+0.17)×出口商品退税率 =销售金额x出口商品退税率 出厂价=销售金额*(1+0.17) 销售金额:在增值税发票上有列明,也可进行计算,如下: 销售金额=出厂价/(1+0.17) 例如: 汽车配件出口退税率5% 出厂单价:1.50元/件数量:10000件 出厂价:15000元 出口退税额=15000/(1+0.17)X5%=64.10元 外贸关键秘密之: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退税款=1170/1.17*0.17)。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一般的产品都是开增值税17%的发票,这是你买的货物是含税的,到时国家退给13%。假如退税率是13%的话,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因为里面含了17%的税,实际货物的价钱肯定要把这含税的价钱去掉,1000除以(1+17%)得出的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退税款(854.7乘以13%约等于111)。因为退税是按你货物实际不含税的价钱(也就是854.7元)乘以退税率13%,这就是你从国家拿到的退税(111元)。 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所以说现在市场上很多行业说是说宁可亏本卖,以这样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其实实际上都靠国家退税给补回来了。 但是,国家的要具体肯定要具体些,以上是我们普通简单的算法。 1.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 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① 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出口退税换汇成本

深入浅出理解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换汇成本 2009-3-2 10:29:00 文章来源:网络【大中小】【打印】 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退税部门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经过审核系统审核后,经常会出现换汇成本过高或过低的疑点,退税人员在审核调整疑点时,核实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或低于合理下限的原因多种多样,出口企业办税或业务人员感到审核系统计算的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和出口企业自己计算的换汇成本不完全一致。因此退税人员在核实换汇成本的高或低时或企业办税人员在配合退税人员核实疑点的原因之前,必须从财务和业务的角度真正了解购进货物的成本、所发生的费用、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出口企业的换汇成本、外汇牌价等之间的关系,只有把这些基础常识理解,才能对各种情况的疑点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一、商品成本 出口商品的成本可以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购成本三种。对于贸易型出口企业(外贸企业)而言,商品成本在一般情况下即为采购成本,是指外贸企业向供货商采购商品的价格(增值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在出口价格中,正常采购成本所占比例最大,因而成为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讲,供货商所报的价格就是外贸企业的采购成本,但是由于增值税是转嫁税,需要购买方负担税款,因此供货商报出的价格包含增值税,由于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因购买货物所负担的税款由国家全额或按一定比例(有征退税率差的商品)退还。如果是全额退税的商品,如:征税率17%、退税率17%的商品,商品成本即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因为购货商所负担的税款,国家全额退付给企业,不需要企业承担。这里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假如该商品用于内销,商品成本也是不含税的采购成本,因为购货商所负担的税款,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金,转嫁到下一家购货企业或消费者来负担。如果是按一定比例(有征退税率差的商品)退税的出口商品,如:征税率17%、退税率13%的商品,商品成本应该是采购成本和征退税率差部分,因为征退税率差部分由企业负担增加成本。换句话讲:外贸出口企业购进出口退税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应将出口退税部分从含税的采购成本中予以扣除,从而得出实际采购成本。 实际采购成本的计算程序如下: 含税采购成本=购货成本=货价+增值税额(增值税额=货价×增值税率) =货价+货价×增值税率 =货价×(1+增值税率) 货价=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 出口退税额=货价×出口退税率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采购成本-出口退税额 =货价×(1+增值税率)-货价×出口退税率=货价×(1+增值率-出口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实际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一、新政策解读 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 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同时明确了该项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细化企业退(免)税办法变更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4、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的主要内容 1)政策方面 1.增加了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的申报、核销免抵退税的具体办法。 2.补充了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实行简化的备案办法进行管理的规定。

关于换汇成本的分析

浅析出口退税之换汇成本 一、什么是出口退税换汇成本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决定了一笔出口业务的盈利程度。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是指出口商品净收入每美元所需要的人民币总成本,即用多少人民币的投入换回一美元的收入。 简单的讲,对于外贸企业,其公式为: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实际采购成本/美元离岸价 实际操作中,采购成本指进货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加上不可退税部分的税额。同时,计算时,根据同一关联号项下同一商品代码来计算,即: 【∑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美元离岸价 企业通过计算换汇成本,可以知道出口商品的人民币预期收入,判断该笔出口盈亏情况,而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对换汇成本疑点的分析与核查,也能分析和判断企业出口业务的合理性,并从中及时发现骗税线索,规避退税风险,提高对外贸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出口退税换汇成本的合理范围 目前,换汇成本的合理上限为8.000;合理下限为5.000。即换汇成本在5-8之间都为正常现象。 换汇成本是唯一能在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起到关联的指标。因此,该换汇成本作为考察外贸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可以用来评价和判断出口业务是否符合商业价值并据以进一步监督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是否合理,所以就成为出口退税必须考虑和关注的关键指标之一。

出口退税换汇成本的合理上限的实际意义表明,企业必须盈利经营。 出口退税换汇成本的合理下限是考虑出口业务的合理利润率。一般来说,除高技术、高附加值和垄断性产品外,出口普通商品的盈利空间只能维持在一定水平,而不可能是暴利。因此,如果出口退税换汇成本过低,则可能在购入环节税收、或者出口环节的结汇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三、出口退税换汇成本过高或过低形成原因 在实践中,当出口退税换汇成本超出系统设置的合理范围时,就会提示出现疑点。出现这一疑点,税务机关最先关心是否有企业企图偷税骗税,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还可能因为企业经营的是一些特殊业务。所以,我们需要做进一步分析。 (一)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偏高的主要原因分析 1、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导致。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企业退税凭证因张冠李戴而导致的配单错误,或单证不齐同一关联号多配专用发票或少配报关单申报退税,未反映出业务的真实情况,都会导致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偏高。 ②企业申报进货金额或出口金额不准确,如多报了进货金额或少报了出口金额,甚至报关时就报错成交价格和成交方式,将FOB价报成CIF价,都将导致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偏高。 2、由于企业经营一些特殊业务。具体可能有下列几种情况。 ①企业配单申报正确无误,但因前期出口货物产生质量问题,从而在之后的一批出口货物压低出口价格,少收货款以此作为对外商的赔偿,则后一批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将偏高。

(完整word版)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已两年多了,但有一些出口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仍不能很好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免、抵、退”工作的进行。笔者现将“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简介如下并举例说明。 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即: 本期不得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即货物到岸价和海关实

征关税及消费税)×(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国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 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即: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即货物到岸价和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率

退税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额=含税出厂价/(1+0.17)×出口商品退税率 =销售金额x出口商品退税率 出厂价=销售金额*(1+0.17) 销售金额:在增值税发票上有列明,也可进行计算,如下: 销售金额=出厂价/(1+0.17) 例如: 汽车配件出口退税率5% 出厂单价:1.50元/件数量:10000件 出厂价:15000元 出口退税额=15000/(1+0.17)X5%=64.10元 外贸关键秘密之: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退税款=1170/1.17*0.17)。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一般的产品都是开增值税17%的发票,这是你买的货物是含税的,到时国家退给13%。假如退税率是13%的话,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因为里面含了17%的税,实际货物的价钱肯定要把这含税的价钱去掉,1000除以(1+17%)得出的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退税款(854.7乘以13%约等于111)。因为退税是按你货物实际不含税的价钱(也就是854.7元)乘以退税率13%,这就是你从国家拿到的退税(111元)。 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所以说现在市场上很多行业说是说宁可亏本卖,以这样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其实实际上都靠国家退税给补回来了。 但是,国家的要具体肯定要具体些,以上是我们普通简单的算法。 1.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 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换汇成本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换汇成本的计算 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退税部门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经过审核系统审核后,经常会出现换汇成本过高或过低的疑点,退税人员在审核调整疑点时,核实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或低于合理下限的原因多种多样,出口企业办税或业务人员感到审核系统计算的出口退税换汇成本和出口企业自己计算的换汇成本不完全一致。因此退税人员在核实换汇成本的高或低时或企业办税人员在配合退税人员核实疑点的原因之前,必须从财务和业务的角度真正了解购进货物的成本、所发生的费用、出口退税的换汇成本、出口企业的换汇成本、外汇牌价等之间的关系,只有把这些基础常识理解,才能对各种情况的疑点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一、商品成本 出口商品的成本可以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购成本三种。对于贸易型出口企业(外贸企业)而言,商品成本在一般情况下即为采购成本,是指外贸企业向供货商采购商品的价格(增值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在出口价格中,正常采购成本所占比例最大,因而成为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讲,供货商所报的价格就是外贸企业的采购成本,但是由于增值税是转嫁税,需要购买方负担税款,因此供货商报出的价格包含增值税,由于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因购买货物所负担的税款由国家全额或按一定比例(有征退税率差的商品)退还。如果是全额退税的商品,如:征税率17%、退税率17%的商品,商品成本即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因为购货商所负担的税款,国家全额退付给企业,不需要企业承担。这里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假如该商品用于内销,商品成本也是不含税的采购成本,因为购货商所负担的税款,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金,转嫁到下一家购货企业或消费者来负担。如果是按一定比例(有征退税率差的商品)退税的出口商品,如:征税率17%、退税率13%的商品,商品成本应该是采购成本和征退税率差部分,因为征退税率差部分由企业负担增加成本。换句话讲:外贸出口企业购进出口退税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应将出口退税部分从含税的采购成本中予以扣除,从而得出实际采购成本。 实际采购成本的计算程序如下: 含税采购成本=购货成本=货价+增值税额(增值税额=货价×增值税率) =货价+货价×增值税率 =货价×(1+增值税率) 货价=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 出口退税额=货价×出口退税率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采购成本-出口退税额 =货价×(1+增值税率)-货价×出口退税率 =货价×(1+增值率-出口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含税采购成本=实际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由此,得出如下公式: 含税采购成本=实际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1+增值税率)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项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退税率 税额(1+征收率) 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算出口货物价格是出口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很多公司中,计算产品价格的任务都掌握在财务部门手中,但作为贸易人员,也是很有必要了解的。 下面以货物收购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来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 货物收购含税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 应退税金额为100/1.17*0.13=11.11 出口成本100-11.11=88.89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分享 出口退税是要根据你的采购成本来算的,不是按你的外销价格算的。 比如说你出的面料共从工厂进价为:RMB10000. 增值税为17%,出口退税为11%。则你的退税收入为:RMB10000/(1+17%)*11%=940.17元。所以有时候你进价为10000,买给客人也是10000元,结果还有钱赚 如何报价 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的外销业务的利润,主要在退税一块,当然也有些供不应求或高科技的产品,可能会有差价或附加利润.在大家都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这样的产品真的是凤毛麟角. 考虑到其它业务成本如银行费用\运费等,单笔业务外贸公司的利润大概如下: 结汇收入+退税收入-业务成本-收购成本 退税收入=收购成本(增殖税发票金额)/1.17*退税率 打个比方,出口USD10000的玩具,外贸公司从玩具厂的收购价格是RMB85000,而实际上结汇之后外贸公司的RMB结汇收入只有RMB82700左右.玩具目前的退税率为15%,那么还有85000/1.17*15%=10897.44元的出口退税收入.也就是说外贸公司此笔出口业务的毛利润为(82700+85000/1.17*15%)-85000=8597.44元. 换汇成本=出口成本(包括收购成本和业务成本)/出口收入 就上面那笔业务来说,毛出口换汇成本为:85000/10000=8.5 就目前本人做的日用品和工艺品的出口业务中,平均换汇成本在8.5左右,对于同行们来说,呵呵,应该还算非常不错的. 这里介绍粗略估算单笔业务利润的方法: 报价=工厂收购价/换汇成本 保本换汇成本=外汇牌价(就按8.26算)*(1+退税率) 利润=出口销售收入*(保本换汇成本-实际换汇成本) 对于15%的退说率的产品,保本的换汇成本为8.26*(1+15%)=9.50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如果你按9.50的换汇成本报价,那么你最多也就是保本的几个;如果你按8.7的换汇成本计算,你的每个美金的毛利润为0.8元RMB左右,那么出口USD15000你就有大约RMB12000的毛利润.这只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快速计算方法.我们财务的计算办法比我复杂的多,但殊途同归.结果差的不多. 现在我跟业内的朋友们聊天时,大家相互问的最多的一句就是:你现在做到几了?大家摇头苦笑,"哎!我都算到9.3了,客人还嫌价格高了"!曾经有个朋友,出口一笔USD38000的电缆到TURKEY,居然做到7,我们都当他是老大了.算算就这笔业务的利润,够我们做个10万美圆也赚不到. 如今沿海一带的外贸公司,大多还能*自营业务维持,顶多不济也有代理业务赚些钱.而内地和中西部的外贸,大多要么完全*收代理费过日子,要么就*卖卖配额核销单甚至广交会的摊位勉强支撑了. 转自出口精英论坛 假设一商品117元工厂含税价格(17%增值税),退税率15%,也就是退税15元,你的保本对外报价应该是(117-15)/8.27(外汇牌价)=12.33USD 当你收到客人货款外汇(假设没有损失)12.33USD,折换RMB102,加退税15=117,你没有亏. 也可以说你的报本换汇成本应该是117/12.33=9.486 院长的是粗略算法.有时误差比较大. 第二节:出口报价和成本核算 (一)出口价格构成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主要是由成本,费用,利润三部分构成。 1.成本(Cost) 成本是整个价格的核心。它是出口企业或外贸单位为出口其产品进行生产,加工或采购所的产生的生产成本,加工或采购成本,我们通过称之为含税成本。 2.费用(Expenses,Charges) 出口报价中的费用主要有国内和国外费用两部分。其中国内费用主要包括:包装费,仓储费,国内运输费,认证费,港口费,商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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