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白山电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行公司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制、用车安全负责制、驾驶员定车责任制。明确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使用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有章可循,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吉林省白山市分公司所有公务车。

第二章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管理职能:

1、公司综合部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车辆由综合部根据公司主要领导及各部门工作需要

进行调配安排,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调用车辆。

二、用车派车

1、各部门因公用车,用车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审核后,由综合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

车单出车。

2、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应在派车单上填写具体行驶公里数及各项费用,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做为驾驶员报销凭

据。

第四条公司车辆实行归口管理,综合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综合部设车辆管理岗(县分公司由各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兼任),负责车辆管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车辆管理员成员:王海英邱金凤戚琨明于秀敏郑佳程旭。

第七条车辆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建立新购及现有车辆台帐和档案,负责保管车辆说明书、保险合同、有关资料复印件、备用钥匙、备用遥控器等。(二)、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管理,主要内容有:驾驶员的绩效考核、油料管控考核、车辆的清洁养护,车况检查、车辆安全检查、考评以及车辆调配、驾驶员的轮岗值班等。

(三)、负责各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的核定及审批工作。(四)、负责做好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五)、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年检、事故处理等项工作。(六)、积极鼓励驾驶员交流节油心得,倡导大家为节能降耗出主意、献点子,形成节油降耗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车辆用途

第八条公司车辆用于工程建设、设备维护、公司大型宣传活动、外事接待、现金押运、大件物品搬运等公务活动。

(一)、捷达适用于公司4人以下出车任务。

(二)、皮卡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的抢修、大件货物搬运(主要)及公司4人以下的出车任务。

(三)、面包适用于大于4人的来访接待、宣传活动、检查等人员的接送。

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条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外借或私用,未经批准私自用车或外借,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损失,并予以开除。

第四章车辆调度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实行部门重点支撑派车原则,即使用部门优先使用相对固定的车辆,需提前填写《车辆使用单》(见附件1)后,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车辆。第十三条需使用车辆的部门应事前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报车辆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按照“先请先派,先重后轻”的原则安排,未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不按规定申请者,不予派车。

第十四条需使用车辆长途、下乡的部门应提前一日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车辆管理员报综合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按照“合理、有效利用公司车辆资源”的原则安排,未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或不按规定申请者,不予派车。

第十五条节假、休息日临时抢修等用车必须经综合部主任口头同意,车辆管理员方可派车,事后补填《车辆使用申请单》。

第十六条用车管理办法:

(一)、职责

1、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人员请车用途的初审。

2、车辆申请乘用人员负责填写《出车申请单》。除特殊情况外至少须提前4小时申请。

3、综合部、车队管理员负责派出车的审批。

4、车队调度员负责根据申请时间先后、轻重缓急等原则统筹安排用车。

5、驾驶员负责执行出车任务期间所驾驶的车辆、乘用人员安全。

6、乘用人员负责监督驾驶员驾车期间的安全、文明驾车行为。

7、保安员负责在《公司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出车时间及车辆回公司时间。

(二)、派车原则

1.大笔现金存储,财务部每日收取营业款,予以派车。

2.本公司员工安全巡检,处理障碍,建站、抢修等项目,予以派车。

3.长途(三人以上并二日内返回的省公司会议、活动等)并经领导审批,予以派车。

4.本公司员工外县(巡检、建站、勘测、合作、协作、抢修等)并经领导审批,予以派车。

5.市内大件物品(含大量手机终端、大量采购的礼品)需运输取送的,予以派车。

6.公司大型宣传活动(例:5.17电信日、火炬行动等),予以派车。

7.节点机房割接,予以派车。

8.公司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走访、接待、检查等予以派车。9.社区车辆在保证装维任务时,兼具负责社区用车需求。

10.其他情况一律不予派车。

(三)、用车流程

1、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详细说明出车事由、需到达地点、出车时间、预计回场时间、用车人数等。

2、《用车申请单》交车队管理员或综合部主任审批。

3、经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交车队调度员依申请时间先后及轻重缓急等原则统筹安排用车。

4、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交乘用人签字确认后纳入车辆台账。

(四)、资源管理:

1。当用车申请人申请用车,而公司所有车辆均已派出时,申请人可告知车辆管理员最迟需使用车辆的时间,以便车辆回公司后,车辆调度员第一时间予以安排。

2、当用车申请人确有紧急临时事情需用车,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签批后,车辆管理员视情况以紧急召回在用车辆形式解决用车需求。

3、当用车申请人非正常上班时间需用车时,须在上班时间内填写《出车申请单》,以便于车辆调度员提前安排,(临时紧急故障处理除外)。

4、为节约用车开支,避免当日重复用车,非急需情况下,一般安排上午8点以后派车,在同一路线并乘车人数允许的情况下,视用车用途拼车。驾驶员提前做好车辆的整理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不得私自出车。

5、当用车申请人需到达1个以上目的地时,需在《出车申请单》上明确填写所去目的地地名,如行车路线、时间发生变化时,驾驶员须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以便对车辆使用的调整。

6、当申请用车人需车辆在外等待时,等待时间以半小时为限,(如接待客人,抢修现场)申请用车人需在申请时特别提出,车队管理员依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7、每月初车队管理员统计前月份各部门用车数量并分析调整。

第五章驾驶员工岗位要求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文明驾车。

第十八条自觉服从车队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车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做到出车前、途中检查,回后保养。定时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对所开车辆经常自检自修,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况良好。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及时报告,并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到定点加油站加油,不得于出车前临时加油。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经常擦洗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不可自行擦拭的应征得车辆管理员批准方可送定点刷车厂进行清洁。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要树立良好服务意识和时间意识,提前准备好车辆,准时出车。车辆如遇长期闲置时,每周至少由车辆驾驶员发动一次并保证温车5分钟,确保车辆各部件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应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

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接到出车通知后,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六条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十七条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注意服装、头发、手足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的员工工牌。

第二十九条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不得离车;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搬卸。

第三十条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乘车人主动搭话,其不准随便插言。领导车内谈话,应主动回避,不能回避情况下,不得随便插言,并严守领导谈话内容。驾驶员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企业机密要守口如瓶,严禁散布传播。

第三十一条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确保交通安全。对于公司外客人,更应热情服务,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条驾驶员开车时严禁饮酒;对明知驾驶员饭后需开车而又纵容其饮酒的负责人和参与者,追究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

第三十四条禁止请公车干私活,跑人情车,当出车时间、出车内容发生变化时,驾驶员必须经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工作或停止继续运送。

第三十五条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应在车队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车辆管理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做好请销假;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回车队报到。

第六章车辆安全运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车辆由综合部主任、车辆管理员指派专人驾驶、保养、清洁等。确定为车辆第一责任人,建立车辆运行记录制度,反应车辆的运行状况。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并预备值班车辆,驾驶员未经请示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予他人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应经常检查、保养车辆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第三十九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四十条车辆乘载人员有责任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第四十一条综合部定期向车辆使用部门征求对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二条驾驶员有责任向综合部和人力资源部反映本人真实健康状况,因个人健康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后果。

第四十三条驾驶员为所驾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及非本单位人员驾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七章车辆费用预算

第四十四条车辆运营费用预算由综合部掌握使用。

第四十五条要求对全部车辆实施市内定点加油制度,原则上驾驶员不得现金加油。

第四十六条出差途中如需现金加油,需经车辆管理员同意方可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后入账报销。

第四十七条综合部门按月根据车辆运行记录及对车辆耗油情况进行分析,并以此做为考核驾驶员的关键指标。

第四十八条驾驶员差旅费原则上由车辆使用部门承担,如需驾驶员承担,驾驶员应及时报综合部审批。

第四十九条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节油降耗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除名处理。

第八章车辆维修与养护费用

第五十条综合部指定市公司车辆修理、保养地点,县分公司车辆由县分公司自行安排维修地点。

第五十一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可自行修复的,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第五十二条车辆维修、检修、更换机油等,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需更换维修部件,报车辆管理员、综合部主任核准。第五十三条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见附件2),将维修车辆送交指定维修处进行维修。

第五十四条维修处维修车辆结束后,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交驾驶员验收。

第五十五条驾驶员有责任监督维修处工作质量和价格,并向综合部反馈意见。

第五十六条综合部定期收集驾驶员对维修情况的评价和意见,进而决定是否更换维修单位。

第五十七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维修前必须征得车辆管理员口头批准方可维修,事后补填《车辆维修审批单》审批。

第五十八条综合部定期与车辆维修处结算维修费用。

第五十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燃油的购置、使用、统计、分析监控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用油管理台帐,于车辆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进行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报综合部主任审核,对油耗超标的车辆必须进行针对性整改。

第九章违章与事故

第六十条公司本着人性化管理的理念,除按车辆比例配备相应数量测速设备,并根据驾驶员违章罚款金额给予相应补贴(每年最高400元/人)外,因驾驶员违章而产生的罚款及赔偿,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第六十一条年终对无违章团体及个人给予表彰。形式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如:奖金、奖状、车辆年度使用费优先使用等)。对违章严重团队及个人给予(如:记过、减免绩效发放、减发车辆年度使用费等)处罚。

第六十二条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时,严禁逃逸。

第六十三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驾驶员应做到:

(一)、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

(二)、如发生人身伤害时,迅速将伤员送到最近医院进行治疗。(三)、记录下对方的车牌号、车辆型号、对方的联系地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

(四)、牢记对方(己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尽可能取证(如:手机、相机等)。

(五)、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六)、对模糊不清或无把握的问题不能随意回答交警的询问。(七)、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不能把原因揽于一身

第六十四条车辆管理员接到通知要及时到达交通事故现场,了解详情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善后事宜,事故发生地所在分公司有责任配合处理事故后续工作。

第六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除保险金额外,其差额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六十六条因车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报废或车辆损坏,按我方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分别按照损失金额(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的不同比例(20%、15%、10%、5%、0%)对驾驶员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二)、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三)、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四)、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第十章车辆停放

第六十七条严格执行车辆归位制度。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回家。违者视情况进行处罚。

第六十八条为确保车辆停放安全,驾驶员每日必须严格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辆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六十九条节假日、休息日,车队所有车辆必须入库或统一管理,收车前由车辆管理员抄记各车辆行驶公里数,非值班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动用公司车辆违者视情况处罚。

第七十条未经批准私自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综合部。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附件1

《车辆使用单》

编号:年月日

申请人部门车号

出车事由驾驶员

起始地点到达地点行驶里程km 出车时间返回时间领导签字

随行人员

附件2

《车辆维修申请单》

编号:年月日

车牌号码日期

车辆需更换配件

名称及原因

申请人实际符合修理

预计金额综合部意见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

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

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

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

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

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办法

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的日常管理,以节约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车辆:公司所有由专职司机驾驶的车辆(后简称:公务车);公司所有由高管人员驾驶的车辆(后简称:高管公车);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所有权归高管所有的私人车辆(后简称:高管私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权限 第三条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及调度,公司办公室及公司办公室下属部门(制剂药厂办公室、原料药厂办公室)为所属车辆的直管部门,负责车辆派遣、维修保养和司机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公务车原则上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及维护;高管公车由高管本人负责驾驶和维护,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司其他车辆,且必须将该车辆备用钥匙存放在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在公司其他公车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时,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可调用该车辆;高管私车由高管本人负责驾驶和维护,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时,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可调用该私车。

公司办公室设车辆主管一名,负责监督所有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缴纳车辆保险、进行司机安全教育以及车辆卫生检查。 第五条开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各项工作纪律,服从调度,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交由他人使用。 第六条专职司机在未出车时及下班后,应将公务车停放在公司车库停车位,不得乱停或擅自使用。上班时间内专职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协助处理行政事务,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专职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车辆卫生打扫,车辆主管不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卫生状况,一旦发现车辆脏乱现象,应责令车辆责任人立即清理。 第八条车辆主管每季度可采取不特定方式组织司机学习交规,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九条公务车为公务使用,用车单位及用车人申请用车前,需在OA上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报车

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汽车数量逐年增加,职工私家车拥有量也是逐步增多,车辆安全管理被提升到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议程。为有效减少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长期以来,我们把抓好交通安全和抓好安全生产提升到同一高度来抓,通过各项措施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把交通事故率降到了最低。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交通安全工作细密有致开展。在工作会议、安全会议等大型会议上,处党政领导都把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要议程,专项安排,督促措施落实。通过召开大型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举办交通安全讲座,观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让职工感悟安全,遵守安全。在车辆管理上,不仅对公务车辆严加管理,还把私家车纳入管理范畴,与基层单位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与私家车职工签订了上下班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私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把交通安全作为基层单位的一项考核指标,建立奖罚制度,从组织上对车辆安全进行约束,强化安全行车。在处党政的重视和政策支持下,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有效落实,实现了安全行车。 二是健全车管档案,增强安全行车保障。我们对车辆、驾驶员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实行微机化管理,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实现一车一档,驾驶员一人一卷,基础资料齐全完

整。同时,注重行驶里程资料、车辆维修信息的积累,为掌握车辆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加强技术管理,及时掌握车辆动态。车管办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对所有车辆的?体检?活动,及时记录车辆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苗头早控制、故障不过夜、‘病车’不上路?,确保车况良好。为工程车辆配备了车辆GPS车载终端,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跟踪,提高车辆的装备水平,增强了行车安全保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坚持每天驾驶员早会制度,对本地区的天气情况及特殊天气条件下地行车要求进行强调,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强调出车返回汇报制度,车管办及时掌握车辆动态,及时调整出车计划。制定通勤车辆管理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对通勤车辆驾驶员进行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为防止职工外出或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我们建立职工身份证明卡,随身携带,当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五是加强安全宣教,营造安全交通氛围。利用宣传专栏、横幅、发放宣传单、发交通短信、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交通法制宣教,营造和谐、文明交通氛围。结合BRT快速公交的开通,制作宣传图版、发放宣传单,加强文明乘车、安全乘车宣传,增强职工安全出行保护意识。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X X X X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以 下简称“公务用车”)得到统一、有序、规范的配置和使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对车辆进行购置、使用、管理和维护, 车辆管理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类别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两种。 第五条一般公务用车适用范围:用于公务、机要通信、商务接待等。 第六条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适用范围:用于应急保障、作业点巡查、安全检查、项目部管 理等。 第三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考察公务用车使用的合规性、合理 性。 第八条公务用车管理应设具体管理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 第九条车辆的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保管。 第十条车辆的购置、落户、临检年检、领照、换照及交纳各种费用等事宜由综合管理部主 办,计划财务部协助办理。车辆投保理赔和交通事故处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协调处理。 第四章总量控制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新增需列入年度预算。公务用车更新的年限为10年及以上。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报废、更新、新增,均应以书面行文的形式向上级公司上报请示,说 明报废(更新、新增)的理由、车型(如为进口车辆或改装车辆需明确注明)、排量、用途、价格、资 金来源等;经上级单位审核、给予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配置范围、原则及标准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配置应遵循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杜绝奢侈浪费。更新(新增)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配置标准,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四条一般公务用车配置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配置范围:仅限用于本单位公务、机要通信、商务接待等公务使用。 (二)配置原则:根据企业工作实际,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150人以下的,配置2辆。 (三)配置标准: 1、小客车(7人座以下的车型)配置标准为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16万(含16万)元以内; 2、商务车辆(7人座及以上的车型)配置标准为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24万(含24万)元以内。 第十五条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配置范围:仅限用于本单位应急保障、作业点巡查、安全检查、项目部管理等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活动的开展。 (二)配置原则: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应根据实际用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配备,并控制数量。 (三)配置标准: 1、轿车: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16万元(含16万元)以内; 2、吉普车(越野车):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 3、面包车、商务车(7人座及以上车型):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22万元(含2万元)以内。 若确因生产业务需要,需提高配置标准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于以办理。 第六章使用管理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深圳市卡思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文件 KASCA行政〔2019〕第001号 关于发布《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在合理使用和高效调度的原则下,保障外出人员的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现将制度文件发给你们,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深圳市卡思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主题词:制度差旅报销 拟稿:赖焜豪核稿:张文海签发:张文海 主送:各部门、各园区 抄送:刘文平

卡思佳人事行政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说公司车辆是指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人力行政中心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使用人管理。 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由持有效驾照人员驾驶。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第5条车辆行驶证、钥匙、加油卡、粤通卡交由人力行政中心保管;保险单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第6条每次用车提前在OA提交用车申请,详细填写出车时间、地点、目的等,对发生的过路费、加油费、停车费用等进行登记,。第7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人力行政中心保管,若出夜车钥匙隔天交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车辆管理。 二、车辆日常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日常检查,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方向盘、转向盘、转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 4)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平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2、出车前,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3、收车后,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4、车辆保养修理 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向总经理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报行政部批准后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行政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准报销。 二、车辆使用范围 1、行政领导业务用车; 2、接替参加会议、学习; 3、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25100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 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车辆使用管理 5.1.2 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

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第十二条车辆大、中修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清洗、检查。 第十四条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由司机全额负担。 第十五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可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具体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全文(2017年)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生产企业或接受境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交通运输)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规范用车流程和驾驶人员行为,特制订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务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和乘车人员的管理。第3条主要职责。1.集团领导:负责车辆购置、报废、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审批。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所有公务车辆的年检、保管、保养、维修、调度、出车服务、车辆费用管理、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销车辆费用。4.驾驶人员:负责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安全行车。第二章 用车申请与车辆调度第4条公司公务车辆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用,确保重点,安全服务”的原则。公司保留车辆主要用于长途(指100公里以上的路程)派车和接待用车。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公司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公务用车。1.长途公务出行(单向100公里以上路程)及公务接待。长途派车原则上限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总裁签名同意的出差单为依据。2.因公集体出差,如工程管理中心的大检查、经营管理中心的现场查勘、财务管理中心的现场督查等。3.公司举办活动需要接送大量人员的,组织活动的部门可以申请公务用车。4.公司员工急需外出办理公司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5.有外部单位人员一起协助办理公司重要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6.其他特殊情况,需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批准。第5条公务用车流程。各用车部门、人员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至少一天通过OA流程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用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调度。申请用车流程(OA):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驾驶员按时出车。第6条出车任务。1.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单》(OA)出车。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第7条调度原则。1.系统计划。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根据公务用车申请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统一指挥。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管理中心,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指挥驾驶员。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接受行政副总、总裁、董事长的调度和指挥。3.合理调度。依据用车事务的重要性进行调度;本着以节约用车成本的原则,进行合理有效的调度,同一方向、时间相近的安排合用,选择最佳行车线路,不重复调度。4.信息掌控。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应定时确认车辆信息,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准确了解所有车辆的状态(在库、出行、维修、保养等),以便安排调度。5.外派车辆。必要时,可租用外部车辆或调用区域公司和子公司车辆。第三章 公务车辆的保管、维护、检查及出车统计第8条保管、保养与出车检查。1.公务用车的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保管,车辆钥匙与保养由配属到该车的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交一套车辆备用钥匙到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处。2.驾驶员每天做好出车前的准备(油、水、胎及主要机件)与清洁工作,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内外明亮,车厢内无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对安全行驶及车辆日常管理的认识,保证行车安全,杜绝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财产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二、职责 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管车队领导为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车辆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队队长协助主管领导搞好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车辆安全管理负具体责任,每年必须组织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辆安全负直接责任,有责任、有义务的做好车辆交通安全工作。 三、车队工作要求 针对车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车队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

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安全报表。 4、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5、所有大小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驾驶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要加强保管,按时换药。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四、车辆驾驶员工作标准和要求 1、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执照。 2、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及公司内部的各项安全规定,爱护车辆,遵守驾驶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 3、按时参加项目部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例会,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车辆驾驶。 5、熟记各种道路信号,遇到无人看守的道口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6、认真执行行车八严禁: ①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 ②严禁无证驾驶; ③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④严禁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⑤严禁在患有妨碍安全行驶疾病时驾驶车辆; ⑥严禁开疲劳车;

[精品资料]2020年XX公司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车辆是公司的重要固定资产之一,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管理,以确保车辆 的安全、合理、高效、协调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汽车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大巴(班车)、 货车等。 三、车辆管理是对公司所有车辆的选型、购置、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直 至报废全过程的管理。本办法主要涉及车辆的实物、技术方面的行政 管理,其经济管理参照《固定资产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二条车辆管理部门 一、公司车辆管理由行政部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协调安排使用”的原则 进行。 二、公司车辆按使用者分为公司公务车辆、部门公务车辆及个人配备的车 辆。公司公务车由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部门公务车辆及个人配 备的车辆分别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部门及个人所配 备的车辆同时纳入行政部统一调度,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三条车辆的选型与购置 一、购置计划与申请 1、车辆购置申请由行政部提出。每年年初,行政部根据公司现有车辆使 用状况和业务需求,编制《车辆购置申请计划表》(见附表一),并提 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议。购置计划作为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一部分。 2、申请计划应详细说明车辆购置的用途和预购车辆的品牌、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性能、预计资金等项目。 二、车辆的选型评价 《车辆购置申请计划表》提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会议针对车辆购置 的必要性、品牌型号、技术性能、是否装修、购置的时间以及资金计 划等进行决议,并经总裁签字后,报经董事长批准。

三、车辆的购置 1、根据批准的《车辆购置申请计划》,由供应部按规范化管理制度《合 同管理制度》之“采购工作程序”规定执行,行政部予以配合。 2、车辆购入后,行政部将所购车辆送至省市有关车辆技术监督检验部 门进行技术性能鉴定,《车辆鉴定报告》 由行政保存并复印一份送财务部。 3、车辆验收合格后,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车辆《财 产登记簿》,并负责有关说明书、证件、保险等资料的保管。财务部 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对车辆进行相应的固定资产的经济管理。第四条车辆装修 车辆是否装修必须根据需要报经总裁批准后进行。车辆上使用的小饰 件、录音带、CD片等,由使用者自行购置并保管,公司不予报销。第五条车辆的日常使用与管理 一、车辆的日常使用与管理由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各自负责。 二、车辆年检费用、保险费用、养路费用等有关费用由行政部统一交纳。 三、使用人应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正确驾车,爱护车辆, 保持车辆整洁。使用人应对车辆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行使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 路行使。 四、车辆一般由专职司机驾驶。公司配备车辆的人员外出办事可以自己驾 车,也可由行政部派司机驾驶,但驾龄一年以内的人员禁止跑长途 (100公里以上路程)。 五、公司总部或未配备车辆的部门因公用车,可向行政部提出申请,使用 人应填制《派车单》(个人专车除外),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予以派车。 行政部及配有车辆的部门对用车情况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簿》。《派 车单》见附表二,《车辆使用登记簿》见附表三。 六、对配有车辆的部门用车,原则上使用部门所配备的车辆,若遇特殊情 况,由使用部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或理由并填写《派车单》,由行政 部安排使用。

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和平路社区 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复核: 审批: 3年月2011

交通车辆安全管理 为保证辖区车辆的交通安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遵守国家相关的交通车辆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所有车辆必需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门锁、护栏牢固可靠。三.使用部门每年组织对车辆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工作可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年检统一进行。 四.车辆行驶要关牢车门,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用车人不得迫使司机违规超载或者超速行驶。 五.严禁交通车辆违章超车,并做到“礼让三先”不抢道,工区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雨季防止山体坠石等自然灾害,尽量合理安排用车,减少外出。 六.车辆安全责任的考核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七.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经过道口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辆转弯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八.参与施工的机动车辆,只能用于载重和装运货物,不得作为载人交通工具。

九.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行车前后和行驶过程中,必须注意车辆的各个部位(包括制动器、转向器、方向灯、喇叭、雨刷等)和装载货物是否完好正常,行车时精力集中。. 十.各种车辆原则上装货不得超载、超长、超高,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派人指挥,前后左右有人监护,其超出部分不得接触地面拖行。 十一.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驾驶。 十二.严禁酒后开车,不得在身体过度疲劳或者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驾驶车辆。 十三.驾驶员出车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与证件相符合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四.驾驶途中停车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取出钥匙,并将驾驶门窗关闭。 十五.保持车辆整洁。 十六.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93-52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 职责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 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车辆暂行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用车,合理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部门职责与权限 1、人资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车辆管理的审批工作; 三、车辆管理 1、日常维修、保养: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定时保养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安排各车辆的年检计划。车辆保养、维修应提前申请,以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为准,出差异地临时维修的,需先电话报备事后补单,具体安排由车辆业务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切实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找一到两家有资质的定点维修厂家签订协议书,维修费用实行月结;报人资行政部进行备档。 《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由驾驶员自行统计车辆保养、维修数据,每月底报车辆业务管理部门领导,以检查驾驶员对车辆保养、维修情况。 2、用车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 (2)公司领导专用车非特殊情况不作部门派车用;公司领导因出差等原因不使用车辆时,人资部视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经人资行政部审批同意后可用于公务调度。 (3)公司领导出差期间,领导车辆专职司机需将车辆使用情况报备人资行政部,无其他用车任务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放点,并进行登记。 (4)公司内部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送货车仅做为货物运输使用,由人资部审批通过。 用车部门应于每天下午17:00前将次日派车单填写好(应如实填写用车事由、用车人、行驶路线和往返时间),长途用车需提前一天,经用车部门领导签字后送车辆主管部门审批,过时及临时送达的派车单将无法保障用车,人资行政部对派车申请单予以批示(特殊情况除外)。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欢迎大家阅读!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生产企业或接受境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1、目得 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运行成本,保证出车安全及业务用车。 2、范围 公司运营车辆得管理工作 3 工作内容与程序 3、1 车辆安全管理 3.1.1 出车前安全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发送机机油、冷却液、电瓶、灯光、制冻液、轮胎、雨刷以及车辆外观表面就是否有划痕,车辆前后牌照就是否齐全等。 3.1.2 行车中安全管理 3.1.2、1 驾驶员安全驾驶,发生事故及时报警报险;产生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罚款100-200元。 3.1.2、2驾驶员由于违反交通法而造成得罚款、误工及事故损失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3.1.2、3 注意各仪表工作就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异味、异响,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3.1.3 行车后安全管理 收车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关好门窗并落锁(防盗锁或防盗器),检查有无漏油、漏水现象;车辆外观,有无刮、擦、碰、损等情况。3.1.4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3.1.4、1 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培训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 3.1.4、2 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安全会议,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等内容全年学习出勤率在80%以上。 3、2 车容车貌 3.2.1 车内,驾驶员每天早上出车前要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清洁,做到车厢内无杂物、无异物、无烟蒂、烟灰,清洁卫生。 3.2.2 车外 a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按规定做好车辆得清洁工作,做到车体清洁无污物、无灰尘,窗体明亮;

b遇雨雪天出车,驾驶员收车后,要将车辆清洗干净,如当天收车晚,可在第二天出车前,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车辆清洁; 3、3 车辆使用管理 车辆日常使用调配由客户服务部负责。 3.3.1 车辆日常调配由客户服务部根据取送货地点合理安排。 3.3.2 客户服务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司机(派送员)行得车线路、行车时间;对路线安排有异议司机需向客户服务部门经理反应由经理协调。 3.3.3 晚间车辆必须停放公司停车场;如次日有早提货任务需有客户服务部经理到办公室领取《异常用车申请说明单》填写后交由派送员,车辆才可由派送员开回但车辆夜间得安全派送员应全权负责,派送员在完成特殊工作任务后按要求填好《异常用车申请说明单》,次日中午前将单子交回办公室。 3.3.3 报归 a 出车返回后,驾驶员要及时在《司机工作记录本》上注明行车公里数并要主动到办公室报归由质检人员签字。 b 每月25日各车驾驶员需将本车月公里数合计与油耗合计及本月百公里油耗数上报办公室。 C 办公室人员出车前,收车后要抄报公里数与每日驾驶员《日行车公里数报表》进行核对。 d 办公室人员不在或周六值班日A、C项工作由操作部经理或值班人员代理。 3.3.4 节假日用车 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用车,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视为出私车,如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3、4 用油管理 3.4.1 公司车辆须到指定加油站持卡加油。 3.4.1、1加油卡需要续费,由司机填写请款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批报财务。3.4.1、2每次续费后司机需将发票与加油站出具得加油明细上交到办公室。3. 4.2驾驶员要合理驾驶,将油耗降低在最低点。 3、5 车辆保养与维修 3.5.1 保养 a 平时做好车辆日常保养,不出事故车,按正确操作程序驾驶车辆; b驾驶员要按规定做好日常保养、换季保养、定程保养。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四条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规范用车流程和驾驶人员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务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和乘车人员的管理。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车辆购置、报废、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审批。 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所有公务车辆的年检、保管、保养、维修、调度、出车服务、车辆费用管理、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销车辆费用。 4.驾驶人员:负责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安全行车。 第二章用车申请与车辆调度 第4条公司公务车辆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用,确保重点,安全服务”的 原则。公司保留车辆主要用于长途(指100公里以上的路程)派车和接待用车。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公司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以搭乘公 共交通工具为主,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公务用车。 1.长途公务出行(单向100公里以上路程)及公务接待。长途派车原则上限于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总裁签名同意的出差单为依据。

2.因公集体出差,如工程管理中心的大检查、经营管理中心的现场查勘、财务管理中心的现场督查等。 3.公司举办活动需要接送大量人员的,组织活动的部门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4.公司员工急需外出办理公司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5.有外部单位人员一起协助办理公司重要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6.其他特殊情况,需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第5条公务用车流程。各用车部门、人员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至少一天通过OA流程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用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调度。 申请用车流程(OA):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驾驶员按时出车。 第6条出车任务。 1.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单》(OA)出车。 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7条调度原则。 1.系统计划。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根据公务用车申请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安排计划,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统一指挥。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管理中心,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指挥驾驶员。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接受行政副总、总裁、董事长的调度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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