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

案例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
案例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

案例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

罗世荣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44)

摘要:虽然案例教学在中国起步较晚,我国仍有许多学者都在研究案例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本文则是从对案例教学的概念和法理基础,国外案例教学的实践情况、及案例在我国法律教学中的适用现状分析出发,重点论述案例在我国法律教学的各环节中所起的作用,希望为完善案例教学法提供些许参考素材,以此促进法律教学,为推动实现法的现代化奠定扎实的教育基础。

关键词:法律教学案例案例教学法

Functions of Case in Legal Teaching

LUO SHI-rong

(College of Law,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44, China) Abstract: Case teaching starts late in China, but still many Chinese scholars researches case’s functions in legal teaching. 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concept of case teaching, the base of legal principle, the practicing of case teaching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case in legal teaching in our country, with an emphasis on discussing the function of case in every part of our country’s legal teaching. This thesis provides some referential materials to improve the method of case teaching, points to promote legal teaching and push forward to laying the steady foundation of education for realiz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law.

Key words: legal teaching; case; method of case teaching

引言:提高法学教学质量,培养理论扎实又具备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法律复合型人才一直是法律教学孜孜以求的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法律教育方法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探索出一条科学、高效的教学方法已成为法学教育密切关注的问题。因此,以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由基础教育向高层教育转变,由知识型法律教育向综合型法律教育的转变是法律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

传统的教育模式在很多地方难以适应法律教学目标模式的转换,所以在教学策略上应进行完善与更新,案例教学法的引进与实施,并与中国传统教育模式相结合,互为补充,成为了当今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也将因此对整个中国教育体制甚至法制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案例教学概述

(一)案例教学的界定

“案例”也叫“范例”,来源于拉丁语“exemplum”,本为“好的例子”、“典型的例子”之义。在现代,案例则是指对现实生活中某个事件的记录与陈述。与“案例”这个

词相关的术语有很多,如:案例报告、案例研究、案例教学等。案例的种类不同,用途也是多种多样,比如:医学案例、法律案例、管理案例等,本文中的案例是指法律案例,即对现实生活中法律事实的再现。法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又分为狭义的案例与广义的案例。狭义上而言,是指直接从司法实践中提取的事实和案例;广义上而言,除了真实的案例以外,还包括源于现实生活,但经过一些加工,对其中部分情节予以适当变更的虚拟案件。本文在案例教学研究过程中所提到的案例,是广义的概念。

法律案例教学(以下简称“案例教学”)则是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让学生在群体讨论中进入法律情景,通过归纳与演绎的方法掌握其中的法学理论并追寻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是“老师提出问题,学生参与讨论与解决问题”,即学生在讨论与发言中对所学的知识的各种逻辑关系进行大量的思维,在思考的过程中判断、分析、研究、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与其他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法具有教学过程的互动性、教学内容的现实性、教学活动的创造性、教学目的明确性等特点。

(二)案例教学的法理基础——法的现代化

法的现代化是一种法的发展,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伴随着社会的转型而相应的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转化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该国家和社会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制运转机制都将发生重大的质的变化。其内容包括(1)普遍有效的法律成为了社会调控的有效手段和主要手段;(2)法律由义务本位转向权利本位;(3)法律程序更加完善、公正、合理;(4)司法机构及相关制度日益完善;(5)法律制度日益完善;(6)法学研究、法律教育的发展壮大。

法的现代化的标志是法制更加适应发展着的和变化了的各种社会实践需要,并且能够充分体现现代社会的各种价值目标和价值需求。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法律教学要实现现代化的各种价值目标。法律教学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互动的过程。法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法律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培养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其中,能掌握理论知识只是一个初级目标,而法律教学的高级目标则是学以至用。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并从中获得启发。而这一高级目标只有通过法律案例教学才能得以实现。所以,要使法律教学实现现代化的各种价值目标,要为法的现代化打下坚实的教育基础,必须进一步完善案例教学,将其作为传统教学方法的补充。

二、案例在我国法律教学中的现状分析

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历来就有以成文法为主导,以判例为补充的传统。春秋战国时代的荀子曾经说过:“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见《荀子,君道》);秦律中有供判案依据的各种案例的详细记载;汉朝有比照前例推理断案的“决事比”制度;唐朝法典中的“格”既指判例;宋朝以例代格,以例破律的现象十分普遍;明清时,律历并存;民国以后判例也仍有约束力;[1]在21世纪开端的时候,也有人预言:“判例制度应该在中国逐步建立与完善。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判例与法典的有机结合,将成为中国立法现代化的特色之一。”[2]所以,在我国推行案例教学法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

80年代末,案例教学法开始被介绍到中国。1991年,由世界银行在国内举行了大规模的案例研究研习班,编印了一大批案例教材,旨在推广案例教学的方法和理念。但对于开展的案例教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不够深刻

在法学教育改革之初,许多学者主张照搬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甚至完全不顾我国作为制定法国家存在的特殊性。[3]后来,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在许多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有把案例作为实例说明,或者通过一些案例让其解析式的检验其对所学原理的掌握情况。事实上,此类简单的举例对学科内容进行说明的教学方法并不就等于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所做的是提供一个可以经历的环境,以使学生体验实际社会生活中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所需要的智力思维及分析,通过一个用案例教学的过程,学员可以感觉到实际解决问题的经历。

(二)案例本身的问题

1、案例编撰的问题。案例编撰过程中没有一个合适的固定的组织来编写案例。且在编写过程中未考虑虚拟与现实的差距,可能虚拟案件会出现不具备普遍代表性,针对性,或难以使学生在决案过程中感受到与现实相同的压力。所以引不起他们的积极参与的兴趣,难以达到案例教学应有的效果。

2、案例选择的问题。案例选择存在任意性,经常会存在滥用案例的情况,缺乏明确的目的性与针对性。又将选取的案例事实简单化,对于案例的关键环节描述与分析不够,使学生难以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缺少这种拟真实的训练,学生在今后的实践中面对现实

[1]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237.

[2]王利明.论中国判例制度的创建.[J].判例研究.2000(1).28

[3]唐楚东.法学本科教学应推广案例教学法.[J].长沙铁道学院报社会科学版.2001(2)118-120

中的案例所带来的压力急迫感就不一定能够从容面对。

(三)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1、未全面发挥教师的作用。教师是案例教学的指挥者与推动者,[4]除了应当具备准备与组织案例教学的能力以外,还应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与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所以教师还应更加深入理论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学生没有正确认识案例教学的意义。没有以一个当事人的角度主动去分析解决案例,而是跟随老师提示的思路思考问题,最后也是以老师的答案作为标准,很容易盲目否定自己得出的结论,缺乏应有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也很难以在独立的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感悟到当事人所应具备的紧迫感、挫败感与成就感。

3、缺乏系统、合理、规范的案例教材。现在的教材往往是“案例——分析要点——点评”三步曲,[5]缺乏引导性,不能起到案例教学“温学旧识——强化新知——实际分析——提高能力”的作用,就很难引导学生按照科学的逻辑思维步骤去分析、解决问题。

4、案例教学手段落后。国外有比较先进的配套的硬件设备支持,学生通常也拥有计算机辅助操作能力。而在我国的法律教育过程中,难以借助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辅助设备进行教学,单纯以课堂讲授不能给学生造成生动形象的现场视觉与听觉的冲击,也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

三、案例教学在我国法律教学中的作用

虽然案例教学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但自从引入案例教学法以来,案例在我国的法律教学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通过老师的适当引导与学生亲自操练,学生不但提高了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人际沟通,群体协调与综合决策的能力,使他们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能应对环境的变化,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改善并升级原有的知识结构、增大知识的新度系数,成为有创新意识的法律符合性人才。综合而言,案例教学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可以实现法律教学的职业培训与学术研究的两重目的

职业培训与学术研究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职业培训是学术研究的实践基础,而职业研究是职业培训的指航灯。一方面,案例教学法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法律环境,通过大量案例教学,学习法律的学生可以更容易通过以案例题为主的“统一司法考试”,

[4]陈攀.从美国判例教学看我国案例教学的深层次改革.[J].煤炭高等教育.1997(4).44-66.

[5]周汉华.法律教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J].比较法研究.200.14(4).399.

也可以象律师或法官那样去分析、整理案件、进行辩论、起草法律文书、进行法庭审理,让学生体悟到法律职业独特的思维方式,让学生懂得“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的联系与差异,可以培养法律职业的“共同语言”。在毕业以后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司法实践,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内人才置换提供条件,[6]这样高素质的司法工作人员又为“法的现代化”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法律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系统灵活的掌握所学的法律原理知识,可以夯实法律基础,有助于培养清晰的调查力,使学生通过广泛的相互联系过程中熟悉概念和原理,了解各种假设的法律状态,从而可以较容易进行逻辑推理;在案例教学法的帮助下,学生的注意力较集中,效率较高。[7]有了以上前提,通过研究生博士生的入学考试相对比较容易,在深造过程中有了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与较高的逻辑推理能力,则更容易在学术研究中作出成果。所以,案例教学可以实现“职业培训”与“学术研究”的双重目的,[8]二者又相互促进,培养出理论和事务造诣都很高的人才就指目可待了。

(二)案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案例教学不仅可以巩固法律知识,还可以在信息交换过程中更新学生旧的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学到许多有关的知识如:经济学、金融学、论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各方面的知识,与此同时还锻炼了学生归纳与分析的能力,提高学生思维的深刻性与流畅性,促进学生思维的成熟。另外,师生、同学之间的交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表达沟通能力与人际交往的能力。

(三)有效地发展学生团体合作的意识和能力

当今社会很多工作都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才能完成,团结合作的意识与能力也成为了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而案例教学这种教学形式特别依赖与人与人之间的通力合作。首先,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能够且必须交流信息,形成资源的共享、思想的交流;其次,大家都是为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相互协作、分工。这样,在对案例的集体讨论中,各种观点与解释变的丰富起来,并共同努力寻求答案,在此过程中共同提高。在案例教学的学习环境中,学习者不仅学会了对他人负责,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学习主体和积极的参与者。而且将学会与他人协作,努力为他人的学习做出贡献。

无论从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还是满足社会需求,案例教学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法学教学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6]刘武俊.解构中国语境中的律师角色.[J].书屋.2003(3).59-63

[7]王利明.合同法要义与案例分析(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序言).1.

[8]王晨光.理论与实践:围绕法学教育的难题之一.北大法律信息网。

四、如何完善案例教学

在前面提到案例教学对中国法律教学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从思维系统性的锻炼出发,以提高教学效率与效果为目的,这样的教学模式对法律教学而言不但具有理论研究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但我国案例教学又存在诸多不足,那么,在先在案例教学模式基础上,我们又该从那些方面对案例教学进行完善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案例研究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

在长期的法律教学过程中,虽不乏片段的情景个案,但绝非一个完整的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关键就是进行案例研究,编辑一批有体系的案例,只有这样在案例教学中才不至于教学资源贫乏。

案例研究是进行实证分析的重要方法,一个案例是对一个教育问题和教育决策的再现,也是对一个教育过程及复杂情景的刻画分析,因此,案例研究具有如下三个特征:一是它的情景教学实用型。案例教学可以真实,也可以虚构,但是绝不可以滥造。虚构的案例一般要与真实的情况相近,与学生所熟悉的法律环境相吻合,具有现实的可发生性,但又不强调案例的每个细节都必须忠于现实生活,是因为真实的案例往往相对复杂,牵涉的内容相对广泛,并不非常适应每一个教学内容的提出。所以,很多时候,为了培养学生会应用某个法律知识点采用假定的事实或被设计后的“半真实”事件,更有助于学生参与并进行正确的判断和分析,达到理论与现实的完美结合。二是经过设计后的案例应当是全面、系统、有背景、有来龙去脉、发展过程、人物情节的,最好在附录中还要有完整的图示和数据,让学生读完案例后,至少能掌握所述事情的基本事实以及充分的数据和资料,从而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三是一个好的案例必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所提供的事实场景有着矛盾和冲撞,让学生在自我思考和相互讨论中有所发现。而如果案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无法对事实的矛盾发展过程进行恰当的描述,也不符合现实社会的适时发展性。

案例研究理论工作者除了要明了案例研究的特征之外,还得注意在进行研究时,得多考虑案例研究应有多种类型,对说明型案例、政策型案例、决策型案例、理论发现型案例等都要有所概括。此外,也要慎重选择案例研究的主题,只有充满着内部矛盾,存在相互冲突的事件才能勾起参与者的兴趣。

(二)教师的主动教学,创造性的积极发挥时关键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学本身不但是一个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一个技术处理

的过程,更是一个演讲、表演的过程。所以教师必须将这三个过程相结合,将“法学系统观”贯彻到理论教学及其具体操作中来。

1、课前选择好案例。

设计好问题是前提,案例教学模式是以案例教学为主线,贯穿整个教学过程,

案例选择的成败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模式的成败。因此,在选择案例时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是针对性原则。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应针对教学目的,有助于突破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有助于加深对基础概念、基础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启发性原则。案例中应包含一些矛盾和冲突,可以引导和启发学生的思考。三是典型性原则。现实中的案例是多种多样的,只有选择典型的案例进行教学,才能使学生掌握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和方法,举一反三,不断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教学的编排上要分好层次,层层递进。

当介绍某一新知识时,可用情节简单的小案例,其目的时针对性的培养学生

对该知识点的应用能力;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学生掌握的本学科的知识日渐丰富,教师可以起用较复杂的大案例,它涉及到本学科的多个知识点,可以检测出学生对该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防止学生处理问题时思维过于单一;鉴于法学是一门系统性学科,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掌握的其他学科的知识情况,利用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联系,采用更复杂的案例来培养学生在复杂案情中兼顾各学科统筹管理和运用法律知识的高级能力。

3、在具体操作中做好教学准备。

首先,教师应在课前充分分析案例事实与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并做好课前预

测与分析,注意复杂疑难案例可能产生的学科知识体系的冲突及歧义,并在学生的分析、讨论中予以适当的引导与协调;其次,教师应注意讨论的时间控制安排,合理地分配案例介绍、问题提出、学生讨论,教师引导、总结、点评,教师答疑的时间,并在整个过程中对教学的硬件设施,如多媒体等予以控制,以营造比较真实的案例教学环境。最后,在案例讨论过程中保护与鼓励学生各种积极思维得出的多种答案,同时引导学生如何协调法律冲突,如何站在最适当的法律角度,如何抓住主要法律问题,同时兼顾其它法律问题,最后得出最佳的解决途径。在讨论结束以后适当点评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三)学生的积极配合是保障

作为教学主体的学生,他们的积极配合是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他们必须

以一个当事人的真实心态进入角色。[9]

1、在课前学生应认真查阅相关法条、专著和期刊,阅读案例资料,对相关法律知识予以复习,对以前学习中未涉及到的新的知识点进行预习,并准备发言提纲、辨词等。同时还应对案例分析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予以预测,并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可以锻炼学生预测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每个学生应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并提出起诉或抗辩的意见。学生可以分小组进行讨论,通过团队的相互协作,提高讨论的效率与质量,并获得协调人际关系的锻炼,以适应将来工作中协调人际关系的需要。

3、案例讨论以后,学生进行口头上或书面的总结互相交流经验对案例教学模式以及教师的教学方法提出完善的意见,并对自己在讨论过程中的要点、创新、疑点、难点进行记录、思考并最终形成书面报告,从而完成一个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四)案例教学应结合实际

1、案例教学与学生具体情况相结合。

首先,每个学生都有各自的特征,比如:有的学生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的

学生写作能力较强,有的学生动手能力较强,而有的学生组织、协调、与人沟通的能力较强等等。每个人的优点可能正是他人的缺点,在案例教学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大家可以相互学习,作为指导者的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分工的时候就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可以让每个学生发挥自己的长处,让同学之间取长补短,每个学生都可以在实践中看到自己的优点,增强自信心;同样,也可以让学生从事不擅长的环节,可以让学生对自己所欠缺的能力予以锻炼,比如:让表达能力不强的学生担任辩护律师,学习如何整理发言思路,理清说话逻辑,沉着冷静、临危不乱。让总是单独行动的学生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等等。这样学生才不会总是回避自己的缺点。这就需要老师对学生有较深刻的了解,还要对学生多加鼓励,在分工的过程中多花心思,学生也要积极配合,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10]

其次,每个学生对将来都有不同的人生规划。有的学生想搞学术,进行深造,做一名理论研究者;而有的学生想从事实务工作,比如做律师工作。这样,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虽然理论与实际操作都应兼顾,但是应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样才能实现“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教师在分工过程中就应多给予希望从事实务工作的学生参加模拟审判的机会,并引导其进入司法实践的角色,让其理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间的差距。

[9]周宏.教学方法.[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7.

[10]周宏.教学方法.[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4.

对于希望从事理论研究的学生,在其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教师应引导这类学生多角度、多思路、多学科地深入分析问题。

总之,不同学生有不同的特征与不同的职业规划,所以在案例教学中的侧重点也不同。

2、案例教学与考试相结合。

在课后和单元练习及考试时,引入典型案例,以培养和检测学生分析与解决

问题的能力。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引入面试,采用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法,即提问式教学法。在不断向学生提问的过程中层层递进以启发学生思维,强迫学生不断地思考问题,不计较学生想什么,而计较学生怎么去想。这样的逼问式的考题可以磨练学生的意志,让她们在高度的压力与恶劣的对抗式环境下,仍能保持冷静的头脑,有条不紊,对答如流。同时教师也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教学水平。经过这样长期、专业、系统的训练,学生应对以案例题为主要题型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就会显得游刃有余,也可以打破在司法考试中统招生考不过自考生,法学专业的学生考不过其他专业学生的尴尬。此外,经过这样的长期训练,相信学习法律的学生通过硕士、博士研究生考试也会容易很多。这样,就有很多高素质的学生继续进行深造。

3、案例教学与模拟审判相结合。

教师组织与司法实践中完全相同程序的庭审活动。模拟立案庭立案,然后由

学生扮演的当事人选择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提交起诉状与答辩状,法庭送达起诉状副本,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开庭时让学生模拟审判长、审判员,主持由学生扮演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审查、举证、质证、列出无争议事实、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辩论、进行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合议庭合议、宣判等。整个程序都由学生来完成,书记员也由学生来担任,并由他作好询问笔录、证据交换笔录、开庭笔录、合议庭笔录、宣判笔录,帮助法官完成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还可以进行上诉二审,再审,申诉等程序。教师在整个过程中扮演导演的角色,让尽量多的学生参与到庭审活动中,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公正断案。

结语:

中国法学教育肩负着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重任,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固然有其自身的优势,但是在许多层面上,仍存在一些局限性。我国引入并推广案例教学法为中国法律教育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虽然案例教学在我国的实践过程中仍有诸多

尚待改进的地方,但是其对法律教育、法治建设所起的推动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各国案例教学法的成功经验,还有待深入研究。这就需要各位学者集思广益,多多研究国外案例教学这方面的内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拿来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C].人民出版社1991.

[2](美)劳伦斯.M.弗里曼.美国教育背景.[A].韩大元,叶秋华,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律教育论文集.[C]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安守廉.法律教育与案例教学刍议.[J].经济经纬.1998.(3).

[4]王健.中国近代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5]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王利明.论中国判例制度的创建.[J].判例研究.2000(1).

[8]唐东楚.法学本科教学应推广案例教学法.[J].长沙铁道学院报社会科学版.2001(2).

[9]陈攀.从美国判例教学看我国案例教学的深层次改革.[J].煤炭高等教育.1997(4).[10]周汉华.法律教

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J].比较法研究.2000.14(4).

[11]刘武俊.解构中国语境中的律师角色.[J].书屋2003(3).

[12]王利明.合同法要义与案例分析(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序言).

[13]王晨光.理论与实践:围绕法学教育的难题之一.北大大律信息网.

[14]周宏.教学方法.[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5]周宏.教学模式.[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6]常绍舜.系统科学概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

[17]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18]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M].郭进隆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植物的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和呼吸作用中考试题汇编

植物的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和呼吸作用中考试卷汇编 1.(2010·深圳市)2010上海世博会主题馆拥有世界最大的5000平方M生态绿墙,栽种上海本地的绿色植物,成为世博园里“绿色的明珠”。生态绿墙不仅能够美化环境,还能够帮助吸收园区内二氧化碳,降低夏季温度,这一功能是由植物的哪些生命活动来实现的 A.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 B.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 C.呼吸作用和蒸腾作用 D.气体扩散和蒸腾作用 2.(2010·深圳市)在观察了叶片的结构后,晓东将刚摘下的叶片放人70度的热水中,很快发 现叶片表面产生许多的小气泡,并且下表皮的气泡比上表皮的气泡多,这种现 象说明 .叶片上表面含叶 B A.叶片下表面的光照弱 绿体比下表面的多 .叶片下表面的气孔多 D C.叶片下表面产生的氧气多 ·景德镇)我们行进在公园里时,经常发现草坪上有爱心提示牌:“请勿践20103.(踏,爱护我”。这是因为经常践踏草坪会造成土壤板结,从而影响草的生长。其中的科学道理是 .植物缺少水,影响光合作用 BA.植物缺少无机盐,影响生长 D.气孔关闭,影响蒸腾作用.土壤缺少氧气,影响根的呼吸C 表示一昼夜中二氧化碳、氧进出植物叶片的情况,你认为哪·承德市)图44.(2010幅图所示的现象发生在夜间 ·宿州)绿色植物在生物圈水循环中有重要作用,主要是因为它的.( 52010 .吸收作用.蒸腾作用 D C B A.光合作用.呼吸作用 201.(60·内江市)当踏入山林时,会感到空气特别地清新和湿润,这主要是由于 1 / 11

.植物的分泌物有杀菌作用 B.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 A C.植物的光合作用和蒸滕作用 D.茂盛的林木遮住了大部分太阳光 7.(2010·威海市)绿色植物蒸腾作用的意义不包括 A.降低叶片的温度 B.促进植物对水分的吸收 C.增加空气湿度,增加降水量 D.有利于植物进行呼吸作用 8.(2010·威海市)呼吸作用是生物的共同特征,其根本原因在于 A.生命活动每时每刻都需要氧 B.生命活动都需要能量作为动力 C.呼吸作用产生的水是生命活动所必需的 D.呼吸作用产生的二氧化碳必须及时排出9.(2010·乐山市)下列有关光合作用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光合作用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要有光照 B.光合作用是一切生物生存的根本保障 C.光合作用的场所是叶绿体 D.绿色植物所有的器官都能进行光合作10.(2010·乐山市)为了提高温室中的蔬菜产量,应将温度控制为 A.白天比晚上高 B.晚上比白天高 C.晚上和白天都高 D.晚上和白天都低11.(2010·乐山市)绿色植物在光下能进行的生命活动是 ①光合作用②呼吸作用③蒸腾作用④吸收水和无机盐 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12.(2010·苏州市)一株生理功能正常的绿色植物,在下图所示的五种不同条件下都能持续进行的生理活动是 2 / 11 吸根毛 C..呼吸作用台 A.光作用 B D.蒸腾作用水

常见法律问题案例讲解课程教学大纲

《常见法律问题案例讲解》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16200002 课程名称:常见法律问题案例讲解 英文名称:Case Study of Com mon Legal Issue 课程类别:通识课 学时:32 学分:2 适用对象:全校非法学专业大三学生 考核方式:考查 先修课程:无要求 二、课程简介 本课程选取在校大学生普遍关注和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案例分析,进而引入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涵盖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了民法基础、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劳动法、大学生创业相关法律等内容。 This course selects and analysises the legal issues which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gen eral concern and ofte n meet, and the n in troduce the releva nt laws and regulati ons of our country. It covers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laws, including Civil Law, Marriage Law, Law of Succession,Contract Law, Labor Law, Law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innovative un dertak ing.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常见法律问题案例讲解》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做到遵纪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成为合格的建设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并希望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法律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 1.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陶冶学生的法律素养; 2.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明确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使得学生自觉而理性地树立崇尚的法律精神; 4.拓宽学生对法律进行知识性及实务性了解的层面; 5.培养学生行事做人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精神;

走近法律教学设计

走近法律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敬畏法律的观念;认同法律的重要作用,体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遵守规则、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提升辩证思维能力,初步形成通过比较厘清概念的能力。 3.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知道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特征。 二、教学重难点 1.重点:体会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知道法律的特征。 2.难点: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教学策略 “规则”存在于学生生活的方法面面。但是,学生往往只是被动听从和接受家长、老师关于遵守规则的要求,没有形成遵守规则的观念和主动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规则,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停留于抽象的直观感受层面,对法律的特征和法律所倡导的价值缺乏清晰地认识和理性的思考。此外,学生多从个人角度看待法律的作用,缺乏审视法律的社会视角。 因此,课堂教学依托社会情景,从现存的社会现象中引发问题和思考,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日常生活经验感知规则对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再由规则引出法律,通过案例分析和观点争鸣,引发学生思考,通过概念对比,厘清和理解法律的特征,体会法律倡导的平等价值,感受法律的重要作用,初步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观念。 四、教学过程

【教学线索一】 出示PPT材料,导入新课。 教师: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仅是地震这一自然灾害,近两年内就频频出现,这些灾难离我们并不遥远。今天,我们再回 过头去看那些突如其来的灾难,除了为那些生命的陨落感叹,为地 震中的感人故事垂泪,为生者祈福,我们也应以理性的眼光去回顾 地震中的那些人那些事。今天,我们就聚焦地震中的这样一个群体 ──灾区记者。 不同的国籍,不同的肤色,他们出现在灾难救助的第一线,出现在伤者家属的身边,出现在灾后的废墟上,为我们带来了生动的照片,及时的消息。以四川雅安地震为例,国内外媒介纷纷进入灾区,记者的采访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政府、军方、包括受灾民众都对 记者采访大开方便之门。 但是,这样一个群体在救灾现场的出现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当紧急救援队火急火燎进入灾区赶去救援,却被一些记者要求停下来 摆好姿势拍合影;当医生正准备给伤员动手术,记者却在没有消毒的 情况下进入灾区临时医院,导致医疗设备被污染;个别没有通行证的 记者试图突破抗震救灾指挥部划定的警戒线,进入灾后被封闭的地区,拍摄更加生动的照片;个别记者在直升机匆忙运送物资去灾区期间,试图采取各种方法搭载直升机同往。 依据材料思考以下问题: 1.你赞同这些记者的行为吗,为什么? 2.如果禁止记者行使进入灾区采访的自由,可以吗? 3.如何既保障记者的采访自由,又不妨碍救援秩序? (学生:思考、举手并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个人在行使自由的时候,有可能会损害到他人的自由,甚至是他人的生命,也可能会妨碍公共秩序。记者的采访自由应当 受到保护,但是,记者在行使采访自由的同时要意识到自己担负的

叶的蒸腾作用教案

叶的蒸腾作用和结构第一课时 一、教材章节:八年级科学下第三章第5节 二、教学目标: 1、了解蒸腾作用的基本含义及其意义。 2、探究影响蒸腾作用强弱的环境因素。 3、掌握实验设计和操作、合作探究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认真、细致、严谨的 科学态度 4、培养学生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环保意识。 三、重点难点分析: 重点:蒸腾作用的基本含义及意义 难点:实验设计探究影响蒸腾作用强弱的环境因素 四、教学预设: 【引入】 1、引言:近段时间相信大家都很关注西南干旱和玉树地震问题,对于西南干旱,特别是云南最严重,那你知道引起这次干旱的原因可能有哪些吗?(投影干旱图片) 2、学生交流发言 3、教师:我也查阅了一些资料,有专家说可能和云南的地貌有关,也可能和大气环流有关,也有观点提出,可能和云南大面积种植桉树有关。对于这点,我就不理解了,植树造林,可以改善气候的,功臣呀,怎么也有罪了?也许通过今天这节课能解开这个疑团。(投影桉树图片) 【新课】 1、(投影课前观察实验装置图)请小组交流汇报课前实验的观察记录: 2、思考分析实验现象:试管中少掉的水到哪去了? 塑料袋内壁上的水来自哪里? 3、得出蒸腾作用的定义(投影定义) 4、思考:设置A、B两个装置的目的是为了研究什么问题? 5、归纳得出:蒸腾作用的主要场所是叶片(投影蒸腾作用的场所) 6、思考:试管中少掉的水都蒸腾出去了吗? 7、以玉米吸收水和散失水的数据,说明根吸收的水99%是蒸腾出去的(投影关于玉米的数据)

8、思考:根吸收的水99%是蒸腾出去的,这不是一种浪费吗?它对植物的生命活动有没有意义呢? 9、学生交流、归纳:蒸腾作用的意义(投影蒸腾作用对植物自身生命活动的三点意义) 10、补充蒸腾作用对水循环的促进作用(投影水循环图,并板书) 11、思考: 植物的蒸腾作用能促进水循环,改善局部气候,那么云南的干旱怎么可能与大面积种植桉树有关呢?我查阅了有关桉树的一些资料,说桉树是一台抽水机,一棵桉树每年要耗掉两吨水,对土壤的水分需求极大,大面积引种桉树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这些说法用我们今天所学的知识来解释,也就是桉树的蒸腾作用非常强。那么,干旱与桉树有关吗?截至目前,也没有哪个专家厘清特大干旱的真正原因,但从中确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探究和反思。对于植树造林,提醒人类要科学地、合理地、因地制宜地进行。 12、思考并交流:桉树的蒸腾作用为什么那么强?可能和哪些因素有关?(桉树的叶片多、叶片表面积大、根系发达、云南的气温高、光照强等等) 13、归纳:影响蒸腾作用强弱的因素有内部的自身因素和外部的环境因素。大家思考一下沙漠植物的蒸腾作用强还是弱?它们具有怎样的结构来减弱蒸腾作用的?(投影沙漠中的仙人掌) 14、出示两盆植物,仙人球和吊兰,问:这是我放在办公桌上的两盆植物,你猜测一下,那盆植物我平时浇水要勤快一点? 15、蒸腾作用的强弱与植物自身的结构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与它所处的环境也密不可分,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就来研究一下蒸腾作用的强弱与环境因素的关系?(投影问题) 16、学生思考回答:影响蒸腾作用强弱的环境因素有哪些?(投影环境因素) 17、思考:怎么判断蒸腾作用的强弱? 18、教师演示,将插在红墨水中的枝条剥去树皮,引导学生观察被染红的部位,得出根据染红部位的高度来判断蒸腾作用的强弱。 19、问:你看看身边老师为你提供的实验器材,你觉得今天在课堂上能研究哪个环境因素?(空气流速) 20、小组讨论设计实验方案 21、交流汇报,归纳 22、学生实验:选取两支长短、粗细差不多的同种植物枝条,要求叶片数量一样,

法学教学案例

韩玉胜教授教学案例 刑法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刑事案例分析概述 一、刑事案例分析的方法 1、认真分析所要分析的案例的全部事实 2、从案例的各种事实中确认对构成犯罪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 3、以犯罪构成的理论为基础对案例进行分析 4、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5、注意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6、案例分析后的再思考 二、案例分析中应当注意防止的问题 1、防止以偏盖全 2、防止感情用事 3、防止匆忙定论 4、防止缺乏认真 第二部分刑事案例选辑 一、傅盛萌放火案 【案情介绍】 被告人傅盛萌,男,40岁,工人。 傅盛萌欲与离异之妻宋某复婚,宋不同意,傅便产生放火烧毁房屋之念,以迫使宋无地方居住,达到复婚的目的。2002年8月20日21时许,傅盛萌携带汽油、火柴等作案工具窜至宋某租住的某厂职工宿舍楼507室外。翌日凌晨,傅将汽油由门下方缝隙倒入室内,用火柴点燃后逃离现场。宋某及其女傅某被烟窒息死亡。 【法律问题】 傅盛萌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是(间接)故意杀人罪,还是放火罪? 【法理分析】 傅盛萌的行为构成放火罪。 从主观上看,傅盛萌有放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而希望火灾的发生,积极追求房屋的烧毁,同时对宋某及其女傅某的残废也存在放任的心态。客观上,傅盛萌实施了放火行为,并引起火灾。但认定傅盛萌的行为构成放火罪的关键并不在于其实施了放火行为,也不在于其主观动机,而在于傅的放火行为危及了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宋某租住的是某厂职工宿舍,居住在职此的并非只有宋某。虽然傅盛萌其本意只是要烧毁宋所租的宿舍,虽然火灾实际导致的宋、傅二

被害人死亡在傅盛萌的预计之内,但火灾发生后危及的是整栋宿舍楼的安全,傅盛萌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既不能完全预见,也不能有效控制,即使未造成火灾的进一步蔓延,也不影响其放火罪的成立。火灾造成宋某及其女傅某之死,属放火罪的加重情节。综上,傅盛萌构成放火罪而非(间接)故意杀人罪。 二、卢毅伟、吕杰荣破坏交通工具案 【案情介绍】 被告人卢毅伟,男,42岁,某公司职工。 被告人吕杰荣,男,40岁,某厂工人。 卢毅伟与本公司汽车驾驶员苟某素有矛盾,为报复苟某,卢毅伟伺机破坏苟某驾驶的汽车。1999年10月16日,卢毅伟得知苟某“明天出车”;当晚8时许,卢毅伟约吕杰荣携带白砂糖到其家,然后将自己的“破坏计划”告诉吕杰荣,并希望吕与其“合作”。吕杰荣表示同意。当夜10时许,二被告人来到卢毅伟所在公司,由卢毅伟将停放在公司院内的“长江”牌厢式货车(苟某驾驶)的发动机盖打开,吕杰荣随后把白砂糖倒入发动机气门弹簧内。二被告人又各拌断一根雨剧器,接着卢毅伟弯腰找刹车油管,并向吕杰荣索取钢丝钳,吕从车中工具箱内取出钢丝钳递给卢,卢毅伟剪断刹车油管后二被告人逃离现场。次日,苟某在出车前检查时发现汽车已遭破坏,幸免遇险。后经技术鉴定,该车制动系统完全失效。 【法律问题】 对本案的认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卢、吕二人明知苟某第二天要出车,故意破坏其驾驶的汽车,是蓄意加害,但被苟某及时发现,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另一种意见认为,卢、吕二人破坏使用中的汽车,已危及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哪一意见正确? 【法理分析】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卢毅伟、吕杰荣二被告人为泄私愤不计后果,故意破坏苟某第二将要驾驶的“长江”厢式货车,造成该车行车制动系统失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现实危险,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从犯罪对象来看,卢、吕二被告人破坏的“长江”厢式货车用于货物运输,属现代化大型交通工具,机动性强,价值高,速度快;而且该车处运营间歇期间,属于“正在使用中”,如果破坏情况不被及时发现,该货车第二日将继续运营,一旦因遭破坏发生倾覆、毁损,就可能危害到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从破坏程度来看,卢、吕二被告人向汽车发动机内倒白砂糖,剪断杀车油管,已使该“长江”车制动系统失效,这种破坏已不是表面的损坏,而是达到了足以使该车发生倾覆或毁坏危险的程度,即足以危及交通运输安全的程度。因而,虽然卢、吕二被告人的行为主要针对苟某,但其行为所危害的客体已不只是苟某一人的生命、健康,而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从主观上看,卢、吕二被告人明知破坏该“长江”汽车的发动机或刹车油管,可能使该车在次日的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但为了达到报复苟某的目的,其主观上采取放任的态度,属间接故意;这种间接故意针对的是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后果而言的,二被告报人复苟某的意图仅是犯罪动机,不能因此认定其犯罪的故意仅限于追求苟某的伤亡,更不能以此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苟某及时发现汽车被破坏,没有实际发生严重后果,但破坏交通工具罪属“危险犯”,

《利用自制蒸腾计探究植物的蒸腾作用》说课稿(全国实验说课大赛获奖案例)

《利用自制蒸腾计探究植物的蒸腾作用》说课稿 一、使用教材 济南版初中生物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一章第二节《绿色植物的蒸腾作用》 二、实验器材 长势相同的5根带叶枝条;5只移液管;5段长约10cm的胶皮管;大水槽一个;大注射器一个;防水胶带;凡士林;毛刷两个;改制铁架台2个 三、实验创新要求/改进要点 实验不足1:常规实验利用的装置是锥形瓶,实验时间长且效果不明显。 改进1:利用1毫升的移液管自制蒸腾计代替锥形瓶,管内液面变化明显,放大观察效果,缩短实验时间。 实验不足2:常规实验只设计了一组对照实验仅探究植物蒸腾作用的主要器官。 改进2:在原有实验的基础上进行拓展,设计多组对照实验,不仅探究叶是植物蒸腾作用的器官,而且探究叶片面积与植物蒸腾作用的关系,对蒸腾作用有完整的认识。 四、实验原理/实验设计思路 1.利用移液管代替锥形瓶,通过蒸腾计上移液管初始刻度和实验结束时刻度的差值表示蒸腾作用的强弱;

2.将叶片做不同的处理,形成对照,直观的展示出植物蒸腾作用与叶片面积的关系及气孔分布的特点。 五、实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通过观察实验现象,理解叶片是植物蒸腾作用的主要器官且蒸腾作用的强弱与叶片面积有关。 2.过程与方法:通过让学生探究叶的蒸腾现象,培养学生实验设计及对现象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实际应用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渗透生物与环境相适应以及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的生物学观点;引导合作意识,体验探究带来的乐趣。 六、实验教学内容 本实验是探究植物蒸腾作用的主要器官,植物的蒸腾作用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入手,利用自制蒸腾计进行探究,液面变化较明显,放大了观察效果,缩短了实验时间;同时将教材原有2组实验材料扩展到5组,达到一次实验多组结论的效果。不仅探究叶是植物蒸腾作用的器官,而且探究了叶片面积与植物蒸腾作用的关系,同时对蒸腾作用也有完整的认识。 七、实验教学过程 1.创设情境,激发学习兴趣:出示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定期浇水,花盆里的水去哪了?”接着出示材料“一株玉米从出苗到结实一生所需的水分约200千克,其中作为植物组成成分的水分为1.827千克,维持植株生理过程的水分为0.25千克,两者的水量加起来约为

植物的蒸腾作用、呼吸作用和光合作用

植物的蒸腾作用、呼吸作用和光合作用 [复习目标] 1、举例说明植物的生活离不开水的原因以及水对植物分布的影响。 2、列举根毛对植物吸水的意义,概述水分在植物体内的运输途径,识别茎的结构和各部分 的作用。 3、掌握绿色植物叶片的结构和功能,描述气孔控制水蒸气和二氧化碳进出叶片的机制。 4、描述蒸腾作用、光合作用、呼吸作用过程及意义。 5、认同绿色植物在生物圈水循环中的作用以及在维持碳—氧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 [考点提示] 1、植物的生活为什么需要水。 2、导管和筛管的结构及作用,水分进入植物体内的途径。 3、叶片的结构和功能。 4、蒸腾作用的概念及意义。 5、光合作用、呼吸作用的概念、公式、实质、意义及有关实验。 6、光合作用与呼吸作用的关系。

[精题解析] [例一](2005湖南益阳)一些老人特别喜欢早晨到树林里锻炼身体,感到空气清新,主要原因是() A、空气中氧含量高 B、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高 C、空气中水蒸气多 D、空气中有毒气体、灰尘减少 {解析}早晨的树林中氧气含量较低,而二氧化碳含量教高,因为晚上树木不进行光合作用,只进行呼吸作用,吸入氧,呼出二氧化碳。人们之所以感到空气清新,只是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和灰尘减少了的缘故。 {答案} D {例二}(2006 莱芜)为探究绿色植物进行光合作用的条件,某同学选择一盆栽的斑叶植物作为实验材料,该植物叶片的绿色部分和非绿色部分界限清晰。他的实验装置如图所示, 请分析回答: (1)在透明塑料袋中放置固体氢氧化钠的用途是。 (2)请你设计一个简单方案,以排除叶片中原有的淀粉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3)将实验装置放在阳光下4小时后,同时摘下叶片A、B利用进行脱色处理,然后滴加碘液,观察实验结果。 (4)叶片A绿色部分和非绿色部分的结果比较,表明;叶片A绿色部分和叶片B绿色部分的结果比较,表明。 [解析] 本题是考查有关光合作用的知识内容,氢氧化钠能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因此是用固体氢氧化钠来除去塑料袋内二氧化碳的。要想排除叶内原有淀粉,采用的方法是将其放在黑暗环境中一昼夜,使其只进行呼吸作用,这样叶内原有的淀粉就能运走或耗尽。脱去叶片中的叶绿素用酒精这种有机溶剂,叶片A绿色部分有叶绿体能进行光合作用,制造淀粉,叶片A中非绿色部分则没有叶绿体,不能进行光合作用,说明光合作用的场所是叶绿体。叶片A、B两片绿色部分的区别是A叶有二氧化碳,因此能进行光合作用;B叶片没有二氧化碳,不进行光合作用,说明光合作用的原料之一是二氧化碳。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我们与法律同行教学设计.docx

《我们与法律同行》教学设计 【课题】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法律伴我成长第二框题《我们与法 律同行》 【教材分析】本框包括“学会依法办事”和“我们与法律同行”两目。引导学生学会依法办事和树立法治信 仰等方面,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后面继续学习法律知识奠定基础。 【学情分析】初中学生处在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形成,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 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出现一些不良行为,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自 身的成长。我国虽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措施,但在社会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现象依然存在,未成年人需要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 的合法权益。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尊崇公序良俗,牢固树立规则 意识和契约精神,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是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承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 【课标依据】“成长中的我”中“心中有法”部分“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 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掌握获得法律帮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提高运用法律的 能力”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树立法律信仰,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觉性 能力目标:初步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知识目标:1.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法律保障功能的实现靠我们每个人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 2.知道依法办事的要求; 3.理解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重点难点】 重点:学会依法办事。 难点:以实际行动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扞卫法律 【课时安排】 1 课时 【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探究式学习 【教学仪器】多媒体教学设备及PPT软件 【教学准备】预习,教师准备PPT 课件 【教学过程】 。 导入新课:播放视频:前车司机斑马线礼让行人惨被后车司机打 思考:被打司机是怎么做的这事例告诉我们,遇事怎样处理纠纷和矛盾 点拨: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人违了法,犯了罪,却茫然不知;还有一些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非法侵 害,却无动于衷,这都与其不知法、不懂法有直接的联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我们应通 过学习了解法律的规定,做到知法于心,与法同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保障我们的幸福生活。 法律的保障功能的实现靠我们每个人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 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 二、我们与法律同行 互动探究:板块一:学会依法办事 【探究分享】晓程该怎样做请从下面的做法中选择并说明理由。

《探究植物的蒸腾失水》说课稿(省级获奖实验说课案例)

《探究植物的蒸腾失水》说课稿 一、使用教材 北师大版生物学教材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五章第4节。 二、实验器材 校园实验:校园内活体植物、保鲜袋、凡士林、剪刀、胶带、温湿传感器 蒸腾速率测定:直尺、吸水纸、电子称、小烧杯 三、实验创新 (1)融会贯通。在蒸腾作用这一节,课本上主要是两个实验。一个是演示实验,植物的蒸腾失水;另一个是建议活动,探究植物气孔的数目和分布。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单独来说,植物的蒸腾失水仅仅是一个现象的观察,太过表面;而探究植物气孔的数目和分布,相对于前面的教学来说,在内容衔接上跳跃性太大,不易理解。本着生物学的新课程理念,其实本节课完全可以把这两个实验串起来,上成一节精彩的实验课:探究植物的蒸腾失水。由蒸腾失水的现象,究其原因,然后设计实验,进行猜想、验证,通过这个过程,学生对于蒸腾失水从现象到本质有一个深刻的理解,而且培养了学生思维的连贯性。 (2)原生态实验。在观察植物的蒸腾失水实验中,按照书上的方法,我们把枝条剪下来,放到试管里,根据试管内液面下降的多少来判断植物的蒸腾量,我们做了三组对照实验:对照组;同一植物,不同部位;同一叶片,不同表面。但是,一个班下来,我们得浪费多少实验材料,怎么办呢?原生态做实验,我们把这三组对照试验,放在咱们校园里活的植物体上,做完实验,把透明塑料袋从植物体上取下,刚开始叶片会有点发黄,过几天就恢复原样了,这样的实验材料量大,易得,又环保。这是我刚从下面摘下来的枝条,看,蒸腾现象很明显。学生通过这个实验确实对生物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且更加喜爱我们的校园,在生活中也懂得要保护植物! (3)既然选择活体实验,判断不同对照组的蒸腾量,最简单直观的方法就是用肉眼观察小水珠的多少,但是这样误差比较大,我们就想,能不能变定性为定量呢?同学们就想,可以把植物蒸腾的水收集起来,用量筒测;还有一个设想就是在蒸腾作用的前期比较适用,用无水硫酸铜,根据其遇水颜色变化来初步判定蒸腾的水量;最精确的一个办法是,用温湿传感器测定植物蒸腾散失的水量,这也是我们这个实验里用的一个新方法。通过宏观的水量的测定,计算蒸腾速率,结合显微镜下微观层面气孔的数目的观察,深入探究植物的蒸腾失水。

最新植物的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和呼吸作用中考试题汇编

植物的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和呼吸作用中考试题汇编 1.(2010·深圳市)2010上海世博会主题馆拥有世界最大的5000平方米生态绿墙,栽种上海本地的绿色植物,成为世博园里“绿色的明珠”。生态绿墙不仅能够美化环境,还能够帮助吸收园区内二氧化碳,降低夏季温度,这一功能是由植物的哪些生命活动来实现的 A.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 B.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 C.呼吸作用和蒸腾作用 D.气体扩散和蒸腾作用 2.(2010·深圳市)在观察了叶片的结构后,晓东将刚摘下的叶片放人70度的热水中,很快发现叶片表面产生许多的小气泡,并且下表皮的气泡比上表皮的气泡多,这种现象说明 A.叶片下表面的光照弱 B.叶片上表面含叶 绿体比下表面的多 C.叶片下表面产生的氧气多 D.叶片下表面的气孔多 3.(2010·景德镇)我们行进在公园里时,经常发现草坪上有爱心提示牌:“请勿践踏,爱护我”。这是因为经常践踏草坪会造成土壤板结,从而影响草的生长。其中的科学道理是 A.植物缺少无机盐,影响生长 B.植物缺少水,影响光合作用 C.土壤缺少氧气,影响根的呼吸 D.气孔关闭,影响蒸腾作用 4.(2010·承德市)图4表示一昼夜中二氧化碳、氧进出植物叶片的情况,你认为哪幅图所示的现象发生在夜间 5.(2010·宿州)绿色植物在生物圈水循环中有重要作用,主要是因为它的 A.光合作用 B.呼吸作用 C.蒸腾作用 D.吸收作用 6.(2010·内江市)当踏入山林时,会感到空气特别地清新和湿润,这主要是由于

A.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 B.植物的分泌物有杀菌作用 C.植物的光合作用和蒸滕作用 D.茂盛的林木遮住了大部分太阳光 7.(2010·威海市)绿色植物蒸腾作用的意义不包括 A.降低叶片的温度 B.促进植物对水分的吸收 C.增加空气湿度,增加降水量 D.有利于植物进行呼吸作用 8.(2010·威海市)呼吸作用是生物的共同特征,其根本原因在于 A.生命活动每时每刻都需要氧 B.生命活动都需要能量作为动力 C.呼吸作用产生的水是生命活动所必需的 D.呼吸作用产生的二氧化碳必须及时排出 9.(2010·乐山市)下列有关光合作用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光合作用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要有光照 B.光合作用是一切生物生存的根本保障 C.光合作用的场所是叶绿体 D.绿色植物所有的器官都能进行光合作 10.(2010·乐山市)为了提高温室中的蔬菜产量,应将温度控制为 A.白天比晚上高 B.晚上比白天高 C.晚上和白天都高 D.晚上和白天都低 11.(2010·乐山市)绿色植物在光下能进行的生命活动是 ①光合作用②呼吸作用③蒸腾作用④吸收水和无机盐 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12.(2010·苏州市)一株生理功能正常的绿色植物,在下图所示的五种不同条件下都能持续进行的生理活动是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廖为山 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201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律的作用教案

《法律的作用》教学设计 一、备课标与教材 课标依据: 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教材分析: 本部分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法律具有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2.法律具有协调人际关系、解决纠纷的作用。3.法律具有制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①能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 ②能正确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能遵纪守法,逐步具备依靠法律保护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通过创设情境,启发引导,自主探究、小组合作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师搜集社会生活的案例、音像资料等,以增加教学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培养尊重法律的情感,自觉遵守法律、履行义务的观念,提高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三、教学重难点 重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 难点: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四、学情分析 通过对规则重要性的了解,初中生的公民意识逐渐形成,但仍然有不少的学生认为自己只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可以了,认为法律离自己很远不懂得法律在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如何把课内的教育转化为课外的行动,如何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并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这种正确的态度,学会做一个自觉遵守规则和法律的人,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 五、教学过程 【导入】 开展游戏:

济南版生物-七年级上册-绿色植物的蒸腾作用》教案

绿色植物的蒸腾作用 教材分析 蒸腾作用是绿色植物的一项重要的生理活动,教材对绿色植物的蒸腾作用知识的构建,从实验观察植物的蒸腾现象入手,使学生确信植物具有蒸腾现象,接着引导学生了解蒸腾作用的概念、叶片的结构及蒸腾作用的意义等。 叶片是蒸腾作用的主要器官,掌握叶片的结构,学生才能透彻理解蒸腾作用的知识,同时为讲解光合作用打下基础。而叶片的结构又是与其生理功能相适应的,充分体现了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的生物学观点。 植物散失大量的水分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本教材强调指出蒸腾作用对植物生活的意义,同时也为学习绿色植物在生物圈中作用打下基础。 教学目标 1、描述植物的蒸腾概念,部位,意义,知道叶片的结构特点;说出气孔的分作用;了解徒手切片的制作方法 2、渗透生物与环境相适应以及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的生物学观点;认同绿色植物进行蒸腾作用的意义,初步形成保护森林的意义。 教学重点蒸腾作用的概念、意义及叶片的结构、气孔的开闭和分布 教学难点叶片结构的观察、叶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结构特点以及气孔开闭的原理。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方法教师启发引导,边梳理边反馈 学习方法学生自学,讨论,合作,交流 教学过程 创设情景导入新课 提问两个问题:1、植物体是怎样度过炎热的夏季的呢? 2、为什么人们喜欢在树荫下凉快呢? 在学生的回答中导入并板书课题:绿色植物的蒸腾作用

1)叶片 (1)表皮由表皮细胞: 保卫细胞: (2)叶肉 (3)叶脉 3、气孔的作用,及张开闭合的原理 4、蒸腾作用还受那些外界因素的影响? 5、蒸腾作用对植物体自身的意义? 为了加深对叶片的结构的理解,解决叶片结构与功能相适应这一难点,安排两幅图片2)试一试自己的识图能力 叶片的横切面图 指出1---6的名称 ①表皮属于组织,叶肉属于组织 ②叶肉细胞中有许多绿色颗粒是。 ③怎样区分上表皮? 叶片的表皮平面图 甲 乙 ①指出1----3的名称,甲、乙各处于什么状态? ②气孔张开闭合的原理?(强调:气孔的张开闭合可以调节蒸腾作用,是内因,引出下一个问题) 那么外界因素是什么? 师:植物体内的水分不断的散水,这些水分是从那里来的?出示课件从根吸水到叶的气孔排出水分的过程图(flaish动画) 那么同学们知道根辛辛苦苦吸收来的水分,有多少被叶给蒸腾出去了?引出蒸腾作用的意义让学生答学生看书过程中可以合 作、讨论自己陌生的问题 解决不了的举手问,采取 生帮生的方式解决 生答(略) 学生识图回答,直观的认 识叶片及表皮气孔的特 点和作用 生答(略) 生答:95%----99% 充分的让学 生参与到学 习的过程中 来,体现了学 生是“主体” 的教学思想 叶片是叶的 主要部分,叶 不但是蒸腾 作用的主要 器官,也是光 合作用的主 要器官这是 和下一节相 联系的

2016年中考生物-专题训练《植物的光合作用、呼吸作用和蒸腾作用》

2016年中考生物-专题训练《植物的光合作用、呼吸作用和蒸腾作用》

2016中考生物专题训练《植物的光合作用、呼吸作用和蒸腾作用》一.选择题(共20小题) 1.(2015?孝感)玉兰、海棠等植物在早春时节,当叶片还没有完全长出时,却可以开出满树娇艳的花朵.推测这些花瓣中有机物的主要来源,正确的是() A.它们是根从土壤中吸收并运输到花瓣的B.它们是花瓣在光照条件下进行光合作用合成的 C.它们是树皮将二氧化碳和水转变成有机物再运输到花瓣的 D.它们是叶在上一年通过光合作用制造并储存于树干,在开花时通过筛管转运到花瓣的2.(2015?临沂)关于绿色植物在生物圈中的作用,说法错误的是() A.绿色植物制造的有机物养育了生物圈中的其他生物 B.绿色植物能维持生物圈中的碳﹣氧平衡C.植物的蒸腾作用能够提高大气湿度,减少降水 D.绿色植物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A.①③B.②④C.①④D.②③5.(2015?茂名)下面是实验“绿叶在光下制造有机物”的方法步骤,其中有操作错误的是() ①把盆栽的天竺葵放到黑暗处一昼夜 ②用黑纸片把叶片一部分从上下两面遮盖 ③把天竺葵放在阳光下照射 ④一段时间后摘下叶片并去掉纸片 ⑤将叶片放入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用酒精灯加热小烧杯 ⑥用清水漂洗叶片厚滴加碘液,观察叶色变化.A.①B.②C.④D.⑤ 6.(2015?龙沙区模拟)当你和同学们漫步绿树成荫、遍地青草的林间小路上,你会感觉到空气特别地清新和湿润,此时你会想到这是绿色植物的什么作用改善了空气的质量?() A.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B.呼吸作用和运输作用 C.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D.蒸腾作用和输导作用 7.(2012?济宁)俄国著名植物生理学家季米里亚捷夫说:它(绿色植物)是窃取天火的普罗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doc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 从教育基本规律来看,中小学生是法制教育最好的教育对象, 中小学生也比成年人更需要法制教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一 成都3名未成年中学生抢小学生被判刑 新华网成都11月7日电(李凌鹏)成都3名初中生因无钱上网,两次抢劫小学生,共抢得7元钱。日前,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一审判决这3名学生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000元。赃款7元人民币继续予以追缴。 15岁左右的小顺、小云和小强(3人均为化名)都是双流某中学初二学生。20xx年4月13日晚,3人来到双流某实验小学后门,掏出猎刀威胁小学生掏出身上仅有的2元钱。两天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了该案。3人交代,他们几天前曾抢劫小学生5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小强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他们是初犯而且作案时尚未满18岁,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二 金寨四个中学生持刀抢劫获刑入狱 金寨县人民法院对两次抢劫中学生的少年小蒲等四人做出判决,四人因犯抢劫罪,判处小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小钱、小强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

处罚金5000元;判处小朱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xx 年8月5日晚,小蒲伙同司某(另案处理)在金寨县梅山镇金江大道六号桥北向拐弯处将骑自行车经过的学生汪某、李某拦住,小蒲对汪、李二人进行殴打,并持弹簧刀威胁,劫去汪某的诺基亚 X3-00型手机一部和李某的7元钱。经鉴定,被劫手机价值430元。同年8月10日下午,小蒲邀约被告人小钱、小强、小朱在金寨县白塔畈街道预谋找人要钱。随后四人到中学校园内,拦住该校学生郑某、易某,对二人进行殴打并扣留二人的摩托车,以索要钱财。郑某的右耳被小蒲打伤。经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案发后,小朱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郑某的监护人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被害人47000元。金寨县人民院认为,四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庭前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三 :(云南)镇雄90后少年因多次实施抢劫被判5年刑一90后少年,竟将犯罪的目光盯向初中学生的零用钱,多次实施抢劫,终因30元钱,锒铛入狱。近日,镇雄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案件公开宣判,一90后少年获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xx年4月26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小雄翻围墙进入镇雄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