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

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按《成都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及市政府1997年(66)号《成都市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规定》二十四条文件精神,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二、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三、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声光、手动报警按钮、控制模块、消火栓按钮、火灾探测器、广播、消控室主机)。

四、维修服务时间:

1.每季度乙方定期全面检测维修一次,每月按消防维修方案规定至少巡检一次

(维修单、巡检表可查),对有故障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单可查)。保证第三款范围内所有系统完好。了解系统运行情况,指导甲方人员工作。

2.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月检.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8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据实填写维修单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甲、乙双方分别存档。

五、合同标的、期限及付款方式:

1.消防工程维修服务的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共计。

2.设备和材料的维修更换费用50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50元以下由乙方承

担。

3.如维修消防工程系统,需要进行改造和增减设备,所需费用另计;

4.维修工程总费用为每年元整(小写:元) ,付款时间:每季度期满

5日内付款。每季度付款金额:(小写:元).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消防工程图纸资料一套,以供乙方建档和实

施维保工作的基础资料。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第五款第4条按时付给乙方维护工程款,甲方不得无故

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发生无故拖欠不付现象,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

3.乙方每季度的全面检测及每月的巡检工作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维修技术

报告存档,该报告需由双方有关授权人员签字方能生效;在不定期维修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因乙方原因,在维修中造成的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实行救助。

5.乙方应义务指导甲方维修、运行人员掌握本消防系统的保养知识和提供维

护咨询服务。

6.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部件,如有必要,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更改前后的技术资料。

7.乙方负责在维保期间,完善在消防大队的季审核备案工作。

8.乙方配合甲方处理消防大队检查事宜。

七、安全保密事项

甲方提供的关键技术资料,乙方应严格保密。

八、补充条款或说明事项

1.甲方需派员配合乙方进行检修,检修现场使用机具、升降设备等由甲方无

偿提供,所需仪器、仪表、工具及交通工具由乙方自理。

2.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单位,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便利。

3.甲方交给乙方的消防工程各系统和设施应无故障和隐患,并由乙方认可。若

有故障和隐患,甲方应积极配合解决,若甲方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

4.《“”维护保养巡检方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付款到乙方账上后生效,如未按合同支付

维保款或合同期满未续签则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址:成都市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巡检方案

一、周检

1.检查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状态及各项值班记录(系统运行日登记表、控制

日检登记表,附表一、附表二)。

2.自动报警系统

对消防控制室内各设备进行巡检,要求所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无故障、无异常、误报。

①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警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报警记忆功能

F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②对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进行分区试验,其动作准确无误,声光报警器

各项联动功能准确无误。

③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④联动调试

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验:通过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在1分钟内启动喷淋

泵,主备泵进行切换,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B消火栓水灭火系统试验:启动消火栓按钮,在30秒内启动消火栓泵, 主备泵进行切换, 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3.消防水灭火系统

①检查消防水池、屋顶水箱的水位,随时保持要求的水位。

②检查消防泵、喷淋泵及控制柜的工作状态及运行情况。

③检查消防管网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对喷头及消火栓进行外观检查,抽查末端放水,测试压力开关动作。

④对压力、声响、阀门进行检查,使之处于正常范围或正常状态,且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现场手动各起泵一次。

⑤检查管网上的阀门开启情况,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对讲电话

抽查3层,确保线路畅通。

5.消防广播

应处于无故障状态,抽查三层,确保线路畅通。

6.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灯

检查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灯是否有损坏。

二、季检

除进行半月检、月检项目外,还需检查下列项目,并填写季(年)检登记表(附表三)。

1.手动/自动检查消防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2.联动水系统,起泵试验。

3.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备电源切换。

4.进行一次消防广播分区呼叫试验。

5.对火警电话逐一通话试验。

6.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7.检查室外消火栓。

8.检查水泵接合器。

在每季度末,填写季检登记表(附表三),报消防大队备案。

三、半年检

除以上各项检查外,还需对全系统做一次试验。

四、年检

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综合测试、检查,填写年检登记表(附表三)。并书写全年维护保养总结(内容详下),报消防大队备案。

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事故广播系统。

5.火警电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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