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检修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

化工装置检修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
化工装置检修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

XXX车间大检修监护人管理制度

(试行)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保障作用,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发生事故,《XXX车间大检修监护人管理制度》,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厂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开展的各项特殊作业的安全监护管理。

2.各分厂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分厂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监护管理进行细化,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强化作业过程管理。

二、监护人资格确定

(一)监护人条件

1.经过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具备独立上岗能力。

2.能够准确辨识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熟知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操作方法,并有能力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

3.对作业环节可能导致的影响有预判能力。

4.监护人必须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且责任心强,对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

5.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二)资格认定及相关要求

1.分厂负责确定符合安全监护人条件的可靠人选、班组级监护人员拟配置数量。

2.分厂管理、技术人员、班长、副班长、主操、现场班长、班组安全员必须达到安全监护合格标准;其它岗位人员按分厂要求。

3.分厂负责对安全监护人进行专项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发放《监护人资格证》,详见附件1。

4.各级监护人资格培训考核内容由分厂根据监护人级别酌情制定,合格标准为100分。监护人资格证共分四个级别,A级为分厂领导和分厂级安全员或专职管理人员使用,且监护资格考试试卷需经安康部审核,B级为班组长人员使用,C级为班组员工使用(其中A级可替代B、C 级;反之不能替代),D级为外维检维修队伍监护人员使用。

5.分厂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监护知识培训,并随时下发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学习。

6.分厂负责建立监护人培训档案,并及时汇总整理,以备检查。

(二)三、管理要求

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吊装、动土等作业必须设监护人,依据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高压停送电、变压器检修、刀闸检修、变配电室母排检修等需要办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作业,必须设置现场作业监护人。

(一)监护人管理

1.作业监护人是指对现场直接作业人员负有安全监督和保护责任,督促其按章作业、保护其免受伤害的人员。

2.作业监护人是现场直接作业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3.作业监护人对作业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现场作业全过程实行监护与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安全协调与联系。

4.检维修作业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查验资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教育培训

合格、必须现场监护);现场监护人应由作业单位和作业

地点管辖分厂分别指派,实行双人监护。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监护人须取得分厂D级《监护人资格证》(取证可

分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合并进行,必须包含作业范围安全、职业卫生内容),方可开展作业监护。5.生产装置现场进行的特殊动火作业、特级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以及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的动火作业,现场监护实行升级管理,必须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现场监护人,进行全程监护。

(1)C级主要监护内容:二级、一级动火作业(可控风险),一级、二级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2人以下,一般风险),三级四级吊装、盲板抽堵、动土等作业(可控风险)。

(2)B级主要监护内容:一级动火作业(中等风险),三级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2人以下,中等风险),二级吊装、盲板抽堵、动土等作业(中等风险)。

(3)A级主要监护内容:一级动火作业(重大风险),特级动火作业,特级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2人以上,较大风险),一级吊装、盲板抽堵、动土等作业(重大风险),。

6.现场作业监护人必须配带明显标志,即:穿“监护人袖标”和佩戴“监护人资格证”进行现场监护。

7.现场作业监护人必须持《监护人资格证》上岗,并佩戴胸前。

8.监护期间外来人员不服从指挥或出现三违,且告知无效的,监护人员有权停止现场作业,并汇报分厂安全管理人员,由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二)作业前职责

1.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环境状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确认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2.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

(2)作业票证签批手续是否完善;

(3)作业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对作业票证中打“√”的各项安全措施逐项落

实;

(5)对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进行检查确认。

对以上五条要求全部检查落实后,履行监护职责。

3.动火作业前监护人落实重点:系统置换、隔离情况,分析数据,周围易燃物的清理情况,周围环境是否有可燃气体泄漏风险、作业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落实重点:作业部位设备的隔离、置换、通风、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分析数据和防

护措施、周围环境是否有可燃气体泄漏风险等的落实情况,确认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是否与票证对应,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

5.高处作业监护人落实重点:登高作业涉及到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作业用临时平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并视情况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

6.吊装作业监护人落实重点:吊装作业点四周通道安全警戒线拉设情况、安全警戒标志、吊装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现场作业环境情况。

7.盲板抽堵作业监护人落实重点:作业点周围环境、作业点附近动火情况(30米内不应有动火作业)、盲板质量、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8.动土作业监护人落实重点:作业现场警告标志,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支撑防护措施、盖板等落实情况。(三)作业中职责

1.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允许兼做其他工作,监护人随意离开监护现场比照未遂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确需离开时必须经作业负责人同意,暂停作业。若更换监护人,由原监护人向新监护人交代好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危害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在票证上交接签字后(责任划分以监护交接签字为界限),方可继续作业。

2.督促作业人员正确配戴防护用品,及时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违章行为,有权停止作业,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3.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作业人员作业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或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危险情况时(如危险物质泄漏,突发事故等),应立即通知停止

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在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方可允许继续作业。

4.监护人发现所监护的作业内容与票证内容不符合的,应立即停止作业。作业现场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联系工艺及化验分析人员重新分析,确认现场环境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作业。

5.作业人员发现监护人不在现场,应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发现监护人离开现场仍进行作业的,比照未遂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四)作业后职责

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检查因作业需要拆移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清除遗留危害因素,动火作业确认无残留火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清点、确认作业人员和工器具无异常;使用过的消、气防器材及时联系更换,恢复备用状态等等。

大检修监护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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