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手册12(精品)

(最新)手册12(精品)
(最新)手册12(精品)

东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节:12 标

题:检验和试验状态 手册版号

:1 章节版号 :A 1. 目的:

通过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区分是否经过检验及检验后是否合格,避免漏检或 合格与不合格混淆。

2. 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确定,并负责检验状态标识的实施。

3. 控制要求

3.1. 采用划区、挂牌、标签等方式,对材料作出待检、合格、不合格等标识。

3.2. 采用规定的标识方法或记录的方式,对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状态如合格、返工、

停工处理等作出标识。

3.3. 对丁竣工验收以报告、记录等形式表明检验状态。

3.4. 对各种状态标识均需有效保持和保管。

4. 支持性文件

《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

《基础施工监控程序》

质量手册

第1页,共1页 日期:1999年9月18日

《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监控程序》《竣工验收程序》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