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电子签名案例)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电子签名案例)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电子签名案例)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2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法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仲的关于承认的相关规定,"1391173XXXX"的移动电话号码是否由韩女士使用,韩女士在第一次庭审中明确表示承认,在第二次法庭辩论终结前韩女士委托代理人撤回承认,但其变更意思表示未经杨先生同意,亦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原告杨先生对该手机号码是否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担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对该手机其没有使用过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法院确认该号码系韩女士使用。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移动电话短信息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移动电话短信息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

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经本院对杨先生提供的移动电话短信息生成、储存、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可以认定该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根据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录音录像及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数据电文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还应有其它书面证据相佐证。

通过韩女士向杨先生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可以看出:2004年8月27日韩女士提出借款5000元的请求并要求杨先生将款项汇入其卡中,2004年8月29日韩女士向杨先生询问款项是否存入,2004年8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显示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5000元;2004年9月7日韩女士提出借款6000元的请求,2004年8月29日韩女士向杨先生询问款项是否汇入。2004年9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显示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6000元。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1月韩女士屡次向杨先生承诺还款。

杨先生提供的通过韩女士使用的号码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载明的款项往来金额、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体现的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的金额、时间相符,且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亦载明了韩女士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两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可以认定韩女士向杨先生借款的事实。据此,杨先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息可以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事实真相,本院对此予以采纳,对杨先生要求韩女士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主要问题: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3、在《电子签名法》颁布以前,据您所知有没有相关案例?

4、这个案子的意义?

简单答复:

在本案中,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裁判了本案,我认为是合适的,根据对本案的描述,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

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在电子签名法出台实施之前,

我们缺乏对于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最基本的规定,如数据电文是否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是否能作为原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证据效力等,十分不利于我国信息化事业的发展,甚至可以说,由于缺乏对于数据电文基本法律效力的规定,我们所构建的信息社会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其他相关因素。”也就是说,审查一个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主要是从该系统的操作人员、操作的程序、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可靠性等几个方面来考量的。如审查传送数据电文的系统是否具备相当的稳定性,被非法侵入、篡改的可能性有多大,操作时是否严格按照所要求的程序来进行,能否有效地鉴别发信人,等等。

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审查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我认为,适用法律是恰当准确的,判断方法是科学合理的,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

在电子签名法出台之前,可以说有很多类似的案例,主要是针对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的,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为此上海高院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解释,这种情况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根据有关报道,本案是我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法院依据电子签名法裁判的第一起案例,意义重大,意味着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真正开始走入司法程序,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得到了根本的保障,通过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基本上所有与信息化有关的活动在法律的层面都有了自己相应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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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答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 13级电子商务专科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卷(A) 函授站学号姓名成绩 一、判断题(15×1分。在每一小题后面的括号内填入判断结果;你认为正确的用“√” 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可以归纳为在线提供服务模式和交易费用模式。 ( ) 2、B2B电子商务模式有行业联盟型、企业内商务网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沃尔玛属于第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 ) 3、电子商务有助于实现供应商管理、存货管理、配送管理、渠道管理和结算管理。( ) 4、以单一买方为中心,所有供应商自动与买方进行线上交易的B2B模式是直销平台型。( ) 5、电子商务案例选取的原则是以静制动。 ( ) 6、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经营理念是“work in alibaba”。 ( ) 7、敦煌网是第三代B2B企业的代表,其定位是能做交易的中国B2B,给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网上交易服务。 ( ) 8、敦煌网强调的是动态的诚信体制。 ( ) 9、海尔电子商务的商务模式采用ERP+CRM和CIMS+JIT系统。() 10、B2C是我国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视运营为标志。 ( ) 11、B2C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经营无形产品和劳务的电子商务模式。 ( ) 12、京东商城的盈利模式是以低价甚至牺牲毛利率的方式来获得大规模销量,从而获得利润,此外靠厂商返点和其他补贴获利。 ( ) 13、网络消费需求具有超前性和可诱导性,因为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主要以中青年为主。 ( ) 14、荷兰式拍卖主要使用与荷兰的鲜切花交易和易腐烂商品,在现实并未被广泛应用。 ( ) 15、淘宝网成立于2003年是我国首家C2C购物网站,也是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 二、单项选择题(15×1分) 1、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是( ) A、交易前的准备→交易谈判→订购→ B、交易前的准备和谈判→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客户服务 C、交易前的准备→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售后服务 D、交易前的准备和谈判→订购→付款→客户服务 2、B2B电子商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 A、成本优势、差异化优势、目标集聚优势和无边界扩展优势 B、成本优势、管理优势、形象优势和目标集聚优势 C、成本优势、管理优势、目标集聚优势和无边界扩展优势 D、成本优势、差异化优势、目标集聚优势和形象优势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题

电子商务法复习题 案例分析题 1、某网站是一家提供网络商品拍卖的电子商务公司。小丽在该网站“好美化妆品”卖家发现,其出售的某化妆品比她在商店里购买的同一品牌的商品便宜4成。在仔细核对了网上商品介绍及相关图片后,小丽按既定购物流程购买了该化妆品。随后,小丽发现网上购得的化妆品属于假货。在与卖家协商退货不成又无法获知卖家详细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小丽将该网站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判决该网站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小丽的诉求。因为,“好美化妆品”是根据该网站的服务协议开设的网店,该网站仅提供买卖双方的交易平台,并在网页上提示,并不保证卖家所卖商品的真伪。在小丽寻找卖家时,该网站也尽其所能地提供了卖家注册时的联系方式。 根据案例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从案例引发的事实,思考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规范应有哪些基本要求? (2)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网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1)应当区别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而确认不同的责任。 ①网站是交易当事人的,应当对所交易的行为负责。即如果是网站自己与客户进行交易,网站应对客户承担责任。 ②网站是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披露义务,则对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不负责任。反之,若明知他人利用其交易平台提供违法的商品,则应承担责任。 (2)从本案可知,该网站作为一个交易平台提供者,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如果没有说明可能存在假货,或者不能提供卖家地址无法找到卖家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该网站已在网页上提示,并不保证卖家所卖商品的真伪。在小丽寻找卖家时,也尽其所能地提供了卖家注册时的联系方式,所以最终不承担出售假货的法律责任。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服务者在如下情况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参与他人侵权行为;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权利依然纵容;经权利人提出警告,但却不采取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2、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1.1万元。 问: (1)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 (2)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3)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 答案: (1)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

电子商务法之案例涉及到许多方面,主要的案例比如:A.域名抢注\域名纠纷/域名管理案 B.电子签名案.C.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案.D.信息服务案例,E.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 A.域名抢注\域名纠纷/域名管理案 (美国)匡威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 原告:(美国)匡威公司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https://www.360docs.net/doc/9d18045687.html,”域名,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案由: 原告匡威公司(旧译康沃斯公司)创建于1908年,拥有商标“CONVERSE”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90多年的发展,“CONVERSE”已经成为世界运动鞋类和服装领域的著名品牌,在全球90多个国家通过约9000家经销商向顾客销售,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190多家专卖店和专柜。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抢先于2000年2月23日注册了“https://www.360docs.net/doc/9d18045687.html,”并使用了该域名,但被告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为网络类,与服装运动鞋类无关。 问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判决?为什么?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书认为:我国与美国均属《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在其正当权益在中国受到侵害时,匡威公司有权依照该公约规定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和公约的规定进行审理。匡威公司是中国注册的“CONVERSE”商标的权利人,其对该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国网公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CONVERSE”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并加以使用,可能造成与匡威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混淆,并可能导致社会公众误认为该域名的持有者与匡威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引起公众对其出处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该行为无偿占有了匡威公司的商业信誉,损害了其权益,具有主观恶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国网公司注册、使用“CONVERSE”域名的行为对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侵害,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匡威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使用、注销“https://www.360docs.net/doc/9d18045687.html,”域名。 B.电子签名案.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试题(二)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试题(二) 1. ()在非对称加密算法中,用接收方的公开密钥加密的报文可用接收 方的公 开密钥自行解密。 2. ()物流在电子商务的"三流"中居于领导和核心地位。 3. ()在SET 中,消费者必须对订单和付款指令进行数字签名 4. ()网络服务器只需要具备一定的通信处理能力和快速访问能力。 5. ()电子商务的支付和结算采用电子化的工具和手段进行,从而替代 了以往 贸易模型中的纸张单证。 6. ()分析待决问题案例要求有明确答案。 7. ()横向比较法是根据同一标准对同一时间的不同认识对象进行比 较。 8. ()从理论上来讲,没有什么商品特别不适合于采用电子商务的销售 方式。 9. ( ) EDI 是一种应用系统到应用系统的工作方式的数据传输。 10. ()网站的域名会产生"域名效应",因而域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1.惠尔浦公司是全球第二大家电企业, 它的产品有冰箱、空调、冰柜、 洗衣 机、微波炉、洗碗机等。惠尔浦公司的定价业务流程非常复杂,没有采用计 算机系统,一般 情况下每年要几次变价,而每次变价需要对 18万个单元格的 Excel 电子报表进行计算,费时110天。这不但影响了他的利润率,而且使顾客 迷惑不解。为了 降低经营成本,惠尔浦公司决定改进其销售链的业务流程。 现在公司还面临大规模定制的压力,这意味着顾客的要求更复杂了,销 售人员 必须从庞大的产品线中配置出顾客要求的方案, 同时正确的定价。传统的 销售和定价业务流程根本不能应付这种要求。 案例问题: (1) 什么是销售链管理?目的是什么? (2) 销售链管理应用整合重要性是什么? 2. CyberCash 公司可提供多种互联网结算方式。 CyberCash 公司通过他 自 己的 CyberCoin 来提供小额支付服务,消费者可把自己的 CyberCoin 放在 CyberCash 钱包里。商家可用CyberCoin 来处理25美分到10美元之间的小额支 付。有偿提供信息、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共90分)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内附法条)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

王素芳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网络购 物合同纠纷 原告:王素芳,女,1952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营山县。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2室。 民众康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路11号2层208室。 原告王素芳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民众公司向原告王素芳返还货款1577元;2、判令被告民众公司向原告王素芳赔偿十倍货款15770元;3、判令被告京东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京东公司、被告民众公司承担。 案由:原告王素芳于2015年4月15日在被告京东公司经营的”京东商城”中,从被告民众公司店铺”民众康健保健品专营店”购买了”芬兰汉诺金优比金塞玛湖鱼类脂肪粉浓缩片”一盒,单价929元,”采瑞玛咖咀嚼片”一盒,单价648元,共计金额1577元。原告王素芳收到货后于2015年7月发现,被告民众公司销售的两件商品提供的商品外包装上宣传的相关功效存在欺诈,被告民众公司网店网页和说明书宣传的产品功效显示”芬兰汉诺金优比金塞玛湖鱼类脂肪粉浓缩片防治心脏病”,但实际上汉诺金脂肪粉浓缩片为保健品,并不具备防治心脏病的治疗功效,另外玛咖咀嚼片的使用说明中,没有玛咖粉的原料成分,并且也未能标明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原告王素芳认

为被告民众公司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或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被告民众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被告京东公司作为网络平台服务商,没有履行法定的监察监督义务,导致不法产品在其平台肆意流通,造成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应与被告民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京东公司辩称:涉案商品有被告民众公司销售,原告王素芳要求被告京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京东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已经履行了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家经营主体身份的审核义务;被告民众公司网页中对其商品的说明与描述系卖家的独立商业行为,被告京东公司并未参与相关信息的制作及发布过程,对此并不知情也无过错。 被告民众公司未作出答辩,亦未参加本院庭审。 原告王素芳与被告京东公司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相关证据,被告民众公司未参加庭审,亦未对证据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庭审中现场核对,本院对原告王素芳与被告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如下:原告王素芳提交的91健康商城质保清单显示:2015年4月16日,原告王素芳购买了”芬兰汉诺金优比金塞玛湖鱼类脂肪粉浓缩片”一盒,单价979元,”采瑞玛咖咀嚼片”一盒,单价698元,专享优惠100元,共计消费1577元,付款方式为京东支付。2015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2)

发展概况 2013年3月,支付宝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宣布将以其为主体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小微金融(筹)成为蚂蚁金服的前身。2014年10月,蚂蚁金服正式成立,它致力于打造开放的生态系统,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2016年4月26日,蚂蚁金服宣布完成了45亿美元的B轮融资,外界对蚂蚁金服的估值达到600亿美元,同时蚂蚁金服宣布,将把农村金融、国际业务、绿色金融作为未来的三大战略重点。蚂蚁金服旗下有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聚宝、网商银行、蚂蚁花呗、芝麻信用、蚂蚁金融云、蚂蚁达客等子业务板块。 蚂蚁金服旗下的支付宝,是以每个人为中心,以实名和信任为基础的生活平台。自2004年成立以来,支付宝已经与超过200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为近千万小微商户提供支付服务,拓展的服务场景不断增加。支付宝也得到了更多用户的喜爱,截至2015年6月底,实名用户数已经超过4亿。芝麻信用,是蚂蚁金服旗下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估及管理机构,通过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技术客观呈现个人的信用状况,已经在消费金融、融资租赁、信用卡、P2P、酒店、租房、出行、婚恋、分类信息、学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等近百个场景为用户、商户提供信用服务,众多用户享受到了信用的便利。人与人,人与商业之间的关系正因为信用而变得简单。蚂蚁达客是蚂蚁金服集团旗下的互联网股权投融资平台,致力于以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为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股权融资服

务,为投资人提供股权投资服务。蚂蚁金融云是蚂蚁金服旗下面向金融机构的云计算服务。蚂蚁金融云依托阿里巴巴和蚂蚁金服在云计算领域积累的先进技术和经验,集成了阿里云的众多基础能力,并针对金融行业的需求进行定制研发。余额宝于2013年6月推出,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和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余额宝对接的是天弘基金旗下的增利宝货币基金,特点是操作简便、低门槛、零手续费、可随取随用,除理财功能外,余额宝还可直接用于购物、转账、缴费还款等消费支付,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现金管理工具。招财宝于2014年4月上线,是蚂蚁金服旗下开放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招财宝平台连接了个人投资者和金融信息提供方,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为前提,由专业金融机构对融资信息进行风险管理,并对投资者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蚂蚁聚宝是蚂蚁金服旗下的智慧理财平台,致力于让“理财更简单”,与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等同为蚂蚁金服旗下的业务板块。2015年8月,蚂蚁聚宝APP上线。用户可以使用一个账号,在蚂蚁聚宝平台上实现余额宝、招财宝、存金宝、基金等各类理财产品的交易。浙江网商银行是由蚂蚁金服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经银监会批准的中国首批民营银行之一。网商银行的实践起源于2010年成立的阿里小贷(后更名为蚂蚁小贷)。2015年6月,网商银行正式开业。蚂蚁花呗,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一款无忧支付产品。基于网购活跃度、支付习惯等综合情况,开通的用户,可以获得一定的消费额度,在淘宝、天猫等场景实现“这月买、下月还”的消费体验。 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题及答 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从具体独特的现象中抽取一些主要性质,舍弃其他性质而建立的典型或标本,这种方法称为() A.理想类型比较法 B.抽象和具体法 C.归纳和演绎法 D.分析和综合法 2.下面属于专业数据的是() A.市场供求关系 B.销售量 C.速度指标 D.综合经济效益指标 3.信息被组织成信元,各个信息元不需要周期性出现,这种传输模式是() 4.下面关于Linux说法错误的是() A.部分免费 B.完全的多任务和多用户 C.源代码公开 D.适应多种硬件平台 5.一个网站应该有()主色调。 A.两种 B.一种 C.一种或两种 D.都可以 6.()的水平决定电子商务实现的水平。 A.资金流 B.信息流 C.物流 D.以上都是

7.下面对于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说法错误的是() A.在开放的网络中寻找每笔交易的最佳伙伴 B.包含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 C.虽说是非特定企业,也可以设想是限于某一行业的企业,因为该网络中只是那些需要该商品的企业 D.以持续交易为前提 8.计算机应用系统指的是() 标准报文格式详情部以()开始与首部分离。 +S’ +D’ 指的是() A.企业资源规划 B.人力资源管理 C.供应链管理 D.客户关系管理 1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EDI标准报文中,每个段可以由多个复合数据元组成 标准报文格式分为三级:0级、1级、2级 数据元目录给出相对应的数据元的值 推荐报文标准分为4个部分 12.以借记卡为基础电子支付不具备的功能是()

电子商务法律案例(网络合同)

电子商务法案例: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2001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01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01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 网络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本案易趣网与用户刘某服务关系的建立,系基于易趣网的《服务协议》,那么,易趣网单方提出的《服务协议》是否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何区别?这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谓合同,依合同法之规定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易趣网《服务协议》的字面上看,该《服务协议》应该是一种协议,且这《服务协议》也符合合同法中所规定的“书面合同”和“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故易趣网的《服务协议》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的要件形式,应该当做一种合同。 但本案的问题在于,这份《服务协议》系易趣网在平台上单方公布的,它作为一种合同的形式和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显然有着很大的区别,我国合同法的分则虽然规定了十余种特殊的合同形式,但是此类网络合同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也未对网络交易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等网络合同予以明确。 可见,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的试题与答案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名词解释 1信息的不可否认性:是指信息的发送方不能否认已发送的信息,接收方不能否认已收到的信息,防止接收方和发送方更改交易的原始记录 2服务器托管:是指用户将自己的独立服务器寄放在互联网服务商的机房,日常系统维护由互联网服务商进行,可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维护资金 3 电子商务B2B;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4 B2C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电子商务通过Internet向个人网络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模式,就是电子商务的B2C交易 5 身份认证是判明和确认贸易双方真实身份的重要环节,也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最薄弱的环节,因为非法用户常采用窃取口令,修改或伪造阻断服务等方式对网络交易系统进行攻击,阻止系统资源的合法管理和使用 6 网上证券交易通常是指投资者利用Internet网络资源,获取国内外各交易所的即时报价,查找国际国内各类与投资者相关的经济金融信息,分析市场行情,并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的开户,委托支付交割和清算等交易全过程,实现实时交易 7 防火墙是一种将内部Internet网络与公用网络分开的方法,他实际上一种隔离技术,控制着Internet与interanet之间的所有的数据传输 8 虚拟主机相对于真实的主机而言是采用特殊的软硬技术把一台完整的服务器主机分成若干个主机,实际上是真实主机的硬盘分成若干份,然后租给不同的用户,每一台被分割的主机都具有独立的域名和ip地址,但共享真实主机的cpu ram 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 9 卖方控制型营销策略是指单一卖方建立,以寻求众多的买者,建立或维持其在交易中以市场势力为目的的营销策略 10 认证是Internet信息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认证与认证系统是为了防止消息被篡改删除重发和伪造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使接收者能够识别和确认消息的真伪 11 独立服务器是指用户的服务器从Internet接入到维护管理完全由自己操作 12 电子商务案例是指对某一特定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情景与过程进行客观描述的教学资料 13 提醒购物是指网上商店的影响带来了顾客的需求,如网上的广告促销活动带来的用户需求 14 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 15 虚拟服务器和托管服务器都是将服务器放在互联网服务商的机房中,有互联网服务商负责Internet的接入及部分维护工作 16 信息认证是指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进行电子购物等商业活动日益增多,这些商业活动往往是通过公开网络如Internet进行数据传输,这就对网络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17 买方控制型营销策略是由一个或多个购买者建立,旨在把市场势力和价值转移到买方的市场战略 18 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把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一条线路划入收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给收益方的一系列转移过程 19 网上拍卖是一方当事人利用因特网技术,借助于因特网平台通过计算机显示屏上不断变换的标价向购买者销售商品的行为 20 网络商品交易中心+是以因特网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将商品供应商,采购商和银行紧密的联系起来,为客户提供市场信息,商品交易,仓储配送货款

电商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1: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和第55条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电子合同是否有效?

分析: 这个案例反映出对电子合同主体进行必要限制的意义。对于网络交易来说,合同当事人在网络上根本无法看到或辨别交易相对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是利用计算机按键或鼠标来发出意思表示,即便网络中心要求交易相对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或信用卡号以证实其为成年人,但仍有伪造或提供不实资料的可能性,故网络中心或利用网络进行交易的销售者基本上无从得知对方当事人究竟是否是成年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如何判断网上交易的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与这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无必要对通过网上订立交易合同的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加以限制,成为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难题。, 本案中是李某的未满10周岁的男孩在网络上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一个未满10周岁的儿童来说,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所以李某拒付货款的行为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孩童是以其父的身份证登录客户信息,如果网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那么完全无视网站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则有失公平。而另一方面,李某作为其子的监护人和其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管教义务和保管义务,导致其子滥用其身份证进行登录注册,应当对合同无效给网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应该认定购物网站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货物的往返运费和其他交易费用。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与电子商务解决方案试题D

20、消费者必须对商店的用户注册单证上所有列出的项进行填写输入()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 流程处理改善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___分批处理、交叉处理、删除不增值工序、减少等待、在瓶颈处添加额外资源。( ) (A)后台处理(B)串行处理 (C)统筹处理(D)并行处理 2. 购物车显示模块主要采用_____技术来实现。() (A)Cookie (B)WEB (C)E-MAIL (D)SET 63. 常见的网上单证的类型有身份注册类、普通信息交流类___和专业商务操作类。() (A)资源交流类(B)身份许可类 (C)信息发布类(D)专业操作类 4. 电子钱包(E-wallet)是一个在SET交易中运行在银行卡持卡人端的软件()。 (A)网上商店端(B)银行卡发行商 端 (C)银行卡持卡人端(D)银行卡受理银行端 5. TCP/IP协议是什么网络上所使用的协议() (A) Internet (B) Intranet (C) Extarnet (D) LAN 6. 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电子合同可分为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与信息服务合同。 (A)实体形式(B)内容(C)性 质(D)价值 7. 电子商务系统必须保证具有十分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必须保证网络安全的四大要素,即信息传输的保密性、数据交换的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A)不可修改性(B)信息的稳定性 (C)数据的可靠性(D)交易者身份 的确定性

8.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的,以()的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合同。 (A)电子邮件(B)数据电文(C)光学手 段(D)电子手段 9. SSL协议层包括两个协议子层:记录协议和()。 (A)握手协议(B)牵手协议(C)拍手协议(D)拉手协议 10. 以下哪个关于MONDEX卡的说法是错误的。()。 (A)卡内金额能被兑换成任何货币用于国际间的购买 (B)一旦遗失可以立即挂失 (C)数字签名技术的使用,使该卡的支付比现金支付更安全 (D)能通过ATM机方便地增加卡中金额 11、以下是网络商品直销的优点,其中说法正确的是()。 (A)能够有效地增加交易环节 (B)大幅度地增加交易成本 (C)增加消费者所得到的商品的最终价格 (D)有效地减少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费用 12、以下不属于电子支票类的电子支付工具是()。 (A)电子支票(B)电子汇款(C)电子划款(D)智能卡 13、以下对防火墙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只能对两个网络之间的互相访问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系统 (B)通过屏蔽未授权的网络访问等手段把内部网络隔离为可信任网络 (C)用来把内部可信任网络对外部网络或其他非可信任网的访问限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D)防火墙的安全性能是根据系统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因系统的安全级别不同而有所不同 14、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电子邮件主要特点的是()。 (A)可以访问远程计算机 (B)价格低 (C)速度快 (D)可传送多媒体 15、1999年9月,有关媒体组织了一次“72小时的网上生存实验”,结果暴露了不少问题,其中物流配送是最大的问题之一。 根据这段话,以下观点不正确的是()。 (A)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B)我国物流业起步较晚,水平较低。 (C)电子商务的任何一笔交易都必须涉及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等4个基本部分。 (D)物流是所有电子商务活动的纽带。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公告栏发布广告的步骤有:()。 (A)根据广告的主题选择讨论组(B)起草广告 (C)发布广告(D)定期跟踪 2、以下哪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计算机病毒及其破坏性()。 (A)对新购置的计算机系统用杀毒软件进行查毒和杀毒 (B)在保证硬盘无病毒的情况下,能用硬盘启动的,尽量不要用软盘去启动 (C)定期进行磁盘文件备份工作 (D)在计算机上安装防火墙软件 3、利用网络新闻组搜集商务信息,在设置新闻组账号时,要设置所要连接的新闻组服务器的地址,这个地址是()。 (A) Internet新闻服务器的域名(B)邮件列表服务器的域名(C) Internet新闻服务器的IP (D) BBS服务器的域名 4、哪些网络工具可以用于发布商务信息()。 (A) 电子邮件 (B) 电子公告牌 (C) 网络蚂蚁 (D) 新闻组 5、网络营销对营销战略的影响将会造成()。 (A)中小企业易于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竞争 (B)企业将不得不进入跨国经营时代 (C)策略联盟将是网络时代的主要竞争形态 (D)跨国公司所拥有的规模竞争优势提高 6、旗帜广告是常用发布商务信息的形式,目前旗帜广告有几种表现形式()。 (A) Button按钮 (B) 插页 (C) 文本 (D) Flash

(完整版)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题参考答案

全国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 选均无分。 1.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中,经营风险分析属于( B ) A.电子商务网站背景分析B.电子商务网站效益分析 C.电子商务网站经营指标分析D.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维护方法分析 2.根据美国学者的观点,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商业方法,以满足企业、商人和顾客的需要为目的,其所采用的手段不. 包括 ..( A ) A.增加交易时间B.改善服务质量 C.增加服务传递速度D.降低交易费用 3.将平面文件转变成EDI标准格式的软件是( C ) A.转换软件B.通信软件 C.翻译软件D.编辑软件 4.与传统广播电视教学手段相比,网络教学所具备的特点是( C ) A.远程B.异地 C.交互式D.电子化 5.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的核心是( A ) A.服务器B.网络 C.交换机D.存贮设备 6.微软IIS (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软件属于( D ) A.浏览器B.操作系统 C.数据库D.Web服务器 7.网上拍卖与传统拍卖最主要的区别是( D ) A.拍卖主体和客体的不同B.拍卖环境和主体的不同 C.拍卖手段和客体的不同D.拍卖环境和手段的不同 8.EDI网络传输的数据是( C ) A.平面文件B.映射软件 C.标准化的EDI报文D.商品检验报验单 9.到目前为止,电子支付仍旧存在的问题是( B ) A.速度B.安全 C.方便D.额度 10.保证数字证书难以仿造的方法是( A ) A.CA的数字签名B.CA的承诺 C.证书持有者的承诺D.信息的加密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

1.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10万元而不是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10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韩某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 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 (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该竞拍合同有效。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因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10万元写成10元,实际上不是卖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重大误解。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本案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和证据完善确凿,事实无误,出现争议的关键是工作人员失误将拍卖底价写错,所以电子商务看似规范,其实过于简单,缺少磋商和纠错的程序,大多是电脑程序自动完成,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2.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

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答案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 13级电子商务专科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卷(A) 函授站学号姓名成绩 一、判断题(15×1分。在每一小题后面的括号内填入判断结果;你认为正确的用“√”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可以归纳为在线提供服务模式和交易费用模式。 ( ) 2、B2B电子商务模式有行业联盟型、企业内商务网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沃尔玛属于第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 ) 3、— 4、电子商务有助于实现供应商管理、存货管理、配送管理、渠道管理和结算管理。( ) 4、以单一买方为中心,所有供应商自动与买方进行线上交易的B2B模式是直销平台型。( ) 5、电子商务案例选取的原则是以静制动。 ( ) 6、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经营理念是“work in alibaba”。 ( ) 7、敦煌网是第三代B2B企业的代表,其定位是能做交易的中国B2B,给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网上交易服务。 ( ) 8、敦煌网强调的是动态的诚信体制。 ( ) 9、海尔电子商务的商务模式采用ERP+CRM和CIMS+JIT系统。() 10、B2C是我国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视运营为标志。 ( ) 11、B2C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经营无形产品和劳务的电子商务模式。 ( ) } 12、京东商城的盈利模式是以低价甚至牺牲毛利率的方式来获得大规模销量,从而获得利润,此外靠厂商返点和其他补贴获利。 ( ) 13、网络消费需求具有超前性和可诱导性,因为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主要以中青年为主。 ( ) 14、荷兰式拍卖主要使用与荷兰的鲜切花交易和易腐烂商品,在现实并未被广泛应用。 ( ) 15、淘宝网成立于2003年是我国首家C2C购物网站,也是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 二、单项选择题(15×1分) 1、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是( )。 A、交易前的准备→交易谈判→订购→付款 B、交易前的准备和谈判→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客户服务 》 C、交易前的准备→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售后服务 D、交易前的准备和谈判→订购→付款→客户服务 2、B2B电子商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

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题

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案例 分析试题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全国200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试题 课程代码:00902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 相对于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电子商务案例的总结总是( )。 A. 超前 B. 同步 C. 滞后 D. 无关 2. 传统的EDI在通信上采用的是( )。 A. LAN B. WAN C. VAN D. Internet A. Web B. FTP C. Mail D. 数据库 4. ( )是以综合数字电话网为基础,提供端到端的数字连接。 A. PSTN B. ISDN C. DDN D. ATM 5. 下面关于域名命名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域名是企业在网络上的地址体现 B. 域名相当于在网上的一种企业商标 C. 原则上域名的选择可随意 D. 网络上可能存在两个相同的域名 6. 在UNIX操作系统中,( )是用户和Kernel的接口。

A. HTML B. JAVA C. SHELL D. VB 7. 在拍卖的各种形式中,被称为以数量换价格的交易方式是( )。 A. 竞价拍卖 B. 竞价拍买 C. 集体议价 D. 个人议价 8.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网络广告特点的是( )。 A. 传播范围广 B. 受众数量准确统计 C. 选择余地大 D. 交互性强 9. 在网站网页色彩运用上,一般一个网站有( )种主色调。 A. 1 B. 2 C. 3 D. 5 10. 不属于B2C电子商务网站基本组成部分的是( )。 A. 商场网站 B. 配送系统 C. 客户响应系统 D. 认证系统 11. www.85(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是一个( )类型B2C电 子商务网站。 A. 专门类 B. 综合类 C. 日用品类 D. 食品类 12. 国内最早筹建旅游网站是( )年。 A. 1995 B. 1996 C. 1997 D. 1998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5、6章作业答案

简答 1.有一风险投资商考察了国内外大多数B2B网站后,最后决定进入B2B的垂直电子商务市场。请你分析该风险投资商投资B2B垂直网站成功的关键和可能面临的困难。 参考答案: 垂直网站成功的关键:垂直网站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专业技能;传统行业的低效率; 垂直网站可能面临的困难:运作垂直网站需要较深的专业技能;垂直网站市场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很难转向多元化经营或向其他领域渗透。 2.W城是国内闻名的风筝产地,风筝远销国内外市场。许多国家的风筝经销商 和零售商与W城的风筝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但风筝加工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成本高、品种不全、创新能力差等缺点。为解决这些问题,W城准备建一个网站,称为“W城风筝商务网”,将网络技术与风筝传统销售市场相结合。W城风筝商务网将联合众多风筝生产加工企业,向市场推出几百种不同艺术 造型的风筝产品,从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突破时空限制,节省订购,支付和配送时间。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W城风筝商务网的商务模式属于哪种类型 (2)对W城风筝商务网进行网站主页设计时,特色设计应注意哪些方面你有什 么具体建议 参考答案: (1)B2B商务模式 (2)依据内容确定网页风格;合理安排网页内容元素的位置;网站网页色彩的运 用;网页中的背景音乐。 3.某企业集团的门户网络已经建立了近一年,该网站有相对稳定的用户群,也陆续建立了一些数据库,网站的网页也有一定的特色,该网站的经济效益一般,略有亏损。最近,某风险投资基金计划对该网站投入一笔数额较大的风险投资,按照投资计划,在资金投入前要对该网站的各项性能指标和品质进行测试和评估。 如果由你对该网站进行测试和评估,请写出要进行的工作内容。 参考答案: 该企业集团电子商务网站的性能指标和品质进行评估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和操作: (1)整合网站目标用户群访问情况的即时、历史记录、利用市场营销资料库,对 网站进行流量分析与资料挖掘。(关键词:流量分析与资料挖掘) (2)在详细了解目标用户群(包括潜在用户)的喜好、行为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网 站的经营主题,分析网站结构是否与应用相匹配。(关键词:分析网站结构是否与应用相匹配)。 (3)检测网站与网页的链接品质。(关键词:检测链接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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