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规[2011]2号附件

苏地税规[2011]2号附件
苏地税规[2011]2号附件

附件1:

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扣除年度:金额单位:元

《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时,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的企业填报本表。

二、“企业性质”中,纳税人为法人的,在“法人”后打√;按现行税收规定,需在企业登记注册地预缴和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非法人企业在“其他非法人”后打√;其他企业,包括总机构在省外和总机构在省内的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后打√。

三、“纳税地点”中,在企业登记注册地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就地”后打√;不在企业登记注册地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汇总”后打√。

四、总机构填报“总机构的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行时,应同时附报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分支机构申报资料的证明。

五、分支机构填写本表时,一式四份,受理地税机关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总机构两份。其他企业填写本表时,一式两份,主管地税机关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附件2:

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扣除年度:金额单位:元

《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时,以专项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的企业填报本表。

二、“企业性质”中,纳税人为法人的,在“法人”后打√;按现行税收规定,需在企业登记注册地预缴和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非法人企业在“其他非法人”后打√;其他企业,包括总机构在省外和总机构在省内的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后打√。

三、“纳税地点”中,在企业登记注册地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就地”后打√;不在企业登记注册地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汇总”后打√。

四、“企业专项申报资产损失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纳税资料”一栏中,填报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目录清单,本表不够填写的,可另行附页。填报顺序须与附送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目录名称、装订顺序、页码等一致。

五、分支机构填写本表时,一式四份,受理地税机关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总机构两份。其他企业填写本表时,一式两份,主管地税机关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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