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程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程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程序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所有影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工作内容

三宝四口安全管理;

临边施工安全管理;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

施工机具、设备、机械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4 职责

4.1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负责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

4.2公司保卫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4.3 公司机电物资部负责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4.4项目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控。

4.5项目部机电物资部负责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

4.6项目部施工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4.7项目部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

4.8项目部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劳务采购、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9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核。

5 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程图

5.1施工准备

5.1.1项目部安全网络设置

a项目部应按工程的难易程度和规模大小,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b项目部安全网络一般应包括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兼职)安全员。

5.1.2办理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及审查相关方资质

5.1.2.1工程项目中标后,由项目部根据业主、地方政府部门及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对职业健康安全提出的管理要求,办理施工相关许可证、开工证和其他相关手续。

5.1.2.2分包单位和劳务组织资质的审查

a项目部如进行工程分包,计划合同部组织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含安全资质)。b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内容(劳务组织参照此规定执行)包括:

---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安全施工管理机械及其人员配备;

---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的可靠性、完好性及安全保护装置、防护设施的配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程图

5.1.3入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协助劳动工资部门结合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求,按《培训实施程序》(ZACXa622)的规定,组织进场员工和相关方人员(重点是分包方和劳务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5.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2.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主管副经理(或总工)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管理程序》(AQCXa431),评价出该工程项目的重大风险并将其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预案实施管理。

5.2.2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主管副经理(或总工)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分阶段进行本项目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需要时更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施工班组根据施工生产动态,结合“三工”活动开展危险预知,并按危险预知活动记录表(Fa44

6.2-1) 内容做好记录;安全管理部门应掌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动态管理。

5.2.3当施工过程中的活动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项目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补充辨识,重新评价和确定重大风险。必要时修订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5.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确定

5.3.1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控制程序》(AQCXa432),建立获取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渠道,编制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或以文件转发形式发放至相关部门、项目部。

5.3.2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建立获取地方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渠道,编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清单,连同公司编制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发放至相关部门。

5.3.3公司、项目部按照法律法规清单或文件进行收集和整理,并按规定对重大风险实施控制,确保各项施工作业活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5.3.4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应注意跟踪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布动态,对控制清单及时进行更新。

5.4工程项目和办公区域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建立与实施

5.4.1项目安全主管负责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以及本程序5.2.1条款规定确定的重大风险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目标,并在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应予以明确。目标应具体、可测量。通常情况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落实:

a事故监控指标。包括工伤事故(包含新增职业病)、交通、机电和火灾事故率与直接经济损失率;

b尘毒噪声等有害作业场所治理达标率;

c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预防措施到位率;

d机电设备的完好率;

e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

f与职业健康安全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检查和操作人员的到位率。

5.4.2项目部各队(厂)、班组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5.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5.5.1项目部主管责任人依据《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管理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的规定,对重大风险控制的策划及其目标,组织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备案。

5.5.2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b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c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技术措施(应包括技术方案、绩效测量与监视、不符合控制与纠正措施的实施以及资源的配备等)和时间表;

d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实施经费的预算。

5.5.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办公室发放至相关单位,并将有关要求传递到相关方。当工程情况、重大风险、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

行修订,以保持其适宜性和充分性。

5.6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

项目部应按《培训实施程序》(ZACXa622)的规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

5.7 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

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交流的时机和方式按《协商与交流控制程序》(AQCXa443)要求实施。

5.8常见重大风险的控制

5.8.1坍塌

5.8.1.1 土石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地质结构、高边坡或涵洞等施工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坍塌风险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5.8.1.2 对高排架和桁架式结构的搭设、安装与拆除施工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方案和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并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5.8.1.3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时,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及时变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经重新审批后,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5.8.1.4对存在坍塌风险的项目施工中,项目部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5.8.2 火灾、爆炸

5.8.2.1 在通常情况下,应将以下物质或场所列入防火、防爆的重点范围:

a 易燃易爆液(气)体:如汽油、柴油、油漆、氧气、乙炔、天然气、液化气体等:

b 可(易)燃爆物体:如雷管、炸药、化学混合物、木材、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可燃废料垃圾等;

c 作业点场所:如爆破作业场所、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仓库、油库、配电室等。

5.8.2.2 对重点防火区域(部位)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将火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悬挂在显目的位置。

5.8.2.3 对重点动火、爆破作业施工,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并依据5.9.1.1条款规定要求申报审批后实施。

5.8.3高处坠落

5.8.3.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列入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及其所需的防护用品。

5.8.3.2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应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班组负责人落实安

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班组负责人应控制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5.8.3.3在施工作业前班组负责人应对作业面、通道的安全警示标志,“四口”、临边、悬空作业等设置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时,方可组织人员施工。

5.8.3.4 当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时,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现场技术负责人,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制定变更措施,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8.3.5当遇到恶劣天气变化或停工后,在重新开工时,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5.8.4物体打击

5.8.4.1项目部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将高处作业、安装和拆除施工作业、交叉、多层次施工作业等,纳入预防物体打击伤害风险的重点,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落实和检查。

5.8.4.2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应避免存在交叉、多层同时施工作业,当交叉、多层同时施工作业不可避免时,必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8.4.3施工过程中,如涉及到兄弟单位及其他相关方时,必须以联络单的形式在施工前通知相关方,同时在施工中应设置警示标志和警戒人员,及时阻止相关方人员进入警戒区域造成伤害或因相关方人员的过失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

5.8.5触电

5.8.5.1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施工前必须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其内容应包括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或要求。

5.8.5.2施工中所有用电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地),并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8.5.3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设置防雨防潮措施,且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场所。

5.8.5.4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灯具和电动工器具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电气化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5.8.6起重伤害

5.8.

6.1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应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下,对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专项交底;安装完工后,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经调试合格后,报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5.8.

6.2起重机械操作和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后,持证上岗。

5.8.

6.3起重机械操作和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工器具进行检查,并对当班内容进行沟通,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

5.8.

6.4现场其他施工及相关方人员必须听从起重指挥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指挥,禁止在吊物下等危险区域逗留、穿行。

5.8.7机械伤害

5.8.7.1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防护罩、自动控制设施、限位器、监视监测、自动报警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8.7.2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行。

5.8.7.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

6 相关文件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建安函[2008]156号)

7 记录

1、源排查与整改表

2、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GDAQ2030201

3、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GDAQ2030101

4、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GDAQ2030102

5、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含续表)GDAQ2030103

6、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GDAQ2030104

7、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GDAQ2030105

8、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GDAQ2030106

9、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GDAQ2030107

10、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GDAQ2030108

11、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GDAQ2030118

12、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GDAQ2030117

13、塔吊检查评分表GDAQ2030116

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一.安全、防火管理措施 (1)加强安全防火意识,增强安全防火责任心,进行规范化操作。严禁在禁火区(施工场地、仓库等)吸烟及使用明火。 (2)对现场的木花、木屑等易燃物,每天清除干净,对损坏的闸刀、插头、插座等及时调换。 (3)对油漆等易燃品,实行严格的收发制度,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器二台及黄沙箱二只,并由专人看护。 (4)要经常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工地的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线路不得超容量使用,发现绝缘层发热、发烧现象,立即切断电源、查出原因,进行整改,确保无火灾,无触电事故发生。 (5)在进行油漆作业时,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粘有易燃物的余、废料丢弃到指定区域。 (6)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得到工地负责人的同意,并切实做好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7)各种临时设施不能影响消防要求,确保顺畅的安全通道。 (8)按规定使用脚手架、人字梯。不搭飞跳板,不站在人字梯上移动梯子,并系好安全带。 二.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维修、改动或拆除必须由电工主管安排电工进行,其他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严禁乱接乱拉电源。 (3)各类施工用电机具在使用前必须其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搬迁、移动、拆除或维修施工用电机具必须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严禁带电操作。 (5)由维修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故障没有处理前,严禁重新合闸。 (6)现场电气设施严禁超载使用。 (7)现场设置的开关箱1.8米内严禁堆放可燃物质。 (8)使用电气设施的人严禁赤膊赤足作业。天棚内照明必须使用应急照明灯具。 (9)所有用电设施的电缆拖线必须保证绝缘完好,严禁使用绝缘破损的电缆、电线。 (10)机具的连接头必须使用安全插头,严禁使用裸线直接插接。施工电缆、地拖线均要求悬挂或沿墙敷设。三.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图纸交底及技术交底制度,合理完成施工工序,未经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任何人不准开工。(2)严格实行“三检制”,自检、专检、交接检,逐层检验,责任到人,严格按质保体系的检查点和检查表格规定的内容,认真检查填写。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者,未经整改,下道工序不许施工。 (3)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回收边脚料及杂物,并做好产品保护的实施和检查工作,避免碰撞、污染。四.环保、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单位规定着统一服装,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 (2)主要道口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等内容。 (3)施工现场的布置必须严格按施工平面图进行,严禁乱拖乱拉。 (4)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按其规格、型号的不同分别堆放整齐,并应避开主要通道。 (5)施工班组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回收边脚料及杂物,并做好产品保护的实施和检查工作,避免碰撞、污染。(6)大力提倡文明礼貌,杜绝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生将立即清除出场。 (7)施工用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 (8)节约用水、用电,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噪音,降低对施工周围环境的干扰。 (9)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小旗围起来,以示警戒。 (10)施工人员进入工地一定要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用语,言行检点,不在工地内发生任何违法行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禹建设集团第一项目部项目部。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以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为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必须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在交纳保险、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制定,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作用。 第六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基础和附着设计,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前,有关负责人应将工程

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生产班组作出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下列安全内业资料,且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轨当存查:安全目标的管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方案;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各种验收记录;违章处理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用电方案,维修、巡检记录;工伤事故资料;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九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平采暖通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图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应急救援体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不得少于6幅。 第十二条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电气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制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不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59743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进一部提高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得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确“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严禁酒后、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 6、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

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66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Sit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仁和医院门、急诊楼改扩建工程,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路西侧。 建设单位:北京仁和医院。 设计单位: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方圆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设计概况:本工程为住宅楼、地上13层、地下2层。 建筑面积:29177.3㎡。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A: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员、区域责任人、施工队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总指挥,对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组织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公司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各项安全协议书。并制定分公司各项管理目标,各项管理措施,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项目的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召开项目部月度成本分析会,审批物质,材料审请计划,对项目部贯标工作负管理责任,负责分公司对外协调工作。 生产经理:对本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负责项目工程各专业组织协调,合理安排各工种之间的施工作业,协调解决施工矛盾编制专业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交到操作层。按施工进度提前计划材料,按工程进度提前安排施工,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协调项目部全面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召开每周的工程例会,每月的项目质量分析会,负责全过程施工质量监控,填写施工月表,负责专业物资验证和对外协调工作,包括(公司、甲方、监理)等单位。 安全员——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督工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现对生产中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护 设施及架设机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 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 明及下列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五、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正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六、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1、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人员;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作业的人员。 九、防寒服应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十、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一、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十二、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三、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十四、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五、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六、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七、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 1、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标语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防护: (1)、安全防护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临近小区道路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模板和一层安全网,侧面用钢筋网做防护栏板。高压电线线路侧面和上方采用竹杆和模板搭设隔离墙和防护棚。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做好“五临边”的防护工作。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3、夜间施工 夜间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

低压防爆工作灯。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立《三级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署安全合同书(一级),由项目经理和工长签署安全合同书(二级),由工长和施工班组签署安全合同书(三级),进行安全管理。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设安全施工领导小组,配专职人员两名负责日常安全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禁违章作业。 对所有进场前的施工人员针对该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三宝”及“四口”防护工作,现场设安全防护栏,防止刺伤、摔伤、物体打击、机电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在没有征得项目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拆除、搬移和取消。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操作工人要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专业工长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必须天天讲、人人管、人人牢记、互相监督,以防为主,严格纪律,奖罚分明。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高空与冬季施工作业防范措施 为确保冬季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必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岗位无隐患,个人无违章;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安全施工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减少记录事故,杜绝轻伤事故,实现各类灾害事故为零的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高空作业监管力度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2.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护身栏杆。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遇有煤气、烟尘及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3.在陡坡、屋顶、杆塔、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安全网必须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4.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5.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进行工作。高处作业下方,应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隔离,以免掉物伤人。

6.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板、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高处作业严禁烤火取暖,使用喷灯,气焊注意火焰不要靠近脚手架或其它易燃物,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7.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当带电体电压10KV及以下时,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2m;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为1.7m。超过10KV电压时,按规程规定增大距离,如遇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在脚手架或其它物架上,临时堆放物品严禁超过允许负荷。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9.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0.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应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特级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应有专人负责。在轻型或简易结构上施工可进行修补,拆装工作等,必须拴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离,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11.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二、易燃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使用易燃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进库、出库、领用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使用易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规定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知识分享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的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

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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