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质量通病100条

杭州市高质量通病100条
杭州市高质量通病100条

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

100条(试行)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0年8月

目录

一、序言

二、编审人员

三、结构常见缺陷

1.砌体裂缝(6)

2.现浇混凝土结构裂缝(8)

四、使用功能常见缺陷

3、室标高和几何尺寸偏差(10)

4、外墙渗漏(11)

5、门窗渗漏(13)

6、屋面渗漏(15)

7、楼地面渗漏(19)

8、管道渗漏(21)

9、地漏排水、除臭(21)

五、安全功能常见缺陷

10、安全玻璃(22)

11、栏杆、栏板、扶手(23)

12、电气接地、敷设(24)

13、防雷接地(24)

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

100条(试行)

序言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例如:墙面开裂、渗漏;混凝土楼板裂缝;卫生间楼板、屋面渗漏;给、排水管道渗漏;阳台护栏高度不足;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这些质量缺陷,有的影响观感质量,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将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寿命。仔细分析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总离不开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这五大因素,这些缺陷大多数成型在施工实施阶段,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以预防、控制和治理就变成尤为重要。

2007年以来,市出台了住宅分户检验制度,为住宅工程质量提升到了积极作用,推行住宅分户检验以来,从各年度分户检验缺陷的统计看,砌体、混凝土构件及粉刷裂缝;外墙、门窗、楼地面渗漏;管道渗漏和电器接地;栏杆扶手高度和安全玻璃应用占据着缺陷的主要项。为加大对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的防治,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标准,结合市开展住宅分户检验以来出现的缺陷统计情况,和多年来各地对防治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一些先进经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了《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以下简称防治措施100条),其中

土建工程81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19条。“防治措施100条”可作为指导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和部门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新规、新标准不断颁布,防治措施一定会存在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准确的缺陷。恳请各单位和部门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给予指出宝贵意见,并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供今后修订完善。

(通讯地址: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大厦B座11楼,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邮政编码:310005,联系: 88398968)

编审人员

主编:王萌思清

参编:晓晖翔程勤功

程刚岚革高

吴丽胜方旭慧宏伟审定:裘新谷

市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

杭州市外来人口状况及其对经济影响的分析

杭州市外来人口状况及其对经济影响的分析 杭州统计信息网 2012-3-5 10:53:18 近年来,随着我市“学在杭州、住在杭州、游在杭州、创业在杭州”战略的实施,再加上发达的民营经济,和谐的生活环境、吸引了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来杭创业、务工,从而使我市外来务工人口比例不断增加,目前已成为经济社会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本文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关数据对我市当前的外来人口状况及特征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供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我市外来人口的状况及特征 本文所指的外来人口是指在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杭州市地域内的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户口在杭州市以外)的乡镇(街道)半年及以上的人口,是我市常住人口的一部分。 (一)外来人口的基本状况 1.总量占全市人口1/4强。我市“六普”870.04万常住人口中有235.44万人是来自杭州市外的外来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27.1%,也就是说每4个常住人口就有1人来自市外的外来人口。其中来自省外人口为174.27万人,占全部外来人口的74.0%。 2.区域分布差异较大。全市13个区、县(市)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外来人口数超过30万人有萧山区34.15万人、江干区32.63万人、余杭区31.79万人;超过20万人有西湖区23.40万人、拱墅区21.52万人;超过10万人有开发区19.23万人、下城区16.28万人、滨江区15.15万人、富阳市12.43万人、临安市10.47万人。外来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开发区61.9%、滨江区47.5%、江干区47.4%。而经济发展相对较缓的淳安县、建德市两县、(市)则外来人口相对较少,仅有1.04万人和2.7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3.1%和6.3%。3.来源地域较为集中。受经济发展和人口迁移流动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市外来人口的来源地相对较为集中。省外的外来人口主要来自安徽省43.95万人、江西省22.77万人、河南省22.49万人,上述三省占全部省外外来人口的51.2%。

杭州市技术规范

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 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 规划执行。

居住建筑高度的0.8倍且不得小于13米 第十三条居住建筑与其主日照面垂直布置的遮挡建筑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山墙高度的1.0倍(不套用折算系数),且不得小于13米;居住建筑与其非主日照面垂直布置的建筑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垂直布置建筑山墙高度的0.8倍且不得小于13米;当遮挡建筑山墙宽度大于等于13米或连续排列且排列间距小于15米时,其间距按第十二条平行关系控制间距。 第十四条居住建筑与遮挡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时,日照间距按如下标准控 制: 1、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30度时,最窄处按平行关系控制间距,并以遮 挡建筑的方位套用方位折减系数。 2、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其最窄处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的1.0倍, 且不得小于13米。 第十五条新建居住建筑楼底层作架空层、自行车库、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房时,与南侧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可扣除其底层高度(最高限扣5米),但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3米。当新建建筑在南侧,计算日照间距时,不得扣除北侧现状居住建筑(不包括同步规划先行建造的居住建筑)底层任何非居住建筑高度。 第十六条老人公寓、学校教学楼、医院病房楼、敬老院(含疗养院)疗养住宿楼和一类居住用地内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等建筑与遮挡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5倍,其它相关规范无特殊规定时,最小值按不得小于13米控制;与其主日照面垂直布置的遮挡建筑的间距,不应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2倍, 且最小不得少于13米,当遮挡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3米或连续排列且排列间距小于15米时,其间距按平行关系控制。与遮挡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时,按如下两种情况控

这么详细的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请再给我来一打!

中建五局河南公司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手册 编制日期:2016年3月17日

目录 1、钢筋工程 (1) 2、模版工程 (6) 3、混凝土工程 (17) 4、砌体工程 (23) 5、内墙抹灰 (30) 6、楼地面 (33) 7、外墙工程 (34) 8、屋面工程 (36) 9、安装质量标准 (38)

中建五局河南公司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手册 说明: 1、本《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手册》涵盖了公司及局今年来有推广性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非系统性工艺手册。 2、各项目在施工中可提出更有效、更新型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要求,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定期更新完善。 3、本《手册》会作为今后公司工程技术线季度检查的重点,相应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影响项目排名及项目相关工程技术线人员的考核及评优。要求: 1、本《手册》相应措施均为最基本要求,项目可采取更有效、更新型的措施,不允许无措施,不允许采取低于本《手册》要求的措施。 2、未标注“推荐”字眼的措施为强制性措施,项目应严格执行;标注“推荐”字眼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尽量执行;标注有不同方式的措施,项目可择优选用。 3、各项目在编制相应方案及交底时应包含本《手册》内对应的措施及要求,建议编制方案及交底时应更多地以图片或图纸的形式表示。

1、钢筋工程 具体措施图片1)剪力墙定位筋 要求:剪力墙根部及往上500mm 处加设两道水平定位筋 2)柱子定位筋 要求:柱子根部及往上500mm处 加设两道水平定位箍筋 3)剪力墙支撑 要求:方案、交底中需明确不同 位置墙体采用的水泥支撑材质, 以及纵横向支撑间距

4)直螺纹钢筋加工 要求1:必须采用专用切割机切平头(1、切断机采用平口切断机如:GQ50弧形刀片切圆口;2、切割机采用砂轮切割机) 要求2:针对不平整端部进行打磨要求3:方案交底中制作表格明确不同型号钢筋的丝头长度,加工完成后带保护帽

构造柱的设计原则

构造柱的设计原则 为提高多层建筑混凝土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 构造柱与组合砖砌体柱不同,后者是当砌体受压构件偏心距较大(e > 0. 7r) 、无筋砌体承受能力不足而柱截面尺寸受其他条件的限制又不能扩展或要求砌体受压构件有一定的延性和变形能力时,在砌体的外表面附以混凝土或抹砂浆面层共同组成受压构件。这种组合砌体构件一般要求在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 - 89) 中已有规定,而构造柱则是被包围在砌体结构内部的混凝土柱,其目的是同圈梁共同工作,以提高砌体结构的抗震能力。 1 构造柱的设置原则和要求 1. 1 构造柱的作用范围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框架及内框架砖砌体中,它的作用一般为:加强纵墙间的连接,是由于构造柱与其相邻的纵横墙以及牙搓相连接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2 (6 拉结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0mm。一般施工时先砌砖墙后浇筑混凝土柱,这样能增加横墙的结合,可以提高砌体的抗剪承载能力10 % —30 % ,提高的比例幅度虽然不高但能明显约束墙体开裂,限制出现裂缝。构造柱与圈梁的共同工作,可以把砖砌体分割包围,当砌体开裂时能迫使裂缝在所包围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进一步扩展。砌体虽然出现裂缝,但能限制它的错位, 使其维持承载能力并能抵消振动能量而不易较早倒塌。砌体结构作为垂直承载构件,地震时最怕出现四散错落倒地,从而使水平楼板和屋盖坠落,而构造柱则可以阻止或延缓倒塌时间、以减少损失。构造柱与

圈梁连接又可以起到类似框架结构的作用,其作用效果非常明显。 1. 2构造柱设置位置的规定规范要求无论房屋层数和地震烈度多少,均应在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 1. 3 构造柱的构造要求多层粘土砖房的构造柱必须符合: ⑴可采用240mm ×180mm 最小截面,纵向钢筋宜用4 (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柱两端适当加密。7 度时房屋不宜超过六层、8 度时7 层至9 层的房屋竖向筋直径采用4 (14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房屋四角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量。⑵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2 (6 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一米。⑶构造柱与圈梁连接, 当隔层设置圈梁时,应在无圈梁楼层增配筋砖带砂浆并提高筹码;仅在外墙四周设置构造柱时,在外墙上伸过一个开间, 截面及高度不应小于四皮砖,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构造柱不应单独设置基础,但必须伸入室外地面以下500mm ,或锚入不浅于50 0mm的基础圈梁内。底层框架砖房和多层框架砖房构造柱应符合: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240mm ×240mm ,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 (14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构造柱应同每层圈梁连接。 2 质量通病的表现形式 2. 1 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形式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和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漏设和少设情况; 未能将变形缝两侧的情况视为外墙而漏设构造柱; 钢筋埋设深度不

杭州市总体及分区规划.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规划背景 为适应杭州市改革开放和新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现代化建设,整合新市区空间布局,在1983年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和《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补充(1985-2000年)》以及《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基础上,根据市区行政区划的变动,编制本次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01-2005)、中期(2006-2010)、远期(2011-2020)、远景(至2050年左右)。 2.城市性质 新一轮总体规划把杭州城市性质定位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的重要中心城市和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城市规模 2000年全市总人口现状为389.76万(城市人口253.72万)。预计近期(2005年)全市总人口达到430万(城市人口313万),远期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530万(城市人口445万)。根据国际特大城市的发展经验,此后人口规模将稳定在500多万。 近期(2005年)市区城市用地规模为290.38 km2,远期(2020年)市区城市用地规模为452.99 km2。 4.城市布局结构 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城市东扩,旅游西进,沿江开发,跨江发展"的发展战略,提出"南拓,北调,东扩,西优"的发展方向,并明确了"东动,西静,南新,北秀,中兴"的发展格局,将城市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的开放式空间结构。 4.1一个主城 主城由上、下城区和西湖、拱墅、江干五个城区组成,是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教、信息、文化中心和旅游中心。贯彻"控制、疏散、重构"方针,保证城市中心功能的发挥,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控制规模,疏解工业和居住用地,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提高环境质量;调整用地结构,增加综合服务类用地和就业岗位,重点发展以旅游服务、商贸、金融、会展、信息咨询为主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型都市工业,提高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城市繁荣。中部、南部为商贸、居住生活区;北部以工业、仓储物流区为主;东部为交通、市政设施区;西部为教育科研、居住区。湖滨地区为旅游商业区,江滨地区为城市新中心。

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00条

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较为常见的质量缺陷。这些质量缺陷,有的影响观感,有的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将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为提高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有效地解决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并结合工程实践制定本措施。除20条基本规定外,本措施还包括36条设计措施和64条施工措施,简称《通病防治措施100条》。 凡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以后通过图纸审查的居住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原有《衢州市居住建筑质量控制措施》(新36条)同时废止。 由于编制的时间比较仓促,新规范、新标准也将不断颁布,防治措施必然存在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不够准确的缺陷。请各单位和部门在执行本防治措施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并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供今后修订和完善。本措施相关条文由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主编:王坚威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配图:朱海福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审定:樊笑安衢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基本规定 1、在居住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认真执行本措施。居住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不应低于本措施的规定。其它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2、居住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应获得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应用许可证,并严格按相应的技术标准实施。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设计文件。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涉及主要结构、降低设计标准和重大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应重新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4、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5、居住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报送施工中采用的建筑节能专项实施方案;在建筑节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

构造柱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分项工程构造柱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有限公司 交底内容: 一、作业条件: 1、本工程采用C30商品细石混凝土。 2、墙体拐角、T形接茬处、门洞口两侧,墙体长度超过5 米墙中部、墙端靠近幕墙处以及沿墙每间隔4m设置一根构造柱, 柱截面为墙宽200x240mm,配纵筋4Φ12,箍筋8@200,在上下楼 层梁板相应位置处各固定安装160*160mm钢板,焊接4Φ12与构 造柱纵筋绑扎连接。构造柱与砌体墙交接处,应设墙体通长拉筋。 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3、构造柱接槎处的松散混凝土和砂浆应剔除,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 4、构造柱钢筋绑扎前如果出现锈蚀现象,做除锈、调直处理。 5、常温下混凝土浇注前,砖墙、木模提前适量浇水湿润,不得有积水。 二、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固定钢板→焊接预留钢筋→绑扎钢筋→砌砖墙→支模→浇筑混凝土。 三、施工工艺:1、构造柱钢筋: (1)预制构造柱钢筋骨架:在主筋上画出箍筋位置,根据画线位置,将箍筋套在主筋上逐个绑扎,要预留出搭接的长度为防止骨架变形,采用反十字扣或套扣绑扎,并可用两个箍筋作为临时斜支撑绑扎在钢筋骨架内。箍筋与受力筋保持垂直,箍筋弯勾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放置弯勾角度不小于135度。箍筋加密范围为楼层上下500mm范围内间距为100mm,中间部分为间距200mm。 (2)装构造柱钢筋骨架: ①构造柱截面位置、尺寸按图纸要求进行定位放线。 ②在构造柱位置上下两端居中安装5mm厚钢板:定制钢板尺寸160*160mm,周边四角预留孔,使用8#膨胀螺栓钻孔固定。搭接插筋焊接在钢板上,焊点要求满焊。如下图: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被交底人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第十二次修改稿)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指导标准”依据2004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杭州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杭州市规划局下达直接委托的规划编制任务可按此标准执行;招投标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应标单位可参考本标准合理报价。 第三条执行本“指导标准”的规划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颁布的相关文件中有关深度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指导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由杭州市规划局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五条本“指导标准”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二、总体规划 第六条市、县(市)域总体规划按0.7万元/万人标准计费。 注:(1)市域总体规划不含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开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含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2)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总人口为准。 1、单独编制规划纲要的,按总设计费的40%计费。 2、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3、两年内修编,按计费标准的50%计费;两至五年内的修编,按80%计费;五年以上的修编按100%计费。 4、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原则上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第七条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先期做过概念规划评估的,按计费标准的80%计费。 2、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标准为:25万元/每个。 3、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费。 4、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5、两年内修编,按计费标准的50%计费;两至五年内的修编,按80%计费;五年以上的修编按100%计费。 6、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原则上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杭州市质量通病预防100条

关于发布《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的通知 【字号:大中小】发布部门:|-工程处浏览次数: 447发布时间:2010-8-10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市对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的防治,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标准,并结合市开展住宅分户检验以来出现的缺陷统计情况,和多年来各地对防治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一些先进经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了《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现予以发布,用以指导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和部门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 附件:《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 联系人:董天乐:87233929 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八月五日附件信息:附件: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

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 100条(试行)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0年8月

目录 一、序言 二、编审人员 三、结构常见缺陷 1.砌体裂缝(6) 2.现浇混凝土结构裂缝(8) 四、使用功能常见缺陷 3、室标高和几何尺寸偏差(10) 4、外墙渗漏(11) 5、门窗渗漏(13) 6、屋面渗漏(15) 7、楼地面渗漏(19) 8、管道渗漏(21) 9、地漏排水、除臭(21) 五、安全功能常见缺陷 10、安全玻璃(22) 11、栏杆、栏板、扶手(23) 12、电气接地、敷设(24) 13、防雷接地(24)

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 100条(试行) 序言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例如:墙面开裂、渗漏;混凝土楼板裂缝;卫生间楼板、屋面渗漏;给、排水管道渗漏;阳台护栏高度不足;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这些质量缺陷,有的影响观感质量,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将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寿命。仔细分析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总离不开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这五大因素,这些缺陷大多数成型在施工实施阶段,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以预防、控制和治理就变成尤为重要。 2007年以来,市出台了住宅分户检验制度,为住宅工程质量提升到了积极作用,推行住宅分户检验以来,从各年度分户检验缺陷的统计看,砌体、混凝土构件及粉刷裂缝;外墙、门窗、楼地面渗漏;管道渗漏和电器接地;栏杆扶手高度和安全玻璃应用占据着缺陷的主要项。为加大对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的防治,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标准,结合市开展住宅分户检验以来出现的缺陷统计情况,和多年来各地对防治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一些先进经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了《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以下简称防治措施100条),其中

质量通病方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工程概况 (3) 3.1工程建设概况 (3) 3.2建筑设计概况 (3) 3.3建筑构造做法 (4) 四、组织管理措施 (8) 4.1成立质量通病专项防治领导小组 (8) 4.2质量通病专项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8) 五、质量通病专项质量方案及施工措施 (8) 5.1土方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8) 5.2大体积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10) 5.3模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1) 5.4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3) 5.5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6) 5.6砌体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21) 5.7塑钢门窗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25) 5.8一般抹灰主要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26) 5.9地面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27) 5.10内墙腻子、涂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4) 5.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35)

5.12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36) 5.13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39) 5.14外墙及门窗周边渗漏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40) 5.15外墙涂料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41) 5.16散水、明沟、台阶和坡道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41) 5.17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42) 5.18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42) 六、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3) 6.1质量保证体系 (43) 6.2质量控制机构 (44) 6.3具体制度与措施 (44)

一、编制目的 工程质量通病一直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程有不同程度的危害。防治工程质量通病是施工过程管理中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更是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工程质量水平,有效根治质量通病,结合本公司消除质量通病的经验,控制质量通病的发生,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9、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10、设计图纸、审查意见、合同文件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建设概况 拟建的金茂株洲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井龙村林大西路东南侧,原中南林学院株洲校区。 3.2建筑设计概况 ①基础部分: 本工程G1#栋、G2#栋、G3#栋和G4#栋主楼部分为旋挖桩基础,G5#栋、G6#栋、G7#栋、G8#和G9#栋主楼部分为CFG(长螺旋钻孔压灌成桩)复合地基,地下室车库部分为独立柱基加防水板,地下室外剪力墙为墙下条形基础。独立基础、墙下条形基础和防水板的砼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为P6。地下车库柱下的CFG桩桩径为400,砼强度等级:C20。桩间土为人工压实填土1 -2,承载力特征值为120kpa。本工

杭州市城市防洪减灾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杭州市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减灾工作,完善城市防洪减灾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大型防洪骨干工程和城市防洪减灾体系的建设,在《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1~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第3条规划区范围。 为杭州市规划城区范围,包括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和萧山、余杭八个区,总面积为3068km2。 第4条本规划是《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中城市防洪减灾部分的深化和完善,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涉及“防洪、排涝、减灾”部分以及城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骨干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依据和法定文件。 第5条本规划文本中的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水系和防洪治涝单元 第一节水系 第6条水系。涉及杭州市城市防洪的主要水系包括:钱塘江、浦阳江、东苕溪、西湖、京杭运河。 第7条钱塘江。钱塘江是浙江省第一大河流,自西南至东北穿越城市腹地,将城市分为江北、江南两部分。钱塘江杭州河段属河口段,受自杭州湾进入的海洋潮汐影响。当大洪水或台风暴雨侵袭时,加之潮汐作用,钱塘江杭州河段水位便会急剧壅高,水位可高于南北两岸平原地面2m~3m。 第8条浦阳江。浦阳江为钱塘江的下游支流之一,流经临浦,于小砾山汇入钱塘江。湄池以下为感潮河段,洪水期浦阳江沿程水位高出临浦组团平均地面高程2m~3m。 第9条东苕溪。东苕溪位于城区西北面,为太湖流域的重要水系之一,是典型的山区性河流,余杭至德清右岸筑有西险大塘保护杭州市城区和杭嘉湖东部平原。东苕溪发源地天目山是浙江省暴雨中心之一,洪水期河水位暴涨暴落,西险大塘沿程最高水位经常高出杭州市平原区2m~4m。 第10条西湖。西湖位于市中心,汇入湖区的主要溪流有金沙溪、龙泓涧、长桥溪、赤山溪等。雨洪主要排水口是位于少年宫广场的圣塘闸,经古新河泄入运河。 第11条京杭运河。京杭运河属于太湖流域,运河杭州段自南向北穿越江北主城区,是江北地区排洪涝水的骨干河道和重要航道。运河区地势低平、排水不畅,遭遇大雨,运河往往形成长历时高水位,对江北地区防洪及城市排水有较大影响。上塘河、下沙水系、西湖及上述水系的汇水区也属京杭运河水系。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完整版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版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 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 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6.楼地面渗漏水防治技术措施 7.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8.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9.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10.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1.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05年6月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各环节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1.3 本导则是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状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水室内标高等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主体应按各自责任和义务履行本《导则》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中。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2.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

则。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1 建设单位 3.1.1 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 3.1.2 督促参建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细则。 3.1.3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3.1.4 应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批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1.5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将通病内容列入验收项目之一。 3.1.6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建设单位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3.1.7 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制度。 3.2 设计单位 3.2.1 针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作法。 3.2.2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质量通病培训试题与答案

中铁建设集团广东分公司质量通病防治培训考试试题 项目部:姓名:职务:分数: (本试卷分为五大题型,分别为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砖墙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垂直灰缝宜采用挤浆及加浆方法,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2、当留设施工缝时,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高层建筑筏行基础和箱型基础长度超过40mm时,宜设置贯通的后浇施工缝(后浇带),后浇带宽不宜小于800mm,在后浇施工缝处,钢筋必须贯通。 5、强夯地基是我国目前最为常用和最经济的深层地基处理方法 6、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7、抹灰分项工程可分为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 8、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9、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时,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 500 mm。 10、快硬硅酸盐水泥出场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大体积的混凝土施工中,不宜选用( B )。 A.矿渣水泥 B.硅酸盐水泥 C.复合水泥 D.火山灰水泥 2.影响梁的正截面破坏的最大因素是(D)。 A.混凝土强度等级 B.截面形式 C.荷载形式 D.配筋率 3.下列对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特点及适用范围表述不正确的是( C )。 A.保温性能好 B.可用于低层建筑的承重墙 C.干缩性小,不宜开裂 D.有利于提高建筑物抗震能力 4.基坑开挖一般采用(A)的原则。

杭州主导产业

杭州市主导产业选择----基于区位熵分析 一、主导产业的含义 主导产业定就是能够较多地吸收先进技术,保持高于全社会的增长速度并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产业,是产业结构的核心内容和产业结构演化的中心。 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区域产业结构的先进合理和主导产业的正确选择。主导产业既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驱动轮,也是形成合理的区域产业结构的核心。主导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对产业结构的性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选择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主导产业本身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正确地选择和培育主导产业,有利于制定主导产业的发展政策,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从而实现经济快速增长。 二、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和《杭州市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9个大类中的30个进行分析,没有对第一、三产业分析。基于区位熵,通过数据分析来计算来看,在2010年杭州市37个行业的区位商值中,大于1的行业有20个,小于1的有17个。 通过数据分析计算,其中,区位熵最大的是化学纤维制造业为8.05,最小的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他采矿业,主要由于受资源限制,为了进一步考察和分析北京市的优势行业,我们将区位商值大于1.2的行业列为“显著优势行业”;区位商值大于0.8小于1.2的行业列为“潜在优势行业”;区位商值小于0.8的行业列为“相对劣势产业”。 表1-1xx的较明显优势行业 排名910 11 12

13 14 15 16 17行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橡胶制品业 纺织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家具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金属制品业 饮料制造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塑料制品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精心整理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行。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

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由 表(3—2)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条新建房屋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一节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 第十二条住宅与北侧非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应小于住宅高度的0.7倍且不应小于13m,有一幢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10m。 第十三条住宅两侧的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其间距不小于9m,遮挡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6m。若对住宅主朝向产生较大视线干扰时,间距不应小于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建筑高

杭州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我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类型及防治办法 3.1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破损、下沉 3.2桥台背后下沉、桥头跳车 3.3沟槽处路面裂缝、下沉 3.4人行道板、路缘石松动、破损,盲道板错设、漏设或局部未贯通3.5地下构筑物渗漏水 附录1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附录2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附录3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1总则 1.1为提高常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克服市政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1.3本办法控制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1.4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在对本市市政工程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工作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办法。 2基本规定 2.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工期,若确需赶工,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2.2设计单位应将防治质量通病的设计措施纳入设计文件中,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 2.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认真编写《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提交《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 2.4监理单位认真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及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查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工程验收前应完成《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2.5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要求及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6检测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办法,开展监测工作,检测方案中应明确针对通病防治的检测内容。 2.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通病防治进行监督抽查。 2.8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时除应具备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资料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8.1由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8.2施工单位《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总结报告》(附录2)。 2.8.3监理单位《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我市市政工程质量通病类型及防治办法 3.1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破损、下沉 3.1.1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建筑工程涉及面广、环节多、管理复杂,特别是施工队伍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急功近利或出于不正当利润追求以及其它多种原因,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质量隐患,也给工程监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本工程为公共建筑, 为了保证观感质量, 特将本工程房屋建筑阶段容易出现的一些施工质量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和提出一些预防措施。 A. 模板工程 a. 出现问题: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模过程中出现凸肚、缩颈和翘曲,致砼料浇灌振捣时出现漏浆、跑模、模板拆除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或几何尺寸超出设计尺寸等。 b. 原因分析:主要是人为操作不当、放线不准、支模过程中不拉水平、垂直线、不设标准基准线;模板不校正、支撑点少且不牢固;模板变形、振动时不均匀,发生错位没有及时发现并调整。 c. 预防措施:确保模板质量,不许劣质模板进场,检查放线准确度,设置水平、垂直基准点,反复检查模板的水平、竖向是否正确,检查各支撑点是否牢固、数量、间距尺寸是否合理,消除模板内部、底模、接缝处的杂物,当楼层高度>3.5m、跨度》6m的支模体系,应进 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首层支模必须在硬地上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撑沉降变形;禁止使用铁皮做模板、杂树枝做支顶材料,高度<4.5m 的支模可使用尾径不小于 80mn t勺杉木做支顶材料;模板拼装应平整、紧密,缝隙应<2mm且支模牢固,柱与梁 接头处的开口位模板必须做至楼板模板的底面,接头处支模平直、不变形;在施工缝面位置开100X 100mm生口模板,以清除杂物,柱、墙模板底脚应留》200X 200mm 生口模板,墙按 < 1000mm设置;浇筑砼前应全面检查,清除模板内的杂物和垃圾,现浇砼结构的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结构类型结构跨度(m)按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板w 2 50 >2、w 8 75 >8 100 梁、拱、壳w 8 75 >8 100 悬臂构件w 2 75 >2 100 后浇带浇筑砼后,砼强度必须达到100%设计强度和28d 后方能拆除模板。 B. 钢筋工程 a. 出现的问题:钢筋规格,布筋间距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墙、柱、主筋偏位,楼板及悬挑板上筋下陷,同截面接头过多,绑扎及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骨架歪斜和基础钢筋倒钩等。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地名网络建设策略 (2) 第三章城镇地名体系框架 (3) 第一节地名体系的空间布局 (3) 第二节地名布局规划的要点 (5) 第三节“一副三组团”及其他区域的地名布局引导 (6) 第四章路网名称规划方案 (12) 第一节路网名称规划原则 (12) 第二节主要道路名称规划方案 (12) 第三节次干路名称规划方案 (13) 第五章地名文化保护规划 (13) 第六章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15) 第七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18) 第八章附则 (19) 附件一:萧山区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20) 附件二:萧山区城区(副城)快速路和主干路名称规划方 案一览表 (24) 附件三:萧山区临浦组团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28) 附件四:萧山区瓜沥组团道路名称规划一览表 (31) 附件五:萧山区义蓬组团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33) 附件六:萧山区党山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0) 附件七:萧山区浦阳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1) 附件八:萧山区进化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2) 附件九:萧山区河上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3) 附件十:萧山区楼塔镇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44)

杭州市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地名管理,提高地名为城市化服务的整体水平,保持本辖区地名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依据《杭州市萧山区分区规划》和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萧山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地名命名、地名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的指导性文件。凡萧山区内城镇与农村,规划、设计和确定地名及与之相关事项,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此外还应符合本规划未涉及的国家、省、市有关地名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3条萧山区地名分区规划分为地名总体层面与路网名称详细规划两个层次。地名总体层面的规划范围,包括萧山区1420平方千米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城乡;路网名称详细规划的范围是“一副三组团”及其他建制镇范围内尚无名称的规划路网。 第4条本规划与杭州市萧山区城市分区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具体为: 近期:2007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5条规划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1986年1月23日起施行)。 2.《关于我同外国结为友好城市不以对方地名、人名命名街道或建筑物的通知》(国办发〔1987〕26号)。 3.《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4年6月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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