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磨抛光检验标准

打磨抛光检验标准
打磨抛光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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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处理检验标准2016_01

表面处理检验规程 1、目的 规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量不良品输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喷砂、拉丝等金属表面处理的检验。 3、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变形铝及铝合金以保护和装饰为主要目的,在阳极氧化膜表面涂装有机聚合物膜得到的阳极氧化复合膜。 3.1 A面:指表面处理要求的正面(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3.2 B 面:指表面处理要求的四侧边(需将表面处理件偏转45~90 °才能看 到的四周边)。 3.3 膜厚:必须符合图纸规定。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生产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术语和定义 5.1 A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正面和顶面,后壳的顶面,手柄,透镜,按键及键盘正面,探头整个表面等)。 5.2 B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见的部分(如:面壳的左右侧面,底壳或后壳的左右侧面及背面等)。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5.3 C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面壳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部零件表面)。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5.4 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表面。 5.5 基材花斑:电抛光、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材

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 块状花纹外观。 5.6 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 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5.7 浅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 它无镀(膜/塑/漆)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 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数控冲床加工中机床台面对板材的摩擦产 生的轻微痕迹属于此类划痕。 5.8 深划痕:镀(膜/塑/漆)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 对其它无镀(膜/塑/漆) 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 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5.9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 下的小坑状痕迹。 5.10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 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5.11 烧伤:拉丝、电抛光、电镀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零件表面过热而留下 的烧蚀痕迹。 5.12 水印:电镀、氧化或电抛光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 斑纹、印迹。 5.13 露白:镀锌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新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 无钝化膜现象,呈现为区别于周围颜色的白色。 5.14 修补:因膜层损伤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5.15 色点:由材料、模具、环境或设备中的灰尘或夹杂物等影响,在表面处理 层中形成不同色的斑点。 5.16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 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5.17 挂具印:指电镀、电抛光、氧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 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 的现象。

线路打磨作业指导书

一、线路打磨作业目标 1、通过打磨消除钢轨波浪性磨耗、钢轨肥边、马鞍型磨耗、焊缝凹凸及鱼鳞纹以及道岔在生产、运输和铺设过程中产生的病害,提高钢轨的平顺性,使得光带居中略偏内,列车运行平稳,减少甚至消除晃车。 2、具体量化指标为:且宽度为20~30mm。钢轨打磨面应无连续发蓝带。 3、切削量指标:内侧圆弧角0.6mm,顶面0.2mm,外侧0.2mm。 二、作业流程 三、钢轨打磨作业技术条件 1.首先向工程局所要待打磨地段钢轨状况调查表,对待打磨地段的钢轨廓形、钢轨表面的状态、钢轨伤损和轮轨接触面以及两侧的可燃物是否已处理等相关的情况进行掌握,共同和工程局技术人员确定打磨方案。

2.打磨前应对影响正常打磨操作地段,尤其是影响轨距角打磨的因素与工务技术人员确认,是否预先采取措施,以保证钢轨打磨正常进行。 3.打磨前应与工务技术人员确认超限焊接接头是否提前处理,对于接头平直度超限,而且未处理的焊接接头禁止作业。并提醒工程局技术人员采用小型钢轨打磨机对焊接接头进行局部打磨。 4.打磨前应在站线进行打磨参数调整试验,确认打磨廓形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打磨。 5.打磨车作业速度应根据打磨列车特性和打磨目的确认。 6.最后一遍打磨应降低打磨功率或提高打磨速度,以保证钢轨打磨后表面粗糙度达标。 四、钢轨打磨质量技术标准 1. 作业后钢轨达到打磨总深度≥0.3mm,接头焊缝处高度≤0.25mm(用1米直尺测量),磨面宽度达到轨冠部分≤10mm,轨距角至轨冠过渡区≤7mm,轨距角≤4mm,轨顶表面粗糙度≤10μm。 2.打磨最大宽度:R13区域5mm;R80区域7mm;R300区域10mm。 3.沿钢轨100mm长度范围内,打磨面宽最大变化不应大于打磨最大宽度的25%。(如图1) 4.打磨后接触光带应居中,且宽度为20~30mm。钢轨打磨面应无连续发蓝带。 5.60钢轨线路打磨与道岔打磨直股、曲股均采用铁科院设计高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

抛光产品检验标准 Q/HTL004-2009/07 代替QB/S004-2007/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表面分区、抛光后的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黄铜材、锌合金、铝合金和不锈钢抛光产品表面质量检验。 2表面分区 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察产品的习惯,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见表1 3表面质量要求。 3.1黄铜材抛光产品 3.1.1镜光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合格的镜光产品表面质量按表2执行;降级接收产品按表3执行。 表2 镜光产品表面质量要求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当表面出现2个缺陷点以上时,两个缺陷点的距离应大于10-20毫米。 3、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 缺陷点的总个数。 3.1.2黄铜拉丝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产品表面质量按表4执行。

3.2锌合金压铸件抛光产品 3.2.1锌合金镜光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合格的镜光产品表面质量按表5执行;降级接收的产品按表6执行。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产品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个缺陷点间距大于10-20毫米。 3、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之和,为产品 表面缺陷点的总个数。 3.2.2锌合金拉丝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锌合金拉丝产品表面质量按表7执行。 3.3铝合金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产品表面质量按表8执行执行。

抛光检验标准

不锈钢抛光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表面分区、抛光后的表面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2表面分区 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察产品的习惯,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见表1 3表面质量要求。 3.1不锈钢镜面抛光产品(食品级)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不锈钢镜光产品合格的表面质量按表2执行 3.2 不锈钢拉丝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不锈钢拉丝产品表面质量按表3执行 表3 不锈钢拉丝表面要求

4检验方法 4.1目力测试,视力大于1.2,在220V50HZ18/40W萤光灯和220V50HZ40W的日光灯下,目测距 离为45±5cm。 4.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抛光件。 产品水平放置,目测该面,检查完后,以两手为轴旋转到相邻的一面,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上一方向目测完工后,旋转90度,变为南北方向,先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5补充注意点 5.1抛光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表面加工精度操作,除特殊标注之外,A面所有的抛光要求按照图纸要求,不能出现未抛光的部分,不能留有电焊后的黄黑色色斑。

×5.2抛光纹路必须保持一致,不能有乱纹。比如料斗盖透气管周围的色差必须抛光一致。 5.3 A面不能有焊接留下的杂质,包含焊渣以及滴落凝固在表面的金属。 ×5.4除标准法兰外的自制法兰表面属于易忽视部位,注意抛光。

×√

×5.5 A面上焊缝内黑色杂质必须处理干净。如若使用钝化膏处理必须擦拭干净所留痕迹。 ×5.6料仓出料口处法兰与料仓桶体连接处焊缝必须抛光圆滑过渡,不能存在台阶,防止堆积物料。 5.7叶片螺杆叶片连接处抛光一致,不能留有痕迹。 5.8可拿取的人工加料盖,周围折边处,A面焊缝满焊后抛光圆滑,C面断续焊。例如T17料斗上

打磨作业指导书

打磨作业指导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目的 使设备操作者更快、更清晰安全的学习打磨机的使用,学会规范的操作打磨机,正确的打磨工件,并能做到简单的维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序由低碳钢钢板,槽钢型材等构成的所有夹件体及夹件附件的打磨。 3.职责 班长 3.1.1负责夹件外观打磨操作过程的监督及打磨处理后的检查。 3.1.2指导打磨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操作员 3.2.1根据操作说明书正确使用打磨机。 3.2.2根据每日点检的使用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汇报,并在班长的指导下 对设备进行维护。 4.操作前准备工作 将机台及作业场所清理干净。 依据《派工单》要求的生产数量,准备好待加工工件,并放置于方便作业的位置,准备好加工完成品放置备用的托架。

检查是否有螺丝松动、漏电,安全装置、关机按钮等是否正常工作。 检查磨光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经过品检员检验并批准放行的合格零部件。磨光前必须确保工件表面无其它杂物,发现板件有裂缝,缺陷等应先退回上道工序重新补焊后方可磨光。 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砂轮。 戴好口罩及护目镜,穿好工作服。 安装并紧固砂轮,。 试机,并进行调整。确保砂轮无抖动现象; 进行首件磨光,检查是否符合磨光要求,并经质检或主管确认无误,方可开始批量磨光作业。 5. 操作步骤 需打磨的产品应放置平稳,小件需加以固定,以免在打磨过程中产品位移而导致加工缺陷。 正确使用打磨工具,及时检查和更换磨损严重的砂轮片或抛光片。 打磨时应紧握打磨工具,砂轮片与工作面保持15-30°,循序渐进(A→B),不得用力过猛而导致表面凹陷。 夹件平面抛光作业时应利用打磨工具自身重量。抛光片与加工表面平稳结合,采用平移或圆周运动方式,不得中途加力和随意变换角度。 在打磨过程中发现产品表面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电焊工补焊。

抛光要求标准

不锈钢抛光要求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表面分区、抛光后的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黄铜材、锌合金、铝合金和不锈钢抛光产品表面质量检验。 2表面分区 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察产品的习惯,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见表1 3表面质量要求。 3.1不锈钢抛光产品 3.1.1不锈钢镜光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不锈钢镜光产品合格的表面质量按表1执行;降级接收按表2执行。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的 缺陷点总个数。 3、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缺陷点间距大于10-20毫米。 3.1.2不锈钢拉丝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抛磨完工后,不锈钢拉丝产品表面质量按表11执行,降级接收标准按表12执行。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的 缺陷点总个数。 3、表面缺陷点大于2时,两缺陷点间距大于10-20毫米。 4检验方法 4.1.1目力测试,视力大于1.2,在220V50HZ18/40W萤光灯和220V50HZ40W的日光灯下,目测 距离为45±5cm。 4.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抛光件。 产品水平放置,目测该面,检查完后,以两手为轴旋转到相邻的一面,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上一方向目测完工后,旋转90度,变为南北方向,先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行业质量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五金件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材料品质,确保满足顾客和生产需要。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五金件的进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四.定义 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4.4△E(DELTA-E):在均匀颜色感觉空间中,人眼感觉色差的测试单位。当△E为1.0时,人眼就可以感觉到色彩的变化了。这种测试方法用于当顾客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用以保证色彩一致性的量度。 4.5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6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7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8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9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10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R角”过大: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4.13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4.14焊接疤痕: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刨光而残留的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6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4.17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4.18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 4.19堆漆:喷涂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4.20阴影:喷涂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暗的区域。 4.21露底:喷涂件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底材颜色的现象。 4.22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对而在喷涂件表面出现凹痕或小坑。 4.23飞油:超出了规定的喷涂区域。 4.24剥落:产品表面出现涂层脱落的现象。 4.2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26光泽度:产品表面光泽与标准样品光泽有差异。 4.27手印:产品表面出现的手指印。 4.28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感觉)。 4.29软划伤:没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打磨作业指导书

打磨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和指导产品打磨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使作业人员能够正确的辨识本岗位存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通过正确的作业行为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打磨作业人员。 3 本岗位一般环境因素/危险源 3.1 一般环境因素 3.1.1气动工具打磨噪声及粉尘排放。 3.1.2 因作业活动而产生的气能、磨轮磨片材料等消耗。 3.2 一般危险源 3.2.1工件未卡紧旋转过程中飞出伤人等。 4 本岗位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

4.1 重大环境因素 4.1.1打磨零件时产生的噪声和粉尘排放 4.2 重大危险源 无 5 环境/安全防护用品、装置及设施 挡板、护罩等辅助工具,工作服、防砸鞋、眼镜、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 应急措施 6.1 发生一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做到: 6.1.1 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公司相关部门; 6.1.2 及时救治、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6.1.3 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7 作业要点 7.1 产品打磨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7.2 作业场所严禁吸烟,消防设施必须齐备、有效。严格遵守所使用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对环境控制的要求。 7.3 暂时不用的工具,不准放在操作台面上,以免掉落损坏产品或砸伤腿脚。 7.4 打磨不规则产品时,必须将零件固定好以免操作工用力时发生意外伤害。 7.5 作业完毕,应清理好各种工具,做好作业场地的清扫、清洁工作,对废弃的磨轮磨片要进行分类整理,以利于回收和再利用。 7.6 所有作业结束后,及时关闭风、水、电、气阀门(开关),杜绝浪费,节约能源。 8 相关文件 Q/PGJ G19.021-2007 《固体废物防治管理制度》 附加说明: 本作业指导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作业指导书编制:*** 校核:*** 批准:***

抛光检验通用标准精选文档

抛光检验通用标准精选 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抛光产品通用检验标准 编号:HYL/QMS-03-0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表面分区、抛光后的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锌合金,铁,不锈钢抛光产品表面质量检验。 2表面分区 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察产品的习惯,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见表1 表1 抛光产品表面的分区 注: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3表面质量要求。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当表面出现2个缺陷点以上时,两个缺陷点的距离应大于20毫米。 3、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之和,为产品表面缺 陷点的总个数。 4检验方法 4.1.1目力测试,视力大于,在220V50HZ18/40W萤光灯和220V50HZ40W的日光灯下,目测距离 为25±5cm。

4.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抛光件。 产品水平放置,目测该面,检查完后,以两手为轴旋转到相邻的一面,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上一方向目测完工后,旋转90度,变为南北方向,先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抛光产品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镜光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合格的镜光产品表面质量按表2 表2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镜光产品表面要求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拉丝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锌合金拉丝产品表面质量按表3执行。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aiJuYuan Technology CO.,Ltd 文件名称五金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KEN-QC-002文件版次A/0 制定日 期 2012/06/0 2 页次 1/ 8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证、生产组装之五金制品部件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责任: 本规范由工程部制定,品管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检验标准:

采用GB/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定义: 缺点分类: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次要缺陷(MIN):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问题描述: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者分型面处所 产生的金属毛刺。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五金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KEN-QC-002文件版次A/0 制定日2012/06/0 页次 2/

钢轨、道岔打磨车作业指导书

钢轨、道岔打磨车作业指导书 1. 目的与要求 目的:指导机械操作人员正确、安全的使用钢轨、道岔打磨车。 要求:机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钢轨、道岔打磨车的各项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2.1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钢轨、道岔打磨车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要求、作业质量的控制。 2.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钢轨打磨车和道岔打磨车打磨作业。 3. 引用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4. 作业程序 4.1 作业要求: 4.1.1 作业时必须封锁线路,封锁时间应满足《修规》有关规定。 4.1.2 封锁前后不限速。 4.1.3 钢轨打磨车用于打磨区间线路、站线,道岔打磨车主要用于道岔区间打磨。 4.1.4 道岔打磨车作业时,打磨范围为道岔及其前后不小于25米线路,相邻道岔夹直线按钢轨打磨作业标准打磨。 4.1.5 影响打磨作业的设施(道口铺面、红外线探头等)需拆除,否则作为障碍物跳过。 4.1.6 道岔打磨时,交叉渡线的菱形交叉不打磨。 4.2 点名分工 工班长组织作业人员点名,明确作业范围、节点时分及安全注意事项,所有人员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 安全预想 4.3.1 上班要集中思想,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及联控。 4.3.2 按规定要求设置好相应的防护,加强操作人员与防护员之间联系。 4.3.3 严格“天窗修”点内作业规定和动车组运行区段避车安管理规定。

4.3.4 作业前确认机械状态良好,各作业装置位置正确到位。 4.3.5 线路设备管理方负责提前清除作业地段及两侧的可燃物,在作业中做好防火措施。 4.3.6 线路设备管理方应提前处理焊接接头、翼轨、异形接头、钢轨错牙等超限处所。 4.3.7 线路设备管理方负责修复道岔打磨车打磨顶面时造成的曲股划痕。 4.4 防护设置 4.4.1 现场设置随车防护员,防护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上道作业前,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并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办理登记手续,加强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全面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4.4.2 作业负责人确认防护已到位,并接到施工命令(命令号、施工起讫时间)后,通知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4.5 上道作业 4.5.1 进入封锁施工地点后,应立即按规定设置有关防护信号。 4.5.2 钢轨打磨 4.5.2.1 作业准备 ⑴钢轨打磨车按封锁命令进入作业地点。 ⑵转换至打磨作业工况。 ⑶在直线上放下测量小车,确认小车走行轮准确入位(没有此项功能的车型可省略此操作)。 ⑷在直线上放下作业打磨小车,确认小车走行轮准确入位。 ⑸将主控计算机上工作状态设置成“打磨”状态,确认最低作业速度设置, 在发动机规定转速状态下启动打磨电机,输入打磨模式。 4.5.2.2 打磨作业 ⑴设定作业驾驶室。 ⑵确认制动系统完全缓解后,调速至合适的作业速度开始作业。 ⑶根据线路的环境打开或关闭打磨车侧面喷射及枕木喷洒消防水开关,并适时调节喷头角度。 ⑷如遇到不能打磨的区域(如平交道口等),应设置障碍区域或人工操作避让障碍。

抛光外观检验标准

抛光外观检验标准 修订日期修订 单号 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批准 2011/03/30 / 系统文件新制定 4 A/0 / / / 批准:审核:编制:

抛光外观检验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检验的抛光品 2.检查方式 类别检验 项目 允收标准 检验 方式 检验 仪器 备注 外观 通 用 标 准 (1)不允许有变形。 (2)不允许有波浪。 (3)不允许有砂痕。 (4)不允许有布轮痕。 (5)线条完整:无明显变形、抛塌现象,尖角自然不刺 手。 (6)丝纹:直看:无丝纹只能表现为防皮革丝绸状亮 面; 横看:无斜丝,连续线条为轻微丝印,长度≤15 mm。 (7)装配位置不允许加工。 (8)阀芯端面不允许有变形。孔位处无明显抛塌,(最 低保证装配后不影响外观)。 (10)镀酸铜产品:遵守①~⑥条规定,允许有孔径≤ 0.05 mm2的针孔存在。 (11)酸铜露底:颜色逐渐变淡,酸铜线条不完整。 (12)退镀产品:装配尺寸不允许明显抛小。 1、目 测:在 光照 度不 低于 400LX 距离 物体 300mm 进行 正常 目测 检验。 2、实 物装 配。相应 产品 零 件。 不允 许出 现 (1)~ (7) 所述 情况。A面 (1)若有明显质点,可抛1000#砂带修平擦亮后镀酸铜。 (2)须镀酸铜产品,允许1000#砂带痕最多可留1 mm长, 针孔小于0.05 mm2,点距大于300 mm以内一点。 (3)同一平面轻微焊疤(小于φ10 mm)只允许有1个。 B面 (1)明显质点抛1000#砂带修平擦亮后镀酸铜。 (2)允许杂质小于0.2 mm2,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一点, 小于0.1 mm2,点距大于30 mm以内2点,但没有气孔。 (3)气孔小于0.1 mm2,点距大于30 mm以内一点,小于 0.08 mm2,点距大于30 mm以内二点。 (4)镀酸铜1000#砂带痕小于1 mm长,点距大于30 mm 以内二处,气孔小于0.1mm2,点距大于30 mm以内二 点(一次性镀铬不能存在本项所述缺陷),同一平面 轻微焊疤(小于φ10 mm) 少于2个。

五金件检验标准

东莞市倍优电子有限公司 塑 胶 件 检 验 标 准

1、目的 明确五金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 2、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创品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五金件检验。 3、定义 3.1 基本定义 3.1.1) A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及丝印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及吸引视觉的表面)。 3.1.2) B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需将视线偏转45°~ 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3.1.3) C 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3.1.4) 限度样板:对于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或不易判定合格与不合格之外观缺点,则以提供承认 样品及说明图片,供检验时作依据。 3.2 缺陷定义 3.2.1)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3.2.2)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3.2.3)切割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3.2.4)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內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3.2.5)氧化: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3.2.6)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3.2.7)“R 角”过大/小: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小。 3.2.8)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3.2.9)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3.2.10)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現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3.2.11)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3.2.12)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 3.2.13)堆漆:喷涂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3.2.14)阴影:喷涂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暗的区域。 3.2.15)露底色:喷涂件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底材颜色的现象。 3.2.16)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对而在喷涂件表面出现凹痕或小坑。 3.2.17)飞油:超出了规定的喷涂区域。

打磨作业指导书

打磨工序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使设备操作者更快、更清晰安全的学习打磨机的使用,学会规范的操作 打磨机,正确的打磨工件,并能做到简单的维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序由低碳钢钢板,槽钢型材等构成的所有夹件体及夹件附件的打磨。 3.职责 班长 3.1.1负责夹件外观打磨操作过程的监督及打磨处理后的检查。 3.1.2指导打磨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2 操作员 3.2.1根据操作说明书正确使用打磨机。 3.2.2根据每日点检的使用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汇报,并在班长的指导下 对设备进行维护。 4.操作前准备工作 4.1将机台及作业场所清理干净。 4.2依据《派工单》要求的生产数量,准备好待加工工件,并放置于方便作 业的位置,准备好加工完成品放置备用的托架。

4.3检查是否有螺丝松动、漏电,安全装置、关机按钮等是否正常工作。 4.4检查磨光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经过品检员检验并批准放行的合格零部件。 磨光前必须确保工件表面无其它杂物,发现板件有裂缝,缺陷等应先退回上道工序重新补焊后方可磨光。 4.5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砂轮。 4.6戴好口罩及护目镜,穿好工作服。 4.7安装并紧固砂轮,。 4.8试机,并进行调整。确保砂轮无抖动现象; 4.9进行首件磨光,检查是否符合磨光要求,并经质检或主管确认无误,方 可开始批量磨光作业。 5. 操作步骤 5.1需打磨的产品应放置平稳,小件需加以固定,以免在打磨过程中产品位 移而导致加工缺陷。 5.2正确使用打磨工具,及时检查和更换磨损严重的砂轮片或抛光片。 5.3打磨时应紧握打磨工具,砂轮片与工作面保持15-30°,循序渐进(A→B),不得用力过猛而导致表面凹陷。 5.4夹件平面抛光作业时应利用打磨工具自身重量。抛光片与加工表面平稳结合,采用平移或圆周运动方式,不得中途加力和随意变换角度。 5.5在打磨过程中发现产品表面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电焊工补焊。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五金制品的质量,在产品成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五金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定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五金件制成的烧烤、不粘锅、不粘蛋糕模的检验与验收。 3、内容 3.1常用缺陷术语 刮伤---手指能感觉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分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 披锋---剪切或冲压导致残留不平整边缘,模具设计需使客人接触到的披锋减至最少。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反应,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花---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附着造成。 拉模---一般为加工过程中,因冲制拉伸或卸料不良导致。 变形---指不明造成的外观形状变异。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颗粒---产品表面未清洗干净或油漆未过滤干净有杂质致使喷涂后表面形成的凸点。 色差---与客户承认的颜色相差较大,目视明显。 脱落---零件之间连接时未放正或压力不到位照成零件连接不牢而脱离。 集油---在产品表面某一区域油漆较厚或堆积。 少油---在产品表面某区域油层较薄,可以返照出底材颜色。 短装---包装时少装数量。 条码错误---扫描出来的条码与实际要求条码不对。 包装不符---与要求的包装方式有一处或多处不符合。 3.2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检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距离产品30cm左右。 B、检验角度:被测物与日光成45度角度左右目视检查。 C、检验光源: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5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观察时间:10秒(A级面5秒;B级面3秒;C级面2秒)。 E、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检验项目及标准 3.3.1冲压件判定标准(表一) 3.3.2成品五金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2) 3.3.3检验时注意事项: 1、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不同时,以客户之检验标准(如客户提供之检验规范或备注在客户注意事项内)。

国家标准硅抛光片表面颗粒测试方法-中国有色金属标准质量信息网

国家标准《硅抛光片表面颗粒测试方法》 (讨论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标准简况: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集成电路使用硅片直径的增大和品质的极大提升,衬底片表面的纳米级颗粒和微小缺陷(像COP)严重影响器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供需双方的成品率。因此,抛光片、外延片等镜面表面的颗粒要求已成为关键参数,也是出厂和进货检验的主要参数。由于国内外硅抛光片外延片直径越来越多,而要求的颗粒直径越来越小,一般都要求对0.10到0.5微米直径的颗粒进行探测和计数。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人的肉眼可以辨别的极限,因此各企业对抛光片表面颗粒、COP等众多缺陷的检验基本上都依赖硅片表面检查系统(简称SSIS)。在修订后的标准中体现如何正确使用该方法和设备设置,并正确评价测量结果。使标准修订后具有更普遍的实用性。 由于颗粒的测量的主要原理是利用SSIS产生的激光束在待测镜面晶片表面进行扫描,并收集和确定来自晶片表面的局部散射光(LLSs)的强度和位置,与事先设置的一组已知尺寸的聚苯乙烯乳胶球等效的散射光(LSE)的强度进行比较,得到晶片表面的一系列不同直径尺寸的LLS的总数和分布,将其作为晶片表面的颗粒尺寸和数量。换句话说,从一个未知的LLS收到的信号相当于从一个已知尺寸的聚苯乙烯胶乳(PSL)获得的信号。 除此之外,扫描仪对散射光与反射光的区分收集和处理,也可得到晶片表面的划伤、桔皮、抛光液残留;外延片表面划伤、棱锥、乳突等大面积缺陷。 通过对晶片表面小的凸起和凹陷的辨别及其在片子上位置的分布特征,可以探测分辨出COP。 通过对检测背景信号中低频信号的处理,得到晶片表面微粗糙度的参数Haze(雾)。 因此现在的SSIS已经可以探测镜面晶片上几乎所有类型的缺陷。随着硅片抛光和外延工艺的不断进步,晶片表面其他大面积缺陷,像划伤、桔皮、波纹、棱锥、堆垛层错等等数量上也越来越少了。更多的还是颗粒或者COP。习惯上我们所有这些表面缺陷粗略的统称为颗粒。在标准名称上我们也沿用了这一习惯。 由于本方法本身是相对测量,且晶片表面的外来的凸起颗粒、晶体缺陷或加工中带来的凹坑、划痕等等各种缺陷都会带来入射光的散射、反射;而不同厂家、不同型号或不同级别的检测设备在设计、结构、信号处理等各个方面的差异都可能反映在检测结果上。因此如何保证测量的重复性、保证测量结果的相对准确性以及各个厂家、不同类型的颗粒仪

(完整word版)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五金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五金来料的检验过程。 3、职责 IQC检验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照明:600-800LUX之间(有客户要求按照客户要求执行)。 5.5视力:1.0以上(含矫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6.1外壳 6.1.1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冲压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拖花痕迹。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烤灯会面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烤 漆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烤漆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外型轮廓。 b.定位孔位置。 c.特殊点位置及规格(如美观线)。 6.1.3材质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供应商应提供材质证明资料。 6.1.4试装配 将零件与相应的组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7、检验方法 7.1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检测过程中,产品应被倾斜、摇动、移动,以使待测平面能获得不同的光线,而非在灯光下以常规方式检验。当缺陷在某一特定的光线下被观察到时,应翻转产品至少5度,以确保能在此时的下能观察到该缺陷。缺陷至少能在两种光线下能被检查得到。 7.2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

五金件检验标准范本

五金件检验标准范本 1.范围: 本协议规定了五金件产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则。 2.质量标准: 2.1包装:包装方式应能有效保护产品不受损、不受潮等,物料有品名、数量、出厂日期、物料编号及检验合格标签等标志。 2.2外观: 2.2.1内结构件外观要求:表面应平整均匀,无氧化锈蚀、水渍污斑、毛刺、凹凸、缺陷、裂痕、 划伤、变形、打弯移位、碰伤等影响使用的缺陷;涂层、镀层表面光洁 发亮,均匀一致,无起泡、掉层、烧焦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2.2.2外结构件外观要求: 2.2.2.1机壳类 ①表面平整均匀、光洁发亮,纹理与色泽目视应一致,表面无氧化锈蚀,水渍污斑、毛刺、凹凸、 裂痕划伤碰伤、拉丝不良及残缺少孔等缺陷,无冲坏变形及其它影响使用的械损伤,漆层平整均匀,无积漆、流挂、掉漆、气泡等影响外观及使用的缺陷。 ②保护膜完好无损,无划伤、破损等。 ③丝印文字清晰,无流挂、断线、模糊等,丝印内容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机壳部件所含的子件与装配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铆接、粘接等装配件应牢靠到位。 ⑤四周倒角应均匀一致,视窗口交棱处应无毛刺及缺口问题。 ⑥喇叭网孔孔径及孔位均匀正确,喇叭网孔应无冲坏、堵孔、条纹毛刺等缺陷。 ⑦制品边角处不得有刮手感,颜色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⑧杂物、杂色点、损伤(杂物高度、损伤深度要求无手感) 项目标准 线状杂物 范围 允许缺陷数 宽度(mm)两端间距离(mm) W<0.2 L≤0.2 A区允许总数≤2处,且折数不超过2折 B区允许总数≤3处,且折数不超过3折 C区允许总数≤4处,且折数不超过4折 损伤W<0.1 L≤5 A区不允许 B区允许总数≤2处C区允许总数≤3处 点状杂质、杂色点直径(mm)允许缺陷数Φ≤0.3 A区允许总数≤2处Φ≤0.4 B区允许总数≤3处Φ≤0.5 C区允许总数≤4处 备注: ㈠.A区指朝向整机正面及顶面的区域; ㈡.B区指朝向整机两侧面及背面的区域; ㈢.C区指朝向整机底面的区域; ㈣.缺陷间的距离≥100mm; ㈤.一件产品上缺陷种类不得超出3种,缺陷总数不得超过5个,缺陷位置不得出现在丝印、铭牌等标志上,缺陷位置也不得出现在丝印、铭牌周围S=10mm×10mm范围内。 2.2.2.2非机壳类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aiJuYuan Technology CO.,Ltd 文件名称五金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KEN-QC-002 文件版次A/0 制定日期2012/06/02 页次1/8 1.0 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0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证、生产组装之五金制品部件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3.0 责任: 本规范由工程部制定,品管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4.0 检验标准: 4.1 项目检查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 外观Ⅱ0.65 尺寸S-2 1.5 性能S-2 1.5 4.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5.0 定义: 5.1缺点分类: 5.1.1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 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5.1.2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 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5.1.3 次要缺陷(MIN):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 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5.2问题描述: 5.2.1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者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 属毛刺。 5.2.2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5.2.3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钣金打磨抛光工艺作业规范

打磨抛光工艺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保证打磨抛光工序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打磨工艺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凡是上岗操作的所有打磨工上岗操作时都必须执行本作业指导书。 3.通用打磨抛光工具准备 3.1 角磨机:在该工具上可以根据需要安装千叶片或着不锈钢碗刷;安装千叶片可以进行焊接飞溅的打磨、表面磕碰划伤的打磨、焊缝余高的磨平及加工余高的打磨等工作; 安装不锈钢碗刷可以进行长大焊缝的打磨,主要作用是去除焊接区域的氧化皮。打磨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沙眼等缺陷。抛光后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打火等缺陷。 3.2 直柄打磨机:在该工具上只可以安装专用的不锈钢碗刷;该工具只能进行长大焊缝的焊前打磨工作,与角磨机的主要区别在于该打磨机可以得到与长大焊缝一致的纹理。 3.3直磨机:在该工具上可以根据需要安装旋转锉、砂布轮等;安装锥头旋转锉可以进行焊缝接头的打磨、小空间内缺陷的打磨、深度磕伤的过度打磨(1mm 以下深度)、狭窄空间的加工余高打磨、局部精细修磨等;安装砂布轮可以进行角磨机无法完成的小空间打磨抛光、圆角区域抛光到等。 3.4刮刀:该工具可以进行棱角、毛刺的去除、使工件拐角区域圆滑过度。 3.5风枪:该工具用于打磨后清理工件表面的铝屑及灰尘;为了安全,禁止直接吹向人体。 3.6风管:该工具用于风源与风动工具之间的连接;为了安全及节约能源,风管有漏风的情况应及时关闭风源,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7抛光机:用布轮把不锈钢产品抛光成有光泽的表面或焊接部位打磨后抛光。抛光前需要把产品表面打砂处理,不能显亚光感觉,抛光后焊接表面不得有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打火等缺陷。 3.8拉丝机:用拉丝轮把不锈钢产品表面或焊接部位以XXX 目拉丝处理,拉丝后

抛光检验通用标准

抛光检验通用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抛光产品通用检验标准 编号:HYL/QMS-03- 0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的表面分区、抛光后的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锌合金,铁,不锈钢抛光产品表面质量检验。 2表面分区 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察产品的习惯,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见表1 表1 抛光产品表面的分区 注: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3表面质量要求。 注:1、缺陷点所在的表面积是指A面、B面和C面的表面积。 2、当表面出现2个缺陷点以上时,两个缺陷点的距离应大于20毫米。 3、表中限定了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A面和B面缺陷点的总个数之 和,为产品表面缺陷点的总个数。

4检验方法 4.1.1目力测试,视力大于,在220V50HZ18/40W萤光灯和220V50HZ40W的日光灯 下,目测距离为25±5cm。 4.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抛光件。 产品水平放置,目测该面,检查完后,以两手为轴旋转到相邻的一面,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上一方向目测完工后,旋转90度,变为南北方向,先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每一面。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抛光产品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镜光产品 按磨光抛光工艺磨抛完工后,合格的镜光产品表面质量按表2 表2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镜光产品表面要求 锌合金压铸,不锈钢精铸拉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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