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更具体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如下:

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固定通信业务

(2)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4)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2.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

(2)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3)无线寻呼业务

(4)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5)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6)网络接入业务

(7)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8)网络托管业务

(9)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

(2)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3)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4)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存储转发类业务

(2)呼叫中心业务

(3)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4)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5)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中,我们接触比较多的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所设计的业务类型主要有: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下面根据各业务,通过了解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资料来分别介绍对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流程。

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之存储转发类业务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属于存储转发类业务。

申请经营此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存储转发类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应报送的文件和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之呼叫中心业务

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申请呼叫中心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呼叫中心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报送的文件和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之信息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

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申请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应报送的文件和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申办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应报送的文件和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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