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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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小企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53号)及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对小企业的内部评级。若客户要求委托评级,则按《重庆市南川区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的主要特点是:
(一)企业规模较小,这是小企业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总资产、销售收入、员工数量等方面。
(二)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表现在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经营决策流程不规范,随意性较大。企业与股东、经营者在资产、收入、费用等方面没有明确界限,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一般不能反映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抗风险能力差。资本实力较弱,资产负债率较高,组织结构不合理,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市场一旦出现不利变化,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第四条本办法的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或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五条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新建企业和已停产的小企业外,其他小企业客户应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具体评级对象包括:(一)已与公司建立了信用关系的小企业客户;
(二)拟与公司建立信用关系的小企业客户。
第六条小企业信用评级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以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者(股东)个人素质为核心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级指标包括:
(一)企业及领导者基本素质
(二)企业信用状况
(三)企业偿债能力
(四)企业发展能力
第七条根据评级指标设定相应的指标值和权重(附表二),实行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
第八条小企业客户评级不设AAA级。按其得分高低,依次分为AA、A、B、C共四个等级:
(一)AA级客户,基本得分在90分(含)以上,属公司重点支持的客户;
(二)A级客户,得分在80分以上(含)、90分以下(不含)的,属公司积极支持的客户;
(三)B级客户,得分在70分以上(含)、80分的以下(不含),属公司限制支持的客户;
(四)C级客户,得分在70分以下,属公司不予支持的客户;
第九条得分在70分以上,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户,可直接评定为C级:
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范围;
2、资不抵债;
3、已停止生产经营;
4、存在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
第十条评级加分。若能提供有效担保的,可在10分以内酌情加分。加分后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第十一条限制条款。
(一)贷款风险分类在次级以下的,其评级最高不得超过A级;
(二)应付贷款利息逾期6个月以上的,评级最高不得超过B级。
第十二条小企业评级,信贷人员应进行实地走访,对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进行了解,掌握企业真实财务信息并进行实地勘察核对,重点关注非财务信息,包括行业整体状况、企业社会地位、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息及家庭资信情况、各项费税的缴纳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行业状况、国家政策对市场前景和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等,结合评级指标进行打分测评。
第十三条评级所需部分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和年检证明;
(二)贷款卡、银行开户情况;
(三)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身份证明及必要的信息;
(四)能反映近两年财务状况的基本信息或已编制的财务报表;
(五)企业征信报告、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征信报告;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两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复印件;
(七)主要供销合同、协议或业务往来证明;
(八)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及其价值证明文件(如购入发票复印件),担保承诺文件;
(九)水电费及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近两年缴纳凭证;
(十)银行存款或往来结算清单;
(十一)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小企业信用等级工作由公司评级小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负责信用等级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评级流程。收集资料→初评→审定。
(一)收集资料。公司信贷人员负责评级资料的收集与核查工作。
(二)初评。信贷人员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测评,经公司评级小组审查、公司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审定。
(三)审定。经公司信贷部门审核无误后,提交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公司经理或授权分管副经理审定确认。
第十六条小企业评级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七条公司应密切关注客户情况,当发生以下事项时,应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
(一)外部政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超能力对外担保,或抵(质)押物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三)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法律诉讼;
(五)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有重大违约行为;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企业产品销售持续下降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
(八)其他可能影响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XXX公司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重庆市信用联社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施行,《XXX公司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小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