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依法经营管理,规市场竞争行为,树立依法为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XX省合同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特制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规化制度》。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2条合同管理的总目标:机构网络化,制度系列化,行为规化、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一体化。

第3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维护,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各级部门经理、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以“守合同重信用”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制度

第4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围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

第6条建立合同信用评价体系,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签约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无经营权、有无履约能力及其信用情况;坚持对合作伙伴资信调查制度,着重了解对方企业年检等级,“守重”等级,合同信用、税务信用,收发货(款)情况,进行企业信用综合评估。减少交易风险,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效益原则。

第8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部进行协商,相互协调,然后签约。

第9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国家和省指定的示文本,确因需要公司可以参照示文本制定合同文本,但必须报工商部门备案。对对方企业使用自制的合同文本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防止“霸王条款”以及“合同陷阱”。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对方在合同中每一项应负担的义务均应与违约责任相对应。

合同容应审查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部门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应约定在我方住所所在地外,还应当争取合同争议管辖选择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我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第12条签订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签订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合同的评审与批准制度

第14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和有关部门对外签订合同,除按规定必须上报公司审查外,还应由公司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审批:

(1)标的超过万元的;(2)预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万元的;(3)联营、合营、合作合同;(4)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1)标的超过万元的;(2)投资万元的以上的联营、(3)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万元的以上的合同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5、法律部门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容复杂、较难掌握,公司有关部门、各下属公司(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合同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合同评审的要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4、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18条合同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围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当由该法人委托人单位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签署“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字样的意见。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制度

第19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和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公司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及时提出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以及保全措施。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制度

第22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公司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备案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26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27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公司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制度

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原签约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公司部几个部门或几个下属公司(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或下属公司(企业)为主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未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首先以双方协商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单位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公司各部门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委、指责、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34条公司法律部门处理合同纠纷的围: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有关部门或下属公司(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部门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

1、承办人填写“对外合同纠纷申报表”,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还是由法律部门负责处理的意见。

3、法律部门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继续处理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部门负责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传真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运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合同纠纷的相关材料。

第38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应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部门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调解书、裁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的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部门报告。

第40条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由法律部门配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制度

第43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bt-zj-203)监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制度.doc

监理及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受控 发放编号: 生效日期: 2007-03-01

监理及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页次/总页数3/7 总则 2.1 2.2 2.3 2.4 2.5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为项目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开发企业签订有关工作 合同。为明确其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须在合同签订时,按照相 关规定书面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造价控制中心为合同监管的归口部门。 监理合同管理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按2001年1月17日建设部令第86号 及省、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监理单位的确定一般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工程造价在 5000万元以下的应由4-7人组成,1亿元以下的应由6-8人组成,5亿元 以下的应由7-10人组成,5亿元以上的应由8-12人组成。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 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技术总监、 现场代表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 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监理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多层及小高层建筑监理时限为一年,高层建筑 根据《工期定额》确定合理的监理期限。 监理费的计算:按附表费率的60%计取。附:监理费率一览表(中间值采

用插入法计算) 成片开发建设且同期开工的同类项目尽量委托一家单位实施监理, 但无论有 几家单位参与监理工作,均按该项目的总造价计算监理费率。 合同中应注明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包括专业、证号、职称等,若更换人员 因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使工程实际费用降低或避免损失,按工程费用实际节省 监理人若发现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可向集团公司 技术总监匿名举报,经查实后奖励第一发现人最低 5000元,如果非监理单 位人员发现上述情况至工程隐蔽时或 8小时后监理人仍没能发现,则建议监 监理人就上述奖罚办法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可向集团公司技术总监反映。 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非监理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支付延期费,按双 对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严格把关,控制议价材价格,根据进度询 2.6 2.7 应书面提出并经建设单位技术总监同意。 2.8 额(避免损伤额)的20%奖励监理人。 2.9 理公司对责任人和项目总监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罚款 2000元逐出工地。 2.10 2.11 方指定并实到的人数,每人每天 200元。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导语: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有作用。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2]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xxx5]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人员的聘用 第七条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第八条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人员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监理考试模拟题-合同管理1

一、单选题(10题/10分) 1、某承诺文件超过要约规定时间1天到达要约人。按照邮寄文件收函邮局戳记标明的时间,受要约人是在要求的时间内投邮,由于邮局错投而延误了到达时间。对此情况,该承诺文件应( C ) A.因迟到而自然失效 B.必须经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后才有效 C.必须经要约人发出拒绝通知后才无效 D.因非受要约人原因的迟到,要约人必须接受该承诺 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缺陷通知期,是指( D )的期限 A.合同签字日至承包人提交结清单日 B.开工日至工程师颁发移交证书日 C.开工日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日 D.移交证书确认的竣工日至办理履约证书日 3、工程师对已经同意承包人隐蔽的工程部位施工质量产生怀疑后,要求承包人进行剥露后的重新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修复后再次覆盖。此项事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增加的施工成本和延误的工期处理应是( B ) A.工期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B.工期不予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C.顺延工期,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D.工期不予顺延,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4、某项目设计合同的价格为500万元,设计单位已接受委托方支付的定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委托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返还( C )万元 A.100 B.150 C.200 D.250 5、我国对经济合同争议的处理实行( B ) A.一裁两审制 B.或裁或审制 C.只许仲裁 D.只许诉讼 6、监理单位出现失职行为,按照监理合同规定,业主可( D ) A.发出中止合同通知,令监理合同即行停止 B.发出未履行业务通知后在第21天单方面终止合同 C.发出未履行业务通知后21天内未得到满意答复,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在该终止合同通知发出后的第35天,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相关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本单位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六条、本单位订立的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人发[2006]19号2006年2月24日) 各设区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 005]158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的聘用关系,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认真做好聘用合同的推行管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基础是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书是保证聘用制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步骤,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聘用双方应当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聘用合同,减少不必要的人事争议,国家人事部制定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用于为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提供指导和示范。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过程中,可根据合同范本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完善合同内容,确定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与聘用相关的各环节工作,如合同内容变更、岗位调整、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续签合同等。 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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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1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 予以反应。。 五: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

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 决。。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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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合同管理 制度 想知道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怎么制定?那就快来看看吧!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前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实施,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内容、关键岗位及内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概述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

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

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

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者:mmli 发布时间:2012/3/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合同制职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列入编制序列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合同制职员的职位共设置六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合同制职员、二级合同制职员、三级合同制职员、四级合同制职员、五级合同制职员、六级合同制职员。 合同制职员的职位按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职位,职级最高为一级合同制职员、最低为四级合同制职员。 辅助类职位是指具有辅助性、事务性、后勤服务性工作的职位,职级最高为三级合同制职员、最低为六级合同制职员。 第四条合同制职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市编办的职责是:下达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职员数、职位以及相应的职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是: (一)负责合同制职员招聘计划、招考方案的审核、呈批与下达; (二)组织合同制职员的招聘工作,监督和指导用人单位对特殊岗位合同制职员的招聘工作;

(三)审核初聘合同制职员工资档次,对合同制职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四)承办合同制职员有关劳动(人事)关系的转接、代理,对用人单位与合同制职员所签订的合同鉴证,对合同制职员减员进行审核备案。 市财政局的职责是: (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合同制职员的工资档次及数额; (二)核拨合同制职员的工资,按规定标准核拨合同制职员的社保经费和有关费用。 用人单位的职责是: (一)申报招聘计划及招考方案; (二)参与合同制职员招聘的政审工作; (三)与合同制职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管理合同制职员的人事档案; (四)申报并发放合同制职员的工资(含绩效工资),为合同制职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五)组织合同制职员的考核,负责合同制职员的日常教育和管 第二章聘用程序 第五条合同制职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面实行公开招考,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由用人单位招考。辅助类职位合同制职员原则上应从本市户籍人员中招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行政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辖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管辖合同包括: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合作书、意向书、证明书、承诺书等书面文本。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经济合同统一归口行政部管理。 第四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行政部合同管理职责范围: 1.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办法; 2.核查本公司范围订立合同和履约情况,并对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负责; 3.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4.做好合同归档,合同章管理工作; 5.对经济合同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 1、负责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重大合同的调查情况及招标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双方具有履约能力; (4)没有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6)草案交部门主管。 2、组织合同谈判。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必须在行政部的指导或参与下进行; 3、起草合同、组织协调、督促承办合同的履行,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本部门及行政部报告; 4、承办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并及时协助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手续; 5、办理或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6、收集、整理所承办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中的有关资料并归档。 第五章管理程序及权限

监理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分析要点 进行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都来自于合同,所以监理单位应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合同要点分析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关键性工作。 合同要点分析如下: 1、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工程变更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2)(工程变更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执行; 3)(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工程变更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5)工程变更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6)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通过总施工单位办理; 7)工程变更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8)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2、工程暂停及复工 1)在出现以下5种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③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④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⑤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同时,

应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3)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且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4)由于非施工单位且非上述②、③、④、⑤条原因时,总监应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3、工程延期 1)项目监理部对符合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 2)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和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申请。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部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部在做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部应依据: ①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②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③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法律手段和规范来管理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销售,采购,储运,委托,金融等合同的管理。 3.职责 3.1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企业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由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授权。合同的签订者和合同的执行者(接受办理)必须分开,以实现有效制衡。 3.2 财务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资金管理的关键部门,必须及时将合同状况和资金流向报告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置。 3.3由公司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对经济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租赁,保险,借款等合周的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对外销售合同管理: 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及相关附件(包括进口设备)采购的合同管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其它合同管理。 上述几个部门应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帐,(见附页)对本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动管理和控制,并接受财务部的业务部指导和监督。 3.4本公司的合同,对外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对内,订立部门对合同负责

制,其他各有关部门按作业流程必须无条件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 4.签订合同原则: 4.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不损害公共利益。 4.2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编号的合同专用章,按合同法规签署。 5.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5.1合同的主体范围,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 5.2标的,必须有明确,具体,肯定的内容。 5.3数量。包括尾差,磅差,合理损耗等,必须明确计量单位。 5.4质量。应注明质量标准,包装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附有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5.5价款或酬金。 5.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 5.8纠纷的解决方法,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载,诉讼等方式。 6.合同订立的权限: 6.1一般经济合同,几个部门对外洽谈,车间不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上合同章后生效。 6.2 重大经济合同,合同金额达20万元以上,由分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涉外合同(销售合同除外)由总经理签字。 7.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的资格:

监理考试模拟题,合同管理五

监理考试模拟题,合同管理五 《合同管理》试题5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表格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的简易合同。 A、意愿 B、权利责任 C、义务 D、权利义务 2、世行贷款公路项目主要采用() A、单价合同 B、总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3、业主在得到承包人动员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A、14天 B、7天 C、21天 D、28天 4、承包人独自参予的保险,按FIDIC条件应该是()。 A、人身伤亡险 B、承包人装备险 C、工程一切险 D、第三方责任险 5、赔偿损失,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依法或根据合同的规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从性质上讲,违约赔偿损失实际上是()。 A、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 B、对守约方的一种补偿 C、对违约方履约的一种要求 D、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制裁 6、工程项目不允许采取的招标方式是()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议标 D、竞争性招标 7、《工程变更令》由()下达。 A、业主 B、工程师 C、现场监理 D、上级主管部门 8、《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适用()的有关规定。 A、委托合同 B、技术合同 C、承揽合同 D、买卖合同 9、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 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诺成合同 D、要物合同 10、颁发有关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之后()天之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呈交一份竣工报表。 A、84天 B、65天 C、56天 D、21天 二、多项选择;(每题1分,共计40分) 1、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 A、电报 B、电话 C、电传 D、电子邮件 2、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有() A、存在双方的订约主体 B、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 C、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D、应具备要约邀请和承诺阶段 3、要约邀请的主要形式有() A、商品价目表 B、招标公告 C、投标书 D、广告 4、同时抗辩权制度具有的作用()。 A、贯彻公平、平等原则,平衡合同当事人间利益 B、促进合同履行,维护交易秩序 C、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增进双方协作 D、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5、同时抗辩权适用的合同有()

XXXX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XX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合同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件(含意向书、承诺书、确认书及对合同的批复,以下简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关单位是指政府各部门(含归口管理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从事经济活动及订立相关合同。 第四条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合同统一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不得订立合同。 第五条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应当确定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并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和谈判; (三)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四)起草合同文本; (五)负责合同的报送审查、备案; (六)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七)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八)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政府法制办根据政府授权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以下合同审查备案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关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二)审查本机关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三)对政府及其各机关单位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四)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并向政府报告实施情况; (五)协助政府解决合同争议纠纷。 第二章合同拟订 第七条订立合同前,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合同相对方资信的初步调查,审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齐全合法;审查相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资产、资质、信用及经营等状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机关单位订立的合同,应当由机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机关单位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第十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龙胜各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细则。 第一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二条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指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单位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五)审核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 (六)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七)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八)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及各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同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单位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部门和个人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必须以单位名义签订。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使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或行政部提供的单位合同范本;没有标准文本或范本的,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 第七条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开户银行、标的、质量技术标准、规格和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等。 第八条合同承办和履行部门应确定具体的负责人,负责自合同签订前的意向协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的工作,合同具体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合同具体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对外签订合同,一律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内部机构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 第十条单位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高质高效地完成合同审核工作。 (一)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 (二)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门责审核的内容是: (一)价款、酬金的确定及运输、保险条款应合法、合理、完备。 (二)价款的结算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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