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总则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江建函[]号)的文件精神,我会负责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为指导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和规范我市评审工作,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要求,我会编制《江门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

术语

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

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原则,体现领导负责,部门管理,岗位落实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原则;

、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专家评审等级为三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

督管理。

评价内容

我会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标准,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规范编制了江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本表与的标准附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相对应,供企业自评和协会专家评审时作参考。

评价方法

企业自评:

、每年度应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价,应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各相关管理部门均应参与,每次不少于人。

、施工企业考核自评时,应依据的标准,按本细则进行量化。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13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在信用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管理,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推进形成守信经营的建筑市场环境,保证建筑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

好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录入和公布等日常工作。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做好本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档案 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基本信用信息由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中形成的自然信息构成。信用行为信息由建筑业企业在市场行为(含招标投标行为、工程造价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构成。 良好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国家级、广东省级、江门市及所辖各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表彰的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受到有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处理的行为,以及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需要提醒企业加强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电子管理平台“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对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由企业自行登录信用信息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Standard of the work safety assessment for Construction company JGJ/T77-2003 J278-2003 20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Standard of the work safety assessment for Construction company JGJ/T77—200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3年12月1日 20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18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7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10月24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3]22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评价内容;2.评价方法;3.评价等级。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邮政编码:200032。)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上海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建设监督委员会 山东省建管局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监站 天津建工集团 北京建工集团 深圳市施工安监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蔡健潘延平陶为农吴晓宇 徐伟张国琮赵敖齐叶伯铭 李印阎琪郑相儒朱奋发 唐伟戴贞洁陈晓峰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电子版) 序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建设资源供给与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工程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产安全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立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解决当前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管理力量相对有限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更是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把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素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明确设定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性标准,并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施工场地更加有序、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安全施工更加到位。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部质监局组织

福建、湖南等地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区的成熟经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解析了施工安全标准化在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指南》能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良师益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心愿。从我做起,关注安全,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人、物与系统安全可靠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编写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交通运输部从2010年起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了一批“零伤亡”工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近年来“平安工地”建设成果,秉承现代工程安全管理新理念,部质监局组织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的8家单位共同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为重点,针对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施工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建设内容,为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对提高施工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筑工程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 1.1、安全帽 1. 施工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颏带。 3. 安全帽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4. 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 5. 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应为80~90mm。头顶最高点与帽壳表面之间的垂直间距应≤50mm。帽箍与帽壳侧之间的间距应为5mm~20mm。帽壳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通气总面积为150mm2~450mm2。 6. 不得使用帽壳破裂、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的破损安全帽。 7. 禁止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改造和更换,否则会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8. 安全帽在经受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 9. 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挂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有头像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规格宽×高=600×800。 1.2、安全带 1. 安全带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 2. 本图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消防用途的安全带。 3. 安全带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安全带零部件不应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4.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6.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7.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8. 安全绳不得擅自接长使用。 9. 使用8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10.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11. 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加相应护套。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总则 1.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行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规范、规程以及公司三个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安全制度的要求,为员工创造工作、生产的安全条件与环境、预防职业伤害、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项目施工各项生产活动和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企业全体员工(含分包及劳务工人)都应当具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证的权利,同时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主管领导按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项目经理部设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 5.公司工会依法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员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力·面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工死亡责任事故争取为零,重伤事故万分之四以下,轻伤事故千分之六以内。 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高空坠落和职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流行病的发生。 3.在京所有项目执行北京市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达标管理。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京外工程执行所在地区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争创当地政府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的荣誉称号。 4.保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实现持 续改进。 第三节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预防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预防负全面责任。 2.制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年度管理目标及长远规划;加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安全 生产责任管理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对策。 4.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把事故风险和事故损 失降到最低限度。 5,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坚持标准、规范,科学、实用,加强施 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管理并实施监督、考核机制。 6.负责企业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分析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二)公司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贯彻 安全生产考核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 负全面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阶段规划。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出决定,并督促实施。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xx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13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在信用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招投标等发包承包活动和建设工程日常管理活动,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 第三条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委托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录入和公布等日常工作。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做好本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档案 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

基本信用信息由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中形成的自然信息构成。 信用行为信息由建筑业企业在市场行为(含招标投标行为、工程造价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构成。 良好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国家级、广东省级、江门市及所辖各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以及依法纳税的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受到县级以上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或处理的行为,以及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需要提醒企业加强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第五条市住建局建立电子管理平台“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统一印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对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实施管理。 第六条凡按照本办法纳入信用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申办《信用手册》。《信用手册》与信息系统的记录内容不一致时,以信息系统记录为准。《信用手册》的申办条件和程序由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和公布。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由企业按照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经市住建局审核确认,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录入信息系统和《信用手册》。第八条建筑业企业良好行为信息记录,由企业按照信用评价标准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经市住建局审核确认,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录入信息系统和《信用手册》。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信息记录,由工程所在地住建局对不良行为信息进行采集,报市住建局审核确认,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录入信息系统和《信用手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征求意见稿 G B- 2009北京

目次 前言 (1)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5) 4 安全管理目标 (5)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 (6)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 9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8) 10 安全技术管理 (9)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0)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 13 应急救援管理 (12)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2)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 (13)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前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二〇〇二至二〇〇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要求,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国内外相关规范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6章,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360docs.net/doc/9d12709342.html,)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360docs.net/doc/9d12709342.html,),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定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

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基干意见》的要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三年内有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所有外来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本办法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要按承接工程预算的总额,预拨5%的工资保证金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低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拨付,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拨付。工资保证金用作垫付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的工资。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条工会组织对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侵害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有权要求改正,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工人投诉建筑施工企业侵害其劳动保障权益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困难的,工会组织应当予以支持和法律援助。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负有督促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负有督促责任。 第六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障金拨会督促、监控制度。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工程合同后10天内,由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许可证前,按照工程总造价5%的比例,从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首期工程款中一次性划拨工资保障金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解决建筑企业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户籍》。该项资金视为已付 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对工资保证金未能按时划拨到 位的,应视为建筑资金未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江门市2006年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说明 1、本程序依据2006年广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如与计价依据有不一致的,以计价依据为准。 2、各市、区对防洪工程维护费等规费另有规定的,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3、编制最高投标报价值时,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在计算其他措施项目费用时,应结合项目的实际,将必定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计入。 4、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 5、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近期建筑经济信息价格(指导价)计算,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 6、企业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报价。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并且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该金额的90%。不对其他措施项目费用进行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7、竣工结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应按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约定,结合有关结算资料进行编制。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江门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006)(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江门市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2006) (定额计价方式)

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表(2006) 其它项目费(2006)

注:上表中未列项目可根据所建工程具体情况作补充。 江门市装饰工程计算程序(20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江门市装饰装修工程计算程序(2006) (定额计价方式)

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费表(2006) 注:措施项目清单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增减项目 其它项目费(200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一)标准化概述: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 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安全生产标准化也就是把安全管理的工作统一化、固定化,制度化,人人都可以按 照此要求去操作,达到安全生产的最优环境。 标准化工作主要指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大类。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 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 规范》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联系: 安全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都是强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 安全标准化中通过开展危险源辨别、评价与管理,以及对重要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从 源头上加强了对职业风险的管理,采用动态管理方式,降低了事故事件的发生概率,体 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构建: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运态循环的模式, 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构建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化包括组织管理标准化、制度管理标准化、基础管理 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管理标准化、安全作业标准化、安全 体系标准化等。 1、建立目标: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资料总目录 一、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全生产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 则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了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甘建工[2011]408号)文件精神,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凡在......市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有关活动的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平行发包的,应当纳入总包管理。 4.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验收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5.企业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 2 页共 13 页

1.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下列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劳务企业不少于2人);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A、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B、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C、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 A、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B、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C、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拆除工程至少1人。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企业应分级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公司与分公司(项目部); (2)公司与分包单位; (3)项目部(车间)与班组; (4)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平行发包)承包企业。 2.企业必须建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各部门及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第 3 页共 13 页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068-91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负责。该条明确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向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发现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以保障作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或者机构。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为依据,在信用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对建筑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管理,实

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推进形成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保证建筑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做好本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档案 第四条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行为信息。基本信用信息由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中形成的自然信息构成。信用行为信息由建筑业企业在市场行为(含招标投标行为、工程造价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等方面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构成。 良好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国家级、广东省级、江门市及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表彰的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受到有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处理的行为,以及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

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

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基干意见》的要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三年内有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所有外来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本办法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要按承接工程预算的总额,预拨5% 的工资保证金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低于10 万元的按10 万元拨付,超过100 万元的按100 万元拨付。工资保证金用作垫付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的工资。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条工会组织对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侵害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有权要求改正,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工人投诉建筑施工企业侵害其劳动保障权益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困难的,工会组织应当予以支持和法律援助。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负有督促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负有督促责任。 第六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障金拨会督促、监控制度。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工程合同后10 天内,由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许可证前,按照工程总造价5%的比例,从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首期工程款中一次性划拨工资保障金到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解决建筑企业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户籍》。该项资金视为已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对工资保证金未能按时划拨到 位的,应视为建筑资金未 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 凡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况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资保证金。 第八条工资保证金的提取、支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非恶意资金周转困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的资金一时难以到位的; (二)程项目已部分或全部停工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WOED格式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标 准 化 实 施 方 案 申报单位:济南XX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31日

济南XX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根据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济市政质监字〔2014〕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本公司所承建市政工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开展,提高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企业行为规范化、安全质量管理程序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培育具有示范性、样板性的安全质量“示范工地”。 三、机构组成 公司成立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济南市XX区市政工程管理局法人XX组长,分管局长XX任副组长,企业法人代表XX、企业总工XX, 以及企业中层以上员工任组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工作标准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按《济南市市政工程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标准》进行组织实施,依照《济南市市

政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严格控制企业标准化生产。 五、主要实施办法 全面部署“标准化建设活动”工作,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宣传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工作目标,让职工充分了解和参与“标准化建设活动”,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5.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1.1安全保证体系 为充分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严格遵照各级正职是工程质量 的第一行政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负责人及谁负责施工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分工原则,各工区具体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的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安全 标准工地,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地建成。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 5.1.2安全管理措施 5.1.2.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8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条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5.1.2.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经理、工区负责人、班组长、操作人员,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部设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七、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八、考核奖罚制度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二、卫生保洁制度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高边坡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支撑、支护方法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安全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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