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我司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我司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我司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我司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我司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我司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六)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我司,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我司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七)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八)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九)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十)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我司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我司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我司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司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我司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我司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十一)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十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

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队伍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我司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5)我司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我司的书面同意。

(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我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10)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我司决定。

(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五、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一)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我司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我司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我司的安全检查,对我司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我司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我司的要求,我司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我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我司可对其处罚。

六、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一)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我司的要求,按我司的规定执行。

(二)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三)分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四)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五)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

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 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 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 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 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 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 的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 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 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 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4.2. 进场准备工作 4.2.1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4.2.2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安全保卫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 全生产合同,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4.2.3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单位、人员资质),并报送复印件。标准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 4.2.4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项目部协调安排。 4.2.5 因分包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批评或其他不良影响,除承担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 500元/次的罚款。 4.3 开工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doc

2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7 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方选择 根据分包工程及顾客的要求来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工程分包或劳动力承包控制,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应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二、工程分包方评价 1、调查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未经合作的分包方一起通过调查,了解其信誉、工程业绩及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进行评价。 2、合作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有合作的分包方根据以往合作情况,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进行评价。 3、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分包方及评价意见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成为合格工程分包方,公司工程部根据批准结果形成“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发放至分公司、项目部。 三、合同 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及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明确分包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人员要求、付款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环境、安全控制要求,并监督实施,合同由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各留底一份。 四、分包单位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2、项目部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部两周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随时召开会议,指出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结果应上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3、由项目部定期核实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项目经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交工程部审核后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撤换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4、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不得参与本公司分包。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考核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项目部责成分包单位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承诺不能兑现,则由项目部提出终止合同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准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6、合同终止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下达。 五、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中对分包工程作出书面评价。 六、工程分包方重新评价 对工程分包方按“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及分包工程的核定结果,作为调整合格工程分包的重要依据,评价分包方能否继续为合格工程分包方。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分包管理制度

陕西化建延气2-延128地面集输一期工程 项目经理部 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

目录 第一章开工申请管理制度 (3) 第二章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7) 第三章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9) 第四章计划、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12) 第五章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4) 第六章报告、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15) 第七章交工资料管理制度 (18) 第八章资料报验制度 (20) 第九章材料报验制度 (20) 第十章项目部例会制度 (21) 第十一章施工日志管理制度 (21) 第十二章分包单位考核制度 (24)

第一章开工申请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便于各施工单位与项目部工作有效对接,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行制度 三、管理内容及流程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开工前到项目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领取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和开工申请表,按照开工申请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开工申请报批及相关资料报审; (2)现场施工准备工作报验; (3)施工现场需要领取的相关技术资料。 1、开工申请报批时须向项目部各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程序及内容如下: (1)质量安全部:专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证件原件需存档;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名单及进场施工人员法制教育记录、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工程技术部:施工方案;其内容必须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措施、质保、安保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按照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要求布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键入公司名称] [键入文档标题] [键入文档副标题] [键入作者姓名] 2010-11-01

目录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3) 一、技术管理定义 (3) 二、技术管理制度 (3) 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3) 四、技术管理制度 (3) 五、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技术工作违章处罚条例 (9) 第二章现场质量管理 (10) 一、分包单位基础工作 (10) 二、物资检验规定 (10) 三、工序检验、报验规定 (10) 四、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11)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 (11) 六、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 (12) 七、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12)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定义 技术管理是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各项技术活动过程和技术工作的各种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分清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协调双方之间的工作关系,使工程能顺利进行施工,项目部将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并以此来组织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科学地组织多层次交叉流水施工,合理地按工程计划分配空间和场地,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针对分包单位的主要技术管理制度有:施工方案管理制度、图纸会审制度、技术文件收发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验和试验制度、技术问题处理制度等。 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3.1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设一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5名。 3.2负责编写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批。 3.3组织本单位的工程和技术人员参加图纸内审和设计交底。 3.4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技术部反馈现场技术问题。 3.5现场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制定详细的书面处理措施,并报项目部技术部和质量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 3.6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技术工作会。 3.7负责本单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项目部上报技术资料。 四、技术管理制度 4.1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4.1.1施工方案的报批程序 1)进入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技术部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对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交底(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及现场条件等的交底)。分包单位在收到图纸后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一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 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分包防伍施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达到管理统一,行动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控制工程分包情况的事实监控及审查,规范电力工程分包规范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特制定本制度。 1、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 2、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 3、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报审表”报监理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拟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3)分包范围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完整word版)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分包工程。 二、分包单位的选定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单位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单位。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单位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完整版)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施工前管理 2、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进行施工。 1.2 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祥尽准备。(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生产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过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包单位同一组织审核,各分包商参加,由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相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空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个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分包工期。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部署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是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必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时间及用量送交总承包方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各分包方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管理。分包方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司属单位依法进行分包的施工质量管理。 1、资质管理 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 (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通讯录; (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机电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机电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分包项目质量满足施工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约定,规工程分包质量行为等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进场前必须编制适用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与工程分包项目相关的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2、必须设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开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改的技术、质量、交底等书面形式。 4、开工前必须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 5、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工程部质检检验。 7、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及时整改。 8、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开展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作业组不得接受。 9、对总包单位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

列的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10、凡因施工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商负责。 11、分包方对承包围的工程必须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相关评定标准执行。 1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工程部。 13、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方负责填写、管理、上报工程部。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5、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施工或 1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不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工艺标准造成返工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

专业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专业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工程的整体施工项目管理,做好总、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整合各分包单位的生产管理资源,做到生产管理有序,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协商议定以下管理要求作为总分包双方的协商管理、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二、现场技术及技术文件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面了解,以使总包单位便于协调、管理。 2、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且严格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月计划和周计划进行。 3、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4、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5、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七天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6、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7、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深化图纸、设计交底及会审。 8、向总包提交工程变更及洽商单、技术检验报告、材料及半成品的试验与检测、技术问题处理、相关规范规程、季节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 9、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办法 A.设计变更应由提出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并经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共同签字认可。 B.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施工做法改变或施工条件变化而需要修改,提出单位应办理技术核定单。 C. 以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须第一时间报到总包,并原件留档。 10、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A. 要求各专业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作准备计划;施工流水段的划分;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工程进度表;分期材料、半成品、劳动力、机具需用量计划表;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图;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技术节约措施;经济技术指标的测算等。

项目分包管理制度样本

合肥中侨中心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 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 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以下简称分包单位) 的全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 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 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 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 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 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

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 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计划, 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 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 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 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 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 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中明确后, 才能进场。 4.2. 进场准备工作 4.2.1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 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进度计划, 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 不得漏项; 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建设监理统一用表) ; 同时

工程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 二十二冶集团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沧州天成皇家壹里项目经理部

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分包队伍,使分包队伍的工程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分包队伍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2.1 发包单位 2.1.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工程分包、质量责任不能分包)。 2.1.2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教育,组织各种质量管理活动,监督分包队伍工程施工质量。 2.1.5验收分包工程质量。 2.1.6控制分包工程的不合格品。 2.1.7反馈分包单位的质量信息。 2.2 分包单位 2.2.1分包单位有责任提供符合规定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各类人员的资格证明。 2.2.2分包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系统,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2.2.3施工中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图纸等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违章违规。 2.2.4对工程质量负责,交出合格工程。 2.3 质量管理小组 2.4.1建立对分包队伍质量考核体系。 2.4.2每月汇总分包队伍的月考核情况。 2.4.3建立分包队伍的考核台帐。 2.4.4及时提交给公司不合格队伍黑名单。 2.5 工程项目部 2.5.1初审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各类人员的岗位证书、操作证书,考核分包单位。 2.5.2监督管理考核发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质量情况及控制工程实体质量。 2.5.3及时反馈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2.5.4监督分包单位不合格品的处置及验证。

3对分包队伍质量管理准入的规定 3.1分包单位在分包我公司的施工任务时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在施工中能够保证建立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能够达到自我管理,控制施工质量能力。 3.2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应有分包单位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质检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即:项目经理证,工程师及质检员证。各类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操作证书、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能力。 3.3 分包队伍应是重视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工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队伍。 3.4在公司有过分包历史的队伍,应该是没有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对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或因有劣迹进入公司黑名单的队伍不允许使用。 3.5 新分包工程的队伍,应在近三年内不应有因工程质量低劣,被用户、地方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严重处罚的。 4 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4.1 发包单位在引入分包队伍前,认真审核其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分包单位法人对其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项目经理及其技术、质量检查员及各类操作人员应具有的上岗资格证书,审核分包工程的质量业绩,对在建筑市场上有劣迹行为及在我公司因工程质量问题上过黑名单的队伍,不准引入。 4.2 在引入分包队伍前,应提交分包队伍申请准入表及相关资料报工程项目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工程造价部审批。 4.3 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管理进行控制,负责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培训,在组织质量管理活动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b定期组织质量专题会议; c 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d 检查冬雨季施工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e 落实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f对进厂材料、施工工序、产品等组织标识; g 质量月报的报告制度; h 严格执行不合格品纠正与验证制度。 4.4 对分包队伍的施工工程质量进行验证,分包队伍每个检验批、分项完成后,必须经发包单位质量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或甲方验收,不得越级报验。 4.5 分包单位不按图纸施工,不执行施工方案,不按操作规程施工时,发包单位应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应停止其施工,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必须清除现场并报工程项目经理部,由工程项目经理部以月报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进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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