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废止和修改消防工作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公通字[2009]29号)

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时间发文机关文号

1关于印发《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

防通讯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

通知

1987年6月11日公安部

〔87〕公(消)字

53号

2公安部关于对火灾原因鉴定或认

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属

于申请复议范围的通知

1994年2月5日公安部

公通字〔1994〕7

3关于切实加强邮电通信设备消防

安全工作的通知

1996年1月2日公安部、邮电部

公通字〔1996〕1

4关于印发《公安消防监督员岗位

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1月27日公安部

公通字〔1997〕7

5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

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2000年3月20日公安部

公复字〔2000〕3

6关于对不服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

定能否提起行政复议的批复

2000年9月5日公安部

公复字〔2000〕9

7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2001年5月17日

公安部、国家经贸

委、教育部、监察

部、建设部、文化

部、卫生部、国家

广电总局、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旅游局、国家

安监局

公发〔2001〕13

8关于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型式认

可管理制度的通知

2001年6月28日公安部

公消〔2001〕174

9对《关于公安消防执法有关问题

的请示》的批复

2001年8月22日公安部

公消〔2001〕245

10关于对消防产品监督有关问题的

批复

2001年9月13日公安部

公消〔2001〕281

11关于对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和火灾

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问题的批复

2001年10月30日公安部

公复字〔2001〕18

12对《关于消防执法中几个问题的

请示》的批复

2002年1月22日公安部

公消字〔2002〕010

13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

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

2002年4月15日

公安部、国家安监

公发〔2002〕4号

14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火灾

事故调查管辖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2年5月9日公安部

公复字〔2002〕3

15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

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5月12日

公安部、国家安监

公发〔2003〕4号

16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的通知

2003年5月15日

公安部、国家质检

总局

公通字〔2003〕38

17公安部切实加强学校和公众聚集

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年11月28日公安部

公传发〔2003〕

3228号

18公安部关于认真吸取两起特大安

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两节”

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3年12月28日公安部

公传发〔2003〕

3559号

19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2004年7月26日公安部、中央综治

办、民政部、建设

部、农业部

公通字〔2004〕57

20关于如何理解适用《火灾事故调

查规定》第十九条的批复

2005年2月24日公安部

公消〔2005〕52

21关于传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

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7年3月28日公安部

公传发〔2007〕112

22关于严格限制火灾自动报警等七

类主要消防产品新上项目的通知

1996年4月12日

公安部消防局、公

安部消防产品行业

管理办公室

公消〔1996〕87

23关于贯彻实施《建筑工程消防监

督审核管理规定》若干问题的通

1997年4月18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1997〕101

24关于下发《加强国家消防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和管理若干

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997年5月14日

公安部消防局、国

家技术监督局实验

室评审管理办公室

公消〔1997〕144

25关于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

安消防机构执行消防法有关问题

的通知

1998年10月16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1998〕232

26关于对保险公司是否属于“火灾

当事人”问题的答复意见

1999年7月26日公安部消防局

27关于对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

认定时限问题的答复

2002年8月5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2〕203

28关于公安消防机构行政执法使用

法律文书问题的通知

2004年1月2日公安部消防局公消〔2004〕2号

29

关于对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式样)若干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意见

2004年5月13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4〕171

30关于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表

格制作与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10月8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4〕381

3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

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5年4月26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5〕137

32关于印发公安部《关于对消防产

品监督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5年9月23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5〕429

33关于印发《公安部消防局遏制重

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工作方

2006年10月13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6〕446

案》的通知

34关于印发《2007年度消防产品专

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07年4月4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7〕118

35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令第100号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的

通知

2008年4月16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8〕165

36关于印发《2008年度消防产品监

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08年4月25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8〕183

二、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时间发文机关文号

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4月10日公安部公安部令第6号2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1992年10月12日公安部公安部令第11号

3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4年12月25日公安部、国家工商

公安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令第

19号

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年5月25日公安部公安部令第39号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14日公安部公安部令第61号

6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1986年5月13日公安部〔86〕公(消)字

41号

7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

1987年1月19日

国家经委、公安部、

劳动人事部、财政

〔87〕公发1号

8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1989年9月1日公安部、建设部、

国家计委、财政部

〔89〕公(消)字

70号

9关于试行《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

计算方法》的通知

1992年10月7日公安部

公通字〔1992〕151

10关于加强电气工程、电器产品质

量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通知

1995年9月5日

公安部、建设部、

机械工业部、技术

监督局、轻工总会

公通字〔1995〕64

11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

令(试行)》的通知

1996年2月12日公安部

公通字〔1996〕15

12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火灾统计

工作的通知

1996年8月12日公安部

公通字〔1996〕47

13关于重新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

定》的通知

1996年11月11日

公安部、劳动部、

国家统计局

公通字〔1996〕82

14关于印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

计证书管理办法》和《消防设施

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的

通知

1997年11月23日公安部、建设部

公通字〔1997〕60

15关于禁止流动加油车在市区道路

加油营业的通知

1998年8月28日公安部、经贸委

公通字〔1998〕62

16关于印发《消防技术规范管理办

法》的通知

1999年4月1日公安部

公消〔1999〕104

17关于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若干

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20日公安部

公消〔1999〕290

18关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1年8月16日公安部、建设部

公通字〔2001〕67

19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附:《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001年12月27日公安部

公通字〔2001〕97

20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

援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通知

2004年11月10日公安部

公消〔2004〕440

21关于印发《铁路、交通、民航系

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

要》的通知

1989年12月7日

公安部消防局、铁

道部公安局、交通

部公安局、民航公

安局

〔1989〕公消发

292号

22关于印发《基层公安消防监督工

作建设规定》的通知

1998年12月18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1998〕288

23关于印发《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

标准(试行)》和《消防特勤队(站)

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2003年2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3〕034

24关于印发《重要火灾和处置灾害

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

2004年8月2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4〕306

25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

作规定》和《公安消防部车辆安

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5年6月1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5〕206

26关于印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

评定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年12月15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5〕547

27关于印发《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

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6年3月30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6〕119

28关于印发《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业务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2007年1月21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7〕29

29关于印发《公安部消防局科研计

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年7月5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7〕251

30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

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7年9月30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7〕405

31关于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

心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批复

2008年4月2日公安部消防局

公消〔2008〕149

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竞争性谈判文件 制作模板

1、2、3、4、5、6、7、8、9、

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项目编号:HKJ1#-2008ZBBH 谈判项目名称:ZBXMMC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书 经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ZBXMMC竞争性谈判工作由竞争性谈判工作小组负责。依据本谈判项目情况,对黄陵一号煤矿ZBXMMC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参加竞谈。 1、谈判项目编号:HKJ1#-2008ZBBH 2、谈判项目内容: ZBNR 3、总工期:ZGQ个月 4、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ZBWRFSSJ,在陕西省黄陵县店头镇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 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竞谈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ZBWJSJ元,售后不退。 6、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买方于TZJZBWJDY进行答疑,随后以传真方式通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卖方。 接收人:张剑博冰、LXR 7、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公元TBJZSJ(北京时间) 8、竞争性谈判时间:公元KBSJ(北京时间)。 8、竞争性谈判地点:陕西省黄陵县店头镇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响应性文件递交请于竞谈当日,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竞谈会场。 10、联系单位: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 联系人:张剑博冰、LXR 地址:陕西省黄陵县店头镇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

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727307 开户名称:黄陵矿业集团 开户银行:黄陵县建行店头分理处 银行帐号: ZBXMMC竞争性谈判工作小组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代章) 二〇〇八年月日注:请在接到谈判邀请书后,于2008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以有效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谈。

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 建设单位(章): 发放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对(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提交方式:元 4、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单位名称) 6、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工程概况 浍河水库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发包内容为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施工。 3、合格承包商 (1)企业应具备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项目经理证叁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良好 (4)其它资格条件:无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承包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往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其它资信证明等。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附件四)。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四、报价要求 1、承包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晋禹水[ ]62号文关于浍河水库溢洪道左岸浆砌石护坡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4、其他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执行投标单价。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人工及材料的涨价因素及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它风险。 2)施工水、电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得调整。 3)所有材料及施工检测费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名称】海南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2010-06-13 【实施时间】2010-06-13 【正文】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海南省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在本规程中统称为法规草案;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统称为规范文件。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规范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制发的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通告、命令等行政公文。 第三条民政厅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的工作内容: (一)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起草的法规草案; (二)民政厅或民政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件。 第四条本规程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上报。 本规程第三条第二项所称的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备案、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五条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过程中的立项、组织、协调、指导、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政策法规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起草法规草案和制定规范文件计划,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和公布。 各业务处(室)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向政策法规处提出年度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应当说明法规草案和规范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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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首先,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必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当客人入住酒店时,我们为客人提供舒适宽敞的住宿环境、美味可口的食物、服务员甜美的微笑、亲切的问候等服务时,这是很容易让客人感觉到的,实际上他们还需要一种隐形的服务,那就是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需求,并且这种需求很强烈,所以,保障客人安全是我们服务内容之一。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加工作责任心,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位,杜绝一切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住店客人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需求也得到满足,且由衷的感到满意,酒店的美誉度在客人们心中占了一定的地位,做好了消防安全也相应的提高我们公 司的服务质量。 第二、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酒店的正常经营有着重要关系,正是由于我们酒店全体上下都明白了这个深刻道理,希望本次消防培训结束后,酒店员工用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第一工作任务来对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让每一位住店客人感觉来到迎宾馆非常具有安全感,感受到了迎宾馆人的热情以及迎宾馆人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稳定而不屈不挠的精神。不仅使得我们酒店生意越来越红火,还使得酒 店的知名度不断得到提高。 第三、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有助于迎宾馆人全体员工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酒店员工光有酒店荣誉感、酒店服务知识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为客人提供个性化、亲情化、优质化的服务。希望通过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全体员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在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的同时,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要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理念。 鉴于上述三点原因,足以说明对应迎宾馆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十分必要,也只有广大员工熟练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范的意识,并且运用到日常的工作。 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口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虽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总经理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主管

公安部消防局网站 消防规范汇总

附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一览表(截至2015年)公安部主编 序号现行国标代码 及版本号 规范名称发布日期施行日期主编部门主编单位 1 GB51080-2015城市消防规划规范2015-1-212015-9-1公安部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GB51054-2014消防站建筑设计规范2014-12-22015-8-1公安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3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 计防火规范 2014-12-22015-8-1公安部上海市消防局 4 GB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4-10-9 2015-8-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 5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8-27 2015-5-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四 川消防研究所 6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术规范 2014-1-29 2014-10-1 公安部 中国中元国际 工程公司 7 GB50878-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4-1-9 2014-8-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 8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 2013-9-62014-5-1公安部 公安部沈阳消 防研究所 9 GB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3-6-8 2013-12-1 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0 GB50313-20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 范 2013-3-142013-10-1公安部 公安部沈阳消 防研究所 11 GB50694-2011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2011-7-26 2012-6-1 公安部四川省公安消 防总队 12 酒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 术规范 2011-6-6 2011-8-1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公安 部 中国建筑第五 工程局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 13 GB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2010-8-182011-6-1公安部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14 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8-182011-6-1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5 GB50565-2010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10-5-312010-12-1中国纺织工 业协会、公安 部 中国纺织工业 设计院

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xx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xxxxxx 竞争性谈判文件

年月

一说明 二采购程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3家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采购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 进行评审。 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 三采购文件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 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

长报价截止期。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中的整个包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 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报价文件构成 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1.报价书2.资格证明文件3.保证金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 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 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 3. 报价 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

起草办法说明范文怎样撰写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1、《………法》; 2、《……条例》; 3、………规章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规范性文件草案说明概述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包括规范性文件草案主文及其说明;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构为便于有关部门或人员对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便于审查机构对草案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作为一种行政公文,产生的历史很短; 它是在《 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布后,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中; 经常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必然要求,类似于法规规章草案的说明。 公文是传达政令的工具。公文质量的高低,关键看其内容是否具有科学性。《史记·楚元王世家》中有这样一句话:“安危在出令”。意思是说,安全和危险在于发布什么法令。可见,科学设计文件内容是何等重要。那么,起草文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戒照抄照转。现在有些地方贯彻上级的文件,不是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而是不管效果,照抄照转。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上级的文件是面对一定范围讲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一般是从普遍意义角度考虑的,一些地方的特殊情况不可能都照顾到,有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也不可能讲得很具体。这就要求下级机关和单位必须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原则、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正如一位领导同志所指出的,每个层次都不单纯是个执行问题,都具有主动和被动这两重性,即对中央的指示

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做好预防火灾的各项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二是要积极减少火灾危害。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总则第一条就写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这是对我国消防工作职能的新拓展。 (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是指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消防工作中必须践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火灾预防上要把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维护公共安全 做好消防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是全社会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各单位和公民应当贯彻预防为上、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正确处理好消除火灾隐患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推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两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火灾预防和扑救火灾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一)、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消防工作立足于防患未然,要把火灾预防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通过各种法律的、行政的和技术的手段,依靠全社会力量,大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防消结合 “防消结合”,就是要求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防火和灭火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千方百计做好预防火灾的同时,应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建设,一旦发生火灾,做到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 2008 ] 5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公消[ 2008 ] 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近年来,为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我局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函》(劳社部[ 2005 ] 235号)的要求,依托中国消防协会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对以技能为主的消防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消防职业资格是从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才能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在消防行业和岗位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源头上把住消防职业人员准

入的“门槛”,是提高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的治本之策,对于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推进辖区内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立。各地接此通知后,要按照“发挥社会资源作用、行政部门监督推进、完善技术服务机制”的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附件1)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根据本地特有工种人员数量和两年内确保消防特有工种岗位持证上岗的要求,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数量做出规划和实施计划,同时,由总队组织本地省级消防协会按照建站条件和工作程序指导承建单位建设鉴定站,按时完成本辖区鉴定站的建站工作。各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2008年底前报部消防局,抄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积极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对于依法必须持证上岗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在两年内完成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同时,各地要对辖区内以技能为主的消防从业人员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保安等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四、加强对辖区内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监督管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接受公安部消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管理和指导,对各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日常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要会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鉴定站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和证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3年对鉴定站工作进行一次评

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发放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4、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单位名称) 6、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工程概况 3、合格承包商 (1)企业应具备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资质; (3)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 (4)其它资格条件: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承包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往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其它资信证明等。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附件四)。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四、报价要求 1、承包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4、其它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承包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5)承包商名称或项目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 (6)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7)经谈判小组认定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8)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六、谈判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建设单位组成的谈判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承包商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3人以上组成。 3、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当众拆封各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并公布报价等主要内容; (2)谈判小组审阅各承包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承包商分别进行谈判; (4)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承包商作最后报价; (5)最终确定成交承包商。 4、评审标准 本次谈判采用1、□最低价成交法 2、□综合评估法。具体标准如下: 七、合同授予 1、发包人向成交承包商发出承包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制订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所确立

附件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按照工作安排,市食药局风险监测管理处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称《规定》),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目的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简化流程、快速检测等方法对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进行初步筛查。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检验。被筛查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简化流程,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前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或者持有人对初步筛查结果无异议并且自行下架或者销毁该批次食品或者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其自行下架或者销毁后,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初步筛查具体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初步筛查的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会产生实际影响,且初筛不合格的,会有负面影响,急需制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管理规定,以指导和规范我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初步筛查工作。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制定《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目前,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开展了一些简化抽样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实践,但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快速检测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辅助手段,市食药局和各辖区局组织开展的快检,以及各区政府开展的“一街一车一室”,其全年的快检数量较大,但快检结果和快检产品质量、快检人员操作水平、以及快检机构日常管理等要素密切相关,总局和省食药局也未制定具体的快检检测工作方面的管理规定,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 可行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初步筛查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二是快速检测。 从简化抽样检验流程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来看,市食药局通过采取以消费者名义匿名购样,食用农产品抽样过程中简化现场制样环节等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具体工作为制定该《规定》提供了实践经验。此外,在制定《规定》过程中,

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意义 首先,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必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当客人入住酒店时,我们为客人提供舒适宽敞的住宿环境、美味可口的食物、服务员甜美的微笑、亲切的问候等服务时,这是很容易让客人感觉到的,实际上他们还需要一种隐形的服务,那就是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需求,并且这种需求很强烈,所以,保障客人安全是我们服务内容之一。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加工作责任心,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位,杜绝一切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住店客人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需求也得到满足,且由衷的感到满意,酒店的美誉度在客人们心中占了一定的地位,做好了消防安全也相应 的提高我们公司的服务质量。 第二、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酒店的正常经营有着重要关系,正是由于我们酒店全体上下都明白了这个深刻道理,希望本次消防培训结束后,酒店员工用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第一工作任务来对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让每一位住店客人感觉来到迎宾馆非常具有安全感,感受到了迎宾馆人的热情以及迎宾馆人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稳定而不屈不挠的精神。不仅使得我们酒店生意越来越红火, 还使得酒店的知名度不断得到提高。 第三、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有助于迎宾馆人全体员工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酒店员工光有酒店荣誉感、酒店服务知识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为客人提供个性化、亲情化、优质化的服务。希望通过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全体员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在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的同时,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要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理念。鉴于上述三点原因,足以说明对应迎宾馆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十分必要,也只有广大员工熟练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范的意识,并且运用到日常的工作。 星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口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 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虽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营运总监、工程部总监、安全部经理。 成员: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公安部消防局知识竞赛题

公安部消防局知识竞赛题 1、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A ) A、正确 B、错误 2、我国大陆通用的火灾报警电话为( B )。 A、120 B、119 C、112 3、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A ) A、正确 B、错误 4、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A ) A、正确 B、错误 5、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A ) A、正确 B、错误 6、报警人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后,应该到门口或交通路口等待消防车到来。(A ) A、正确 B、错误 C、不一定 7、全国消防日是( B )。

A、1月19日 B、11月9日 C、9月11日 8、使用灭火器灭火时,要对准火焰的( C)喷射。 A、上部 B、中部 C、根部 9、在没有发生火灾时,消防器材可以挪作他用。( B ) A、正确 B、错误 10、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A ) A、正确 B、错误 11、一般教室都有两个门,为容纳更多的学生能否将其中的一扇门上锁或用课桌堵上。 (B ) A、能 B、不能 12、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A ) A、正确 B、错误 13、公安消防机构(B )指挥调动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A、无权 B、有权 C、不得

14、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 C )。 A、只收灭火器材药剂耗损费 B、收取人工费用 C、不收取任何费用 15、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 C)审核。 A、人民政府 B、设计单位 C、公安消防机构 16、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B )。 A、消防检查 B、消防验收 C、认可 17、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B )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A、公安机关 B、公安消防机构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8、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时(C )。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2009)[1]

竞争性谈判文件(2009范本) 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2009)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签订合同 七、保密和披露 八、询问和质疑 九、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 ***(代理机构名称)就***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0年月日至 200 年月日 2、发售地点: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整¥: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 年月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0 年月日 2、谈判地点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范本(小手册)

附件1: 关于《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 办法》起草说明 为使用和管理好企业续贷周转金,确保周转金规范运作,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周转金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起草该办法的必要性、起草依据及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切实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减少投放风险,确保周转金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周转金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 —1—

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为起草法律依据。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办法共六章十五条,对周转金的筹集,使用原则、投放回收以及监督管理予以明确。 为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我县企业向银行融资工作,特请县政府发文,正式出台《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县《管理办法》报请政府审查决定。 当否,请批示。 航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2—

附件2:(加盖公章)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 一、在政策制度上无风险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帮助企业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号)和《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全省银行业贯彻落实“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55号)精神,县财政局起草《航海县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制度上有依据。 二、在实际操作上无风险 设立企业续贷周转金是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银行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要求而设立的临时应急“过桥”资金,一是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因归还银行贷款而带来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周转时间不超过 —3—

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编号:SM-ZD-26667 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的重要 性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是国家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消防监督检查员发现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途径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始终把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探索消防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抓好二次专项行动,认真进行三合一、多合一的清理排查,搞好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都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的频率,减少事故经济损失。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狠抓落实 城市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根据消防工作固有的特点,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制定了有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

公安部消防局143号令注消工程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2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第五条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应当依法登记和开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注册 第八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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