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车间卫生管理制度6.4-1

化妆品车间卫生管理制度6.4-1

一、总则

1、为贯彻《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企业信誉,增强企业生产力,制订卫生管理制度。

2、本制度由厂长负责监督,由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督促。

二、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每天清扫二次,垃圾、废物随时清理。

2、确保下水道通畅,地面不准有积水。

3、用药物杀灭蚊、蝇,每月二次以上。

4、每年全面灭鼠二次,并做到发现老鼠随时杀灭。

三、职工个人卫生制度

1、职工须自觉,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职工每年参加健康检查一次,体检合格后凭健康卡上岗。

3、职工在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穿工服、戴工帽,然后洗手。

4、职工不得留长指甲,不准在生产车间内吃零食、抽烟、不准随地吐痰。

四、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内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工作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2、上班前开启紫外线灯照射半小时,进行空气消毒。

3、生产设备连续生产时每周一次,间断生产时,生产前必须消毒。

4、生产期间不准随意开门,禁止开窗。

5、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对车间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

五、包装材料消毒制度

1、包装房器必须经挑选,脏、破、变形者不得使用。

2、包装房器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才能使用。

六、原料卫生管理制度

1、使用的原料必须是化妆品级以上的,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附有可信检验结果方准购进。

2、原料进仓后必须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及检验情况,并做到先进先用。

七、成品卫生管理制度

1、每批成品进仓前要检查批号及自检结果,对合格的产品要附上合格证。

2、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3、做到先生产先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准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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