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正式)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正式)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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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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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4992-60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

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

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矿井必须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下列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一)

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

(二)承压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采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当开拓到设计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煤系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必须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后,方可掘进。

防水闸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水闸门必须采用定型设计。

(二)防水闸门的施工及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闸门和闸门硐室不得漏水。

(三)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应分别砌筑不小于5m的混凝土护碹,碹后用混凝土填实,不得空帮、空顶。防水闸门硐室和护碹必须采用高标号水泥进行注浆加固,注浆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25m处,应加设1道挡物篦子门。防水闸门与篦子门之间,不得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来水时先关篦子门,后关防水闸门。如果采用双向防水闸门,应在两侧各设1道篦子门。

(五)通过防水闸门的轨道、电机车架空线、带式输送机等必须灵活易拆;通过防水闸门墙体的各种管路和安设在闸门外侧的闸阀的耐压能力,都必须与防水闸门所设计压力相一致;电缆、管道通过防水闸门墙体时,必须用堵头和阀门封堵严密,不得漏水。

(六)防水闸门必须安设观测水压的装置,并有放水管和放水闸阀。

(七)防水闸门竣工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m,试验

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正 式版

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根据万灵煤矿矿井主要水害的调查情况,本矿井主要开采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煤矿床。矿井水害防治的重点:一是地表水;二是地层孔隙水及断层裂隙弱含水;三是相邻矿井水(老窑积水区);四是雨季地面水进入井下。为了保证矿井正常有序地生产,保障职工安全,避免资源和财产遭受损失,必须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与管理,杜绝矿井水灾的发生。为此,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1、在靠近邻矿、老空、小窑及较大断层等有突水危险的地点附近采掘作业时,

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要配备相应的探水钻,有探放水设计,并严格划定探水线,合理确定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 2、在雨季前,对直达地面的地表裂隙进行封填密实,防止大量雨水通过裂隙渗入井下;对地表塌陷坑要回填夯实,保证流水坡度,防止积水渗入井下;对回采冒落后,有可能与地表季溪沟水勾通的地段,尽量避开雨季回采。 3、必须布置有主副水仓且容量及水泵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以及雨季前)清理水仓和疏通水沟,维护好水泵和排水管路。特别要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提高供电、排水设备、设

《煤矿防治水细则》试题教学提纲

《煤矿防治水细则》 试题

《煤矿防治水细则》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25*2=50) 1、《煤矿防治水细则》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起施行。 2、是在2009年《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的是为了适应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 3、必须赋 予、、、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等重大险情,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4、矿井设计时,井口及工业场应选择在的地点。 5、煤矿应当建立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对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涵闸、堤防工程等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降大到暴

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6、煤炭企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7、根据井田内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井田及周边老空(火烧区,下同)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突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和 4种类型。 8、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正前方及含水体方向呈布置,钻孔不得少于3个,其中含水体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9、井口及工业场地是煤矿生产的咽喉与腹地,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使井口和其他地面设施不至于被洪水淹没,井口和各种工业建筑物的基础标高,均应高于当 地。10、、、和,简称“三线” 二、单选题(4*2=8) 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 ) MPa 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A、1 B、2 C、3 D、4 在预计水压大于()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43教学内容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43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 一、填空 1、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 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2、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 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3、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 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4、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 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5、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 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 长期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 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1次。当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 域或矿井被淹的,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8、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巷道掘进前,地测部门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 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 9、煤矿老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的区域,必须采用井上下结合的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 术手段进行探查,编制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制定(老空水防治方案)。 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 视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并进行演练,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措施,落实资金,责任到人,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需要施工防治水工程的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 二、单选题 1、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并至少每( B )整理完善1次。 A: 1个月 B: 半年 C:1年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

煤矿防治水细则(2018新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撒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撒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第九条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探测水体及导水通道,评估注浆等工程治理效果,监测导水通道受采动影响变化情况。 第十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对井下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专业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再教育,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水

煤矿防治水技术最新版

煤矿防治水技术最新版 矿井涌水量有大有小,完全没有涌水的矿井是很少的。矿井涌水给凿井、掘进、采煤以及机电设备的管理等都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排除井下涌水,就要修建水仓,安设水泵,安设水闸门,挖砌水沟,形成一个完整的排水系统。如果排水系统不畅通,矿井涌水任意流,井下到处是水,既恶化了井下环境,又不利于文明生产。 井下排水要安设水泵,排水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常年不停地大量排水要花费大量的电费,从而增加了煤炭生产的成本。 有些矿井水还有很强的腐蚀性,尤其对金属材料及机电设备的腐蚀更为明显,这对矿井生产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井下发生了突水或透水事故,问题就更严重了,有可能淹没采区或矿井,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这就带来更大的不幸。 矿井水灾是煤矿常见的一种灾害。因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都要了解矿井水的知识,以及发生透水时的避灾路线大家共同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杜绝水灾事故的发生。做好防治水工作,应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在此基础上,制订出与矿井水作斗争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表水防治

(1)煤矿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查明采矿塌陷区、地裂缝区分布情况及其地表汇水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否则,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具备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条件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在山区还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3)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淤塞河道、沟渠。发现与煤矿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防止地表水进入井下。 (4)使用中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者含水层的水涌入井下,封孔资料等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下料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5)报废的立井应当封堵填实,或者在井口浇注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设置栅栏和标志;报废的斜井应当封

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227-57 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正常生产,《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防治水作了规定。具体措施有: (1)留设隔离煤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有防水隔离煤柱。如果矿井是以断层分界时,也必须在断层两侧有防水隔离煤柱。任何一方或小煤矿都不得采动。在开采区域内,无论是本煤层或是上部煤、岩层中有被水淹的井巷时,应按《规程》规定,先排除积水后再进行采掘工作。如果无法排除积水时,必须编制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在设计中,必须根据实际确定防水隔离煤、岩柱的尺寸。 (2)疏政降压。为解除开采煤层上下邻近的承压含水层的威胁,《规程》规定了应采用控制性疏水降压的防水措施。

(3)设置防水闸门。《规程》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有突水危险的地区掘进巷道时,也必须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方可掘进。 (4)堵水。利用水泥浆或化学浆液,通过钻孔将水的通道充填住,从而达到阻住外部水源涌入。也可以通过钻孔投入其它充填物,如铁球、棉织物等物质堵住流水通道。 (5)探放水。当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溶洞、含水断层、含水层或有其它透水象征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即用钻机超前探明水情,并采取放水疏干措施后再掘进。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地质保障和防治水部分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地质保障和防治水部分》 题库 一、填空题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和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3、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4、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和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5、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一、选择题 1、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D)工作。 A、物探 B、钻探 C、化探 D、勘探

2、井筒检查孔必须(C)取芯,全孔数字测井。 A、标志层 B、基岩段 C、全孔 D、松散层段 3、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B)组织审定。 A、矿长 B、矿总工程师 C、煤炭企业总工程师 D、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 4、基建矿井、露天煤矿(B),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 A、设计前 B、移交生产前 C、移交生产后 D、建设过程中 5、关于新建矿井地质保障工作说法错误的是(C)。 A、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 B、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 C、不需要编制主要井巷过含水层技术方案。 D、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 6、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C)的原则。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预测预报、超前探查、综合治理、安全评估、验收审批 C、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D、预测探查、综合治理、效果验证、安全评估 7、防治水工作应当采取防、堵、疏、排、(A)的综合治理措施。 A、截 B、探 C、注 D、放 8、水文地质条件(C)及以上的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新编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煤矿井下防治水规程(新编版)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在有水或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本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

煤矿井下防治水方法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f13097731.html, 煤矿井下防治水方法研究 作者:林珍锋 来源:《科技探索》2014年第03期 摘要:在矿山生产与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水害,危及矿山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资源整合矿井面临多种水害。因此,对水害的治理和预防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主要介绍我国预防与解决水害发生的三种方法的内涵及其优缺点,以期能为我国煤矿井下防治水工作的改造与提升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煤矿井下防治水方法 煤矿透水是指煤矿在采掘过程中,挖穿洞壁导通地下含水层水或者采空区积水,引发的水害事故。我国一直十分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且已出台《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多种有关煤矿防治水的规定。但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中不乏因煤矿透水事故,煤矿井下透水不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更是阻碍事故发生后的救援速度,因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必要专研煤矿防水技术,将煤矿井下防水工作作为煤矿安全预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预防与解决水害的发生,主要有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疏水降压技术、注浆堵水技术等方法。 1 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技术 1.1 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技术概念及类型 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是预防煤矿透水事故的一大重要措施,一般来说,在导水断层、含水层下、水体下或承压含水层上附近进行煤矿开采时,为避免地下水或地表水渗入工作地点,有必要保留一定的高度与宽度的煤(岩)层不予采动,而这部分煤(岩)层即被称为防水煤(岩)柱,又称防隔水煤(岩)柱。根据防水煤(岩)柱所在位置不同,可将其分为六种防水煤(岩)柱类型,分别是:冲积层防水煤(岩)柱、水淹区防水煤(岩)柱、断层防水煤(岩)柱、井田边界煤柱、上下水平(或相邻采区)防水煤(岩)柱、地表水体防水煤(岩)柱[1]。 1.2 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矿井防水煤(岩)柱的留设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在对不适宜疏放或疏放成本较大并有突水威胁的区域进行开采时,有必要留设矿井防水煤(岩)柱;其次,矿井防水煤柱不能进行二次或多次利用,因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将煤柱的高度与宽度降到最低限度,以此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煤矿资源的利用率;再次,防水煤(岩)柱应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相结合,还需与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赋存条件、煤层的组合结构方式等多种自然因素相结合;第四,当地防水煤(岩)柱

防治水细则

煤矿防治水细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煤矿防治水细则》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原《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同时废止。附件:煤矿防治水细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6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臵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臵制度等。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第九条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探测水体及导水通道,评估注浆等工程治理效果,监测导水通道受采动影响变化情况。 第十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对井下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专业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再教育,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臵水灾的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煤炭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二条根据井田内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井田及周边老空(火烧区,下同)水分布

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编号:SM-ZD-45066 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根据万灵煤矿矿井主要水害的调查情况,本矿井主要开采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型煤矿床。矿井水害防治的重点:一是地表水;二是地层孔隙水及断层裂隙弱含水;三是相邻矿井水(老窑积水区);四是雨季地面水进入井下。为了保证矿井正常有序地生产,保障职工安全,避免资源和财产遭受损失,必须加强矿井水害的防治与管理,杜绝矿井水灾的发生。为此,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措施。 1、在靠近邻矿、老空、小窑及较大断层等有突水危险的地点附近采掘作业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要配备相应的探水钻,有探放水设计,并严格划定探水线,合理确定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 2、在雨季前,对直达地面的地表裂隙进行封填密实,防止大量雨水通过裂隙渗入井下;对地表塌陷坑要回填夯实,

煤矿防治水细则考试题及答案

煤矿防治水细则考试题 一、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矿井充水水源包括:大气降水、地表水、围岩地下水、老窑(空)水。(√) 2、充水通道包括:岩溶陷落柱、断裂带、隐伏露头、裂隙(岩溶)网络、地震通道、顶板冒落裂隙带、地面岩溶疏干塌陷带和封闭不良钻孔等。(√) 3、井下探放水的目的是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空)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为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4、雨季“三防”指的是:防洪、防治水、防涝。(×) 5、某地区长年干旱少雨,因此可以考虑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6、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有时可以不采取措施。(×) 7、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 8、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不一定进行超前探放水。(×) 9、探放老空积水时,因有水,故不用制定预防有害气体伤人措施。(×) 10、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 11、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 12、井口有时可底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13、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关闭试验。(×) 14、防水闸门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关闭试验。(√) 15、矿区边远报废的钻孔可不必封孔。(×) 16、两个缺水的相邻矿井分界处,可不必留防水煤柱。(×) 17、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如工作面顶板无淋水现象,可继续掘进。(×) 18、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及其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19、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0、在有水害威胁地区采、掘前必须制定超前探水措施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钻探超前探测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规程》(防 治水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 第六章防治水(2010.11.4) 第一节一般规定(3条) 第二百五十一条煤矿企业、矿井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百五十二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类型划分。 煤矿企业应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矿井应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每月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其他矿井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第二百五十三条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

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5条) 第二百五十四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应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第二百五十五条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基础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基础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第二百五十六条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矿井防治水措施讲解学习

矿井防治水措施 矿井防治水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和先治后采”为原则,主要采取“防、堵、疏、排、截”五项措施,加强“预测预报、科技攻关和治理整改”的三个防治水环节。 一、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矿井开拓开采主要采取以下安全保证措施: 1、针对煤层浅部小窑老空区较多的特点,在地质部门所做工作的基础上,矿井生产单位必须采用先进的手段,查清老空区分布范围,留设安全煤柱。 2、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对于断层,特别是造成煤系地层与含水层对盘或接近的断层,留设足够的断层防水煤柱,禁止巷道进入防水煤柱。 3、配备足够数量的探放水及注浆堵水设备。 4、留设井田边界煤柱和采区隔离煤柱。 5、对可疑断层及因采动影响而可能导水的断层留设断层防水煤柱。 6、井下设排水泵房、水仓、水沟、排水管路等排水系统。并保证足够的排水能力。 7、对巷道开拓及回采所可能遇到的断层提前进行探放水,查明断层的水文地质要素,据此经技术经济比较采取留设防水煤柱、注浆堵水、疏放等措施。 8、对未封闭好的钻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重封、留设防水煤柱、探放钻孔水等措施。 9、矿井开拓开采巷道均布置在不含水或弱含水的隔水层中。

10、必要时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察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11、对于井筒需要穿过的含水层,施工中采取提前探放水或注浆赌水等措施;对于影响采掘的老空水采取探放的措施。 12、对矿井采掘工程所影响到的各含水层、断层,必须作出水文地质评价,进行提前预报,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13、进行群孔抽水试验,掌握各含水层之间、断层与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 14、巷道穿越断层时,应采取有效支护和防治水措施,避免断层出水或滞后出水。 二、防水煤(岩)柱留设 (一)防水安全煤(岩)柱的种类 本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但井田内各含水层之间的垂直水力联系通道不清楚,含水层的裂隙发育情况以及含水层间的水力补给情况有待查明,含水层横向富水性及块段间的差异也不明,断层的含水性及与各含水层的水力联系有待进一步查明,因此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尤为重要,设计的防水煤(岩)柱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断层两侧防水煤(岩)柱。 2、井田边界安全(防水)煤(岩)柱。 3、采区边界防水煤(岩)柱。 (二)防水煤(岩)柱留设原则 1、在有突水威胁但又不宜疏放或注浆堵水(疏放或注浆很不经济时)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的宽度或高

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制细则

ICS73.040 D09 团体标准 T/SXDZ034—2020 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制细则Rules for working out the medium and long-term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lanning of surface coal mine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0年3月20日) XXXX-XX-XX发布XXXX-XX-实施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发布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基本规定 (1) 4编写基本准则和要求 (1) 附录A(规范性附录)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写提纲 (2)

前 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地防治煤矿水害,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多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紧密结合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防治水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矿防治水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推动煤矿企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水害威胁现状以及水患严重程度,明确水害防范重点,提前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以便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防治水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防治水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本标准附录A《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写提纲》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_43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 一、填空 1、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 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2、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 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3、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 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4、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 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5、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 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6、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 长期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 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1次。当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 域或矿井被淹的,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8、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巷道掘进前,地测部门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 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 9、煤矿老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的区域,必须采用井上下结合的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 术手段进行探查,编制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制定(老空水防治方案)。 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 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并进行演练,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措施,落实资金,责任到人,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需要施工防治水工程的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 二、单选题 1、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并至少每( B )整理完善1次。 A: 1个月B: 半年C:1年 2、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A)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308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mine water safety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1、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2)、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井巷掘进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边探边掘”的探放水原则,掌握前方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患时,应及时采

取措施,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平剖面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井下和地面排水设施保证完好,所设沉淀池、水沟要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6)在矿井采掘工程中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避免再次遇到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溶洞水。 7)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水文地质条件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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