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 】【时间:2012年08月31日】字体大小:打印页面关闭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和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指设于人防工程(包括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出入口、连通口、进(排)风口及排烟口等各种孔口,用以堵截冲击波、生化毒剂、电磁脉冲等武器破坏效应的专用设备。常用防护设备按功能分为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电磁脉冲门、密闭阀门、密闭观察窗、给排水防爆波设备、滤毒设备、封堵板等。

第四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按规定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以下简称定点厂)进行初审,并对定点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第五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实行定点企业资格许可认定制度,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法统一审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六条本市企业申请定点厂资格,应当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由市人防办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报省人防办公室审查和国家人防办公室审批。

第七条定点厂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标明的许可范围生产产品,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范围,严禁生产未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的非标准型号产品。

第八条定点厂在《许可证》上增加品种,必须先试制,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授权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在换证的同时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

第九条《许可证》只限持证定点厂使用,不得转让、出借《许可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定点厂必须在《许可证》上登记的企业地址进行生产,严禁异地私设加工点。

第十条定点厂应当设有专门的生产(工艺)部门和质检部门,配备专职质量检验员,针对拟生产的各类人防设备产品,制定全面、严格的生产工艺和质检操作规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

定点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的标准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安装和检测,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十一条定点厂应有熟悉防护设备性能、相对稳定的安装队伍及人员。人防工程主要

防护设备应当由生产该产品的同一定点厂进行安装,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上岗证,严禁非定点厂安装主要防护设备。

第十二条定点厂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并在产品显著位置标出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时间等内容的铭牌。

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所在地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的统一质量标准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安装验收后,定点厂应当建立有关工程档案。工程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具体的设备型号和数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的孔口防护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材料质保单,平战转换措施及战时安装的构件,每一樘防护设备完整的生产和安装的质检记录等。

第十四条定点厂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各类标准、图纸以及和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的管理,严禁私自复制和扩散涉密载体。

第十五条定点厂应当建立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维护保修制度,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由于生产或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定点厂负全责。

第十六条鼓励定点厂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开发研制新产品,但必须经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检测合格、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销售。

第十七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人防办,接受其检查监督。

第十八条定点厂应当按规定向市人防办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市人防办或受市人防办委托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定期对本市定点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当配合市人防办加强对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定点厂在更换法人、厂名、厂址、所有制形式时,应当申请更换新的《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1.1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分。 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1.3 本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 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

2.1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受检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实施检验。 (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3)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 2.2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3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3.1 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3.2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3.3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3.3.1 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 1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实物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2 预制的防护设备的门扇(或封堵板、活门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

QB 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10-2002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

2002-06-3O发布 2002-07-01实施 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围 (3) 2 规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职责 (3) 5 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7) 附录A(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 (9) 附录B(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回收登记台帐 (10) 附录C(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投用前验收记录表 (12) 附录D(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登记表 (13)

前言 为了明确和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保障劳动者施工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是规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德贵 本标准审核人:晓波 本标准批准人:金弘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使用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各工程项目部。 2规性引用文件 2002年01月21日国家电力公司发布实施《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原电力部电综[1997]669号文《火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规定》 1999年2月省电力公司发布《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DL 5009·1— 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术语和定义 安全防护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工伤事故所使用的设施。 4职责 4.1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领导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该项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2公司总工程师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施工安全防护设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结合京西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安全防护的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防护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区域,因需要而设置的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工程,以及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而设置的防护栏杆、防护盖板、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在搭设、使用、维护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所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参加安全防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2.1.3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2.1.4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2.1.5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2.1.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2.1.6负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页脚内容1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年月日 页脚内容2

说明 本手册由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据实进行填写,作为人防工程备案内容提交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本手册一式四份,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使用管理)单位各执两份。 为使您充分了解您所管理的人防工程,掌握人防工程平时维护管理要求,妥善维护本人防工程的设备设施,确保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密闭性能的完好,保证本人防工程战时效能的有效发挥,请您逐章仔细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维护和使用。 对于消防、安保、车管和非人防设备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请按照相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要求执行。 页脚内容3

编制人员 主编: XXX(XXXX 单位) 参编人员: XXX(XXXX 单位)XXX(XXXX 单位) XXX(XXXX 单位)XXX(XXXX 单位) XXX(XXXX 单位)XXX(XXXX 单位) XXX(XXXX 单位) 页脚内容4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基本信息……………………………………………………………X 二、防护单元明细表…………………………………………………………X 三、防护设备生产企业信息表………………………………………………X 第二章平时维护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X 二、土建结构…………………………………………………………………X 三、通风与空调………………………………………………………………X 四、给排水……………………………………………………………………X 页脚内容5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持续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艺、锅炉、压力容器、仪表仪器等部位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设备、机加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限位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安全用具、过载保护、防雷接地等,由生产部负责。 2.2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重量等检测仪表仪器由质管部负责。 2.3 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保卫部负责。 2.4 劳动防护各类安全器具由技安部负责。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仪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起重设备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避雷保护装置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对上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加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避免因装置故障而发生事故。 3.2 在作业过程中,需佩戴和使用的以保护人体健康、安全为目的的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绝缘棒、手套、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安全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穿戴。 3.1 安全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检验,损坏应及时更换。3.2 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卸、挪用或放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过技安部或主管安全领导同意。

4 防护装置选用与保管 4.1 选用防护装置与器具应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知岗位上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 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查,严格按要求合作。 4.5 电气安全用具要安期进行耐压试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7 登高作业安全带用前须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不利于登高作业安全。 5 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通过对安全设施的策划、采购、制作、设置及监督管 理,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 康。 2 范围 适用于。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批准项目部内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内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 项目总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确定安 全设施设置的模式和标准。负责审核项目部列入安全技术 措施计划内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3 项目部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策划总体安全设施的设置,负责消防器材的布置与管理,项目部(安全)负责监督实施。 3.4 现场项目管理部负责做好安全设施维护。 3.5 物资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4 资源需求 4.1 设置、采购、制作、管理、维护、检查安全设施的人员。 4.2 设置安全设施的财力和技术能力。 5 工作流程 5.1 安全设施的分类 5.1.1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主要安全设施(不限于): 5.1.1.1攀登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三条 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支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发挥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减灾、服务生产生活、开发地下空间、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用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其他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财政、价格、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应有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城市新建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应当重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地下防护体系。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集结掩蔽、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结合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项目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

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5

、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备-- 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 三、设备选购 1.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工厂生产特点、工艺要求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厂主管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新设备需经过行政部、电工、机修、生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 投入生产。 四、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五、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机修(电)工给予排除维修。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电工及维修工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 机修(电)工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六、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七、设备检查制度 1.机修(电)工维修人员,每月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记录 2.每一年由使用总工务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 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记录。 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人防工程常识及技术要求

人防工程常识及技术要求 ?一,人防工程的防护对象。 ?战争是人类最大的敌人,其破坏力远远超过瘟疫、地震、海啸等,在极其恶劣的战争环境中,人防工程需要面对哪些危险?核武器(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等) ?常规武器(炮弹、导弹、炸弹等) ?化学武器(各类化学毒剂) ?生物武器(细菌、生物战剂等) 1,核武器,又叫原子武器,是人类世界目前最为恐怖的武器,其杀伤破坏作用,是由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光辐射、核电 磁脉冲、早期核辐射和放射性沾染,四种杀伤因素造成的。 2,化学武器是以毒剂的毒害作用杀伤有生力量的各种武器、器材的总称,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按化学毒剂的毒害 作用把化学武器分为六类:神经性毒剂、糜烂性毒剂、全身 中毒性毒剂、失能性毒剂、刺激性毒剂、窒息性毒剂。 3,生物武器,旧称细菌武器。生物武器是生物战剂及其施放装置的总称,它的杀伤破坏作用靠的是生物战剂。其基本特 点: 致病性强、污染面积大、传染途径多、成本低。有人将 生物武器形容为“廉价原子弹”。 二,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建筑、结构 1.采用热轧钢筋 人防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结构,必须采用热轧钢筋,不得采用

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等经冷加工处理的钢筋。钢筋除锈也不能用冷拉方法。冷拉除锈既不能控制拉伸率,也不能控制强度,易造成钢筋脆变,在承受核爆动荷载作用时,达不到设计承受能力,将会使结构遭到脆性破坏。 2.人防工程的底板、墙板、顶板和防倒塌楼梯板在两层钢筋网之间,应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其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500mm,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小于拉结筋直径的6倍且不小于50mm。 3.钢筋的焊接接头,焊接长度通常为土建的倍,两焊接接头间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同一截面的钢筋接头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 4.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应小于50mm。由于人防工程结构处于地下潮湿环境,为防止钢筋锈蚀,提高结构的耐久性,钢筋保护层厚度应适当提高。 5.人防工程中施工缝和后浇带应留置合理,尽量避开人防口部。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 后浇带不得穿越人防金属门框,且应做好结构加强及防水措施。在施工期间后浇带跨内的模板和支撑不能拆除,否则可能引起各部分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问题。 6.人防围护结构上不得随意留设孔洞,预留的孔洞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找到依据,并做好防护措施。容易忽略的地方有: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路基工程A2合同段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的“三同时” 第二条本工程施工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全设施设置与工程建设同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安全设施与作业面同行。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后按照公司编制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提交监理审核后实施。 安全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4、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5、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消防、交通、保卫、防触电、防汛、防雷等措施。 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包括临时建筑、设施、道路、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等。 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等。

8、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粉尘、噪音控制措施;现场排水和污水处理措施;植被保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第五条现场安全设施设置由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安全设施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对各自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负责,落实区域责任人,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完善状态。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配置要求 第六条本工程所有安全设施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和《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手册》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第七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范要求: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标准等,达到现场统一、整洁、醒目、美观;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或施工区域,对作业场地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明确安全责任人;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定置图,机料堆放实现定置化,施工机具、材料分类放置整齐,并做到标识规范、铺垫隔离;办公区、生活区宜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 第八条施工场地应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应及时清运(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运输车辆应做到车轮不带泥上公路,运输途中不遗洒。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附件5 精品文档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为保障人防工程在平时和战时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人防工程 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 制定本制度。 领导人员: 维护管理人员: 维护人员: 领导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拟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检查监督工程维护计划的落实情况。 维护管理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计划,建立和管理工程档案、工程维修检查记 录,协助领导人员检查监督工程维护保养情况。 维护人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工程维修保养的具体操作。 维护管理内容主要是工程主体,防护设施、工程设备的维护,包括工程结构、防护密闭的设备设施、风、水、电、 暖、通信、消防系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维修。

附件6 人防工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人防工程结构的维护 (一)加强人防工程的地面管理,重型车辆、机械、设备和材料一般不宜通过和停放(堆放),如需通过和停放(堆 放)时,必须征得人防部门的同意。 (二)发现结构表面侵蚀、风化、脱落、掉角等损坏情况,应及时用同标号砼或高标号砂浆进行修补,防止局部损 坏扩大,避免因钢筋保护层破坏引起结构内部钢筋锈蚀。 (三)人防工程产生渗漏水现象应及时防水堵漏。防水堵漏方案的确定,应因时、因地、因工程制宜。在保证工程 质量前提下,做到取材容易,操作简便,造价经济,安全可 靠。 (四)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任意开孔,如必须开孔时,须报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并认真做好新开孔的防水和防 护密闭处理。 二、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施的维护 (一)钢筋砼和钢筋网水泥门应轻开轻关,以免碰坏,如局部损坏,应及时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等材料修补,当损坏 影响防护能力或密闭性能不易修复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更 换。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现对生产中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护 设施及架设机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 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 明及下列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五、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正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六、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1、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人员;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作业的人员。 九、防寒服应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十、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一、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十二、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三、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十四、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五、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六、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七、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炼钢厂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标志与安全防护设施起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使用及维护的管理。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标志包括:安全色(对比色)和安全标志。 3.1.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3.1.2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1.3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1.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3.2环境信息标志: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3局部信息标志: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的图形 标志。 3.4安全防护设施: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 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4、职责 4.1安全科 4.1.1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和保养; 4.1.2负责督促各部门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设备的同时投运; 4.1.3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牌的申报、领取、发放工作。 4.2设备科

4.2.1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4.2.2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订制、安装和投运的管理。 4.3各车间 4.3.1负责本区域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设置、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工作; 4.3.2负责本区域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设施的同时投运。 5、安全标志管理 5.1安全色、图形符号、安全标志的形式,除公司特别规定外,必须符合 GB2893、GB2894的规定。 5.2各部门应在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内容应能全面涵盖区域内全部危险有害因素。 5.3安全标志的设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3.1安全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3.2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5.3.3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3.4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5.3.5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3.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

安全防范管理办法(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管理办法(2021版)

安全防范管理办法(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员工之财产生命安全,将本公司安全防范体制化、明确化。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之员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防范 2.1主管之安全须知责任 (1)主管人员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安全须知。 (3)教导及监督部属遵行安全须知。

(4)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联络安全管理人员拨打求救电话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共同谋求改善。 (5)主管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合作,共同防止意外事故。 (6)各主管 (A)应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工作方法,并督导下属遵行。 (B)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维护装置,对经办工作中所使用的人体安全保护器材,应负妥为保养确实应用之责。 (7)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一人为负责人,统一指挥。 (8)各主管对下属应施以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 (A)使下属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指定任务。 (B)对于新进人员或由其他部门调用之人员,应注意其是否适合该工作。 (C)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该部门之特别危险事项及其防范办法,以确保安全。 (D)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与其有关之安全工作方法。 2.2员工个人行为安全须知 (1)切实遵守安全防范须知。 (2)依照标准工作方法,或上级指示的工作方法,不得擅自改变工

防护工程人防门图片参数

1页 1. 钢结构密闭门 技术说明: 一、 技术参数:本钢结构密闭门按照《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制造,门洞尺寸 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密闭性能:超压50Pa 时,漏气量≤0.267m 3/h 。 二、 安装要求:本钢结构密闭门采用先立框后安 装门扇的施工方式,门框同墙体混凝土同时 浇筑,浇筑时门框不得倾斜,门框前后左右 垂直度误差2mm ;门扇待混凝土凝固后安 装,安装时零部件不得漏装、反装。安装调 试完成后,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自开自闭现 象。密封条应压缩均匀,转动部位加润滑脂, 外露部位喷涂面漆。 三、 维护保养:为延长密封条使用年限,应在外 露表面经常涂抹滑石粉;门扇转动部位每年 加注一次润滑脂;外露金属表面漆膜脱落时 应及时修补。 2 钢结构防护密闭门 技术说明: 一、 技术参数:本钢结构防护密闭门按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 制造,门洞尺寸可根据工程要求选用,抗力等级分为:0级 5.4MPa,1级 3.6MPa ,密闭性能:超压100Pa 时,漏气量≤0.566m 3/h 。 二、 安装要求:本钢结构密闭门采用先立框后安装门扇的施工方式,门框同墙体 混凝土同时浇筑,浇筑时门框不得倾斜,门框前后左右垂直度误差2mm ; 门扇待混凝土凝固后安装,安装时零部件不得漏装、反装。安装调试完成后,门扇应开启灵活,无自开自闭现象。密封条应压缩均匀,

转动部位加润滑脂,外露部位喷涂面漆。 三、维护保养:为延长密封条使用年限,应在外露表面经常涂抹滑石粉;门扇转动部位每年加注一次润滑脂;外露金属表面漆膜脱落时应及 时修补。 2页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8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 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 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市 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结合京西集团具体情况,制定 本办法。 1.2安全防护的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之一。安全防护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区域,因需要而 设置的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工 程,以及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而设置的防护栏 杆、防护盖板、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在搭设、使

用、维护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所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参加安全防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2.1.3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2.1.4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324号 核心提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09〕324号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 国人防〔2009〕324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提升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至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主题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质量检测] 管理 抄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公室。(共印380份)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公室联系人:丁果玄电话:66766315 余下全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 (二)负责制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防护设备试生产和增项产品的质量检测,承担各级人防部门委托的仲裁检测业务;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 2 职责 2.1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 2.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的配置、使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各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 3.1.1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3.1.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1.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确定、配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方案,考虑本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的作用,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 3.1.4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采购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供货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应有供货厂家的合格证书。3.1.5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避免或减少安装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3.1.6 安装单位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3.1.7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对配备并投入运行的重要安全防护设备设 2 施建立设备档案,并按Q/SZ G55.30标准规定实施固定资产管理。 3.1.8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需要,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 3.1.8.1 防护屏(网):设置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上,根据需要可以移动,主要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电焊机、电气维修等处,可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1.8.2 围栏、栏杆:固定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扶梯、走台、工作台上,必要时临时设置在设备维修、高处作业等处,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1.8.3 安全网:架设在高处作业的脚手架上,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安全网的强度、尺寸、架设距离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2 安全装置的配备 3.2.1 各类设备应根据其危险源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验收、投入使用。 3.2.2 隔离防护装置 3.2.2.1 机械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2.2.2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结构、布置合理,并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除了检修等情况外,一般不得随意拆下。 3.2.2.3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与机械运动部分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防止相互接触、干扰机械运动、碰坏机械零件。 3.2.2.4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的形状、位置应适当,不能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防护罩应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或尖锐棱角。 3.2.2.5 防护罩、隔离档板等的设置不应影响操作者的视线和正常工作,并便于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3.2.2.6 对于冲、剪、压机械和木工机械配置的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隔离防护装置,应按Q/SZ G59.27和Q/SZ G59.30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检修。 3.2.3 联锁防护安全装置 3.2.3.1 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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