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

制度汇编

科右中旗跃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度

目录

跃胜煤矿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民爆物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爆物品入库验收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保卫部门督查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民爆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民爆物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爆仓库守员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爆仓库保管员责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爆物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民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管理考核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器材管理惩处和奖励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放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明爆物品使用清退管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跃胜煤矿地面炸药库火工品的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器材及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放炮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材料报废回收处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破材料使用确认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炸药库验证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药库安全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药库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专业例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管理奖惩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销毁处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火工品库防火警卫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炸药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民爆物品出入库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跃胜煤矿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跃胜煤矿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规范管理,确保火工品的正常供应,现将火工品的申请、审批、电子数据信息汇报、火工品流向、流量、等规范如下:

1、供应部门必须提前15天将所申请的雷管、炸药的库存数量各要求申请购买的数量认真填写后,由矿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物资供应部。

2、煤矿物资供应科集中统一上报派出所审批,同意购买后上报公安分局安危爆大队审核后,送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再开出各单位电子数据购买证和道路运输证。然后上报公司(煤矿)统一购买,报旗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3、厂家到货后物资供应科,用手持机扫描将实物编码、条形码验收入库后,将电子数据导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单位购买数量从电脑上刷入单位的IC卡,再经过总库手持机出库条码扫描入各单位的IC卡。然后电子数据导入到自己手持后,实物进行扫描入库、电子数据与实物平衡说明程序一切正常。

4、运送货到后两天内,必须将运输证承运联,由收货单位签名后,回缴公安分局,IC卡的电子数据一同回缴,一切手续必须在15日内完成,不能跨月。否则电脑自动锁卡,解锁程序非常麻烦。

5、日消耗每周向矿供应科汇报。电子数据消耗数13天内向公安局汇报,汇报后在手持机上做上报确认,以免重复上报或延期上报锁卡。

跃胜煤矿民爆物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消防制度如下:

一、民爆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炸药、雷管同库混装和超量储存。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民用爆炸管理条例规定的操作规程。

三、原则上禁止夜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装有符合安全等级防爆照明灯。绝对禁止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白炽灯、手电筒照明。

四、做好爆破物品储存养护管理,特别应做好防热、防潮、防冻工作,做好温度、湿度检查工作。

五、仓库重地,谢绝参观,库区禁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携带火种、手机进入储存仓库。仓库守护人员,应经常检查灭火器材、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经常检查电器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在消防隔离带内,严禁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七、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八、发生或发现火灾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扑救,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警,由矿调度指挥中心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跃胜煤矿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一、分管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是民爆物品储存、配送、运输的主要责任人,对民爆物品储存、配送、运输的安全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民爆物品储存、配送、运输工作。

三、严格遵守运输安全配送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带有安全隐

患车辆装货运行。装货要平稳牢固严实。带好安全防护链,按规定速度行驶,保证运输车辆安全可靠运行。

四、火工品专管员理办好装运提货、交货的交验手续,按计划装运品种、数量、及流向登记,作好车辆出领入登记。

五、火工品专管员、做好矿井爆破器材使用、配送、退库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超储存。

六、严禁雷管、炸药及其它物品混装,或超高、超量装运。

七、承担民爆物品车辆进行同时安全性能测试,和消防器材的

检查;建立好运行车辆性能评估档案,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

民爆物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涉爆从业单位民爆物品入库,必须按安全规范要求操作。

二、必须认真贯彻验收标准,做到送货员、验收员、保管员、押运员一起共同交验货物。

三、经常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验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验收人员要准确掌握进出数量动态,做好验收记录。办好交验签名交接手续。

五、对质量不合格产品、来历不明、公安手续不齐的民爆物品一律不准入库。

六、严格遵守储备定额标准,对没有储存许可证的民爆物品严禁验收入库;严禁超限量储存。

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保卫部门督查责任制

一、涉爆从业单位保卫部门是本单位运输、储备、使用民爆物品工作的督查责任人,承担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建立,设施完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的督查全部责任。

二、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涉爆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违规违章作业人员要及时给予纠正,对屡教不改者要及时给予以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四、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和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事件及爆炸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五、涉爆从业单位的运输、储备、使用民爆物品工作,保卫部门承担民爆物品的压运、消防等设施完善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落

实督促工作。

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跃胜煤矿民爆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一、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踩踏跨越。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带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二、搬运、装卸时要做到处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分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弄清楚后,继续装卸。

三、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一般情况下,爆破器材不宜在夜间装卸、搬运。

四、汽车装卸时,驾驶员不能离开驾驶室。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民爆器材的装卸作业,作业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五、炸药装车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5米,严禁其它物品混装。码放规范整齐,存放数量严禁超公安部门的审批储存量标准。

六、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爆器材。

跃胜煤矿民爆物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有关危险品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民爆仓库必须有警示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定员人数,危险品名称及公安部门审核定量数量,以及危险特性。

三、仓库内的民爆物品,按不同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分别挂牌,有序整齐码放,库内严禁超量、超品种,超安全使用期限的变质民爆物品。

四、严禁同一仓库两车台同时装卸,装好的车辆至少离开100米后,才能继续装运。

五、每天检查仓库情况,包括温度计、湿度计、灭火器、门窗、门锁等。懂得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

六、每天盘点库存并与业务开票员对帐,出现差错及时汇报,不得隐瞒、造假帐,做到帐物相符。

七、爆破器材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双人值班制度。

八、做好出入人员签名登记,所有资料保存两年以上。

九、严禁超规定人员进入库区,谢绝参观。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发放民爆物品时必须由使用单位(队、班组)填写申请领用单,并根据生产所需用量填写数量后,经值班领导审核签名后炸药

库方可发料。领料人和保管员必须在领料单签名。

2、按照民爆物品使用安全规定操作,爆破员领用火工品必须分箱上锁,严禁混装、混运。放置雷管炸药箱时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地点;严禁放在电器设备附近或道口。

3、消耗数量必须有当班队干或班长签名;并如实填写消耗数量。对没有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库,按规定办理好退库登记手续。并列入正式消耗台帐。

4、民爆物的入库、发放、消耗、退库及报废必须建立规范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台帐、实物、电子数据条码相符,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按要求向派出所和物资供应部进行数据汇报。

5、为了规范管理,库管员有权对没有火工品领用资质人员、及火工品专用箱拒绝雷管、炸药。

6、民爆库房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严禁单独民爆物品。

民爆仓库守员制度

为确保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保证仓库区内的民爆物品和设施万无一失,特制定民爆仓库库守员制度如下:

一、守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证安全的原则,要熟记守护仓库的基本情况和安全防范情况,熟悉守护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和建筑物的特点。在到达守护岗位后,要忠于职守,保持警惕,注意观察,严密警戒。确保守护的民爆仓库的安全。

二、库区内实行每天24小时值勤制,值勤时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四、保持高度警惕性,认真查验出入库仓库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对拒绝或不能出示相关证件的人员禁止入内。

五、装卸民爆器材时,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六、加强仓库区域的安全检查和夜间巡逻,做好”四防”及治安防范工作,对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认真做好交接值班记录,做到认真、细致、清楚、明确。

八、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会客,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

民爆仓库保管员责任制度

一、保管员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468号令>;按照国防科工委、公安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好民爆物品储存使用各项制度。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忠于职守,确保民爆物品贮存发放安全可靠。

二、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理标准办理入库、出库、领用、退库、报废台帐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台帐、实物、电子数据、日上报派出所数据四相符。

三、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发放管理制度。严禁单独发放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领用申请单必须由队长申请,值班矿长审核后保管员方可发料。发料领用单上必须有保管员、监督员、领用人、井下现场班长或队长签名。

四、每天下午5点半前,将雷管炸药库存数量、领用数量、消耗数量、退库数量、报废数量按时如实上报派出所和物资供应部;并在公司内部网页上公示。

五、认真做好交验货物台帐登记和交接班签名。做到各类台帐规范、手续齐全、登记完整;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安全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预案

管理制度

火灾、雷击、盗窃、人为有意破坏及外部山场火灾事故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民爆仓库发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灾,爆炸隐患的主要原因是:

1、贮存民爆物品时,安全距离不够,或周围居民生活区日渐迫近储存仓库,阻止无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不全。

3、防雷、避雷设施老化,陈旧、无力更新。

4、贮存民爆物品时,没有使用防爆设备或防爆设备老化无力更新。

二、事故隐患整治与评估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处理,单位一时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评估分级,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事故处理应急处理

单位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尽快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情况,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四、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

2、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

3、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做好事故结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对每起事故,必须建立详细的、完整的事故档案,并按规定进行系统整理和编目保管,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民爆物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理>,根据条例第四十三之规定 ;现将报废雷管、炸药销毁处理制度如下:

一、必须严格加强报废民爆物品的集中销毁管理办法。任何个人

无权非法处理民爆物品。

二、在使用过程报废的民爆物品必须建成立管理台账,对数量、编

号进行登记。

三、对报废民爆物品必须分装分放作暂时存放保管。达到一定数

量时、报物资公司统计审报公安部门批准后集中处理。

四、集中处理时必须有矿工程师审批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参加

处理的所的人员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规定操作。

五、集中处理时必须有当地公安机关全程监管、救护消防、安全

保卫、物资供应联合参加处理。

六、处理结束必须清扫现场,确保安全后才能撤除警戒。

七、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在报废雷管、炸药销毁处报告单上鉴名、

相关资料送公安部门存档,自存资料保存二年以上。

民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所有民爆物品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民爆物品安全管条例>及相关的专业资料。

二、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经过专业测试,达到规定要求,有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三、必须定期限参加业务复训学习,巩固好业务技能,服务于

安全生产。

四、对所的参加民爆物品的从业人员要严格年审制度 ,对评价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民爆物品从业工作。

五、所有民瀑涉爆从业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六、必须建立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和学习培训记录台帐。

跃胜煤矿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

一、炸药库保管人员发爆炸物品时,必须坚持先进后出的原则,发料员必须将所发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盘点清楚,及时销卡登记入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各煤矿爆破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爆炸器材保管员必须懂得爆炸器材的性能,严格按照“爆炸器材管理条例”对雷管、炸药进行分库保管,并保持适应的安全距离。 二、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制度,爆炸器材入库时,保管员要对其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出库时,保管员凭副矿长应发的领条发货,并签字登记,做到收支有据,帐物相符,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报告。 三、坚持审批制度,凡需从库房领取雷管、炸药时,必须由爆破员检查核实数量,后亲自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四、坚持退库制度,凡是当班或当天未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回库房登记存放,严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等不安全地点。 五、严格按规程要求使用,雷管、炸药由放炮员领取,用专制的木箱分别装箱上锁后,方可运入井下,严禁在井下或地面乱扔乱放,装药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进行。严禁炸药、雷管用作它用或转借他人。 六、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并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爆破员进行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使用过程中必须 有专人监督操作,并记录在卷,以备查看。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 公安机关处理。 爆破器材发放制度 一、炸药、雷管只能由保管员发放,严禁其他任何人私自发放炸药、雷管。 二、保管人发放炸药、雷管,必须由生产矿长批准后才能发放。 三、保管人对所发放的炸药、雷管,必须进行登记入档。 四、炸药、雷管只能发给专职爆破员,严禁发给任何其他人。 五、违反本制度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民爆物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目录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总 则……………………………………4.

2.安全例会制 度 (5) 3.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治理制 度 (6) 4.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制 度 (7) 5.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 度 (8) 6.安全设备、设施治理制度 (8) 7.民用爆炸物品购买治理制度 (10) 8.民用爆炸物品库房治理制度 (11) 9.爆破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13) 10.盲炮安全处理制度 (15) 11.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治理制度 (16)

12.民用爆炸物品装卸治理制度 (17) 13.事故报告和处理治理制度 (18) 14.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20) 15.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21) 16.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22) 17.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23) 18. 看守员岗位责任制 (23) 19.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24) 20. 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25) 21.专职驾驶员岗位责任

制 (26) 22. 单位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6) 23. 外包工治理制度 (27) 24.坑口验身制度 (28) 25. 爆破器材安全操作规程 (28) 26.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29) 27. 爆炸物品治理报告制度 (29) 28. 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30) 29.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 (30) 30. 购销爆破器材合同制度 (31)

31. 爆炸物品定员定量制度 (31) 32. 警卫看守爆炸物品制度 (32) 33. 井下爆破治理制度 (33) 34. 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 (3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总则 一、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治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治理。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1、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复印和采购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馐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工作。 2、如发现单物不符外馐严重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终止入库手续办理。 3、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章输、节药”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做到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同时坚持单物不符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噱头不清不出库。 4、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小组均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的程序发放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无凭发放。 5、各部门小组领用物资时必须先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小组主管负责人签名再交行政处长批准后方可找库管员进行领用事务。 6、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建立台帐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7、库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行政处配合行政处长编好采购计划以便节约使用资金。 8、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漏电。 1、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3、严禁私自涂改账目、抽换账纸。 4、严禁库房堆放杂物。 5、严禁在库房内谈笑、打闹。 6、严禁随意动、挪库房内的灭火器。 7、严禁地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制造安全隐患。 8、库房管理依据本制度实施。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 一、民爆管理人员责任制 二、爆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三、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四、爆破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五、民爆物品仓库主管岗位责任制 六、押运员岗位责任制 七、装卸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九、库房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十、库房巡守员岗位责任制 十一、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民爆管理人员责任制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矿民爆管理各项制度。 二、负责对本矿涉爆队组爆破队、火工组进行全面管理, 负领导责任。 三、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民爆物品。 四、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定期对民爆物品库进行检查, 并要留有检查记录。 六、定期对涉爆管理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 七、定期对《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编码登记本》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做到帐物相符, 检查要留有记录。 八、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如发生被盗、丢失、转借、私藏及其它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九、对民爆物品储存、发放、使用、退库、运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爆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安全矿长的领导下, 负责抓好本矿火工品领取、入井运输、井下存放及清退交库工作, 确保火工品安全。 二、对爆破工作面放炮作业进行管理, 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三、做好本队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出勤管理工作, 抓好劳动纪律, 搞好工时利用。 四、抓好本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本队的日常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放炮、火工品的各种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六、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化, 及时调整放炮地区, 合理安排, 使之满足生产需要。 七、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放炮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井下火工品的运输、临时存放及爆破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保证安全。 八、爆破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 以此确保安全作业。 九、掌握火工品使用情况, 负责审查爆破材料台帐, 日报及放炮员原始记录, 保证爆破材料管理达标。 十、抓好本队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作业技能的教育。 十一、严格遵守本矿及公司公安科的其它有关规定。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煤矿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一、爆破材料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一)井口到炸药库段装卸、运输 1、民爆公司将炸药、雷管运送到**煤矿后经门卫人员登记签字后,直接运到副井口。 2、火工品到矿前,由企管科火工品专管人员提前两个小时告知机电四队、调度室,机电四队做好火工品卸车准备,机电四队应将火工品专用车辆上道(副井北口备用车道),不得用叉车搬运装有火工品的车辆;由企管科保管员同时通知保卫人员、验收人员,相关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到达副井北口。 3、民爆公司将装有火工品的车辆送到达副井北口后,应有专人现场看管,不得中途退场。验收由企管科、保卫人员、机电四队人员联合验收确认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无误,联合签字后方可入井;发现有损坏的,不得接收。在装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机电四队在30分钟卸车完毕,并在火工品装卸运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单在签字完毕后随车由机电四队运输工带入井,企管科保管员对专用车辆加锁,并贴上封条。 4、火工品装卸完毕后,机电四队要及时安排入井,无特殊情况到矿后1个小时必须及时按排入井,严禁长时间在井口存放。井下由机电四队负责提前清道,便于专列运送火工品。

5、装卸炸药、雷管要轻搬轻放,严禁抛扔和撞击。严禁 在装运过程中撕毁封条、商标和拆除包装带,以免影响入库 仪器扫瞄和损坏火工品。凡在井下入库前查出损坏的,对每 人每箱罚款500元(民爆公司运来的火工品有损坏,不得卸 车,应退回)。往矿车中装雷管箱时,不得侧放或立放。 6、装有雷管和炸药的矿车不得同时装入罐笼。副井下运 炸药、雷管时,严禁另一罐笼乘坐人员。 7、罐笼提升炸药、雷管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 下 把钩工。 8、罐笼升降速度,运送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 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 罐笼不震动。 9、炸药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 装有炸药与装有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 辆与机车之间,必须有两辆以上空矿车间隔距离。 10、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11、机电四队负责炸药、雷管从副井口到井下炸药库的 运输、停放期间的看护工作(期间由企管科炸药库保管员进 行监督协调),严禁出现丢失和损坏。在进入炸药库前运输 过程中发现炸药、雷管丢失的,追究机电四队运输人员的责 任,入库后发现炸药、雷管丢失和损坏的,将追究企管科炸 药库当班保管人员的责任。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2) 二、爆破员职责 (3) 三、安全员职责 (3) 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3) 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责 (4) 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 (4) 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5) 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6) 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7)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9) 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0) 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管理制度 (12) 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 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5) 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6)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23) 二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入库检查制度 (24) 二十二、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 (25) 二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27) 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8) 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29)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 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 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558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 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 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 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 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

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 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 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 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破材料量,要由当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并在班后经通风队值班干部签字备查。。 9.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6条规定进行。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与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0. 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27条规定共同进行。 11.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超限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大全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34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 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06)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07) 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09)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1)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8)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9)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1) 入井检身制度 (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24) 安全奖罚条例 (2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27) 矿领导跟班作业、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 (28) 调度室值班管理制度 (29) 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30) 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31)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 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34) 安全生产技措专用资金管理制度 (35) 探放水制度 (37) 矿井防治水制度 (39) 安全例会制度 (43) 安全调度制度 (44)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6)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 (47) 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 (48) 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 (49)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50) 停电撤人管理制度 (52) 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3)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4) 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57) 运输管理制度 (58) 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 (59) 斜井运输安全制度 (61) 火工品管理制度 (62) 火工品存放制度 (64)

火工品使用制度 (65) 顶板管理制度 (66) 入井管理制度 (67) 井口管理制度 (68) 放炮员管理制度 (69) 电缆管理制度 (71) 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74) (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6)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78)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80)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8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86)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8)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90) 防灭火管理制度 (96)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99) 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101) 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2) “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 (103) 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105) 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106)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汇编含运输之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汇编 含运输之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含运输)》之范本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 2、安全例会制度(1)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 4、安全检查制度(3) 5、危险场所定点定量管理制度(3)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7、仓库安全保卫制度(4) 8、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 10、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6) 1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1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7) 13、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8) 14、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 15、盲炮安全处理制度(10) 1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11)

17、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12) 18、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12) 19、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3) 第二部分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6) 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16) 2、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6) 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 4、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 5、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8) 6、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8) 7、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9) 8、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19) 9、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0) 10、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20) 11、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20) 12、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1) 第三部分爆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2)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05-83 煤矿爆炸物品领退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范爆炸物品领、退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现象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337 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和爆炸物品丢失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制定使用单位当月爆炸物品供应计划。生产班组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炸物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班(组)长审批后签字确认。 (三)根据当班报批的爆炸物品数量,由爆破工携带三联单,到爆炸物品库领取爆炸物品。 (四)爆破工到库房登记办完领取手续后,必须认真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清晰。

(五)爆破工应在爆破物品库的发放室领取爆破物品,不得进入爆炸物品库。未使用专用炸药箱、雷管箱的,严禁发放。 (六)开箱使用前爆炸物品必须有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工在现场亲自清点数量,做好记录,方可使用。每次爆破后,爆破工应根据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处理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爆破工完成爆破任务后和班(组)长、安全员对当班使用的火工品数量进行核实清点,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炸物品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清点无误后,将本班爆破的炮数、爆炸物品使用数量及缴回数量等经班(组)长签字,由爆破员在当班将剩余爆炸物品退回库房;严禁将当班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私藏在井下或带入其它地方保存。 (八)爆破员应及时记录每班领用爆破物品和现场爆破情况,详细记录每次领取爆破器材的时间、品名、数量、起爆数、剩余数和退回数等,由当班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路桥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9A项目部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二O一五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警卫看守制度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清退回库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11) (五)、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13)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14) (七)、民用爆炸物品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15) (八)、民用爆炸物品爆破方案审批交底制度 (16)

一、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并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合格,由公安机关验收后方可使用。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标识牌的格式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设置;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4、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在墙面画定高线,不得超高存放。 6、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 (2)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设计或安全评价核定的存药量。 7、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整齐,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煤矿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爆 破 物 品 管 理 规 定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矿长审核: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爆破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司爆破物品管理,防止涉爆事故发生,根据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我司有关涉爆人员认真遵守,管理人员认真督促检查。 涉爆人员上岗条件 一、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爆破物品的管理 一、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完好。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违禁物品。 二、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火设备。 三、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

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在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四、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五、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库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六、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七、爆炸材料库不得漏水,并应采区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八、爆炸材料库的最大住存量。 1、不得超过1吨炸药和5000发的电雷管。 2、爆炸材料库的炸药的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九、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必须清点存库,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记录。 十、非库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十一、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工品发放台帐和库存台帐;做到每日清点、每旬盘结,帐、物相符,按时报矿分管领导。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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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2) 二、爆破员职责 (3) 三、安全员职责 (3) 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3) 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责 (4) 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 (4) 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5) 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6) 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7)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9) 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0) 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管理制度 (12) 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 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5) 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6)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24) 二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入库检查制度 (25) 二十二、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 (26) 二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28) 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9) 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30)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 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 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装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供货单据和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必须带有运输爆炸物品的明显标志,即白天要插有红旗,夜间要装设红色灯信号。 第八条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配备自卫武器和通讯设备,押运人员途中不得离开车辆。 第九条民用爆炸物品运送至使用地后,应有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采购和供应部门组织保卫、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组织人员安全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火药库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按要求储存爆炸物品。 第十条在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必须有专人跟随看管。井下运输炸药时要用专罐(或专车),雷管不得用人行车和矿车运输。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 第十一条装卸爆炸物品时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装运雷管时,车箱底要垫软垫。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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