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2016年6月20日)

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2016年6月20日)
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2016年6月20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国人大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e4619477.html,浏览字号:小中大打印本页关闭窗口——2005年4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是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法的实施对于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中出现许多新情况,证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质量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二是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严、经营活动不规范、外部监管手段不足。三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四是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制度等不够完备,没有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留下法律空间。五是对资本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有关

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不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六是证券法调整范围和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证券法的呼声比较高,在十届全国人大一、二次会议期间,有2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修订证券法。国务院有关部门,一些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表达了修订证券法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03年7月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成立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部分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起草领导小组,并从上述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同时聘请刘鸿儒、周道炯、厉以宁等八位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顾问组。起草组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证券法修订的议案和各部门关于修 订证券法的建议,专门赴上海、深圳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多次邀请国内证券法律专家和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代表,以及中小投资者代表举行研讨会和座谈会,就有关条款修订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了“证券法国际研讨会”,邀请美国、德国、英国、韩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证券法律专家和国内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对国外有关证券立法作了比较研究,借鉴其有益经验。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修订解读(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考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修订解读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方融入资金应当用于()。 ? A.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 B.投资淘汰类产业 ? C.新股申购 ? D.买入股票 我的答案:A 2 . 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关注()。 ? A.融入方情况 ? B.融出资金使用情况 ? C.质押股票情况 ? D.以上都有 我的答案:D 3 . 记入黑名单的适用对象包括()。 ? A.规范生效后新签署协议的客户 ? B.规范发布后新签署协议的客户 ? C.所有存续的客户 ? D.规范生效后新发生的交易 我的答案:A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会员应当要求融入方、指定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融入资金专户存放监管协议。该协议应当至少 包括()等。 ? A.融入资金专用账户号码 ? B.融入方应当将融入资金集中存放于融入资金专户 ? C.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向融入方提供包含划出资金收款人信息的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会员或其指定机构? D.会员或其指定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我的答案:ABCD 2 . 会员发现融入方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资金用途相关 规定使用资金的,应当()。

? A.督促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采取改正措施 ? B.相关改正完成前不得继续向融入方融出资金 ? C.未按照协议约定采取改正措施的,会员应当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 ? D.融入方违反《业务协议》约定但仍符合《业务办法》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我的答案:ABCD 3 . 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审慎评估的质押股票主要包括()。 ? A.质押股票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 ? B.质押股票近期涨幅或市盈率较高 ? C.质押股票的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与其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比例合计较高 ? D.质押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我的答案:ABCD 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质押股票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证券公司一律不得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客 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对错 我的答案:错 2 . 融入方存在未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融入资金即需要被证券公司记入黑名单并向行业披露。() 对错 我的答案:错 3 . 符合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认定标准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作为融入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 对错 我的答案:对 4 . 证券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 对错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 热门城市:佳木斯律师绵阳律师龙岩律师驻马店律师日照律师江苏律师石嘴山律师日喀则律师宝鸡律师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目的是获得融通的资金,对于很多上市公司来说,他们也会经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来获得资金,以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分类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有哪些优缺点呢?接下来小编就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三个类别的股权质押融资,分别就起优缺点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级资本市场层次,帮助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有着明确股权、股权托管、

定价、价格发现、信息披露、融资中介的综合智能。 2、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及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优惠政策。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及时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 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我国的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有两种模式: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和个人股票质押融资。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优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是除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两大券商资金来源外的又一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新修订《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该法于()正式开始实施。 A、2020年2月29日 B、2020年3月1日(正确答案) C、2020年3月31日 D、2020年4月1日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证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证券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A、十五日 B、三十日 C、三个月 D、六个月(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的,为发行失败。 A、六十 B、七十(正确答案) C、八十

D、九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A、集合竞价方式 B、连续竞价方式 C、集中交易方式(正确答案) D、做市商方式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持有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B、不能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正确答案) C、可以以化名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D、可以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三个月、三个月

股票质押流程

一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定义 场内质押是指资金融入方将所持有的股票或其它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登记在深圳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公司或其成立的资管计划(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场内”指的是交易所内,业务的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及其成立的资管计划,在场内进行股票交收和股票处置。场内质押因为遵循已经程序化的操作步骤,又被业内称为标准业务。 场外质押是指资金融入方将所持有的股票或其它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除证券公司及其资管计划等之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比如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实体,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场外质押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向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的一种为自己或第三方借款做担保的交易途径。此时的交易可能仍有证券公司参与,但这时的证券公司只是上述交易主体的委托方,而不是作为质押交易的一方主体出现。场外质押不像场内质押那样遵循标准式流程,被业界称为非标业务。 二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的流程 场内质押流程遵循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到中证登逐级电子申报的程序。深交所业务办法第3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

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这个流程,即由证券公司将交易双方的委托报给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系统再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中证登公司,中登公司办理登记和清算交收。这就是典型的场内交易模式。 场外质押流程,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2017年5月2日施行)之“三、业务流程”分如下两种模式: 1、直接到本公司营业大厅办理 “(1)申请人于营业大厅取号,等待叫号,根据提示至相应柜台办理业务。” “(2)本公司投资者业务部柜台业务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齐备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手续费并领取发票(如需)。” “(4)本公司自受理申请并收到手续费(如需)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质权人可以选择邮寄或于下一工作日临柜领取登记证明文件。如果选择邮寄,请将填完邮寄地址的信封交给柜台人员,本公司将于下一工作日将加盖业务专用章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邮寄至质权人指定的地址。”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介绍c15046课后测验100分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 A. 5% B. 10% C. 20% D. 50%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制定违约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标的证券 的()。 A. 种类 B. 方式 C. 数量 D. 时间 您的答案:C,B,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违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关于“合法原则”规定的行为是()。 A. 诱导不适当的客户开展业务 B. 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C. 内幕交易 D. 操纵市场 E. 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 您的答案:A,B,E,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 A. 明确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层级的具体职责、程序 及制衡机制

B. 定期对业务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对相关风险计量模 型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和评价 C.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和 责任追究机制 D. 及时根据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业务的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您的答案:A,B,D,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特殊融入方一般包括()。 A. 上市公司董事 B. 上市公司监事 C.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D.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您的答案:B,C,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6.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 的200%,其中资管计划资金也包括在内。()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证券公司应当对同一标的证券质押率进行差异化管理。以有限 售条件证券作为标的证券的,原则上质押率应当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证券的质押率。()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标的证券部分解除质押后,履约保障比例可以低于约定的比例。 () 您的答案:错误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隔离墙管理指引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隔离墙管理 指引(20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提高部门的内部控制水平,《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所指的“隔离墙机制”是指在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与其他各业务部门之间设立的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风险隔离机制,从而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与其他相关业务在机构、人员、资金、信息、系统等方面相互隔离,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内部有效风险防范。 第三条隔离墙执行过程实施强制留痕要求,各相关部门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记录流程。 第四条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内部控制办法,通过部门设置、人员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隔离措施,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与自营、客户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的有效隔离,切实防范利益冲突、风险传递及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涉及的部门在组织、制度、信息、资金、财务上建立健全隔离墙机制,确保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相对独立。 第二章物理隔离、岗位隔离、资金隔离和业务隔离 第六条公司根据内部制衡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分层审批机制;明确职权、管理程序和业务流程,使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分离、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引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公司 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引 (中证登记(深圳)综[2001]10号) 各证券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运作效率,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本指引自2001年11月12日起实施,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实施细则》(深圳综〔2000〕13号)同时废止。本指引要点如下: 1.证券公司办理股票质押业务,需提前一次性向本公司书面提交证券帐户代码、券 商席位代码及银行特别席位代码,否则申请不被受理。 2.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业务必须采用交易系统报盘方式。 3.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必须在同一交易日分别在各自席位报盘。 4.办理股票质押和解除质押登记的当日,报盘后允许撤单。 特此通知 2001年11月2日 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业务运作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登记工作,根据《证券法》及《证券公司股 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股票质押登记,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证券公司以自营的流通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统称“股票”)向商业银行作出质押所办理的股份登记工作。 第三条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必须具备《证券公司股 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 第四条证券公司用作质押的股票,必须符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五条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业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的申请: 1.证券公司用作质押的股份,不符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份额,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份额的10%。 3.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份额,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份额的10%,或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 4.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份额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份额的20%。 第六条商业银行开展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特别席位以及在本公司开设相应的资金结算帐户。 第七条商业银行申请开设股票质押贷款特别席位,应当向深交所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1.申请函(以法人名义出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或许可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股票质押贷款特别席位的席位费为20万元人民币,由商业银行在申请时一次性向深交所交纳。席位一经设立不得退回,但经深交所批准可以转让。 第九条股票质押贷款特别席位用于保管和处置质押股票,以及与质押股票相关的配股认购等,商业银行不得将该席位用于自行买卖证券等其他用途。 第十条商业银行申请开设股票质押贷款资金结算帐户,应当向本公司提交法人结算协议并指定资金结算帐号。 第十一条股票质押贷款特别席位的资金结算实行法人结算制度,一家商业银行确定一个特别席位作为主结算席位。 第十二条每一股票质押贷款特别席位缴纳结算基准保证金10万元。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须保证质押股票为自营股票,不存在权属争议。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保证股票质押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四条质押股票是否冻结由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商定。未冻结的质押股票可以在特别席位直接卖出,冻结的质押股票必须经本公司解冻后方可卖出。质押股票的权益,分派到特别席位。选择冻结的质押股票,红股及认购的配股一并冻结。

基于GARCH模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率研究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12), 2082-2089 Published Online December 2019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9e4619477.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9e4619477.html,/10.12677/ass.2019.812285 Research on Stock Pledge Rate of Securities Company Based on GARCH Model Duofang Zhou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Jiangxi Received: Dec. 7th, 2019; accepted: Dec. 20th, 2019; published: Dec. 27th, 2019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financing difficulty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In order to solve this serious problem,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ch as securi-ties companies began to extend credit to enterprises and handle inventory pledge financing busi-ness. In this business, the most important means to control risk is the setting of pledge rate. Ac-cording to the latest measures for stock pledged repo and registration and settlement issued by the state, securities companies shall determine and adjust the upper and lower limits of the pledge rate of the subject matter in consideration of various factors, and stipulate the upper limit of the stock pledge rate as 60% in the paper. Taking the data of X security compan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iscusses whether the set pledge rate can effectively avoid the risk caused by the fluctuation of stock price. At the same time, VaR method is often used to measure the risk in academic circles. This paper also applies this method. Using GARCH model to fit the stock return, we get the theo-retical VaR and pledge rate of three months, six months and one year. Keywords Financing Difficulty, Pledge Rate, GARCH Model, Stock Yield 基于GARCH模型证券公司股票 质押率研究 周多芳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 收稿日期:2019年12月7日;录用日期:2019年12月20日;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

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 本文“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由证券从业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证券法修订草案4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 证券发行规定暂不作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介绍,2015年12月,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目前注册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仍在进行,具体改革举措尚未出台。据此,对现行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的规定,暂不作修改,待实施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有关措施出台后,根据实施情况,在下次审议时再对相关内容作统筹考虑。 同时,为了做好修订草案与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衔接,体现改革方向和要求,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监管:执法权限、处罚力度双升级 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新特点,在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草案二审稿对相关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证监会应当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一线自律管理职能;

对涉嫌违法人员实施边控等措施;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处罚规则,提高罚款数额。 收购:增持资金应说明“来路” 对于近年资本市场上的举牌收购热潮,草案二审稿强化持股达到百分之五的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收购。 草案二审稿要求投资者在持股变动公告中应当公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以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对投资者违规增持的股份,明确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将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不得转让的期限,由“六个月”延长为“十八个月”。 信息披露:全面升级为专章规定 草案二审稿将现行证券法“证券交易”一章中的“持续信息披露”一节扩充为专章规定,并予以修改完善: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信息披露的方式;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明确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应当同时披露、平等披露。 证券交易:增加操纵市场等情形 关于证券交易,草案二审稿作出以下完善:扩大应予严格规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增加操纵市场的情形;增加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实名制的要求,禁止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增加对程序化交易的规范;

C15046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介绍 课后测试及随堂练习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 的()。 A. 50% B. 100% C. 200% D. 400%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当标的证券出现(),证券公司应当审慎评估质押该标的证券 的风险。 A. 单一标的证券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过50% B. 标的证券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 确定能否扭亏 C. 标的证券近期涨幅较高 D. 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E. 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正在 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您的答案:E,D,A,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制定违约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标的证券 的()。 A. 种类 B. 方式 C. 数量 D. 时间 您的答案:C,D,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违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关于“合法原则”规定的行为是()。 A. 诱导不适当的客户开展业务 B. 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C. 内幕交易 D. 操纵市场 E. 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 您的答案:B,D,C,E,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在对融入方进行持续性管理时,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的回访方式 有()。 A. 实地调研 B. 现场访谈 C. 电话访谈 D. 邮件访谈 E. 委托调研 您的答案:B,C,A,D,E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6. 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应当与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合并计算单一标的证券占总股本的比例。()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200%,其中资管计划资金也包括在内。()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证券公司应当对同一标的证券质押率进行差异化管理。以有限售条件证券作为标的证券的,原则上质押率应当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证券的质押率。()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标的证券部分解除质押后,履约保障比例可以低于约定的比例。()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 标的证券为有限售条件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关注融入方在待购回期间是否作出延长限售期的承诺或行为。()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100.0

证券法2019年修订内容

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在出售证券和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真实地说明证券和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出售并提供符合投资者上述条件的证券和服务。 购买证券或接受服务时,投资者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的明确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证券公司拒绝提供或者不提供所需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其后果告知并拒绝按照规定出售证券或向其提供服务。 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的规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投资者根据财产,金融资产,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得有误导或欺诈行为。证券公司无法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募集人,自行或者通过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委托上市公司董先生代其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其职权。股东的权利,例如提案权和表决权。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律师应当公开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付费或变相形式征求股东权利。 公开招揽股东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以保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率。 上市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第九十二条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成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召开会议的程序,会议规则和其他重要事项。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聘请债券受托人为债券持有人,并订立债券受托人协议。受托人为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决定变更债券受托人。债券受托人应当勤奋负责,应当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如果债券发行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债券受托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或参加民事诉讼或清算程序。。 第九十三条发行人因欺诈性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

证券法重大修订条款解析(上)

证券法重大修订条款解析(上) 蔡奕副研究员 关键词: 证券法修订/法律解释/金融创新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全面修订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许多重大条款的修订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创造了条件。笔者有幸参与了证券法修订的一些外围工作,参与了证券法修订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会议,掌握了证券法修订的一些背景资料。笔者试图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以证券法重大条款的修订历程为主线,通过对繁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理清证券法修订的基本脉络,并对证券法一些重大条款的修订要义和理由进行粗浅的解读与分析,为证券业实务与研究人士提供一些参考。新证券法共修改了146条,增加了53条新条文,删除了27条旧条文,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典重纂。其中重大的修改问题,可大别为八类:总则中证券法调整范围的修改;证券公开发行制度修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修订;违法交易的认定与责任条款的修订;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的丰富与完善;证券公司监管与规范运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的加强,等等。本报告拟在简要介绍证券法修订历程的基础上,以上述重大修订问题为主线,对证券法重大修订条

款的修订要义、修订背景和理由作解释和分析,并对该条款的应用前景作出预测。在证券法调整范围方面,证券法虽然仍是主要规范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法律,但也将其他一些适宜由证券法调整的投资品种在条文中作了规定。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将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但其发行与非上市交易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将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与交易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在证券发行制度方面,证券法增加了对公开发行情形的规定,修改了原公司法公开发行条件的规定,从而在基本法律上第一次明晰了“公开发行”与“私募”的界分,为丰富和完善发行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修订方面,证券法为多层次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新证券法也没有明确多层次市场的具体构成,但明确了合法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定标准,即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场所。在违法交易的认定与责任条款的修订方面,证券法对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条款均作了细致的修订,使上述条款更具可操作性。在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方面,证券法主要修订了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大宗持股报告和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等内容,总体而言,证券法的修订放松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管制,为上 一、证券法的修订历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热门城市:佳木斯律师赣州律师莱芜律师日喀则律师金昌律师江苏律师鄂尔多斯律师株洲律师桐乡市律师 什么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也是一种公司的模式,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字面上来解释,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小编就问你介绍一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的相关内容。 ▲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 ▲一、前期工作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 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 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 情况。 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 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 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㈠一般规定 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㈡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完整版)《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2020

《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证券发行 (3) 第三章证券交易 (9)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17) 第五章信息披露 (20) 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24) 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 (26) 第八章证券公司 (30) 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36) 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 (39) 第十一章证券业协会 (40) 第十二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1)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44) 第十四章附则 (55)

目录 原《证券法》 (现行有效 2014年修订) 新《证券法》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黄色为修改部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七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证券发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c15046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介绍 课后测验 100分

c15046课后测验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 A. 5% B. 10% C. 20% D. 50%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制定违约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标的证券 的()。 A. 种类 B. 方式 C. 数量 D. 时间 您的答案:D,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违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关于“合法原则”规定的行为是()。 A. 诱导不适当的客户开展业务 B. 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C. 内幕交易 D. 操纵市场 E. 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 您的答案:B,A,C,E,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 A. 明确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层级的具体职责、程序

B. 定期对业务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对相关风险计量模 型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和评价 C.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和 责任追究机制 D. 及时根据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业务的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您的答案:B,D,C,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特殊融入方一般包括()。 A. 上市公司董事 B. 上市公司监事 C.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D.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您的答案:C,D,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6. 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应当 与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合并计算单一标的证券占总股本的比例。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 的200%,其中资管计划资金也包括在内。()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证券公司应当对同一标的证券质押率进行差异化管理。以有限 售条件证券作为标的证券的,原则上质押率应当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证券的质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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