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例分析:警惕中间商风险

合同案例分析:警惕中间商风险

上海一工厂因为没有外贸进出口权,故该厂负责人陈某在2019年3月委托深圳A贸易公司代理其出口,收货人为美国B公司,支付方式为OA90天。A公司接到委托后即向我公司申请买方限额。2019年4月我公司批复支付条件为OA90天的买方信用限额50万美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A公司从未与B公司有过任何联系,B公司是上海陈某推荐的。2019年5月A公司将其单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寄给当时在美国的陈某,委托其把合同转交给B公司,以便B公司作为买方能在合同上签字。在发货前,陈某将B公司已签署的“合同正本”交A 公司。从合同上看,代表B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张某。同年6月A 公司向B公司发运了价值约46万美元的货物,并将全套单据通过DHL 寄B公司。到了应付款日,B公司没有支付货款,A公司曾多次向B 公司催要货款,但B公司一直未付款。为此,A公司于2019年10月向我公司报可损。

我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美国一追帐公司调查取证,并追讨欠款。经调查发现,该批货物仍滞留在美国某口岸,无人提货,美国海关已准备将该批货物作拍卖处理。在追帐公司向B公司追讨债务时,B公司则表示从未与A公司签署过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字的张某不是B公司的员工。

调查结果显示,所谓销售合同乃是张某自作主张冒用B公司的名义签署的。B公司从未授权张某代表其在合同上签字。A公司的损失应向工厂索赔,因为是工厂负责人陈某将B公司介绍给A公司,合同也是陈某带给B公司的;从案情上看,陈某认识张某,陈某应该知道张某能否代表B公司签合同。此案很有可能是陈某与张某窜通欺骗A 公司。由于A公司在向B公司出口货物之前,已把货款付给工厂,所以A公司损失惨重。

在通过中间商撮合的贸易中,出口企业应积极争取与合同买方取得联系以确认合同关系,或要求中间人提供更多的买方信息,争取拿到买方原始订单核实要约内容。在签署合同之前,出口企业必须严格审查,确保买方签字真实、合法、有效。特别是在由中间商代表买方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应要求中间商出具买方的授权书并进行相应核实,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合同签署环节,如以传真形式发送合同,可注意传真件页眉的传真号,是否与出口商获悉的买家传真号一致;如以邮寄方式寄送正本合同,可注意寄出地址及邮戳与出口商获悉的买方信息一致;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合同,可注意发件人邮箱后缀名是否为买家的公司名称。

合同纠纷案例清单

一、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 【案号】(2014)深中法商终字第2222号裁判日期:2015-06-16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上诉人美拜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垦鑫达公司向美拜公司支付货款计618079.03元;2、判令垦鑫达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一、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初二字第403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初二字第403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2474.4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2月13日起计至被上诉人深圳市垦鑫达科技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 二、好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好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案号】(2014)深中法商终字第2030号裁判日期:2015-10-12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请求】好威公司请求二审法院:1、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好威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判令美拜公司承担因自行更改产品设计,造成证书更改并由好威公司垫付的证书更改费用1500元,赔偿因美拜公司违约造成双方无法合作,证书无法使用,产品认证证书取得费用23000元。 美拜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好威公司向美拜公司支付拖欠货款计265720.16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支付迟延支付货款利息。好威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一、美拜公司向好威公司支付由于延迟支付产品认证证书增加的海空联运费用39384.29美元(折合246151.81元)、码头堆存费、吊柜费等6150元;二、美拜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过程中因好威公司证据公证产生的费用(具体以公证后提交的票据金额为准)。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好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美拜公司货款265720.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2年12月1日起计至判决支付之日止)。 三、深圳市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审计案例

合同审计案例 一、项目背景 某“新贵”事业部成立不久,业绩比较好,整个部门都牛轰轰。某月,该部门一名主办员工提交一份运输资源采购合同,流转到审计进行合规性审核(之前因为审计部在其他分公司采购专项中发现很多重大问题,老板特别交代加设审计审核节点),审计审核时发现主办人在摘要栏写着:“太仓-江苏省内各城市切换供应商C,单价不变……,切换供应商后总金额下降2%”,自相矛盾的表述,引发了我们浓厚的兴趣。 二、审计程序 让人去复核比对两家供应商(供应商C和供应商B)的报价,核查究竟是升还是降,顺便调出公司在该线路与所有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历史结算信息。对比诡异地发现: 1、对比发现供应商C比原供应商B签订的合同多一项4S店送货费; 2、调取付款记录发现,虽然合同没有规定,但公司实际在进行成本结算时会额外付供应商B 110元/吨的送货费,已合计多结算送货费25万元。 3、约谈经办人和成本结算财务,经办人支支吾吾说是行规应该给,在供应商B之前的供应商A就有这笔费用。成本结算财务说,这条线路当时大部分单价跟之前的供应商一样,所以付款我们就没有仔细去看合同条款了。双方的回复引发了我们对供应商A的注意; 4、一查,公司与供应商A和供应商B两家供应商除了110元/吨的送货费差异外,其余所签订的所有线路(包括其他省的线路)结算单价完全一致; 5、核查A和B的合同还发现,供应商A的合同,盖的公章为供应商B的; 6、再次约谈经办人,承认从A到B到C都是一家供应商,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让管理层以为每年都在切换供应商,尝试换新供应商,以使采购合规化。但矢口否认存在收受好处,也不愿意在《约谈记录》上签字。 三、结果 审计报告提报后,管理层开除了经办人和成本结算财务,追回了多结的送货费,要求审计全面彻查该事业部,待问题全面掌握后再处理管理层。因为离职,后续全面审计结果也没再去了解。 四、总结 有些审计信息,其实是不经意之间就出现,审计人员需要有自己的职业敏感性,有时尝试去验证一些异常的信息,说不准就有意外的收货。

合同签订履行风险控制

精心整理企业对外发生的重要经济行为,均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署前,应当了解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资信调查是签约前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合同管理活动。资信调查分为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和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项内容。 人营业执照》,并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厂长、经理和董事长姓名等事项以及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其性质,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企图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应予以拒绝。

②对公民的资格调查,主要是对公民的自身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③对非法人经济管理组织的调查。在调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时,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不能与之签约。 (3)签约人是否合法。企业在签约前应要求对方合同协议当事人出具签约资格证明。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签约人是代理人的,代理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 3.调查方式

一般调查方式大致有下列几种: (1)实地调查方式。便于掌握第一手材料,缺点是如果在异地远距离交易投入成本将加大。 (2)委托调查方式。委托调查是通过行政、银行和法律服务部门协查、咨询的方法,以了解当事人的资信情况。 5.确定调查报告制度 在调查期截止之前,企业负责调查的部门应当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对签约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评估,对没有调查出结果的项目进行说明,以作为签约部门的参考。 6.明确调查失职责任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

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

合同管理风险案例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合同管理风险案例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负责跟进公司内部的合同评审工作,并对《合同评审记录表》中各评审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及保管《合同评审记录表》; 施工总承包方:北京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劳务分包方: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解析】自然人因遗产继承办理公众股非交易过户需提供的材料有:申请人填写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并提交继承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流通股份冻结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007年12月,甲与乙洽谈商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承包甲施工的某大厦工程的劳务,合同价款为40万元,工期为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3月10日。甲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与乙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照相互信任的原则,乙于2007年12月27日组织劳务施工队进行施工。 【答案解析】答案为B。历史模拟法克服了方差协方差法的一些缺陷,如考虑了“肥尾”现象;蒙特卡洛模拟法是一种全值估计方法,可以处理非现行、大幅度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篇一:浙江象山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b单位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篇一: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诉被告b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诉被告b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闵民二(商)初字第140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何a,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a,上海市奉贤区a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b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痢痢痢?法定代表人杭a,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a,上海市b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诉被告b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1月11日受理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本院依法裁定予以驳回。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薛美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徐a、被告委托代理人郭a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a有限公司诉称:20XX年3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工业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在a路地铁二号线延伸段房建工程供应建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3月7日分批将建材交货至被告工地,总计货款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8,220,259.64元。被告于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1月已付货款 7,492,871元,尚欠727,388.64元未付,原告因催讨无着,故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727,388.64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550,000元。 庭审中,原告变更诉讼标的为727,344.64元。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20XX 年3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1份,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银行对账单1份及原告制作的对账单1份,证明被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资料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法的内容博大精深,这里仅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 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 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 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第三,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 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 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 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这里包括审查代理人的资格、权限、代理期限,对方企业经营范围及从事跨行业的综合能力,是否假法人或者 已经停业整顿、濒临破产、正在注册过程中,等等。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方的资金规模、经营实力、领导人素质、产品质量、市场覆盖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往客户的评价、 流动资金状况、支付能力、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应防止某种假象,借履行小 额合同以示守信,然后以少量定金、预付款、一期货款骗取大量发货;或以少 量优质货物骗取全部货款,再拖延发货,发次货、杂货。防止对方虚构货源, 指山卖磨。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 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 细斟酌。大家也许要说了: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整天和文字打交道,要求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 一、甲软件开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办公楼纠纷案 要点:缔约过失 案情:2009年8月上旬,甲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 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在环境、位置、价格上可以选择,其中一家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8 月下旬,该公司派出有关人员同时和3 家卖主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在洽谈过程中,乙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9 月中旬,当甲软件公司同另外两家价格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乙开发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多次表示,若另外两家的价格真能降到每平方米8000元,则乙开发公司愿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与甲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10月中旬,在甲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乙开发公司却提出,公司内部文件明确规定了业务员不得在8000元以下同客户签订合同,王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明知有此规定,却擅自答应以低于8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签订合同,其行为是越权行为,对此公司概不负责。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此时甲软件公司若要购房,必须在每平方米8100 元以上才能签订合同。当甲软件公司再次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完。后来,甲软件公司查知乙开发公司的王某,在谈判过程中把所获得的甲软件公司有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泄露给另外一家软件公

司丙,致使丙软件公司拉走了甲软件公司的一部分客户,为此,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能否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乙公司不能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2、8 月下旬,如果乙开发公司不与甲软件公司签订楼房买卖合同,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乙开发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3、10 月中句,甲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开发公司必须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为什么? 不能。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订合同。 4、10 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价另行购房,对于差价,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公司赔偿? 甲软件公司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因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由于王某的泄密,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能否要求赔偿?为什么?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18个典型案例裁判观点汇总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18个典型案例裁判观点汇总 2016-02-01 1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及委托合同的认定 梁清泉与襄樊豪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鸣委托合同及撤销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9)民二终字第97号- 】 裁判摘要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无论是否为一人公司,均不影响其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与股东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自有财产,即使公司接受了股东的财产,也不构成公司对股东的债务承担共同责任的理由。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代理费用应依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杨凌金澳畜牧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杨凌金坤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代理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9)民二终字第47号- 】 裁判摘要 本案合同虽为外贸代理合同,但其内容又不同于规范的外贸代理关系。因此,原审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履约情况,把本案购买奶牛的费用分为境外和境内的支出两部分,并依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实际发生的项目费用予以计算,是客观的公平的。本案为活体物买卖,买卖的数量不能以合同上约定的数字来认定,而是依据进口奶牛到达连云港口岸后,中国检疫、检验当局的检疫、检验结果为准。 奶牛在隔离场超期的根本原因是未办妥奶牛的免税通关手续。对这批奶牛进行免税报关是双方为了从中牟利的共同行为,因此对超期隔离费用的产生应有双方共同承担。 案外人博尔滕公司的权益应由其自行主张,金澳公司代为主张博尔滕公司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 3价格变动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以物抵债的法律效力 沈阳万宝物资有限公司与辽宁容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09)民提字第98号- 】 裁判摘要

企业十种常见的合同风险及相关案例

企业十种常见的合同风险 从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合同的案件来看,常见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一: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问题二: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问题三: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 如果交易对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通常是在关联企业或有着密切往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投资。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例如:某医药公司与某生物制药厂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由某医疗器械厂为医药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后医药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制药厂找到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才发现该医疗器械厂早已经因违法而被吊销,只是还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现在是空有其名,而没有任何财产,方高呼上当。 问题四:对抵押财产的状况怠于查验。 有的企业认为,对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不好把握,但抵押物是

最新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第二篇

DS 【最高院发布】最新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第二篇) co-effortfi nan celaw 发布最热门的财经新闻,研究最重要的法律动态,传递金融法律界前沿 信息,提供最专业的分析和最独特的见解。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发布19个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下面小编将这十九个案 例进行了拆分,将带大家细细研究这些案例。案例较长,欢迎收藏! 目录(蓝色字体加粗部分为本篇内容) 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 4. “新华”商标纠纷案 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 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 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 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合同管理情况审计案例及分析

合同管理情况审计案例及分析 为全面了解企业合同管理及执行的情况,揭示和反映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特开展合同管理审计调查。 一、合同管理审计对象及依据 审计对象是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全资及控股单位。合同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建造合同、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仓储运输合同等。 审计依据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2.企业及所属单位有关规定; 3.有关定额、价格、经济技术标准、概(预)算书、年度财务预算等。 二、合同管理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1. 检查合同立项情况。主要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计划;合同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分析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是否相互协调;对外合资合作项目的对方资金来源是否可靠,我方资金回收是否确有保证;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2. 检查合同签订情况。主要检查合同当事人、经办人

和代理人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国家、企业规定有规范合同文本的,所签合同是否采用规范文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3. 检查合同主要条款情况。主要检查合同标的条款是否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中数量的规定是否明确、具体;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价格或报酬标准确定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审查是否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条款规定是否明确;合同条款中对解决合同争议是否符合规定。 4.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检查双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认真全面履行其义务;合同价款和酬金是否依合同约定支付;不能按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责任及造成的损失情况是否查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是否采取书面形式,手续是否完备。 5. 检查合同终结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合同规定事项全部履行;当事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是否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审查其解除

企业合同履行常见问题案例及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履行常见问题案例及风险防范 摘要:本文主要就企业日常经营中合同履行的一些常见问题如同时履行合同中违约责任确定、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通过案例做了解析,并对一些常见风险做了提示。 关键词:企业合同履行;常见问题;案例分析;风险防范 一、同时履行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 案例:某食品公司协议向某批发站购买柑桔。双方约定:公司向批发站预付货款20万元,批发站于15号前到货,验收后公司将余款付清,任何一方违约要赔偿损失。后公司预付20万元,批发站如约运货至指定地点。公司验收合格后,因货款不齐,要求延期付款未被同意。一周后因公司仍未筹齐货款,批发站怕柑桔腐烂,将货物运走并转卖他方,同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问题:到底谁违约? 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批发站违约,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批发站则要求对方承担运费损失15000元。 法理: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 同时履行,即合同订立后,在有效期限内,双方当事人不分先后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先行给付。 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要基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且互负债务。互负债务都已过期,且没有约定履行顺序。对方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对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适当。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实质上法律赋予双务合同当事人在同时履行时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向对方履行债务的,不构成违约,而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上述案例中,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履行顺序,应推定为同时履行。公司支付余款前,批发站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构成违约。公司延期一周已超过合同履行期限后仍未能支付余款,已构成违约。最终判定批发站返还公司预付款20万元,公司赔偿批发站运费损失15000元。 二、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甲酒店将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约定:酒店“三通一平”于6月完成,乙方次年8月交工。但甲方“三通一平”迟至9月才完成。次年8月,乙方根据工程进度,要求顺延3个月交付验收。甲方起诉法院,要求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问题:到底是谁违约? 法理:主要涉及先履行抗辩权问题。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后履行一方拒绝、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实质是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对先期违约的一种合法抗辩,反映的是后履行义务人的利益。主要的适用条件是双务合同且互负债务。负债有先后顺序,且后履行一方债务已过期。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适用时应当注意: 1、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法定权利,行使这一权利而不履行,不构成违约。

2020采购招标实务与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采购招标实务与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一、培训目标 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物资具有需求急、技术更新快、进口物资采购周期长、成本高、部分供应商垄断、开发供应商难度大等特点,如何通过招标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和规避合同风险是当前采购管理面临的重要任务。通过培训、互动活动和学员参与大量的招标成功案例讨论,使学员了解《招投标法》及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了解法定招标和允许不招标的法律规定,了解法定招标的运作程序,掌握非法定招标项目,包括生产物料、工程设备、办公用品、劳防用品、备品备件及物流服务等企业自行招标(比选)和竞争性谈判的具体运作程序,掌握企业内部评标专家的组成、素质要求、权力义务及评标运作方法;了解合同法原则和基本条款,通过44个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提升合同风险防范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采购、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监督等部门经理、业务人员及相关人士 三、培训时间:2天(12小时)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物资与项目采购招标面临的挑战 一、采购与招标管理面临的挑战 二、招标采购对规范采购行为和降低采购成本的重大意义 三、企业招投标的发展和规范要求 四、国内企业招投标的环境特点 五、必须从战略上处理需求与采购招标的关系 第二部分招标程序及法律规定 一、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允许不招标的法律规定 二、如何选择招标代理机关 1.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2.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 三、如何编写《招标公告》 案例分析: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分析 四、如何审核投标人资格 案例分析:某制造企业《供应商资质审核内容》案例分析 五、如何撰写规范的招标书 1.确定需求 (1)使用部门在提请购需求时存在十大问题 (2)如何规范请购行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 (3)如何对请购需求进行审核,降低采购成本 2.规范的招标书格式 案例分析:SMC(中国)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书分析 六、召开招标说明会及发售招标书

(采购管理)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一) 甲、乙双方于2007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50万米涤纶哔叽,由于当时货物的价格变化大,不便将价格在合同中定死,双方一直同意合同价格只写明以市场价而定,同时双方约定交货时间为2007年年底,除上述简单约定,合同中便无其他条款。 合同签署后,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到2007年11月底甲方已生产40万米货物,为防止仓库仓储货物过多,同时为便于及时收取部分货款,甲方遂电告乙方,要求向乙方先交付已生产的40万米货物。乙方复函表示同意。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根据相关验收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检验,认为货物布中跳丝、接头太多,遂提出产品质量问题,但乙方同时认为考虑到该产品在市场上仍有销路,且与甲方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遂同意接受了该批货物,并对剩下的10万米货物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在收取货物的15天后,乙方向甲方按5元/米的价格汇去了200万元人民币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认为价格过低,提出市场价格为6.8元/米,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方式,乙方应按照市场价格,乙方按照1.8元/米补足全部货款,但是乙方一直未予回复。 2007年12月20日,甲方向乙方发函提出剩下货物已经生产完毕,要求发货并要求乙方补足第一批货物货款。乙方

提出该批货物质量太差,没有销路,要求退回全部货物,双方因此发出纠纷并诉之法院。 思考: 案例中的甲乙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有哪些问题?

1995年7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合同约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199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7月26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1460美元修改为CNF厦门1455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60天付款改为第45天付款。 1995年7月27日,原告海林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公司根据与海林公司的合同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45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公司。海林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公司亲自独立开证。7月28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7月31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NOV ASCOTIA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8月1日,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8月20日,晓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并于8月22日告知海林公司,其已于8月21日通知汉城NOV ASCOTIA银行拒绝了香港新华银行的转证,信用证已经退回。8月25日,因海林公司没有向华榕

试用买卖合同案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试用买卖合同案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买卖合同案例 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 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 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担保公司合同纠纷处理经典案例

担保公司合同纠纷处理经典案例 中国银行**市##路分理处与XXXX··房地产XX责任公司等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上诉案 法公布(2002)第30号 中华人民XX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0)经终字第22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银行**市##路分理处。住所地:XX省**市##路208号。 负责人:**,该分理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市国**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房地产XX公司。住所地:XX省**市**山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XX&&物业发展XX。住所地:XX省**市琥珀山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副总经理。 上诉人中国银行**市##路分理处(以下简称##路分理处)为与被

上诉人XX··房地产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第三人XX&&物业发展XX(以下简称&&公司)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经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1997年7月30日,&&公司以··公司名义与XX**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庐州信用社)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庐州信用社向··公司贷款30OO万元,期限为半年,利率为月息9‰;贷款分三笔各为1000万元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分别为1997年7月30日、8月5日和8月12日。合同约定··公司用位于**市"翠竹园"小区地号为WO4102土地使用权为3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担保的X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抵押物估价、拍卖等费用。同日,双方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庐州信用社向··公司贷款对500万元,利率为月息9‰,期限自1997年7月30日至1998年l月30日。上述合同签订后,庐州信用社分4次将3500万元汇入&&公司以··公司名义开设的XX。1997年8月4日,**市土地管理局为**市"翠竹园”小区地号为WO4102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颁发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证)。&&公司在收到庐州信用社的3500万元贷款后主要用于归还该公司欠XX**经济发展XX公司和省**储运公司的债务1900万元,归还XX**经济开发公司(系&&公司的关联企业)欠##路分理处的贷款利息500万元、"翠竹园"小区建设600余万元、尊国绿色饮料经营部往

合同签订履行阶段风险及防范

风险防范系列之二: 合同签订、履行阶段风险及防范 法务部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1)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2)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3)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防范:合同一定要盖公司的合同章或公章,其中公章的效力高于签字,即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系伪造,合同仍然有效。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对外签订合同应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变更时应有法人重新签发的新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并通过一定渠道予以核实(如到当地工商局网站核对注册信息),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书,劳 动合同纠纷案例 劳动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不仅有助于单位专注于生产经营,也有助于劳动者尽快投入到工作当中,减少社会经济成本的支出,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 【劳动合同纠纷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发生劳动合同纠纷解决步骤 发生劳动争议: 1、劳动者arr;与用人单位协商;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arr;用人单位协商arr;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arr;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3、当事人arr;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4、当事人ar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仲裁为终局裁决的情形外)。 上述步骤并非每个步骤都要经过,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提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其他步骤可选择适用。 二、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劳动争议范围 有些因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范围,不能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而应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权。 1、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