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案例分析

海关进出口案例分析
海关进出口案例分析

以假合资方式免税进口设备如何定性

案情:某市机械公司符合以“技改项目”名义申请进口免税机械设备的条件。由于以“技改项目”名义进口免税设备属非法定减免税,需经过审批程序。为达到免税进口机械设备的目的,该公司经理李某与某外国公司商定于2002年7月注册成立虚假合资企业。2003年5月至2003年10月期间,机械公司在外方实际不出资的情况下,以合资企业投资设备名义,欺骗外经贸部门和海关,将进口设备伪报成合资合作设备免税进口,共计走私进口三批机械设备17台,价值600余万元,偷逃应缴税款120余万元。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机械公司有以“技改项目”申请进口免税设备的条件,机械公司如果通过正常途径,涉案的17台设备也可以通过免税方式进口,虽然其通过非法的途径免税进口设备,但国家税收没有实际遭受损失,可不作犯罪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机械公司通过注册虚假中外合资企业,骗取免税证明,逃避海关监管,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成“合资合作”货物免税进口,偷逃国家税款数额较大,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

评析:走私普通货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以外的一般货物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机械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关键是看其客观上是否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案中,机械公司实施了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机械公司进口的设备虽然符合国家技改设备免税进口条件,但这种减免税并不是法定的减免税,需向海关申请备案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减免税资格。机械公司为达到免税进口机械设备的目的,通过注册虚假中外合资企业,骗取免税证明,将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成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客观上实施了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其次,机械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且数额较大。本案中,机械公司虽然具备以“技改项目”名义申请进口免税设备的条件,但其未经申请和审批,所需设备只能以一般贸易的方式缴纳应缴税款后进口。机械公司通过成立虚假合资公司的方式免税进口设备,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在75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机械公司偷逃应缴税额12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

海关归类争议案例分析

正确准确精确 --从一起归类争议案例说起 记得一位关务行业的大咖曾有一个妙喻:归类认定就像翻译。这个比喻确实很有道理:如果说衡量翻译的标准依次是“信达雅”,那么,归类的标准似乎也可以用“正确”、“准确”、“精确”3个词语来对应“信”、“达”、“雅”的要求。 近日,山东龙旭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一起进口货物海关归类争议案件,通过正确归类、准确归类和精确归类,帮助企业减少直接损失80余万元,同时,为企业今后进口货物减少税款负担高达数百万元,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案例中反映出企业在应对海关归类争议时的一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广大进出口企业高度重视,掌握正确的应对方式,以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票生产线夹具成套散件,货值人民币600余万元,申报税号8479899990,对应进口关税税率为0,增值税税率为17%。 海关对该票货物归类提出质疑,先后以2份不同的归类决定作为参考依据,提出另外3个不同税号的归类,每个税号对应的关税税率均为10%,某公司因此将额外承担80余万元的税款。

这一争议对企业影响巨大,如果无法妥善解决争议,不只是本次进口货物增加税款负担,更加严重的后果是,今后进口相同货物时,都将按照10%的关税税率和17%的增值税税率交纳税款,每年额外增加的税款负担将达数百万元。 某公司从争议产生之初就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是,由于归类问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强的特点,企业意识到仅凭自身努力难以圆满解决争议,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该公司积极借助龙旭海关专业团队的智力支持,在我们的帮助下,最终取得圆满成果。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我们围绕“正确”、“准确”、“精确”的要求统筹开展工作,依次递进满足3个要求,确保归类意见的专业性和合理性。 正确(信): 正确归类是基础,不能出现指鹿为马的差错,就如同在翻译过程中不能出现是非、黑白上的差错,否则就将使随后的工作陷入方向性错误,浪费时间、精力,而且毫无意义。 在本案中,曾经出现1份用作参考依据的归类决定,经过我们对相关数据库的认真核实,发现已经被废止,我们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企业,避免了对这份决定做更多无谓的分析和解释工作,在确保正确归类的基础上,推动认定工作向准确和精确的层面深入。 准确(达): 准确归类强调在货物情况与税则规定之间的转换和对接,如同翻

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答案

01案例分析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鹿特丹出口食品某国一公司以CIF1000经进口商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20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复验发现下列情况: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货物外表箱,缺少2箱。有15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分析结论:(第一种解答) 1.向出口方索赔。是货物质量原因。向承运人索赔。提单显示数量符合合同规定,说明出口方交货数量正确,责任在于承运人2.说明装船前货物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3.向出口方索赔。有15就已经短少,责任在于出口方。(第二种解答))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属于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第(1)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应如数交货。第(2)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承保范围以内的损失;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第(3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案例分析02天付款,并通过D/P即期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若我方接受D/P 90我某公司向日商以A银行代收可接受。问:日商为何提出此要求他指定的分析结论:最好不要接受这样的付款方式:90天才会把钱打到贵司!D/P 90天付款就是说,在开船后的拿到货那么他在一周以内就可以把货提走。进行销售!从我国到日本的船期最长就1.3天。款!天的利息都那么9090天的货款,要是金额很大,天的付款时间太长,也意味着贵司要垫付有很多!对贵司的资金周转也是很大的问题!日商这样做的好处:日本公司这样做就是空手套白狼,一分钱不花,还有钱赚何乐而不为呢!1.本是商业信用,如果是日本银行制定的代收行,那就更不行了。如果客户和银行关系好,P这样钱是很难追回来的!银行可以作假说钱已经打到贵司.他们会乘机要求降价!这样贵司可能会血本无归!他们就可以少付货款3. 案例分析03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我国A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代收行后,天,试30行借出单据。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A 分析分析结论: (第一种解答) 可以指示银行退还单据,因为托收指示中要求银行凭买方付款放单,银行作为出口方的被委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如果银行无法退还单据说明银行已越权行事,需承担相应风险。.(第二种解答)公司并未授权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先行借给A1()该笔业务的付款方式为D/P90天,进口方,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与出口人无关。因此,国外代收行应对 A公司负全部责任。公司货款难以收回。但代收行的行为,必A(2)由于进口方破产倒闭,致使汇票到期时,应及时通过托收行与代公司的出口业务的经办人,须为到期付款负全部责任。因此,作为A收行交涉要求支付货款,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04案例分析日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某市第一纺织厂发出要约,将月H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2羊毛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条款做了规定,约定若发生争议将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信件没有说明要约的起算日期,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日纺织厂收到信件。恰巧日公司人员将信件投出,4月17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日期4月4公司。19日送达H纺织厂急需一批羊毛,第二天即拍发电报请其准备尽快发货。邮局于4月日由于未收到纺织厂的回信,已将羊毛卖给另一纺织厂。第一纺织4月18不料H公司却在试对此案例进行分析。厂几次催货未果,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H公司赔偿其损失。分析结论:(第一种解答)H公司没写明有效期(第二种解答)公司对要约的起算日期,送达日期没有成分的考虑和估计,对第一纺织厂发出的要约没有H但是,公司对给第一纺织厂造成的损失有一定责任,因此H送达,就再次向第三家发出要约,公司约定的有效期第一纺织厂没有在H公司。责任不完

报关实务案例分析报告

报关单填制案例分析一(进口报关) 根据以下资料填制报关单: 资料1:ABC广州有限公司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注册编号为440124XXXX,所申报商品位列B52084400153号登记手册备案料件第13项,法定计量单位为公斤,货物于2004年7月16日运抵口岸,当日向黄埔海关新港办(关区代码为5202)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保险费率为0.27%。入境货物通关单编号为442100104064457 资料2: ABC(GUANGZHOU)CO,LTD NO.XX FENGHUA ROAD,GUANGZHOU,CHINA COMMERCIAL INVOICE CONSIGNEE: ABC(GUANGZHOU)CO,LTD NO.XX FENGHUA ROAD,GUANGZHOU,CHINA INVOICE NO.: BL04060643 CONTRACT NO.: ABC-1001 SHIPPER: ABC(HONGKONG)LTD. ROOM X X X ,SHATINGALLERIA MEISTREET,FOTAN,N.T,HONGKONG

DATE:07/0704 REFERENCE NO.:HB184004 SHIPMENT FROM KUNSAN,KOREA TO HUANGPU CHINA VIA HONGKONG 资料3: ABC(GUANGZHOU)CO,LTD NO.XX FENGHUA ROAD,GUANGZHOU,CHINA PACKING LIST DATE: 07/0704 TO: HUANGPU, CHINA SHIPMENT FROM KUNSAN,KOREA TO HUANGPU CHINA VIA HONGKONG VESSEL AND VOAGE NO.:穗德航30/4Y0708 B/L NO.:SG40746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Ps:这是国际贸易ppt上的案例汇总,大家也可以去看课件! 第四章案例一 中国某食品有限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我方应负责赔偿。 ?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例题1 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小五金)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每箱重量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4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 计算方法 (1) 查阅货物分级表。门锁属于小五金类,其计收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 (2) 计算货物的体积和重量。 100箱的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100箱=2.4(立方米)。 100箱的重量为:25*100箱=2.5(公吨)。 由于2.4立方米小于2.5公吨,因此计收标准为重量。 (3) 查阅“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10级费率为443港元,则基本运费为: 443*2.5=1,107.5(港元) (4)附加运费为: 1,107.5*(40%+10%)=553.75(港元) (5)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100箱门锁,其应付运费为: 1,107.50+553.75=1,661.25(港元) 例2:典型的计算班轮运费题 从我国大连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 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 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 基本运费率为每运费吨60美元,特殊燃油 附加费率为5%,港口拥挤费为10%,试计 算200箱应付多少运费? 解题 W=25公斤=0·025运费吨 M=0·49?0·32?0·19=0·029792运费吨 因为M>W ,所以采用M计费 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 =60 ?(1+5%+10%)?(200 ?0·029792) =60 ?115% ?5·9584 =411(美元) 答:200箱应付运费411美元。 案例1 某公司向美国出口茶叶600箱.合同与信用证上均规定:"Each month shipment 200/S Commence from

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

《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课程论文 题目: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小结 学生姓名: 学号: 院部: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级: 任课教师: 二O一五年12月12日

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小结 小结: 在我们大四的上半学年,我们上了叫“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的课程。我们每次上课都有不同的案例或者一次就多个案例老师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这不但能使我们熟悉进出口业务中所涉及的知识和问题,让我们掌握了现实当中的多类企业进出口业务中面对的不同问题。这还锻炼了我们的思维思考、语言表达、组织能力等等。这不仅加强了我的专业知识掌握度还加强了我的个人综合能力,从而为实际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让我们懂得了在案例中涉及教材上的知识点。 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涉及学科很广,知识面覆盖很多(包括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细节很多的交叉学科。希望通过结合一些典型的贸易案例分析后,可以更加增强我们对这门学科的深入了解,让我们深深领略到国际市场不只是一个聚宝盒,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实验的目的主要也在告诉我们在外贸工作中除了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细心谨慎,有责任感。 做国际贸易除细心谨慎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有丰富的知识面和实践经验。如买卖过程中,如何选择贸易术语如:FOB、CFR、FCR,如何购买保险,战争险、破碎险、玷污险,如何选择收付款方式如:信用证、汇票、电汇,如何选择运输路线,面对贸易争端时,该如何选择处理如:双方协商、法院上诉等等。还需要熟悉每个国家的政治局面是否稳定,汇率是否经常波动以及那里人民的生活习惯和港口的环境分布情况等。这些都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同时也是我们学习这门课的目的所在。 我们在实际案例中常遇到问题有很多,如: 1、不善于对知识点的总结与应用,总结资料能力多少都有些欠缺,经常锻炼这些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2、对信息的处理不到位,考虑分析问题的时候不能做到全面细致,由于思考和理解存在局限性,应该听老师和同学的讲解来解决。 3、对案例分析题中所涉及的知识,不能熟练的找出来。而想到某一些知识点也不能很好的概括并加以分析说明。对有些具体事例涉及政策比较陌生,以后应该多研读政策原文,理解政策精神。

报关实务项目六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习题解答

项目六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资料:印度一旅游爱好者自驾车由印度孟买出发,途径泰国、缅甸进入我国云南,他在边境海关入关。 请问:海关会用何种监管方式对该旅游者的自驾车办理入境手续? 【解答】海关会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管。暂准进出境货物第10项。 讨论:中国政府已部分加入《ATA公约》和《货物暂准进口公约》,按照现行规定,请判断以下货物是否都属于我国ATA单证册适用范围的货物,并谈谈为什么? 1.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的进口展览品; 2.广州商品交易会上的暂准进口货物; 3.财富论坛年会暂准进口的陈列品; 4.美国政府代表团访华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解答】123属于。因为ATA单证册的适用对象:暂准进出境货物第1项。 讨论:从莫斯科至河内的载货国际列车过境时应办理如下手续,正确的顺序是怎样的? 1.入境地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 2.出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关封和核对货物无讹后,加盖海关放行章,监管出境; 3.入境地海关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运单一并交给列车负责人带交出境地海关; 4.进境时列车负责人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相关单证。 【解答】正确的顺序:4132。 讨论:对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会选择哪种来缴纳税款?为什么? 1.一次性按货价即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2.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分期缴纳税款 3.按租金总额缴纳税款 4.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解答】纳税义务人会选择按14来缴纳税款。因为金融租赁下,租金总额大于货价。 讨论:仔细对比,下述符合出境修理货物和出料加工货物海关规定的表述有哪些? 1.两者在境外的期限均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但不超过3个月 2.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否则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3.两者出境申报均可免征出口税,免交验许可证件,但应提供担保 4.两者复运进境时均应以境外的实际费用为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费 【解答】23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北京某外资企业从美国购进大型机器成套设备,分三批运输进口,其中两批从天津进口,另一批从青岛进口。该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该套设备的减免税手续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B A 向北京海关分别申领两份征免税证明 B 向北京海关分别申领三份征免税证明 C 向天津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向青岛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 D 向天津海关申领两份征免税证明,向青岛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

进出口业务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分析01 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 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分析结论: (第一种解答) 1.向出口方索赔。是货物质量原因。 2.向承运人索赔。提单显示数量符合合同规定,说明出口方交货数量正确,责任在于承运人 3.向出口方索赔。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说明装船前货物就已经短少,责任在于出口方。 (第二种解答) 第(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属于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第(2)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应如数交货。 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承保范围以内的损失;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案例分析02 我某公司向日商以D/P即期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若我方接受D/P 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银行代收可接受。问:日商为何提出此要求 分析结论: D/P 90天付款就是说,在开船后的90天才会把钱打到贵司!最好不要接受这样的付款方式:1.从我国到日本的船期最长就3天。那么他在一周以内就可以把货提走。进行销售!拿到货款! 天的付款时间太长,也意味着贵司要垫付90天的货款,要是金额很大,那么90天的利息都有很多!对贵司的资金周转也是很大的问题! 日商这样做的好处: 1.日本公司这样做就是空手套白狼,一分钱不花,还有钱赚何乐而不为呢! P本是商业信用,如果是日本银行制定的代收行,那就更不行了。如果客户和银行关系好,银行可以作假说钱已经打到贵司.这样钱是很难追回来的! 3.他们会乘机要求降价!这样贵司可能会血本无归!他们就可以少付货款 案例分析03 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出单据。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 分析结论: (第一种解答) 可以指示银行退还单据,因为托收指示中要求银行凭买方付款放单,银行作为出口方的被委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如果银行无法退还单据说明银行已越权行事,需承担相应风险。

报关实务习题答案

第一章海关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6.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2. BCD 3. ABCD 4. ACD 7. CD 三、简答题(略) [案例1] 请问海关对该批进境货物有权拍卖吗 有,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案例2] 请问:1.此批青蟹经营者的走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2.走私行为和走私犯罪有何区别 1.不构成犯罪 2.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主观内容和行为特征完全一致,从理论上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并不困难,前者属于刑事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后者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海关行政处罚。从实践来看,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在于走私的“情节轻重”。走私犯罪较之于走私行为,其情节更重,危害更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②以违禁品的种类作为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③以是逃证还是逃税作为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④以走私的方式作为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案例3] 请问:1.本案中10%的处罚幅度是否超出海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 2.海关权力的自由裁量权还表现在哪些方面 1.《海关法》第八十六条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法定的幅度内,法律授予海关根据当事人,综合考量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5%-30%)。在本案中,处罚幅度为10%,这属于海关的自由裁量权。

2.从海关管理的实践来看,自由裁量权几乎在所有海关管理领域被广泛运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①对行政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②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③对行政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④对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⑤对事实情节认定的自由裁量权。

进出口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由推委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 (1)法院应判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丙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甲与乙的纠纷则另案处理。 (2)理由:①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因此只要丙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乙的权利缺陷(向甲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②丙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甲、乙进行追索。同样由于票据特性,甲不能以抗辩乙的理由抗辩丙。 2.某外贸公司与某美籍华人客商做了几笔顺利的小额交易后,付款方式为预付。后来客人称销路已经打开,要求增加数量,可是,由于数量太多,资金要是周转不开,最好将付款方式该为D/P AT SIGHT。当时我方考虑到D/PAT SIGHT 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去付款赎单,就拿不到单据,货物的所有权归我方所有。结果,未对客户的资信进行全面调查,就以此种方式发出了一个40’货柜的货物,金额为3万美圆。后来,事情发展极为不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客户借口资金紧张,迟迟不去赎单。10天后,各种费用相继发生。考虑到这批货物的花色品种为客户特别指定,拉回来也是库存,便被迫改为D/A 30天。可是,客户将货提出之后,就再也没有音信。到涉外法律服务处与讨债公司一问才知道,到美国打官司费用极高。于是只好作罢。 解析:出口公司要从中吸取教训,以下几点引起重视: 1.如下现象应引起注意,客户在开始时往往付款及时,后来突然增加数量,要求出口方给予优惠的付款条件如D/P、D/A或O/A(OPEN ACCOUNT)。如果出口公司答应客户条件,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出口公司在接受客户D/P条件后,客户没有付款赎单,反而提出D/A30天。出口应考虑到D/A的风险和后果。 3.我某公司向日商以D/P即期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若我方接受D/P 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银行代收可接受。问:日商为何提出此要求? 分析结论: D/P 90天付款就是说,在开船后的90天才会把钱打到贵司!最好不要接受这样的付款方式: 1.从我国到日本的船期最长就3天。那么他在一周以内就可以把货提走。进行销售!拿到货款! 2.90天的付款时间太长,也意味着贵司要垫付90天的货款,要是金额很大,那么90天的利息都有很多!对贵司的资金周转也是很大的问题! 日商这样做的好处: 1.日本公司这样做就是空手套白狼,一分钱不花,还有钱赚何乐而不为呢! 2.D/P本是商业信用,如果是日本银行制定的代收行,那就更不行了。如果客户和银行关系好,银行可以作假说钱已经打到贵司.这样钱是很难追回来的! 3.他们会乘机要求降价!这样贵司可能会血本无归!他们就可以少付货款 4.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 9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出单据。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 (第一种解答)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第一章到第三章、

第一章商品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 1、某年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对外成交一批食用柠檬酸。在交货时,误将工业用柠檬酸装运出口。轮船开航后数天才发现所装货物不符。此时,结汇单据已经由议付行寄出。 为了避免造成严重事故,只得一方面到邮局将单据截回,另一方面急速通知外轮代理公司,请该公司转告香港代理,在该船抵达香港时,将货结汇截留,虽避免了一次严重事故,但出口公司损失惨重。 2、中国某公司向加拿大某商人出售一批价值128万元人民币的货物,双方在合同包装条款中约定用塑料袋包装,且每件要同时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卖方交货时却改用其他包装代替,且用只使英文的贴头。 买方收货后,为了便于在当地销售该批商品,只好改换包装和贴头,随后即向卖方要求赔偿其损失。由于确系卖方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包装条件,故卖方只好认赔,了结此案。 3、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分析: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 卖方成交前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 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 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重要的要的物证。

例题-案例分析海关权力

[案例分析] 某进出口公司于2012年3月1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羊皮衣8包388件。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9包420件,其中羊皮衣6包共329件,牛皮衣1包30件,棉服1包35件,混装1包(羊皮衣16件,棉服10件),申报数量和部分品名与实际不符。经查,造成申报不实的原因系当事人工作失误,海关不能证实企业有走私违法嫌疑。 海关认为: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此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2005年1月24日,新华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海关申报进口医用激光相机30台,每台申报价格1.2万美元。某海关经审核发现上述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其他企业同期进口价格及国际市场行情价格,认为新华公司存在低报价格、偷逃税款的走私嫌疑,于1月26日扣留上述进口货物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此后,某海关经进一步调查未取得证明新华公司走私的相应证据,遂排除该公司的走私违法嫌疑。2005年2月24日,某海关解除了对涉案货物的扣留措施,在依照法定程序按每台1.8万美元对上述激光相机估价征税后放行货物。 新华公司对海关的估价征税决定并无异议,但不服某海关先前作出的行政扣留决定。认为,某海关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公司实施低报价格走私行为的情况下,径行扣留其进口货物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超越执法权限;致使涉案货物未能及时办结通关手续,造成该公司向国内用户交付货物迟延,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使其在经济上遭受了严重损失。新华公司据此向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1、新华公司行政复议的理由成立吗? 2、海关还可实施哪些扣留财物的措施?应具备条件? 3、海关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有哪些规定?地点/时间/权限 [要点提示] 1、不成立。因为只要海关认为涉案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存在走私嫌疑且不属于无法或不便扣留的财物,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予以扣留。实施扣留不是以制裁违法为直接目的,而是为了收取保全证据、查明相关事实、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这也是行政扣留与行政处罚的一个本质区别所在。故海关关扣留新华公司进口医用激光相机属于对有走私嫌疑货物所采取的扣留措施。 2、3、参见教材

进出口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3.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5.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6.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7.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商要求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 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8.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 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9.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 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

中国海关案例分析

《中国海关报关实务》期末复习题 1、台商王先生在浙江宁波开设了A、B两家服装公司,为降低企业成本,王先生有以下两点设想: (1)只对A公司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报关权,如B公司需要报关时直接委托A公司办理; (2)对A、B两公司都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报关权,聘用一名报关员办理两个公司的报关业务。 请问:王先生降低企业成本的以上两种设想是否可行,为什么? 2、大连某服装厂与韩国某纺织公司进行了服装与布匹的交换贸易,因为服装与布匹的交换同时进行而且价值等值,进(布)与出(服)相抵,所以可适用暂时进口报关制度。请问:该笔贸易业务适用暂时进口报关制度是否正确?为什么? 3、2006年3月,中日合资大连电子有限公司在连投资时进口一套电子零件加工设备,共计价值200万美元,并且以外商投资物资减免税通关。2007年9月,未经海关的许可,该企业将这套电子设备以150万美元转售给国内某国有企业。2007年10月,大连海关知情后对其进行了处罚。请问:大连海关是否应该对该企业处罚?为什么? 4、大连会展中心从日本进口展览品一批,展期为一个月,并以ATA单证为担保免税通关,一个月以后大部分展品运回日本,,只有两件展品遗忘在会展中心,之后会展中心以遗忘为由到海关作了退运手续,这两件展品仍可享受免税通关。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1.你所谓的报关权是报关权还是进出口的经营权呢?如果是报关权,我认为不可能,因为作为企业所取得的报关权是自理报关权,没有权利为其他工厂报关。因此,(1)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想将两个企业都申请报关权,而由一个报关员办理业务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报关员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报关单位工作。 2.不可以的。暂时进出口是指货物进境后最终出境,或者出境后最终进境,且未有改变。你描述的情况均不符合,所以使用此笔业务不适用该制度。这属于易货贸易的一种。 此交易实际上易货贸易,易货贸易进出口货物需按一般进出口货物进行报关 3.应该处罚.该电子公司一外商投资设备申请减免关税进口后,该批设备属于保税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该公司在未经海关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保税货物销售给国内其他企业。如果该公司以牟利为目的,那么应该属于走私行为,且涉税额高于25万元人民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该公司未以牟利为目的,应属于违反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处货值5%—30%的罚款。对于漏缴税款部分,可以另处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4.这个问题个人感觉应该可以免税通关,前提是查清楚上退运至日本的货物中确实没有这两项展品,但是针对上次出口的货物,应该予以处罚。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一答案 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 如果甲国某A 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 B ;乙国C 公司与A 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 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 C 公司从A 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 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 成品,由B 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 A 公司,由A 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 评析:C 公司从B 公司购买原材料,B 公司从C 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 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 C 公司从A 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 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 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 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 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 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 评析, 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 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 受。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 负责”。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 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 成市场混乱。 3、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 AA 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 交货时,仓库没有AA 级茶叶了,只有BB 级的茶叶,但是BB 级的茶叶质量比AA 级的质 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 级的茶叶贵很多。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 好的BB 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 AA 级的茶叶一样。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 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 评析, 合理。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 出拒收和索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与合同不符合,买方仍有可能拒绝接受。出现 本题这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对方,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均可以接 受的解决办法。但是需要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 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4、 我方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手套,合同上规定每箱 圳海关以后,经检验发现外商把它改为每箱 50双, 绝接收或索赔是否合理 评析, 合理。在国际贸易中,卖 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 出拒收和索赔。 5、 我公司出口罐头给美国商人, 言明为降价品, 美国商人看货后订货。 但货到三个月后, 发现罐头变质,要求退货,我方是赔还是不赔 评析, 不赔偿。因为我方言明质量不好,但是合同中没有提,并且也没有其他指标,美 国商人看货,所以是凭样品买卖,美国商人订货,表示他已经认可质量,所以我方可以 不赔偿。由此可见,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要凭样品买卖。 6、 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 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 发现有 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认为根据《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 5%的增减,所以决 定少交 40 台风扇,即少交 4%。结果,遭到银行的拒绝付款。为什么 评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关于允许 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 如大 米 100 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 发货前要征得买方同意和确认, 60 双,共 100 箱。但货物运抵深 共计 120 箱。请问我方若拒此提出拒

进出口案例分析

案例二十四 一,案情介绍 84年12月,我某外贸公司向欧洲某国某公司订购钢材9000公吨,总值205万美元,贸易术语为C&F温州(即CFR温州),装运港为西班牙港口,装运期为1985年5月31日前,合同中还规定了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原告所在国,订约地点上海,支付方式为即期信用证。 卖方3月底来电称:“货物已在装运港备妥待装”。接着又来电称:“有关钢材可由我们意大利生产厂家或西班牙生产厂家交货”。我外贸公司于是在4月19日由上海中国银行开出即期信用证,证中明确规定装运港为意大利的拉斯佩扎港,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无异议。5月29日,开证行收到卖方通过议付行寄来的装运单据。其中提单上注明船名为阿基罗拉号,签发日期为1985年5月10日,发货人为卖方,提单背面有卖方背书。我方银行和公司审单无误,遂将款付出。 过了一个多月,我方因仍不见船货消息,于7月16日电询卖方。卖方复电船只预期于8月到达温州。8月中旬,我方再次电询卖方,卖方复电称:“因中国港口拥挤,船只改变航线,预计10月才能到达温州”。我方即电告卖方,温州港并不拥挤,船只可随时进港卸货,对方不复。 至10月中旬,船货仍无消息,我方几次致电卖方,对方始终未复。 我方发现情况很不正常,于是决定派人出国查找船货。据了解,卖方并未发运钢材,单据均系伪造,有关船公司老板是国际诈骗犯,已被意大利警方逮捕,同时还了解到卖方在我国还有一笔代收款项400多万美元。 1986年3月,我外贸公司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讼诉,并请求法院对上述400多万美元实行诉讼保全,法院同意办理。 卖方派人出庭,称:1.他已发货,双方都是船公司的受害者,应向船公司索赔。2.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有关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中国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1988年5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采用欺诈手段,侵吞了原告的货款,构成了侵权,不能适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被告应对侵权行为负侵权的民事责任,赔偿原告的钢材货款、银行利息等共计500多万美元。此案以我方胜诉而结案。 二、从该案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一)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的交易对象五花八门,交易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特别重要。我国一向坚持“重合同、守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这里的信用就是我们所讲的资信。它一般包括对方的经营能力、经营作风和资信状况。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对客户资信调查的

(精选)进出口报关实务期末考试题A卷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 进出口报关实务 出卷人 崔道忠 A ●卷 B ○卷 院(系)部___________专业班级 姓名 _ 学号 一、名词解释 (本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报关 2、对外贸易经营者 3、特定减免税货物 4、协调制度 5、进出口许可证 二、单项选择题 (本题共 5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的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使用( )。 A 、6次 B 、12次 C 、8次 D 、无次数限制 2、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下列( )管理。 A 、进口许可证 B 、自动进口许可 C 、配额 D 、配额招标 3、下列哪一项货物不使用暂准进出口通关制度:( )。 A 、进口待转口输出的转口贸易货物 B 、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进口货物、物品 C 、承装一般进口货物进境的外国集装箱 D 、来华文艺演出而暂时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等

4、出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是( )。 A 、FO B B 、CIF C 、FOB ——出口税 D 、CIF ——出口税 5、按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一次记10分的情形是( )。 A 、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报关单填制不规范,被海关退单的 B 、未按规定在随附单上加盖报关专用章的 C 、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D 、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的 三、多项选择题 (本题共 5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1、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 )。 A 、货物监管 B 、物品监管 C 、运输工具监管 D 、进出境人员监管 2、根据《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 单证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ATA 单证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是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B 、是国际通用的海关申报单证 C 、一般由公约的各缔约方海关签发 D 、必须使用英语或法语,如果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印刷 3、下列税费中,不足人民币50元免予征收的是( )。 A 、滞纳金 B 、关税 C 、增值税 D 、消费税 4、下列关于报关单填制要求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同一批货物中贸易方式不同的商品,应分单填报 B 、同一批货物中商品编码不同的商品,应分项填报 C 、同一种商品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的,应分行填报 D 、同一批货物中正面性质不同的商品,应分单填报 5、下列货品进出口时,包装物与所装物品应分别归类的是( )。 A 、40升专用钢瓶装液化氮气 B 、25公斤桶(塑料桶)装涂料 C 、纸箱包装的彩色电视机 D 、分别进口的照相机和照相机套 四、判断题 (请在你认为正确的题目后面括号内填写A ,认为错误的后面括号内 填写B ,判断错误不得分,本题共 5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省级人大可以制定与海关管理有关的法规( )。 2、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对原来填报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改,若更改的内容涉及到货物件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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