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

准的要求

2016年4月

目录

1 范围 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5)

5 供配电设计原则 (6)

6 设备选型原则 (12)

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19)

8 附录: (23)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094 电力变压器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GB/T16934 电能计量柜

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

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

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

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

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523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

JB/T711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NDGJ96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

DL/T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相关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的电气设施。

3.2 多层住宅

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3.3 小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指九层至十一层居住类建筑。

3.4 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指十二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

3.5 超高层住宅

超高层住宅指三十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

3.6 高级住宅

指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3.7 公共服务设施

一般称公建设施,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

3.8 汽车库分类

汽车库停放车辆>300辆为I类汽车库,151-300辆为II类汽车库,51-150辆为III类汽车库,≤50辆为IV类汽车库。

3.9 建筑面积

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0 配置系数

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用电负荷(kW)之比值。配置系数综合考虑了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对其的影响。

3.11 双电源

指向同一个供电负荷供电的两个独立的供电线路。两个线路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中压母线。

3.12 双回路

指同一用电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两个线路来自同一变电站(中心)的同一中压母线。

3.13 产权分界点

供电企业和用户资产(维护、管理)的电气设备连接分界处。

3.14 配电室

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10kV)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称为配电室。

3.15 开关站

户内设有中压(10kV)进出线配电装置,对中压侧功率进行再分配的场所,俗称为开闭所。

3.16 环网柜(箱)

也称环网单元,用于中压(10kV)电缆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户外环网柜,户内环网柜采用间隔式,称环网柜。户外环网柜采用组合式,称箱式开闭所或户外环网单元。

3.17 配电变压器

指将10kV电压等级变压成为40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3.18 箱式变电站

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中压(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简称箱变。

3.19 电缆分支箱

指用于0.4kV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出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配电装置,简称分支箱。

3.20 低压供电半径

指从配电室(箱变)低压柜出线至电表箱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包含表后线路长度。

3.21 接户线

指从最末一级电缆分支箱到电表箱的线路。

3.22 进户线

指从电表箱到每户住宅的线路。

3.23 交流充电桩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

4 总则

4.1 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城镇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4.2 本省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居民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小区配建)应执行本标准。城镇(含县城区、新民居建设等)小区配建应参照本标准。

4.3 小区配建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视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预留10kV开关站站址及电力通道。供配电方案和供配电设施用房的设计应与住宅小区详规设计同步,并须当地供电部门参与设计审核。承接新建住宅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应的资质。

4.3.1 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2 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3 监理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4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新建居民小区配套供电工程。对与供电部门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小区配建项目,为保证今后的运行维护和供电质量,在建设过程中供电部门应给予技术指导,并宜全过程参与。

4.5 小区配建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4.6 小区配建的配电设备及材料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小区配建所使用的供配电设备及材料应经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相应的检验合格报告。

4.7小区配建内居民负荷部分应单独设置配电设施,与商业或其他大型公建设施的配电设备有明确区分,并设置独立的配电站房。

4.8 工程建设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4.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区配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归属地供电部门实施,各地方供电部门应无偿配合监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地方供电部门应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建设主管部门,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并反馈供电部门。

4.10 小区配建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5 供配电设计原则

5.1 负荷性质的确定

根据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三级负荷。

5.2 住宅小区内一级负荷

5.2.1 高级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5.2.2 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5.2.3 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

5.2.4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

5.3 住宅小区内二级负荷

5.3.1 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

5.3.2 Ⅱ、Ⅲ类汽车库。

5.3.3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m2的人防工程。

5.3.4 区域性的增压泵房、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5.4 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或二级的负荷为三级负荷。

5.5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GB50052/2009第2.0.2、2.0.3条规定。即: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

5.6 二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GB50052/2009第2.0.6条规定。即: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双回线路供电。

5.7 三级负荷对供电电源无特殊要求,但有条件的地区对居民用电负荷宜满足双电源要求。

5.8 用电负荷容量计算原则

5.8.1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

5.8.1.1住宅小区低压用电负荷包括必要的低压供电公建设施容量,不包括住宅小区内中高压供电的大型公建设施的供电容量。住宅小区内公建用电和住宅公共用电设施用电设备(配电室所辖住宅,每配电室按两台变压器计算)总容量在100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下者可采用低压方式供电。

5.8.1.2 住宅小区每户容量宜按以下原则配置:

居民住宅区用电容量按50W/m2计算,每户用电容量不低于4kW。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详见表1)。

表1居民住宅小区用电容量计算

序号建筑面积每户配置容量

1 小于80 m

2 不低于4kW

2 80~120 m2 不低于6kW

3 120~150 m2 不低于8kW

4 大于150 m2 不低于12kW

5 别墅类住宅根据实际需要,不低于16kW

5.8.1.3 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商业100-150W/m2。

5.8.1.4 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原则应按:小区配建的车位数*单台充电桩容量*需用系数。

5.8.1.5 小区内地源热泵、电锅炉等集中取暖的热设备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用户建筑面积(m2)*用户数*50W*需用系数配置。

5.8.1.6 分散电采暖用户应在小区用电设计时,考虑每户用电负荷的增加。

5.9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配置系数按下列原则确定

5.9.1 单台配变容量选择,应按下表中配置系数进行配置。

配电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Kp)

表2 配变容量选择配置系数表

序号变压器供电范围内住宅户数配置系数(Kp)

1 72户及以下0.7

2 72户以上300户以下0.6

3 300户及以上0.5

4 低压供电公建设施0.8

5.9.2 住宅小区内公建设施需用专用配变供电的,容量按计算容量配置。

5.9.3 考虑到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大部分在夜间充电,可采用小区公用配变供给,但在小区用电设计时,应在电缆分支箱内考虑充电桩负荷配出。

5.9.3 地源热泵、电锅炉等集中采暖电设备需用专用配变供电,容量按计算容量配置。

5.9.4 分散电采暖用户应按实际负荷考虑配变容量的增加。

5.10 住宅小区内低压干线截面选择,应按下表中配置系数进行配置。

表3 低压干线截面选择配置系数表

序号居民住宅户数配置系数(Kp)

1 3户及以下 1

2 3户以上12户以下不小于0.8

3 12户及以上,36户及以下不小于0.7

4 36户以上不小于0.6

5.11 住宅小区配变的单台容量选用,油浸变压器不应超过630kVA,干式变压器不宜超过1000kVA,最大不应超过1250kVA。

5.12 住宅小区供电方式

对于住宅小区中由双电源或环网方式供电的一、二级负荷,其双电源或环网的两端电源应来自不同变电站(开关站)或同一变电站(开

关站)的不同母线。对于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应由双电源供电外,还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5.13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线路宜选用电缆方式供电。

5.14 开关站一般为双电源供电,由开关站供电的配电站或箱式变可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双辐射、单辐射以及内环网等方式供电。开关站的馈线原则上不占用主干电缆通道。

5.15 高压供电方式

5.15.1 住宅小区高压供电宜采用“环网柜+开关站+配电室”供电方式,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环网柜和箱变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供电。个别情况可采用“架空线路或电缆+配电室”方式,单电源供电。

5.15.2 十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宜采用户内配电室方式供电。

5.15.3 配电室宜按2台变压器配置,负荷较重不宜超过4台变压器。配电室单台变压器容量宜采用630、800、1000、1250kVA。单个配电室的容量不宜超过4000kVA。

5.15.4 电缆线路干线截面应按远期规划一次选定,构成环网的干线截面应匹配,建设改造区域的电缆截面及材质选择应标准化,不应采用双缆并联接线。高压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5.16 低压供电方式

5.1

6.1 住宅小区低压配电网,宜采用放射式结构,低压供电半径不得超过250米。

5.1

6.2低压配电线路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采用三级保护,一级保护应设置在进建筑物的配电装置处,中间级保护应设置在表箱表后分户开关处,末级保护应设置在户内综合配电箱相应回路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相配合,实现具有动作选择性分级保护特性。

5.1

6.3 0.4kV电缆分接可采用低压电缆分支箱。低压线路应采用多点及末端接地方式。

5.1

6.4 每台变压器应装设低压自动无功补偿装置,电容器容量应满足不小于30%变压器容量。

5.1

6.5 每台配电变压器应安装满足计量要求的配电变压器综合测试仪或计量装置,以满足分线分台区及电压考核要求。

5.1

6.6 低压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中性线与相线截面应相等。

5.1

6.7 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5.1

6.8 多层住宅低压供电,以住宅楼单元为供电单元,采用经低压电缆分支箱向各单元放射式供电。

5.1

6.9 小高层住宅,视用电负荷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向楼层供电。

5.1

6.10 高层住宅,宜采用分区树干式供电;向高层住宅供电的垂直干线,采用预分支电缆方式或插接母线式,并根据负荷要求分段供电。

5.1

6.11 别墅区,以单栋别墅为供电单元,采用放射式的方式供电。

5.1

6.12 配电室每路低压出线接带负荷不宜超过200kW,用电负荷较小的居民住宅用户,通过低压电缆分支箱出线断路器或熔断器接入。

5.17 接线形式

5.17.1 住宅小区电源应经断路器设备接入主网。

5.17.2 小型开关站(不超过2进4出)可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中型开关站(2进6-8出)和大型开关站(2进8-14出)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母联开关。

5.17.3 具备两台及以上配变的配电室应装设0.4kV母联开关,低压进线开关与母联开关之间加装闭锁装置(电气联锁+机械联锁),确保低压进线开关与母联开关不能同时合上。

5.17.4 为公建设施供电的低压线路不应与为居民住宅供电的低压线路共用一路,并独立设置敷设路径。。

5.18 其他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适应“绿色、环保、低碳”的社会发展要求,停车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

6 设备选型原则

居民小区配套电力设施所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签订资产无偿移交协议的小区配套电力设施,所需设备采购时,应采用供电部门设备及主要材料统一采购招标技术规范。其他小区配套电力设施所需设备可比照执行。(见附录)

6.1 配电变压器。

6.1.1 箱式变电站变压器选用S13型及以上系列低损耗油浸全密封变压器,独立建筑配电室内的变压器、楼内配电室选用10型及以上系列低损耗干式变压器,变压器中低压为0.4kV的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大于1250kVA(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接线组别采用Dyn11(GB5002-2009

7.0.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6.1.2 特性变化大的负荷,可选用非晶合金变压器。

6.1.3 干式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6.1.4 变压器应采取减振、降噪、屏蔽等措施,变压器室应满足防火、防水、防小动物等要求。干式变压器应带有温控、风机等设备,带有金属外壳,设置主变超温远程告警装置。

6.2 箱式变电站

6.2.1 箱式变电站容量不大于630kVA。

6.2.2 箱式变电站高压部分宜采用SF6环网单元,环网单元应由进线单元、配变出线单元、环出单元组成,环网单元应具有“五防”(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地线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功能。环网负荷开关柜选宜用额定电流63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小于20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不小于50kA,SF6环网单元应配置压力指示器,具备低气压分合闸闭锁功能。

6.2.3 箱式变电站内环网单元、变压器及低压设备导体应绝缘封闭,环网单元及箱式变电站的箱体设计有压力释放通道,能够防止故障引发内部电弧造成箱外人员伤害。

6.2.4 低压部分组屏安装,主开关选用框架式断路器,低压馈线选用塑壳断路器。630kVA箱式变电站低压馈线采用6路400A,2路250A设计; 400kVA箱式变电站低压馈线采用4路400A,2路250A 设计;考虑小区负荷变动低压馈线开关采用电子式脱扣器。框架式断路器额定电流与变压器容量相匹配,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应不小于65kA;塑壳断路器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应不小于50kA。

6.2.5 箱式变电站外壳应具有良好通风散热性能及防腐、防水、防震、防尘、防电然功能。箱壳温升等级不宜超过10K,宜采用底进顶出的通风结构。

6.3 高压开关柜

6.3.1 高压开关柜宜选用12kV、31.5kA真空开关高压开关柜(KYN28)表述方式:电压等级匹配。

6.3.2 高压开关柜配置电动、手动操作机构,配置配电自动化功能,具备“五防”(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地线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闭锁功能并与当地供电部门保护后台配套;应配置

带电显示器(带二次核相孔、按回路配置),应能满足验电、试验、核相的要求。高压开关柜不应放置在高潮湿场所。

6.3.3 进线柜加装过流、速断等功能微机保护装置;馈线柜加装过流、速断、过负荷、变压器保护等功能微机保护装置;母联柜设置备投装置,实现进线备投或母联备投功能;保护装置应具有三相测量及保护电流回路,保护跳闸及防跳回路,配置配电自动化功能。

6.3.4 高压开关柜宜选用额定电流125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宜小于31.5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不宜小于50kA。

6.4 低压开关柜

6.4.1 低压开关柜宜选用母线区、设备区和电缆区互相隔离的开关柜,设备导体均绝缘封闭,可选用抽屉式,采取下进风、上出风散热结构,防护等级不低于IP31。

6.4.2主母线选用额定电流250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小于65kA/1s。

6.4.3 低压进线、分段开关宜采用电子控制的智能型框架开关,并有中文人机界面和数显仪表,并具有故障记忆查询功能。配置电动操作机构,额定运行短路分段能力不低于65kA,出线柜开关采用塑壳空气断路器,额定运行短路分段能力不低于50kA,配电子脱扣器(瞬时脱扣、短延时脱扣、长延时脱扣三段保护),应具备分励脱扣器及辅助触点等附件,不应设置失压脱扣。

6.4.4 变压器自动补偿装置,应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以及抑制谐波等功能。装置安装地点的系统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工作电压的±10%,无抑制谐波或滤波功能的装置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大于5%。

6.4.5 在规划及实施配电自动化区域,宜使用带通讯功能的智能型低压开关。

6.5 操作及保护电源部分

6.5.1 一体化电源系统主要由交流电源、直流电源、蓄电池组及各类监控管理模块组成。

6.5.2 一体化电源系统采用分布架构,各功能测控模块采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配置。容量不小于40AH。

6.5.3 交流电源部分:交流输入380V两路(ATS转换),馈出3路40A。

6.5.4 直流电源部分:220V充电模块配置为一用一备,应具备C 级防雷保护功能。控制母线输出4路32A,合闸母线输出4路32A,合闸母线应具备降压装置。

6.5.5 蓄电池部分:直流12V蓄电池18节1组,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6.5.6 监控部分:对一体化电源屏中交流、直流、蓄电池部分进行监控,并具备通讯接口。

6.5.7 屏体防护等级IP30级,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屏柜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6.6 户外箱式开闭所

6.6.1 箱式开闭所宜进出线便利,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6.6.2 箱式开闭所(户外环网单元)应选用满足环境要求的小型化全绝缘、免维护、全封闭、可扩展的SF6共气箱型或固体绝缘环网柜,宜采用SF6或真空固封开关。配置电动操作机构,配置配电自动化装置。

6.6.3 箱式开闭所应具备“五防”闭锁功能并与当地供电部门保护后台配套,配置电缆故障指示器;应配置带电显示器(带二次核相孔、按回路配置),应能满足验电、试验、核相的要求。

6.6.4 箱式开闭所开关类型应选用断路器。

6.6.5 环网柜宜选用额定电流63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宜小

于20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不宜小于50kA。

6.6.6 箱式开闭所外壳材质选用不锈钢(304),厚度不小于2mm,外壳应满足使用场所的要求,应具有防水、耐雨淋及耐腐蚀性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X级。处于高潮湿场所时,宜加大元件的爬电比距。

6.6.7 环网柜柜体内电缆头需加装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配套提供相应规格10kV预制式电缆终端,外屏蔽采用挤包工艺,配套提供操作工具。

6.6.8 SF6气体绝缘的环网单元每个独立的SF6气室配有气体压力指示,可具备低气压分合闸闭锁功能。

6.6.9 实施配电自动化的环网单元应具备手动和电动操作功能,操作直流电源为24V、48V,直流系统的储能容量不小于24Ah,进出线柜装设2只电流互感器,1只零序互感器(必要时),设置二次小室。

6.6.10 安装在由10kV电缆单环网或单射线接入的用户产权分界点处的环网单元,应具有自动隔离用户内部相间及接地故障的功能。

6.6.11 环网单元应选用IAC级产品,内部故障电弧允许持续时间应不小于0.5S。

6.7 中压电缆

6.7.1 10kV电缆应采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力电缆,内护套可采用聚氯乙烯或聚乙烯材质,外护套采用聚氯乙烯。根据使用环境可采用防水、防虫、阻燃等外护套。线芯屏蔽、主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全封闭干式交联生产工艺。进出开闭所、配电室内的电缆,采用阻燃电缆。

6.7.2 10kV电缆截面在热稳定校验后,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表4 10kV电缆截面选择表

类型中压铜芯电力电缆截面(mm2)

主干线400、300、240

分支线240、120

环网柜联络线400、300、240

配变进线120、70

6.7.3 10kV电缆附件应选用预制式、冷缩式产品,应有密封防水措施;紧凑型环网单元和箱式变电站等可分离式连接器采用全屏蔽可触摸式结构。电缆铠装接地线与屏蔽接地线必须分开,铠装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屏蔽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6.7.4 10kV电缆额定电压U0/U采用8.7/15kV,满足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时持续运行2小时要求。

6.8 低压线路

6.8.1 低压线路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阻燃、纵向阻水的铜芯电缆,选用相线、中性线等芯结构。

6.8.2 低压电缆的额定电压(U0/U)宜选用0.6kV/1kV。

6.8.3 电缆截面在热稳定校验后,应按下表进行选择

表5 低压电缆截面选择表

类型低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mm2)物料描述

低压干线电缆240、150、70、50、35、25 YJV,铜,4芯,ZC,22,普通

接户电缆线70、50、35、25、16 YJV,铜,2芯,ZC,22,普通

预分支电缆240、185、150、120、95、70、50、

35、25、16

YJV,铜,单芯,ZC,无铠装,普通

6.9 低压电缆分支箱(柜)

6.9.1 低压电缆分接箱(柜)采用元件模块拼装、框架组装结构,箱内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

6.9.2 进出线开关应采用塑壳断路器或条形开关。

6.9.3 作为干线敷设的低压电缆分支箱,进线壳架宜选用额定电流400A、主母排宜选用额定电流63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不小于10kA/1s。低压电缆分支箱馈出分为两种:一种回路数为2路,另一种为回路数为4路,馈线均选用额定电流250A的开关、额定短时耐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毕业论文

摘要 本设计主要阐述了现代化小区各系统电气设计的设计依据、原则和方法及设计选择的结论。本设计共主要包括强电部分设计部分设计及安防部分设计。 强电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 其中包括负荷计算、照度计算等。 本小区电气设计作为毕业设计,其目的是通过切身实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锻炼独立分析和解决建筑电气设计问题的能力,为即将面临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引言 本次设计的主要针对是现代化住宅小区楼内供配电系统设计。通过具体的实例工程设计,初步掌握高层建筑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方法, 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 将大学三年来所学的课程及知识应用到自己的专业中去, 也为将来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工程为 11层的民用普通高层建筑,为二类高层建筑,按三级负荷供电,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电气系统设计。在本设计中,要求完成对住宅小区楼内配电系统设计,主要包括低压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插座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论 文针对民用高层建筑电气的设计和使用需要,,侧重于电气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设计中,总体按照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来建立设计的整体思路,并完成配电系统的负荷计算、设备选型、系统构成、照度计算等。

一设计概况 本次设计的主要针对是现代化住宅小区楼内供配电系统设计。通过具体的实例工程设计,初步掌握高层建筑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方法, 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 将大学三年来所学的课程及知识应用到自己的专业中去, 也为将来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工程为 11层的民用普通高层建筑,为二类高层建筑,按三级负荷供电,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电气系统设计。在本设计中,要求完成对住宅小区楼内配电系统设计,主要包括低压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插座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论 文针对民用高层建筑电气的设计和使用需要,,侧重于电气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设计中,总体按照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来建立设计的整体思路,并完成配电系统的负荷计算、设备选型、系统构成、照度计算等。 二配电系统 (一)设计要求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二)低压配电系统线路的选择 1. 低压线路接线方式 低压配电线路采用放射式、树干式、环式及链式四种接线法。 1 放射式系统:特点配电线故障互不影响, 供电可靠性较高 , 适用于一级负荷配电。配电设备集中 , 检修比较方便;缺点是系统灵活性较差, 导线消耗量较多。此配电方式经常用在设备容量大、负荷集中或重要的用电设备以及有腐蚀性介质 和爆炸危险等场所不宜配电及保护起动设备放在现场者。以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电。接线图见下图4-1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规范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试行) 二O一O年五月

前言 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 批准:张方正 审核:孙明信 主要起草人员:王肃邹旭王华广李立生陈建民郑玉实朱保军夏鼎张顺生时翔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枣庄供电公司临沂供电公司济南供电公司淄博供电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青岛供电公司 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录 1总则1 2引用规范1 3名词术语1 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1 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2 3.3多层住宅2 3.4小高层住宅2 3.5高层住宅2 3.6超高层住宅2 3.7高级住宅2 3.8公共服务设施2 3.9汽车库分类2 3.10建筑面积2 3.11配电室2 3.12开闭所2 3.13环网柜2 3.14配电变压器3 3.15配置系数3 3.16双电源3 3.17双回路3 4供配电设计原则3 4.1负荷性质的确定3 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 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 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 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6 5设备选型原则6 5.1配电变压器6 5.2开闭所6 5.3环网柜7

5.4中压电缆7 5.5低压线路7 5.6电缆通道7 5.7配电室8 5.8低压电缆分支箱8 5.9接户线8 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 6.1基本要求8 6.2环境要求9 6.3消防要求9 6.4照明要求9 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 7附则9 7.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9 7.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9

江苏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以下简称“省居标”)、《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1008-2007)及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规定了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导则是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制定的依据,在答复客户时,必须要求客户把方案所确定中压开关站、配电室的布点及线路通道纳入居住区详规设计中,并做好相关土建配套建设。 第四条本导则适用于各供电公司按照《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号414文)执行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二、术语和定义 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 2.居住区用电负荷:包括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和中压用电负荷。 3.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居民基本配置容量与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用电容量的总和。 4.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中压用户报装容量(包括中压供电的公建设施用电容量)总和。 5.低压供电半径:指配电变压器低压桩头至用户计量表计之间的低压导线长度。 6.配置系数(Kp):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kW)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7.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配置系数(Kp)。 8.变压器设置容量=变压器配置容量/。 9.居住区供电容量=区内变压器总配置容量+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 10.多层住宅:是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2012.06 167 建筑规划与设计 摘要: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城市配电网络供电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求住宅小区的配电系统设计接线方式简单灵活、运行可靠。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 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大前提下,根据工程特点、建设规模、当地气候条件、地区供电条件及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兼顾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综合确定小区的供配电方案。要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关键词:生活住宅小区;中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1 前言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式各样的住宅小区层出不穷,在了解了小区的位置、环境、交通及户型等外观后,人们开始更加注重供配电等内在条件的质量。因此,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小区供配电系统显得日趋重要。 2 供电电源 住宅小区一般应由10kV电源供电。住宅小区中的住宅楼和其他公用设施的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规定。当住宅小区内仅有三级负荷时,供电电源可取自附近的110~35/10kV区域变电所的若干10kV供电回路,当住宅小区内同时具有一、二级负荷时,则应根据区域变电所的电源路数和变压器台数确定供电电源,若区域变电所的110~35kV电源仅为一路,则小区的备用电源应从另外的区域变电所引来。当住宅小区内的一、二级负荷较小,且设置自备电源比从城市电网取得第二电源更经济合理时,可设置自备电源。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当区域变电所的10kV出线走廊受到限制或配电装置间隔不足且无扩建余地时,宜在小区内设置10kV开闭所(开关站)。开闭所宜与10kV变电站联体建设。总之,住宅小区的供电方式必须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确定。 3 配变设置3.1 负荷计算 以前,住宅小区用电负荷的计算主要有单位面积法和需要系数法等,各地的计算标准千差万别。新的《住宅设计规范》出台后,对各类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电表规格、进户线截面都规定了下限值。很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此规范并结合本地区情况,出台了地方住宅设计标准,对上述用电指标均作了等同或高于《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据此,一般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负荷计算。 即Pc=ΣKx×Pe×N式中Pe——单位用电指标,如:4kW/户(不同户型的用电指标不同),可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或各地区的地方住宅设计标准的规定选取。 kWN——单位数量,即户数(对应不同面积户型的户数)Kx——需要系数,《住宅设计规范》对其取值未作规定,有些地方标准有规定,但是差别较大。如果地方标准无规定,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的推荐值,表2.2.4-1的规定取,具体按接三相配电计算时所连接的基本户数选定:9户以下取1;12户取0.95等。 对小区内的商业、办公等配套公建及路灯用电负荷需用其他方法单独计算。 3.2 配变选型 住宅小区配电的视在功率 S=Σ Pc/ 式中——功率因数,由于住宅以照明负荷和家用电器为主,一般取0.8—0.9(参见《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6.5.1条)。当小区内有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时,其负荷应单独计算后再汇总。消防用电负荷一般不计入S——视在功率,kVA在计算设置变压器的容量时,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负荷系数和功率因数补偿效果。变压器的经济负荷系数在0.6—0.75之间,变压器的负荷率应不大于0.85。10kV供电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否则应进行无功补偿。 由于住宅楼以单相负荷为主,容易造成三相不平衡负荷超出变压器每相额定功率15%的情况,因此,小区内应选用接线组别为D,yn11的变压器。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季节差别甚至昼夜差别都很大。所以宜选用空载损耗低的节能型变压器,如S9系列或非晶合金变压器。 小区内设置的变电站的型式和数量必须根据小区规模、建筑类别(别墅、多层、高层等)及配电总容量并结合当地电业部门的供电系统规划来确定。 目前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变电站的类型有多种:独立型、户内型和分散型。独立型变电站一般用于规模较小或负荷比较集中的住宅小区;分散型变电站一般用于规模较大、负荷分布比较分散的住宅小区,大多采用箱体移动式结构(即箱变),且一般设置开闭所(开关站);户内型变电站一般用于高层且单体面积较大的住宅建筑。 供电变压器的台数及单台容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对于独立型或户内型变电站,配电变压器的安装台数宜为两台,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1000kVA;对于分散型变电站,根据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对以多层住宅为主的小区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630kVA;对别墅区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超过315kVA。 3.3 配变选址 住宅小区内变电站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尽量接近小区负荷中心且进出线方便,以降低电能损耗、提高供电质量、节省设备材料。 (2)考虑合理的负荷分配及适宜的供电半径。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一般不超过上节所述;中压供电半径:负荷密集地区不超过2km,其他地区应不超过3kin;380/220V配电线路的配电范围一般不宜超过250m。 (3)当小区内有高层、多层或别墅等多种类型住宅时,宜按不同类型分别划分供电范围。 (4)当小区规模较大时,如果分期开发,应尽量按分期片区划分供电范围。 (5)一般按小区内干道的自然分隔划分供电分区,避免大量管线穿越马路、交叉重叠。 (6)与住宅楼(尤其是住户的南卧室)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不低于6m (现行规范无明确规定),以满足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等要求。 (7)远离通信机房、微机机房和消防控制室等有防电磁干扰要求的房间。 4 低压配电 低压配电系统,应保障安全、配电可靠、经济合理、维护方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之我见 陈 勇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下转169页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资料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 准的要求 2016年4月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总则 (6) 5 供配电设计原则 (7) 6 设备选型原则 (13) 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20) 8 附录: (24)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094 电力变压器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GB/T16934 电能计量柜 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 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 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 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 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 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分析

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分析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城市住宅小区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在提供安全、舒适居住环境的同时,也对小区供配电设计水平、系统运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在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过程中,常出现各类设计问题,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为切实满足建筑使用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要点,希望可以为同类工程提供设计参照,进一步提高城市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计水平。 标签: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优化要点 一、城市住宅小区用电特点及负荷的确定 1、用电特点 多数城市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用电用户多样性特点,主要由公共建筑用电以及生活用电所组成。其中,生活用电分为集中供热用电、住宅用电等若干种类。此外,分布着幼儿园、物业会所、地下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同配套设施的用电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环节中,设计人员结合使用需求,针对性制定规划方案,开展用电负荷计算工作,准确评估城市住宅小区的各项用电指标。如此,方可保证小区供配电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2、用电容量计算 设计人员需要准确计算不同用户的实际用电容量,根据计算结果来明确工程设计要求,确保供配电系统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用电容量计算环节,设计人员遵循相关计算原则,选择适当的容量计算方法。例如,在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时,根据相关计算原则,应将住宅面积在60-90m2范围内的用户用电容量设定为6kW、150m2以上用户用电容量为12kW。如若建筑为独栋或是联排别墅,则以用户实际需求为参照,对用电容量进行单独计算;针对城市住宅小区中办公区域所配置用电设施,将其用电容量计算标准设定为100W/m2,将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的电容量计算标准设定为30W/m2;在用电负荷计算过程中,设计人员应以各建筑物的户型面积以及套数等信息作为主要参照,针对性计算各建筑物负荷大小,配置适当型号的变压器设备。 同时,针对不同使用用途的建筑,相应用电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商业性建筑的用电指标为80-1,50W/m2,地下车库的用电指标为15-20W/m2,幼儿园用电指标为30-50W/m2. 二、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方案设计 1、接入电源供电设计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统筹管理,保障居住区业主安全、可靠用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14号)和《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应移交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统筹管理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智能家居和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运维、抢修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三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是指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以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工程,分为规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和规划红线受电工程两部分,不适用于居住区高压供电客户。 第四条接入工程部分指电网电源点起至规划红线处(可延伸至红线公用开闭所)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按概(预)算向供电企业预交工程费用,在供电企业招标确定的围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单位实施;供

电企业负责管理并向实施单位结算费用,具体参照《省电力公司业扩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电营〔2013〕356号)执行。 第五条受电工程部分指规划红线计量装置以上部分的供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建设或委托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全过程服务工作;省公司负责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居配工程建设应符合省经贸委、建设厅颁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及其他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省公司营销部作为居配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运维检修部、发展策划部、调控中心、信通公司参与,设立居配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红线受电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核、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的实施。 第八条省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供电公司居配工程管控质量;负责制订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和标准作业卡。 第九条市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受理新建居住区用电咨询、申请及装表接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初审并报省公司,审批通过后答复正式供电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居配工程的中间检查,并配合省公司开展竣工验收等工作。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技术导则(试行) 2009年 9月 1日发布 2009年9月 1日实施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审定发布

前言 《长沙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是遵照国家和我市有关对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导则,参照其它省市调研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本导则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全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 本导则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有:总则、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低压配电系统、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计量装置等 本导则由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长沙市建设委员会、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提出单位: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本导则主编单位: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总则 5.供配电系统 5.1配变电所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2电能质量与电压选择 5.3负荷计算 5.4无功补偿 6.配变电所 6.1所址选择 6.2配电变压器选择 6.3 主接线 6.4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6.5对土建、暖通、给水排水的要求 7.低压配电系统 8.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 8.1 防雷 8.2 接地 9.计量装置 10.附录: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典型接线图

1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长沙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及改造。 2导则引用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其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621-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59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6-2005 住宅建筑规范 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 3术语 3.1 居住区

某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For pers 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学号6 9 《工厂供电》 课程设计 (2010级本科) 题目:_某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_ 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作者姓名:甘孝田 指导教师:赵文忠职称:教授 完成日期:2012年12 月27 日

工厂供电课程设计任务书

四.需收集和阅读的资料及参考文献(指导教师推荐)

【1】刘涤尘、王明阳、吴政球?电气工程基础[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2】张学成.工矿企业供电设计指导书[M].北京:北京矿业大学出版社.1998年【3】刘介才.工厂供电简明设计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3年 【4】刘介才.实用供配电技术手册[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年 【5】刘介才.工厂供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7年 【7】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9】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11】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指导教师签名:赵文忠 2012年12 月14 日

目录 一、设计说明 .............................................................. 1.. 1.1工程概况 ......... ... ..................................................... .1 1.2设计依据 (1) 1.3设计原则 (1) 1.4小区概况 (1) 二、小区负荷计算 .......................................................... 1.. 三、无功补偿方式 (3) 3.1无功补偿方式.......................................................... 3. 3.2无功补偿容量.......................................................... 3. 3.3并联电容器的选择及制 (4) 四、变配电所位置和型式的选择 .............................................. 4. 4.1 变配电所位置的确定 (4) 4.2变配电所的总体布置 (4) 五、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确定 .............................................. 5. 5.1变压器主变台数的选择.......................................................... 5. 5.2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5) 六、变配电所主接线方案的选择 .............................................. 5. 6.1变电所主接线方案的评价 (6) 七、短路电流的计算 ........................................................ 7. 7.1短路计算的意义和方法 (7) 7.2相关节点的短路计算............................................................ 7. 7.2.4 K-1点的短路电流计算 (8) 7.2.5 K-2点的短路电流计算 (8) 八、变电所低压侧一次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9) 8.1低压母线的选择与校验 (9) 8.2低压电缆、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10) 九、变压器保护设置 (13) 9.1变电所10kV馈线保护 (14)

海南电网销[2010]636号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0

海南电网公司文件 海南电网销〔2010〕636号 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 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司本部相关部室(中心),直属相关单位,各供电局:为贯彻落实公司2010年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快小区抄表收费到户步伐,理顺物业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关系”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公司制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将该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公司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小组反馈。 (联系人:陈少忠,电话:65317373) 二○一○年七月六日

海南电网公司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试行) 二○一○年七月

目录 1. 总则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5) 4. 供配电设计 (7) 4.1 负荷性质的确定 (7) 4.2 用电负荷计算 (8) 4.3 住宅小区供电方式 (10) 4.3.1 电源要求 (10) 4.3.2 高压供电方式 (10) 4.3.3 低压供电方式 (11) 4.3.4主接线形式 (13) 4.4 高压配电线路 (13) 4.5 配电装置接地 (15) 4.6 配套设施 (15) 5.电能计量及低压集中抄表系统设计 (17) 6.设备选型 (19) 6.1导线 (19) 6.1.1 架空导线 (19) 6.1.2 进户线 (19) 6.2 电缆 (19) 6.2.1高压电缆 (19) 6.2.2低压电缆 (20) 6.3 配电变压器 (20) 6.4 环网柜 (20) 6.5高压开关柜 (21) 6.6 低压开关柜与无功补偿柜 (21) 6.7 低压分接箱 (22) 6.8 低压母线槽 (22) 6.9 金具 (22) 6.10 电能计量装置 (22) 7.施工验收 (23) 8.附图 (25)

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手续办理西安高低压配电柜西安电力抢修西安电力增容手续 (试行)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总则 5.供配电系统 5.1 经营性用房申报原则 5.2 用电负荷标准 5.3 无功补偿 6.配(变)电站 6.1 站址选择 6.2 配电变压器选择 6.3 主接线 6.4 配(变)电站形式和布置 7.公变低压配电系统 8.配电装置防雷与接地 8.1 防雷 8.2 接地 9.计量装置 10.配电自动化要求 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手续办理西安高低压配电柜西安电力抢修西安电力增容手续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及改造。 陕西恒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西安供电手续办理西安高低压配电柜西安电力抢修西安电力增容手续 2标准引用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是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0-93(2002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6-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096-1999(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 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 3术语 3.1配(变)电站 指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的设备及其配套构筑物。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委托建设合同范本

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需要,依照相关规和要求,委托乙方承担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双方就供配电设施建设委托事宜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文件:)第二条本项目委托建设实施围 1.居民住户供配电设施:从上级电源点出线至小区居民用户电表箱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包括电表、不包括电表箱)。 2.配套公建供配电设施:从上级电源点出线至产权分界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距该小区专用配电室10kV高压总进线开关柜本体外壳1米处。 3.受甲方委托,经双方协商,配套公建供配电设施建设围从产权分界点延伸至小区专用配电室低压出线柜处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包括低压出线柜)。 4.小区以下项目不属于委托建设围,由甲方自行负责建设: (1)小区规划建筑红线开关站、配电室、工具间、专用二次室、电表间等供配电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用房、用地;

(2)小区规划建筑红线消防、防涝、通风等土建工程和辅助设施; (3)居民住户供配电设施中室外低压分支箱至电表箱之间所有的电缆桥架、井道等电力配套设施; (4)大型商场、酒店、会所等场所外部供电线路、专用变、自备电源及其配套设施; (5)自备应急供电系统及临时基建施工用电。 第三条委托建设容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项目委托建设实施围供配电设施委托招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施工建设、验收送电。 2.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按照《省居住区供配电技术标准》(DB34/T1469-2011)执行。 第四条工程建设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新建住宅小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按市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总面积计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配套公建面积平方米,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合计计费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本新建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费用,按《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阜政办秘[2016]9号)文件规定标准130元/平方米收取,暂定总价(含税)¥元(大写:)。甲方以此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在临时施工用电通电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含税)的10%,计人民币¥元(大写:整),用于工程前期及设计等。 2.第二次:在正式用电图纸设计答复后10个工作日、工程开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方案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 目录 第一章前言??1 第二章工程概述??2 第三章电气照明设计??3 3.1 照明系统的概述??3 3.1.1 照明系统的发展现状??3 3.1.2 照明计量单位??3 3.2 照度方式和种类??3 3.2.1 照明方式??3 3.2.2 照明种类??4 3.3 照度计算??5 3.3.1 利用系数法??5 3.3.2 单位容量法??6 3.4 小区的电气照明设计??8 3.4.1 电气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8 3.4.2 电气照明详细设计计算??8 3.5 插座系统??143.5.1 插座系统的概述??14 3.5.2 一般规定(规)??14 3.5.3 插座的安装??14 3.5.4

小区住宅的插座系统设计??16 3.5 该小区标准层照明设计??17 第四章低压配电系统设计??18 4.1 高层建筑一般规定??4.2 低压配电系统线路的选择??4.2.1 低压线路接线方式??4.2.2 导线和电缆的选择??4.3 低压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选择??4.3.1 基本要求??4.3.2 漏电保护??4.4 配电变压器的选择??4.5 小区的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 4.5.1 小区整体低压配电设计(见附录1) ??4.5.2 小区1 号楼与 4 号楼低压配电设计(见附录2) ??4.5.3 小区2 号楼与3 号楼低压配电设计(见附录2)??4.5.4 小区商业、电梯、车库、消防、物管用电低压配电设计(见附录3)??4.6 负荷计算的方法??4.7 小区住宅的负荷计算?? 第五章防雷接地系统设计??32 5.1 防雷与接地系统概述?? 5.1.1 防雷系统概述??5.1.2 建筑物的防雷等级??5.1.3 高层建筑物的防雷措施??5.1.4 接地系统概述??4.4 小区1#楼接地设计??32 32 32 33 34 37 第六章技术经济分析??38 第七章结论??39 参考文献??39

居民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文本资料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规范居民住宅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用电可靠性,结合冀北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冀北地区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均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民住宅区设计同步。 第四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的需求。 第五条居民住宅区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

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第七条居民住宅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应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或电缆。低压电缆线路的配置应考虑10-15年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供配电设计 第八条负荷性质的确定。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程》GB50052-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 一级负荷:十九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等。 二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的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 三级负荷:一级和二级以外的负荷。 第九条负荷容量设计: 1.居民住宅区用电容量按建筑面积50W/m2计算,80 m2及以下的住宅按每户4千瓦配置。有特殊需要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60-100W/m2;商业100-150W/m2。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供电: 1.电源要求:

《湖北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DB42-2008

ICS DB42 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送审稿) The Construction Criterion of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Establishment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2008 前言 本规范的第4、 5.2.1、 5.2.2、 5.4.2、 5.4.4(a)、 5.4.6、 5.4.16、5.4.17、 5.4.18、 5.5.1.3、 5.5.2.1、 5.7.2、 5.7.5、 6.1.1、 6.1.2.1、6.1.2.7(c)(d)(f)(g)、6.1.2.8(c)(d)(e) 、6.1.2.9(c)、 6.2.1、 6.2.4、 6.3.3、 7.1、 7.2.1、 7.3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规范由湖北省电力行业协会提出。 本规范由湖北省标准化协会电力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由国家电网湖北武汉供电公司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德应黄庆祥熊瑞屏龚敏陈俊杰陶菊勤 I

DB42/××××—2008 II 引言 为规范湖北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依据国家、行业和湖北省相关标准、规范、导则,结合 本省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可靠供电、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制订本规范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全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安装施工及验收。

DB42/××××—2008 湖北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湖北省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术语和定义、供配电建设原则、供配电方式及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区住宅及公共建筑供配电设施建设, 改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825-2002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10963.1-2005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 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DL/T 698-1999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城市居住区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居住区按居住户数和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小区和组团三级,本规范中所指居住区包括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 3.2 建筑面积 floor area 建筑面积分设计建筑面积与实测建筑面积,本规范引用的解释是设计建筑面积。 3.3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 3.3.1 低层住宅lower-rise dwelling 一层至三层住宅。 3.3.2 多层住宅 multistory dwelling 1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XX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Residential quarters for the distribution design 系别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学号 XX 姓名 XX 指导教师 XX 2009年 5月10日

摘要 要提高高层建筑配电系统的可靠性,要正确选择各类配电设备的容量,就必须科学、合理的进行负荷计算。本文对符合计算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就重要设备的容量选择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提出了一些进一步提高配电系统可靠性的措施,并结合工程实例进行负荷计算,计算结果证明本文所述方法是正确合理,可在实际中应用。高层建筑比一般建筑遭受雷击的概率要大得多,而一旦遭受雷击,损失将非常严重。另外,普通建筑物防雷系统不但不能保护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与计算机系统,反而可能会引入雷电。因此,高层建筑的防雷保护就越显重要,相应地对防雷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于高层建筑物的防雷保护措施做了较为仔细的分析。 关键词:配电系统;负荷计算;防雷设计;照明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reliability of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 of high building,choice capacity of power distribution debice rightly,it is necessary tocalculate charge rightly,the author analyacs and investigatcs relative question with charge calculation,expatiates particularly capacity choice of important equipment,puts forward these measure being used to improve the reliability of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makes charge calculation combination to project example,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se means is right and reasonable,these means can guide project practice. High buiding is easy suffered from lightning stroke,in case being suffered lightning stroke,it should bring huge losing,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of common building can not protect electronic device,on the contrary,it may intoduce lifhtning therefore high building’s lightning protection is more important.The author analyses and research these question of over voltage and of lifhtning stroke,puts forward these means of lightning protescition of in high building. Keywords: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 ;load calculation synthetic; lightning protection;Illu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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