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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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一条公司上班时间为 7:30,11:30,13:00,17:00(10月1日——4月30日作息时间)

7:30,11:30,14:00,18:00(5月1日——9月30日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一条公司及各区站管理人员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日制度。

第二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维修、保洁、绿化员工执行管理人员工作时间。

2.保安执行每日12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休班或调休。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一条公司除(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第二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一条所有员工一律实行签到,每天上下班两次签到制度。第二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第三条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第四条考勤设置种类:具体考勤制度详见附表《物业公司考勤制度详细评定标准》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五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一条公司及各区站收费员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二条公司通过考勤表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第三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第七章公休

第一条公司及各区站管理人员,维修每月公休4天,法定节日由公司安排调休或公休。

第二条其他各岗位无固定休息日,由公司或各区站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第八章附则

对于公司《考勤制度》的奖罚参照公司的相关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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