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图

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图

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图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审批综合流程图 限额以下 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 ;买价值1万元以下、以及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 资产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对外投资资产的品目、数量、金额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 3、产权权属证明及价值凭证; 4、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5 、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核查(债权核销)工作流程图 ( 1 、正式文件;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工作报告(清查基本情况和结果)、数据报表、需处置的资产损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的审计报告等;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审批流程图 务(含执法执勤)用车、股权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调拨(划转)需提交的材料 1、调拨(划转)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相关批文和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以及相关报表;

资产处置操作流程1

资产处置操作流程 如果要进行资产处置操作,,都必须先填写处置申报单,然后做处置操作,下面我们就来看下具体的操作流程。 1、资产处置申报单的填报和审核 1.1 单位内部审核流程的设置 进行资产处置操作之前可以先进行自定义流程的设置,如果设置了审核流程,那做处置的时候必须经过审核流程中的人的审核,如果没有进行设置,那就相当于走单人流程,填写完成后直接提交主管。 (1)设置权限 首先确定单位内部需要哪几个领导去审核,确定后,需要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录系统,给相应的人设置权限(管理权限、操作权限),操作权限,把资产减少和资产变动的权限给这几个领导。

(2)设置审核流程 以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审核流程设置,进入以下界面 在这里可以用上面那4个按钮对自定义流程进行设置,在这里设置的自定义流程是针对整个单位所有的申报单的,当然具体的单子可以进行自定义的修改。 增加:即增加一个审核流程 删除:即删除一个审核流程 插入:在一个审核流程之前插入一个新的审核流程 保存:操作完之后保存修改后的流程。审批领导

点击增加,然后点击选择,选择设置好管理和操作权限的审批领导人员。 1.2 资产处置申报单的填报及提交 使用资产管理员用户名登录系统后,点击资产减少→资产处置→资产处置申报。进入界面如图:

点击资产处置申报进入资产处置申报单填写页面,如下图: 点击增加,新增资产处置申报单,如下图: 资产处置申报单的填写同样需要填写两部分,第一部分为

资产处置申报单基础信息的填写部分,第二部分为资产处置申报单处置资产明细部分。填写完基本信息后,点击 ,选择要处置的资产。 择资产所在部门,找到该项资产,选中资产前复选框点击选择,也可同时选择多条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摘要】笔者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做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虽然不能直接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而且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重视不够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只重视抓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账实严重不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存在很大差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实行会计集中代理核算的地方,由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加之人员素质、责任心以及核算软件的缺陷,有些连固定资产明细账(台账、卡片)也不设,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核对,造成固定资产所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此外,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这一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单位占有大量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国有资产,“非转经”后存在诸多问题 如:出租的铺面、经营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修理厂、内部商店等,这些资产并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必需的,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况且,“非转经”后还存在着盲目投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收益分配向个人倾斜等问题。巨额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和政府运行成本较高。 (四)国有资产占有量差距较大,形成部门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投资,由于投资和占用的无偿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盲目攀比。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出时,也没有将资金拨付与单位拥有资产挂钩。特别是在安排修缮费和基建支出时,没有参考人均资产比率,导致部门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一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损耗严重。 (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国家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有效的监督无从谈起。同时,尽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先后制定了部分法规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导致对这部分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下列现象较为普遍: 1.随着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国有资产移交手续不全,损失严重; 2.一些单位不经批准,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 3.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不能回收。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 4.借工作调动或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汇总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制度汇总 1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 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企业改制 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资产评估 第五节国有资产转让 第六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它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doc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下文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欢迎阅读!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所说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务院发布的 有关资产评估的行政法规。 第三条《办法》所说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国家以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或接受捐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包括: (一)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 (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 (三)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 (四)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五)占有国有资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六)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 第五条《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该条

款所说的经济情形时,除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予评估外,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办法》第三条所说的情形中: (一)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超过百万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二)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和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 (三)企业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及其他整体性资产的出售。 (四)企业联营是指国内企业、单位之间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投入组成的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五)股份经营是指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法人持股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企业和股票上市交易的企业。 联营、股份经营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对联营及合股各方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六)企业清算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组、合并、撤销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进行的清算;或企业按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定终止经济活动的结业清算。 第七条《办法》第四条中所说的情形中: (一)抵押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本单位的资产作为物质保证进行抵押而获得贷款的经济行为。

资产管理流程说明及流程图

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保证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领域流程 (一)流程概况 1、本流程主要业务范围 本流程主要针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和处置等流程节点、岗位分工进行简要说明以及关键流程节点的详细说明。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桌椅、橱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也视为固定资产。 本单位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 (1)房屋及构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房屋、构筑物。房屋主要是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公共安全用房等。房屋包括房屋附属设施类别,主要有门、门禁系统、围墙、采暖设施、供水系统等。构筑物主要包括池、槽、塔、烟囱、井、站、道路、沟、库、场等。 (2)通用设备,是指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车辆等。 (3)专用设备,是指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 (4)艺术品和陈列品,是指各种艺术品和陈列品,如纪念品等。 (5)图书、档案,是指档案室、资料室等贮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植物,是指本单位购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种家具、被服装具、特种用途植物等。如办公桌椅、食堂炊事机械、树木花卉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所涉及的科室及职责 (一)总务处 1、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应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登记、调拨、清查盘点、核销等工作。 (二)各功能室 各功能室负责人为本处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清查、移交工作。 (三)单位领导 按照相关的审批权限规定,对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拨、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核。 三、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描述 (一)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及审核子流程 1、流程图

(完整版)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经过学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部分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在下级部门相对淡薄。除了负责资产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虽然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但基本上是“谁用谁管”,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确。办理出入库后不能及时入账,对于部门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不能做到心中有数,造成资产管理的不规范。 二是对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超过使用期限确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权限批准后,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但由于部门管理人员缺失,近年存在没有及时处理不能使用和到期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的情况。 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力量需要充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看家理财的本领。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是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有重要的责任,如果由于其业务素质不高,使固定资产在管理时发生损失,是万万不该的。所以,除了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也要对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加强以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单位的财政文件制度为主要内容 的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二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对一些长期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培训,集中学习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办法及配置标准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熟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水平。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

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

教学设计 国有资产管理制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含关键管控点).doc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梳理 第一章资金管理 为加强我单位的资金管理,合理合规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管理 (一)现金支出范围: 1、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3、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方无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账结算和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结算。 4、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管理规定 1、办理工作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持处室负责人、分管主任签批的通知或其他支付通知到财务室填写《借款单》。借款金额由所在科室报经分管副局长、局长同意后,到财务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将批准的借款手续送交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非因公借款一律不予办理。 2、因公借款,借款人应于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结算。 3、提取现金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保险柜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严禁以白条顶现金。 4、预借款逾期未报销归还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会计室核算中心通知其所在科室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内仍未报销的,借款从本人工资中抵扣。

5、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6、清点库存现金发现有现金溢余、不足或有伪钞时,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查明原因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7、出纳人员不得将自己的现金与单位库存现金混用,不得为他人或自己套取现金。 二、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1、办理公务需要领用支票的,经办人可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局长签批的经费支出申请报告填制《支票领用单》。支票领用手续;由科室负责人分管主任签字、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并报局长签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2、出纳签发银行支票前,必须要求领取支票的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领用人。 3、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对各项目内容填写完整,包括出票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或项目填写不完整的支票。 4、领用的支票必须按预定用途支出,不得随意改变支出用途。 5、已按规定领用支票的,应在一周内持发票和相关附件到财务室结算,以便及时报账;对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交回财务室。 6、所有支票的签发必须是本单位业务人员或经办人员,不得由外单位人员直接领取支票。 (二)、银行支付凭证的管理 1、银行支票等银行支付凭证应由出纳人员妥善保管,除此外,任何人不得代为管理银行支付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笔者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应采 取的措施和对策做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属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的总和。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 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物质 基础,虽然不能直接为创造经济价值,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 的作用。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而且使国有资产使用效 率低下,加大了政府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重视不够由于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去创造经济效益,一些地 方政府和单位只重视抓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而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思想上的 轻视,导致这部分资产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现漏洞。 (二)账实严重不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账面原值与现值存在很大差距。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实行集中代理核算的地方,由 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加之人员素质、责任心以及核算软件的缺陷,有些连固定资 产明细账(台账、卡片)也不设,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核对,造成固定资产所 反映的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此外,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造成这一问题发生的一 个重要原因。 (三)部分单位占有大量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国有资产,“非转经”后存在诸多问题如:出租的铺面、经营的宾馆、培训中心、印刷厂、修理厂、内部商店等,这些资产 并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必需的,与行政管理无直接关系。况且,“非转经”后还存在着盲目投资、产权不清、管理混乱、收益分配向个人倾斜等问题。巨额的资产闲置与低效率运行,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和政府运行成本较高。 (四)国有资产占有量差距 较大,形成部门之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投资,由于投资和 占用的无偿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盲目攀比。同时,各级财政 部门在安排支出时,也没有将资金拨付与单位拥有资产挂钩。特别是在安排修缮费和基建 支出时,没有人均资产比率,导致部门间办公条件苦乐不均,一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利用率低, 损耗严重。 (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国家在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有效的监督无从谈起。同时,尽管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局先后制定了部分法规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对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导致对这部 分资产管理手段落后,下列现象较为普遍: 1.随着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国有资产移交 手续不全,损失严重;2.一些单位不经批准,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3. 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不能回收。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 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4.借工作调动或机构改革之机,私分国有资产,化公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07-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

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 199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 __ __令第91号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由 __决定。 第六条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九条持有 __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 __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以下统称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接受占有单位的委托,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前款所列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办法,由 __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国有资产管理是我国经济体制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章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监督机制 由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并能为国家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济资源的总和就叫做国有资产,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就是强化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对优化多种所有制的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推动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长期处于一种低迷的状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大,国有经济收益少,国家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市场经济也随之出现不稳定因素。因此,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一、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混乱 政企分开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提出了的经济

管理体制,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落实。政府出于一些考虑,往往对国有企业实施控制手段,但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政府又无法扮演好企业所有者的角色,于是导致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的局面。政企不分,政府无法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造成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均衡,同时,企业也缺乏自主发展权。总之,政府不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对国有企业实施行政干预,不仅无法让国有资产增值,还会造成国有资产产权划分的混乱。 (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导致了一些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有失偏颇,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我国国有企业缺乏自主发展,自主经营的权利,于是造成了企业内部机制腐败的现象出现,为了追求一些个人利益或者企业内部一些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以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来实现。例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把一部分国有资产作为职工福利或单位的额外收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非正常途径谋求企业利益的方式是错误的,坚决不能被纵容的,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除了侵吞国有资产,一部分企业在处理国有资产时实行的贱卖式处置方式也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不断发生,我国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

(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坚强基石,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学校作为社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地,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高等学校国有资产问题亦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高校资产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所必须的存量非经营性资产合理利用的同时,盘活增量经营性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调高校整体资产投资要偏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远大发展前途的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如何搞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也是深化高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有资产问题建议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手段落后。一是管理技术落后。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已使用计算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但使用的软件主要以统计功能为主,侧重于数据库管理而不是业务流程管理。同时使用的软件自成体系,只能独立运行和操作,无法与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连接实

现数据共享,使资产管理、价值管理和资产使用各自为政,互不知情。在当前校园网已普及的情况下,这种封闭式的管理软件显然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对资产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二是管理方法落后。目前大多数高校对资产管理的对象不加区分,不论类别、不分重要性都采取统一的管理方法,对价值几十万元的教学设备和价值几百元的办公用品采用同样的管理方法,从而造成管理人员精力分散,不能有重点地关注重要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动态变化,严重影响了资产的管理效果。 (二)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大多数高校对固定资产实行部门管理,无偿使用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的调剂。同时由于高校大多实行二级财务核算体制,各院系都是单独的利益单位,使得各部门各院系片面追求“小而全”、“大而全”,导致资产重复购置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浪费。另外,高校资产管理部门由于受管理水平的制约,不能充分掌握全校的固定资产分布状况和使用动态,对长期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心中无数,因此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合理调剂实现资源共享也就无从谈起。同时在固定资产购置前缺乏可行性论证,对请购计划审批不严也是造成高校资产重复购置、利用率低的原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上三类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市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出资人对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第六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企业内部监督和委派监事、财务检查、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市国资办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国资局为市国资办的日常工作机构,承担市国资办日常工作。 第八条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企业,下同)根据市国资办委托,负责对本部门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九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对本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十条新设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出资人向市国资办提出申请,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发行债券,解散、申请破产,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非公司制企业由企业负责人会议决议,下同),经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资产处置操作流程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 第 1 页 资产处置操作流程 一、资产处置申请操作流程 当资产因报废、调剂等原因需要进行处置时,基层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需要处置的资产填报资产处置申请单。 (一)单位资产管理员填报(用户名末尾字母为ZC ) 1.新增。操作步骤:【资产处置】→【资产处置申请】→【新增】,进入资产处置审批表界面,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1) 选择处置方式,点击,弹出变更方式对话框,选 择对应处置方式,双击即可。 注:系统已经设置每张处置单只能选择一种处置方式。 (2) 选择处置资产类型,点击,选择要处置资产类型,双击即可。 在处置列表中,点击左下角增加,再点击卡片编号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根据信息搜索选择要处置的资产,点击【确定】。 (3)选择完要处置的资产后,点击【保存】。

2.审核、销审。资产管理员录完资产处置审批单保存后,点击【审核】。审核后如需修改,点击【销审】。

3.送审。资产处置审批单审核后,点击【送审】,把单据提交单位财务人员审核。如处置中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附件材料的,应同时上报书面材料。

(二)单位财务人员审核(用户名末尾字母为CW) 操作步骤:【我的工作】→【待办工作】→点击需审核的资产处置单据→审核→【填写意见并通过】→【确定】。处置单审核后,进入已办工作。点击【流程跟踪】查看处置 单当前流程。

(三) 主管部门初审(用户名末尾字母为CS ) 操作步骤:【我的工作】→【待办工作】→点击需审核的资产处置单据→审核→【填写意见并通过】→【确定】。 资产处置单审核后进入已办工作,点击【流程跟踪】可查看资产处置单当前审核状态。

深度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

深度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 来源: 2009-05-07 08:21:02 阅读:3174 选择字号:大中小从国企改革到国资立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再纠结于单个企业的生存死亡,而是从促进国有经济整体效率和国民福利的角度,让国有资本在经济格局中有效配置,发挥最大效力。跨越三届全国人大,《国资法》“破茧而出”,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这也是迄今全世界唯一的一部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资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国有企业依法运营好国有资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国有经济的不断壮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历史性推进作用。 《国资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怎样准确把握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国资委应该怎样履行出资人职责?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有哪些规定?下面对《国资法》进行一次全面解读。 1、国有资产的分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国有资产一般可划分为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三类。《企业国有资产法》施行前,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378号令)进行规范,行政事业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36号令)进行规范,资源性国有资产主要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进行规范。《国有资产法(草案)》将调整范围定位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法》将其修改为企业国有资产,就我国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看,先对企业国有资产立法是符合实际的。 2、企业国有资产的含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正确认识企业国有资产,我们应当把握好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权益”是指国家对企业中的国有净资产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指的是价值形态。这里,企业国有资产实际上就是企业国有资本的概念。这样规定,有利于解决出资人权益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问题。一般来说,出资人不能直接支配企业中的实物资产,只能按照自己所投资的份额,行使出资人职责,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除直接投入企业的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形式。主要有:一是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借入资金,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二是国有企业依据国家规定或经国家批准用于投资或归还投资贷款的减免税金、用于归还投资贷款的利润。三是国家银行、国有投资公司及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用财政拨款和留用利润转入的信贷基金、投资基金、财政周转金及其他经营基金和资本金。四是以国家机关名义担保,或实际上由国家承担投资风险,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和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创办的企业,其内部积累的资金。五是国有企业用国有资产兼并、购买其他企业、单位所取得的资产产权。 第三,《企业国有资产法》中的企业国有资产包含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国家对金融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即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属于企业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与企业国有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本文试就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管理责任不强、处置责任不明确、 账实不符以及固定资产损失过大等问题,提出了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建立完备的清查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完善监督机制等相关对策,以期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能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固有资产的管理,从各项制度规定着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近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但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情况和各地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的财政、审计检查情况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弱化的现象十分普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为此,本文试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发表一些浅见,以期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能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从各项制度、规定着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责任不清 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导致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责任不明确。没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没有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使国有资产管理处于无序状态。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对新购置的资产只是将发票交财务部门入账,就算入账了,也根本没有将其逐一落实到各使用人或者有关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尤其是对近几年来购置的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等,几乎没有明确专人管理,其结果是大家管,大家都不负责。 (二)国有资产处置缺乏规范,职责不明 在出租、出借、出售国有资产过程中,缺乏规范程序,不经审批随意处理,缺乏监督,以致于使不少国有资产流失。例如:有的单位的领导在处置资产时,不履行任何手续,口头说一说,就将单位的物品借回家,或转借给了他人使用。更有甚者,在借的幌子下,长期占用单位的公房。有的单位将单位的门面房或有关设备低价租给个人使用,有的单位在出售国有资产时,不进行阳光操作,不进行公开拍卖,个人则从中捞取好处。有的单位有意让一些物品提前报废,以废品价卖给个人。总之,都不履行报批程序,且账务处理不及时,甚至个别单位资产处置虽经批复,但不能作账务处理。比如,有的单位因政府规划、单位改造办公条件、拆除、改建固定资产等未按规定及时作账务处理。行政单位内设事业单位的,资产划分不明确。还有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资产不组织登记管理,任其流失。有的单位购建资产未入账,而购建资产带来的负债却在账面反映,使报表中的资产总额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造成资产不实。

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西城区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城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区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企业是指区属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企业、控股子公司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够实施有效控制的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子企业是符合主业定位并对区属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子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区属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进行推荐,经区国资委认定后公布。区国资委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制定和修改章程,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融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国有产(股)权变动,分配利润,

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重大事项 第六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重大事项分为请示事项、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第七条请示事项应当经区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下列事项为请示事项: (一)区属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及解散、申请破产; (二)区属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三)区属企业发行债券; (四)区属企业转让国有产权及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区属企业及重要子企业股权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股权变动事宜。 (五)区属企业及其子企业无形资产处置,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号等; (六)区属企业制定、修改企业章程; (七)区属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除公益性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前扣除条件)之外的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有重大影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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