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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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名单

(2019.2)

一、组长

SAX1-001张胜军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副组长

SAX1-002王盛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小组(组长:朱黎杰,副组长:张孟滔)

SAX1-034朱黎杰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24张孟滔原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供应公司

SAX1-006张申宏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07邵宝仁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08张惠民原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10雷梅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SAX1-011佘洪定上海纪杰注册安全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SAX1-012徐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SAX1-013沙斌上海特麟安全事务所

SAX1-014邱林福上海特麟安全事务所

SAX1-015许兆宇上海特麟安全事务所

SAX1-016薛恒冲上海特麟安全事务所

SAX1-080 苏骏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四、安全培训小组(组长:许家勇,副组长:彭水林)

SAX1-017许家勇浦东新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SAX1-018彭水林上海徐汇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SAX1-019林家平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SAX1-020朱晓枫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

SAX1-021葛雨泰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SAX1-022李斌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SAX1-060徐晓骏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五、安全科研小组(组长:顾智世,副组长:马材增)

SAX1-005顾智世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23马材增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SAX1-025黄建群原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AX1-026杨颖原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SAX1-027徐霜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SAX1-028戴荣海上海普可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SAX1-029孔群原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SAX1-030崔维贤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

SAX1-031张红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

SAX1-032魏月琴上海安乾卫安特安全技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SAX1-033拜孝林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SAX1-059许建忠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SAX1-061李健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SAX1-062李竹霞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SAX1-063黄文和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SAX1-064邱郡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SAX1-065吴兴华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SAX1-066叶建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SAX1-067王镇徐汇区安监局

SAX1-068袁伦秋原上海环境集团

SAX1-069钱松上海煤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SAX1-070徐建平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SAX1-071潘红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SAX1-073张小良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SAX1-074黄培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SAX1-075颜业平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SAX1-076 宋伟克上海裕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SAX1-077 汤晓英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SAX1-078 刘兴达原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SAX1-079 王祖兵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SAX1-081 林青松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六、安全文化小组(组长:李盛,副组长:李云金)

SAX1-035李盛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SAX1-045李云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SAX1-036史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SAX1-037要武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SAX1-038王磊上海科学院

SAX1-039胡劲松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SAX1-040戚纪忠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AX1-041李阳原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SAX1-042李欣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SAX1-043郑必军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SAX1-044王桂祥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AX1-046陈荣清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SAX1-047李铭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SAX1-009郑铭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72陈根荣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安全社区小组(组长:顾建栋,副组长:于智国)

SAX1-048顾建栋原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SAX1-049于智国黄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SAX1-050董大旻华东理工大学

SAX1-051白杰闵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SAX1-052王书梅复旦大学

SAX1-053张大棣原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SAX1-054周星明原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SAX1-055沈勤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办事处

SAX1-056杨梅杰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

SAX1-057李求进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SAX1-058蔡伟群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

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全国化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01-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1) 02-湖北省钟祥市金鹰能源“11?11”较大中毒事故 (5) 03-浙江林江化工“6?9”爆炸较大事故 (8) 04-安徽万华“4?2”较大爆燃事故 (12) 05-吉林松原石化“2?17”较大爆炸事故 (15) 06-新疆宜化“2?12”较大电石炉喷料灼烫事故 (20) 07-河南豫港焦化“4?28”较大爆炸事故 (23) 08-青海盐湖工业公司“6?28”较大爆炸事故 (26) 09-连云港聚鑫生物“12?9”重大爆炸事故 (29) 10-湖北大江化工“9?24”较大窒息事故 (33) 11-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1?30”较大机械伤害事故 (36) 12-山东日科“12?19”较大火灾事故 (40) 13-内蒙古乌海华资“6?27”较大爆炸事故 (43) 14-江西之江化工“7?2”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7) 15-大连西太石化“11?18”中毒事故 (51) 16-新疆宜化“7?26”较大燃爆事故 (55) 17-山东金誉石化“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59)

01-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2017年1月3日8时50分许,位于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的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公司”)C4车间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一、事故单位及生产工艺情况 华邦公司创建于2002年9月,占地68.27 亩,总资产5360万元,现有员工200 人,主要产品包括6,6-二氢青霉烷酸二苯甲酯(DP-3)、三苯基氯甲烷、潘生丁二氯物(DDH)等医药中间体,所有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其生产过程涉及加氢、氧化、磺化、胺化、硝化、重氮化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甲苯、乙酸乙酯、液氨、氢气、乙炔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且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回收。 事故发生在 C4 车间生产 DDH的环合反应釜。DDH的生产工艺是以草酸二乙酯为起始物料,经过缩合工序制得草酰乙酸二乙酯甲苯溶液,再经环合、硝化、加氢还原、氯化、缩合等工序得到成品。发生事故的环合反应过程如下:在反应釜中投入缩合物草酰乙酸二乙酯甲苯溶液和尿素,冷却至20~25℃滴加硫酸,保温 2 小时,升温至60~68℃,保温反应至终点(保温 5 小时);减压浓缩回收甲苯,加入 10%液碱中和至中性,过滤后的滤饼(主要成分为乳清酸)加入水和氢氧化钠,于60~63℃保温反应 l 小时,冷却至常温,滴加 30%盐酸中和反应至 PH 值 1~2,酸化反应 2 小时,得到最终反应产物。 二、事故经过 1月2日,当班员工由于24 小时上班,身体疲劳而在岗位上瞌睡,错过了投料时间,本应在前一天晚上11 时左右投料,却在凌晨 4 时左右才投料;滴加浓硫酸并在20~25℃保温 2 小时后交班,但却未将投料时间改变和反应时间不足工艺要求的情况向白班交接清楚。 白班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蒸馏约20 多分钟后,发现没有甲苯蒸出,操作工就继续加大蒸汽量(使用蒸汽旁路通道,主通道自动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2016)16号文件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缩小放大+2016-03-09 沪安监危化〔2016〕16号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授权上海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审批改革精神,有效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现就颁发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范围和审批分工 (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除外),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二)市安全监管局会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区联控联动”审批模式,负责上海化学工业区内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工作;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工作。区、县安全监管局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负责许可证审批、颁发和管理工作的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 (三)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发证机关的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二、颁证安全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颁发许可证的条件按照《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安全使用条件执行。 (二)申请许可证的企业可登录上海安全生产(https://www.360docs.net/doc/9c8184246.html,)“网上办事”-“在线受理”,根据所属管辖范围进行注册,经审核后进行“在线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表格、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须用原件(如无原件,复印件须经企业盖章)拍照或扫描形成彩色图片文件,并以WORD或PDF文件形式(可内含图片)上传。每个文档标题应与其内容一致,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网上申请项目受理后,申请企业在领取许可证的同时,应提交纸质材料1份,报所属发证机关存档。同时,申请企业应将申请许可证的全套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三)发证机关统一使用“上海市安全生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许可证审批。发证机关组织许可证的审查、决定、颁证等工作,按照《实施办法》的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许可证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的实施,发证机关应按照《实施办法》的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2018最新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安监总局网 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 2016/9/1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48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 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七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2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保部网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 等。 中国安全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8/29 2015/1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 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 国务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 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 ?【颁布时间】2011-9-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9c8184246.html,/newpage/Contents/Channe l_5330/2011/0923/149210/content_149210.htm ?【全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要求,推动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管理。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省级、设区的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四)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五)一级企业由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三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六)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七)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专家支持。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 第五条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南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职 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和《关于在本市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试行方案》(沪人社规〔2019〕3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安全管理、机电安全、化工安全、个人防护和材料科学等4个学科组,评审范围为本市从事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验检测、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职业安全健康及劳动防护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本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目前未取得过中级职称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2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 著)。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名单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名单 (第十一批)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1.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 2.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 3.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 4.北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5.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6.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8.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马可轻型汽车厂 9.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 10.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客车分公司 1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 12.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化福田雷萨泵送机械厂 1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 14.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15.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16.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7.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18.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20.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21.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22.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雷沃工厂 23.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24.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5.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26.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7.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 28.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29.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30.吉林三三零五机械厂 31.柳州特种汽车厂 32.柳州五菱汽车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33.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34.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35.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 36.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37.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38.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9.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0.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41.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42.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 话警示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二〔2011〕38号 市直接监察单位,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教训,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发生事故,特制订《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防止和减少发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是指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市安全监管局对受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的约见谈话警示(以下简称“约谈警示”)。 第三条约谈警示对象: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管理者代表。 第四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职能处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警示: (一)因安全管理不力,在一年内重复发生同类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二)造成重伤人数3-10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相关职能处室认为有必要约谈警示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约谈对象进行约谈警示,并视情予以新闻媒体曝光或网上公示: (一)因安全管理不力,发生较大或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 (四)市安全监管局领导认为有必要约谈警示的其他情形; (五)市委、市政府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警示的。 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除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外,视情况对其上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 第六条约谈警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根据事故及其发生单位的不同情况,由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约谈警示小组。约谈警示小组由市安全监管局领导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组长,主持约谈会。约谈时,应邀请有关安全专家参加会议。 第七条约谈警示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应急救援、原因分析、吸取教训、防范整改措施等情况,主要及分管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被约谈警示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第八条约谈警示的程序: (一)约谈警示前,由相关职能处室报分管局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审批; (二)审批同意后,由市安全监管局书面通知被约谈人,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有哪些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有哪些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金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 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设置 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 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 险有关证明(明细表和复印件)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包括塔机、龙门架、人货电梯所提供 最近一次安拆、装检测报告的明细表和复印件)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 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 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管理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向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 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至13 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国家安监总局整治协会学会靠机关吃企业等问题

国家安监总局整治协会学会“靠机关吃企业”等问题 [职业卫生宣传橱窗] 夏天南 [角落] [飞语] 发表于:17-04-27 09:47 [只看该作者] “你看,我们的登记证书上已经没了主管单位,业务范围也严格限定在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展览展示等方面。”近日,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长吴郑理一边向记者展示民政部门新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一边介绍着这些外人看起来“不太起眼”的变化。正是这些变化,标志着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脱钩工作正式完成。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至8月,中央第十巡视组对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含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了巡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管理的协会学会充当“红顶中介”和“二政府”,“靠机关吃企业”问题突出。国家安监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巡视指出协会学会存在的16个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所属协会学会实现有计划脱钩,便是整改的具体举措之一。 从党组织关系看,截至中央第十轮巡视之前,国家安监总局党组负责管理8家协会学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这些协会学会存在乱评比收费、乱干政扰民、乱占行政资源、乱进人分钱等4个方面具体问题。 “协会学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从事有关技术服务工作,然而由于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些协会学会‘行政色彩’比较浓厚,会议多、文件多,出差开会要求层层陪同,有的甚至以评审费等形式向企业违规收费。企业不胜其烦,协会学会自身也存在较大廉洁风险。”国家安监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林冰表示,对于协会学会存在的问题,总局党组决心下大力气予以整治,并厘清协会学会与总局机关各种利益关系和职能边界。 针对乱评比收费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对系统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索道协会违规开展评审收取费用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针对乱干政扰民问题,责令相关协会学会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和公文管理规定,严控会议和发文数量,明确协会学会举办的会议一般不得邀请机关干部参加。针对乱占行政资源问题,及时撤下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在总局办公楼前悬挂的牌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入会须知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入会须知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是由相关化学品从业单位自愿组成,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专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章程》有关会员的规定如下: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如有变更,应由新的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愿执行本团体决议,参加本团体活动,履行义务,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长办公会审核;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获取本团体提供的安全信息,请求本团体帮助解决技术问题; (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请求本团体协调、保护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支持本团体工作,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尽力。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按期缴纳会费,经催促仍不缴纳或经常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秘书处书面通知终止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市安监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沪安监管监二〔2010〕180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 为切实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本市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17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

资质证书 企业名称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20号 —------------ U 仙— J 建立时间! 「964年04月Ql日 注册资本金' 30970. 2万元人民币 I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00000016846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项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I证书骗号 D143008490-12/2 有效期 至2017年0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田卫国 职务 董事长 企业负责人田卫国 职务 董事长 技术贞责人粟元甲职称或执业资格教授级高工

承包工程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可承接房屋建筑冬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限承接旄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 发证对 NO.CF 00001907 A t KA?A??KΛ?A I A?A IΛ?Λ,

资质证书

承??包?工程范围 J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憫: 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f程的施工J Jn政公用工程施工减承旺级、 可承肖总项呑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倍的各类克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盍级「? 可承担冬类丄般壬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 X- 建筑装修装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可承垄各类建筑室内、?室夕、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蓦垮工廷徐孙)的施工;??八…“—? Q「、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可承世各类钢结构?工程(包岳网架;轻笙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贰级: ?可生产冬种强度等级的混联土和特秤混凝土?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町承岂建後高度100米及以F?建笑丙税5万孑方米及次下的房屋建第?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可承担後资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不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 靦日

上海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上海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机构诚信意识,倡导安全诚信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服务市场秩序,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上海市安全评价检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信用评价,是指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意愿、服务提供与保障能力、市场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的对象包括: (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或原上海市安全监管局)资质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二)在本市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非本市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第四条信用评价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实施信用评价应当客观、公正、科学。 第五条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作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同应急管理部门推进机构信用监管。 第六条信用评价采取机构自评与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每年3月,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机构信用评价细则(附件1、2),对上年度机构信用情况进行自评,并向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提交自评结果。 当年度取得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参加下一年度信用评价。 第七条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可通过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数据采信等方式,组织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上年度信用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信用评价中发现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核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发展实用版

YF-ED-J503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 发展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发展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 生产和使用不断增加。截至20xx年,全国共有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2万家,生产7700多种 危险化学品。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 况虽持续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 时有发生。如20xx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特重大 水污染事件;20xx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

公司“7.16”原油罐区输油管道爆炸事故,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周边海域受到严重污染;20xx年“7.28”南京丙烯管道爆燃事故造成22人死亡。据统计,全球每年因化工事故和化学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已超过4000亿人民币。因此,分析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 根据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公布的2007-20xx 年相关事故资料,按照危险化学品类别对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而言,易燃液体事故最多,占事故总起数的36%,其次是气体事故、腐蚀性物质事故、爆炸品事故,分别占到事故总起数的20%、12%、11%,这四类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79%,死亡人数爆炸事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本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获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本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区与矿山企业 【发文字号】沪安监管监一[2010]21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12.02 【实施日期】2010.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本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安全生 产大检查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一〔2010〕219号) 各相关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的精神,认真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会同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 2.日常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建档和日常维护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 4.生产现场危险因素告知、劳防用品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台账情况。 2.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及使用、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四)应急管理 1.各类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评估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情况及应急物资的配备情况 二、检查要求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发出《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期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并建议予以关闭。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日期起至12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信息联络员工作规则》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信息联络员工作规则》 1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 信息联络员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探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理念与方法,及时报道国内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动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工作动态和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反映会员诉求,促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交流,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以下称协会教培委)决定组建安全生产培训信息联络员队伍,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协会教培委将根据信息联络员所提供信息、稿件质量、时效性等情况,在《中国安全生产培训指导》或协会网站、协会会刊《中国安全生产》等媒体择优选用。 第二章信息联络员条件 第三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熟悉本单位情况,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培训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与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条热爱信息联络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敏 锐的信息触觉,服务意识强。 第六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第七条熟悉电子化办公和网络通讯知识。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利 第八条信息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会员单位与协会教培委秘书处的信息联络与沟通,为《中国安全生产培训指导》、协会网站等采集、传递、交流有关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含照片、视频),宣传协会教培委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工作要求的情况。 (二)本单位或所在地区、行业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新做法、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 (三)本单位或行业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企业诉求;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四)所提供信息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图文并茂;杜绝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等应准确无误。 (五)每月向协会教培委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向协会教培委撰写或推荐稿件3篇以上。 第九条报送信息一般采用电子文档、网络发送形式,并注明作者、信息来源及采集时间。必要时可同时采用邮寄或传真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信息。 第十条信息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协会教培委组织的信息联络工作会议和活动,对协会教培委信息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2012年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以下统称“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四)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政府职责)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部门分工) 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港口、经济信息化、水务、农业、环保等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规定,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除承担本条第一款规定职责外,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监管。 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协同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层级分工) 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确定由其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范围;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管。 第八条(举报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 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违法行为,经核实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整理)上海市安全生产法.

一、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A、6月9日 B、6月19日 C、6月29日 2、《安全生产法》由江泽民主席于2002年签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 B、火灾、交通事故 C、重大、特大事故 4、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A、生命 B、财产 C、生命和财产 5、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A、思想上 B、组织上 C、制度上 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7、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A、综合管理 B、综合监督管理 C、监督管理 8、《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97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 A、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B、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C、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10、《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六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 A、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B、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一制度最早见于国务院()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A、1963 B、1973 C、1983 12、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 A、健全、完善 B、分工明确 C、贯彻落实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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