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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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晋煤瓦发(2014)200号

晋煤瓦发(2014)200号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依照本规程对管辖的附属洗(选)煤厂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范围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第三条矿、洗(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矿、洗(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通风瓦斯防治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以及相关奖惩制度和瓦斯防治会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对洗(选)煤厂实施直接管理的煤矿矿长和洗(选)煤厂(下简称厂)厂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洗(选)煤厂瓦斯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负责。

第二章通风管理

第五条厂所有建筑、转运皮带、二次扬尘、筛分及皮带受料等地点处均应实现自然通风。

第六条为排除余热余温,主厂房、浓缩池等地点除采用自然通风外,还应设置换气扇进行强制通风换气,以增强通风效果。

第七条有瓦斯积聚的煤仓应安设局部通风机强制通风,局扇一用一备,原煤仓顶部、底部、煤精仓顶部、底部安设的局扇必须坚持连续运行,减少无计划停风。局部通风机一般为防爆抽出式风机。

第八条煤仓上部侧面应留设通风口,通风口数量和大小根据煤仓直径确定,实现煤仓内自然通风,同时在煤仓上部安设抽风机,以便在自然通风治理瓦斯有困难时风机开启处理仓内瓦斯。

第三章瓦斯管理

第九条厂区内所有封闭区域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严禁出现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

第十条厂应设置专职瓦检员和巡检人员,定期巡查瓦斯区瓦斯浓度。瓦检员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和满足工作需要的胶皮管和检查棍等相关设备。检查储煤仓内的瓦斯时,以胶皮管终端伸入煤仓口以下2米左右合适位置为准。洗煤厂内的巡检人员必须配备便携仪瓦斯检查仪,当发现瓦斯异常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地面煤(矸)仓、放煤(矸)点、封闭式储煤场、皮带走廊、返煤地道、观察口、测位口等地点及机电设备周围应设置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点。瓦斯检查地点及次数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并将检查情况汇报通风调度站。

第十二条瓦斯最大的煤仓(原煤仓、精煤仓和缓冲仓)及与其相通的房间和走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三班巡回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图表。

2、煤仓设置高出房顶的瓦斯排放口。

3、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电设备和照明。

4、当瓦斯浓度达到%以上时,必须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运转。

5、房间和走廊内的瓦斯浓度达到%以上时,必须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含照明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第四章监测监控

第十三条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机房内上方、封闭的地面煤仓下口、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等瓦斯浓度较高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十四条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值、断电范围符合AQ1029的规定,传感器的调校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厂的瓦斯传感器要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上传。

第十六条原煤仓顶部、底部精煤仓顶部。装煤车间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为防爆型。

第五章粉尘管理

第十七条厂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第十八条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式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第十九条产尘点应尽可能实现封闭除尘。每月对洗煤厂内的粉尘至少测定一次。

第六章防灭火管理

第二十条厂内各建筑均应留设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通道,合理进行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并采用相应的建筑构造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室内装修材料的选用等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洗(选)煤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58 3中的有关规定。

厂房内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二条厂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统,按规定配备消防栓,易燃易爆地点应配备有灭火器。

第二十三条厂的焊接作业管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报厂长、总工程师批准。

2、焊接作业前,必须联系有关部门派专职瓦检员现场全过程检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3、焊接作业前及其过程中要始终打开房间走廊的窗户进行通风。

4、在煤仓顶部20米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放空存煤,上下通气形成一定风流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强制排放瓦斯的措施。

5、每次焊接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可靠的接火、湿式降温措施,把煤仓口及测位口、观察口盖严,防止火星坠入煤仓引发事故,严禁将燃烧的棉丝等物品扔入煤仓。施工现场的火柴必须专人携带。

6、焊接作业地点下方的煤仓在作业期间必须停止装运。

7、焊接作业前,专职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储煤仓内等处得瓦斯浓度只有在不超过%时方可进行电氧焊工作。

8、施工现场完毕后要派专人观察一小时,确认无火种,无隐患存在方可离开。

9、煤仓风机有一台停止运转后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有关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办法。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2014】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式储煤场、返煤地道或其它有瓦斯积聚情况的封闭区域。第五条各区域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必须及时采取通风应急措施处理;采取措施后仍降不下来,应立即停止除排放瓦斯外的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生产。第六条本规定适应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选煤厂。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选煤厂成立专门瓦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必须覆盖厂内所有存在瓦斯的区域。选煤厂负责在矿瓦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瓦斯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培训学习和落实工作。制度中须包括:厂内瓦斯巡检路线、巡检图表、巡检时间、地点、频次和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通风死角、风机进、出口瓦斯浓度的检测周期等。第八条选煤厂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瓦检员,重介车间配备兼职瓦检员,必须保证每班有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测。基本职责:(一)在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按规定的巡检路线、巡检图表以及规定的时间、地点、位置进行瓦斯检查,做到检查、填写、汇报“三对口”。(二)专职瓦斯检

洗煤厂管理制度总

班前会制度 1.厂每天8:10、7:30准时召开由全体干部员工参加的八点、四点连夜班前会,厂 管理人员每天早7:40、晚7:00在厂会议室召开碰头会,交接班人员必须到场,进行现场交接班。 2.由上一班值班人员向厂管理人员传达矿晚例会会议精神,汇报工作中遗留的问题, 便于当天值班人员安排工作。 3.班前会由当天值班人员主持,厂领导及全体员工必须参加。 4.由值班人员主持带领全体干部员工进行班前安全宣誓。 5.由厂领导向员工宣贯安全文化理念、安全宣誓内容,当天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向干 部职工传达矿晚例会会议精神,布置当天各车间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6.厂领导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干部职工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 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技术员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厂所安排工作的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 施。 8.对不参加班前会的员工,不准点名记工,不准上岗工作。 9.对迟到人员进行登记,名单交到办事员处,按规定进行罚款。 10.当天值班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干部班中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当班班长负责在班中巡回检查,维护生产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 2、各组组长协助班长做好本组的班中巡回检查工作,保证本组的生产安全。 3、厂干部不定期进行班中巡回检查的抽查工作,督促班中巡回检查的落实。 4、班中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洗煤系统和煤泥水处理系统是否正常,是否有跑煤、跑矸、跑粗等问题; (2)检查生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劳动纪律,是否有不戴安全帽、脱岗、串岗等现象; (4)检查各岗位的卫生情况。 5、对于班中巡回检查时发现的生产问题,应向集控室汇报,并认真填写记录。 6、对于班中巡回检查发现的生产问题,当班能够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检修班处理。 7、对于班中巡回检查发现的劳动纪律问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跟班干部管理制度

洗煤厂通用管理制度汇编

洗煤厂通用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控制,构建安全长效机制,加快实现本质安全的步伐,选煤厂特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厂长、书记成员:厂其他副职及各车间行政主管2、工作要求:以职工的生命安全职业健康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管理,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奖有罚”的原则,不断优化安全管理手段,改善安全管理装备,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努力实现“本质安全”,确保长治久安。3、基本职责:选煤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支书记是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者,主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的第一责任者;行政、党政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车间主任、书记、技术员、班组长对所管辖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是: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安全规程的实施;2)组织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7)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

分析与处理;8)组织制定实施应急预案和及时如时报告生产 事故。 4、群监组织组长:厂工会主席成员:各车间工 会主席 5、青安岗组织组长:厂团总支书记成员:各车 间团支部书记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主要是分析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安全生产薄 弱环节,确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 完成。1、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实行月度例会制度,在每月四日前,由主管厂长负责主持,召集相关人员在调度会议室召开并 部署安全生产任务。2、参加人员:厂领导班子、各车间三大员、调度室主任、技术室主任、厂安监员。3、例会主要议题:1)、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近期安全生产状况。2)、通报 内部安全检查情况,然后由各单位汇报针对查出问题采取的技 术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一分析讨论。3)、通报岗位安全技 术培训和动态考核情况。4)、对上次安全生产例会安排工作进 行复命汇报,对已完成工作所取得效果予以鉴定,对未完成工 作彻查原因、追究责任。5)、安排本月安全生产任务,落实具 体措施和相关责任人,强化现场管理。4、相关人员必须按时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例会,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例会人员以及 安全工作部署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执行完不及时复命的,对 相关人员罚款100元。5、会后由厂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精神,形成文字材料,下发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三、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目标责任,明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 【20XX】 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式储煤场、返煤地道或其它有瓦斯积聚情况的封闭区域。

第五条各区域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必须及时采取通风应急措施处理;采取措施后仍降不下来,应立即停止除排放瓦斯外的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生产。 第六条本规定适应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选煤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选煤厂成立专门瓦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必须覆盖厂内所有存在瓦斯的区域。选煤厂负责在矿瓦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瓦斯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培训学习和落实工作。制度中须包括:厂内瓦斯巡检路线、巡检图表、巡检时间、地点、频次和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通风死角、风机进、出口瓦斯浓度的检测周期等。 第八条选煤厂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瓦检员,重介车间配备兼职瓦检员,必须保证每班有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测。基本职责: (一)在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按规定的巡检路线、巡检图表以及规定的时间、地点、位置进行瓦斯检查,做到检查、填写、汇报“三对口”。 (二)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周期内对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及通风死角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测,对风机进行一次进、出口瓦斯浓度检测。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正式版)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机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管理, 减少机电事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电人员, 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坚守工作岗位, 不准迟到和早退, 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 要进行技术培训, 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 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 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 日常班检查维修,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编号:SM-ZD-69681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2014】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

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精编版

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精 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晋煤瓦发(2014)200号 晋煤瓦发(2014)200号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依照本规程对管辖的附属洗(选)煤厂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范围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 第三条矿、洗(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矿、洗(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通风瓦斯防治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以及相关奖惩制度和瓦斯防治会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对洗(选)煤厂实施直接管理的煤矿矿长和洗(选)煤厂(下简称厂)厂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洗(选)煤厂瓦斯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负责。 第二章通风管理 第五条厂所有建筑、转运皮带、二次扬尘、筛分及皮带受料等地点处均应实现自然通风。 第六条为排除余热余温,主厂房、浓缩池等地点除采用自然通风外,还应设置换气扇进行强制通风换气,以增强通风效果。 第七条有瓦斯积聚的煤仓应安设局部通风机强制通风,局扇一用一备,原煤仓顶部、底部、煤精仓顶部、底部安设的局扇必须坚持连续运行,减少无计划停风。局部通风机一般为防爆抽出式风机。 第八条煤仓上部侧面应留设通风口,通风口数量和大小根据煤仓直径确定,实现煤仓内自然通风,同时在煤仓上部安设抽风机,以便在自然通风治理瓦斯有困难时风机开启处理仓内瓦斯。 第三章瓦斯管理 第九条厂区内所有封闭区域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严禁出现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

洗煤厂管理制度

洗煤厂各岗位 管 理 制 度 年月日

审核领导签字: 总工 安全中心 煤质中心 机电工程师 目录 介质添加制度--------------------------- 检修制度------------------------------- 工作票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运行工交接班制度----------------------- 倒闸操作票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洗煤厂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职工清假制度--------------------------- 药剂管理制度--------------------------- 压滤组管理制度------------------------- 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物资验收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日常考核制度--------------------------- 消防责任制度--------------------------- 材料员岗位职责------------------------- 材料管理制度--------------------------- 压滤考核制度--------------------------- 离心机岗位责任制度--------------------- 脱介筛司机岗位责任制度----------------- 集控司机岗位责任制度------------------- 浮选司机岗位责任制度------------------- 洗煤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

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 摘要:洗煤厂的整个生产环节都离不开各类机电设备,这些设备既有简单的运输机械也有精密的电子控制机构,如何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对于保障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对机电设备管理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 关键词:机电设备管理 近年来,由于我国对煤炭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洗煤厂的生产任务也越来越重,在高负荷运转的前提下做好洗煤厂机电设备的管理,能够有力的保障生产能力和防范安全事故。但是由于各种现实的原因,洗煤厂的机电设备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投入有限,设备老化严重。 洗煤厂一般附属于煤炭生产企业,其在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上属于增值环节。在过去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国家对环境保护不是那么重视的时候,对原煤的洗选要求也就相对较低,这样就造成了洗煤厂存在的价值无法完全体现,导致煤炭企业对洗煤厂的资金投入热情不高。洗煤厂的洗选机电设备往往在建厂初期购置完成后就不再补充。随着使用年限的递增,洗煤厂机电设备逐渐开始老化,由于得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开始影响到整个设备的开工率和安全性能。在近年来随着雾霾、酸雨等污染问题频发,国家对煤炭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煤炭市场伴随着由于产能扩张和需求衰退,供需关系倒置,煤炭洗选加工越来越被煤炭企业所重视。在这个背景下洗煤厂的生产能力被要求尽快提高,煤炭企业却因为资金困难等原因没有能对洗煤厂的机电设备做出相应的追加投资,事实上相对于产能来说甚至有降低的趋势。 二、缺少对新技术的应用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53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2014】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

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式储煤场、返煤地道或其它有瓦斯积聚情况的封闭区域。 第五条各区域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必须及时采取通风应急措施处理;采取措施后仍降不下来,应立即停止除排放瓦斯外的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生产。 第六条本规定适应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选煤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选煤厂成立专门瓦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必须覆盖厂内所有存在瓦斯的区域。选煤厂负责在矿瓦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

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20200514102543)

洗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晋煤瓦发(2014)200号 晋煤瓦发(2014)200号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依照本规程对管辖的附属洗(选)煤厂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范围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 第三条矿、洗(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矿、洗(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通风瓦斯防治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以及相关奖惩制度和瓦斯防治会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对洗(选)煤厂实施直接管理的煤矿矿长和洗(选)煤厂(下简称厂)厂长是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洗(选)煤厂瓦斯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负责。 第二章通风管理 第五条厂所有建筑、转运皮带、二次扬尘、筛分及皮带受料等地点处均应实现自然通风。 第六条为排除余热余温,主厂房、浓缩池等地点除采用自然通风外,还应设置换气扇进行强制通风换气,以增强通风效果。

第七条有瓦斯积聚的煤仓应安设局部通风机强制通风,局扇一用一备,原 煤仓顶部、底部、煤精仓顶部、底部安设的局扇必须坚持连续运行,减少无计划 停风。局部通风机一般为防爆抽出式风机。 第八条煤仓上部侧面应留设通风口,通风口数量和大小根据煤仓直径确定,实现煤仓内自然通风,同时在煤仓上部安设抽风机,以便在自然通风治理瓦斯有困难时风机开启处理仓内瓦斯。 第三章瓦斯管理 第九条厂区内所有封闭区域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严禁出现瓦斯积聚和瓦斯 超限。 第十条厂应设置专职瓦检员和巡检人员,定期巡查瓦斯区瓦斯浓度。瓦检 员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和满足工作需要的胶皮管和检查棍等相关设备。检查储煤仓内的瓦斯时,以胶皮管终端伸入煤仓口以下2米左右合适位置为准。洗煤厂内的巡检人员必须配备便携仪瓦斯检查仪,当发现瓦斯异常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地面煤(矸)仓、放煤(矸)点、封闭式储煤场、皮带走廊、返 煤地道、观察口、测位口等地点及机电设备周围应设置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点。 瓦斯检查地点及次数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并将检查情况汇报通风调度站。 第十二条瓦斯最大的煤仓(原煤仓、精煤仓和缓冲仓)及与其相通的房间 和走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三班巡回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图表。 2、煤仓设置高出房顶的瓦斯排放口。 3、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电设备和照明。 4、当瓦斯浓度达到%以上时,必须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运转。

瓦斯管理规定

瓦斯管理规定 一、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停止被串工作地点的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二、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必须做到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四、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五、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爆破。六、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3%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七、绞车窝、硐室要采取措施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聚集。八、加强栅栏管理。栅栏必须坚固,网格不大于200mm×200mm见方,栅栏外要悬挂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除通风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栅栏。通风检查人员进入栅栏必须先查瓦斯后进栅栏,边检查气体边前进。其他人员需进入栅栏内,必须提前

用书面的形式联系好通维队,经瓦检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九、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规定时,方可开启。十、掘进工作面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时,施工单位班队长和瓦减员、安检员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生产单位要派人在三岔门全风压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十一、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以及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十二、严格盲巷管理,建立盲巷管理台帐。掘进工作面中途确需停风时,必须有矿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停工报告。临时停工区域,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章》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需长期停风的巷道按此种方法予以封闭。封闭前,必须撤除或切断盲巷内电器设备电源、电缆、风水管路及轨道等。十三、打开密闭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救护队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内检查瓦斯,

洗煤厂卫生管理制度

宁夏亘峰嘉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部生产、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生产、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与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生产部厂区工作的员工、实习工与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生产部办公室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生产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下属各有关部门、车间班组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生产部办公室提出计划,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后勤采购部采购。 第六条生产部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工作区域(厂区统一使用的公共区域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工作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厕所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生产部下属各部门、班组应当按照生产部办公室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第十一条生产部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公告栏、厕所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扫保洁。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工作场所,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的建设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施工时由生产部办公室派人负责监督施工场地卫生。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工作的各部门、班组,负责占用区域与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生产部办公室负责清扫与保洁。但其她人员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正式 版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2014】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

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式储煤场、返煤地道或其它有瓦斯积聚情况的封闭区域。 第五条各区域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必须及时采取通风应急措施处理;采取措施后仍降不下来,应立即停止除排放瓦斯外的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生产。

洗煤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总则)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人身安全,防止重大机电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结合我厂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厂的安全管理制度。 各岗位工种、机电维修工、全体管理人员必须结合本单位工种要求深入学习好新的《洗煤厂安全规程》,并能熟练掌握应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规范上岗,正规操作。主要领导要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组长亲自抓,各岗位工种自觉抓,形成一个良好的抓安全、讲安全氛围。 总体目标是:消灭轻伤以上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机电设备事故和生产影响控制在0.5小时/月,开展好机电工作“零事故”和煤炭质量“缺陷”活动。建设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生产车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及奖罚规定 1、各岗位工种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不得找非本岗人员或无证人员代岗替岗。否则对不持证上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工分**元,连带扣班长20元。 2、各岗位司机、机电维修工,要规范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本职岗位上严禁做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脱岗、睡岗和班前班中喝酒。否则扣罚责任人每次**元;对于因此造成事故的,0.5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扣责任人全月工分**元,并做出

检查,调离本岗位,工资级别相应降一个技能档。所造成的事故在2小时以上或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巨大的,或直接影响全矿指标完成的,或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事故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建议矿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处分。 3、岗位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上一班处理,处理完后方可交给下一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机电事故或不安全的后果由接班人员承担。 4、岗位司机要做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记录并整改。对于隐瞒事故不报的,一经查出严格按第二条规定严肃处理(矿处罚除外)。 二、防尘、防水管理及奖罚制度 1、车间主要地点必须设有消防器材、防尘水管。对于消防器材必须人人爱护,不得任意损坏。否则扣责任班组**元,罚责任人**元。同时各岗位地点必须备足灭火沙,且不少于0.2m3,灭火器必须按规定定期送检。 2、各岗位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灯泡等电器取暖,以免引起火灾。一经查出,对责任人或班组扣罚**元处理。 3、选矸台、集控室及各岗位地点的操作人员严禁吸烟,以免造成火灾。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人每次**元。 4、对2、3条因此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奖金,降级或开除处分。 5、有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制定专门的烧焊措施,并严格执行。 6、各转载点、粉尘发生区域必须设有喷雾降尘设施或煤尘隔离设施(如隔尘棚、隔尘墙)。对于防尘、隔尘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一经发现扣责任班组**员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变压器室管理制度

变压器室巡回检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变压器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选配煤中心各洗煤厂。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变压器的包机人员,必须熟知变压器操作规程,熟悉变压器的设备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条电气维修人员对运行和备用变压器及周围环境按运行规程规定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电气维修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变压器运行情况,每天巡视一次,发现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处理。 第六条洗煤厂主管领导应每周对变压器室监督巡视一次,每月至少要夜间巡视一次;值班电工每天对各变压器巡检一次,认真检查核实各变压器运行情况按要求填写记录,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 第七条巡视中遇到有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程或其他规程进行处理,同时向领导汇报。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由洗煤厂主管领导决定增加巡视次数: 1.变压器超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变压器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系统有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变压器有缺陷,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气候恶劣:如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天气时。 机电管理部 2017年1月 变压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洗煤厂变压器室管理,确保变压器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配煤中心各洗煤厂。 第二章具体要求 第三条变配电所(室)应能防火、防雨水,防雷电,防小动物。 第四条变压器运行中,加在各电压分接头上的电压不得超过相应额定值的105%。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变压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在事故情况下,许可超负荷30%运行两小时,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85℃。 第六条当油浸风冷变压器吹风电机不能运行时,允许负荷降至额定容量的2/3。如果上层油温不超过55℃,则可不开风扇带额定负荷。 第七条强制风冷变压器上层油温达到55℃时,吹风电机应自动或手动投入,到45℃时自动或手动停止。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xx】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式储煤场、返煤地道或其它有瓦斯积聚情况的封闭区域。 第五条各区域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必须及时采取通风应急措施处理;采取措施后仍降不下来,应立即停止除排放瓦斯外的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生产。 第六条本规定适应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选煤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 2 页共 2 页

第七条选煤厂成立专门瓦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必须覆盖厂内所有存在瓦斯的区域。选煤厂负责在矿瓦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瓦斯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培训学习和落实工作。制度中须包括:厂内瓦斯巡检路线、巡检图表、巡检时间、地点、频次和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通风死角、风机进、出口瓦斯浓度的检测周期等。 第八条选煤厂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瓦检员,重介车间配备兼职瓦检员,必须保证每班有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测。基本职责:(一)在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按规定的巡检路线、巡检图表以及规定的时间、地点、位置进行瓦斯检查,做到检查、填写、汇报“三对口”。 (二)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周期内对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及通风死角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测,对风机进行一次进、出口瓦斯浓度检测。 (三)重点瓦斯区实施电火焊作业前和作业中的瓦斯检测工作由专职瓦检员负责,一般瓦斯区实施电火焊作业前和作业中的瓦斯检测工作由车间兼职瓦检员负责。 (四)发现瓦斯浓度超限,须立即停止除瓦斯风机和监控设施范围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运转,及时汇报并协助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同时作好瓦斯超限及设备设施故障记录。 第三章监测监控设备管理 第 2 页共 2 页

排放瓦斯管理规定

编号:SM-ZD-43429 排放瓦斯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排放瓦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强化瓦斯排放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排放瓦斯前必须编制专门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含停送电措施)。 第二条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机电副总亲自组织有关单位会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三条会审批准的措施必须由通风、机电技术人员认真向参加排放的所有人员(含警戒人)贯彻,待所有排放人员签字后,方可统一井下进行排放。 第四条参加排放的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现场负责人由专职排放瓦斯人员或通风区队长干部担任,负责对排放人员进行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排放瓦斯要提前一个小时班向集团公司调度室电话汇报。通风区、安监处、调度所都必须建立排放瓦

斯台帐,内容包括:排放原因、地点、时间、现场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等;机电科要建立局扇停电台帐,内容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原因、有无停电负责人、无计划停电的追查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排放瓦斯前,矿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调度会上贯彻强调排放瓦斯的时间、地点以及撤人的时间等有关事宜,并安排有关单位及时撤出人员。 第七条排放瓦斯应切断瓦斯风流经过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撤出该区域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八条排放瓦斯前,通风区必须提前在指定的地点安设警戒要求“人、牌、网”齐全,且人员只准出,不准进。 第九条排放瓦斯前,通风区要保证通风系统稳定,排放瓦斯局扇不喝循环风,生产单位要保证局扇各种装置齐全,且能正常运转。 第十条排放瓦斯前,监测队要在第一汇风点安设一个探头,以便对排放瓦斯风流进行连续监测,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立即切断局扇电源。 第十一条排放瓦斯前,现场负责人要对所有准备工

2021年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 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年洗煤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生产秩序促进全厂的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班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否则不准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罚款二十元,超过五分钟停止当日工作,并罚款五十元;严禁早退,早退一次罚款五十元,造成事故本人负责。 三、严禁酒后上班及班中饮酒,发现酒后上岗,立即停止工作,当日按旷工处理,班中饮酒,每次罚款100元,按旷工处理,并对该车间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四、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五、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干私活,不得脱岗,串岗,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六、请假必须办理手续,写出请假条,三天内由车间主任批,超过三天者必须经厂长审批。

七、上班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及安全设施,发现丢失、损坏,由岗位司机按价赔偿。 八、不请假、长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所欠工资。 九、符合下列条件者交由公司处理: (1)偷窃公共财产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上班喝酒闹事者; (4)不服从指挥无理取闹不听劝告者; (5)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造成不良影响者。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94-75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2014】200号《关于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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