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职考研国家相关支持政策

公务员在职考研国家相关支持政策

1、国家政策的全方位支持,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MPA,并提供支持。

国家人事部【2004】60号文件指出,公务员在职攻读MPA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而且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认真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规定,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文件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工资字【2009】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保障工会所有者权益,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实现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是指工会企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包括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对工会企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拨款所形成的资产和权益;政府拨付使用的不动产、专项补助资金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会企事业单位捐赠形成的资产和权益。 二、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必须遵循审慎、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三、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范围。1、被列入地方城市改造规划,需要择址新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资产。2、进行转让(包括拍卖)、置换、重组和抵押的资产。3、以房、地产进行招商引资、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以及企事业单位关闭清算的资产。4、

需要处置的闲置资产。5、依照国家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它资产和权益。 四、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具备的条件。1、因地方政府城市改造规划涉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地方政府有明确补偿安置意见。2、企事业单位无发展前景,经营管理不善,各项负担沉重,拟实施关闭或市场退出,其主办工会和省级工会有明确审核意见。3、拟处置的资产已由具有相应土地、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4、置换给工会的土地、房屋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权属证明齐全。5、新建文化宫、体育场馆等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应以政府划拨方式取得,选址应当位于城市商务或政务中心,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先建设后拆除;新建疗休养院应选择具有疗休养资源的地理环境。上述二者的占地面积均不得少于原有面积,且具有较高的建设标准。6、新建工会企事业单位建设资金必须有保证,包括原有土地、房屋有偿转让所得、政府补助以及工会自筹资金等必须达到总建设资金的90%以上。7、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和企事业的稳定。 五、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权限 1、地方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将占有和使用的土地与工会系统以外单位进行使用权转让、开发利用及置换的全部事项由全国总工会审批。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原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它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这段时间我通过认真阅读这两个法律文本,总结出了《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间的一些区别,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务员法》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使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公务员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才算是公务员:一是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使用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包括七大类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把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将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干部队伍的整体性。

第二,完善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国家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但是却没有详细划分职务类别。而《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三,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还规定了许多其他关于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制度,如:“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四章选举的实施 第五章调动、罢免和补选 第六章经费审查委员会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会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农场、机关、学校和其它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国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到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第八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 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

人力资源场暂行条例.doc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七条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第八条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企业工会制度大全

企业工会制度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机构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六、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七、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九、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十一、平等协商制度 十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走访慰问制度 十四、创建“职工之家”的条件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浅谈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与当代官吏选拔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与当代官吏选拔制度 [摘要]官吏的选拔制度贯穿着古今社会。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存在着“禅让制”的官吏选拔制度,再到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封建社会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直接当今社会的公务员选拔制度。我们要了解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发展历程,对当代的官吏选拔制度做出正确的认识,才能为我国行政制度改革纳言献策。 [关键字]官吏选拔考试制度公务员选拔对比启示 无论在动物种族中还是在人类社会中,都会存在着领导者,以将群体聚集在一起,这就是一个群体的“本能”,但是当群体的逐步扩大,若全部依赖于一个领导者便难以负荷群体的正常运转,于是便要扩张领导的助手以保证群体内部事务的正常运转,官吏便由此产生。但是官吏的选拔要有足够的能力协助领导者进行管理,所以要寻找适合的官吏促进管理的有序进行,官吏的选拔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古代的官吏选拔制度的发展 官吏的选拔制度起源于尧舜禹时期,是中国的原始社会时期,在这一时期中主要实行的官吏选拔制度的禅让制,主要是体现在王位的禅让。在中国的商周时代,各级官吏实行“世卿世禄”,即奴隶主贵族凭借血缘关系,子孙世代为官,占据统治地位。由秦及汉,中国进入了封建集权时代,出现了察举制,东汉末年是九品中正制的萌芽时期,隋唐时期出现了科举制。主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和三种制度,即先秦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和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一)先秦的世袭制 世袭制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帝位及爵位世代相传的制度,取代了原来的禅让制而出现。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具有极强的封建性。 世袭制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但是官吏的选拔是在窄狭的世袭范围内选择接班人,不可能保证官吏素质的优化与崇高和贯彻任人唯贤的用人选择,影响国家的发展。 (二)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荐举制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兖州煤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关于印发《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管理办法》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矿党政研究、矿职工代表团(组)长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2015年2月2日 -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新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原则: (一)坚持双向选择、平等交易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人尽其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滩煤矿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交易、流动管理(具体办法见附件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四条为加强我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领导,矿成立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副总、人力资源科(组织科)、经营管理科、内部市场办、党委工作科、综合办公室、纪委监察科、工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领导小组,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全面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组织科),人力资源科(组织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 -2-

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组建,制定相关管理培训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培训、交易平台,办理人力资源相关手续,提供政策咨询结算服务。负责人力资源交易需求信息发布和市场内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定市场价格指导线和市场日常运行管理、综合协调和各级市场人力资源定员需求审核工作。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成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位定编定员标准制定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上报,单位内部人力需求信息发布,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人力资源交易、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章 市场主体与客体 第七条市场主体 我矿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共设四级市场主体:矿(包含各职能部门)为一级市场主体、各基层单位为二级市场主体、班组为三级市场主体、个人为四级市场主体。 第八条市场客体 各市场主体间提供的劳务服务。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矿设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再就业中心,日常挂靠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富余人员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2)。 第十条矿设立人力资源市场交易服务大厅,地点设在人力资源科(组织科)4楼407室,配备业务精干、思想作风端正、工 -3-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六条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 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 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 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以下简称“内部市场”)建设,促进人 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市场是指在公司范围内, 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集约提效为目标,通过构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运用组织行为或模拟市场机制开展员工流动,促进人力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供需平衡的内部机构、场所及相关活动的总和。 第三条内部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规定,坚持“集约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公开、双向选择;统筹规范、流动有序;优化配置、双效提升”等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调解决内部市场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建设、维护、完善公司内部市场信息平台。 (四)负责组织实施跨单位管理、技术和技能岗位人才 帮扶;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跨单位调入省公司、省公司所属

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省公司的审批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公司系统单位内部市场的 建设运营。 (六)负责公司安排的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等其他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事董事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岗位竞聘工作;组织 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岗位竞聘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挂职、挂岗锻炼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挂职、挂岗锻炼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跨单位人才帮扶 工作。 (四)负责总(分)部及直属单位人员借用的审批,以 及公司系统员工借用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审批。(五)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所属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的审批。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应干部的退出管理工作。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力公司(以下简称“省 公司”)和直属单位(省公司和直属单位统称“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1章: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述 第1节: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 一、务员的涵义和范围 1,公务员的涵义: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物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公务员的范围: 大范围: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和军职人员,都称为公务员。如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务员范围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中范围:把在国家政府机关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事人员.如美国和德国 小范围:把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在政府机关中任职的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不包括司法人员和军职人员。如英国。 3,中国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就是说,只有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使用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或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国家公务员。 一、是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法官、检察官 三、是除工勤人员以外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 四、是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 五、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二、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涵义:指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规和制度体系.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征 分类机制:激励竞争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新陈代谢机制、保障机制、法律法规体系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不同 1、西方国家实行”政治中立”,我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党管干部原则.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16〕2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6年10月9日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 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第九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均应设候选人。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应经会员充分酝酿讨论,一般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组织与上一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

2019国考行测备考:常识判断练习题(三)

2019国考行测备考:常识判断练习题(三) 1:“火车教会人们守时,准时准点成了现代生活的准则,人们开始要随身带上一块表,时间概念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这一现象最早出现于()。 单项选择题 A、蒸汽时代 B、电气时代 C、钢铁时代 D、网络时代 2:下列将项与其表彰对象对应关系错误的是()。 A.菲尔兹奖――数学家 B.普利策奖――记者 C.南丁格尔奖――医生 D.图灵奖――计算机科学家 单项选择题 A、请选择 B、请选择 C、请选择 D、请选择 3:汇率变动会对一国对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假如某国货币升值,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 A、不利于出口贸易 B、有利于公民出境旅游 C、会导致热钱流入 D、有利于消除贸易逆差 4:历史学家们认为:“17世纪后期科学革命的胜利为启蒙运动提供了先决条件。”据此判断.启蒙运动在科学思想方面最重要的先驱者是()。 单项选择题 A、达尔文 B、牛顿 C、拉瓦锡 D、法拉第

5:我国邻省最多的省级行政单位是()。 单项选择题 A、河南 B、山东 C、新疆 D、陕西 6: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项选择题 A、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间歇性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D、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7:下列关于声学知识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项选择题 A、在课堂上听到老师的讲话声,说明声音可以在空气中传播 B、利用超声波可以清洗钟表,说明声波可以传递信息 C、在城市道路旁设置隔声板,是为了在传播过程中减弱噪声 D、通常我们根据音色辨别不同人说话的声音 8:下列关于生活常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 A、洗衣粉所含成分中表面活性剂会破坏皮肤角质层,使皮肤变粗糙 B、用高压锅煮食物熟得快些,这主要是因为高压锅增大了锅内气压,提高了水的沸点 C、通常用来制白炽灯泡灯丝的金属是铝 D、夏天自来水管壁大量“出汗”,这常是下雨的征兆 9:刷牙可以保持牙齿健康和口气清新,牙膏的主要原料是()。 单项选择题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最新修订版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最新修订版(2001年9月11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最新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章人事代理 第四章招聘与应聘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但学历证明除外。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国家公务员法知识问答

这是我国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是我国民主法制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的制订颁布,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是我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标志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科学化的轨道,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必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空白,对公务员法的主要我们特设了学习公务员法问题解答专栏,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内容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1、问: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答: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问: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人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务员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只要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将纳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这样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至于具体哪些人员是公务员,公务员法中未列举的,将由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具体规定。 二、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一、公务员的界定与分类 在西方国家,一般而言,凡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都是公务员。但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在管理上都作了政务员(或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和区别。政务官属于公务员的范畴。政务官的选举、任命由宪法、选举法或其他专门法律加以规定。事务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则由公务员法加以规定。 在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非政府组成人员,还包括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组成人员。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指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权利,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我国不实行“两官分途”,对类似西方政务官的公务员,我国都统一适用于公务员法律,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西方各国把文官系统看作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将文官身份分裂开来:对公众是官员,而对政府来说是雇员,公务员与政府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我国的公务员则是人民的勤务员,是国家的主人,是代表人民使国家行政权利的工作人员,他们和政府的关系是共同履行行政责任的连带关系。 二、公务员的政治态度 西方公务员制度是在两党制的背景下产生的。西方国家为了在不稳定的斗争环境中维持政府相对稳定,强调公务员“政治中立”,不介入政党活动,即,文官工作不受党派斗争的影响,不得偏向某个政党,也不对政治决策的成败负责,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或介入党派活动。它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党的意志,我国公务员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这是西方文官制度的显著特征。如各国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的竞选活动和支持竞选的募捐活动,不得担任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公职,不得接受政治捐款,等等。规定“政治中立”,有利于在多党竞争的政治环境中,避免“政党分赃制”造成的工作混乱和官员队伍的动荡不稳,使业务类公务员不卷入政治斗争,以稳定公务员队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政治的稳定。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由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环境中的某些环节形成了障碍,特别是政府机构的恶性膨胀,官僚主义泛滥,人事制度缺乏科学性,民主性。我国全体公务员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并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公务员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它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党的意志,公务员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我国公务员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政治稳定。 三、公务员考试、考核和奖惩制度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一般都采用考任制。考试方式大多为三种: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但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能力。采取的方法是客观公正的竞争考试,以保证真正优秀的人才有机会担任公职。这样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克服政府官员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并在任内进行各种考核,保证公务员的素质。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注重的是“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内容。方式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主。 西方各国以人事部门为主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一般以领导考核为主,考核结果不公布。我国则不仅注重业务素质,还强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这对于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十分必要。我国考核机构是各部门本身,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考试结果通知本人。 西方国家的考核等级与奖惩直接挂钩。如美国,评为优等(工作超过标准)提薪一级,并拥有优先提职的机会;评为满意(工作合乎标准)提薪一级;不满意(工作没有达到标准)酌情减薪、降级或免职。而在我国,考核登记分为优秀、称职与不称职三种。大部分公务员的考核成绩或考核等级都集中在“称职”这一等无法体现出绩效的优劣,也就无法实施有效的奖惩。这是我国考核机制没有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的原由之一。 四、公务员晋升制度 目前,中西方公务员的晋升机制主要有四种:考试晋升制、功绩晋升制、年资晋升制与越级晋升制。考试晋升制是通过竞争考试,以考试成绩为升迁标准:功绩晋升制是以工作成绩大小为晋升依据的机制;年资晋升制则以工作年限为晋升依据;越级晋升制是让成绩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大的公务员不受年限与考

全总下发《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全总下发《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下发了《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作为全国各级机关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条例旨在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同时也为下一步制定机关工会实施《工会法》的具体办法奠定了基础。 《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共9章34条,分别对机关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组织制度、干部配备、工会经费和资产等作出规范,并设立专章规定了经审和女职工工作。其适用范围涵盖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机关,以及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等依法建立的工会组织。 “机关工会是我国工会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全总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暂行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历时3年,其间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并多次征求和吸纳了相关部门意见。此前,全总已制定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进行了规范。 相对于企业工会,机关的工作性质、人员构成以及机关人事劳动关系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机关工会除具有一般工会组织的共性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如政治特点鲜明,党政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重要的枢纽地位,要求机关工会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务对象特点突出,以机关干部为主体,领导干部多、党员多、知识分子多。此外,机关工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也有别于企业工会。 因此,《暂行条例》明确了机关工会七项工作职责,包括加强对职工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推动机关文化建设,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资产等。尤其强调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教育。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暂行条例》要求,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接受同级机关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同时,机关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 值得关注的是,《暂行条例》对机关工会干部配备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机关工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相应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同时,工会主席、副主席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工会主席、副主席缺额时,应当及时补选,空缺时间不超过半年。

2018年度8国家开放大学公共行政学题库及问题详解

国家开放大学专科《公共行政学》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称之为“人事管理之父”和行为科学的先驱者的是()。 A.普耳 B.斯图亚特 C.斯密 D.欧文 2.高斯发表于1936年,提出了公共行政和公共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并予以研究的行政学论著是()。 A.《比较公共行政模式》 B.《美国社会与公共行政》 C.《政府生态学》 D.《公共行政生态学》 3.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 A.行政决策 B.行政监督 C.政府职能 D.行政体制 4.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 A.奥地利 B.芬兰 C.瑞典 D.瑞士 5.构成公共组织结构的基本要素是(),它是公共组织结构的支撑点和联络点。 A.行政人员 B.职能目标 C.行政职权 D.行政职位 6.下列不属于行政领导权力的来源的是()。 A.决策权力 B.归属权 C.合法权力 D.奖惩权力 7.职位分类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国,后被许多国家所效仿。 A.美 B.中 C.英 D.法 8.为了弥补或完善决策而制定的决策方案,称为()。 A.积极方案 B.临时方案 C.追踪方案 D.应变方案

9.行政控制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是()。 A.确定控制标准 B.纠正偏差 C.衡量成效 D.行政指挥 10.伍德罗·威尔逊在《政治科学季刊》上发表了公共行政学的开山之作(),它标志着公共行政学的产生。 A.《行政学》 B.《政治与行政》 C.《行政学原理》 D.《行政之研究》 11.公共行政生态学的代表作《公共行政生态学》于1961年发表,该书的作者是()。 A.里格斯 B.古立克 C.德鲁克 D.高斯 12.对于一般的省、市、县而言,实行民族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就是()的行政区。 A.传统型 B.发展型 C.特殊型 D.现代型 13.中央一些部委和一些省市公开招考司(局、厅)级和处级领导者的制度属于()。 A.选任制 B.委任制 C.聘任制 D.考任制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施行于()。 A.2006年1月1日 B.1993年10月1日 C.2005年4月27日 D.1994年1月1日 15.为了实现目标而制定的方案,称为(),这是构思和设计的主要方案。 A.积极方案 B.临时方案 C.应变方案 D.追踪方案 16.整个行政执行过程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最为关键的阶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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