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

公告

【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3.26

【实施日期】2018.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23号)

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为推进实施以保税核注清单核注账册的管理改革,实现与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料号级数据管理有机衔接,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保税核注清单是金关二期保税底账核注的专用单证,属于办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相关单证。

二、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已设立金关二期保税底账的,在办理货物进出境、进出海

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保税货物流(结)转业务的,相关企业应按照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设定的格式和填制要求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信息,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报关手续(保税核注清单填制规范详见附件)。

三、为简化保税货物报关手续,在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余料结转、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后未获得收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

四、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需要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手续的,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数据由保税核注清单数据归并生成。

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流转,应先由转入企业报送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再由转出企业报送出口保税核注清单。

六、海关接受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保税核注清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需撤销的,其对应的保税核注清单应一并撤销。(二)保税核注清单无需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或对应报关单(备案清单)尚未申报的,只能申请撤销。

(三)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备案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核注清单修改的,应先修改清单,确保清单与报关单(备案清单)的一致性。

(四)报关单、保税核注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底账已备案数据的,应先变更保税底账数据。

(五)保税底账已核销的,保税核注清单不得修改、撤销。

七、海关对保税核注清单数据有布控复核要求的,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保税核注清单。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保税核注清单商品项可归并为报关单(备案清单)同一商品项:(一)料号级料件同时满足:10位商品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中文商品名称相同;币制相同;原产国相同的可予以归并。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可予保税的消耗性物料与其他保税料件不得归并;因管理需要,海关或企业认为需要单列的商品不得归并。(二)出口成品同时满足:10位商品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中文商品名称相同;币制相同;最终目的国相同的可予以归并。其中,出口应税商品不得归并;涉及单耗标准与不涉及单耗标准的料号级成品不得归并;因管理需要,海关或企业认为需要单列的商品不得归并。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之前,已开展试点的海关可参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保税核注清单填制规范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6日附件

保税核注清单填制规范

为规范和统一保税核注清单管理,便利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填制和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特制定本填制规范。

一、预录入编号

本栏目填报核注清单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由系统根据接受申报的海关确定的规则自动生成。

二、清单编号

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保税核注清单报送时给予保税核注清单的编号,一份保税核注清单对应一个清单编号。

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2位为QD,表示核注清单,第3-6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7-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清单类型

本栏目按照相关保税监管业务类型填报,包括普通清单、分送集报清单、先入区后报关清单、简单加工清单、保税展示交易清单、区内流转清单、异常补录清单等。

四、手(账)册编号

本栏目填报经海关核发的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各类手(账)册的编号。五、经营企业

本栏目填报手(账)册中经营企业海关编码、经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经营企

清单计价规范2018

住建部2018年10月11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工程册、信号工程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意见的函"(建标造函〔2018〕208号),并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在2018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住建部定额司。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很快会与大家见面。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这次工程量清单修订后,住建部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必须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也就是说以后建设工程要求全国按照新修订的规范,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从而促进工程量计量、计价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从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划分看,2018清单计价字母划分更细致、更合理,更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计量的实际情况,对计量规则的规定和描述更加的清晰和规范,从而避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因工程量计算规则描述不详产生的争议,使今后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变得更加容易。 意见稿对清单综合价进行了编制扩大,如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一般情况下现浇混凝土模板

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对一般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以后模板不再单独列入措施中了。 粗略看了工程量清单2018的意见稿,感到变化还是不少,感受到新规范的的应用对造价工程的开展会更好,更方便,期待工程量清单计价新规范的早日到来。 2018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到,将修订、完善工程量清单: ? 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项目组成、费用构成、编制方法,统一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 ? ? 统一消耗量定额编制规则,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指数和人工、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标准。 ? ?

“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加工贸易账册申报篇)

目录 第一篇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篇使用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门户网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篇加工贸易账册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功能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术语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要提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篇进入或退出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篇通用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篇加工贸易账册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企业资质申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资质申请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资质申请变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加工贸易账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加工贸易账册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加工贸易账册变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加工贸易账册单损耗质疑磋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加工贸易账册报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加工贸易账册报核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保税核注清单-核扣状态逻辑

保税核注清单-核扣状态逻辑 进口核注清单 入区报关单审结或进出境货物过卡口就可以核扣;如果发现没有核扣,便是异常;向海关查询核放单或进境备案清单是否有查验;如果没有查验则属于异常 易触发结关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一车多票(中间某一票有小概率结关失败),二是区外企业使用H2010的E账册(小概率),三是过卡时仍有未处理完毕的报关单查验(100%无法结关) 出口核注清单 核注清单做为报关单的一份随附单证进行关联使用;且报关单成功结关后,出区必须结关后才能核扣数据;出口核注清单中的清单进出卡口状态并不是核放单过卡出区就触发状态变为已过卡,从实际状况来看也是要报关单结关来进行触发 特殊区域查验模式要点

①一线核放单查验(布控原因有:金二系统随机抽核、直属海关风险防控分局(简 称“二控”)随机布控、核放单某一项目数值超阀值、物控部门即决布控),特殊区域主管海关查。 ②一线备案清单查验,在口岸监管区由过卡操作或运抵报文触发(不在特殊区域 卡口触发),由口岸海关查。 ③二线核放单查验(布控原因有:系统随机抽核、二控随机布控、核放单某一项 目数值超阀值、物控部门即决布控),特殊区域主管海关查。 ④二线报关单查布控原因有报关单随机预定即决布控),由于金二凭核放单过卡, 为拦住被查验货物,系统同时布控所有与被布控报关单关联的核放单。过卡时本关物控平台会提示“因XX报关单被布控,该核放单被布控“类似信息,金二核放单审核模块提示“报关单被布控”(提示:故建议用本关物控平台过核放单。需再次确认核放单布控指令,可通过核放单布控管理”功能“布控原因” 栏目查询此类查验由特殊区域主管海关查,先在查二系统查报关单查验,若正常,则把查验结果填在核放单查验结果录入中,选予以放行;若异常,则先按报关单查验结果进行后续处置,处置完毕后,将查验结果与处置结果一起录在核放单查验结果录入中,仍选予以放行(提示:选拒绝放行将无法过卡,须删核放单,因此不选)。

保税核注清单填制规范

附件 保税核注清单填制规范 为规范和统一保税核注清单管理,便利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填制和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特制定本填制规范。 一、预录入编号 本栏目填报核注清单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由系统根据接受申报的海关确定的规则自动生成。 二、清单编号 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保税核注清单报送时给予保税核注清单的编号,一份保税核注清单对应一个清单编号。 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2位为QD,表示核注清单,第3-6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7-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清单类型 本栏目按照相关保税监管业务类型填报,包括普通清单、分送集报清单、先入区后报关清单、简单加工清单、保税展示交易清单、区内流转清单、异常补录清单等。 四、手(账)册编号 本栏目填报经海关核发的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各类手(账)册的编号。 五、经营企业 本栏目填报手(账)册中经营企业海关编码、经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经营企业名称。 六、加工企业

本栏目填报手(账)册中加工企业海关编码、加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加工企业名称,保税监管场所名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填报中心内企业名称)。 七、申报单位编码 本栏目填报保税核注清单申报单位海关编码、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单位名称。 八、企业内部编号 本栏目填写保税核注清单的企业内部编号或由系统生成流水号。 九、录入日期 本栏目填写保税核注清单的录入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 十、清单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保税核注清单申报数据的日期。 十一、料件、成品标志 本栏目根据保税核注清单中的进出口商品为手(账)册中的料件或成品填写。料件、边角料、物流商品、设备商品填写“I”,成品填写“E”。 十二、监管方式 本栏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 特殊情形下填制要求如下: 调整库存核注清单,填写AAAA;设备解除监管核注清单,填写BBBB。 十三、运输方式 本栏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 十四、进(出)口口岸 本栏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 十五、主管海关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金二实操丨核注清单对应的报关单序号

金二实操丨核注清单对应的报关单序号 法规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四、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需要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手续的,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数据由保税核注清单数据归并生成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保税核注清单商品项可归并为报关单(备案清单)同一商品项: (一)料号级料件同时满足:10位商品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中文商品名称相同;币制相同;原产国相同的可予以归并。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可予保税的消耗性物料与其他保税料件不得归并;因管理需要,海关或企业认为需要单列的商品不得归并。 (二)出口成品同时满足:10位商品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中文商品名称相同;币制相同;最终目的国相同的可予以归并。其中,出口应税商品不得归并;涉及单耗标准与不涉及单耗标准的料号级成品不得归并;因管理需要,海关或企业认为需要单列的商品不得归并。 自动归并 如果我们在操作核注清单时候不进行任何额外的处理,系统会默认自动归并,也就是会按照上面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中的原则进行归并;咱们用简短的语言概况下海关的归并要求: 1、核注清单的商品信息必须符合海关五同的原则,商品编码、申报计量单位、商品名称、币制、原产国/目的国相同 2、一份清单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所以归并后报关单商品项数不能超过50项。

报关单商品序号这一列就是对应或关联报关单商品的表体序号 手动归并 有些时候我们不希望自动合并,可以在填写核注清单时,在“报关单商品序号”处手工录入每项商品在报关单中的序号(排序),则生成的报关单的内容顺序将与核注清单的内部顺序一致,一对一,核注清单与报关单商品保持一一对应,不进行归并。这样做:操作简单,数据对应清晰; 退单异常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公告 -国家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货物流转管理 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促进保税货物流转管理手续简化、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货物流转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间、以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间的保税货物流转(以下简称“区间流转”)业务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 二、企业办理区间流转业务可以采用“分批送货、集中申报”的方式办理流转手续;区间流转货物可由企业自行运输,参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区间流转业务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企业开展区间流转业务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建立保税货物电子底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海关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系统,向海关如实报送流转备案、收发货、申报等信息。 四、企业开展区间流转业务,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海关保税货物区间流转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并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流转备案手续。 (一)转入企业填报《申报表》的转入信息并向转入地主管海关申报,转入地主管海关进行审核。 (二)转入地主管海关审核通过后,转出企业填报《申报表》相应的转出信息并向转出地主管海关申报,转出地主管海关进行审核。 (三)《申报表》从转出地主管海关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企业应当按照经海关审核后的申报表进行实际收发货,办理申报手续。 五、区间流转备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份《申报表》对应转出企业一本电子账册和转入企业一本电子账册。 (二)《申报表》中保税流转货物品名、商品编号和计量单位等应与企业电子账册对应内容账册一致。 (三)区间流转对应商品的申报计量单位和申报数量应当一致,申报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法定数量应当一致。 (四)流转双方的商品编码(商品编号前8位)应当一致。流转双方商品编码不一致的,应按转入地主管海关依据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认定的商品编码办理流转手续。 (五)当《申报表》的转入方表体为空时,不进行商品项比对。 (六)《申报表》有效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不能发货。 (七)《申报表》审核通过后已备案商品不能变更。 (八)海关在收到企业《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六、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提交的《申报表》海关不予受理,并应将相关理由告知企业: (一)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二)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经海关同意,并已收取担保金的涉案企业除外); (三)未按规定要求报关或者收发货的; (四)企业电子账册被海关暂停进出口的; (五)属于失信企业的。 转入转出企业备案后如有上述情事,海关可对《申报表》进行暂停处理,在暂停期间企业不能进行收发货,但《申报表》项下已实际收发货的,允许办理报关手续。 七、企业办理流转备案手续后,应按照《申报表》进行实际收发货。企业的每批次收发货,应向海关如实申报。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

以企业为单元—基于规范运营的加工贸易便利模式20180227

以企业为单元—基于企业自律管理的加工贸易便利模式 深圳市天地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熊斌 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指示精神,落实海关总署《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改革方案》,海关总署于2017年7月13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9号《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为29号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在9个海关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以企业为单元模式”)改革试点。 2017年第29号公告,明确首批试点地区为部分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的天津、沈阳、杭州、武汉、拱北、重庆、成都海关辖区和具备改革基础的南京、黄埔海关辖区。同时明确了各海关可结合关区实际先行试点或者全国海关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上线后全面开展试点两 种方式。 2018年2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19号公告《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将以企业为单元模式试点海关范围扩充到天津、呼和浩特、满洲里、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南昌、青岛、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等26个海关。 展试点。 以企业为单元模式实行“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自定核销周期”等管理方式,势必进一步提速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在明晰关企权责、促进企业自律、改进监管服 务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企业为单元模式的特点分析 以企业为单元模式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以与企业物料编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料号)或经企业自主归并后形成的海关商品编码(项号)为基础,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以企业为单元模式综合了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优点并且更为便利。以企业为单元与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二系统正式版2

金二系统测试 一.建立一个可累计出口监管仓物流帐册,帐册号L5304P18A002,海关终审通过。其中“仓库代码”为必录项。物流账册只能录入表头,表体不能录入。当新建商品项报关已结关后,才会在表体生成一条该商品信息,但是看不到库存数量。

二.测试出口监管仓入仓报关。 A首先在“数据录入”中“保税核注清单(进口)”录入一份新单。(报关类型分两种:一线是对应报关,二线是关联报关。) 出口监管仓入仓核注清单(进口)录入注意: 表头 手(帐)册编号:录入相应的物流帐册号L5304P18A002 经营企业编码:440341P031 加工企业编码:440341P031 申报单位编码:4403066023西部物流 企业内部编码:必录项(可录入我司仓单号) 料件成品标志:I料件 监管方式:1200保税间货物 运输方式:9其它运输 报关标志:1报关 报关类型:1关联报关 报关单类型:2出口报关单 关联报关单收发货人代码:报关单申报的收发货人 关联报关单生产销售(消费使用)单位代码:报关单申报的生产销售单位 关联报关单申报单位代码:4403180622西部供应链 (注意:发现用西部物流的卡和西部供应链的卡都可以发送核注清单。) 表体 关于“可累计帐册”: 1.帐册表体已有的品名,可录入备案序号自动跳出相应的品名规格等信息。将数据补全 保存。 2.帐册表体没有的品名,需录入自编的商品料号及其相关内容。 3.如果要用已有备案序号的品名累计数量,则不可以修改计量单位,否则会新生成另一 条商品信息。 4. 如果要用已有备案序号的品名累计数量,可以修改币制,单价,原产国,并不影响累 计数量。 5.QD530418I000000024同品名不录备案序号,直接录入商品料号等信息,看是否会累 计。还未结关,海关查验,查看不到 6.核注清单的原产国海关要求填制:最终目的国。便于与报关单的最终目的国比对。 7.帐册表体内的货物超期后,也能正常申报核注清单和报关单 核注清单发送成功,预审批通过后,能在表体查看到对应“报关单统一编号”,方便查询对应的报关单。 报关单放行后,回查核注清单,状态正常,为“海关终审通过”。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1总贝U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 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2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电子账册

符合贸易合规 系统管理 有效防护系统的数据安全,有效监管每个操作人员的系统操作使用权限,符合AEO认证(支持aeo认证)要求密码定时修改。 基础资料 及时规范保存企业通关的申报大数据、支持单一窗口数据对接、有效对接企业ERP系统的基础数据的对应管控。 智能快速备案 授权管理 管理者有效监管每个操作人员的系统操作使用权限。 备案管理 与企业ERP系统的对接,并实现智慧备案、有效实现关务风险的提前防范,原有的旧模式备案与新的金关二期模式(支持金关二期新模式核注清单)备案可同时执行。 模拟海关审单 通关单证管理 可视化对待进出口业务的数据进行规范化制单,支持报关单证制作,全套报关单通关数据一键生成,可支持一键上传单一窗口,也可同时生成加工贸易与一般贸

易走货模式,规范化的通关业务处理、过程化节点管理、智慧逻辑审单、真正满足最严格的AEO的管理。 内部协同管理 内销征税管理支持以企业为单元联网试点监管 以企业为单元企业的内销征税的相关信息化管理,实现内销征税相关对接海关的一健申报与内销征税数据化管控。 自动统计报表 发票管理支持报关单证制作 根据下载的正式的出口报关单、进行发票制作,与自动与金税盘的对接,完成发票的开据。 报表中心 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相关报表,16张报表一健自动生成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业务相关业务的相关报表,可支持关务规划贸易合规 对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流程设计管理要求更严格 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单耗相关制度和应对机制来保证账册管理(支持核销合同手册账册)、系统管理与实物管理的一致性,完整记录并反映实际单耗情况,以确保“自主核报”的准确性。

对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流程设计管理要求更严格 一方面,只有通过完善内控达到较高海关信用等级的企业才有机会实施新监管模式;另一方面,“主动披露”给守法企业提供了容错空间,但企业只有完备的内控手段、快速的响应机制,才能提前发现问题,争取到主动权。 对企业信息化水平要求将更高 支持以企业为单元联网试点监管

最新清单计价规范2018

2018年10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的意见书(《通信工程书》,信号工程书),建筑施工和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量计算规范,结构工程量计算规范和爆破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标准函[2018])可以可以看到,《2018年工程量清单评估标准》将很快与您会面。 从咨询草案中可以看出,修订工程量清单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全国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照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也就是说,未来的建设项目要求全国根据新修订的规范统一数量计算规则,数量清单的编制和数量清单的估价。从而促进了工程数量计量和评估行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从《征求意见稿》中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具体子项划分来看,2018年票据估值的字母划分更加细化合理,更符合施工计量的实际情况以及计量的规定和说明。规则更加清晰,规范,避免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因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描述不明引起的纠纷,使以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价更加容易。 意见草案汇编并扩大了清单的综合价格。例如,现浇混凝土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通常,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独列

出,现浇混凝土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模板工程成本。对于一般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根据现场生产情况准备工程,模板工程应包括在“工作内容”中,不得单独列出。如果使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则构件的成品价格(包括模板,钢筋和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将来,模板将不会仅包含在措施中。 大致阅读《2018年工程量清单》意见草案后,我认为仍然会有很多变化,并且我认为新标准的应用将为成本项目的开发带来更好,更便捷的效果。我期待着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到来。2018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与配额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到,将修订和改进工程量清单: 完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项目构成,成本构成和编制方法,统一国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和规则。统一的消费配额编制规则,项目成本的综合指标以及人工和材料价格信息的发布标准。修订工程量清单的估价规格和计算规格。 根据在线新闻,2018年7月17日,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计量标准初稿协调会议在北京举行。9个工程量计算法则的主编单位的代表,如《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则》,以及工程造价评估依据审查委员会的一些专家参加了会议。

金关二期系统对加工贸易申报操作流程影响及应对措施

金关二期系统对加工贸易申报操作流程影响及应对 措施 应海关总署要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账册(包括不作价设备手册)业务,应用金关二期系统审核办理。在金关二期系统中设立的手册、账册,其变更、核销(报核),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等保税货物流转业务及其他加贸业务均通过金关二期系统有关功能模块开展。 一、金关二期系统的意义 那么何为金关工程二期?金关工程二期是国家的重要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覆盖海关业务的方方面面,包括通关管理系统、加工和保税管理系统、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等20个子系统。金关二期系统工程上线的意义在于: 第一,实现进出口货物通关全过程可视化,对物流监控信息实时分析、快速反应以及应急处置,全面提升海关人员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海关监管进出境活动的作用。 第二,优化保税进出口货物的备案、通关、核销作业流程,有效的促进加工贸易业务转型升级,大副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与企业服务。 二、金关二期系统上线前加工贸易报关单申报流程 传统加工贸易报关单在申报前需要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事先向其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设立加工贸易账册(E 加工贸易账册)或者加工贸易手册(B来料加工贸易手册或C进料加工贸易手册)。 代理报关企业的现场报关人员在操作代理报关的时候,则需要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索要加工贸易手册号(B来料加工贸易手册或C进料加工贸易手册)或者账册号(E加工贸易账册);在进出

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向代理报关企业授权后,由代理报关企业的现场报关人员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整合申报界面或者出口整合申报界面进行录入报关单的操作;在报关单的备案号一栏录入经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事先向授权的加工贸易手册号(B来料加工贸易手册或C进料加工贸易手册)或者账册号(E加工贸易账册);与之对应的,如果备案号一栏填写的是E加工贸易账册号或者C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号,那么在监管方式一栏就要录入进料对口,在征免性质一栏要录入进料加工,在报关单表体栏目录入的时候要输入对应的手册项号或账册项号,再调取手册或者账册里面备案的料件信息。如果备案号一栏填写的是B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号,那么在监管方式一栏就要录入来料加工,在征免性质一栏也要录入来料加工,同样在报关单表体栏目录入的时候要输入对应的手册项号,再调取手册里面备案的料件的信息。不论是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在录入报关单表体的时候,征免一栏均填全免。 当报关企业现场报关人员报关操作完成后,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凭料件进口报关单和成品复出口报关单以及已履行完毕的加工贸易手册向主管地海关报核核销,或者是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凭料件进口报关单和成品复出口报关单以及加工贸易账册每180天向主管地海关报核核销一次。图1显示传统加工贸易报关单预录入界面。 三、金关二期系统上线后加工贸易报关单申报流程 金关二期系统上线后,海关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金二)模块里面引入了保税核注清单子模块。如图2所示。由此一来,加工贸易报关单操作申报将多出一个步骤,既保税核注清单的申报。 通过金关二期系统申报的加工贸易报关单在申报前需要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营单位事先向其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通过金关二期系统来设立加工贸易账册(E加工贸易账册)或者加工贸易手册(B来料加工贸易手册或C进料加工贸易手册)。 代理报关企业的现场报关人员在操作代理报关的时候,则需要向

金二关务信息化管理——企业关务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金关二期支持金关二期新模式核注清单 料号:企业料号级备案、料号级通关、料号级物流单证链、申报要素监管:金关二期核心点,海关对企业生产过程及物流的有效监管 以企业为单元支持以企业为单元联网试点监管 条件:企业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新AEO 支持aeo认证 规范:关务规范流程化管理、企业制度、有效执行 追溯:通关过程所有信息、单证、有效关联与溯源 预警:事前风险提醒、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分析,支持贸易风险预警 关务内控管理内部:业务处理系统化”智能备案、智慧制单、自动核销、一键报表”支持报关单证制作 外部:海关查厂系统化”保税平衡、单证追溯、稽查报表、风控报表”企业关务信息化项关键目标 01防风险 满足金关二期及海关最新监管要求,把控、预警海关监管风险,满足新AEO认证要求,实现持续规范化系统管理。支持贸易风险预警

02信息协同 结合ERP/MES/FIS(企业物流数据与关务数据的结合),实现财务、营销、生产、物流等内内部门之间与内外服务机构的信息协同、数据权限内共享、数据快速方便检索、企业完整数据电子化。 03准确申报 节省时间减少人工操作,降低人为差错率,实现全业务流程处理过程的自动化,报表数据自主生成。支持单一窗口数据对接 信息化管理的主要瓶颈的系统解决方案——金关二期料号级管理的颗粒度 -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全面支持料号级管理,企业申请金关二期保税底账时,无须将料号级数据进行归并和压缩,可直接申报料号级数据办理业务。这不仅为企业节省了料号归并等不必要的工作,而且可以实现企业和海关管理颗粒度相一致,为关企底账数据相一致创造更加有利的支持条件。 -但是考虑到不同企业的管理水平,信息化程度、作业流程、操作标准、行业特点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各企业可综合考虑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和商品项,数据量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申请手册/账册时的料号级颗粒度,科学合理设立手册/账册。 金关二期商品归并后的关联问题 -在关务系统建立企业商品档案(通过接口导入)以及金关二期商品

清单计价规范2018电子版

清单计价规范2018电子版 住建部2018年10月11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工程册、信号工程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意见的函"(建标造函〔2018〕208号),并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在2018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住建部定额司。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很快会与大家见面。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这次工程量清单修订后,住建部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必须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也就是说以后建设工程要求全国按照新修订的规范,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从而促进工程量计量、计价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从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划分看,2018清单计价字母划分更细致、更合理,更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计量的实际情况,对计量规则的规定和描述更加的清晰和规范,从而避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因工程量计算规则描述不详产生的争议,使今后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变得更加容易。

意见稿对清单综合价进行了编制扩大,如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一般情况下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对一般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以后模板不再单独列入措施中了。 粗略看了工程量清单2018的意见稿,感到变化还是不少,感受到新规范的的应用对造价工程的开展会更好,更方便,期待工程量清单计价新规范的早日到来。 2018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到,将修订、完善工程量清单:

关务法规出处丨区外两个保税仓库之间货物如何流转

关务法规出处丨区外两个保税仓库之间货物如何流转 实操细节-法规出处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2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法规出处原文摘选 转入、转出企业应对保税货物流转(设备结转)情况协商一致后,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与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其他保税监管场所间的保税货物流转(设备结转)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出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2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公告) 为简化保税货物报关手续,在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余料结转、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后未获得收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

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流转,应先由转入企业报送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再由转出企业报送出口保税核注清单------------出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监管代码 保税间及保税仓库货物结转是指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往来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200”、简称“保税间货物” 小细节: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监管场所间往来的货物应向海关申报,货物转出企业和货物转入企业应分别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保税间货物(1200)”,运输方式为“其他(9),起运国或运抵国为“中国”(142),免予提交许可证 注意事项 本监管方式无需填写征免性质代码 保税间货物1200报关单能否进行收付汇 可以,保税间货物(1200)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为“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有收付汇需求的可以核实资料后进行收付汇 收付汇具体法规出处 区外保税仓库二线进处境1200保税间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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