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制表单位:县计生领导小组填表时间:2009年04月26日

2、收养手续或再生一胎准生证请复印并附后。

填表人签字: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完整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退还本人。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在得知持证人婚育变更情况后,应当及时在管理档案中予以记录。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第十四条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伪照、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收取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婚育证明》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确定格式并在全国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第十九条《婚育证明》自201X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01X年3月1日后作废。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991129 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X-09-09 发布机构:浏览38次 【字体: 大中小】 (国计生委 100号1999年11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全县共有流入人口,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0%。 二、存在问题 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0截止到0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人,其中计划内人,违法生育人,计生率仅为%。 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状 发表时间:2013-11-04T11:38:45.623Z 来源:《医学与法学》2013年第2期作者:陈国红[导读] 陈国红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政府312085 【摘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国面临的迫切问题,浙江作为经济强省,流动人口工作也是困难重重,尽管我省在该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但与日益增多的流动大军相交恒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笔者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初,增长速度非常迅猛[1]。根据《浙江省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5613.7万人,其中省外流入人口共计1182.40万人,占总比例的21.72%。数据巨大的外来人口涌入到浙江省,为一方经济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同时看到由于这些外来人口长期在浙江省打工,未能及时与户籍地取得联系,使户籍地信息掌握数据不实;再是无法掌握其生育情况;另一方面则主要是由于所流入地无法及时掌握其原始生育情况,很难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始终是工作的难点。为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我省当前的迫切任务,对协调浙江省人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治理局面有待加强 浙江省为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在提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时,就随即在各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涉及公安、工商、民政、计生、卫生、建设、劳动等九大部门,并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各大部门;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相互协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实效。但仍然存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缺少必要的认识,使得计生工作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各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不少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整改革时,并未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考虑在内,使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还存在一定阻碍。 (二)清查摸底工作尚需深入 截止2011年,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了的登记、清底和建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造坚实地基础,这种大规模的集中清查工作,浙江省始终保持每年开展一次。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由于流动人口的居住和工作不稳定等因素使得清查工作仍然无法真正做到彻底,因此,出现了所掌握的信息与实际流动人口数量不符,特别是建筑、煤炭、服务和餐饮等行业,无法真正实现彻底的清查。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需强化 2012年笔者通过对434对已婚育龄夫妇的调查,其中共有189户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技术服务,总比例为43.5%;通过绝育的方式来达到避孕效果的共计139户,通过药具来达到避孕目的的共计48户,而通过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共计212户,有效节育率为73.50%,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有35户。导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效率低的主要因素为:1.流动人口不愿接受地区计生部门的帮助,甚至出现逃避管理的情况。2.部分地区人员配置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地是整个地区的外来人群,这就意味着,任务量非常大,但计生工作的工作人员配置有限,因此,很多工作无法及时完成,进而拖延了管理工作。3.计生部门的经费有限,不少地区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不少地区只能够进行查孕、查环、查病以及各种补救措施,还无法为流动人口提供疾病治疗和生殖健康服务等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加强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策 (一)以城市社区为依托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根据国务院文件,在浙江省内形成社区领导小组,通过社区服务来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计生、劳动保障、工商、卫生、物业管理、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构建起职能明确和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并本着方便群众、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渐形成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服务室,由专业人员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生殖健康和技术服务咨询[2]。 (二)加强流动人口清查摸底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社区、村(居)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能力和职能地位,同时,构建起流动人口基础账册,以便及时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浙江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收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担负起流动人口清查工作,有效控制了清查摸底走访难、入户难、管理难和核实信息难等诸多问题。二是加大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整顿对出租房的管理,对出租房进行了统一核查和清理,并在清查过程中,对房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叮嘱入住育龄妇女积极与地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向其提供信息,全面掌握计生动态。 (三)逐步完善诸多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体系 近两年来,浙江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采取“亲情化”和“一站式”服务模式,给予流动人口最及时的服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所有进入浙江省的流动人口,在进行登记的同时,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统一调查,并为其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证,所有持有该证的人员,均可免费获取得放计生服务站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樊思壮.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研究[J].办公室业务.2012,06(05). [2]郭建平,高斯琦.吕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调研[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0,06(01).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xx年11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xx年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使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综合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 第 2 页共 2 页

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xx]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并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 第 2 页共 2 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 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 一、街道计生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人社会治安、出租房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中,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人现居住地日常统计、管理、服务和评估考核。 三、重点管理对象的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计生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部署,通过信息交换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已婚育妇的婚姻、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持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情况。 四、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五、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l 一2 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予以处理。 六、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列为每月计划生育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滚动管理台帐。 七、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设流动人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乱收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办理流动人口有关生育证明或生育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强行要求流动人口返回户籍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八、对流出人口做好以下工作: 1 、及时、准确为外出成年育龄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根据流动人口本人或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如实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 、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3 、指导外出的已婚育妇落实一项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要求需参加避孕节育检查对象按时寄回《环情孕情检查报告单》,对返回原籍的外出人员及时随访服务; 4 、按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 5 、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九、对流入人口做好以下工作: 1 、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口在三个月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建立全员流入人口登记制度,主动与公安、劳动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变动信息; 3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避孕节育情况和生殖保健检查,提供免费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准确出具《福建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 、督促村(居)与用工单位和出租(借)房主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落实管理责任; 5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为跨省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学习材料(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释义 第六条——第十条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其职责是: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出具和查验婚育证明;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等。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这里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既包括现居住地,也包括户籍所在地。 本条第二款对两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作出了规定。为落实《条例》第四条确立的两地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本

款规定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核实、通报流动人口婚育变动及避孕节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以便有的放矢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第十条关于流动人口享有的服务和奖励优待也是现居住地应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的义务、办证机构职责的规定。 实行婚育证明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户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做好宣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现居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观依据,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实行这一制度,可以保证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两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办证对象、办证要求以及婚育证明主要内容的规定。 (一)办证对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育龄妇女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编号:TQC/K52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 结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time periods,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lan is put forward.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ing the cost,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hoice of appropriate way, in order to achieve low cost and achieve good result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计划资料适合用于根据不同时间段的特点,推出各项具体执行方案。主要特点是细致、周密,操作性强和不乏灵活性,同时考虑费用支出事项,根据自身力量选择合适的方式,以实现较低费用取得良好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项工程"建 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 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 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 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 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

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 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968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93%。全县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

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XX年截止到XX年年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计划内78人,违法生育14人,计生率仅为8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第一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968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93%。全县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14年截止到2014年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计划内78人,违法生育14人,计生率仅为8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

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三、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县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7728-85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完 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

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XX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629 (计划范本系列)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 结_工作总结详细版 When The Goal Is Established,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nditions Of Organ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al Goals To Be Achieved And The Ways To Achieve Them.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工作总 结详细版 提示语:本计划文件适合使用于目标确立时,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xx年交通体系方案生育作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依照市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咱们结合交通体系作业实践,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方案生育处理作业,使体系方案生育率达100%,归纳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bànzhèng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作业任务。 一、领导注重,完善计生处理机构 局领导对体系方案生育作业高度注重,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方案生育处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改变,我局重新调整充分了

方案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jú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方案生育、流动人口处理领导小组,小组清晰了分管领导和详细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方案生育作业的贯彻执行。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方案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安排执行,人员执行,计生经费执行。因为交通部门作业特别,外出和流进人口改变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处理已成为我局方案生育处理作业的要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方案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担任,分级处理,责任清晰,执行到位,有力地保证了方案生育和流动人口处理作业的有序展开,使体系内方案生育作业得到整体推动。 二、仔细宣扬,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因为交通体系单位多,人员比较散,作业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

个人生育情况证明

个人生育情况证明 新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为有条件生育二胎的夫妻筑起一道隐私保护的屏障:生育二胎不必再到工作单位或社区开证明,市民只需凭借个人诚信对自身生育状况作出声明即可办理手续。 出于进一步保障公民基本生育权和以人为本的考虑,新的《条例》调整了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三种适用人群(本报此前已作报道)。按照原《计划生育条例》,市民如符 合生二胎条件想提出申请的,应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已有子女状况证明。而新的《条例》第三章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符合生二胎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可由自己对自身生育子女情况作出声明,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根据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进行受理。 如果某市民不符合生二胎条件却谎报生育状况,政府主管部门将如何甄别和处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表示,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把个人生育状况声明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一旦谎报生育状况被发现,当事人将在申请个人贷款时受到限制。 二、"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由孕妇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1、《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广东省已婚育龄妇女所持有的一本计划生育证,广东省现在已经整合了育龄妇女要办的所有

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一孩准生证,二孩准生证,查环查孕等等一系列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不过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是户口在那个地方,同时也住在同个地方,就在办证后每年去所在社区工作站验证一次,俗称年审; 出任股长初期,针对全县日益增长的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现象给计生工作带来的新难度,加上社会抚养费征收手段弱化,办案效率低、执法工作困难等状况,结合实际,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国家人口计生条例等相关法规,起草了《***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办法》、《***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性别比实施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按律执行、按章办案,不询私情。 肖碧莲院士1998年至2014年领导完成了“米非司酮用于紧急避孕、黄体期避孕及催经的研究”项目。包括4个研究课题,为国内政府部门(国家人口计生委)、临床(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工厂(上海华联制药有限公司)与国际组织(洛克菲勒基金会、创意基金会、who和path)大协作的项目。参加研究和临床人员均经过gcp培训,严格按国际、国内临床研究规范化条例进行。经过who和fhi的审核,认为资料完全符合gcp要求,准确率超过国际上其它合作中心,属一流的研究水平。其中米非司酮用于避孕的研究为国内首创,全国31个临床研究单位参与,以及大样本量在国内外亦属罕见。米非司酮加米索前列

2019年年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年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你们知道有关于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应该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应届毕业生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XX年城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一、年度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9月30日,市共有流动人口40652人,其中流出人口39468人,流入人口1184人;流出人口中育龄妇女17602人、已婚育龄妇女13557人、跨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0985人,流入人口中育龄妇女502人、已婚育龄妇女478人、跨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66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提交率达到99.23%以上,信息反馈率、信息接收率达到100%,信息反馈和接收及时率达到98.48%以上,有效联系率达到 97.9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到97.9%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统筹到位,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坚持三个纳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会议集体进行研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畴,做到每年考核。今年全市召开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会议,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重点,加大阵地建设投入,开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同时市政府与23个市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

二是坚持三个落实。全市建立了市直部门年度计生工作述职制度。今年9月,全市组织计生工作述职会,各市直部门进行计生工作述职,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具体实施的责任明确,力度进一步增强。扩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充实工作力量。今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市流管站新增流动人口以钱养事编制2个,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流管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量。 (二)坚持宣传到位,实现全覆盖一是市人口计生局利用宣传折页、计生短信、广播网络等载体,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乡镇、村社区计生干部进村入户,把《流动人口服务指南》、《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共计30000余份分发到流动人口手中,引导他们依法履行计生义务,了解可享受的计生服务项目,清楚流出前、流入后的办事程序等。二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宣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便民维权措施,使他们及时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享有知情权,自觉地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管理与服务。三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0XX年换届后,市人口计生局及时组织全市基层计生专干近300人,举办了为期3天业务培训,同时以陆城城区为重点,组织对全市计生联防管理单位150余人,进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培训。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一、如何界定“流动人口”? 答:“流动人口”概念从流动空间、目的以及人员年龄三个方面进行界定: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 (2)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 (3)成年育龄人员。同时还规定了若干除外情形。 二、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有哪些人? 答;《条例》规定的办证对象为成年育龄妇女(成年育龄妇女是指18周岁~49周岁的妇女) 三、那些机构负责查验婚育证明? 答:验证机构为: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办理婚育证明需要提供什么凭证? 答: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结婚、未婚育龄妇女只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五、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多少天内提交婚育证明? 答: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 六、成年育龄妇女应向什么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答: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七、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都有哪些? 答:《条例》对于育龄夫妻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做出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1)育龄夫妻应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的措施;(2)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八:流动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一般应履行以下义务:(1)交验婚育证明,按要求进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2)遵守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九:流动人口除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外,享有的其他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答:(1)孕情、环情监测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3)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十、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后是否琮享受户籍地的奖励优待政策? 答:《条例》规定,户籍地应依法落实流出人口有关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的责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因 人员外出而推卸责任,应继续依法履行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责任。 十一、夫妻在外出之前应履行那些义务? 答:育龄夫妻在外出之前应履行以下义务:(1)成年妇女应办理婚育证明(2)主动 告知流向、流出的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3)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 十二、在现居住地享有哪些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答:(1)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2)依法 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 大的市的规定,享有休假等(4)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 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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