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201415065L长沙市2014年都市区控规编制项目麓谷分区雷锋湖控制性详细规划-916

SZ201415065L长沙市2014年都市区控规编制项目麓谷分区雷锋湖控制性详细规划-916

SZ201415065L长沙市2014年都市区控规编制项目麓谷分区雷锋湖控制性详细规划-916

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索_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为例

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索 ——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为例 唐燕1 摘 要:相较于一般城市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复杂得多。文章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从地块划分方法、控制指标体系建构、“院落-建筑”两级规划措施、控规图则制定、GIS 技术应用等角度,探讨了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并跟踪评述大栅栏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具体效果及由此引发的诸多反思。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栅栏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环节,意在规范协调规划区的具体建设活动,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变更申请及临时建设活动审批等提供法定依据。相较于一般城市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控规编制要复杂得多,规划制定需要在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沿袭历史风貌、传承街巷肌理等基础上,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街区环境品质并复兴街区活力。具体来说,历史街区大量的现状调查资料和复杂的历史信息应当如何在控规中加以处理和运用?建筑的保护、整治、更新等措施怎样在控规成果中得以体现?控制体系如何保证未来的改造、更新等不破坏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历史原真性?种种问题表明,注重地块划分、指标赋值的传统控规编制方法和控制指标体系,常常无法有效满足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和复兴需求,探索适宜的历史文化街区控规编制体系变得紧迫而重要。因此,文章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为例,探讨历史文化街区的控规编制方法与程序,并跟踪评述控规实施的具体效果及由此引发的诸多反思。 1 项目背景与规划编制程序 大栅栏是位于北京前门西南侧,以商业和居住为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旧时曾有“京师之精华尽在于此,热闹繁华,亦莫过于此”的美誉。它是北京旧城中历史延续最长、遗物遗存最多、旧京味最浓、范围最大的传统市井文化区(见图1)。其中的大栅栏商业街,原称廊房四条,距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大栅栏一直是北京最主要的商业中心之一。20世纪80年代后,因受交通通行能力差、建筑及人口密度过高、市政设施落后、环境恶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大栅栏的社会经济发展受到极大制约,逐渐失去了往日的繁荣。 1唐燕. 博士, 讲师,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yantang@tsinghua.edu.cn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 索 取 号: A018-2005-5-0001 分 类: 业务信息 公开机 构: 杭州市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08-5-15 产生机构: 杭州市规划局 产生日 期: 2005-12-14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5-15 浏览次数: 1790信息来源: 关键字: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规划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规划行政主管范围,杭州市域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控规”,是指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配套设施、道路和工程管线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 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更新地区、近期建设区、储备土地和拟出让的用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第五条 非经本规定要求程序进行的“控规”编制、审查和调整,均视为无效。 第二章第二章 “控规控规””的编制 第六条 “控规”编制计划的来源有: 1、规划局根据“年度指令性规划设计项目编制计划[1]”下达的“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编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2、规划管理审批处室因管理需要提出编制建议,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城市发展需要,提出的“控规”编制要求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 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促进城市、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对道路、市政工程管线和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第五条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结合城市、镇管理行政区划,将规划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控制单元,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定。 第八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城市和镇的中心区、近期建设区、旧城更新区以及储备土地和拟出让土地等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九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走向社区发展的旧城更新规划——美日旧城更新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走向社区发展的旧城更新规划——美日旧城更新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洪亮平, 赵茜, HONG Liangping, ZHAO Qian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刊名: 城市发展研究 英文刊名:Urban Studies 年,卷(期):2013,20(3) 参考文献(13条) 1.张更立走向三方合作的伙伴关系:西方城市更新政策的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期刊论文]-城市发展研究 2004(04) 2.方可探索北京旧城居住区有机更新的适宜途径[学位论文] 1999 3.张京祥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史纲 2005 4.曹康;王晖从工具理性到交往理性--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内核与理论的变迁[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9(09) 5.沈开举;赵晓毅美国统一土地利用审查程序的启示[期刊论文]-中国土地 2009(08) 6.胡伟纽约市社区规划的现状述评[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1(02) 7.王郁日本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期刊论文]-人文地理 2006(24) 8.吴志强城市更新规划与城市规划更新[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11(02) 9.李志刚;顾朝林中国城市社会空间结构转型 2011 10.王郁国际视野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2009 11.何子张空间研究(7):城市规划中空间利益调控的政策分析 2009 12.胡伟美国社区发展的CDBG计划[期刊论文]-国外社会科学 2001(01) 13.顾朝林;沈建法;姚鑫;石楠城市管治--概念@理论@方法@实证 2003 本文链接: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csfzyj201303006.aspx

旧城更新调研报告

**市旧城更新调研报告 2015年5月

目录 1、概念 (3) 2、工作内容 (3) 3、更新模式 (5) 3.1 旧城更新整体运作模式 (5) 3.2 旧城更新项目开发模式 (6) 3.3 旧城更新地块组合模式 (7) 3.4 旧城更新拆迁模式 (8) 3.5 旧城更新融资模式 (8) 4、开发强度 (9) 4.1确定开发强度的思路 (9) 4.2确定开发强度的方法 (9) 5、关注重点 (11) 5.1针对旧城与新城的差异化控规编制深度策略是控规发挥作用的关键 (11) 5.2城市设计是旧城核心区控规编制的重要依据 (11) 5.3建立旧城控规编制全面、系统与重视个性特征相结合的现状调查工作方法 (11) 6、规划框架 (12) 6.1旧城地区现状分析 (12) 6.2旧城地区发展定位及产业定位 (12) 6.3旧城地区产业规划 (12) 6.4旧城地区产业发展战略实施 (12) 6.5旧城地区支持体系规划 (12)

1、概念 旧城更新又称旧城改建、旧城改造或者城市再开发,对城市旧区进行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其目的在于要解决城市中的物质性老化、功能性衰退和结构性衰退等问题以恢复城市活力、促进城市有机延续。 所谓物质性老化,是指建筑物和设施超过其使用年限而出现结构破损、腐朽、设施陈旧、简陋、无法再行使用,致使城市自然老化。针对物质性老化的城市更新,可保持旧城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根据其不同的老化程度,分别采取维护、局部整治、拆除重建的更新改造方式。 功能性衰退,是指城市内部结构的各系统活动和作用配合不好,甚至相互抵触,导致城市功能失调。在我国目前城市人口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合理的城市环境容量易被突破,造成城市超负荷运转,整体机能下降,出现城市功能性衰退。 结构性衰退,是指城市功能、结构和布局不能及时适应城市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迁,引起城市内部组织系统的变化,调试滞后于发展变化,从而导致城市结构性衰退。 2、工作内容 旧城更新的主要工作内容涉及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城市环境、更新产业布局、完善城市道路、提升基础设施等内容。 2.1 调整中心区的功能及用地结构 2.1.1调整产业结构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中心区中往往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一方面这些工业企业受到发展空间的限制以及市场经济的强力冲击,许多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另一方面,这些工业企业与居民区混杂,其所产生的噪声及空气污染导致区域内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恶化。 因此,对工业企业实施外迁,调整中心区的功能及用地结构是旧城更新规划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对于引入和培植的第三产业类型,应该着眼于全市整体规划统一考虑,结合其自身的综合条件各有侧重、突出特色。 2.1.2盘活存量土地 调整中心区用地及功能结构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需对中心区现状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收回部分企事业单位多占或不合理占用的土地。对于部分开发企业圈占

恩宁路 控规调整 项目建议书1

(恩宁路旧城更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 项目建议书 一. 项目背景 恩宁路地块位于广州旧城荔湾区的中部,范围东至宝华路,北至多宝路,西南至恩宁路,用地总面积11.37公顷。 恩宁路地段及周边地区现状保留有浓郁的岭南风情和西关文化特色,地块南部为恩宁路骑楼街保护区与第十甫路-上下九骑楼街保护区,北部有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周边分布着昌华大街、西关大屋、耀华大街等历史文化保护区与龙津西路的骑楼街。 目前,由广州市荔湾区更新办组织编制《荔湾区恩宁路地块旧城更新规划》后成《恩宁路更新规划》,规划调整内容涉及道路交通、土地利用、公服设施、用地指标四大方面内容。为将《恩宁路更新规划》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需要依据其内容,整合原控规导则,论证这些调整内容的可行性及提出相应的优化改善措施,编制相关控规调整成果。 二. 主要研究内容 道路调整研究 土地利用调整研究 用地指标调整研究 公共服务设施调整研究

三. 项目成果形式 1、项目成果 A4控规调整文本共15套; 控规调整公示图1套。 2、文本目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区位 3、现状概况 二、申请更改的内容 1、道路调整 2、土地利用调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4、用地指标调整 三、更改理由与依据 四、调整规划方案 1、土地利用规划 2、道路交通规划 3、公服设施规划 4、空间布局规划 5、历史文化保护 五、方案可行性评估 1、交通评估 2、市政基础设施评估 3、公共服务设施评估 4、景观环境评估 六、提请批准内容 1、道路调整 2、土地利用调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4、用地指标调整 附件一:交通影响评估 附件二:市政设施影响评估 3、提交包含以上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2套。 四. 项目进度计划及人员安排 1、项目进度计划 按2个月时间控制项目进度,其中初步方案阶段1个月,后续工作1个月。 2、人员安排 本次规项目组人员安排如下: 项目负责人: 主要参与人员: 五. 经费预算及付款方式 1、经费预算 本项目费研究费用为29.58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控规调整研究范围为AL0126、AL0128、AL0129规划管理单元,总用地面积为60公顷,按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收费应为0.4万元/公顷,控规调整经费应为为24万元;除此外,交通影响评估与市政设施影响评估两个专项研究,按照5万元/个收费,共需10万元。综上,项目经费本应为34万元整,但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本项目按八七折收费,则本项目研究经费应为:(60 X 0.4 + 5 + 5)X 0.87 = 29.58

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_以宁波江北核心区控规为例_熊璐

89 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 熊 璐 王雨松 【摘要】旧城区的形成是历史演进的产物,是城市人文积淀的场所。旧城更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用地功能转换、基础设施更新、历史文脉保护、环境改善等诸多内容。文章以宁波江北核心区控规为例,探讨在旧城更新的控规编制中通过合理的功能分区、城市设计引导、开放空间系统规划、历史保护、交通影响分析等重塑旧城整体环境,保持区域内蕴含的城市文脉,发挥其独有特色。【关键词】旧城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点ABSTRACT: This paper, with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of Jiangbei central area of Ningbo city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how to re-shape the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 of the old inner city, maintain its urban culture and showcase it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formulation of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by ways of rational functional division, guidance of urban design, planning of open space system, historic conservation and transport effect analysis and so on. KEYWORDS: regeneration of old inner city;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points in formulation 1 引言 旧城是指城市建成区中某些经济衰退、房屋年久残旧、市政设施落后、居住质量较差的地区。为了使其恢复活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调整原有的结构模式,补偿物质缺损,调整人口分布,以达到改善环境、振兴经济、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这一般称为旧城更新。 江北核心区是宁波旧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位于城市中心,区位条件优越,现状用地布局混乱,历史遗存丰富。本文试图通过江北核心区控规,探讨在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中如何重塑旧城整体环境,保持区域内蕴含的城市文脉,发挥其独有特色。 2 项目背景分析 宁波城市核心,由甬江、余姚江、奉化江三江汇聚而成,统称为三江口核心区。本规划区是三江口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甬江、余姚江和城市快速路围合而成的心形用地,总面积约2.7km 2(图1)。 本区在宁波城市发展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1842年鸦片战争以后,宁波定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英、法、美各国分别在宁波设立领事,并指定江北岸外滩一带为“外国人通商居留地”。因为这段历史,至今甬江沿岸分布着天主教堂、浙海关、旧英领事馆等西式建筑,见证了这里曾经繁华的过往(图2)。随着时光的流转,在20世纪 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 ——以宁波江北核心区控规为例 熊 璐 王雨松 【文章编号】1002-1329(2010)06-0089-04【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B 【作者简介】 熊 璐(1980-),女,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所。王雨松(1981-),男,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修改日期】2010-05-27 图1 区位示意 Fig.1 Location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FORMULATION OF REGENERATED AREA OF OLD INNER CITY: A CASE STUDY OF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OF JIANGBEI CENTRAL AREA IN NINGBO XIONG Lu; WANG Yusong

湖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湖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O一七年十一月 — 1 —

目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适用范围 (4) 1.3编制原则 (4) 1.4编制范围 (5) 2规划控制单元 (6) 2.1划分目的 (6) 2.2划分原则 (6) 2.3单元规模 (6) 3地块 (7) 3.1划分目的 (7) 3.2划分原则 (7) 3.3地块规模 (7) 4控制内容与控制方式 (8) 4.1规划层次与控制方式 (8) 4.2主导功能与规模 (8) 4.3土地利用与开发 (8) 4.4综合交通规划 (9) 4.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4.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 4.7综合防灾规划 (10) 4.8绿地系统规划 (10) 4.9“五线”控制规划 (11) 4.10城市设计引导 (11) 5 分区引导 (12) 5.1分区划分 (12) 5.2分区编制要点 (12) 6编制内容 (14) 6.1功能定位与土地使用 (14) 6.2综合交通规划 (14) 6.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 6.4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 2 —

6.5综合防灾规划 (21) 6.6绿地系统与环境保护规划 (22) 6.7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3) 6.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4) 6.9“五线”控制规划 (24) 6.10城市设计引导 (25) 6.11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规划 (27) 7成果构成 (28) 7.1规划文本 (28) 7.2规划图纸 (30) 7.3附件 (33) 7.4成果形式 (37) 8产业园区控规 (37) 8.1编制原则 (37) 8.2园区控规的一般规定 (38) 8.3园区控规编制侧重点 (38) 9 附则 (38) — 3 —

旧城更新调研报告

** 市旧城更新调研报告 2015年5 月

目录 1、概念 (3) 2、工作内容 (3) 3、更新模式 (5) 3.1旧城更新整体运作模式 (5) 3.2旧城更新项目开发模式 (6) 3.3旧城更新地块组合模式 (7) 3.4旧城更新拆迁模式 (8) 3.5旧城更新融资模式 (8) 4、开发强度 (9) 4.1确定开发强度的思路 (9) 4.2确定开发强度的方法 (9) 5、关注重点 (11) 5.1针对旧城与新城的差异化控规编制深度策略是控规发挥作用的关键 (11) 5.2城市设计是旧城核心区控规编制的重要依据 (11) 5.3建立旧城控规编制全面、系统与重视个性特征相结合的现状调查工作方法 ................................................................. 11 6、规划框架 (12) 6.1旧城地区现状分析 (12) 6.2旧城地区发展定位及产业定位 (12) 6.3旧城地区产业规划 (12) 6.4旧城地区产业发展战略实施 (12) 6.5旧城地区支持体系规划 (12)

1、概念 旧城更新又称旧城改建、旧城改造或者城市再开发,对城市旧区进行调整城市结构、优化 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其目的在于要解决城市中的物质性老化、功能性衰退和结构性衰退等问题以恢复城市活力、促进城市有机延续。 所谓物质性老化,是指建筑物和设施超过其使用年限而出现结构破损、腐朽、设施陈旧、简陋、无法再行使用,致使城市自然老化。针对物质性老化的城市更新,可保持旧城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根据其不同的老化程度,分别采取维护、局部整治、拆除重建的更新改造方式。 功能性衰退,是指城市内部结构的各系统活动和作用配合不好,甚至相互抵触,导致城市功能失调。在我国目前城市人口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合理的城市环境容量易被突破,造成城市超负荷运转,整体机能下降,出现城市功能性衰退。 结构性衰退,是指城市功能、结构和布局不能及时适应城市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迁,引起城市内部组织系统的变化,调试滞后于发展变化,从而导致城市结构性衰退。 2、工作内容 旧城更新的主要工作内容涉及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城市环境、更新产业布局、完善城市道路、提升基础设施等内容。 2.1调整中心区的功能及用地结构 2.1.1调整产业结构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中心区中往往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一方面这些工业企业受到发展空间的限制以及市场经济的强力冲击,许多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另一方面,这些工业企业与居民区混杂,其所产生的噪声及空气污染导致区域内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恶化。 因此,对工业企业实施外迁,调整中心区的功能及用地结构是旧城更新规划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对于引入和培植的第三产业类型,应该着眼于全市整体规划统一考虑,结合其自身的综合条件各有侧重、突出特色。 2.1.2盘活存量土地 调整中心区用地及功能结构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需对中心区现状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收回部分企事业单位多占或不合理占用的土地。对于部分开发企业圈占多年而一直未予开发使用的闲置土地和多年闲置的烂尾楼及其用地也应制定相关规定一并收回处置。 2.1.3改造“城中村” “城中村”通常是“社会——经济塌陷带”,村里的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适应,

110509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两改字〔2011〕9号)

青两改字…2011?9号 青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 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青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 改 造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文 件

青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青两改字…2011?8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本市七区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以下简称“两改”)项目。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分为项目初审、立项、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补偿、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安置区供地、安置房建设回迁七个阶段组织实施。 旧城区改造项目分为项目初审、立项、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补偿、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安置房建设回迁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

两改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两改办)设在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相关组织、指导、审核、调度、督查、统计、宣传、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是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工作实施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规划编制、土地预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居民回迁等组织协调和具体推进工作,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管理、项目初审、立项和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安置房建设督导、质量安全管理、综合验收等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土地征收、安置区供地、土地招拍挂和安置房确权等工作,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审批等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初审、立项和批复 第六条区政府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群众同意、街区积极、科学论证、有序实施的原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拟改造城中村和旧城区项目。 拟改造城中村项目应提前完成村庄调查、入户摸底和区域控规编制工作。拟改造旧城区项目除满足城市规划调整更新外,原

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技术指引-2015年仍沿用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其他要求 (1) 1.4解释权 (1) 2编制体系 (2) 2.1编制层次 (2) 2.2编制时序 (2) 2.3编码体系 (2) 2.4控制方式 (2) 3控规导则编制成果要求 (4) 3.1编制要求 (4) 3.2控制内容 (4) 3.3成果构成 (5) 4控规图则编制成果要求 (8) 4.1编制要求 (8) 4.2控制内容 (8) 4.2成果构成 (8) 5其他要求 (16) 5.1维护更新 (16) 5.2控规成果入库标准 (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统一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准则。 1.2适用范围 凡在佛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准则执行。村镇管理建设范围可按照《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1.3其他要求 佛山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 1.4 解释权 本准则的解释权属佛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编制体系 2.1编制层次 佛山市控制线详细规划编制采用总量控制、分层规划的原则。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控规导则和控规图则两个层次和阶段。 2.2编制时序 控规组织编制机关应优先完成区域内的控规导则的全覆盖。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宜优先编制控规图则。 2.3编码体系 为了加强佛山市控规成果的统一管理,适应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需要,对各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编码体系按照《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制定: 佛山市控规的编码体系由6级12位编码组成,即: 行政区码:2位,以2个英文字母为代码; 功能区代码:1位,以1个英文字母为代码; 发展单元代码:2位,以00-99中的数字为代码; 编制单元代码:2位,以00-99中的数字为代码; 街区代码:3位,前两位01-99数字为代码,第三位为规划调整码,以1个英文字母为代码; 地块代码:2位,前两位01-99数字为代码。 2.4控制方式 以控制方式确定强制性程度,对于明确的内容应强化刚性,不明确的内容应预留弹性,以此建立新思维的强制性内容。针对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在用地控制手段中分别采用实线控制、虚线控制、图标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进行规划控制。 实线控制:有建设计划或边界明确,对地块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设施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虚线控制:对地块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地块的位置基本确定,但

控规编制问题及对策整理

一、控规编制存在的问题:(又一控规调整的三种类型:修编、整合和局部调整) (1)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来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控规在很大程度上停留于对城市现状的承认和描述,而在对城市未来的需求进行预测,对未来发展进行判断方面,所做的工作远远不够,必然会影响到控规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如城市的道路网络无法实施,某些大型项目选址落在规划范围内,实际建设项目与原规划功能不匹配设等等,从而出现对控规调整的需求。(2)前期研究工作不够充分(现行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编制的依据不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新探索) 任务重、时间紧,导致规划委托单位和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很多内容在没有深入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也可以完成,形式上很完整,但科学性和依据就不够充分,在审批阶段很难发现前期研究工作上的不足。(3)控规编制的层次和深度过于统一(现行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规划内容不够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的新探索) 控规编制要根据具体的地域特征而采取不同的控制深度。各城市缺乏统一的编制标准,导致规划内容大相径庭。 (4)控规技术指标确立的科学性、灵活性不足 选取控制指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规划控制意图。所以,在控制指标的选取应在广度上涵盖不同专业行政管理部门所管理的城市空间资源要素,强调其综合性。但不可盲目求同,选取指标时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不同区位、地区、用地性质应该有不同的规划意图和控制目标,在控制内容方面也应当各有侧重。规划部门为了了便于操作和管理,保证控规编制成果的速成,制订了一整套控制指标来满足开发建设的基本功能,并模式化地套用到控制区域内的所有地块。这种模式化的做法忽视了不同用地性质的控制需求,无法确保城市空间环境的高质量和对城市地域特色的保护。更为严重的是,控制指标在全国范围内趋向一致,“千城一面”的现象严重,城市地域特色消逝怠尽。模式化的指标体系科学性和灵活性严重不足,也会导致控规调整现象的产生。 (5)控规编制中生态环境指标建设缺失 控规编制过程中过分强调对于人工环境建设的控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阳新县旧城区改造规划设计规划编制介绍

阳新县旧城区改造规划设计规划编制介绍 1规划背景 由于缺乏有效的规划控制和建设,旧城风貌正日益衰败,同时在新的城市发展进程中也产生了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为加快旧城区的保护和整治更新,保持传统文化特色和人文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和谐有序的开发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急需结合当前现状条件,通过现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建筑高度与建筑质量、道路交通负荷等,确定各街区地块的改造、整治等管控规划措施,以使阳新旧城区有序地更新、发展与特色再现。 《阳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于2015年9月编制完成,并已报上级部门审批。总体规划对旧城区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提出新的要求。2016年5月,阳新县启动了《阳新县旧城区改造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2017年6月规划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于2017年7月上报县规委会审查。现对《阳新县旧城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控规主要内容 2.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阳新县旧城区内,东至莲花湖,西至马蹄湖、五九铁路沿线,南至十里湖四队村庄建设用地以南的村道,北至白杨转盘沿线,包括总规确定的老城综合片区。 规划面积709.8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66.91公顷,控制居住人口为8.98万人。 2.2定位与发展目标

规划阳新县城老城综合片区 功能定位为:以宜居生活、休闲娱乐、旅游服务为职能,以突显品质、生态、文化为目标的城市功能区。 形象定位为:高品位文化之城,慢节奏宜居之城。 总体发展目标为:通过促(经济发展)、推(民生改善)、助(文化传承)、提(功能品位),重点突出特色文化、休闲约了、旅游服务、品质居住等功能,围绕“辐射县域的城市会客厅,协同周边的生态居住区,传承记忆的老城文化地”的要求,打造居民享受的休闲区,游客喜爱的文化区,年轻人青睐的商业区,实现老城的繁荣与再生。 2.3规划策略 居老城之地——优化总体城市格局 善老城之能——完善老城城市功能 立老城之景——提升老城生活环境品质 传老城之史——沿承老城历史文脉 优老城之物——优化老城公共服务设施 行老城之道——织补老城交通系统,完善停车设施 2.4空间布局 规划结构概括为:三轴、三心、一带、四区 三轴:莲花湖大道综合发展轴、陵园大道综合发展轴、兴国大道城市形象轴;三心:莲花湖陵园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五马坊商业文化中心、光谷商业中心;一带:十里湖生态旅游休闲带;四区:即四个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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