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佛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14佛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14佛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佛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收件编号:

送交材料名称及数量:

填写说明:

⒈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方便阅读;

⒉请认真选择和填写申请表的有关事项,以便规划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审理;

⒊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不同项目和事项内容的,请分开申请办理;

4.若有疑问,请向规划局行政服务窗口咨询。

申请规划审批的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1]

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材料 第一节申请规划审批的一般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按要求提交办理项目必须的材料,并领取报件回执; 二、窗口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登记并送至合肥市规划局报建室(以下简称“报建室”); 三、报建室按业务分工将申报项目分发到各个业务处室; 四、业务处室约请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做必要的勘察,对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提交规划局业务会或其他会议研究讨论(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总工程师审核项目; 六、局长审批并签发项目; 七、制作并向申请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材料。 说明:本手册中所称的申请人指申请规划审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节申请规划审批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人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人具有土地使用权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选); 2、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文件。 四、方案报审 1、已取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2、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已获得建设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政道路、桥梁、杆管线工程等除外); 2、申请项目已办理设计条件或规划建设方案已审批通过。 六、规划核实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2、已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毕。 七、资料报送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2、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要求,取得相关单位或部门专项验收意见。 说明:同一地块不宜重复提供设计条件,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具有通用性,同一地块的设计条件对任何建设者均具有同等效力;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具有约束力,不应调整或变更,仅在设计条件的依据或出处发生变化(如城市规划调整、技术规范修订等)时方可对设计条件按法定程序做相应调整或变更。 第三节申请规划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肥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有关计划文件1份(如批准有效的详细规划批复、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部门做出的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书)、有关部门核发的同意选址意向的复函、通知等); 3、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无1/500或1/1000地形图的地区可提供1/2000-5000地形图),并在其中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围; 4、经营性土地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和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一份; 5、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一份; 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申请规划审批所需的材料除地形图和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可报送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2、本手册中所指的地形图均指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晒印,复印件无效。 二、规划设计条件 1、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的计划批准文件(国家有规定的工程为必须);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 (2)土地管理部门拟招标、挂牌、拍卖的; (3)非经营性土地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 (4)市政公共事业部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 4、1/500或1/1000地形图二份(无1/500或1/1000的地形图地区可提供1/2000-5000地形图),并在一张地形图上用HB铅笔绘出拟选建设用地范

厦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请表

厦门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请表 项目编号:建设项目类别:□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 设单位︵个人︶ XXXXXX 本单位(人)承诺: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名章)建设单位(人):(公章、名章) 委托代理人XXXXXX 证件号码 (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 码证号 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XXX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XXXXXX 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其它项目类别□普通工程□机密工程建设位置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 XXXX 路(街、街道) XXX 号(村) 用地性质 XXXX 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 XXXX ㎡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工程 □市政场站 总建筑面积: XXXXX ㎡,地上: XXXXX ㎡地下: XXX ㎡ 容积率:XX 建筑密度:X% 绿地率:X% 停车位: XXX 地上: XXX 地下:XXX 道路、管线工程管线类别:管线长度: m 申报事项 申报阶段办理事项 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 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意见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设计方案□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市政工程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批后管理□单体放样验线□±0.00验线报备□规划竣工条件核实 其他服务事项□规划许可延期□规划许可内容变更□其他事项 报建人签名XXX 日期: XXXX 年XX 月XX 日填表说明:项目在规划局首次报建时,无需填写项目编号该栏目内容。非首次报建 的,应按照前次报建时获得的项目编号填写。

佛山市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办法

佛山市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督工作。 第四条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计价依据、规定的管理和解释,制定补充计价依据和办法; (二)发承包计价和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调解合同造价纠纷争议; (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计价活动及其诚信体系、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的监管;

(四)管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监管信息平台的运作。 第五条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和信用档案系统”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等(以下统称市工程造价监管信息平台)权威发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规、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同备案、从业监管及其诚信管理等政务信息。 市工程造价监管信息平台应实现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和发改、财政、审计、税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造价信息资源。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六条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建立本市补充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定期动态发布的管理机制。 补充计价依据应针对省统一计价依据未涵盖或缺项部分进行增补,并根据市场情况和编制原则及时编制和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和各类造价指标或指数,应根据市场价格行情,每1到3个月进行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市工程造价协会可在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清单之外开展其他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为市场计价提供参考依据。

最新《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规定》及政策解读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及政策解读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以下简称《规定》)定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筑工程(含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工程,下同)对照竣工测量成果、房产测绘成果、地籍测绘成果及现场情况,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内容,是否在土地权属范围内的情况进行核查和确认。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南京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核实的管理工作,其设立的派出机构及受委托执法单位具体承担本辖区内规划核实管理工作。 江北新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对申报规划核实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依据《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竣工测量技术规程》(宁规字〔2018〕119号)的要求进行竣工测量并编制《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平面图

用地边界及坐标(可套用规划核准电子图)、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共配套设施及配套市政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内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各类控制线距离(可套用规划核准电子图)、建筑间距、场地竖向标高、围墙、道路、绿化(集中绿地应单独标出区域)、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起坡点位置、停车位置等。 (二)建筑单体实测图 1.竣工剖面、立面图: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层高、檐口出挑宽度、室内外地坪标高等。2.建筑分层平面布局图:建筑单元结构、楼梯、公共过道、公建配套设施用房、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停车场地;地下空间的平面、立面,以及地下功能区分布图。 (三)面积测算 1.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集中绿地面积; 2.建筑面积:按房产测量成果填写地上、地下建筑面积; 3.折算面积:比对核准图,确定建筑工程超面积、超层高、超尺寸、超比例情况,制作建筑工程超建建筑面积折算表。 (四)配套市政管线 测量管线长度、走向、线位、埋深、间距、中心线、管径、竖向控制节点标高、标准横断面图等。(五)与规划许可内容的比对情况 1.依据面积测算结果,比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制作建筑工程竣工测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比较表。2.与核准图不一致地方的以云线标注。 (六)对建筑工程验线成果报告的复核结论 建筑间距、退让距离在允许误差范围内(0.20米)的,视为验线成果报告合格。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时应当铺设到位,且尚未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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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网 信息价 来源:广东造价通工程造价信息网 概述:造价通网站佛山信息价,是参考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涵盖了各种建筑材料信息价。 标签:佛山信息价,佛山信息价下载,佛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网 编者按:造价通——全国最大最权威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平台!拥有多项研发技术专利与数据系统处理技术的专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 50851-2013)的参编单位和唯一数据提供方。借助全国建设行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其平台运营提供的信息价(与政府单位发布的信息价同步)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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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地下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勘验测绘)。

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型市政、管线工程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可以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小型建设工程的具体标准由各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规划核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划核实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资料;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 (二)经核实确认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图件核验、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 闽建规[2008]15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 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条件核实,下同),是指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的相关图件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二、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竣工测量,并形成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含地形)和竣工测量报告。 竣工测量的内容包括: (一)建设工程平面位置、尺寸、高程及绿化、停车、出入口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竣工总平布置图上标明); (二)建筑物的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基底情况(长度、进深)、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及室内外地面标高; (三)地下工程管线埋设情况。 三、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完毕后,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必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申请报告);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的相关图件; (三)放样、核样成果,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四)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地下工程管线埋设图、竣工测量报告(附电子文件)。 四、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后,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内容;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规划条件确认,提出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五、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一)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二)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三)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四)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五)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六)临时建设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是否已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 六、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现本单位(公司)拟申请建设项目,面积:平方米进行建设,请予以支持办理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公司)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条件: 1、主体符合要求,并取得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准入资格和条件; 2、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城市规划要求及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提交齐符合要求的申办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图件、材料和依据。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审批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在前期阶段提供过且未重新委托代理人的可免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类)》核发正本申请表一份; 3、经最终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附图附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属图件的,尚可能需要提交与原最终批准文件、图纸对应的符合格式要求的电子文件;分期报建的,尚可能需要提供以往报建资料。交复印件的核原件); 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第2-7项): 经审批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原件;经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经过方案审查的);原工程许可时批准盖章的建筑施工图(全套)、建筑定位红线图、《兴建工程报建表》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如属旧房改建、拆建,应提供属地内的产权证和《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涉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等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与核准施工图对应的《房产测绘报告》及其测绘成果附图;已签验的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建设工程竣工测绘1:500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属经核定补正补办面积的,提交已补齐市政配套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属经违章查处补办面积的,提交行政处罚意见和已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4、相关单位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材料一份(交复印件的核原件); 6、《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环境验收表》原件一份; 7、城乡规划局认为需报送的其它相关资料; 注:在我局相关审批环节中已提交的材料(需经核实),不需再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 咨询电话:

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消防站工程案例提供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指标及单方造价指标、实物量/工程量指标、工料机消耗指标等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文档标签:造价分析,消防站工程,指标案例 文档来源:百度文库公众号---造价指标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1造价指标案例: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 1工程名称某消防站项目 2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3工程分类消防设施 4单位价值3015.14(元/㎡) 5建筑内容 6价格取定期2013年第四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 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7000 2地上面积(平方米)24517 3地下面积(平方米)2378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5地上层数(层)25 6地下层数(层)1 7建筑总高度(米)93.1 8首层层高(米) 5.9 9标准层高(米) 4.4 10基础类型桩基础 11抗震等级三级 12抗震烈度7度 13是否含人防是 14是否含绿色建筑否 15装修标准(元/平方米)800 16外墙形式无幕墙 17是否含电气工程是 18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 19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是 20是否含消防工程是 21是否含弱电工程是

22是否含变配电工程是 23是否含燃气工程是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造价(万元)数量单位价值占比%某消防站项目㎡8141.97270003015.54100.00 1官兵营房㎡5531.99204892699.9867.94 1.1土建工程㎡2458.68204891200.0030.20 1.1.1土建工程㎡2458.68204891200.0030.20 1.2装饰工程㎡1639.1220489800.0020.13 1.2.1室内装饰工程㎡1024.4520489500.0012.58 1.2.2外立面装饰工程㎡614.6720489300.007.55 1.3安装工程㎡1434.1920489699.9817.61 1.3.1室内给排水工程㎡153.672048975.00 1.89 1.3.2室内消防水工程㎡122.932048960.00 1.51 1.3.3室内电气工程(含 防雷) ㎡307.3420489150.00 3.77 1.3.4消防报警系统㎡12 2.932048960.00 1.51 1.3.5楼宇控制系统工 程 ㎡51.222048925.000.63 1.3.6综合布线工程㎡71.712048935.000.88 1.3.7有线电视工程㎡30.732048915.000.38 1.3.8室内安防系统工 程 ㎡81.962048940.00 1.01 1.3.9电梯(26站)㎡26820489130.80 3.29 1.3.10自启动柴油发电 机(400kW) ㎡1002048948.81 1.23 1.3.11UPS电源系统㎡402048919.520.49 1.3.12燃气工程㎡83.72048940.85 1.03 2消防站㎡990.8940282460.0012.17 2.1土建工程㎡483.3640281200.00 5.94 2.1.1土建工程㎡483.3640281200.00 5.94 2.2装饰工程㎡322.244028800.00 3.96 2.2.1室内装饰工程㎡201.44028500.00 2.47 2.2.2外立面装饰工程㎡120.844028300.00 1.48 2.3安装工程㎡185.294028460.00 2.28

【住建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住建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区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无相应机构或专业人员的由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实施具体造价管理实务工作。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督工作。 第四条市(区)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计价依据、规定的管理和解释,制定补充计价依据和办法; (二)发承包计价和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调解合同造价纠纷争议;

(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计价活动及其诚信体系、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的监管; (四)管理和统一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第五条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和信用档案系统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等(以下统称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监管信息平台),负责权威发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规、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同备案、从业监管及其诚信管理等政务信息。 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监管信息平台的运作,该信息平台应与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无缝对接,并实现与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系统和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造价信息资源。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六条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建立本市补充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定期动态发布的管理机制。 补充计价依据应针对省统一计价依据未涵盖或缺项部分进行增补,并根据市场情况和编制原则及时编制和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和各类造价指标或指数,应根据市场价格行情,每1到3个月进行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可在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清单之外开展其他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为市场计价提供参考依据。 企业开发销售的工程造价软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测试评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需要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原则上不超过三期。其中,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和办公类建设项目需要分期实施的,在设区的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每期建设用地不得小于5万平方米,其他建设项目每期建设用地不得小于2万平方米。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不得在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内

分次进行规划核实。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规划核实: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功能、规模、建(构)筑物的定位、标高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二)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室内外地坪标高以及建筑立面造型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四)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等按要求拆除和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情况; (五)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内

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先进诚信会员单位优秀造价师招标师评选条件 (试行) 各会员单位、各造价师、招标师: 为激励广大会员和造价与招标行业的造价师、招标师创先争优,增强协会的活力,提高我会的凝聚力,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经研究,特制订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先进诚信会员单位、优秀造价师、招标师的评选标准。现公布如下: 申报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一)按时按规定标准连续缴纳两年以上会费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的会员单位。 (二)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 (三)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责任感。 (四)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手段信息化,形成了企业文化。 (五)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职工参加技术教育、有关论坛、研究课题,编写专业论著等。

(七)自觉维护行业利益,重视社会效益,没有出现有意提高、压低价格或提供虚假报告的行为,没有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我会的警告处分。 (八)遵守会员公约,获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考核等级B级以上。 (九)企业法人或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未有因企业职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十一)积极支持参与我会组织的活动,维护我会的利益。 优秀会员单位的基础分是400分,满分是500分,具体的加分标准: 1、近两年受到国家级(包括住建部、中价协、中招协)表彰奖励的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不包括专业技术奖项),最高加5分。 2、积极参加社会的慈善捐款捐物活动:(不限于我会组织的慈善活动),每年向社会累计捐款10万以上加10分,5万元以上加5分,4万元以上加4分,3万元以上加3分,2万元以上加2分,1万元以上加1分,3000元以上加0.5分,最高加10分。 3、积极派员参加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我会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授课等按参加时间一人一天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018年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

2018年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如需插入表格请在此处插入表格标题,否则删除本行。) 第三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注:如需说明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请在此处插入标题,否则

删除本行。

第一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 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是根据茂机编[2003]27号文规定成立于2003年,经费来源由市财政核拨(茂机编[2009]36号。 其职能是对本辖区内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定额的补充修订,解释和仲裁工作,发布本地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参与本辖区内工程招投标工作,对辖区内工程造价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单位:万元 5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单位:万元 6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说明 1、本表“项目概况”栏由建设单位或约定单位填写,其它由规划或约定单位填写。 2、已按规划要求完成:写“已完成”;未按规划要求完成:写“未完成”;规划不包括的项目:写“不包 括”; 3、表中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4、属地意见是指所在镇或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的意见。 必备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1)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1 份; (4)已批规划图原件1份(办理后退回); (5)已批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1份(或自带现场提供); (6)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竣工测量报告1份及电子文件1份; (7)提交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测量的各类建筑项目附属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图1份及电子文件1份(附属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图仅限商业、住宅项目); (8)规划验线结果复印件1份。 二、实施情况加规划意见 (1)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1份; (4)《国土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5)规划条件复印件及规划图原件1份; (6)整个项目或小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报告原件1份) (7)公安门牌编订复印件1份(核原件)。 (8)地籍档案证明原件。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标准 申请规划验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必须已严格按规划审批的规划平面和建筑施工图实施。由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放线、验线合格。 其中相关分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绿化:已完成楼宇周边绿化,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完成区内配套绿地。 拆迁:已拆除周边拆迁物,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完成区内拆迁。 道路:已建成周边道路,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完成区内道路建设。 室外停车场:已建成附属停车场,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完成区内配套停车场。 社区用房:街道办事处出具接收意见书或协议。 其它配套公建:(如:小学、幼儿园、老人活动中心、市场等)已按规划实施完成。 公厕、垃圾中转站:环卫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意见书或协议。 给水管道:管道已埋设完成,水管已铺设到楼,并完成评定《室内给水管道工程竣工验收评定表》合格。电力设施:管道已埋设完成,电线已到楼,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完成配电房和配电设施,取得合格的《用户业扩工程查验报告单》。 燃气管道:管道已埋设完成,气管已铺设到楼,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建成燃气管道瓶组站和加压设施。 排水管道:管道已埋设完成。 电视、电信线路:管道已埋设完成,线路已到楼。 路灯:已完成楼前路路灯装设,并应按规划或约定完成区内区外路灯装设。 场地清理情况:楼宇周边间距内的临时建筑及设施拆除完毕,施工设备已离场。施工余泥清理完毕。 未完成事项约定:承诺、约定本建筑工程未完成事项完成的时限。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 购项目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SD09080)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1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的任务分派,参与顺德区重点工程项目概(估)算、最高 限价、工程变更、结算的委托审核。 二、工程规模:顺德区重点工程项目,包括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学校、医院建设工 程,总投资额约142亿元。 2.3.2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 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委托人对公路桥梁、水利水电、电力、土建、 市政公用、装饰、安装、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概(估)算、最高限价、工程变更、结算委托审核工作的需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拟选派的评审人员进行承诺,并列明拟派评审人员的 详细情况,内容包括:评审人员姓名、年龄、专业、执业(专业)资格证号、职称。若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则作无效标处理。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选派人员。拟派评审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顺德区财政局基建科审批同意。 3、投标人必须具有保证满足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现代办公设备和造价评审管理软 件。 二、投标人应对国家、省、市财政部关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有关政 策、法规和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并列举相关财政投资(或其他大型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实绩及经验总结。

三、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 案管理制度。 2.3.3服务费用 一、本项目的中标人受理委托报酬计费最高标准为: 1、工程概(估)算审核 交通工程及土方单一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08‰; 其他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1‰。 2、最高限价及工程变更造价审核 交通工程及土方单一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4‰; 其他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1.6‰。 3、结算价审核 1)交通工程及土方单一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2‰+咨询人审核累计净核(增)减额×1.5%; 2)其他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1‰+咨询人审核累计净核(增)减额×1.5%。 二、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收取咨询服务的优惠率n%(n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90%≤n%≤100%),咨询服务费按以上服务费用最高标准乘以所报优惠率计算。 2.3.4推荐中标人 1、本项目中标人分为定点服务供应商及候补单位两种。按综合评分得分从高至低排 名推荐不超过5名中标候选人作为定点服务供应商,按上述排名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候补单位。定点服务供应商与顺德区财政局签订《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合同》(详见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按合同样本约定的分配办法接受委托任务。

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目录 1 环节 2 申请条件 3 必备资料 4 合格标准

环节 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都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后,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设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竣工测量报告;而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每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将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1、放线核实也叫灰线验线,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 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2、基础竣工核实也叫±0.00验线,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 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3、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所有建(构)筑物及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 (二)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道路硬 化和环境绿化的; (三)建设工程已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旧房及临时用房拆除的; (四)2007年3月1日以后新审批的建设工程,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的; (五)建设工程已进行了竣工规划实测的;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资料齐全的; (七)其他相关规定。

2017年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决算公开

2017年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决算公开 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办发〔2017〕7号)、《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更名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7〕123号),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 部门职责是: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监督评价体系;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造价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质量、安全、造价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负责收集、监测、整理、发布清远市区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等信息,编印《清远工程造价信息》季刊;协助开展建设项目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预算和竣工结算等备案工作;协助开展本市范围内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日常动态管理;协助开展本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建设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开展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白蚁防治咨询、宣传、预防和灭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造价室、巡查一室、巡查二室、市政巡查室、建筑起重设备室、建材管控室、技术室。本部门为市住建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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