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1.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等中含有的环保物质采取禁止使用、计划废除、适用对象…等措施,以防其混入产品中,以达到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要求等。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或委外的产品所涉及之环保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3.名词定义:

3.1.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产品直接、间接、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

著影响的物质。

3.2 管理等级:为管理有害物质,按以下等级进行管理

3.2.1 1 级:立即禁止(此级之物质或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或对含有物质进行允许浓度要求)

3.2.2 2 级:计划废除(此级之物质或用途,规定一定时期后予以禁止,在达到或超过表中规定的日

期后,此级物质转为"1"级,不能在外购材料及辅材中使用)

3.2.3 3 级:目前没有规定全部废除的目标日期,但是指定并要求努力完全废除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

中所含有的物质以及其用途。当判断可以导入其代替的零部件、开发新材料和代替技术时,

即可由3 级提升至2 级,同时逐步实现全部废除的目标。

3.2.4 除外项目:依据欧盟ROHS 排除条款现阶段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3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或无意,在产品里使用的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或者为外购模块、零

部件或元件所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该物质。(在产品中无意地加入该物质,或制程中无意地加入,均视为“含有")。

3.4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natural

impurity)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但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为改变材料特性而在主原料中所加入之“杂质"物质,及含有“杂质"混入或粘附于外购模块、零部件、元件及设备时,其浓度须遵守本标准中所规定之环境管理物质的允许浓度。制造半导体元件时,有意添加的掺杂物,亦视为“杂质",若于半导体元件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种情况则不视为“含有"

3.5 禁止供货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本公司供货的时期

3.6 HSPM:(Hazardous Substances Process Management) 危害物质过程管理,所有相关各方有一个统

一而明确的遵循准则,从而达到国际间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最小化。为解决上述的危害物质管理标准化的问题,IEC 委托其下属的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委员会(IECQ)制订了专门的危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标准-“电子电器元件和产品危害物质减免标准和要求(EIA/ECCB-954)",并为开展这一过程管理体系的认证制定了专门的程序规则-“危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QC001002-5)",从而为危害物质管理和认证提供了权威性选择。

3.7 无害物质HSF:(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 泛指减少或禁用任何列表于公司HSF 管制标准中的

物质。

3.8 有害物质HS:(Hazardous Subs tances)经公司判断在外购买的原材料及辅材的组成中﹐含有对人体

或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9 原材料:指列在BOM 表上的所有部件材料。

3.10 辅助材料:系指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间接材料,包括与公司产品一起交给客户的物品(如PE 膜、

捆扎带、塑料袋、胶带、粘合剂等)和用于生产过程中及设备等可能与和产品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的消耗品(如黄胶、稀释剂、清洗剂、散热膏、酒精)等。

3.11 同系列材料:元件/材料来自同一生产厂家、产地和流程、含有相同材料、具有相同元器件构造、

构造方法相同。

3.12测试报告:(Test Report)若供应商所提供之佐证资料为协力厂商公正单位之化学分析测试报告,则

此实验室或检测单位须为通过ISO/IEC 17025实验室质量认证或当地国家所认可之实验室,供应商并应取得其测试实验室合格之证明文件。

3.13均质材料:(Homogenous Material) 无法再以机械方式(如松脱、切割、破碎、研磨等等)加以分离拆

解之最小单元。例如某零件有油墨及塑胶需分别取得测试报告或材质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电阻之本体及接脚镀层需分别取得测试报告或材质证明档等相关佐证资料。禁止把非均匀材质或复合材质之组件(半成品)整个破碎检测,造成有害物质之含量被稀释而造成误判。

3.14 ppm: 百万分之一比率,基于重量比率的测定单位。

3.15【化学文摘组织】,注册号(CAS NO.):是位于美国的一个与化学品有关的组织,该组织在编制化学编

号(CA)时候,为便于确认同一种化学物质,故对每一个化学品编订注册登记号码(CAS registry Number ),该编号可清楚对应每一化学物质名称,是国际通行的化学物质身份代码。如:铅的CAS注册码是7439-92-1.

3.16相关有害物质相关法令法规介绍:

3.16.1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欧盟电器及电子设备的危险害性物质限制指

令包含延伸指令(2011/65/EC)

3.16.2. 无卤:(Halogen Free) 藉由限制均质材料中氯(Cl)及溴(Br)的含量,达到禁用PVC 及BFRs 的

目标,欧盟的RoHS 指令、76/769/EEC、2003/11/EC 以及挪威PoHS 和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对于

某些特定的卤素化合物都提出了限制要求。电子产品品牌业者陆续宣告将逐渐淘汰产品中所含卤

素化合物中的聚氯乙烯(PVC)及溴系阻燃剂(BFRs),而完全淘汰的时程表多数在持续规划中。

3.16.3 PFOS: (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 PFOS 已成为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各种类型派生物及含

有这些派生物的聚合体的代名词, 属高氟化合物, 基于PFOS 物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

性、有毒以及可以远距离环境迁移的特点,欧盟各成员国将于2007 年12 月27 日前使之成为

各自的国家法律,并于2008 年6 月27 日起正式实施

3.16.4 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要求凡进

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

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

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 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

效(一般要做的是产品的MSDS 和SVHC 检测;SVHC 是检测REACH 法规中的高关注物质)

4.组织与权责

4.1 工程部:负责与品保部制定材料相关之环保管理标准,环保物质的承认。

4.2 业务部:负责收集、传达客户相关之环保管理标准,当有环保相关要求变更时业务部负责向客户提

出4M变更的申请

4.3 品保部:

4.3.1 负责产品之制程管理符合本公司环保物质管理之技术标准之要求;

4.3.2 负责确认本公司出货产品或供应商提供之材料,符合本公司环保物质管理技术标准之要求,及进

行相关管控人员教育训练、倡导及稽核之督导落实之任务。及时评估更新本文件,以确保之适

宜性。

4.4 采购部:负责向评鉴合格的绿色供应商,采购HSF产品,以及环保信息的传送。

5.流程图无

6.作业内容与要求:

6.1 本文内容将随客户环保要求和相关环保法规的新增/更新,适时变更。利用直接向客户的说明函与收

集各国际区域的法令法规要求,制定松成电子企业内部的管控标准,并依有害物质的禁用时程规划订定合宜的管理级别,以会签或培训方式进行内部传达,并通知供应商,若供应商于本档更新通知后一周内未提出异议者,公司将视同原承诺料件符合此更新内容要求。

6.2 环境管理物质一览表(如下页所示)

6.2.2 关于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和禁止收货时期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这里的1级(禁止),不是指禁止使用的表面处理工程中,而是禁止残留在被处理的部位上。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表4.2d 臭氧层破坏物质(ODS)一览表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但是,对于本物质的非意图的附着、残存,或者在制造过程中非意图的混入是被允许的。此例外措施,根据今后的法律及法规的发展趋势进行审查。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盐)一览表

6.3 包装零部件和材料中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和禁止收货时期

6.3.1有关包装零部件和材料的追加事项

6.3.2包装零部件和材料的定义

包装零部件和材料是指:生产者为了将产品(包括原材料到加工品)以“装入”、“保护”、“处理”、“运送”、“交付”、等方式送到使用者或消费者手中,使用各类材料及零部件制成的产品。

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符合国际环境技术标准、欧盟及其他客人的要求,对环境管理物质作出适当的管理,并能追随世界环保趋势。透过对供货商所交产品中环境管理物质及制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管理物质污染的规范管理,确保我司生产之产品符合法令法规以及客户的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制程品、(出货)成品的管制。 3. 权责单位 3.1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要求的收集、整理及客户反馈之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信 息的沟通、处理或传递。 3.2 采购部:负责向供货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并督促其提供我司要求的所有环保 数据;主导对供货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监察;环保材料的标识管 理。 3.3 品质部:负责对原材料及成品、制程设备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查及环保数 据的整理,当数据过期时,负责通知采购部联络供货商重新提供最 新之证明数据,协助对供应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监察。 3.4 生产部:防止生产中混入含有环境管理物质之污染物,负责物料标识及使用 状况记录。 3.5 人事部: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的教育培训。 3.6 研发部: 负责在设计新产品时参照环境管理物质标准,满足法律、法规及客户 环保的要求。

3.7 环保推行小组: 3.7.1 制订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 3.7.2 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 “管理者代表”进行裁决。 3.7.3 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准。 3.7.4 实施环境管理物质的教育培训。 3.7.5 实施环境管理物质的内部监察。 4. 定义 4.1 环境管理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著影响且由本公司规范之物质。 4.2 环境异常:指组织(公司)的环境表现(行为)违反环境法法规,或不符合本 公司环境政策及目标指针要求,及产品不符合客户的环保要求,产 品受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等。 4.3 变更:批量生产开始时为起点,变更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工厂”、“检查方 法”、“交易单位”、“生产方法”、“生产设备”、“生产人员”、“零部件、材 料”等有关内容的所有变更。

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环境有害物质的管制,减少环境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提供满足客户需求之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3.定义 环保物质:指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 4.职责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程序。 文控中心:负责收集与环境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 业务部: 负责接收或收集客户对产品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传达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负责环保产品出货后的跟踪管理,包括客户投拆的接收、处理等; 品管部: 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负责原料、制程、成品中环境有害物质的检验; 5.程序内容 环保供方选择: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环保供方评定: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材料认证:工程部、质管部认证新材料时,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成分表、限用物质的测试报告,并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及本公司《环境有害物 质管理标准》规定相符。 环保物料的供应:依据《供应商管理程序》对合格供方的要求。 供方管理

采购与环保供方签订《供应商原料安全承诺书》,规定对环保供方的要求。 制程管理 进料 对环保来料的要求:要求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测试报告并检查标识是否明显﹑正确同时应注意每批来料的检验报告及材料证明书。 仓库管理 所有的环保物质入库前,仓管员需检查其本体上或其外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标签。如无环保标签或放区域的标色牌均以绿色为基调; 仓库应根据环保要求,划分专门的环保材料区与成品区, 区域应有明显的环保标识,标识不明,退回原单位或按非环保物质处理; 发料 仓管员应注意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经领出再退回的材料若有标识不清或包装不完整,在无法断定为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时则退回原单位或转为普通料。 生产 计划部开单时需在《生产通知单》注明产品的环保要求。 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环保原材料与非环保原材料混用,应严格使用包装上有环保标签的材料如有不明状态材料且无法实现追溯时,此类材料按非环保材料处理。 生产中的环保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箱(框)上显眼处应有环保标签,尤其是不良品或尾数。 环保不良品在返修时需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如遇标签破损需即时补充标识,严禁对无环保标识的物料和产品随意贴环保标签。 环保产品包装时须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并注意标识与隔离,包装好后,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精心整理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2.1 2.2 2.3 2.4 2.5 3.3.1 3.2 3.3 3.4 3.5 3.6 4.定义 4.1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 ,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著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 4.2WEEE(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4.3ROHS(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4.4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4.5 WIP:WorkinProcess 在制品。 4.6 SIP: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 标准检验规范。 4.7 、PCB 料。 4.8 (包4.9 用(含制程)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4 不使用证明书(产品用):由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含制程)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5 合格品:经确认,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4.16 不合格品:经确认,没有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4.17 不符合NC(Non-Compliance) 5 职责: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2009年12月10日发布 2009年12月10日实施

1.目的 明确本公司对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流程和要求,以符合世界各国的法令规章与客户要求,并降低本公司产品对环境之冲击,提升产品竞争力并善尽社会责任。 2.职责 2.1 营业课 2.1.1 充分了解客户的环保要求,必要时,获取客户的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2.1.2 结合公司的现状,客户的环境要求作出保证和承诺。 2.1.3 负责配合客户对本公司环境管理物状况的现场审核。 2.2 采购课 2.2.1 负责向供应商提供本公司最新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要求;传达本公司产品环保要求,并要求其遵守。 2.2.2 要求供应商对提交的产品做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资料,包括: 2.2.2.1 提交公证单位检测的检测报告,如SGS报告,或者ITS报告等资料; 2.2.2.2 必要时完成“环境管理物质含量调查表”。 2.2.2.3 督促供应商签署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2.3品质保证部 2.3.1 对供应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状况现场审核; 2.3.2 在所有原材料有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前提下产品不必送第三方公认的检测机构检测,但客户明 确要求或者无法预知制程过程中是否有影响之情况下需送第三方公认的检测机构检测。 2.3.3 制造以及出货过程中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监督。 2.3.4 配合客户对本公司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审核。 2.3.5 建立公司环保材料清单。 2.3.6 审查供货商所提出环保相关资料: 2.3.6.1 公证单位之检测报告。 2.3.6.2 保证书之有效性。 2.4 制造部 2.4.1 负责制造中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

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程序-最全版要点

1.目的 为了规范环境管理物质的控制措施保证有效的达到客户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我司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所有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过程控制、出货管理,以及环境品质异常(含客户端)的处理。 3.权责 3.1管理组(无有害物质管理组,见附件一) 3.1.1 授权于公司最高管理者,代表公司最高管理者行使组织的无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 持续性运行的推动、稽核检查等管理,异常处理,是负责日常环境事务的处理机构。 3.1.2 由公司最高管理者聘任并授权无有害物质管理者代表组建无有害物质管制组,其组员一般由开发 部、品保部、制造部、供应链等公司职能部门的主管或其代理人组成。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向公司最 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签发公司级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文件,主持管理组进行日常管 理工作。 3.1.3 主持每年度的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的适应性、有效性评价和修正管理工作,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经 公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执行。 3.1.4 及时收集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顾客要求等信息,根据行业市场和客户等环境管 理物质的管理需求,“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起草公司《无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适时更新,确保其充分、持续有效,并根据需要进行评价(一般同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和内审一起进行,每年两次)。 3.1.5 根据行业市场和客户等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需求,批准公司《环境管理物质削减计划》 3.1.6 规划从原材料到产品各工段全过程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方式,并延伸到供应商环境管理物质的管 理及监查评价。 3.1.7 配合人事培训单位组织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及推广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相关教育培训。 3.1.8 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的主导分析及处理管理。 3.2业务:定期收集客户HSF管制标准,并及时通知厂内相关权责单位。 3.3采购: 3.3.1 依据公司内部管制标准,贯彻执行“绿色采购”原则,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HSF管理。 3.3.2与供应商确定对此管制标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承诺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并签署《环保合约》 3.3.3 督促供应商进行环保管制及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国家认可的实验室环境管理物质测试报告,一般 一年一次,下同)/MSDS(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下同)等数据报告、资料。 3.3.4 参与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异常时的分析及处理。 3.4开发: 3.4.1 以开发“环保”产品和制造“环保”产品为原则,并依照客户要求在产品规格书、图面等技术文件中,标 识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3.4.2 在样品评估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风险评估,包括环境管理物质的调查回复管理。新材料和 新工艺产品要及时提交实验室测试。并在开发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风险评估。 3.4.3 参与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的分析及处理。 3.5制造: 3.5.1 生产过程中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生产原材料、辅材、设备,生产场地环境物质管理、标识等。 3.5.2 进行设备、治具的验证(包含4M1E变更的环保确认),确保无重金属及其它环境管理物质的污染。 3.5.3 确保制造现场与产品相关物料、辅料已被公司《无有害物质控制标准》覆盖,不得随意添加或使用 未受控物料、辅料。机台清机(模),需有环保确认和记录在《机台维修记录表》上。 3.5.4 确保与各环境管理物质相关的在制品已实施严格的LOT登录,具备完整的追溯性。其废料(含料头、 料柄、废品等)须遵守《产品标识与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管理,防止混料、误用和污染其它物料。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2015

南太电线电缆厂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 文件编号MM-GP-4 版次H 部门/车间品管部 分类物质名称对象材料标准/限值水平LEVEL 纳入禁 止日期 重金属镉以及镉的化合物 塑胶(含橡胶),涂料,油墨100ppm 1 立即执行 焊料20ppm 1 立即执行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100ppm 1 立即执行电气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用于滤光破璃的玻璃中的镉- 适用对象外- 铅以及铅的化合物 塑胶(含橡胶),涂料,油墨100ppm 1 立即执行 钢材3500ppm 1 立即执行铝合金4000ppm 1 立即执行铜合金(含黄铜,磷青铜)40000ppm 1 立即执行焊料1000ppm 1 立即执行包装材料,电池均质材料中1000ppm 1 立即执行无电解电镀皮膜1000ppm 3 立即执行- - 适用对象外- 汞以及汞的化合物 所有用途 1000ppm/意图添 加 1 立即执行 冷阴极荧光灯管及外置电极荧光 灯中的汞 高压气体放电管(幻灯机灯管等) 中的汞 - 适用对象外- 六价铬化合物 电镀,化学转化处理等的表面处理 (螺丝、钢板等) 残留在被处理部 位 1 立即执行 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 1000ppm/意图添 加 1 立即执行 Cd 、Pb、 Hg 、Cr 4 种元素合计最终产品使用包装材料100ppm 1 立即执行

工厂之间运输,周转用- 适用对象外- 有机氯化合物聚氯联苯(PCB)、聚 氯化萘(PCN)、聚氯 三联苯(PCT) 所有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短链型氯代烷烃 (SCCP) 所有用途1000ppm 1 立即执行 聚氯乙烯(PVC)以及 聚氯乙烯混合物 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1000ppm 3 - 涂料、油墨、涂饰剂、粘合剂等的 树脂用树脂粘结剂- 适用对象外- 三(2-氯乙基)磷酸 酯(TCEP)、磷酸三(2- 氯丙基)酯(TCPP)、 磷酸三(2,3-二氯丙 基)酯(TDCPP) 塑胶,树脂,纤维,布料的难燃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其它有机氯化合物 印刷线路板等使用的阻燃剂900ppm 3 - 塑胶中的阻燃剂,增塑剂意图添加 3 - 多溴联苯(PBB)所有用途100ppm/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包含十溴联苯(DecaBDE)的多 溴联苯醚(PBDE) 所有用途100ppm/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六溴环十二烷(HBCDD)塑胶中的阻燃剂,增塑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其它有机溴化合物印刷线路板等使用的阻燃剂900ppm 3 - 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 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 合物(TPT)) 所有的用途1000ppm 1 立即执行二丁基锡化合物(DBT) 所有的用途 1000ppm 1 - 适用对象外-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纤维、布料中的添加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石棉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特定偶氮化合物纤维、布料、皮革材料的中添加剂30PPM 1 立即执行 甲醛产品中使用的纤维板、刨花板及胶 合板的木制品0.1ppm 1 立即执行 特定苯并三氮唑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富马酸二甲酯(DMF)所有的用途0.1ppm 1 立即执行氧化铍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适用范围 供货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制造生产过程; 外包厂商之制程,半成品,成品;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成品; 零部件规格书所规定的辅助材料; 零部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等。 3.相关文件 《塑料-镉测定-湿式分解法》(EN1122:2001) 《(重金属测定)酸分解法》(EPA3050B)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ISO11014-1﹕1994) 客户要求 4.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着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WorkinProcess在制品。 :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标准检验规范。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DQ-QP-002 版本: A 发行部门:文控中心发行日期: 2017-2-28 变更记录表: 1. 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与环境危害物质减免有关的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原辅料、外协加工品、制程品、成品(包括包装)的环境危害物质的管控。 3.职责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物质要求的识别、确定,有关环境物质要求的内外部沟通、处理或传递。 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选择和评价及定期评价供方按我司要求提供环保合格产品的能力,建立建全供应商档案(包括与环保要求有关的材料成分表/第三方的环境危害物质检测报告/MSDS等资 料)。 品质部:负责对来料的品质及环保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负责环保生产制程及制程品的确认;负责成品检验及环保标识,组织不合格环保产品的评审;协助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危害物质的评价。 生产部:负责环保制程的标识,环保品的区分隔离及标识,防止环保品受环境危害物质污染。 人事部:组织、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仓库部:对环保物料、环保产品进行标识、区分,隔离与防护。 管理代表: 1.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危害物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并确保其得到及时更新。制订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含环境危害物质分析检测标准) 2.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管理代表”进行裁决。 3.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准。 4.监督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5.组织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内部审核。 4.定义 4.1 HS即Hazardous Substance,危害物质。凡是在欧盟“危害物质限用指令及废电机电子产品指令规范的 物质,就是危害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PBB以及PBDE。其它根据自己或客户的要求,或是不 同地区、国家所订定的危害物质也包括在内。但以RoHS指令为基本项。 4.2 RoHS即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 Directive (2002/95/EC),中文译名为“电机电子产品中危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4.3 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2002/96/EC),中文译名为“废 弃电机电子产品指令” 4.4 HSF即Hazardous Substance Free,危害物质减免(或无危害物质)。诸多绿色环保指令都有HSF的要求。

0704海信绿色供应商环境物质管理程序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外购部品、结构件、辅料中所含各种环境管理物质在规定范围内的相关规定。 2管理流程 3流程说明 3.1新绿色供方认定及新部品导入申请

当采购部门、认定部门有新供应商扩点需求,或开发部门有新部品导入时可向认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认定申请需由认定部门经理批准。 3.2供方工厂评审 属于新供方认定情况,由认定部门对供方进行工厂现场审核,必要时也可委托第三方对供方进行工厂评审,若没有对供方进行现场审核,可以先向供方发放《Hisense ROHS供应商审核表》要求供方自评。审核内容如下: a)要求供方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避免使用含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具备对 原材料的环境物质管理体系。 b)有相应的测试手段对产品性能、可靠性及有害物质进行检测,或委托海信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提供给我公司的产品进行测试,同时提供检测报告。 c)有指定的环境物质管理负责人。 如果供方对以上内容没有开展工作或对此不了解,将不能成为海信绿色供方。审核表格按照《Hisense ROHS供应商审核表》。对供方自评的“审核表”,经认定部门审核合格后也可以暂作为有效的《Hisense ROHS供应商审核表》,后续由我司认定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对现场核实与供方自评结果有明显不符的供方,将立即取消起绿色供方资格,同时给供方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3为满足我公司整机产品符合国内、国外的法律、法规关于环境管理的要求,制定海信的环境物质含量限值,要求各物料配套供方必须与我公司签订物料无害化保证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对每批供货要求供方提出符合海信要求的声明,并且环保物料的内外包装上要求按照海信要求印刷或张贴“ROHS”标识,用于区分环保和非环保物料。 3.4只有满足以上规定的供应商才能成为海信绿色供应商合作伙伴。 3.5对于从已被认定为海信ROHS供应商中导入的新部品,在双方签订协议有效期内可不进行工厂评审,但新部品必须满足海信环境物质限值要求,并且有供应商的环保承诺。 3.6物料的入检 a)要求供方每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b)要求供方在每种物料第一次供货的前一天,针对该种物料填写《供应商 自我声明》表格,并提供给甲方入厂检验部门。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作业程序

福建福顺半导体有限公司 作业程序书 文件编号: 2001 总页次: 9-1 文件名称: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作业程序版本识别:第1.0 版 1.目的: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对物质生活的高质量要求,环保问题已成 为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的大事.为顺应国际环境的发展趋势,福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产品的生产并拟定该办法(以下简称“环境管理办法”)。以达到维 持﹑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遵守法规法令﹑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健康与合理谨慎地使 用自然资源,以及减轻驿生态系统影响的目的。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采购之相关塑胶件、线材、包装材料、等各种辅助性材料以及符合环保要求之半 成品、成品之每一个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2.2 采购之相关环境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及送外管理. 3.术语的定义: 3.1.环境有害物质: 零件﹑材料等里含有的物质或是制造时使用的物质,对人体及地球环境有明 显的环境影响(侧面)的物质,福顺半导体厂要求供货商实施调查。: 3.2.管理级别: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参考附件一「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1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b).2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予以禁止.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部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1级”. (c).3级: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指定了计划削减在部件中、材料中含量 的物质及其用途. 3.3.含有: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 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4.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作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 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时,也按“含有”处理.但是,在

标准物质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实验室所用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基准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用于检测工作中质量控制、分析仪器校正、分析方法比对及评价、技术仲裁和实验室能力测试的标准物质。 3 职责 3.1质控室负责标准物质采购的申请实施工作,负责标准物质的验收、保管、发放。 3.2质控室责标准物质的采购工作。 3.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所领用的标准物质的保管及正确使用。 4 工作程序 4.1 标准物质的申购 4.1.1 各部门于每季度初上报本部所需标准物质的名称、浓度范围、数量,交质控室汇总。质控室编制标准物质采购申请表,上报质控室主任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4.1.2标准物质采购申请表的内容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浓度范围、介质、数量、申购部门(人)、申购日期。 4.2 标准物质的采购 标准物质季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质控室负责购买,购买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并在有效期内。 4.3 标准物质的验收、管理 4.3.1 标准物质验收时应检查:外观、保质期及证书,标准物质名称、编号、技术特性(均匀性、稳定性、标准值及不确定度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最后填写《标准物质登记表》,内容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及编号、型号规格、标准值及不确定度、数量、研制单位、有效期、验收情况及日期。 4.3.2标准溶液(包括标准气体及其他标准物质)主要用作实验室绘制校准曲线及校正分析仪器。对于标准溶液,需填写《标准溶液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及编号、介质、标准值及相对不确定度、数量、有效期、领用人、领用日期。 4.3.3 标准样品,按每年技术校核计划发放考核标准样品,刮掉原样品安瓿瓶上的标准样

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定

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 规定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1.目的: 识别本公司原材料、辅料以及与产品相关设备的环境有害物质,明确各项有害物质 的 控制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环境有害物质得以管控。 2.用适范围: 本组织产品构成的原材料、辅料及供应商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 本组织产品生产过程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 本组织成品出货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 3.权责 总经理:负责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有效持续运作所需的人员和资源配置以及产品环境紧急事故处理的最终决策。 管理者代表:为产品环境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RoHS管理体系建立和推行,定期对环境有害物质RoHS管控情况,并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负责环境有害物质事故的紧急处理,负责组织公司RoHS相关知识培训。 销售部:负责收集客户对产品的ROHS信息要求并传达和订单审查。 资材部:负责对原材料进行采购,按照RoHS要求选择供应商,并协助品管部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三方RoHS测试;负责对原材料的贮存、标识、发放等进行管制。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存放区域和包装区域进行管制。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批号管理、物料追踪、具备可追溯性。 品管部:负责督促供应商定期进行RoHS测试或第三方测试,负责对所有RoSH材料的进料检验、成品出厂检验把关,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仓库:负责各原材料、辅料、成品的收、发料以及库存管理,负责RoHS相关产品摆放,检查相应的环保标识的张贴。 4.环境有害物质管控 RoHS指令推行小组架构图 公司管理者代表即综合部部长任推行小组组长,为产品环境负责人:

材料的环保管制规范B3

1.0目的:确保环保协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使其更加符合环保管理系统的要求,同时防止材料和 剪切工具的交叉污染,及向供应商端调查产品的环保信息,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的环 保风险与损失。 2.0范围:环保系统的实施中有关环保协议的签订、保存、相关要求及调查。 3.0权责: 3.1品保部:环保协议的制定、保存、环保系统的管理;向供应商端调查产品环保的符合性. 3.2采购部:跟踪供应商签回环保协议的书面原件、提交给文控中心保存;追踪供应商的调查表进 度,签回到负责人。 3.3工程部:符合ROHS及客户标准的原材料编码的制定、原材料环保等级的选择;物料供应链的 确认。 3.4业务部:负责与客户确认相关成品的环保等级。 3.5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并维持环保管理系统。 4.0定义:无 5.0作业内容 5.1环保协议: 5.1.1 环保协议的制定:根据客户不同的环保要求,由品保部制定出三种格式的环保协议。 5.1.1.1 VA版:除了涉及华为材料的供应商以外,原则上所有供应材料用于其它客户产品的供应商 (不包括国外著名品牌的中间代理商和原厂直销商)在正式交易前,都需签回此版本的 协议,见附件一。 5.1.1.2 VB版: 所有涉及华为材料的供应商(不包括国外著名品牌的中间代理商和原厂直销商)在正 式交易前,原则上都需签回此版本的协议,见附件二。

5.1.1.3 VC版:涉及国外品牌的中间代理商以及交易材料只用于符合ROHS标准成品的供应商,在 正式交易前都需签回此版本的协议,见附件三。 5.1.2环保协议的签回: 5.1.2.1 所有环保协议在未经品保部以邮件形式同意之前,供应商不得作出任何更改和备注。否则 该环保协议无效。 5.1.2.2环保协议在供应商开发阶段,需由采购负责跟踪签回,而且必须是书面原件。采购需将签回 的书面原件提交给文控中心存档。 5.1.2.3如果涉及国外著名品牌的中间代理商不能签定环保协议,在每批次交货前,中间代理商必须提供海外原厂的书面《环保声明》,并加盖中间代理商的公章(公章要求是彩色的,复印公章无效),提交给品保确认; 同时IQC将材料进行环保检测。在中间代理商提交的书面《环保声明》和环保检测的结果同时符合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品保处将对物料的环保属性直接放行。 5.1.2.4 在电子城购买的材料由于无环保协议,该材料将由采购部申请MRB,相关部门依《MRB物 料审查作业程序》处理。 5.1.2.5 其它以现货方式交易的材料,如果供应商无法签回对应版本的环保协议,该材料将由采购 部申请MRB,相关部门依《MRB物料审查作业程序》处理。 5.1.2.6 如果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只能签回“符合ROHS标准”的环保协议(VC版),采购部需立即 将此信息反馈给业务部。当对应产品的客户标准超出“ROHS标准”时,业务部需和客 户协商,并且取得客户“只要求符合ROHS标准”的邮件回复。同时业务部需以邮件形式写明:该种规格的材料可应用的具体成品料号。 5.2 原材料承认: 5.2.1供应商提供的塑胶原材料中,不得使用水口料。 5.2.2 原材料承认时,如果对应产品的客户只要求符合“ROHS标准”,工程部需重新制定材料编 码,

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1.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等中含有的环保物质采取禁止使用、计划废除、适用对象…等措施,以防其混入产品中,以达到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要求等。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或委外的产品所涉及之环保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3.名词定义: 3.1.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产品直接、间接、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 著影响的物质。 3.2 管理等级:为管理有害物质,按以下等级进行管理 3.2.1 1 级:立即禁止(此级之物质或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或对含有物质进行允许浓度要求) 3.2.2 2 级:计划废除(此级之物质或用途,规定一定时期后予以禁止,在达到或超过表中规定的日 期后,此级物质转为"1"级,不能在外购材料及辅材中使用) 3.2.3 3 级:目前没有规定全部废除的目标日期,但是指定并要求努力完全废除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 中所含有的物质以及其用途。当判断可以导入其代替的零部件、开发新材料和代替技术时, 即可由3 级提升至2 级,同时逐步实现全部废除的目标。 3.2.4 除外项目:依据欧盟ROHS 排除条款现阶段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3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或无意,在产品里使用的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或者为外购模块、零 部件或元件所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该物质。(在产品中无意地加入该物质,或制程中无意地加入,均视为“含有")。 3.4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natural impurity)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但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为改变材料特性而在主原料中所加入之“杂质"物质,及含有“杂质"混入或粘附于外购模块、零部件、元件及设备时,其浓度须遵守本标准中所规定之环境管理物质的允许浓度。制造半导体元件时,有意添加的掺杂物,亦视为“杂质",若于半导体元件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种情况则不视为“含有" 3.5 禁止供货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本公司供货的时期 3.6 HSPM:(Hazardous Substances Process Management) 危害物质过程管理,所有相关各方有一个统 一而明确的遵循准则,从而达到国际间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最小化。为解决上述的危害物质管理标准化的问题,IEC 委托其下属的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委员会(IECQ)制订了专门的危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标准-“电子电器元件和产品危害物质减免标准和要求(EIA/ECCB-954)",并为开展这一过程管理体系的认证制定了专门的程序规则-“危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QC001002-5)",从而为危害物质管理和认证提供了权威性选择。 3.7 无害物质HSF:(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 泛指减少或禁用任何列表于公司HSF 管制标准中的 物质。 3.8 有害物质HS:(Hazardous Subs tances)经公司判断在外购买的原材料及辅材的组成中﹐含有对人体 或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9 原材料:指列在BOM 表上的所有部件材料。 3.10 辅助材料:系指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间接材料,包括与公司产品一起交给客户的物品(如PE 膜、

环境关联物质管理办法1

版本:01 页数:第1/8页环境关联物质管理办法 核准复核制定者 邵盛容

版本:01 页数:第2/8页修改记录 版本修改内容修改日期文件变更 申请单号 复核核准 1 文件首次发行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版本:01 页数:第3/8页 环境关联物质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符合公司制定的环境关联物质管理标准,向客户提供符合环保要求产 品,以保护人类生态环境,达到持续发展的目的. 2、适用范围:成创协力厂商之原物料、制程、成品;成创之原物料、制程、成品。 3、管理组织 3-1、为适应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的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关联物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各组成部门之工作职掌见附件. 4、作业依据标准: 4-1、成创根据法令规定、ROHS指令、SONY SS-00259技术标准及客户环保要求制订“环境关联物质管制标准”,作为成创内外部环境管理物质管制的标准。 5、供应商管理 5-1、原物料承认 5-1-1、供应商在做新原物料承认时,必须附“禁用/限制物质申报表”(批准检定用)以统一材料成分表之格式.并需附相应SGS报告.如有要求还需附MSDS,即“材料安全数据表”. 5-2、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5-2-1、供应商所交原物料,必须符合成创公司“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标准”之要求。 5-2-2、供应商之材质、结构、原材料厂商、制程条件有任何变更,须及时知会我方采购部及品管部。 5-2-3、供应商须将环境关联物质纳入厂内建档进行管制。. 5-2-4、供应商须对生产工具、机台、模具、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明确区分环保材料及相关设备,并防止制程中的交叉污染。 5-2-5、供应商成品管制 5-2-5-1、供应商需提供环保产品与原物料之环保管制及追溯管理办法,以便不合格发生时的追溯并及时隔离。 5-2-5-2、供应商提交成创的环保产品要求进行相应的环保标识。 5-3、供应商环境管理物质管制级别及相应管制要求: 5-3-1、合格供应商的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分为二级:一级管制供应商,二级管制供应商。

禁用物质管理程序教程文件

禁用物质管理程序

1. 目的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mg/kg) 1.1分析来料和产品中的 受限物质元素的含量,符合欧盟2002/95/IEC(RoHS)指令及客户要求。 1.2通过自我申明或建立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来预防受限制或禁止物质在生产用物料、产品和制程 中的使用并符合客户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产品相关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消耗性材料﹐同时也包含生产过程、产品及工厂的系列活动。 3. 定义 3.1 RoHS:2002/95/IEC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3.2 GP:Green Product(绿色产品)就是所生产的产品中的Cd、Pb、Hg、Cr6+、PBB、PBDE 的含量,符合相关国家或国际标准。 3.3 环境管理物质:部件、设备等所包含的物质中,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 质。 3.4 其他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顾客的最新要求进行修改相关文件及运作。 4. 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制程中不产生RoHS限制之物料。 4.2物控部:负责管控供方所提供物料符合RoHS要求。 4.3品保部:监督产品在进料、生产、交付过程符合RoHS要求。 4.4参见《RoHS小组组织架构和职责》。 5. 公司承诺: 不使用、不加入、不排放有害物质。 6. 步骤 6.1RoHS核心内容 从2006年7月1日起,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含有以下6种有害物质: 铅(Pb)1000PPM 汞(Hg)1000PPM 镉(Cd)100PPM 六价铬(Cr6+)1000PPM 多溴联苯(PBB)1000PPM 多溴二苯醚(PBDE)1000PPM 6.2 RoHS限量标准: 6.2.1包装材料的限量标准: 铅+汞+镉+六价铬<100PPM 其中镉<5PPM 6.2.2其它类产品限量标准: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1.目的: 1.1确保购买符合环保要求的部品、材料、辅料,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保证公司更好的持续经营与发展。 1.2传达员工、材料供货商及外包商上述所提之要求。 2.管制范围: 2.1产品的组装零件 2.2产品仕样书所规定的辅材等构成材料 2.3产品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物质 3.专有名词: 3.1环境管理物质:是指在零件、材料、设备等含有的物质中,有对地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2含有:是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生产的零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 3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 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4.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4.1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表

4.2东星电声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物质限定规格及导入时间要求标准: 注:1.以上有害物质要求针对的是除国际/区域/国家/客户不做要求以外的所有材料或部位。 包装材料追加事项:

适用对象----部件交货人所有的搬运箱属于对象外 ·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有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100PPM以下。但塑料(包括橡胶)、涂料、墨水的部位,镉、铅的允许浓度应达到镉和镉化合物;铅和铅化合物的规定。 a.对于铬,首先对总铬量进行分析,确认4种元素合计是否为100ppm以下。此时,可以与 镉和铅同时进行预处理。 b.如果4种元素合计超过了100ppm时,必需确认镉、铅、水银的合计含量为100ppm 以下。 c.进而,应对铬是否为六价铬进行检测,最终应确认没有检测到六价铬。

ROHS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含表格)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 1.0目的: 1.1规定提供给顾客的产品中,或制造该产品时所用的物料中,依时限禁止使用和必须废止的物质,并采取适当方法掌握含量、进行管理。若因法规要求指定,则必须提出符合允许含量的证明。 1.2向本公司全体员工、外协厂商及供应商进行培训、教育及宣导。 2.0适用范围: 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组件、零件、附件、辅助材料,其生产过程所使用的物料、维修备品。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制定相关环境管理程序或者规定,并进行培训、教育、宣导及稽核,负责确认本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3.2物控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及协调。 4.0定义: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 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4.1环境管理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著影响且由RoHS指令规范的物质。 4.2管理级别:按以下三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 4.2.1一级:对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4.2.2二级:对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时限予以禁止。超过表列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零组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一级。 4.2.3三级:虽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计划削减其在零组件、材料中的含量物质及用途。 4.3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零组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黏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黏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4.4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因改变材料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的方式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指定允许浓度的情况下,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者黏附时,其浓度皆不应超过允许浓度。 4.5禁止供应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顾客供应的时期。 5.0工作程序: 5.1品质部执行重点。 5.1.1负责收集相关的标准和法规,当标准更新时,对本公司的文件作相应的更新及宣导。 5.1.2负责制定相关环境管理程序或者规定,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订定相关管理方案或计划。 5.1.3负责向公司内部传达此信息。 5.1.4向供应商传达本公司顾客的要求,必要时进行培训、教育、宣导及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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