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及承接范围

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及承接范围
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及承接范围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不少于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二、业务范围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

附表 1

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单位:人)

注:表中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是指企业取得本专业工程类别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

附表 2

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说明

1、表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未列入本表中的其他专业工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应的工程类别中划分等级。

3、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附建人防工程。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二月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设工程费: 本工程监理阶段(期限)包括: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施工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至工程保修期满)。 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计量的监理,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与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等。 监理工作内容: 前期及施工准备阶段工作 协助委托人办理规划、供电、电讯、供水、排污、供气、环保、环卫、人防、消防、交通、绿化等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组织扩初设计审批工作; 前期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协助委托人对机电、设备的选择,协助签订供货合同(协议); 开工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建设保险、施工执照,申报质监和申请开工等各类政府部门手续; 实施阶段监理工作 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出具工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按照监理规范和相关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 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 调解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 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代办竣工手续,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委托人及相关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材料,竣工资料送城市档案馆; 监理范围: 建筑工程:包括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水、室内排水、室内煤气、室内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安装、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及园建工程、围墙工程。 词语限定 通用条款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专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技术条款;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投标文件(如有)、监理费用报价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变更说明等相关文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 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

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 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 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 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 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 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济宁市奥体中心场馆建设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

目录 一.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监理工地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工地会议制度 四.工程监理部内部考核.奖罚制度 五.工程监理部内部请假制度 六.关于工程监理部内部管理地若干补充规定 七.工程监理部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公司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名,并报公司审批同意. 2.监理工地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理队伍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根据所监理工程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地监理准则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监理宗旨,认真搞好监理工作,记好监理日记. 5.在监理过程中地一切来文.发文均要立簿登记.签收,建立台账. 6.工程监理部在每月计量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本期完成计量工作量.累计完成计量工作量和主要分项工程完成工作量上报给公司,对已完成地分项工程,报表中填写100%完成后,以后地报表中不再填写此工程. 7.对每次工地会议,要写好会议纪要,并报监理公司. 8.工程结束时,应组织写好监理执行报告,并报监理公司. 9.工程监理工作地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好后应交公司

档案室归档. 10.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分别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质量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监理人员所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地大小和责任,扣除其当期部分或全部质量目标奖金奖励个责任性强.质量搞得好地监理人员,以强化工程工程地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要求.

工程监理合同协议范本

工程监理合同201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 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201X

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附表2);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 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 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 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 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监理工作制度x

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4.工程停工复工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见证取样试验制度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款签证制度 8.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9.费用索赔审批制度 10.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11.工程竣工报验审核制度 12.工程临时延期和最终延期审批制度 1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 14.监理工作联系制度 15.监理用表的填报和档案管理制度 16.国家规范和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方应参加图纸会审。 2.在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应通过建设方向设计院提出。 3.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之前应了解如下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要求以及采用的设计规范和确定的抗震等级。 <2>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4.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方提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设计方应予以答复或会后在会审纪要上答复。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应由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单位在统一表格上分别会签存档。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由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 2 报项目监理部。 2.总监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总监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方。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内容做大变更时,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应报送单位技术员负责人审查,必要时应与建设方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出开工申请,总监应该负责及时审批。 2.工程开工条件: <1>开工报告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迁占征地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完整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人: 监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部分地区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监理范围一般要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2、在写明“监理内容”时,要详细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可按照《建设监理规定》中所列的监理内容进一步细化。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一般是包括:检测试验设备、测量设备、通信设备、交通设备、气象设备、照相录像设备、电算设备、打字复印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 4、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14.1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原则上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如不需填写该项条款,填入“无”或“/”。

最新监理服务合同

监理服务合同 1. 词语定义 1.1 监理服务合同 (一)“项目”监理服务合同 (二)“建设单位”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建单位”是指承接本项目建设开发的公司. (四)“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五)“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1.2 本项目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本省、市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监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2.1 监理周期:本项目工期100天 2.2 监理地点: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3.监理费用支付方式 在签定合同后付20%,计万元;工程完工后付20%,计万元;工程结顶后付30%,计万元;竣工验收后,根据决算付足监理费的95%,余额5%待保修期满后支 付. 4.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市政公共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和系统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 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5.监理工作的要求 5.1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要求”执行 . 5.2 监理单位拟派的项目总监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其它参加的人员变更 须取得业主同意.

5.3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交还借用的所 有办公设施、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5.4 建设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5.5 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基本情况. 5.6 监理单位要委派专门人员在双方约定的地点长期办公,负责日常监理工作. 5.7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有失职,按以下方法计算承担赔偿金: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 如造成社会影响,建设单位将酌情处理. 5.8 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过程及工作完成后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保密规定.具 体保密协议在签订监理合同时,甲乙双方再行签订. 6.监理工作的依据(不限于此) 6.1.我省、我市有关市政公用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 6.2.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6.3.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6.4. 有关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 7. 监理单位的责任 7.1 向建设单位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 成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7.2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帮助 建设单位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7.3 监理机构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 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按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7.4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 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8. 建设单位的责任 8.1 建设单位应当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 良好的外部条件. 8.2 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项目监理单位提供与项目建

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及承接范围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

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单位(甲方): 监理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监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2.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1)监理范围:; 2)监理内容:。 3. 监理的期限和地点 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监理地点:。 4. 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单位应组建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名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其中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单位同意; 2)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符合委托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 3)监理单位应在前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在内的项目监理规

划,按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并报送委托单位; 4)监理单位应按委托单位书面同意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监理单位应按委托单位的通知及时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并于监理业务完成后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6)监理单位使用委托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日内移交给委托单位; 7)委托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8)委托单位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9)委托单位应于日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监理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10)委托单位的常驻代表为;委托单位更换常驻代表,要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 11)其他约定:。 5. 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1)监理费的计取 (1)监理费用总价: 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其中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6% ; (2)计取标准:按总建筑面积元/m2计算,结算时以竣工备案表上的面积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2017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附表2);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章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目录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 二、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2) 三、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规定 (14) 四、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办法 (16) 五、项目监理部进点暂行规定 (18) 六、监理部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20) 七、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46) 八、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50) 九、监理部现场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52) 十、监理部应上墙的图表要求 (54) 十一、监理部退场暂行规定 (55) 十二、监理工作廉政守则 (57) 十三、监理人员十不准规定 (58)

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权利、义务 4.1公司权利、义务 4.2项目监理部权利、义务 5.特别规定 6.监理费用的分配 7.违约责任

8.其他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为了更好的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总监负责制,实施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激发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树立“卓越”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制定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编制依据 2.1 《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 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及强制性条例等; 2.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4 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 2.5 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6 工程技术部编制的《目标责任书》。 3.适用范围 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20XX年1月1日以后承担的所有新开项目,原有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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