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满足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专业技术管理,提高信号设备维护质量,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特制订本规则。

第2条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行业标准,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

第3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路有关法规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

第4条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各级电务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5条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

状态良好。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因此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深化修程修制改革,推行设备分等级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实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6条信号维护工作应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要求,强化电务安全基础管理、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构建电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做好安全风险的超前防范,持续推进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电务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第7条电务系统应根据铁路总公司要求,结合电务专业管理分工和现场工作实际,以设备标准化、作业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为核心,构建电务系统安全标准化体系。

第8条《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9条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国家铁路信号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

第一节通则

第10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第11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寿命、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更新改造、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运用。

第12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在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检测、监测系统和设备,实现状态修、计划修相结合的维修模式,不断推进修程修制改革,逐步实现以状态修为主的维修模式。各铁路局修程修制改革试点工作须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备案。

第13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采用先进管理手段,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安全、优质、高效地组织生产。

第14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必须树立全程全网的观念,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制度,全面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15条电务部门应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专业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16条电务部门要加强维护经验交流、推广工作,

不断提高信号设备运用质量,提升信号维护工作水平。

第17条铁路局(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局)应制定信号维修及中修定额,作为电务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18条信号设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招标采购应坚持有利于安全可靠运用,有利于现场维护管理,有利于电务技术进步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务技术装备政策,做到制式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第19条结合部管理直接影响信号设备的运用质量。铁路局电务部门应制定与车务、机务、工务、供电、车辆、信息、房建等部门相关联设备的结合部管理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整治,加强考核。

第20条电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铁路局、电务段沟通协调,做好跨局、跨段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21条信号维护工作指标体系见表1。

第二节机构与职责

第22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实行铁路局、电务段分级管理。电务段实行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

第23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段应根据铁路总公司、路局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

第24条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现场车间、专业车间。

车间设置原则:

1.现场车间应按照管理跨度适度、人员数量适中、设备数量适当、有利于现场控制和故障处理,并兼顾生产、生活设施配备的原则设置。

复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00km左右;单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50km左右;枢纽地区车间设置以设备数量为依据,管辖设备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200组换算道岔;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可单独设立驼峰车间。

2.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可设信号检修、信号中修、电子设备和车载设备等专业车间,实现信号设备检修专业化、规模化。

3.车间设主任、副主任以及负责维修、施工、安全、技术、联锁(数据)及监测分析等专业技术人员。

4.车间应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应急抢修器材、测试仪器仪表、检修工装机具等。

第25条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在车间管内设信号工区、专业工区。有条件的车站可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实行值班与检修分开。

第26条电务处是铁路局电务专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铁路信号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铁路总公司规章制度、技术政策、技术标准,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相

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维护作业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对本系统实施专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管内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考核评价电务段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电务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挥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处置;参与电务事故调查处理,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

4.负责信号设备维修、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管理,并结合维修、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和先进的检测、监测手段。

5.参与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试验、评审工作,并组织安排上道试验工作。

6.负责信号联锁、电气特性和数据管理,负责电务检修基地建设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管理。

7.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信息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铁路工程建设信号技术方案论证、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并提出设备配置需求。

9.负责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审核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检查指导,实施有效监控。

10.按照国家铁路运输生产企业审批、铁路总公司CRCC认证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把好产品上道关。

11.负责组织新技术培训,指导电务段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12.参与涉及本系统安全监察、计划、财务、劳资、人事、建设、物资、职工教育等业务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问题。

13.协调解决专业间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第27条电务段信号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信号设备维护管理,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全面完成维修、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及测试任务,提高设备运用质量。合理运用维修费用,保证设备投入,防止设备失修。减少设备故障,压缩故障延时,提高设备运用质量,保证安全可靠运用。

3.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杜绝违章作业,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

4.以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为重点,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作业互控、自控能力。

5.落实段、车间、工区三级设备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6.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电务调度指挥平台建设,实行调度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和设备运用状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全生产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解决。

7.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组织并定期进行演练,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及故障处理。

8.落实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其他施工单位在管内的施工负监管责任。

9.负责信号联锁管理、数据管理、电气特性管理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编制工作。

10.规范和加强车间专业技术管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管理作用,建设标准化车间。

11.加强工区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卡控措施,建设标准化班组。

12.负责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应知应会、实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程序和故障处理等为重点的实用性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

和应急处理能力。

1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科室、车间、班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管内设备质量互检活动,总结交流维护经验,促进设备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28条车间、工区职责由铁路局、电务段制定明确。

第三节规章制度

第29条规章制度按照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总工程师负责制,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规章制度应定期进行清理和修订,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30条基本规章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审批、颁布及修改、补充、废止应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办理。下级单位、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和管理制度不得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31条铁路局应建立以下基本规章和管理制度:

1.信号维修管理;

2.信号联锁管理;

3.信号大修管理;

4.信号中修管理;

5.电气特性测试管理;

6.电务施工管理;

7.结合部管理;

8.电务安全质量考核评价;

9.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

10.应急抢险预案。

第32条电务处应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局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指导电务段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四节计划管理

第33条计划管理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应按照分级管理、责权对应的原则,切实做好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考核等各环节管理工作。

第34条计划编制应科学合理,结合实际,保证重点,体现发展。

第35条维护工作应编制下列计划:

1.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

2.年度信号中修工作计划;

3.年度信号大修工作计划;

4.施工及天窗修计划;

5.年度生产财务计划。

第36条电务段每年应根据设备质量状况、年度重点工作、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和上级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年(月)

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轮修工作计划经主管科室审核,段长批准后执行。

第37条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表编制的基本要求:1.根据管内设备类型、分布及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合理分工,做到每项设备(包括备用)均有人负责。

2.应充分利用天窗时间,合理安排集中检修作业项目,并考虑配合中修、测试和临时性工作项目。

3.工时定额按铁路局规定执行,未确定工时定额的项目,由电务段自定。为适应天窗检修需要,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4.信号工长应掌握管内全部信号设备的运用状况,合理编制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表。

5.工区生产会议、技术业务学习以及其他管理工时按铁路局规定执行。

第38条电务段应按规定的信号中修周期,结合管内设备质量状态和运输生产需要编制信号中修周期计划表(电信中表1),经段长审核,报铁路局批准后执行。

第39条电务段组织信号中修车间、工区根据信号中修周期计划表编制年(月)度信号中修工作计划表(电信中表2、电信中表4),年度中修工作计划经主管科室审核,段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年度信号中修工作计划表和信号中修工作量调查表(附件4),编制中修预算(电信中表6)、信号中修工作明细表(电信中表3),经段长审核,报铁路局批准后执行。

第40条中修工作计划编制原则:

1.根据中修周期、设备质量状况,按站(场)、区间、台(机车)、处(道口)等编制中修周期计划表,做到年度工作量平衡。

2.年度中修工作计划表应严格按中修周期计划表编制,做到月度工作量平衡。

3.信号中修相关工时定额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41条年度信号大修工作计划是进行信号大修的主要依据。电务段应根据大修工作规定,向铁路局提报次年信号大修建议计划,由铁路局统筹安排。

第42条电务段应按照铁路总公司、铁路局施工、天窗修管理规定,根据年(月)度信号维修工作计划、中修工作计划和其他生产任务等内容,组织编制天窗维修作业计划、提报施工计划。

第43条电务段应组织专业车间根据信号器材入所修、更换周期编制信号设备器材入所修周期计划(电信维表21)。

第44条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应认真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按以下审批程序报批:

1.维修工作计划执行日期月内变更时,由车间批准;跨月变更时由电务段批准。

2.中修计划项目变更须经铁路局电务处批准。

3.大修计划项目变更须经铁路局批准。

第45条信号工区应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建立《工作日志》(电信维表3)及相关生产台账,其他台账由铁路局自定。铁路局、电务段应及时掌握大修、更新改造、中修和维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定期统计分析,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第五节质量管理

第46条质量管理是围绕信号设备质量而开展的组织、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等活动的总和。各级组织应运用系统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管理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通过持续的管理活动,不断提高设备质量、工作质量和运用质量。

第47条设备质量是指设备及电路达到应具备的技术条件和质量标准;工作质量是指维修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具有的技术水平、工作态度的反映和执行作业标准的认真程度;运用质量是指信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具有的效果。设备质量、工作质量是运用质量的基础;运用质量是设备质量与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第48条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是保证设备质量、工作质量、运用质量稳定受控、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电务处、电务段应建立设备质量检查及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分析设备运用状况,并充分发挥检(监)测

系统的作用,提高设备检(监)测水平。

1.电务处应每年组织电务段进行春季设备质量检查和秋季设备质量鉴定工作。

2.电务处、电务段、车间应有计划地开展设备质量互检活动。电务处每年、电务段每半年、车间每季不少于一次。

3.电务处、电务段应定期添乘机车,重点检查信号显示、车载设备、电缆径路、各种信号标志、沿线施工情况等。

4.电务段每半年、车间每季对信号机、联锁道岔、轨道电路、机车信号、驼峰设备、道口信号和电缆线路等主要行车设备的运用质量与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5.电务段应建立设备监测信息分析制度,加强监测信息分析,实时掌握设备运用状态,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49条动态检查是掌握设备运用质量的有效手段。铁路局应定期用电务检测车对管内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进行检查。

第50条加强信号设备质量源头控制,建立设备召回制度和赔偿办法。存在制造缺陷的设备由生产厂家召回;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生产厂家)负责更换或维修。并应按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51条建立信号产品供应商(生产厂家)信用(信誉)评价办法。电务处、电务段每年对主要信号产品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运用安全、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一

次全面评价,将评价结果和相关要求通告产品供应商,并可依据评价结果向铁路局相关部门提出信号产品运用的意见、建议。

第52条建立产品质量通报制度。电务处、电务段应及时统计分析电务设备、器材质量问题并逐级上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每半年对信号产品质量进行通报。

第53条信号设备质量鉴定是对信号维护工作进行综合评定的主要手段,是制定信号设备大修、中修、维修计划和专项整治的重要依据。

信号设备质量鉴定有关规定如下:

1.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附件2制定“信号设备质量鉴定细目表”。

2.铁路局组织电务段每年进行一次信号设备质量鉴定。

3.质量评定办法:以单项设备为单位,按电信鉴表内容逐条对标,不符合标准的填入扣分数,按扣分总数给出单项设备质量评语。累计扣分零分的为良好;累计扣分小于或等于9分(联锁道岔小于或等于14分)的为合格;累计扣分大于或等于10分(联锁道岔大于或等于15分)的为不合格。

4.质量鉴定结束后,电务段应对鉴定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填写信号设备质量鉴定报告表(电信统表1)、信号联锁关系试验报告表(电信统表2)及信号显示报告表(电信

统表3-1、3-2)。质量鉴定综合合格率按信号维护工作指标体系表(表1)中的公式计算。

5.电务段于11月底前将质量鉴定结果上报电务处,电务处于年底前汇总上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

第54条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活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计划,开展攻关活动。

第六节技术管理

第55条电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

第56条信号联锁管理是信号技术管理的重点,信号设备维护及各类工程改造,必须严格执行联锁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改变电路结构、变更联锁软件、修改基础数据等。设备开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彻底试验,试验正确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57条信号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或鉴定。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应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第58条纳入国家铁路运输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和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器材,须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道使用。

第59条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以及上道试验,必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新设备、新器材必须经过上道试验,按管理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上道使用。未经铁路总公司批准,不得在信号安全设备上添装其他设备。

第60条各种信号设备、器材均应设置相应的标识,以满足设备检修、测试、故障处理识别需要。标识的设置应符合行业标准、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铁路总公司未规定的,由铁路局确定。

第61条器材投入使用前,电务段必须按标准对产品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及外观等进行检查、测试,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62条提高信号设备雷电防护能力是保证信号设备安全运用的基础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的规定,定期对防雷装置、元件进行检查、测试和整治。

第63条产品和系统投入使用前,供应商应向设备维护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正式的维护手册、使用手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数量不少于6份。技术资料应规范、完整并装订成册。施工单位应向设备维护管理单位提供成套竣工图纸,数量不少于6份。

第64条电务部门各级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及时修订技术资料和图纸,保证图纸完整、

图实相符,并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现场信号技术图纸、设备台账、履历簿、基础数据应适时更新。

第65条电务部门各级机构应具备的技术图表及资料见表2。图表资料应与实际设备相符,并妥善保管。

表2信号技术资料及图表

第七节设备管理

第66条信号设备、器材以及为保证维护需要所配备的检测车、仪器仪表、工装设备、交通工具等是电务部门的重要资产,必须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实物资产的严格管理。各级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67条信号系统、设备器材保修期内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应提供维修或更换。

第68条受工装设备和技术限制,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无检修能力的信号设备、器材,可委托相应的设备厂家(设备供应商)进行维修。

1.铁路局电务处是委托维修管理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定委托维修主要内容、项目及采取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RBC、TSRS)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RBC、TSRS)维修 作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的无线 闭塞中心(RBC)、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维修的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控制中心信号设备(RBC、TSRS)维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 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制度 铁路局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 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日常巡检作业 3.1.1作业前准备 3.1.1.1召开作业准备会,作业负责人布置巡检任务,明确作 业地点、时间、任务及相关人员分工。 3.1.1.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员布置劳动安全和行车安全的具 体措施并督导检查。 3.1.1.3工具材料准备,检查通信工具作用良好、电池电量充足;准备好相关工具材料,并逐一清点登记。 3.1.1.4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防护服、佩戴标志及携带规定 的防护用具。 3.1.2登记联系 3.1.2.1严格执行《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制度》的有 关规定。 3.1.2.2作业前,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行车设 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 3.1.2.3作业人员须经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 3.1.2.4作业过程中,室内联系防护人员须随时监视设备运用 情况。 3.1.3巡视检查内容 3.1.3.1检查机房温、湿度,确认无异常,无异声、异味,设 备及器材表面无过热现象。

铁路信号维修规则(新)

铁运公司铁路信号维修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运公司铁路信号维修细则》。 第二条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计划修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修作业方式方法,提高维修效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维修管理水平,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第三条铁路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应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相应地进行月度计表、状态维修、故障修。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月度计表、状态维修、故障修之中。 第四条铁路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应以安全管理为核心,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建立设备质量、技术、设备、成本管理台账。铁路信号维修工作必须与工务工区实行密切协作的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二章信号设备维修分类 第五条月度计表(占计划60%) 月度计表是每月对信号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和集中检修,通过维修,保持设备性能,预防设备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六条状态维修(占计划30%) 状态维修是根据设备特性变化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状态修要求建立信号设备技术档案,信号值班人员每天通过信号微机软件和设备记录信号设备技术参数,信号技术员通过技术参数分析后随时掌握该设备工作状态及变化趋势,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七条故障修(占计划10%) 故障修是当信号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故障处理人员应严格按故障处理程序处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最新版)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 加强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2条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原为:正常运用)。 第3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4条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各级电务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纪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5条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6条《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 第一节通则 (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增加) 第7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第8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信号系统设备维护规程汇编

信号系统设备维护规程汇编

文本修订记录

目录 1范围 (4) 2引用标准 (4) 3术语定义 (4) 4业务管理 (4) 5维修 (6) 6安全 (9) 7附件 (11)

1范围 本规程描述了信号专业的生产组织方式,规定了技术管理及设备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标准,适用于信号技术组和维修班组。 2引用标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运【2006】) 3术语定义 3.1 CBTC:Communications-Based Train Control 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 3.2 ATO:Automatic Train Operation 列车自动驾驶。 3.3 ATP: 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 列车自动防护。 3.4 ATS:Automatic Train Supervision 列车自动监控。 3.5 AZS:Axile Counting System 计轴系统。 3.6 VATC: Carborne Controller 车载控制器。 3.7 DCS:Data Communication Subsystem 数据通信子系统。 3.8 CBI:Computer Based Interlocking 计算机联锁。 3.9 IBP:Integrated Backup Panel 综合后备盘。 3.10 LCW:Local Control Workstation 现地操作工作站。 3.11 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 静电放电 4业务管理 4.1 总则 4.1.1 信号系统设备是地铁运营的重要行车设备,维护工作应结合本专业的特点,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基层班组管理与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保证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 4.1.2 信号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实行公司、部门、室三级管理,在室内部实行室、班组两级管理制度。 4.1.3 信号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与维修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按期进行

铁路工务题库

一、填空题 1. 2. 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3 4.天窗点内有轨道车、大机等自轮运转设备运行或作业的区段, 安排的作业地点与号防护。 5.遇事故抢险、故障处置时也必须在线路 使用各类小车时应在施工计划里提报,并得到批准,按轻型车 6.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 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7.线路开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8.《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9. 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0. 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11.各设备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或遇设备故障、救援抢修等需进入通道门必须 员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后,作业人员方准进入通道门。

12.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3.列车限速v max≤45 km/h时,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砟不少于1/3,枕底道砟串实。《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4.胀轨跑道,恢复线路后,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超过 5 km/h ,并派专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5.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6.安全监护人员对由非本单位承担的影响工务设备安全的作业进行全过 程监督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填发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规定。 17.、 施。《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规定。 二、选择题 1.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属于( B )项目。《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Ⅰ级维修 B.Ⅱ级维修 C.Ⅰ级施工 D.Ⅱ级施工 2.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 A )决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 工务现场负责人 B. 电务现场负责人 C. 车间负责人 D. 工区负责人 3.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标准的病害整修,应办理(C)。《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临时限速手续,设置移动减速手信号防护

铁路工务题库安全

一、填空题 件下使用。使用各类小车时应在施工计划里提报,并得到批准,按轻型车辆班里的小车 6. 7.《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8.《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9. 10.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11.各设备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或遇设备故障、 手续)后,作业人员方准进入通道门。 12.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3.列车限速v max≤45 km/h时,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砟不少于1/3,枕底道砟串实。《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4.胀轨跑道,恢复线路后,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超过 5 km/h 15.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 16. 17.、 二、选择题

1.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属于( B ) A.Ⅰ级维修 B.Ⅱ级维修 C.Ⅰ级施工 D.Ⅱ级施工 2.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 A )决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 工务现场负责人 B. 电务现场负责人 C. 车间负责人 D. 工区负责人 3.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标准的病害整修,应办理(C)。《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临时限速手续,设置移动减速手信号防护 B.临时作业手续,设置作业标防护 C.临时封锁手续,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 D.临时施工手续,设置驻站和现场防护 4.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 m时,按( c ) m m 5.当线路出现连续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必须(A ) A. 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 B. 停止作业 C. 设置减速信号 D. 设置停车信号 6.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枕端道砟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B ) A. 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 B. 停止作业 C. 设置减速信号 D. 设置停车信号 7.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B ) A. 停止作业 B. 拦停列车 C. 设置减速信号牌 D. 设置停车信号牌 8.本线来车: vmax≤60 km/h时,不小于( A ) 9. 本线来车:60 km/h<vmax≤120 km/h时,不小于(B ) 10.本线来车: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 D) 1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B )以上的距离。《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B .2m 12.作业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下次天窗点前最高行车速度等级的( A )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最新版)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 1条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 , 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 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 特制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 第 2条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 保证行车安全, 提高运输效率, 改善行车组织方式 , 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 , 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 心 , 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 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原为:正常运用)。 第 3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产法制观念 , 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 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直接涉及运输安全。信 , 牢固树立安全生 第 4条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 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 , 既相对独立 , 又相互联 系 , 因此 , 各级电务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 识培训 , 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 安全纪律培训 , 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 5条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 , 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 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维护 管理水平。 第 6条《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 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 细则、标准、办法等 , 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 第一节通则 (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增加) 第 7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 成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 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 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 第 8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 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 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 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 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 靠地运用。 , 坚持

轨枕板整治施工方案

附件2-11 轨枕板整治施工方案 xx工务段轨枕板整治施工组织措施 根据《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铁运发【2018】105号)等文件编制。 第一部分施工组织方案 根据我段计划安排,计划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xx站1、2、3、Ⅳ、Ⅴ、6、7、8道,xx站1、2、3、4、Ⅴ、Ⅵ、7道,xxx站3、4道进行轨枕板线路整治施工。为保质、保量、安全、正点地完成任务,特制定如工下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希有关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施工组织 1、施工负责人:车间副主任及以上 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协调解决施工中临时发生的问题,检查落实施工例会确定的各项事宜,对违反例会要求,盲目乱干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负责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掌握施工进度,及时向车站值班员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领导汇报施工情况,减少施工对运输的影响,维护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输秩序。 负责施工劳力的组织安排; 组织召开完工会和预备会。 技术负责人:线路技术科专项整治工程师 负责施工技术工作,制定施工方案,安排好机具、工具、材料、施工队伍计划,按技术标准进行现场技术控制。

二、施工条件 1、每天封锁一次120-180分钟,封锁前后不限速,车站、电务配合。具体以批准的日计划为准。 2、按I级维修组织。 三、具体工程量 以实际调查为准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 1、按原设计要求回填道床(由下至上为砂、石碴、瓜米石),且夯实、整平,并至标定标高且留沉降量。 2、清挖地段与非清挖地段的高低顺接用竹片垫平,过车下沉后逐渐抽出竹片,直至轨道平顺。 3、砼轨枕板封闭(雨天严禁施工) ①用沥青砂浆打底填充,并做成经水沟方向3%的流水坡: ②打底、填充配方 冷底子油(打底):沥青:柴油=30:70(重量比) 沥青砂(填充):沥青:砂子=1:6.3(重量比) ③勾缝材料采用塑料油膏 ④抹面采用水泥砂浆厚度2cm 4、板间塞缝要一块块地进行 5、板间不得有任何缝隙,防止地表水的渗入,各处填缝的抹面应与两边平齐顺连,以保证地表水尽快排入纵向排水沟,勾缝材料应尽可能进行试验,以适应不同温度下的施工。抹面要及时养生。 6、无缝线路在锁定轨温+5℃以下进行。 五、施工程序 1、施工前须拧紧拆除线路前后100m线路扣件、螺栓,并带好起道机,采用不拆除轨道处理翻浆。 2、拆除整治地段前后15根零配件,抬高轨道,抽出一块轨枕板,而后,移开砼轨枕板,整治一块方动一块。 3、清理污染、板结道床。 4、搭砼轨枕板(按原设计要求)。 5、恢复轨道,封闭。

2011级铁道信号专业教学计划说明

2011级铁道通信信号专业教学计划 专业代码:520205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本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学制三年。 二、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铁路发展需要,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相应的文化基础知识,有较强实践能力,具有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的高级技术应用与管理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在铁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及大型厂矿的铁路运输部门从事信号设备的测试、检修、维修、故障处理能力及对铁路信号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调试的能力。 三、人才培养规格和适应的岗位群 (一)职业岗位群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铁路电务部门,从事铁路信号技术工作,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铁道信号方面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1.贯彻执行《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从事信号设备维修养护、技术改造等工作。 2.贯彻执行《铁路信号施工规范》,从事信号设备施工和大修等工作。 3.还可从事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也可在工程设计、技术改进、科技开发,试验研究等领域从事一般技术工作。 (二)人才培养规格 1.知识结构 (1)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知识。 (2)掌握学习专业知识必备的基础知识。 (3)掌握学习专业知识、基础知识必备的预备知识。 (4)掌握识读、绘制铁路信号工程图纸的知识。 (5)具有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的基础知识。 2.能力结构 (1)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语文表达能力。

(2)对铁路信号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分析与排除常见故障的能力及对铁道信号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的能力。 (3)运用有关的仪器仪表对铁道信号器材进行测试检修的能力。 (4)对铁道信号设备进行设计和小型改革的能力。 (5)获取一定专业信息的能力。 (6)一定的在本专业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7)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8)获得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相关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3.素质结构 (1)具有铁道通信信号从业人员的精神和气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强的安全作业意识。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环保意识。 (4)具备适应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的潜力。 四、教学内容 本专业教学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时分配及比例(见附表一) 1.理论及分散实践教学78周,集中实践教学30周,第6学期安排集中实践教学。 2.教学总时数3043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679学时,实践教学1364学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比为0.55 : 0.45。 3.每周总学时数不超过26学时。 (二)课程设置及要求 必修课 1. 思政 本课程分四个学期四个内容开设,包括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概论。使学生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体育 主要学习田径、球类、体操等各项运动和体育卫生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地锻炼身体,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造就健美的体魄。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2条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 第3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 第4条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电务部门各级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纪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5条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6条《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 第一节通则 第7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第8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第9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在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基础

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

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 准

1.0目的 本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信号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 2.0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设备。3.0定义 无 4.0职责 负责信号系统维护过程和质量控制,确保信号系统正常运行。 5.0工作过程 5.1总则 5.1.1本标准适用于武汉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设备。 5.1.2运用中的信号设备,除必须达到本标准的各单项标准外,并须满足总则中有关的要求。 5.1.3信号系统设备所使用的器材和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器材或总部技术部门统一要求的器材。 5.1.4所有信号设备的安装,均须符合安装标准图和设计图的要求。 5.1.5信号设备的联锁关系,必须与设计的联锁图表一致。 5.1.6信号设备机械室的供电电源均应有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5.1.7信号设备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规定的建筑接近限界: 5.1.8各种基础或支持物无影响强度的裂纹,安设稳固。

5.1.9各种信号设备的安装及机械部分,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装牢固,零件齐全,铆钉不活动,焊口无开焊;无影响机械强度或电气性能的裂纹、损伤。 b)螺丝口不滑扣,螺母需拧固,螺杆应伸出螺母外,最少与螺母平,弹簧垫圈等防松配件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开口销劈开角度应大于60度,两臂劈开角应基本一致。 c)机械活动部分,动作灵活,互不卡阻,旷动量不超限,弹簧弹力要适当,并起到应有的作用。 d)密贴调整杆、锁闭杆等各种连接杆的直径,因锈蚀磨耗的减少量不得超过1/10。 e)轴孔、销子孔、摩擦滑动面及调整用螺扣等,应保持清洁、油润、无锈。 f)各种冷、热压零件及机件中的按键不得活动和窜出。 5.1.10各种信号设备的电气特性,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气接点需清洁、压力适当、接触良好,接点片磨耗不得超过厚度的1/2;接点间保持规定的接点间隙;插接元器件的接触部分不锈蚀、不变形,作用良好。 b)用500V兆欧表测量电气器件的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5.1.11熔断器应安装牢固、接触良好,起到分级防护作用。容量须符合设计规定。无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其容量应为最大负荷电流的1.5-2倍。对具有冗余功能的熔断器,当主熔丝断丝时,应能可靠地自动转换到副熔丝,且发出报警信息。

(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 中国铁路总公司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行车安全 (4) 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 第二节作业防护 (20) 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35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 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 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 第七节防洪 (66) 第三章人身安全 (68) 第一节基本要求 (68) 第二节避车 (69) 第三节线桥作业 (72) 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 第五节机具使用 (86) 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 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 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 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 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 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

前言 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经管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经管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经管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高速铁路现场信号设备(TCC、LEU、CTC)维修作业标准

高速铁路现场信号设备(TCC、LEU、CTC)维修 作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现场信号设备的列控中心(TCC)、地面电子单元(LEU)、调度集中(CTC)维修的工作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电务系统高速铁路现场信号设备(TCC、LEU、CTC)维修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铁路局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 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制度 铁路局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及质量标准

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日常巡检作业 3.1.1作业前准备 3.1.1.1召开作业准备会,作业负责人布置巡检任务,明确作 业地点、时间、任务及相关人员分工。 3.1.1.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员布置劳动安全和行车安全的具 体措施并督导检查。 3.1.1.3工具材料准备,检查通信工具作用良好、电池电量充足;准备好相关工具材料,并逐一清点登记。 3.1.1.4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防护服、佩戴标志及携带规定 的防护用具。 3.1.2登记联系 3.1.2.1严格执行《铁路局电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制度》的有 关规定。 3.1.2.2作业前,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行车设 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 3.1.2.3作业人员须经室内联系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 3.1.2.4作业过程中,室内联系防护人员须随时监视设备运用 情况。 3.1.3巡视检查内容

信号标准站建设标准

信号标准站建设标准 1.本标准作为部、局现行有关标准的细化和补充,标准站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部、局现行有关标准。 2.本标准旨在提升设备质量标准,规范日常管理,提高信号设备运用质量,努力减故障、压延时,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 3.本标准适用于局管内标准站建设、信号设备日常维护、大中修、基建、更新改造等项目,局管内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等工程开通时应一次达到本标准。 4.标准站建成后由电务段统一验收,铁路局抽验,标准站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电气特性达标; b) 机械强度达标; c) 测试资料完备; d)无影响安全的缺点。 5.与《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信号设备检修作业标准》重复内容未编入本标准。 6.在日常生产和标准站的建设过程中,随着技术创新和新工艺的应用,本标准将继续完善,本标准由电务处负责解释。

1 室内设备及资料管理项目及标准 1.1 机械室保留面对站台的窗户,其余部分进行封堵;机械室窗户安装塑钢窗户;在一楼的机械室或电源室窗户安装防盗栏;室内窗户加装阻燃窗帘。 图1.1(a)窗户封堵 图1.1(b)窗户防护栏

图1.1(c)室内阻燃窗帘 1.2 第一道门安装防盗门,并增设防鼠挡板,在门上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计算机房设置“禁止拨打手机”警示牌。 图1.2(a)防盗门、防鼠挡板图

1.2(b)“严禁烟火”警示牌。 1.2(c)计算机机房“禁止拨打手机”警示牌。 1.3 室内照明采用冷光源照明。

图1.3冷光源照明 1.4 室内各口、地沟、盖板封堵良好;地沟穿越墙体时,应实施封堵。控制台、电源屏底部采用防火封堵。 1.4(a)电缆引入封堵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限高架的设置标准 及制作、运输、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范围内的限高防护架安设和维护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TB/T1527-2011铁路钢桥保护涂装及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TB10002.2-2005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G/01-201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TG/GW103-2010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 TG/GW114-2011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 TG/GW101-2014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21-2014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限高架用于桥下净高不足5.0m的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 门型构架,一般为钢结构焊接而成,起防护桥梁、涵洞的作用;上有限高标志牌,标有限高米数,用于提示车辆。 4、工作内容及作业标准 4.1作业条件 4.1.1天窗点外。 4.1.2对特殊情况可能影响线路及接触网设备安全限界的,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制定方案并纳入天窗内施工。 4.1.3作业时间:根据工作量确定。 4.1.4控制责任人:作业负责人。 4.1.5安全风险预警:所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严禁 作业。 4.2人员要求 4.2.1岗位要求 作业负责人由不低于工班长或指派胜任的桥隧工担任, 作业人员经段级培训合格的桥路工或劳务工。 4.2.2人员配置 作业负责人1名,作业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确定,设置 防护人员。 4.3作业机具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试行)总则

总则 第1条、为满足高速铁路运输生产的需求,加强和规范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专业技术管理,提高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维护质量,特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信号高速信号设备是控制高速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的关键技术装备。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铁路有关法规,严格执行电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 第3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天窗修作业制度,确保高速列车运行安全、可靠。 第4条、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系统集成度高,涉及自动控制、电子、通信、计算机、网络、机械等多个技术领域,应实行专业化维护管理。 第5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管理部门要充分借鉴成熟的维护管理方法,利用静态监测、检测和数据分析设备,强化基础设备质量,积极探索采用科学、先进的维护管理方式。 第6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人员实行岗位准入制度,按高速铁路岗位培训规范进行岗前资格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维护作业标准,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第7条、铁路局(含公司,下同)应制定电务与运输、机务、车

辆、供电、工务、信息等部门的结合部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结合部设备质量。 第8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试行)》是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铁路局制定的相关办法、细则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制定。 装备CTCS-2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既有线提速区段列控设备维护可参照此规则。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试行)》未规定的内容仍按照《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执行。

信号设备超大修期管理办法

郑州电务段关于修订《普速铁路超大修期信号设备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内各相关科室、车间: 为加强我段超大修期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认真落实段“科学、创新、强基、规范”的八字方针,本着“大修不到、维修不止”的工作原则,确保我段超大修期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运用,特修订《超大修期信号设备维护管理办法》,请各科室、车间认真执行。原发关于制定《超大修期信号设备维护管理办法》(郑电段技…2011?81号)同时废止。技术规章编号:ZDG/XH08-2013 郑州电务段 2013年8月5日 ZDG/XH08-2013 郑州电务段普速铁路超大修期信号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由于管内部分车站、区间设备超《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大修期,电气、机械特性下降,将直接影响设备正常使用。为提高其电气、机械性能,在相关设备大修前,要加强超大修期信

号设备的维护管理。 一、建立超大修期信号设备技术档案 1.段、车间根据现场信号设备开通使用年份,依据《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信号设备大修周期,统计出每年的超大修周期站(场)及区间的信号设备。 2.检修车间根据现场信号器材上道使用年份,依据《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中规定的信号器材寿命管理周期,统计出每年的超寿命管理周期的信号器材。 二、有重点的进行设备检查整治 对超大修期的设备,车间、工区要充分利用日常检修、春秋检及设备质量鉴定,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整治。重点如下: 1.道岔及安装装置 (1)转辙机按周期轮修; (2)外锁装置、动作杆、表示杆、销轴磨耗、旷动超限及时更换; (3)托板、槽钢、角钢安装装置锈蚀磨耗严重及时更换; (4)蛇管、配线龟裂、老化及时整治更换; 2.信号机 (1)防水、防串光、密封情况是否良好,不良及时整治;机构、遮沿锈蚀严重者更换;

信号安全规则(初版)

信号安全规则 1 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中心通号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振武、孙彦微、马向东、王伟东等。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杨钊、李婷婷、张艺天、王龙、魏云露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1版、第0次修订。 本标准2012年3月发布。 本标准从2012年12月3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中心通号部负责解释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号设备的维护检修、施工作业与信号故障故障处理必须遵循的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 本标准适用于信号技术、安全管理及设备维护。 3 引用标准 《行车组织规则》 《作业通用安全守则》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与信号维护规则基本术语》 4 定义 本标准采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与信号维护规则基本术语》。 5通则 5.1 信号安全生产与工作必须遵循《行车组织规则》、《运营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则》、《作业通用安全守则》以及运营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5.2 安全是衡量信号部门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信号部门各级负责人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信号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人身和行车安全。 5.3 新员工或换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维修技能,安全考试合格,经运营分工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 5.4 信号设备开通启用前,信号部门应配合车务部门,对使用设备的车务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6基本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 6.1 基本安全生产制度:信号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四不放过”、

铁路工务全员劳动安全教案【精编版】

铁路工务全员劳动安全教案【精编版】

劳动安全培训教案 目录 第一章铁路企业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二章站段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三章预防机车车辆伤害(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四章预防触电(人身、作业、电气化) 第五章过冬防寒 第六章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规章等劳动安全培训(轨规、行规) 第一章铁路企业安全制度 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技术规章编号:TG/01-2014 )于2014 年5 月27 日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自2014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由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组成,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高速铁路部分为25 章498 条,普速铁路部分为19 章462 条。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 《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铁路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的规定。 《技规》要求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通用控制措施 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技术条件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落实“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体要求,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原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分为通用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大部分。 通用控制措施规定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3.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正文)120417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二节工作职责 第三章修程修制 第一节通则 第二节地面设备维修 第三节地面设备中修、大修 第四节列控车载设备维修 第五节列控车载设备高级检修 第四章管理 第一节规章制度 第二节计划管理 第三节技术管理 第四节质量管理 第五节设备管理 第五章安全 第一节通则 第二节联系、要点、登(销)记 第三节故障处理和抢修 第四节施工与监管 第六章联锁与软件 第一节通则 第二节联锁管理 第三节软件管理 第七章报文数据 第八章附则 附件一:列控地面设备维修工作项目及标准附件二:列控车载设备维修工作项目及标准附件三:列控车载设备技术履历 附件四:列控车载设备结合部分工界面

附件五: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满足高速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加强和规范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专业技术管理,提高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维护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是控制高速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实现行车指挥自动化,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的关键技术装备。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铁路有关法规,严格执行电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 第3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天窗修作业制度,确保高速列车运行安全、可靠。 第4条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系统集成度高,涉及自动控制、电子、通信、计算机、网络、机械等多个技术领域,必须实行专业化维护管理。 第5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管理部门要充分借鉴成熟的维护管理方法,利用动静态监测、检测和数据分析设备,强化基础设备质量,积极探索采用科学、先进的维护管理方式。 第6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维护作业标准,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第7条铁路局(含公司,下同)应制定电务与运输、机务、车辆、供电、工务、信息等部门的结合部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结合部设备质量。 第8条《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暂行)》是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铁路局制定的办法、细则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装备CTCS-2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既有线提速区段列控设备维护可参照本规则。 《高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暂行)》未规定的内容仍按照《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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